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滑财购招-2020-65 | |||||||||||||||||||||||||||||
2、采购项目名称:(全电子)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 食材及辅料与配送经营权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9日 | |||||||||||||||||||||||||||||
5、评审日期:2020年10月21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4 元/生/天,学生约62000人,全年供货总金额约4960万元。最终以实名制信息认证系统全县应享受学生数经滑县教育局确认名单量为准。 总供货期约200天/年(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准)。 | |||||||||||||||||||||||||||||
三、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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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 |||||||||||||||||||||||||||||
邵珊、申志霞、王璐璐、刘长虹、李新利、陈钦(采购人代表)、周晨光(采购人代表)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 |||||||||||||||||||||||||||||
50,00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1日 至 2020年10月22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各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滑县教育局 | |||||||||||||||||||||||||||||
地址:滑县道口滑州路 | |||||||||||||||||||||||||||||
联系人:范先生 | |||||||||||||||||||||||||||||
联系方式:0372-866807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红专路索克大厦1026室 | |||||||||||||||||||||||||||||
联系人:胡女士 | |||||||||||||||||||||||||||||
联系方式:182372286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 |||||||||||||||||||||||||||||
联系方式:18237228688 |
- (全电子)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及辅料与配送经营权项目(招标文件).doc
- (全电子)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及辅料与配送经营权项目结果公示.docx
(全电子)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及辅料与配送经营权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HJYZG[2020 09 ] 042 号
采购人:滑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零年九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10445842"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044585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HYPERLINK \l "_Toc1044593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5
HYPERLINK \l "_Toc10445931"第四章 经营权协议书 35
HYPERLINK \l "_Toc10445932"第五章 经营实施方案 36
HYPERLINK \l "_Toc1044593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招标公告
(全电子)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
食材及辅料与配送经营权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滑县教育局委托,就(全电子)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及辅料与配送经营权项目[采购编号:滑财购招-2020-65],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全电子)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及辅料与配送经营权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JYZG【202009】042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4 元/生/天,学生约62000人,全年供货总金额约4960万元。最终以实名制信息认证系统全县应享受学生数经滑县教育局确认名单量为准。
四、采购要求:
4.1招标范围:本项目选取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4 元/生/天的食堂供餐食材及辅料与配送的经营者。
4.2供货期:总供货期约200天/年(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准);
4.3质量要求:所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相关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质量等级要求。
4.4质保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4.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6 经营期限:一年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投资”相关内容)。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9月 30 日 08时 00 分至2020年 10 月20 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形式。未登记入库的投标人,须信息登记入库后才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登记入库链接地址:http://www.hxggzy.cn/ggtz/14765.jhtml。
办理CA链接地址:http://www.hxggzy.cn/ggtz/10950.jhtml。
CA登陆使用指南:http://www.hxggzy.cn/xtsysm/12517.jhtml。
3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凭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登录并下载招标文件。
九、网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10 月 21日 09 时 00 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2、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 10 月 21日09 时 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2、开标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自愿选择现场进行解密或远程自主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自下达解密命令起5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上传至评标系统的,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各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系统中,供应商须在系统中进行签章确认(自下达签章命令起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上传至评标系统的,按无效标处理;
4、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滑县教育局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0372-8668070
地址:滑县道口滑州路
代 理 机 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823722868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红专路索克大厦1026室
十三、公告其它内容:
1.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及时查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温馨提示:投标人/供应商注意事项:
供应商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评标依据。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文件要求)。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2.CA有效期。
从采购文件下载至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期间,CA证书不得更换、变更、延期等,否则会造成开标现场无法解密,对此供应商后果自负。
供应商应及时查看CA证书信息是否过期,确保所投项目从文件下载至项目结束整个周期CA证书的信息不能变更(包括不能办理延期、变更、更换、丢失补锁、损坏补锁等)。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jyxt.hxggzy.cn/ggzy),在“组件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确保PDF阅读器、Word2007已经下载安装,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是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帮助手册,可在系统“组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或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找到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需要委托人签章的,可以手写输入。)
制作好的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包(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其他注意事项(重要)
*供应商需确保电脑已经下载安装PDF阅读器、Word2007,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是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如采购文件发生变更的,供应商需重新下载采购文件(EGP版)并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 谨慎使用“重新报名”功能。点击“重新报名”后,已上传投标文件会被清除、已缴纳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汇款、转账异常时,须联系汇出方银行查询原因。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网络等制作、上传同一项目投标文件的,有被视为串通投标、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因供应商个人原因导致电子化交易系统内自身投标文件损坏、内容缺失等其它无法正常评审的,后果由供应商个人承担。
*建设工程(建筑、市政)项目工程量清单在EGP文件中包含,打开电子投标文件,在工程量清单节点,可以导出标准接口数据(YDB格式),通过造价软件打开YDB数据、响应报价内容,再通过造价软件导出YDB数据,将YDB数据导入投标编制系统
*如遇到投标文件上传慢、上传失败等问题,请进行以下操作:
查找是否是个人电脑问题;更换网络环境;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全电子)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及辅料与配送经营权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详见招标公告 |
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资金来源 |
县财政统筹 |
5 |
采购人 |
采购人:滑县教育局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0372-8668070 地址:滑县道口滑州路 |
6 |
代理机构 |
代 理 机 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823722868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红专路索克大厦1026室 |
7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选取食堂供餐食材及辅料与配送经营者 |
8 |
供应商资格 条件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9 |
经营期限 |
一年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12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无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审,评审小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
13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 |
14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都应用供应商单位的CA进行签章。 (2)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CA进行签章。若有委托代理人的,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资料可上传已签署资料的扫描件。 |
15 |
投标文件 |
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
16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17 |
采购人预算价 |
4.00 元/每生/每天(为适应电子评标系统正常进行,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报价统一填写 4.00 元/每生/每天。此环节不参与评审) |
18 |
评标委员 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由采购人代表2人及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的,需向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委托书;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采购人从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9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原则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
20 |
中标公告 |
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情况将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 |
21 |
招标文件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22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投标截止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公告,供所有潜在的供应商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要随时浏览相关网站,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可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23 |
未尽事宜 |
1、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
24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非现金方式缴纳。 履约担保的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 |
25 |
进口产品 |
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26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说明 |
本项目需根据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要求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
37 |
其他 |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全电子)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及辅料与配送经营权项目
1.2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采购人:滑县教育局
1.4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请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凡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3.费用承担
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招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经营权协议书
(5)经营实施方案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各项条款的内容、格式、表格、条件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4.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4.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4.3.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问题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4.3.3供应商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4.3.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以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4.4招标文件的修改
4.4.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4.4.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5.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服务承诺
五、技术部分
六、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
七、资格声明函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履约承诺书
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十一、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6.投标报价及服务承诺
投标人综合考虑项目情况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等各方面因素进行报价及服务承诺。
7.供应商证明文件
7.1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7.2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即使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招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8.投标文件有效期
8.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
8.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9.投标文件的编制
9.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可以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9.2无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审,评审小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9.4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承诺证明材料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9.5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帮助手册,可在系统“组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或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找到。
11.投标文件的要求:
11.1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按系统要求加密上传。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12.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1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3.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四、开标、评标、定标
14.开标
14.1开标时间:见前附表,开标地点:见前附表
14.2当众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并由唱标人宣读供应商的名称、投标价格、等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必要的内容并记录。
15.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开标前由采购人从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6.评标原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17.评标纪律
17.1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服务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17.2任何供应商均不得对其投标有关的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生联系。如果供应商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8.投标文件的审查与响应性确定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首先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
1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19.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9.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的要求;
19.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9.4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9.5供应商报价超过了采购人预算价的。
19.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9.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收到通知时间起30分钟内回复,否则逾期视为低于成本价竞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0.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0.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招标文件第19条款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分。
20.2 在评标时不考虑合同条款中的价格调整规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20.3 评标时,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评标审查,评标委员会可随时请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的疑点加以澄清,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答复和质疑。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有关澄清的内容及双方达成的协议将成为合同的附件,但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和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更改。
22.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22.1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制订。
22.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3.计分办法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所有评委打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和最后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
24.定标
2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原则、评标程序及评分标准评定供应商名次,供应商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
24.2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采购人原则上应按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4.3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
24.4评标结束后,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情况将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
五、授予合同
25.合同授予
25.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具有合理投标价格的评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25.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5.3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中标通知
26.1在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合同的签署
27.1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30日内(鼓励7日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7日内前来领取中标通知书。
27.2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中标通知书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3合同期限:此次项目交货完毕,通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注: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合同约定,采购人应将违约情形和事项及时通知相关监督部门。中标价格一经确认不得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增加资金。
27.4本项目招投标过程结束后,如中标单位、采购单位之间擅自私下谈判、变更中标标的、价格及其它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7.5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配合招标人(代理公司)将签订后的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发送到指定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7.6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配合招标人携带中标(成交)通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备案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合同(肆份以上)等原件及合同网上公告截图报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有关部门进行采购合同备案(备案时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原件留存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一份)。
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8.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8.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性单位产品、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财政部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8.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产品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同等条件下评委将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如本项目中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属实行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招标文件是否特别指明,供应商均需投报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认证机构名录为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印发品目清单为准,品目清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阅,敬请供应商及时查阅。
七、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29.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0.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1.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2.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3.质疑
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3.1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书面质疑函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送达(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项目只能授权一人且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必须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通讯地址及固定电话,并以书面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34.投诉
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4.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书面投诉函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送达(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必须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通讯地址及固定电话,并以书面投诉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34.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4.4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5.监督
采购人的监督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有履行全程监督的权力,采购人在招标过程中,因获知或可能获知监督举报(或其他方式)招标程序或全体内容存在问题,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36.处罚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单位及个人,均应在招标、投标、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并遵守职业道德;如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或是有腐败、欺诈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因承包方在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或采用其他违法行为获取中标的,一旦被有关单位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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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等证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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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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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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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报价统一填写4.00 元/每生/每天。此环节不参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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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指: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投资”相关内容);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中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证明材料指: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或提供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金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欠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证明材料指:提供2017年1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
供应商应具有 法人资格 |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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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
|||
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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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条规定 |
|
经营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9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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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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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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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0分 技术标:50分 制度建设、服务承诺:20分 综合标评审标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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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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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报价得分 |
投标 报价 (0分) |
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及河南省学生营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学生营养办〔2018〕6 号】精神“严禁克扣和浪费,确保 4 元膳食补助全部吃进学生嘴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87号令-第 55 条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列为评审因素 |
||
2.2.2(2)技术标 |
技术标(50分) |
现状分析总体运营监控方案(10分) 项目现状分析总体运营监控方案设定:1.卫生防疫监控方案2.食品货物质量管理监控方案3.食品货物安全管理监控方案4.岗位职责制度监控方案5.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期间措施。(每项满分2分,总分10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每项方案具体、详细、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2分,方案编制有简单相关描述的得1分) |
||
控制食品质量的措施及方案(10分) 根据供应商编写措施和方案是否能够充分说明对货物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计划:1.货物采购源头控制2.建立质量记录管理制度3.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4.质量监测设备5.质量验收处理制度。(每项满分2分,总分10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每项方案具体、详细、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2分,方案编制有简单相关描述的得1分) |
||||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配送预案(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应对其处理突发事件的各项方案:1.配送车辆故障应急服务预案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3.自然灾害和交通中断应急服务计划4.应急响应时间5.应急服务保障措施.(每项满分2分,总分10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每项方案具体、详细、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2分,方案编制有简单相关描述的得1分) |
||||
货物配送方案(10分) 1.车辆配备2.线路安排3.人员配备4.流程安排5.储存条件。(每项满分2分,总分10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每项方案具体、详细、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2分,方案编制有简单相关描述的得1分) |
||||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编写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是否周到全面,可行、有效:1.食品卫生管理方案,2人员卫生管理方案3.环境卫生管理方案4.持证上岗管理方案5.垃圾处理方案。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每项满分2分,总分10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每项方案具体、详细、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2分,方案编制有简单相关描述的得1分) |
||||
2.2.2(3) |
制度建设、服务承诺 (20分) |
经营者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5分) 根据投标人经营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合理性打分;完善的得5分,较完善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完善是指编制切实可行,内容全面,可实施性强,有针对性;较完善是指基本编制切实可行,基本全面,可实施;一般指有简单相关描述。 |
||
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后期服务承诺(3分)及合理化建议(2分); 注:1.后期服务承诺完善的得3分,较完善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缺项得0分。2.合理化建议详细、可行得2分,有简单相关描述得1分,缺项得0分。 实质性优惠承诺(10分) 1.优质服务:如公益性奖学金1000元/人/年或助学金1000元/人/年。承诺100人以上得5分,70-100人得3分,30-70人得2分,1-30人得1分,没有不得分。2.承诺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针对学生物资捐赠:货物金额超10万元得5分,7万得3分,3万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2.2.2(4) |
综合标评审标准 (30分) |
投标人承诺项目领取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在滑县建立运营中心(原材料仓储基地)且保证正常运转的(30分) 在滑县建立运营中心且保证正常运转满足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4 元/生/天的食堂供餐食材及辅料与配送的经营需求,包括:1.投标人需提供详细合理的建厂计划书(得10分)2.承诺在滑县建立运营中心(原材料仓储基地)提供2万平方米以上不动产证的得20分。 注:在结果公告期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甲方去实地核验,供应商是否具有履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在滑县建立运营中心(原材料仓储基地)且保证正常使用的能力,并将作为是否签订合同的重要参考依据,一旦中标,必须按投标文件上承诺的在滑县组建运营中心且保证正常运营,若发现与承诺不符视为提供虚假资料。(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处,取消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1、投标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建设运营方案+制度建设、服务承诺+综合标评审标准。 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3、评标办法中所要求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投标报价得分+技术标得分、服务承诺得分+综合标得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经营运营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制度建设、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综合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制度建设、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综合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采购人依法按照评标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评标。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者盖章的;
(2)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3)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
(4)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 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6)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的证书有虚假、涂改现象的;
(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8) (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硬件特征码分析一项相同的;
(9)招标文件或相关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价格部分计算出得分 A ;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经营运营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制度建设、服务承诺等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评审等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2.3 供应商得分=A+B+C+D。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经营权协议书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条就及格式(参考)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标 段:
甲 方:
乙 方:
合同服务期:
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与配送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
2、本合同价格(合同总价或合同单价)为交付价格,且为完税后价格。
3、食材及价格的确定:所有配送食材品牌规格均由成交人提供,由采购人选定,成交人为保证食材的新鲜度,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鼓励在滑县县境内优先采购,本地确实无法采购的品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自行采购。食材单价由成交人提供价格,由采购人询价确定,所有食材单价不高于滑县当地市场价格;
乙方应确保每人每天平均营养午餐根据当期价格可达到4元标准
4、付款方式: ;
二、交货方式
1、按照每人每天平均四元的午餐食材标准,根据不同季节,以时令新鲜蔬菜为主,以中心校为单位提前选定每周的食谱,生产及配送商根据学校选定的食谱对所需的各类食材进行采购,并进行定时、定量精准配送。米、面、油、干调类根据学校用量实行周配送,生鲜类每天配送。
2、乙方配送的生鮮类(蔬菜、肉、鸡蛋、水果等)原料,必须从源头种养殖一采购一运输一储存粗加工-细加工都有安全控制措施,送到学校的肉、蔬菜等生鲜类为干净、安全卫生的半成品,学校在接收后可直接烹任加工。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经过包装,食品包装必须具有保鲜防菌功能,达到食品安全存放相关要求,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无害,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3、生产及配送商必须具有食品安全检测检验能力,有自己的监测化验室及专业检测人员,所供食品必须留样且提供每批次的安全检测报告。
三、服务周期
1、乙方自 年 月 日开始供货, 年 月 日截止;配送服务周期为学年。
日常考核: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被甲方一年下达三次书面整改通知书且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无条件退出,并追究相应的责任。月度考核:甲方每月将对乙方进行评议,年累计3次合格率低于60%的,无条件终止合同,年优秀率高于80%的,视为考核合格:
年度考核:甲方每年对乙方进行2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技术规格及食品规格
按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填写
五、配送
按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填写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协商约定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生产及配送商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注:1、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合同期满后履约保函失效
八、乙方应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验,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本合同如发生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走法律程序解决。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ニ、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分别报相关备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五章 经营实施方案
供货食材及辅料内容及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以下内容为各类食品的采购要求,供应商需全文承诺,否则视同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原则上否决其投标。
一、货物需求
1、小麦粉为专用馒头粉、特等一级粉,符合国家GB/1355-1986 标准要求。
2、大米符合GB/T1354 标准要求标准,优质一级大米,合格证,并有质量检验报告。
3、食用油为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芝麻油。
4、鲜肉类必须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提供两章两证,即: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动物检验验讫印章、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无公害。
5、干调类必须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名优商品。
6、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残留、无重金属超标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7、猪肉:1、所用猪肉的屠宰厂家通过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2、通过ISO 22000 食品安
全管理体系或HACCP 体系认证;3、通过ISO14001 环境质量管理体系;4、通过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8、鸡肉、牛肉:1、所用品牌通过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2、通过ISO 22000 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或HACCP 体系认证;
9、食用油:1、所用食用油品牌通过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2、通过ISO 22000 食品安全
管理体系或HACCP 体系认证;3、通过ISO14001 环境质量管理体系;4、通过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0、大米:1、所用大米品牌通过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2、通过ISO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或HACCP 体系认证;
11、小麦粉:1、所用小麦粉品牌通过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 环境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2、通过ISO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 体系认证;
12、价格确定:食材单价由成交人提供,由采购人负责询价,所有食材单价不高于滑县当地
市场价格。(当地市场价格是指:当地三个及以上大型超市当日挂牌平均价)
实际供货过程中以教育部门确定的米面粮油货物品类为准。
14.优先采购当地贫困地区货物。
二、供货要求:
(1)货品必须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配送的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时限的学校不得接受,并且有权拒绝。
(2)供应商配送的食品数量(除蔬菜类)最多以2周为准,多送的学校予以拒绝。
(3)食品送到学校后,由学校后勤人员负责验收、入库,并建立验货台账,供货及验货人双方签字。配送不得提前、推后。
(4)验货时严格审验生产日期及包装完整情况。临期食品校方拒绝接收。收货人根据报告单,查看食品品牌、出厂日期、产地和保质期,查验是否有变质、过期、污染、劣质、破损、少量及以次充好的产品,清点食品种类和数量。
(5)对出现不合格食品和安全事故等情况学校应及时上报,经调查属实后,教育局会结合有关部门将该企业列入政府采购黑明单,根据其不良行为性质限制其在1-3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据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该企业责任。
(6)库房管理员负责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必须放入留样柜,保证留样食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留样登记要真实填写留样食品的品类、名称和留样时间。
三、食材及价格的确定:
1.食材及价格的确定所有配送食材品牌、规格均由成交人提供,由采购人选定,成交人为保证食材的新鲜度,供应的食品原(辅)材料,鼓励在滑县县境内优先采购,本地确实无法采购的品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自行采购。中标公司提供价格,由采购人广泛询价,议价确定,所有食材单价不得高于滑县当地市场价格。
2.配送的食材必须是投标文件配餐方案中承诺的食材且符国家关于学生营养餐相关规定,必须保质保量、新鲜,必须把食材的卫生、营养和安全放在第一位: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供货周期及时供货,每次供货周期不得超过该食材的保质期:乙方必须具有食品安全检测检验能力,有自己的监测化验室及专业检测人员,所供食品必须留样且提供每批次的安全检测报告。乙方所供米面油须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米面油的检验报告单,送达各项目学校储藏室的冷鲜肉每批次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蔬菜水果等必须通过自检设备检测农药残留情况,符合食用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必须设立专库,食材分类离墙离地摆放,安装联网监控设施,由专人管理,各种制度上墙。仓库应防蝇、防鼠、防防潮、防尘、通风,环境要整洁,布局应合理,所有的食材应分类分架存放,贴上标签,离地离墙排列存放。库房内应安装有联网的监控设施,有农药快检设备,每批次食材有快检记录,并定期对库存的食材进行检验,防止配送过期、变质的食材。
4.批次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供应食材时无偿提供留样食材一份(业主从提供的食材中随机抽取)。食品原材料要定人定点采购,手续完备。要建立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即向供应方索取有效的证件及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每周五给学校提供下一周的配送食材清单。
5.配送营养食材所需的交通、储藏等设备、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消毒有记录,必须使用密封装载交通工具配送。
6.防止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做好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严禁配送不合格食材,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质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学校的一切损失。严把配送检验关,应向受方提供有效资质证件和产品检验合格定型的食材(商品)包装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坚决杜绝伪劣和“三无”食材进入学校,并建立好台帐。
注:各供应商必须承诺满足以上要求,但不限于以上承诺内容,可额外承诺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条件(格式自拟),后期实际供货物品种类以教育部门确定为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全电子)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及辅料与配送经营权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服务承诺
五、技术部分
六、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
七、资格声明函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履约承诺书
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十一、资格审查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1、在研究了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对该项目我们愿意参与报价,投标报价(大写) 肆元每生每天 ,(小写)¥ 4.00 元/每生/每天 ,供货期: 质量要求 ,质保期 ,经营期限 按采购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完成本项目。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本项目,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4、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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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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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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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大写: 肆元每生每天 小写:¥ 4.00 元/每生/每天 |
投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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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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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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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声明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服务承诺
注:包含招标文件第五章“经营实施方案承诺”,但不仅限于此内容。
五、技术部分
(格式自拟)
技术标; 1.各项方案
2.制度建设、服务承诺
六、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
注:包括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和评标办法中所有涉及到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等要求,但不限于此内容。
6.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供应商 |
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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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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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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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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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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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声明函
致:
我单位愿意对 项目进行投标。
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合法、真实的。如有违法或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九、履约承诺书
一、我单位承诺:
(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并严格按采购单位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
(二)我单位开标前已详细了解标的,并按采购单位条件及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
(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如我单位中标,将在推荐中标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的与采购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
二、我单位承诺:
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中标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等要求或不能实现投标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给采购单位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资格审查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指: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投资”相关内容);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中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证明材料指: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或提供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金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欠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证明材料指:提供2017年1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