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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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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学校食堂食品食材服务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学校食堂食品食材服务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0722-206FE2974XJF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学校食堂食品食材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一包 米面油类选取1家服务商 1 投标单价合计金额:751(元) 乌鲁木齐福运兴泰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乌昌公路2015号(乌鲁木齐市粮食储备库1-2号) 916501060722493741
第二包 蔬菜类、加工面选取1家服务商 1 投标下浮率:12(%) 乌鲁木齐锐祥轩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青格达湖乡天山村1组90号 93650100MA789LYJ55
第三包 牛羊肉类选取1家服务商 1 投标下浮率:4(%) 乌鲁木齐爱力美合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698号人才交流大厦17层A座1710室 91650102062076625G
第四包 鸡蛋类选取1家服务商 1 投标下浮率:3(%) 新疆菜篮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苜蓿沟路2990号九鼎银座B区B3-211 91650100097024091C
第五包 冻货(鸡鸭鱼及海产品)类选取1家服务商 1 投标单价合计金额:2456(元) 新疆光荣亿达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绍兴中街3400号新联农副产品综合市场L区65号 91650104MA77GYW85B
第六包 副食、调料类选取1家服务商 1 投标单价合计金额:3556(元) 乌鲁木齐博美睿和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苜蓿沟北路2895号九鼎银座B区底商B2-223号 916501043331781733
第七包 加工囊类选取1家服务商 1 投标单价合计金额:30.6(元) 新疆疆小馕食品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九道湾路2601号馕文化产业园1-6号 91650105MA77WG3035
第八包 水果类选取1家服务商 1 投标下浮率:13(%) 新疆瞬影翼族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十色街16号310室 916501023133210914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第一包 米面油类选取1家服务商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第二包 蔬菜类、加工面选取1家服务商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第三包 牛羊肉类选取1家服务商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第四包 鸡蛋类选取1家服务商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第五包 冻货(鸡鸭鱼及海产品)类选取1家服务商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第六包 副食、调料类选取1家服务商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第七包 加工囊类选取1家服务商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第八包 水果类选取1家服务商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静、李爱巧、王建堂、刘洪洲、刘荣、袁春富、韩丽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

地 址:新医路221号

联系方式:0991-4352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联系方式:15099692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益凡

电 话:15099692679

4.财政监督电话:0991-2822689


2020年09月22日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信息:

  •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学校食堂食品食材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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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学校食堂食品食材服务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0722-206FE2974XJF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目录

TOC \t "大目录,1" \h

第一章投标邀请 3

第二章投标人须 7

HYPERLINK \l "_Toc25559"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33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4

第五章技术要求 59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日期:2020年9月18日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学校食堂食品食材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创智大厦B座13层13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2-206FE2974XJF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学校食堂食品食材服务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13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

第一包

米面油类选取1家服务商

1批

125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

蔬菜类、加工面选取1家服务商

1批

150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包

牛羊肉类选取1家服务商

1批

300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包

鸡蛋类选取1家服务商

1批

75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包

冻货(鸡鸭鱼及海产品)类选取1家服务商

1批

480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包

副食、调料类选取1家服务商

1批

100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包

加工囊类选取1家服务商

1批

35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八包

水果类选取1家服务商

1批

35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电子彩印件(除第4包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每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创智大厦B座13层1303室

方式:线下获取(现金支付)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创智大厦B座3层30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1日10时30分至2020年9月25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创智大厦B座13层1303室线下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6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现金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

地址:新医路221号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方式:13079991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联系方式:15099692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益凡

电话:15099692679

4.财政监督电话:0991-282268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招标文件各部分内容有差异,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一、说明

1.1

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

项目预算:?13000000.00(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整)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每包的预算金额均为预估年计划采购金额,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实际发生量的结算金额。

2.1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

地址:新医路221号

2.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邮编100013)

联系人:许益凡

电话:15099692679

邮箱:511731071@qq.com

2.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电子彩印件(除第4包外);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下的投标;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不得分包和转包。

4.2

投标前预备会议/项目踏勘:无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

投标报价的组成:

1)? 以人民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完税价报价:

A. 货物和服务总价——除非另有规定,以货物和服务到项目现场完税价为标准,以及包括货物和服务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营业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货物价值110%的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B. 设备本身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费用应包含在设备费中;

C. 质保期内规定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费。

2)?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按规定标明拟提供设备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中已包括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

★11.8

本项目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此次招标共计8个包,投标人必须独立对完整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分包内部分内容投标。

13.1

资格证明文件(以下证明文件投标人需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装订要求详见本章第17.1条的要求):

1)? 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后附);

3)?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

4)?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 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格式后附);

9)? 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电子彩印件(除第4包外)。

注1:以上各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

注2:如投标人未完成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允许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15.2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整);第二包:30000.00元(叁万元整);第三包:60000.00元(陆万元整);第四包: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第五包:90000.00元(玖万陆仟元整);第六包:20000.00元(贰万元整);第七包:6000.00元(柒仟元整);第八包:6000.00元(柒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币种:人民币。

16.1

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12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7.1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及装订要求:

单独成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必须独立胶装装订成册。如不胶装装订,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倡双面印刷并装订投标文件)

其他投标内容部分(报价、商务和技术文件等):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必须独立胶装装订成册。如不胶装装订,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倡双面印刷并装订投标文件)

另须提交一份电子文档提供投标文件正本的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存于U盘内,将此U盘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在该信封上标明“电子文档”字样,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递交。如供应商未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本次招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按照包号对同一包内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并准备投标文件。但是,对于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包的投标人,允许投标人只提供一套上述“单独成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一套上述“其他投标内容部分(报价、商务和技术文件等)”。

此时,投标人应注意“资格证明文件”须满足本须知第13.1条对所投各包的规定;

此时,对于上述“其他投标内容部分”,投标人可将不同包的内容合并装订提交,投标人可以在此部分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一份“投标函”和“投标人情况表”,且在“投标函”中写明所投包号;建议投标人将“投标函”和“投标人情况表”以外的其他文件(如:“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偏离表”等)按所投包分别注明并提供。

注2: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内容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11:00(北京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22.1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创智大厦B座3层3009室

24.3

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5.8

经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此时对于同一包下存在多家代理商(即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出现同一品牌的,则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有效投标人的数量。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家时,对应包段做废标处理。

六、授予合同

30.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和服务予以合理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具体增减幅度不超过中标价格的10%。

31.1

评标结果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发布公告。

其他内容

1.交货时间:响应甲方单位要求;交货地点:甲方单位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年。

3.质量保证:所提供商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商品,并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且剩余有效期时间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4.付款方式: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主。

开标现场须携带的资质内容

开标需携带以下资质:

(1)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电子彩印件(除第4包外);

备注:提供以上资料原件,且必须单独提交,如果缺项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

说明

本次招标共分8个包,为了保证配送质量,投标人可以兼投但最多兼中2包, 中标单位顺序为先中先得(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所投标号,同时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投标文件须分别单独编制)。

备注

由于疫情原因,凡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到场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登记并佩戴口罩入场前接受消杀工作。


投标人须知

一、说

1.? 资金来源

1.1? 招标人已获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合格的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软件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2?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含安装、调测、验收等)、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含培训)等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3? 本招标文件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设计、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本招标文件所述的“产品”是商业上公认的,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4? 本项目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其原产地也均应来自本条款规定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3.5?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可以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

3.6? 投标人应确认其为所供硬件产品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若所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与事实不符,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有权拒绝有关投标。

3.7? 无论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不符合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费用与投标前预备会议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前预备会议/项目踏勘。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份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要求。

除所述各章节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视情况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 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投标函、分项报价表、供唱标时使用并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2)?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用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文件,用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供、安装、运行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4)?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文件分为以下两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下列顺序编写(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根据本章第17.1条的规定进行装订。

9.2.1 单独成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各包)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款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9.2.2其他投标内容部分(报价、商务和技术文件等):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提供二份相同的原件,一份单独密封用于开标现场唱标,另一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要求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投标人情况表;

7)? 详细技术响应;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 从业人员健康证

10)? 仓储设施证明材料

11)? 有效的检测报告或检验合格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家法定检测部门出具有效)

12)? 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13)? 投标产品渠道的证明材料

14)? 配送方案(配送人员、车辆)及验收方案

15)? 相关的规章制度

16)? 应急保障方案

10.? 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删减内容,并胶装装订成册。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的组成:

1)? 以人民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完税价报价:

A. 货物和服务总价——除非另有规定,以货物和服务到项目现场完税价为标准,以及包括货物和服务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营业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货物价值110%的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B. 设备本身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费用应包含在设备费中;

C. 质保期内规定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费。

2)?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按规定标明拟提供设备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中已包括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

11.2?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实质性的缺漏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3?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1.4? 投标人按上述11.3条款的要求填写“分项报价表”是为了方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1.5?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国外制造的货物的报价。

11.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应是固定不变的。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5条的规定,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7? 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8? 本项目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此次招标的包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必须独立对每一个完整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分包内部分内容投标。

12.? 投标货币:人民币。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满意。

14.?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招标人验收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14.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产品样本、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如:

1)? 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技术支持资料;

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3)? 售后服务承诺书;

4)? 培训计划;

5)? 投标人认为的其他必要内容(如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分要求)。

14.4? 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最终用户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2?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为电汇,以其它形式提交的,不予接受。电汇直接汇入以下银行账户(请注明招标编号:"0722-206FE2974XJF"的投标保证金):

户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澎湖路科技支行

账号:3002019209200069062

汇款凭证复印件须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提交。

15.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以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如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无法入账,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从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5.5? 对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相关投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即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原额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

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15.7?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对其投标价格错误的修正;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

4)?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按照招标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修改;

5)?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5.8 如果招标人按上述15.7条没收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还应负责赔偿由于投标人上述过失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的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及装订要求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投标人应填写单位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17.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5?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信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和“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18.2? 为方便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并在封皮正面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8.3? 为了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递交。

18.4? 投标文件应由专人送达,投标人应按第18.1、18.2、18.3条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投标邀请中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18.5?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所列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折扣声明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考虑。

22.3?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2.4? 开标过程应当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2.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资格审查

23.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如下内容进行资格审查:

1)? 报价是否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

2)? 投标保证金;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纳税和社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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