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20 17:21
一、项目编号 | |||
5108212020000783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四川省旺苍中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广元创巨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广元经开区下西办事处物流园广元市翔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行管办公楼 | ||
中标(成交)金额 | 654688.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类:1、名称:带传式洗碗机, 数量:2台, 单价:158000.00元;2、名称:排烟风管, 数量:16米, 单价:690.00元;3、名称:排烟弯头, 数量:6个, 单价:620.00元;4、名称:风管法兰, 数量:12付, 单价:180.00元;5、名称:风管变径, 数量:2个, 单价:680.00元;6、名称:排烟风柜, 数量:2台, 单价:9800.00元;7、名称:控制箱, 数量:2台, 单价:1200.00元;8、名称:牛角罩, 数量:2套, 单价:7500.00元;9、名称:双星水池, 数量:4台, 单价:2800.00元;10、名称:浸泡池, 数量:2台, 单价:2400.00元;11、名称:操作台, 数量:4台, 单价:2600.00元;12、名称:米面架, 数量:12台, 单价:1200.00元;13、名称:双门高温消毒柜, 数量:12台, 单价:6500.00元;14、名称:餐具配送车(定制型), 数量:4台, 单价:3500.00元;15、名称:餐具回收车(定制型), 数量:6台, 单价:3200.00元;16、名称:油水分离器, 数量:2台, 单价:8600.00元;17、名称:筷子消毒车, 数量:4台, 单价:3800.00元;18、名称:平板推车, 数量:6台, 单价:1450.00元;19、名称:不锈钢快餐盘, 数量:30个, 单价:42.00元;20、名称:不锈钢双层碗, 数量:14个, 单价:25.00元;21、名称:餐桌椅(8人), 数量:1套, 单价:4500.00元;22、名称:餐桌(10人), 数量:1套, 单价:6200.00元;23、名称:强化木地板, 数量:28平方米, 单价:190.00元;24、名称:落地双层窗帘, 数量:1套, 单价:1500.00元;25、名称:墙壁贴墙纸, 数量:80平方米, 单价:195.00元;26、名称:吊顶石膏板, 数量:27平方米, 单价:75.00元;27、名称:吊灯, 数量:2盏, 单价:1800.00元;28、名称:辅材及安装调试, 数量:1项, 单价:19653.00元.(详细内容详见开标一览表)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何开华(业主代表),李进,廖慧泉,李长伟,雷洪淞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执行。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500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四川省旺苍中学 | ||
地址: | 旺苍县建设路21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1528202322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元市利州东路797号院内一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0839-33071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汤老师 | ||
电话: | 15282023222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附件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项目编号:
四川省旺苍中学食堂设施设备
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 购 人:四川省旺苍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年9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3
二、总 则 7
三、招标文件 9
四、投标文件 10
五、开标和中标 14
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验收 15
七、投标纪律要求 17
八、其他 1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8
一、投 标 函(实质性) 19
二、承诺函(实质性) 20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实质性) 21
四、开标一览表 22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23
六、商务应答表 24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5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26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27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28
十一、中小企业(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29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1
十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实质性) 32
十四、投标人不存在失信行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实质性) 33
十五、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实质性) 34
十六、3C、强制性国标(GB)产品认证证书(实质性) 3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7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及其他商务要求 37
第七章 评标办法 49
一、总则 49
二、评标方法 50
三、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50
四、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0
五、评标程序 51
六、评标细则及标准 56
七、废 标 58
八、定标 5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6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四川省旺苍中学(采购人)委托,拟对 四川省旺苍中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编号为准。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旺苍中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2020年校舍维修专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元市利州区托斯卡纳B区。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13: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13: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万源片区福源金都2-4号。
十、投标邀请方式: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旺苍中学
联系地址:旺苍县建设路215号
联 系 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1528202322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托斯卡纳B区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550973508
2020年9月2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人民币660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人民币660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5 |
供应商资格 审查方式 |
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注:资格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
6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投标保证金 |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8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 号)等规定,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
9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的规定,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10 |
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 (实质性要求) |
如涉及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无线局域网产品品目清单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 本条“同等情况下”特指: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评分评标因素的,不再重复使用。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11 |
3C、强制性国标(GB)产品 (实质性要求) |
如涉及3C、强制性国标(GB)产品的,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招标文件有要求的除外),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时提供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费、履约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采购人将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提供承诺函) |
12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550973508 |
12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550973508 采购人联系电话:15282023222 |
13 |
供应商质疑 |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提出质疑时间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对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质疑,受理单位为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汤老师15282023222 联系地址:旺苍县建设路215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老师 13550973508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托斯卡纳B区 邮政编码:62830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3.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
14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旺苍县财政局采管办。 联系电话:0839-4222083。 地 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A区。 邮 编:628200。 |
15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附件中予以公告。 |
1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
17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到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我公司会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
18 |
履约保证金 |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由成交供应商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旺苍县财政局 开 户 行:28310121050000088 银行账号: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旺苍支行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特别提醒:供应商转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用途:四川省旺苍中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旺政采2020-275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
19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20 |
供应商融资需求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四川省旺苍中学。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3 “招标采购人”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5 本采购文件由四川省旺苍中学和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完成。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带传式洗碗机。
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8)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人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各投标人不得以没有看到澄清或更正公告为由而拒绝接受澄清或修改通知)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在开标7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人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未按要求分册装订的投标文件无效)。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14.1资格部分(用于资格性审查);
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要求进行响应,单独装订密封。
14.2 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14.2.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2.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本项目技术部分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响应)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或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如涉及);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如涉及);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商务应答表;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的投标文件包括:
(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2)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份;
(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件需用U盘拷贝,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A4纸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密封
(1)开标一览表(含电子U盘)单独密封;
(2)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单独密封;
(3)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单独密封;
19.2 标注
(1)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总则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广元市利州区万源片区福源金都2-4号。开标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开标会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
(3)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主持人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密封情况确认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 “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记录人员做好开标记录。主持人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立即现场核实 ,经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记录人员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5)“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23.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汇总情况、评标报告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中标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5. 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中标通知书的领取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17项。
25.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严禁中标人将合同分包。
28.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8项。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35. 资金支付
35.1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35.2 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其他
37.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一、总则、二、评标方法、五、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标 函(实质性)
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 的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投标价为?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份和电子U盘 份。
5.我方同意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天。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8.我方在参与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涉及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均按照该标准执行。
9.在投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失信行为的有 次。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 次(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承诺函(实质性)
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实质性)
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品牌及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报价合计(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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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合计一致。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元): |
注:1.投标人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六、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说明 |
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