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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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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研究生公寓食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变更(答疑)公告

招标详情

龙岩学院研究生公寓食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变更(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2020-10-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YCGGK2020045

项目名称:龙岩学院研究生公寓食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

二、更正信息

1.商务评分项企业荣誉评分项的评分标准:“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经营的单个食堂同时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食品安全放心食堂”和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健康食堂”称号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1.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县(市、区)及以上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加盖服务单位管理部门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经营的单个食堂同时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食品安全放心食堂”的得3分。须提供:1.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加盖服务单位管理部门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技术评分项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评分项的评分标准:“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响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经营的高校食堂有得“追溯餐厅B级”或B级以上的得3分,未满足要求的不得分。须提供:1.荣誉授予文件扫描复印件;2.发证单位官网(http://www.chinafoods.org.cn/search.html)查询结果截图并注明网址,(查询结果截图内容须与投标当日网上查询结果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修改为“1、投标人自身有统一采购配送系统的得2分,须同时提供:1.1统一采购配送系统页面截图(截图要有显示投标人全称);2.2购买该采购系统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0年9月30日(不含当日)之前,且还须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该发票的查验结果截图(如与投标当天查询结果不一致,视为未提供),否则不得分。”;配分由“3分”修改为“2分”。

3.技术评分项安全检测及设备1至3的评分标准:“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0年8月30日(含当天)前”修改为“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0年9月30日(不含当天)前”。

4.增加技术评分项““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要求” 评分标准: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本项目实行“一品一码”,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得1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为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0年11月5日上午9:00。

3.潜在供应商对原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期限不变,对本次作出修改的内容质疑期限为修改通知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FJLYCGGK2020045001]龙岩学院研究生公寓食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LYCF

评标办法.xml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龙岩学院研究生公寓食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修改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YCGGK2020045 项目名称:龙岩学院研究生公寓食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 二、更正信息 1.商务评分项企业荣誉评分项的评分标准:“投标人自 2017年 1月 1 日以来经营的单个食堂同时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食品安全放 心食堂”和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健 康食堂”称号的得 3分,(满分 3分)。须提供:1.加盖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县(市、区)及以上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 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加盖服务单 位管理部门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修改 为“投标人自 2017年 1月 1日以来经营的单个食堂同时获得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颁发“食品安全放心食堂”的得 3 分。须提供:1.加盖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加盖服务单位管理部门章的证明材 料复印件;未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技术评分项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评分项的评分标准:“投标人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响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 经营的高校食堂有得“追溯餐厅 B级”或 B级以上的得 3分,未满足要 求的不得分。须提供:1.荣誉授予文件扫描复印件;2.发证单位官网 (http://www.chinafoods.org.cn/search.html)查询结果截图并注明 网址,(查询结果截图内容须与投标当日网上查询结果一致,否则视为 未提供)。”修改为“1、投标人自身有统一采购配送系统的得 2分,须 同时提供:1.1统一采购配送系统页面截图(截图要有显示投标人全称); 2.2 购买该采购系统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开具日期须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不含当日)之前,且还须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该发票 的查验结果截图(如与投标当天查询结果不一致,视为未提供),否则 不得分。”;配分由“3分”修改为“2分”。 3.技术评分项安全检测及设备 1至 3的评分标准:“发票开具日期 须在 2020年 8月 30日(含当天)前”修改为“发票开具日期须在 2020 年 9月 30日(不含当天)前”。 4.增加技术评分项““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要求” 评分标准: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本项目实行“一品一码”,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的得 1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为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 件(福建版)打开)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0年 11月5日上午 9:00。 3.潜在供应商对原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期限不变,对本次作出修改 的内容质疑期限为修改通知发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 19日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