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B包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二次).docx
2020-10-2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B包(二次) | ||
采购单位 |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 | ||
行政区域 | 昆明市 | 公告时间 | 2020-10-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10-21 09:00:33至2020-10-28 17:00:33 每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10-30 09:30:33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 ||
预算金额 | ¥14.96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良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87087002 | ||
采购单位 |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嵩明县小街镇嘉玲南路10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885484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87087002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B包(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3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YN/ZB-2020-166_2
项目名称: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B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4.963
最高限价(万元):14.963
采购需求:厨房用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营业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保质保量供货的能力。 3.3供应商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其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0-21 09:00至2020-10-28 17:00,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6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0-3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五、开启
时间:2020-10-3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
地址:嵩明县小街镇嘉玲南路104号
联系方式:13888548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联系方式:18787087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良俊
电 话:18787087002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B包(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DHYN/ZB-2020-166_2
采 购 单 位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 - 6 -
一、须知前附表 - 6 -
二、磋商须知 - 8 -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17 -
第四章 评审办法 - 18 -
一、评选办法前附表 - 18 -
二、评选办法 - 20 -
第五章 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 - 24 -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27 -
资格审查部分 - 28 -
商务部分 - 40 -
技术部分 - 44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对“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A包、B包两个标段。
2.2采购编号:DHYN/ZB-2020-166
2.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4交货地点: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采购需求:厨房设施设备,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2.6采购预算: 149630.00元。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近2个月税票/缴款书、社会保险申报表/缴款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营业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保质保量供货的能力。
3.3供应商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其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办理报名手续。
4.2 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携带:(一)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09:30分;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2 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09:30分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叄仟元整(¥3000.00元),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0月29日下午17:30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代理机构账户。未成交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开户单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万宏支行;
账号:9550880210517400148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3888548488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良俊
联系电话:18787087002(0871-65878706)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
一、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采 购 人 |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 |
|
采购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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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B包(二次) 采购编号:DHYN/ZB-2020-166_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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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需求 |
厨房设施设备,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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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格要求 |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且营业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保质保量供货的能力。 3、供应商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其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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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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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磋商有效期 |
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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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评选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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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U盘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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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叄仟元整(¥3000.00元),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0月29日下午17:30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代理机构账户。未成交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开户单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万宏支行; 账号:9550880210517400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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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磋商时间(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09:30分 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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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磋商控制价 |
1496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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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磋商报价 |
本项目采用包干价形式进行报价;各供应商可根据招标内容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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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补充的其他内容 |
本项目需进行二次报价,各供应商可根据首轮投标报价的总价进行调整二次报价,也可不作调整;二次报价将作为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
二、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B包(二次)
1.2、采购编号:DHYN/ZB-2020-166_2。
1.3、采购需求:教学设施设备,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2、合格的供应商
2.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且营业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保质保量供货的能力。
2.3供应商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其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供应商费用
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进场交易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5.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5.2 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补充、修改或者更正、澄清一并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或签领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5.3 为使供应商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6、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6.1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价(元)。货物以外汇报价应有汇率、折扣以及最终人民币报价,无人民币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报价属无效报价。
6.2 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3 供应商的报价按竞争性磋商方式以最终报价最终确定。
6.4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问题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6.5 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6.6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
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能力。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以下组成部分:
(1)磋商报价一览表;
(2)磋商申请函;
(3)廉洁磋商保证书 ;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资料;
(7)商务响应文件;
(8)技术响应文件;
(9)磋商保证金有效凭证;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9、磋商报价
(1)本项目采用包干价形式进行报价;各供应商可根据招标内容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控制价。;
(2)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方案,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案和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将磋商报价表填写齐全,“报价汇总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
(4)供应商应提供总报价,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磋商报价精确到以元为单位的整数;
(6)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报价货币
本工程的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11、磋商保证金
11.1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叄仟元整(¥3000.00元),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0月29日下午17:30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代理机构账户。未成交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开户单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万宏支行;
账号:9550880210517400148
11.2、未中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3、出现下列情形之—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磋商过程中因正当理由被采购人宣布中止;
(2)磋商失败需重新组织磋商;
(3)磋商有效期满而供应商不同意做出延长。
11.4、如供应商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答疑
12.1 供应商应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采购人统一以书面形式答疑并发给所有供应商。
12.2 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供应商在查阅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12.3 供应商提出的与磋商有关任何疑问须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在磋商截止2日前采购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12.4 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供应商在收到疑问问题解答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疑问问题解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3、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须知有关规定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份数的磋商响应文件。
13.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1份,要求提供壹份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相一致的PDF格式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单独封包),电子版文件载体:U盘。
13.3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磋商申请书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第五章的要求,否则磋商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3.4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内装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文件:1份,要求提供壹份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相一致的PDF格式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单独封包),电子版文件载体:U盘。密封袋上应有供应商全权代表的签字及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在 2020年10月30日上午09:30分磋商,此前不得拆封字样。密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14.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4.3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邮寄,须由供应商按规定密封后于2020年2020年10月30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前派人递交到: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14.4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送交。
14.5 递交时间截止后,所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无论成交与否概不退还。
(五)磋商及评审
15、磋商及评审
15.1 磋商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的原则。
15.2 本项目将邀请相关监督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及评审。
15.3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15.3.1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15.3.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15.3.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15.3.4原则上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15.3.5磋商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15.3.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磋商,但无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15.4磋商会议程序,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含资格评审和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技术部分评审评分→磋商小组分别与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采购内容进行最终磋商报价(最终磋商以最终结算审核价下浮率来报价,评标时按初次报价×下浮率进行计算)→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进行评审评分→技术部分评审得分加最终报价计算得分为供应商总得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出现得分最高分并列时,按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二、三成交候选人。
在磋商中,磋商小组成员和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员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5.5 磋商会议纪律
15.5.1 磋商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磋商意见、磋商记录、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均不得外传和泄露;
15.5.2 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各种文字记录)在磋商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15.5.3 磋商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磋商小组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15.5.4 磋商期间,磋商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15.5.5 磋商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均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统一组织办理;
15.5.6 磋商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磋商会议和采访磋商工作。
15.6 磋商内容:技术参数响应、服务、价格等。
15.7 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本次竞争性磋商不保证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六)成交通知和合同授予
16、成交通知
根据采购人的《成交结果通知书》签发《成交通知书》。
17、签订合同
17.1 成交的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17.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磋商承诺、成交通知书,均作为签订合同内容的依据。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照相关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选办法前附表
款 号 |
评审因素 |
评 审 标 准 |
|||
一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
||
其他证照 |
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扫描件。 |
||||
财务状况 |
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
||||
纳税证明 |
提供2020年近2个月税票/缴款书、社会保险申报表/缴款书。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 |
||||
上述评审标准,供应商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初步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磋商报价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 审 标 准 |
|||
二 |
初 步 评 审 标 准 |
磋商保证金 |
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有瑕疵的; |
||
采购预算价 |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人磋商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
||||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
||||
磋商响应文件盖章、签字 |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盖章、签字的; |
||||
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不符合本次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初步评审通过者,才能进入技术、服务要求和磋商报价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三 |
技术部分评审 |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审查 |
(1)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设备质量保证措施有阐述的得7-10分。 (2)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3-6分; (3)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得0-2分; |
10分 |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完整、资料齐全、严谨周密,编制水平优(文件层次分明,章节清晰,编码完整,不掉页、缺页、错页,无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情况,无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得8-10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完整、齐全,编制水平良好,得6-7分;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基本完整,编制水平一般,得3-5分;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制较差,得0-2分; |
10分 |
|||
货物技术要求 |
第一档次(17-30分):货物技术参数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各项指标参数优于第五章技术参数及要求的,描述清晰且质量优。 第二档次(8-16分):货物技术参数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各项指标参数满足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的。 第三档次(0-7分):货物技术参数负偏离项较多或关键参数严重偏离采购文件要求影响使用的;或对主要材料来源未作说明。 |
30分 |
|||
售后服务保障承诺 |
1、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承诺,措施完善,得10-15分。 2、有相应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承诺、措施,且合理、可行的,得6-10分。 3、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承诺、措施等一般的得3-5分。 4、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承诺、措施等差的,的得0-2分。 |
15 |
|||
企业业绩 |
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过1个类似学校供货业绩加1个业绩加1分,分数加满为止。 |
5分 |
|||
四 |
报价得分(满分3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备注:磋商报价超控制价的其报价得分为0分。(最终磋商以二次报价为准)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
|||
六 |
综合评分办法 |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评审得分加最终报价计算得分为供应商总得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出现得分最高分并列时,按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二、三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
二、评选办法
(一)概述
1、本项目评选、定选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财库【2007】2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订。
2、磋商小组从专家库内随机选取符合评标专业的专家人员组成。
3、本办法是磋商小组确定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的依据,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4、磋商小组对满足以上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供应商磋商文件按照技术部分评审得分加最终报价计算得分为供应商总得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出现得分最高分并列时,按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二、三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都为最低价的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
5、采购人或磋商代理机构应对磋商过程进行书面记录,书面记录应如实地反映评审的全过程,特别是磋商小组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作为重要的应保密的资料存档,复印件作为书面报告的组成部分交管理部门备案。
6、本项目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技术服务要求、报价评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人员实行各自评分,且评分的原始记录存档备查。
(二)评选程序及标准
1、竞争性磋商的磋商时间和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封
(1)采购人规定的磋商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09:30分
(2)磋商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3)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封
①由采购方和供应商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②经确认无误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和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评审由采购人在磋商前依法成立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评选的一般程序为:①资格审查评审;②初步评审;③技术、商务要求评审;④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最终磋商确定最终报价;⑤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进行评审;⑥磋商小组对满足以上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供应商磋商文件按照技术部分评审得分加最终报价计算得分为供应商总得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出现得分最高分并列时,按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二、三成交候选人;⑦提交评选报告。
3、资格审查评审时,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提供资格证明资料的,经磋商小组认定为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评选;
4、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不能通过初步评审,作无效文件处理:
(1)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有瑕疵的;
(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人经审批的采购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盖章、签字的;
(5)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不符合本次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三、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
1.磋商小组成员应首先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
2.技术部分评分中,各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成员的评分应在磋商小组内进行公示,某个成员对某磋商响应文件评分分值低于(高于)所有评委对该磋商响应评分分值的平均分值10分以上(含10分)的,该成员须向磋商小组做出明确解释,理由不充分的该成员应对其评分作修正,若拒不修正的,该成员对此磋商响应的评分不得参与计算此磋商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
3.统计分数原则:成员有效评分份数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定标原则
供应商综合得分最高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出现得分最高分并列时,按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二、三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都为最低价的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
第五章 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尺寸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四门高身雪柜 |
1220*760*1950 |
台 |
2 |
|
2 |
炉拼台(配电磁灶款式) |
400*1100*1250 |
台 |
2 |
材质:201# 板厚:0.8mm.管厚:0.7mm |
3 |
单星盆水池 |
900*700*950 |
台 |
1 |
材质:201# 板厚:0.8mm.管厚:0.7mm |
4 |
米面架 |
1000*600*150 |
台 |
2 |
材质:201# 管厚:0.7mm |
5 |
四层栅格层架 |
1000*500*1500 |
台 |
1 |
材质:201# 管厚:0.7mm |
6 |
消毒柜 |
1380*625*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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