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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第二中学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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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第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喀什第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中标公告
附件1招标文件-喀什二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160.pdf

一、项目编号:KSDQ(GK)-ZJ2020160(招标文件编号:KSDQ(GK)-ZJ2020160)

二、项目名称:喀什第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喀什超丰粮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喀什地区喀什市青年南路19号院B幢1层01号门面

包组或产品名称:喀什第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

费率(%):1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喀什超丰粮商贸有限公司 鲜肉、冻货 / / / 鲜肉5%(大写:百分之伍)、冻货8%(大写:百分之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勇(组长)、惠志亮、孔卫红、常卫民、丁建芳(业主专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双方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第二中学

地址:喀什第二中学

联系方式:郭剑峰 13579075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3号楼9楼

联系方式:李娜1509965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 话: 15099650569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喀什第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 包)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KSDQ(GK)-ZJ2020160 采购单位名称: 喀什第二中学 联 系 人: 郭剑峰 联 系 电 话: 13579075011 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娜 联 系 电 话 : 15099650569 日期:2020 年 9月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1 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2 一 总 则................................................................................................................................. 2 二 招标文件........................................................................................................................... 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5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9 五 开标及评标..................................................................................................................... 10 六 确定中标......................................................................................................................... 16 第 2章 投标文件格式.....................................................................................................................22 第 3章 投标邀请.............................................................................................................................38 第 4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0 第 5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7 第 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51 第 7章 政府采购合同.....................................................................................................................58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2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 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 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 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 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 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3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 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1.4.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 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 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 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4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 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 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 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 1章 投标人须知 第 2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第 3章 投标邀请 第 4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 5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 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三册 第 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 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 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5 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 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 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2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 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 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8.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 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3 无论招标文件第 5章技术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 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遍写投标文件,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6 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 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一册,密封递交。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 任何后果。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0.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 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 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 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 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参照品牌 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 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 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 11.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 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 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7 11.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1.3.1 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 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 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1.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 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11.5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 一部分。 12.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 购投标担保函原件。 12.4 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 12.1 和 12.3 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1 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2.4.2 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 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 实际入账一般需要 4-5 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8 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 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 22.2 条相关规定处理。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 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6.1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 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2.6.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 公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 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2.6.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2.7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 担相应责任。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 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 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 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 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 本、开标一览表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9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 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 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 件。 14.3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 为无效。 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 责。 14.5 未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 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为方便谈判开启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 部分的内容合订成一册密封提交,并在封皮正面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15.2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采购公告或谈判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和 “在(投标报价开启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 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15.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记的,将被拒绝接收。 15.4 未按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制作及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 效。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10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 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 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 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 标记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宣 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 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 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 请。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 投标人及其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审查原件内容如下(开标时需携带以下 证件): 1.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个体 工商户应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11 2.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 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 和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未 被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财政部门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及地域范围内; 5.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6.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7.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 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 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 1小时的期 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 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 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 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 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12 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 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负责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 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 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 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13 按照第 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 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 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 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 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 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 20.4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 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 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 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 认定为投标无效。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14 21.投标偏离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22.投标无效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 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 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 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 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 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22.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4)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 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 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15 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 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 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 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 23.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所 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 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 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 优惠。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16 25.保密原则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 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 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第 28 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 序,确定投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 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 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 文件第 6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 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 6章。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8.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 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29.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 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 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17 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 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 采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 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 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 1)。 31.2 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 31.1 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 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 本章附件 2)。 31.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 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3.2 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 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3.2.1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18 33.2.2 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3.2.3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4.廉洁自律规定 34.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 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 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 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3 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 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5.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 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6.质疑与接收 3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 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 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 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 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6.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资 料表。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19 附件 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 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 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 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 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 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 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 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 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 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 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 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20 附件 2:履约担保函格式 本项目不适用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 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 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 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 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 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 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 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21 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 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 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 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 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 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22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个体 工商户应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 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间 及地域范围内; 6.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7.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8.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 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 11.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23 1 开标一览表 第三包: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 货物名称 投标报价(按市场优惠 率报价) 投标保证 金 交货期 交货地 点 质保期 鲜肉 大写: 小写: 冻货 大写: 小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3、此报价包含安装调试、运费、杂费等。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24 2 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个 体工商户应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 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25 签发日期: 单位: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谈判投标文件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 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我单位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26 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年 月 日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 和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未 被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财政部门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及地域范围内;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27 6 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7 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8 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9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28 10 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 注:本项目以投标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盖公章为准。 11 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 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29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书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4-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4-2《制造商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7 、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30 1 投标书 致: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 子文档 份,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 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 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 投标总价 %。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 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 联合体的话)。 (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 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 中标服务费。 (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31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 人民币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品 牌 原产地 生产厂家 市场 优惠 率 备注 1. 2. 3. 4. 5.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投标人(公章): 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32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投标人(公章):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33 4-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本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 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 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____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34 4-2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的货物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有关规定, 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为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 制造商名称(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35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6 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36 7 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正本/副本) ***** *** *** *** *** 项目 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单位: (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 注: 在 2020年 月 日 *午 之前不得启封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37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KSDQ(GK)-ZJ2020160 第 二 册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38 第 3章 投标邀请 喀什第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第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邮箱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5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DQ(GK)-ZJ2020160 项目名称:喀什第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 采购需求: 第三包:鲜肉、冻货;(详细数量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个体工商户应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 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 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财政 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及地域范围内; 6.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7.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8.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39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邮箱获取(将“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按 顺序做成 PDF 文件”发送至 2783389030@qq.com 邮箱或 15099650569 微信获取,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获取时间: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上午 10: 00-14:00,下午 16:00-19:30,节假日休息。)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5:3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 3号楼 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第二中学 联系人:郭剑峰 联系电话:13579075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 3号楼 9楼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1509965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 话:15099650569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40 公告截图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41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42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43 第4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喀什第二中学 联系人:郭剑峰 联系电话:13579075011 1.2 采购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 3号楼 9楼 业务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 15099650569 1.3.4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开标时须携带资格条件证明原件) 1. 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个体 工商户应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 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间及地域范围内; 5. 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6. 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7. 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 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8.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 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1.3.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是、否) 1.3.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是、否) 1.4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44 1.4.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12.1 投标保证金形式:□保函 □电汇 □支票 ?对公转账 保证金金额: 第三包:小写:?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按照控制 金额2%以内的整数计算) 保证金收款人: 单位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账 号:65001740200052505624(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 及编号、包号(如有),并注明是投标保证金) 行 号:105894000141 财务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娜 15099650569 保证金缴纳要求:保证金在工作日 10月 19日下午 18:00 前须从投标单位的 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支票及任何个人、分公司汇款。 确认到帐后,持银行缴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喀什 分公司换取收据,开标现场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标书内放置收据复印件及 打款回执单复印件,投标文件内未放置收据复印件及打款回执单复印件将做无 效投标处理。 1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日 14.1 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 两部分合订成一册密封递交。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副本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密封袋 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供应商必须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 览表”的字样。不按要求标注或不单独提交开标一览表,其投标将被拒绝。 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份。供应商必须制作“电子 版U盘”并单独密封提交。电子版U盘必须是正本扫描件,并制作成与正本 完全一致 PDF 格式文本及Word文档两个格式。并在密封袋上标明“电子版 U盘”字样。不按要求提交电子版U盘,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使用 A4,胶装,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 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 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45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 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 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 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 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 (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16.1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0月 20日下午 15 点 30分(北京时间) 18.1 开标时间:2020 年 10月 20日下午 15 点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 3号楼 8楼会议室 23.2 评标方法:适用 综合评分法 27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27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是、否) 31.1 履约保证金金额:第三包:小写:?1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 2 日历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32 中标服务费:第三包:小写:12000元 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33.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 否 (是、否) 备注: 本项目不可兼容兼得。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46 资格审查表 投 标 人 名 称 审查项目 有效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个体 工商户应该要求其 提供有效的个体工 商户营业执照、企 业应提供工商部门 注册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投标人须 具备《食品 经营许可 证》或《食 品流通许 可证》;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 书及授权书、被授 权人身份证(法人投 标需提供法人身份 证及法人代表资格 证明书);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 名 单 , 未 被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财政部门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及地域范 围内; 依法缴 纳近六 个月内 任意一 个月的 社会保 险的凭 据; 提供针对 本次项目 《反商业 贿赂承诺 书》; 税务部 门出具 的近六 个月内 任意一 个月的 完税证 明; 近两年任意 一年的财务 审计报告(新 成立的公司 提供近三个 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银行 资信证明); 缴纳 投标 保证 金收 据原 件;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47 第5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一、货物参数: 第三包,鲜肉冻货; 鸡:(整只鸡胴体,所送的鸡肉不能带鸡头、鸡爪,鸡内脏,有相应 包装措施),投标人有能力按需求数量送至喀什二中疏勒校区,企业 具备《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等相关资质齐全,每次配送必须提供当 天检疫报告,每只有检疫标识,配有冷藏恒温设施配送车辆,以配送 量为准。 草鱼:去鱼鳞,去内脏,鲜嫩。投标人有能力按需求数量送至喀什二 中疏勒校区,企业具备《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等相关资质齐全,配 有冷藏恒温设施配送车辆,以配送量为准。 牛肉:新鲜、剔骨肉,不得冷冻。按天需求数量送至喀什二中疏勒校 区。企业具备《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等相关资质齐全,每次配送必 须提供当天检疫检验报告,每只有检疫标识,配有冷藏恒温设施配送 车辆,以配送量为准 羊肉:本地公羊,去羊尾油、单只 20公斤~26 公斤。按天需求数量 送至喀什二中疏勒校区。企业具备《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等相关资 质齐全,每次配送必须提供当天检疫检验报告,每只有检疫标识,配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48 有冷藏恒温设施配送车辆,以配送量为准。 冻货符合GB 3164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有《动物产品检疫 合格证》,外包装不得有污染及损坏,出厂日期保证新鲜。所有农副 产品必须干净,颗粒丰满,色香味正常,不得出现变质发霉情况,不 得有沉淀物如:沙粒、黄土等。包装类产品要GB 31646-2018 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外包装不得有污染及损坏,出厂日期保证 3个月以内。 (所有产品原材料不得为转基因) 二、项目要求及说明: 1、实施方案 (1)供应商按时将货物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需派工作人员把甲方采购清 单和供应商的供货清单的实体、数量、价格等进行一一核实,针对此项制定具体 的清点方案和整理方案。 (2)供应商的到货率、供货计划及配送方案(配送方案包括采购方式、配送时间、 配送方式、人员安排、退,换流程)。 2、项目的交货期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照甲方要求供货,甲方提前一天提供菜单。 3、付款方式和交货地点 (1)付款方式:中标后 7天内缴纳 100000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否则 视为放弃。供货期间以次充好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 20%,三次扣除所有履约保 证金并解除合同;按照约定供货时间超过 8小时不供货扣除履约保证金 50%, 两次三次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不可抗力除外)。送货每次需提供送 货单签字盖章,2个月后第一次结账,以后每月一结账,需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 普通发票。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供货期限:一年。 4、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49 5、冷藏恒温仓库 6、售后服务:提供的售后服务售前、售中及售后计划书的详细程度及可实施性 (包含人员、时间安排、响应时间、服务是否快捷方便、货源供应渠道链是否简 洁、清晰可靠等。 7、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三、其他要求 1、以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为标准,中标方必须保证所送食品的质量,蔬菜 必须是无污染的新鲜蔬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肉类食品必须经正规的屠宰厂 家宰杀并有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的新鲜肉;调料等副食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 不得配送“三无”产品和即将过期或已变质的食品,严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2、因中标方所送食品的质量而引起食物中毒等疾病的发生,责任全部由乙方承 担,并负法律责任。 3、采购方每周到副食品批发市场了解价格,每周根据市场价和中标人的报价协 商定价。如发现中标方报价高于市场价,以采购方掌握的市场价格为主进行定价。 4、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规格送货上门,运输车辆、费用 及运输安全由中标方自己承担,采购方概不负责。 5、中标方书面报价给采购方,采购方确认价格后提前 1天向中标方报送次日采 购计划,中标方组织送货上门,采购方验收签字确认后按约定时间进行货款结算; 6、如中标方所送的副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采购方有权拒收或无条件退回,中 标方必须在不影响部队正常或是保障的前提下,将采购方所需副食品重新送到, 并处以不合格食品总价 10倍的罚款。如采购方所需副食品,中标方因市场原因, 无法送到时,中标方应在发货前,向采购方说明,否则处以食品总价 10倍的罚 款,或更换为备选投标商配送副食品。 7、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专车负责货物的运输,不得委托 第三方捎带送货。 8、招标方式采用市场零售价平均优惠率(无上限),询价地点为“三运司菜市 场”。 9、中标后 7天内缴纳 100000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供 货期间以次充好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 20%,三次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 同;按照约定供货时间超过 8小时不供货扣除履约保证金 50%,两次三次扣除 所有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不可抗力除外)。 10、送货每次需提供送货单签字盖章,2个月后第一次结账,以后每月一结账,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50 需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 11、其他合理事宜合同约定。 注:打分比例说明: 序号 鲜肉 冻货 1 37% 63% 2 22.2 分 37.8 分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51 第 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 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内容要包括投标无效界定和详细评标标准)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 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 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 标报价扣除 6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 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的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 监狱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 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具体优惠措施为: 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 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 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 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 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5.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 /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52 6.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 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 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7.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 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53 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 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 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 因。 (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 论。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 评标。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序 号 评审内容 供应商 是否合格 是否合格 是否合格 1 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应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个体工 商户营业执照、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 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时间及地域范围内; 5 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6 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7 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 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8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 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回执单; 结论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54 说明: (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 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 须要写明原因。 (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 论。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 评标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序号 是否合格 1 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未高于预算金额; 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 位的报价的,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存在异常一致并成规律性的,其报价合理。 3 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份数。 4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 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5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全或关键字迹清晰、数量等齐全的。 6 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 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没有错漏一致的情况 9 投标单位附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标明的。 10 投标文件没有散页、活页、未胶装的。 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55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 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价 格:60 分 商 务:13 分 技 术:27 分 说明 价格评 分标 准(60 分) 价格评 分标准 60 评标基准价=有效优惠率最高值,有效优惠率等于基准值 的得满分 60 分。 鲜肉:投标报价得分=(平均优惠率/评标基准价)×22.2 ×100%。 冻货:投标报价得分=(平均优惠率/评标基准价)×37.8 ×100%。 投标报价超过 采购预算价的 按废标处理 商务评 分标 准(13 分) 业绩 5 近年内有类似业绩的,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每有一项加 1分,满分 5分。(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原件,须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此项不得 分)。 产品质 量及检 测项目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检测项目的进行打分(3 分):产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国家 质量的检测报告,进行综合比较(分为优、良、中、差 四档打分)优(3 分);良(2 分);中(1分);差(0 分) (得差 0分值未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厂房设 施 5 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冷藏恒温仓库设施得 5分,在喀什地 区其他县市具有冷藏恒温仓库设施得 3分,没有的不得 分。(必须提供场地图片和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 技术评 分标 准(27 分) 储藏证 明 3 投标人提供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冷、鲜、冻品相关储藏 货物证明的得 3分,不提供不得分。 实施方 案 7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程度进行打 分:包含服务人员(健康证)、配送方案服务、安全的保 障办法及应急配合预案的说明、优惠服务承诺等(问题产 品召回,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货源短缺、恶劣天气等情 况也需考虑在内)(分为优、良、中、差四档打分)优(7 分);良(5 分);中(3 分);差(0 分)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56 配送车 辆 3 根据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配送车辆进行评分:有一辆 的得 1分;有 2辆至 3辆的得 2分;有 4辆及以上的得 3分。 评分认定标准:1、拟用于本项目的每一车辆均须提供本 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才可得分;2、配送车 辆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所有人名 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货物的 可靠 性、安 全性 6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 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须有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进入甲方单位;保证 供应产品、食品符合国家法定的质量标准,如无国家标 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提供相关说明计划书(分为优、 良、中、差四档打分) 优 6分); 良(4 分); 中(2 分); 差(0 分)(得差 0分值未提供相关说明计划书)。 售后服 务计划 书 6 根据投标人公司提供的售后服务售前、售中及售后计划 书的详细程度及可实施性(包含人员、时间安排、响应 时间、服务是否快捷方便、货源供应渠道链是否简洁、 清晰可靠等)进行打分(分为优、良、中、差四档打分) 优(6 分); 良(4 分); 中(2 分); 差(0 分)(得差 0分值未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57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KSDQ(GK)-ZJ2020160 第 三 册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58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59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 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 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1.2.1 货物名称: ; 1.2.2 货物数量: ; 1.2.3 货物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60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 ; 1.5.2 交付地点: ; 1.5.3 交付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 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 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交 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 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 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 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 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 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 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61 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 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 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 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 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 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 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 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62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 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 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 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货物、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 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 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 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63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 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 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 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 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 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 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 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 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 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 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 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 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 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 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64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 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 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 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 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货物的配置、场 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 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 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 10%;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65 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 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 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 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5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 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 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66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 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 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 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 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 专用条款。 2.18 通知和送达 2.18.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 发 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 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 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8.2 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 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 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9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0.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20.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1 履约保证金 2.21.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21.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 Add: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9楼 Tel:15099650569 67 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个 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21.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 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2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 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4.适用法律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投标文件构成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投标截止 五 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投标偏离 22.投标无效 23.比较与评价 24.废标 25.保密原则 六 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8.采购任务取消 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30.签订合同 31.履约保证金 32.中标服务费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4.廉洁自律规定 35.人员回避 36.质疑与接收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本项目不适用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五、免责条款 六、争议的解决 七、保函的生效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2 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应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个体 3 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6 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7 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8 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9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 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 11 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 投标书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4-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4-2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5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6 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7 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第3章 投标邀请 喀什第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公告截图 第4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综合评分表 第 三 册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1.1 合同组成部分 1.2 货物 1.3 价款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6 违约责任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 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2.2 技术规范 2.3 知识产权 2.4 包装和装运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8 质量保证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2.10 延迟交货 2.11 合同变更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2.13 不可抗力 2.14 税费 2.15 乙方破产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7 检验和验收 2.18 通知和送达 2.19 计量单位 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1 履约保证金 2.22 合同份数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