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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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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免费午餐补助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副食品(鸡蛋)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免费午餐补助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副食品(鸡蛋)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21 17:49

项目概况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免费午餐补助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副食品(鸡蛋)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33322020000413
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免费午餐补助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副食品(鸡蛋)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574400.00
最高限价 1.9元/枚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中标供货企业根据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供的配送时间、配送量等要求配送,每次配送计划、时间提前15天通知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营养办,必须按时、按要求配送具体配送时间及供货量以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0月22日到202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
方式: 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报名所需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以及报名费汇款凭证(请备注好公司名称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2844136766@qq.com,招标文件(提供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和报名凭证会以电子档通过邮件发送到贵公司。)
售价: 14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备案号:石财采函【2020】164号,本项目采购预算:157.44万元,最高限价:1.9元/枚,资金来源:中央、省、地方配套资金;财政监督部门:石渠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6-8622096;“政采贷”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 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胜康路与金牛中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6-8622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楼1栋4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778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028-87789977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报名登记表 注:报名邮箱请与登记表电子邮箱填写一致;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投标相关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名包号 供应商名称 报名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公司地址 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 序号 报名资料 是否提交 备注 1 介绍信(加盖公章) 2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8-87789977 报名流程须知 一、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已填好完整的报名表。(请认真填写邮箱号码,字迹清晰!) 四、缴纳报名费凭证截图(微信、支付宝)   注: 以上资料均为电子扫描件。 请将所需报名资料填好发送到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 HYPERLINK "mailto:2844136766@qq.com。" 2844136766@qq.com。 报名费金额需与采购文件说明金额保持一致,金额不一致,视为报名无效。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招标编号: 5133322020000413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免费午餐补助计 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副食 品(鸡蛋)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四川·甘孜州 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编制: 审核: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54 第七章 评标办法...............................................................................................................7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92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委托,拟对四川省 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免费午餐补 助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副食品(鸡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33322020000413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秋季学 期学前教育幼儿免费午餐补助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副食 品(鸡蛋)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中央、省、地方配套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 料); 3、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09:00-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防范疫 情扩散蔓延,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I级响应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0}6号)和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2号)》和《四 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号),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 报名所需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 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 证明)。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以及报名费汇款凭证(请备注好公司名称 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 2844136766@qq.com,招标文件(提供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和报名凭证会以电 子档通过邮件发送到贵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4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电子发售:获取招标文件(提供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投标人为 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报名资料交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10:30--2020年11月11日11:0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1日11: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 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胜康路与金牛中街交汇处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36-862206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89977 传 真:028-87789977 电子邮件:2844136766@qq.com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157.44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 理。 2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9元/枚(本项目报价形式:采用单价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控制单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 理。 3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 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 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 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 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书的,评标委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本项目采购品目 禽蛋 5 是否属于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或者 专门面向小微企 业的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 ; 是否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是?,否? ; 6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 信企业报价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 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 惠政策。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 享受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 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 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 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 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 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扣3分/次,且投标人失 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 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进口产品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 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投标人以进口产品投标 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 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本项目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技术转让技术、与我国企 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8 CCC强制认证(如 涉及) 若所投产品涉及3C认证产品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3C 认证证书(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中标人应在签订采 购合同前提供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 应。采购人将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9 国家节能、环 保产品政府采 购政策(如涉 及)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 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 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 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 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人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将按 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 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 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10 国家无线局域 网产品政府采 购政策(如涉 及)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或信息产业部 公布的(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天)最新一期的无 线局域网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清单范围的,将按照第七章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要求进行加分; 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或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无线局域 网产品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http://www.ndrc.gov.cn)、信息产业部网 (http://www.mii.gov.cn)上自行查阅、下载。 11 政采贷 1.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投标 人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 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 款的投标人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 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 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 〔2019〕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中小 企业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 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 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12 支持不发达地 经评审后得分相同的,优先推荐不发达地区或少数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10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政府采购 政策 民族地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若此政策作为评 分标准,则在评审得分相同时,不再作为优先推荐候选 人的条件。) 13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 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4 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对疫情防控 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 保证金,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6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89977。 17 开标、评标工作 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89977。 18 中标通知书领 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 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 知书。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89977。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 楼。 19 投标人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答复。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89977。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 楼。 20 投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11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机构在委托范围内负责答复。 1.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的质 疑: 质疑时间: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1章投标邀请中的采 购人联系方式。 2.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 (1)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 作出答复。 (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1章投标邀请中的采 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3.项目质疑的接收方式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并附 质疑书WORD电子文档U盘一份,以当面提交或者快递邮寄形 式且收到为准,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 注: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 的范围,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 21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 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代理服务费 本次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157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 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12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注:服务费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账 号:51050144643700000950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13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 服务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14 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鸡蛋。 5.2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 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5.4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 代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5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 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 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 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15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 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 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6.1投标邀请; 6.2投标人须知; 6.3投标文件格式; 6.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6.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6.7评标办法; 6.8政府采购合同。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 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 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 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 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4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16 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不 回复视为不予采纳。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 8.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17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 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 签字和护照除外。) 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 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 12.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 体各方均应当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 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 单位。 12.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18 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 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 应包括下列部分: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 A、报价。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19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体现,包 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 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B、商务部分。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商务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3)商务应答表; (4)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 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 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C、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 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包含: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 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产品彩页资料; (5)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6)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7)产品验收清单(包括: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 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资料若涉及,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供) D、售后服务。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20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 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 间等。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 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注: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需要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 的,投标人应该保证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得到了制造厂家授权, 如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与制造厂家授权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承 诺的为准。 E、其它。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无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至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 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21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 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签署和装订 1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 且该两部分文件必须分册胶装。“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对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 审查以外的评审。(实质性要求) 18.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 档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 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资格性投标文件”或“其他响应性 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日期及分包号(如涉及) 字样。若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纸质文档为准;若纸质文档的 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18.3除了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外,投标人还应在递交 的“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包含正副本)”中编入“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 求) 18.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 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应采用已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 件,以U盘形式提交。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应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 装订。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22 18.7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8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并逐页盖章。 18.9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 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8.10若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下多包投标的,投标文件应分包印制(如有分 包)。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电 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均应当密封,其 中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和“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 性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分别单独密封于4个密封袋内。 19.2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至少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日期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 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0.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若 有)应当与招标文件的名称、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名 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 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23 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24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 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 场监督。 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 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 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 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 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 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 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开标程序 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 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25 23.1.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 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 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3.1.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 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3.1.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 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 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 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 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 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 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 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 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 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 标工作。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1.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 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 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 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 档。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26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 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6.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 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 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4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 证件到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27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一份)送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合同备案。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 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 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 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 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 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28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 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 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 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 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31.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 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29 34.履行合同 34.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 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 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 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30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3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7.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37.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7.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37.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37.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7.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37.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37.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以上条情形之一的,同 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31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 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 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 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 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40.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 日。 41.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 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3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 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意、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33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日期:2020年 月 日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34 一、承诺函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 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人及所投产品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 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我公司本次投标产品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在本次投 标前一周年内,与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高于20%。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35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授权代表),以我方 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才须提供; 2、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 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3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 标人: (单位公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才须提供; 2、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 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附此证明书,只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 料)。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37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致: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 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本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行贿犯罪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 记录。 特此承诺。 我公司对于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38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日期:2020年 月 日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39 一、投 标 函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并按照 我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所报的价格执 行。 二、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 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我方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并且同意 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五、我方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XXXX份,用于开标唱标的 “开标一览表”XXXX份,电子文档XXXX份。 六、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XXXX天。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要求向本项 目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 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以及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 资料都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合法的。如经查实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 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九、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后期实施过程中不进行合同分包、转包。 十、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 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40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41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价(元/枚) 备注 投标单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一览表”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 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42 三、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将所有的条款列入此表,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 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43 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 (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 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 参数 备 注 注: 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将所有的条款列入此表,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 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44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45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46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 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 收 备注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47 八、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XXXX(投标人名称)参加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 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 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XXXX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 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 进行处理; 2、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 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 再重复计算。 3、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 加成进行惩戒。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48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 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 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 2、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49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0 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 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投标人的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根据响应 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投标人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 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投标人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 若因投标人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投标人应 答“采购 文件”的 主要内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规格型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数量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单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服务要求 (如:交货期、质保期、售后服务等 等) 1、.... 2、.... .... 注:投标人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1、投标人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2、投标人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投标人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 投标人商业秘密。若投标人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1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 料); 3、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2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注:①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 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若投标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供具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 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 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相 关“身份证明材料”);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 格式); 3、具备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 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 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 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也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 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④投标人注册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 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 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 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 7、投标人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 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前三年 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3 注:承诺函格式如有重复,可只提供一次承诺函,不用重复提供。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在评审时提 供盖章的报名一览表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2、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 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 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 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注: 1、本章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 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保障学生副食品(鸡蛋)质量和营养成分,现将采购一批学生副食品(鸡 蛋)。项目名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秋季学期 学前教育幼儿免费午餐补助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副食品 (鸡蛋)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数量 货物名称 数量 (预估参考) 控价单价 食用天数 鸡蛋 学前教育2880枚/天; 农村义务阶段16800枚/天。 控制单价1.9元/枚 食用天数为不 少于42天 (二)技术要求 1.新鲜无公害鲜鸡蛋,鸡蛋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鸡蛋表面清 洁,不沾附泥污等物。 2.单枚质量不低于50克。 3.距离产蛋日期不超过一周。 4.以件包装,每件300枚,包装必须设计有通风孔。外包装箱上必须注明生 产日期、生产商家、生产地址、联系电话、储藏方法、保质期等相关内容。 5.每批次鸡蛋均需准确注明检验人员,检验时间,出厂时间。中标人在供货 时须提供该批次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GB2749-2015《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交货时间:中标供货企业根据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供的配送时间、 配送量等要求配送,每次配送计划、时间提前15天通知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营 养办,必须按时、按要求配送具体配送时间及供货量以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通知 为准。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5 (二)交货地点:石渠县尼呷镇。 (三)交货及验收要求 1、中标人所交付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规定;凡不符合要求或运 输过程中破损的食品,由中标人负责调换,并承担换货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验收标准: ①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文件与本合同 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中标人如对质量要求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 的事项,由采购人对比招标文本与投标文件中的约定标准,按质量要求比较优者 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即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只能符合或优于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②提供产品批量检测报告;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食品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中标人签署备 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短装、更换次品等的有效依据,由此产生 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采购人不定时抽取投标产品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所需数量和费用由中 标人提供。 5、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 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和的要求进行验收。 (四)费用:本项目所有运输、保险、装卸、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 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除投标价外的任何费用。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 约保证金。交付方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履约保证金将在所有货物食用后无异常 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付款方式:分批次货款据实结算。按照县教体局的安排进行分批次配 送,货物验收合格、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章后,乙方将该批次货物的货款开具全额 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 给乙方;最后一次配送到货,验收合格,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后,乙方将该批次的 货物的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6 支付该批次95%货款给乙方,余留 5%货款为质保金,一个月后无异常情况无息 结算支付给乙方。 (七)报价要求:本项目以单价形式报价。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7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1.4.2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1.4.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4.4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1.4.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1.4.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1.4.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8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资格性检查 3.1.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 3.1.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及技术、商务评估 3.2.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2.2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2.3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2)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书面澄清导 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3)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4)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 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5)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 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7)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8)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2.4出现本条3.2.3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5符合性检查。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9 (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 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 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表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载明的;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等不符合招标文件 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五)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六)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七)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2.6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 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0 3.3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4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标候选投标人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 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 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5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5.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3.5.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5.3评标方法和标准; 3.5.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3.5.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表; 3.5.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3.5.7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1 标结果。 3.6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 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 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 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7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7.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7.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 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 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7.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 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2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 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 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8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3.8.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8.2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 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 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8.3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 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8.4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 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 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会应当将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9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9.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3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 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技 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 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 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4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30% 3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单价最低的投标单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价)*30*100%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扣3分/次,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 限制累加制,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 经济评分 因素 2 技术 要求10% 10 投标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得10分;与招 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不一致,有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 分因素 3 履约能力 10% 10 提供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厂家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 最高得10分。 (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 不得分) 共同评分 因素 4 项目实施 方案8% 8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基本可 行,包含:①项目需求分析、②生产能力(或货源组织能力)、③ 技术类评 分因素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5 质量保障及营养指导措施、④供货进度计划,包含以上内容且完 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出现一处细微 偏差情形或不清楚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此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5 配送能力 8%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配 送服务计划、②配送线路安排、备货供货方案、③人力财力配备 计划、④配送质量服务保障计划等,包含以上内容且完全满足项 目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情形 或不清楚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此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技术类评 分因素 6 应急保障 方案8% 8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包含①自然灾害、② 运输途中的突发状况、配送应急、③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④ 需求应急等;包含以上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每缺 少一项扣2分;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情形或不清楚或不合理的扣1 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此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技术类评 分因素 7 售后服务 方案10% 10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方案(①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②售后人员分配、③响应时间、④现场服务支持能力、⑤退换货 机制)综合打分,按方案合理性评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中 最合理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情形或 不清楚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此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技术类评 分因素 8 溯源及质 量保障体 系10% 10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溯源及质量保障体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①溯源及质量保障管理制度、②食品配送人员管理 制度、③食品索证索票制度、④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⑤食品 安全运送制度等,内容完整且合理得 10 分。以上每有一项内容 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项不够详尽或不够清晰或不够完善或无针 对性的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 分因素 9 优先采 2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得2分。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6 购贫困 地区农 副产品 2% 注:投标人须提供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的证明材料。 共同评分 因素 10 扶持少数 民族和不 发达地区 政策 2% 2分 供应商为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企业的得2分。 注:提供供应商注册地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 共同评分 因素 11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2%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 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 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 废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按顺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7 序确定中标人。 6.2.定标程序 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 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 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 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 一顺序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8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仅供参考,特别提醒:采购合同的签订不得偏离招标文件要约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实 质性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ZZSS-2020-632。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投标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 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 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 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 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70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 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 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 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 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71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72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 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 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 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 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 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 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73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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