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10-22
每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施甸县2020-2021学年学生食堂及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食材采购项目(第2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13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RYZB(CG)2020-06
项目名称:施甸县2020-2021学年学生食堂及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食材采购项目(第2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87.8
最高限价(万元):87.8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涉及到“熟食采购”等的采购、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null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2.2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23 08:30至2020-10-29 17:30,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13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6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nul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中路03号
联系方式:08758126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北段永昌美食文化城6栋28A号
联系方式:08753051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5305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