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HQGS2020--022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9月2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10月20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合肥沐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358900.00元
公示期:2020年10月22日至 2020年 10月25日
如公示期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环湖东路168号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行政楼(423室) 联系电话: 0551-6532806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蜀山监狱纪委监察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6532801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0月22日
信息来自:优质采交易平台(www.youzhic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