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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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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三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三次)中标公告

2020年10月22日 15: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三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崇明县公告时间2020年10月22日 15:22
评审专家名单秦瑛、吴永杰、卜丽华、赵顺芳、李震亚
总中标金额¥175.3467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哲
项目联系电话021-33626722
采购单位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育麟桥路3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任伟锋 021-5961637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B座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哲 021-33626722
附件:
附件1崇明消防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0925(定稿).pdf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本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N区229室

中标(成交)金额:175.3467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本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瑛、吴永杰、卜丽华、赵顺芳、李震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02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育麟桥路385号

联系方式:任伟锋 021-59616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B座3楼

联系方式:王哲 021-33626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哲

电 话: 021-33626722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采 购 人: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8 第五章 项目需求 .............................................................. 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7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 杨浦区四平路 1398号 B座 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10月 12日 09点 30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三次) 3. 预算金额:总预算为 180 万元 4. 最高限价(如有):180 万元 5. 采购需求:(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为采购人下属 5 单位个食堂提供 餐饮服务,分别为城桥、长兴、横沙、江帆站、保障大队等 5 个单位食堂炊事员社会化 服务,每个单位 4名厨师,共计 20名厨师。) 6. 合同履行期限: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餐饮卫生许可合格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服务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及近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者取消,财产被接管,主要资产被冻结 或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 年 1月 1日起)内没有骗取中标,投标的服务近三年没有重大质 量问题; 6) 近三年(2017年 1月 1 日起)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不得有行贿犯 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声明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9月 22 日至 2020年 9月 28日,每天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3:0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398号 B座 3楼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餐饮卫生许可合格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看;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以上截图需包含查询时间)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售价:人民币 1000元,现金交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0月 12日 0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398号 B座 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3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育麟桥路 385号 联系方式:任伟锋 021-59616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398号 B座 3楼 联系方式:王哲 021-33626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哲 电 话:021-33626722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2. 采购人 采购人: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育麟桥路 385号 联系人:任伟锋 电话:021-59616371 3. 招标代理机 构 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398号 B座 3楼 联系人:王哲 电话:021-33626722 4. 项目概况 城桥、长兴、横沙、江帆站、保障大队等 5个单位下属 5个食堂提 供餐饮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服务单位 服务人数 服务期间 炎热季节 加餐 节假日和重 大保卫期间 重大火灾扑 救期间夜间 城桥站 55 人 早、中、晚餐 午后点心 加餐 临时加餐 长兴站 55 人 早、中、晚餐 午后点心 加餐 临时加餐 横沙站 45 人 早、中、晚餐 午后点心 加餐 临时加餐 江帆站 45 人 早、中、晚餐 午后点心 加餐 临时加餐 保障大队 25 人 早、中、晚餐 午后点心 加餐 临时加餐 5. 投标人资质 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餐饮卫生许可合格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服务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及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 纳证明;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者取消,财产被接 管,主要资产被冻结或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起)内没有骗取中标,投标的服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6 序 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务近三年没有重大质量问题; 6) 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起)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 代理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声明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项目负责人 厨师长具有国家颁布的厨师等级证书和营养师证书初级及以上的(必须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7. 服务期限 2020年 10月 30日至 2021年 10月 29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 服务要求 需满足项目需求《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求说明 书》的全部要求。 9. 现场踏勘 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0. 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另行通知(如需) 11. 投标人提出 问题的截止 时间 2020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以 WORD 版发至代理 机构邮箱:tad2@tongji-ec.com.cn。 12. 补充招标文 件发出的时 间 补充招标文件领取:另行通知(如需) 13. 投标截止时 间 2020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 时 30 分 14. 最高投标限 价 人民币 180万元,超过限价将不予接受。 1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90天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提交方式:投标人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 票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同济支行 账 号:310066344010141052919 投标人代表请注意提醒贵单位财务人员,在投标保证金的汇款附言中请 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7 序 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17. 投标文件份 数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壹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肆份 光盘或 U盘形式的 WORD 格式电子版本 1套。 18. 投标文件装 订及密封要 求 装订要求:不需分册装订,共 1册,分别为: (1)商务部分; (2)技术部分。 电子文件:载入光盘或 U盘。 注意:装订均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采用 硬封面装订。 密封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需分开包装,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包 装,密封要求:所有包装均为密封包装,封口处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 19. 投标文件封 套标记 采购人: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招标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 投标文件电子版封套上还应清楚地标明“电子版”字样。 20.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10月 12日上午 9时 30分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地点:上海市四平路 1398号 B座 3楼会议室 21. 投标文件开 标顺序 □先到先开 ■后到先开 22. 投标人代表 出席开标会 需递交的材 料 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3.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经与采购人协商的其他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5% 24. 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其他: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8 序 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25.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文) 或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 市物价局发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 准》(沪建计联(2005)第 834号、沪价费(2005)第 056号)文及上海市 建交委、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所颁沪价费(2011)007号文 的相关收费标准计取, 另专家评审费按实结算。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单位 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26. 发布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9 投 标 人 须 知 正 文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服务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服务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的条件: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0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知识产权和保密 1.6.1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 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 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6.2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踏 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项目现场踏勘。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参加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1 (包括信函、传真等)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 清、解答。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文件的澄清将被作为补充招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补充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如果补充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11 偏离 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在响应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在投标函附录中作出其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2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和“项目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 包人”和“承包人”、“中标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 行理解。 2.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1.2本章发出的所有补充招标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解释 2.2.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 顺序解释;除有特别规定外,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评标 办法、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2 2.2.2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 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2.2.3按本章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作为补充招标文 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主动领取补充招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被视为已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 及补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3.3 投标人收到补充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向采购人办理签收手续或以书面方式确认其 收到。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函 3.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4. 开标一览表 3.1.5. 报价明细表 3.1.6. 服务承诺书 3.1.7. 商务条款偏离表 3.1.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1.9. 项目业绩表 3.1.10.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3.1.11. 人员配置情况表 3.1.12.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表 3.1.13. 服务质量保证书 3.1.14.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1.15. 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承诺书 3.1.16. 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3 3.1.17. 投标事项承诺书 3.1.18.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3.2.2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 相关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应同时修改第七章“投标文 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 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自原投标有效期届 满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 约保证金的。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服务质量要求、项目需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不得提供与本工程无关内容。 3.5.3技术标文字部分统一采用宋体小四号,字符间距为标准间距,行距为 1.5倍行距,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4 纸张规格为 A4(除个别资料如平面布置图可采用 A3 纸),页数不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页数(不包括封面、图纸、封底)。 3.5.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文本内容(不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及 图纸)宜双面打印或复印,需盖章和签字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和盖章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 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包装及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标记应清晰,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规定进行封套标记的,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被误 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4.2.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要求签字和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 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5 4.4. 投标人员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人代表要求。 5. 开标 5.1. 开标准备 5.1.1.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需提交的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2. 开标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和完整性 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检查。 5.2. 拒收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 5.2.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点的; 5.2.2. 被授权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会的、出席开标会无身份证明原件的,或者不符合投标人 须知正文规定的;; 5.2.3. 开启过程中,投标文件与备用投标文件均无法打开的(启用备用投标文件时,投标 人必须出具投标文件上传成功的电子回执凭证); 5.2.4.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标段号与本项目标段号不一致的; 5.2.5. 未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 5.2.6.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投标的,采购人在开标时拒收其(□上 级公司 ? 下级公司)的投标文件。 5.3. 开标程序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公开开标。开标 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下列主要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查验结果;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宣布投标文件的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项目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6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的评标代表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 法规,且不得存在与招投标业务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违规的行为记录。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对投标公正评审产生影响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6.1.3. 评标委员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形成书 面决议: (1)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2)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3)采购人对评标办法中所载事项的争议内容的释疑,且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决议应当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 标文件的规定。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 6.3.2.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7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3.3.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评标委员会中产生,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 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意见表、评分表、评分汇总表及评标委员会形成的 书面评标报告上签字。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不少于 1个工作日。 6.5. 公示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完成评标后,应当在定标前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应当包 括: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2)开标记录; (3)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4)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 (5)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项目业绩。 7. 定标、中标及合同授予 7.1. 采购人定标 7.2.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完成评标后,采购人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 采购人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结果公告 7.2.1. 进入招投标交易场所进行招标的项目,在定标后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下: (1)中标人名称; (2)中标价及其包括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3)采购人定标原因及依据; (4)评标委员会成员。 7.3. 中标通知书 7.3.1 采购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可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2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8 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 审查确认。 7.4. 履约保证金 7.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符合上述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除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 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本标段合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8.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采购人将重新招 标: (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 3人或者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取得资格预审文件 的潜在申请人少于 3人的;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人的; (3)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无法满足项目工程规模的; (4)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按照评标办法,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8.1.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9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 可以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 3人或者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 申请人少于 3人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少于 3人的,重新招标后投 标人仍少于 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 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携带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 本标段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0 9.6异议 9.6.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以书面署名形式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予以记录。采购 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书面答复内容涉及及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应当按照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规定,调整投标截止时间。 9.6.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是指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 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宣读内容、开标记录等存在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成立的, 采购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答复形式可包括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不当场答 复的,不能开展评标活动。 9.6.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包括评标结果是否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署名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 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进行记录;采购人未作出书面答复的, 招投标监管部门不予以办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异议成立的,采购人应当以书面署 名形式报告招投标监管部门,并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有关问题予以纠正。 9.7投诉 9.7.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9.7.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章第 9.6.1 项、第 9.6.2 项、第 9.6.3 项事项投诉 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前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其他注意事项 1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1 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1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1.1人民币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同济支行 户名: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344010141052919 2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和时间 2.1地点:上海市四平路 1398 号同济联合广场 B座 3楼 2.2时间:投标截止日前 1个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 9:00时~11:30时和 13:00时~ 16:30时)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1投标人可以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支票或银行保函的 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为提高效率,鼓励投标人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 保证金。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响应/偏 离表”中明确申明,否则视为接受。 3.4当投标人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保函原件及开户银行出 具的基本账户相关证明复印件,保函的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格式”,或者采用事先为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保函的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投 标人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保函的申请人应为投标人。 3.5投标人不得以现钞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也不得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或银 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 3.6当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按下列方式办理相 关手续: 3.6.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宜适当提前办理),将相 应款项直接付至本须知第 1 条指定的账户。 3.6.2在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 3.6.3投标人可直接将支付单据的打印件或复印件封装在正本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或“投 标书”)之后。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2 3.7当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按下列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3.7.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投标人代表携带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到本须知 第 2条的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向招标代理机构 的经办人明确申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保证金金额等信息; 3.7.2投标人也可直接将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单独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并随投标文件一起 提交。 3.8当采用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按下列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3.8.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的五个工作日之前,投标人代表携带支票,到本须知第 2条的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的 经办人明确申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保证金金额等信息。 3.9对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投标人应将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封装在信 封中,或者装订在正本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或“投标书”)之后;采用电子投标时,银 行保函的正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寄给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4.1在评标结果按有关规定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的情况时,中标人应按下列方式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4.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马上填写“中标通知书回执”,并在加盖公章后尽快 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 4.1.2中标人代表携带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回执”原件、中标人与采购人签署的中标合 同(正本或副本)或采购人开具的中标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当招标文件未要 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须提供中标人与采购人签署的中标合同),到本须知第 2条的 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4.2在评标结果按有关规定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 结果通知书”,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况时,未中标人应按下列方式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4.2.1在收到“未中标结果通知书”后马上填写“未中标结果通知书回执”,并在加盖公章 后尽快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 4.2.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署中标合同后,未中标人代表携带加盖公章的“未中标结果通知书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3 回执”原件,到本须知第 2 条的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4.3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将采用网上支付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提交该保证金时的汇出银 行账户,或者用支票方式退还给投标人。 4.4对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只退还保函正本(备用信用证不予退还), 不支付投标保证金利息。 5其他 5.1本须知如被具体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引用,即成为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部分。如投标人欲对本须知中的相关内容作进一步咨询,可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相 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也可打电话向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招标代理机构的项 目负责人咨询。 5.2对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询价采购项目,如果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或询价通知书中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或者称为谈判响应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或报价保证 金),则一旦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询价文件中引用了本须知,则表示本须 知有关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的规定将同样适用于对应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询 价采购项目。此时,本须知中的“投标人”应理解为参加谈判、磋商或报价的“供应商”; “中标”应理解为“成交”;“中标人”应理解为“成交人”;“未中标人”应理解为“未 成交人”;“中标通知书”应理解为“成交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应理解为“成交 结果通知书”;“中标合同”应理解为“成交合同”。 5.3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等情况,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 担任何责任。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原则为百分制评标,即总得分=商务标得分(20 分)+ 技术标得分(80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 2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程序 为确定初步评审、详细评审。 二、初步评审--不合格响应文件的评定因素和标准 投标人在本标段投标中存在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1、本项指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满足以下要求的: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一致,且有效; (2)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3)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 (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2、本项还指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5 (12)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采购人重新招标 时,该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四)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180万元的; (六)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 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2. 服务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3.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厨师长)国家颁布的厨师等级证书和营养师证书初级及以上的; 5. 未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的; 6. 未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近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 7. 其他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七) 投标人在本标段存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否决性条款将在本条集中予以载明。补充招标文件中增加或者删 除否决性条款的,采购人会将修改后完整的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未集中载明的否决性条款, 在评标中不予认可。 三、详细评审--评分细则 技术评分项(80 分) 评分类 评分项 评分内容 服务 方案 (30分) 服务方案 (25分) 1. 对本项目的服务目标、服务计划安排、服务、卫生、安全管理以 及时间安排等其他要求是否完整、规范;(5分) 2. 菜肴质量及营养搭配方案、菜品烹饪操作规程是否科学、合理、 可行;(5分) 3. 节能及伙食成本管理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行;(5分) 4. 提供饮食特色服务;(5分) 5. 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难点及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置所对应的解决 措施、保障方案等是否考虑周全、应对合理;(5 分)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6 增值服务 (5分) 是否提供了高于本项目要求的服务标准的服务承诺,或者本项目未 要求,但有利于本项目的其他服务承诺。(5分) 服务 人员 (25分) 厨师长 (10 分) 1、负责厨房的组织领导与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厨房的劳动力调配和 班组间的协调工作 、负责指挥烹调工作;(2分) 2、制定菜单,对菜点质量现场把关指导。 准确掌握原料结存量; (2分) 3、根据不同季节和需求制定菜单推出新菜, 负责厨房卫生工作, 抓好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督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原料的进 货验收关;(2分) 4、对厨房的出品、质量和食品成本承担责任;(2分) 5、能提供在近 5 年内(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 标通知书、合同或其他可兹证明的材料上所记录的日期为准)具有 为类似行业或用餐人数与本次项目相同的服务规模业绩的(需提供 签章页和该项目负责人委任内容等能够体现上述信息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原件备查)。(每提供一个可得 1分,最高可得 2分) 服务团队 (15分) 1、5个食堂服务团队人员(包括不限于:厨师、点心师、帮厨等) 具有等级证书的(同一人多种证书不重复得分)一张证书得 1 分; (每个食堂最高得 2分,合计最高得 10分) 2、服务人员配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专业证书,资历水平是 否胜任本项目工作,是否具有类似业绩经验;(5分) 企业综 合服务 能力 (25分) 服务能力 (10分) 1、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有明确的管理职责,规章制度健全规范, 管理机构实际操作性;(5分) 2、企业驻场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承诺;(5分) 类似业绩 (15分) 投标人能提供在近 5年内(自 2015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 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其他可兹证明的材料上所记录的日期为准)为 类似行业或用餐人数与本次项目相同的服务规模业绩的(需提供签 章页等能够体现上述信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每提 供 1个可得 1分,最高可得 15分) 商务条 款响应 (-2~0 分) 商务条款负 偏离 (-2~0分) 没有对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包括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提出负 偏离者不扣分,提出任何负偏离者扣 2分。 说明:除评分项内有特别规定外,每个评分项评分均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足四等。 评分为优秀者,可得该项分值的 90%及以上; 评分为良好者,可得该项分值的 75%(含)-90%(不含); 评分为一般者,可得该项分值的 60%(含)-75%(不含); 评分为不足者,得分不得超过该项分值的 60%(不含); 若该项未涉及则得零分。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7 商务评分项(20 分) 评分类 评分项 评分内容 报价 (20分) 服务费 用报价 (2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合计 (技术分值+商务分值) 100 分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 同 编 号: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 委托方(甲方)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9 兹有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甲方),因实际需要,委托 (乙方)进 行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 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2. 项目服务内容主要为: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 元整。人民币_____元(大写: ),总价闭口 包干。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 费用。 2.2 服务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 2.3 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2020 年 10月 30日至 2021年 10月 29日。 3. 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 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 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浦江镇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 生之规定。 4. 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0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 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 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 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 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 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 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 付款条件: 8.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 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 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 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1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 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 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 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 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 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 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 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 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 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10. 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 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2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 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 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 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 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 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 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 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 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 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 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 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 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 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 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 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 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 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 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3 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 议。 14. 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 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 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 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 争端的解决 15.1.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应向 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16. 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 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 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 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 补救措施的权利。 18. 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 合同生效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4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 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 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2. 其他补充内容: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5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手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6 第五章 项目需求 1. 投标要求: 1.1. 满足需求原则。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 员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求说明书》的全部要求。对于没有满足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视 其为无效报价。 1.2.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费用应包含整个服务期内的相关费用及利润、税金等所有 直接和间接费用,不因物价波动、人工费用调整、服务期限延长、法律法规及政策变更 等任何因素的调整而调整。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7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求说明书 一、 项目概述 二、 服务范围 三、 服务要求 四、 考核管理办法和要求 五、 结算原则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8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上海市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上海市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为采购人下属 5 个食 堂提供餐饮服务,分别为城桥、长兴、横沙、江帆站、保障大队等 5 个食堂炊事员社会化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 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 180万元。 服务期限 2020年 10 月 30日至 2021年 10月 29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服务范围 1. 项目背景及现状 城桥、长兴、横沙、江帆站、保障大队等 5 个单位已于 2019 年 9 月实行炊事员社会化 服务,项目合同将于今年 8 月底到期,根据总队服务采购有关规定,现需重新招标,服务时 间从 2020年 10月 30日至 2021年 10月 29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 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 2.1 城桥站位于崇明区城桥镇岱山路 1288号,隶属于崇明消防支队,共有驻勤消防指战员 55人,就餐人数 55人。因消防部队工作特殊性,站实行早、中、晚餐。炎热季节午后要求 有点心,节假日和重大保卫期间实行加餐,重大火灾扑救期间夜间临时加餐。 2.2 长兴站位于崇明区长兴镇潘圆公路 2380号,隶属于崇明消防支队,共有驻勤消防指战 员 55人,就餐人数 55人。因消防部队工作特殊性,站实行早、中、晚餐。炎热季节午后要 求有点心,节假日和重大保卫期间实行加餐,重大火灾扑救期间夜间临时加餐。 2.3 横沙站位于崇明区横沙乡锦辉路 280号,隶属于崇明消防支队,共有驻勤消防指战员 45 人,就餐人数 45人。因消防部队工作特殊性,站实行早、中、晚餐。炎热季节午后要求有 点心,节假日和重大保卫期间实行加餐,重大火灾扑救期间夜间临时加餐。 2.4 江帆站位于崇明区城桥镇瀛洲路 998号,隶属于崇明消防支队,共有驻勤消防指战员 45 人,就餐人数 45人。因消防部队工作特殊性,站实行早、中、晚餐。炎热季节午后要求有 点心,节假日和重大保卫期间实行加餐,重大火灾扑救期间夜间临时加餐。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9 2.5 保障大队位于崇明区陈家镇陈坊公路 270号,隶属于崇明消防支队,共有驻勤消防指战 员 25人,就餐人数 25人。因消防部队工作特殊性,大队实行早、中、晚餐。炎热季节午后 要求有点心,节假日和重大保卫期间实行加餐,重大火灾扑救期间夜间临时加餐。 三、服务要求 1. 岗位设置 1.1中标单位需安排技术水平过硬的厨师、点心师和切配师为各服务单元提供服务,每个服 务单元炊事员配备人数不得少于 4人,每日当班现场人数不得少于 3人,每个服务单元至少 安排两名厨师,一名点心师。在圆满完成餐饮保障任务的情况下,经过相关服务单元主管允 许后,中标单位可以适当调整服务人员数量。各服务单元要严格落实每日考勤制度,每月末 将考勤记录电子版汇总反馈至支队后勤装备科。 1.2投标文件中应附服务团队的相关从业证书,和服务人员近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 证明;应附点心师、厨师工作近 3年工作履历和相关证明材料。切配人员,应当有从业经历, 至少 1年以上。中标后,团队进场人员应该与投标文件一致,如需微调,应因与用工方协商, 同意后方可调动。 1.3服务人员不得是退休人员。 2. 特色服务 2.1每月为各服务单元制作一次生日蛋糕,为消防指战员过集体生日; 2.2每两周安排专业点心师为各服务单元轮流制作一次花式拉面,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服务单 元确立。遇到重要保卫任务和节假日为各服务单元消防指战员制作传统糕点、特色菜肴等食 品,满足制作品种所需的特用食材和费用由中标服务单位承担; 2.3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美食节活动,制作各地方菜系美食,挑选基层指战员作为大众评审, 进行测评打分; 2.4各服务单元有权选择自助餐模式或者桌餐模式,中标服务单位需要无条件配合。 3. 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及管理团队 3.1组织架构: 中标人应在所配员工中指定项目负责人,承担餐厅日常管理、联系、沟通、 协调、解决餐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等各项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有酒店餐饮管理经验,需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管理制度: 投标人应具有完整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 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0 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 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3.3管理团队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消防站执勤特点和要求,合理配备所需员工,并分配各工 种、各岗位服务人数,合理安排班次。服务团队应该遵守消防站的管理制度,服从队伍管理, 执行行业规范、规程和标准。 3.4 原单位人员接收:由于站原有厨师已经工作多年,部分人员经验丰富,厨艺水平过硬, 对指战员生活习惯比较了解。在自愿的基础上,支队推荐优秀的厨师到中标单位,中标单位 考核后,符合要求的厨师,应当优先录用,并安排到中标单位工作。 4. 具体实施细则 4.1服务目标 (1)树立正确的餐饮管理观念,以“服务至上,技术过硬,站第一”为管理宗旨,不断提 高服务水平、不断加强科学管理,做好保障工作; (2)严格安全操作,无等级安全与工伤事故,无厨房设备人为损坏等事故; (3)严格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并按照用工方要求做好卫生工作和食品留样,无食 物中毒事故; (4)强化服务保障,确保供餐质量。提供方便、及时和舒适的人性化服务,让采购人满意, 让站指战员满意。 (5)由于招标方职业特点,每个单位需要夜餐保障的频率平均每年不低于 50 次,要求中标 方随时响应,如不能满足需求的,招标方有权更换团队或终止合同。夜餐制作费用包含在包 件费用中,不因次数增加或减少另外结算。 4.2供餐服务 (1)食堂全年值班,节假日要按照统一标准提高供应水平。重大节日保卫期间,按照统一 要求提供加餐保障。 (2)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每月推出特色菜或创新菜,提供两周不重复的菜单;每 季度应根据采购人需求,调整菜系和相应厨师。站将根据完成任务情况每月开展针对性考核。 (3)提供防寒防暑饮品等服务,元旦、清明、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之际,应提供相应的 特色食品及点心服务; (4)保障指战员体力训练营养膳食的合理搭配。夏季练兵期间,下午需提供加餐(包括点 心、绿豆汤、红豆汤等)。加强同指战员的交流,制定个性化的指战员膳食标准指南;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1 (5)接受采购人安排的工作内临时任务; (6)节约使用水、电、天然气,食品加工过程中避免食物浪费; (7)采购人有权根据部队需求增加每餐菜品数量,并就内容作出调整; (8)点心师需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满足采购人安排的点心要求。 4.3技能要求 (1)中标方提供的厨师名单必须经过现场考核,采购方满意后方能派驻到站。 (2)点心师必须精通手擀面、拉面、包子、西点等常见点心,精通各地风味面条制作,适 时更换口味。 (3)厨师团队能够制作创新菜、酱菜等特色菜品。 (4)厨师长必须有在星级酒店管理的经验,至少一名厨师在三星级以上饭店担任过主厨。 (5)每天中午必须有一名团队人员留队值守,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6)厨师团队必须参加站考核评价,中标单位要根据评价结果开展奖惩激励,提高工作效 率。厨师团队要定期与站开展交流沟通,共商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成效,适应工作需要。 (7)中标单位必须定期深入站听取指战员意见,和站管理方定期沟通,及时满足指战员合 理需求。 4.4管理要求 (1)主、副食品采购由采购人负责。食谱由采购人和中标人服务团队共同制定,中标人应 按甲方经济目标要求,协助采购人帮助采购人控制好用餐成本; (2)中标人应合理搭配菜肴,不断改进菜肴质量,以适合大多数就餐者的口味;中标人团 队中应包含本帮菜和其他菜系的厨师,不能菜系单一。 (3)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中标人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 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指战员以外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中标供应商应在 第二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采购人审批); (4)中标人要爱护厨房设备设施和餐具,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厨房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 仓库物品摆放做到整洁、有序,杜绝食品过期现象。餐厅发生突发问题,中标人需有应急方 案(投标文件中提供),及时进行妥善处置,确保供餐正常进行; (5)按照质量管理标准,建立健全餐饮供应服务档案资料,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当采购人 需要时,中标人无条件地及时提供,若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中标人将档案资料全部 移交给采购人,并无条件配合做好餐饮服务项目的接续移交工作。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2 (6)中标人派出团队应该服从支队管理要求,服从中标人和招标单位的双重管理。 (7)对于工作表现不符合招标单位需求的厨师或者服务人员,不服从招标方管理的人员, 招标方有权随时提出换人需求,中标人需要在 48小时内满足要求。 (8)要求更换的人员不能调派到其他站工作。 4.5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 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消耗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2)中标人对食堂的厨房内所有区域的卫生,应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 出、定标识、责任到人。设备、餐具的清洗消毒由专人负责,并作好相关的记录; (3)每天提供的食品必须留样 48小时,并作好记录以备查验; (4)必须对员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因 中标人过失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管理饮食事故〔经市(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确认 的食物中毒〕,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5)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部队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6)垃圾污物应严格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放置指定位置或容器,不 得随意弃放; (7)做好厨房、食堂区域内“除四害”工作; (8)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9)严禁在厨房内抽烟。 4.6安全管理要求 (1)中标人应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防火、防盗、防毒,保证安全生产,凡因违 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验收检查制度,每日菜品应当同采购人一起验收方可加工。 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材料制作食品,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发生; (3)中标人在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 发生; (4)中标人派遣人员应配合部队做好信息留档,出入部队营门应主动做好登记手续;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3 (5)中标人定期地进行内部安全生产检查,接受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 关的安全责任。 4.7工作时间及服务人员要求 (1)工作时间要求: 食堂全年无休,中标人需按国家法律规定合理安排服务人员班次; (2)服务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按服务项目、时间、区域等要求,合理配置员工; 2)餐饮服务员工持有健康证,服务期内,按服务行业规定由中标人定期安排体检(费用 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员工要有保密意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如有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拟派人员不能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用工应该符合劳动法。 4)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其中,厨师、点心师需要 3年以上工作经验,厨师长需要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每个服务点负责人、厨师需具有初级以上厨师证书,点心师需具有点心师 证书; 5)保持员工队伍稳定,尽量不要随意调整服务人员,调整管理人员及员工应征得采购 人同意。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菜品口味及质量,厨师和点心师每季度可以在各个服务点 进行轮换; 6)合同期间,餐饮服务员工发生工伤等事故,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4.8其他要求 (1)员工服务费(工资、服装费、体检费、福利费、社保金、公积金等)由中标人自行发 放并负责后续事宜; (2)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员工服务费(工资、服装费、福利费、体检费、社保金、公积 金)发放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3)中标供应商需每月如实提交员工服务费发放清单一份; (4)加强厨房餐厅设备、工具和易耗品管理、建立应急预案、职工奖惩方案、完善考勤等 一整套规章制度及具体落实计划; 5. 安全文明作业要求和应急处置要求 5.1在提供服务期间为确保服务区域及周围环境的整洁和不影响其他活动正常进行,中标人 应严格执行国家与上海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主动加强和落实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4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中标人若违反规定而 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5.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遵守国家与上海市各项有关安全作业规章、规范与制度, 建立动用明火申请批准制度,安全用电等制度,确保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3中标人对其提供服务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对采购方、第三方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负责。 5.4中标人在提供餐饮服务时应当保护好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和原有建筑、装饰与设施,保证 环境和原有建筑、装饰与设施完好。 5.5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上述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文 明施工措施。 4.6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定期开展防灾防火应急疏散演练,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考核管理办法和要求 1. 阶段考核要求表 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 分 考核标准 服务 行为 (28分) 1. 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手套,并保持清洁,女 工头发应束于工作帽内,男工不留长发、长鬓角, 不蓄胡子。员工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 指等饰品。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人违反规 定,扣 1分。 2. 仪表规范、整洁、自然,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人违反规 定,扣 1分。 3. 餐厅、售卖窗口、一线服务人员应做到“一笑” “二礼”“三轻”“四勤”。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人违反规 定,扣 1分。 4. 不在公告场所及操作间吸烟,不面对食品打喷 嚏、咳嗽及其他不卫生行为。 4 现场抽样,发现 1人次违反规 定,本项不得分。 5. 工作场所应配备消毒液。在进入烹饪、售卖间和 接触直接入库食品之前,应当用流动清水或消毒液 洗手同时穿戴工作服、帽、口罩、手套。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人违反规 定,扣 1分。 6.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人违反规 定,扣 1分,3人以上不得分。 7. 在规定时间提供服务,并且在特殊情况时及时服 务。 4 未正点供应,发现 1次扣 1分。 1. 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台面、栏杆、椅子、灯 座、玻璃门、窗(除室外一面)等光亮整洁无明显 积尘、手印、污渍、烟蒂、垃圾。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处违反规 定,扣 1分。 2. 公共区域角落处无积尘、垃圾和蜘蛛网。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处违反规 定,扣 1分。 3. 工作间内物品分类摆放,整洁有序。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项违反规 定,扣 1分。 4. 工作结束,应及时清理现场,关闭煤气、电源总 现场抽样,每发现 1项违反规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5 公共区域 和厨房管 理 (47分) 阀,地面无垃圾、杂物、积水,保持地沟通畅。 4 定,扣 1分。 5. 定期清理、清洗、维护食品加工储存、陈列、消 毒、保洁、保温等设施设备,做好标识,确保正常 运转和使用。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项违反规 定,扣 1分。 6.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砧板、刀具、案台、 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必须标志明显、定位存 放、分开使用,用后清洗,保持清洁、无异味。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列违反规 定,扣 1分。 7. 清洗池应有明显标识,餐饮器具、蔬菜、肉类和 水厂品应分池清洗,不得混用。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列违反规 定,扣 1分。无标识本项不得分。 8. 餐饮器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消毒后及时放入 保洁柜待用,保持干净、无油腻、无积水,并保存 相关记录。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列违反规 定,扣 1分。 9. 冰箱内的成品、半成品食品,按冰箱上的标识存 放,禁止生、熟混放。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处违反规 定,扣 1分。 10. 所有盛放食品的容器、清洗加工后的半成品容 器不得落地摆放。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项违反规 定,扣 1分。 11. 垃圾桶必须加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必 须上墙公示。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项违反规 定,扣 1分。 菜肴质量 及其他 (25分) 1. 制定每周菜谱,应考虑到营养搭配合理、菜肴色、 香、味俱佳。饭菜、点心月月有翻新。 5 现场验证,每发现 1处违反规 定,扣 1分。 2. 按规定对食品留样,不漏留,并确保每件样品保 留 48小时,样品不得少于 100克,做好留样记录。 5 现场检阅 3个月的食品留样记 录,每发现 1项违反规定,扣 1 分。 3. 分菜勺蔬荤分开,使用前必须消毒处理。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项违反规 定,扣 1分。 4. 人员配备、岗位人员质量符合要求。 5 每日检查,岗位缺员超过 3天, 缺 1人扣 1分。 5. 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出现在办公区域。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人违反规 定,扣 1分。 考核部门 意见 被考核单 位意见 注:阶段考核由采购人每天按照考核细则对中标人进行检查考核,并以此作为阶段考核打分 的依据,阶段考核每季度汇总,得分低于 85 分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 责任。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6 2. 季度满意度调查表 内容 卫生 菜肴质量 服务质量 环境 卫生 菜肴 卫生 个人 卫生 菜肴 色香 味 菜肴 品种 菜肴 搭配 菜肴 新鲜 度 服务 态度 供应 数量 操作 规范 总评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0 打分 注:满意度测评由采购人每季度对服务单位进行满意度调查,站指战员参与。满意率低于 80% 的,招标方将对中标方约谈。满意率低于 50%的,招标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 任。 五、结算原则 (1)根据考核管理要求,依照考核结果结算。 (2)本项目合同总价不变,采购人不会因政策性调价、人工成本等因素(不可抗力除外) 的变动而进行调整。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姓名和 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 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______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 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 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 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 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8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收款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9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先生/女士现担任本公司 职务,负责 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0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投标人全称)的 (法人 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就上海市崇 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 项目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职 务: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1 四、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 是否接受本项目招 标文件关于服务要 求的所有内容 (是/否) 我司承诺: 我司将按照上述报价表内的报价提供《上海市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 目需求说明书》及其附件规定的全部服务,如我司未按照该报价提供全部服务,愿意承担一 切违约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2 五、报价明细表(格式可自拟)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类别 报价 备注 ......... .......... 管理费 利润 税金 其他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3 六、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4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序号 商务条款 招标要求 报价投标 偏离情况 说明 1、如投标人对包括合同条款在内的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商务条款存在负偏离的,须在本表 中予以明确列出。 2、本表格式及其说明文字严禁投标人作任何更改。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无偏离,则应在表中注明“所有条款无偏离”,无论有无 偏离,均需提供本偏离表,未提供者取消其评分资格。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5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行政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从事相关专 业服务的资 质情况 资质名称 颁发部门 资质等级 颁发时间 从事专业的 人数(人) 其中 厨师资格等级(人) 其他资格等级(人) 高级 中级 初级 面点师 营养师 其他有竞争 力的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6 九、2015年 1月 1日以来服务项目业绩表(格式) 序号 项目名称 特点描述 项目负责人 起止年月 注:项目业绩需补充合同(有甲乙双方的首页和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首页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7 十、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 项目名称: 姓名 出生年 月 文 化 程 度 毕 业 时 间 毕业院 校和专 业 从事服 务工作 年限 联 系 方 式 职业资 格 技 术 职 称 聘 任 时 间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本项目负责人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8 十一、人员配置情况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组 成员姓 名 年 龄 在项目组 中的岗位 学历和毕 业时间 执业资格、 职称 相关工作 经历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9 十二、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品 牌 / 型 号 数量 性能参数 购入时间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60 十三、服务质量保证书格式(格式) 至: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本质量保证书作为 (投标人名称)参与招标方组织的“上海市崇 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项目,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保证的证明。现郑 重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的服务均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行业规范标准; 2、提供的服务均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和要求的; 3、若提供的服务的质量不合格,作为服务的提供方,我方愿接受贵公司及相关部门的处 罚,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我方承担。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61 十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致: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人名称) 我们 (投标人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一家公司, 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地址)。 我司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 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62 十五、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承诺书(格式)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我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活动,郑重承诺: 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63 十六、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格式) 采购人: 我单位 (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身份证号码)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在近三年(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行贿犯罪,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64 十七、投标事项承诺书(格式) 本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 项目的投标/谈判。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 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中标或成交后,不进行转包。 八、采购文件允许分包的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分包的,我单位将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 包管理,对所分包非主体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 包合同报采购人备案。 九、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对所填报的中小企业声明及企业性质的真实性负责。 十二、我单位为 (选填:独立或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对本 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与我单位法定代表为同一人,或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单位的其他单位,不再 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我单位及与单位存在此类关系的单位的投标均无效。 十四、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其他承诺: 本项目具体的服务地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于业主的 调整安排,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并执行。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炊事员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65 十八、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格式) 项目名称: 序号 评标内容 招标要求 关键页 1 3 4 5 6 7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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