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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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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厨房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厨房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22 17:57

项目概况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厨房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3042020000718
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厨房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380000.00
最高限价 3800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7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10月23日到2020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报名成功后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
方式: 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时间内在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2(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现场报名。报名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会议室(地址: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10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会议室(地址: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
地址: 南充市嘉陵区南虹路四段与嘉南路三段交叉路口往西南约50米(火花公园东北侧)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58 8262 1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0817-3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158 8262 1136

招标编号:NJC19X017

招标编号:NJCXJ[2020]043

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厨房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2020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审方法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委托,拟对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厨房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NJCXJ[2020]043

2.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厨房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

4.采购代理机构: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38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报名及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及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6日18:00。

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询价通知书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获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免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采购中心二)。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明。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 月28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会议室(地址: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会议室(地址: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南虹路四段与嘉南路三段交叉路口往西南约50米(火花公园东北侧)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8 8262 1136

采购代理机构: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817-3880001 0817-3636239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8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询价

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

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

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体现(实质性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8

询价保证金

金 额:0元(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说明:1、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2、注明招标编号、包号(如有)、用途)。

开户行: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陵支行

帐户名称: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行号: 3136 7300 0287

帐号: 0507 0093 2000 0013 53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由采购人指定。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10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817-3880001

11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817-3880001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介绍信、身份证)到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3)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蒲老师。联系电话:0817-3783266。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

13

对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14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杜老师

联系电话:0817-3880001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采购中心办公室3

注: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3、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7-3881363。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政府采购贷款融资提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银行可以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政策贷款。

政策咨询电话:0817-3880001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充市嘉陵区民政局。

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向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成功,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本项目不组织召开报价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12.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3.2其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4)产品技术参数表;

(5)技术应答表;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7)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1、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说明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3、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4、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8)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作为无效材料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8.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供应商应当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响应文件类型(资格性响应文件或其他响应文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18.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实质性要求)

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按资格性响应文件(正副本均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其他响应文件(正副本均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两个密封袋)。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字样。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

20.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到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支付方式为: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八、询价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有效期内的)。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 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三、承诺函);

2、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

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3、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含三表一附注、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复印件)。

注: a、公司注册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b、供应商为上市公司的提供上年度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c、供应商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可不提供以上资料。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有效期内的)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平台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诺函原件。

8、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请提供投标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

2、 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处理。


第5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货物明细及参数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餐桌

规格:1400*700*750mm± 10mm,桌面;中纤板、桌面总体厚度不低于25mm,桌架是50*50mm铁方管,方管厚度≧1.0mm,

40

2

餐椅

牛角椅水转印、规格:420*600*450mm±10mm, 椅架为钢管材质、材质厚度≧1.0mm,

160

3

800#大锅中压灶

1规格:1050mm*1150mm*800mm(±5mm)2、材料:sus201不锈钢制作,珐纹处理,台面厚度1.0mm,炉身、炉背厚度1.0mm。炉脚采用直径2″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炉头:节能炉头,安装可靠,炉心:球墨铸铁。配点火棒、铜芯风机、

风机功率≧550W

1

4

双炒灶

1800*1000*1150+10mm;燃气类别:液化气/天然气;燃气额定压力:2.8/2.0Kpa;面板材质优质不锈钢包围厚度≧1.0,易清洗; 风机功率≧550W、炉圈尺寸:外径500mm、内径340mm

1

5

★24盘燃气蒸饭柜

规格:1400mm*700mm*1620mm(±5mm)采用特殊整机全封闭式整体发泡工艺,保温,节能,高效;新款优质耐高温,高压,高弹性硅胶门封,密封牢固;柜体采用进口优质不锈钢201材质制作,材质厚度、1.0mm、带全自动浮球进水功能,缺水自给,满水自停;保障柜体安全使用,内胆永不变形。燃烧方式:天然气 蒸饭盘数:24盘

1

6

吊汤炉

规格:700mm*700mm*500mm(±5mm)、风机功率≧520W、不锈钢201材质制作。

1

7

4立式头煲仔炉

1、规格:680*760*800(±5mm)2、材料:sus201不锈钢制作,珐纹处理,台面厚度1.0mm,炉身、厚度1.0mm。炉脚采用直径2″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节能炉头,4眼,4开,安装可靠。

1

8

6门双温

规格:1800mm*710mm*1920mm(±5mm)双机双温,全铜管;额定电压:220V/50HZ;制冷方式:自吸式直冷;容积:1600L;温度范围:-13℃~0℃,0℃~+10℃

2

9

4门双温

规格:1200*710*1920(±5mm)双机双温,全铜管;额定电压:220V/50HZ;制冷方式:自吸式直冷;容积:1000L、温度范围:-13℃~0℃,0℃~+10℃

1

10

双通工作台

规格:1800mm*800mm*800mm(±5mm)面板采用1.0mm,优质201不锈钢磨砂板制作;优质五金件,门推拉灵活。 配不锈钢全钢可调节子弹。

7

11

有背三星洗台

规格:1750mm*600mm*950mm(±5mm)面板采用1.0mm,优质201不锈钢磨砂板

1

12

有背双星洗台

规格:1200mm*600mm*950mm(±5mm)面板采用1.0mm,优质201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1

13

四层货架

规格:1500mm*500mm*1550mm(±5mm)层架采用优质201不锈钢板制作;立管采用Φ43mm厚度1.0mm,优质201不锈钢圆通制作;配置不锈钢全钢可调节子弹脚;

6

14

四格售饭车

规格:1460*660*800(±5mm)材质要求:采用厚度0.8mm201不锈钢板材,,温控范围:30-100度,加热时间:30分钟左右。,电压:220v,额定功率:3kw。

2

15

多功能绞肉机

整机优质201钢制作,全铜电机,运行平稳,使用寿命长。可制作肉片,肉馅,

1

16

全自动开水器

规格:470*355*720(±5mm)不锈钢拉丝加厚面板,食品级304钢内胆 功率:3000w

1

17

消毒柜

规格:1200mm*500mm*1600mm(±5mm)内外胆全钢无磁

3

18

不锈钢烟罩

规格:1200mm*500mm(±5mm)面板采用0.8mm,优质201不锈钢板制作; 内罩导油滤格,外形大气。

4.5

19

镀锌铝烟管

规格:L*480mm*480mm(±5mm)采用优质镀锌板0.8mm制作,烟管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外用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5.5

20

变径

加厚镀锌铝定做,接缝紧密。

2

21

弯头

加厚镀锌铝定做,接缝紧密。

1

22

电机

铜芯电机,功率3KW,电压220V

1

23

控制箱

220v、自动漏电保护

1

24

支架

铸铁材质

1

25

油烟静化器

机箱材质采用0.8厚优质镀锌钢板制成;设备采用户外高档优质高温静电喷涂涂层;采用先进尖端放电技术,电磁场精密电极间距;内网采用铝合金材质、抗腐性强;采用模组化设计,易于安装、拆卸,便于清洗和维护。低空排放,无烟无味。

1

26

大炒菜锅

规格:?800mm 材质:熟铁

2

27

炒菜锅

规格:?1尺6寸材质:熟铁

1

28

油盆

材质:不锈钢20加厚 、?300mm

2

29

不锈钢托盘

规格:40mm×60mm材质:不锈钢201加厚

20

30

不锈钢分菜盆

规格:40mm×60mm、材质:不锈钢201加厚加深加盖

4

31

餐盘

厚度0.6mm201不锈钢6格餐盘,精美卷边,不伤手

150

32

汤碗

厚度0.6mm201不锈钢

150

33

调料缸

材质:不锈钢201 ?120mm

16

34

配菜马斗

材质:不锈钢201 ?160mm

40

35

漏瓢

材质:不锈钢 300mm(±5mm)

2

36

密漏

材质:不锈钢 300mm(±5mm)

2

37

水瓢

材质: 不锈钢 201 规格,容量:1000ml

2

38

炒勺

材质:不锈钢201

6

39

木把锅铲子

材质:不锈钢201

2

40

锅铲子

材质:不锈钢201

3

41

打菜勺子

材质:不锈钢201 小号

6

42

切菜刀

材质:不锈钢 中号

4

43

砍刀

材质:不锈钢 中号

1

44

肉抓子

材质:熟铁 中号

1

45

菜框

大号 加深 800mm*500mm*130mm(±5mm)

20

46

菜墩

实木菜墩

4

47

收餐框

加厚 500mm*345mm*130mm(±5mm)

15

48

刷把

材质:竹子

2

49

毛巾

面料:纯棉,规格:740mm×330mm(±5mm)

20

50

筷子

材质: 竹子

200

51

厨师帽

中帽 均码

1

52

保鲜膜

大号 加密

2

53

钢丝球

30个

1

54

钢刷

木把

1

55

塑料水桶

210L 白色

1

56

磨刀石

双面粗细磨刀石

1

57

大垃圾桶

240L 加盖 带轮

7

58

小垃圾桶

圆型 400mm*250mm

110

59

垃圾袋

500mm×320mm

400

60

大垃圾袋

1200mm*1000mm

250

61

不锈钢桶

材质、不锈钢201材质、加厚 600mm

1

62

不锈钢桶

材质、不锈钢201材质、加厚材质 直径500mm

1

63

不锈钢桶

材质、不锈钢201材质、加厚材质 直径400mm

2

64

不锈钢桶

材质、不锈钢201材质、加厚材质 直径300mm

2

65

不锈钢盆

材质、不锈钢201材质、加厚材质 直径700mm

3

66

不锈钢盆

材质、不锈钢201材质、加厚材质 直径500mm

2

67

不锈钢盆

材质、不锈钢201材质、加厚材质 直径400mm

6

68

保鲜盒

大号加厚

20

69

保鲜盒

中号加厚

15

70

保鲜盒

小号加厚

5

71

电机电线

4平方

30

72

水龙头(厨房水嘴)

不锈钢材质,橡胶阀芯,单联式机构扳手式(旋转≥180°)

5

73

蒸菜盘

400*600mm不锈钢201

24

75

LED显示屏

规格:2×0.6m,单红色,像素间距;4.75mm,最佳视距;1-50米,像素密度44320点每平方,亮度≧1400mcd每点。含系统软件、连接线及其它辅材,安装及调试。保修服务:原厂整机保修3年及3年上门服务。

1.2

平方

76

★枪机摄像头

最大分辨率和帧率≥1920x1080@25fps;
传感器靶面尺寸需>1/2.8英寸
最低照度需满足彩色≤0.0005 lx,白天或夜晚均可输出彩色视频图像(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视频压缩标准需支持H.265/H.264/ MJPEG;
需支持声音报警功能,报警声音类型不小于10种,报警声级及报警次数可设置;(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需内置GPU芯片,具备智能分析抗干扰功能,当篮球、小狗、树叶等非人或车辆目标经过检测区域时,不会触发报警;(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需具有≥1个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需具有≥1对报警输入输出接口,需具有≥1对音频输入输出接口;
需内置麦克风和扬声器,需支持MicroSD卡存储;
需内置≥2颗暖色白光补光灯,白光补光距离需≥30米;
需支持POE供电。

6

77

★硬盘录像机

嵌入式网络硬盘录像机,19英寸标准机箱;
需支持≥16路H.264、H.265视频流混合接入,输入带宽≥160M,支持4K高清网络视频的接入、存储、预览和回放;
需具备≥8个硬盘槽位,可满配≥6TB硬盘;
需支持≥8路1080P视频同时解码输出,≥1个HDMI支持 4K 高清分辨率输出;
应支持手动录像、定时录像、事件录像、移动侦测录像、报警录像,支持重要录像文件加锁保护功能;
支持硬盘配额和硬盘盘组两种存储模式,可对不同通道分配不同的录像保存容量或周期;支持 RTP over HTTPS 和 SDK over TLS 码流加密;
需支持图片存储服务管理功能,可将NVR作为图片存储服务器,接收外设推送的图片进行存储;支持图表形式展示已添加的IP通道,支持自动抓拍一张图片作为IP通道封面;(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需支持图片文件秒级检索,秒级提取硬盘中人脸、车辆、人体等图片文件,用户可快速浏览全部通道中的图片文件;(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需支持秒级检索查看硬盘中录像文件,秒级检索录像文件中的人员、车辆、人体等活动目标,并以弹窗形式来展示活动目标关联的录像片段;(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不少于2个HDMI和2个VGA接口,支持不少于2组屏异源输出视频图像
需支持≥2个千兆网口、≥3个USB接口(其中USB3.0接口≥1个)、≥1个eSATA接口,≥16路报警输入、≥4路报警输出接口

1

78

交换机

提供16个千兆PoE电口,1个千兆电口,1个千兆光口
支持IEEE 802.3at/af
支持IEEE 802.3、IEEE 802.3u、IEEE 802.3x
支持6 KV防浪涌(PoE口)
支持PoE输出功率管理
千兆网络接入设计
线速转发、无阻塞设计
存储转发交换方式

1

79

监控硬盘

4TB

2

80

油水分离器

规格尺寸:1000mm*500*500,不锈钢201材质,0.8厚,油水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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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电脑

1.CPU≥ i3-4700 (8MB 缓存, 频率2.8 GHz, 4 核) 2.Windows 10专业版, 64位 (简体中文)/系统 3.集成显卡 4.19寸防眩光 LED 背光非-触屏 窄边框 WVA 显示器.
5. ≥4GB内存 1000G硬盘 1年质保
6.风扇:BIOS可通过多向风扇技术对机箱内部的温度感应来调节风扇速度,确保使用稳定,(提供证书复印件);
7.噪音:通过噪音测试,噪音声压值低于10.5db
▲8.保修服务:原厂整机保修3年及3年上门服务(提供证明文件);台式电脑运输包装三个互相垂直轴线方向进行碰撞试验符合国家检验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台式电脑样品进行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方向进行振动试验符合国家检验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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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1.所有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7日内免费送货并安装到指定点位及调试。按用户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安装到位。

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至少一年质保服务。

3、所有设备质保期内服务方式均为备件先行,即由供应商先行更换故障设备再进行维修,保证不影响用户方使用。

★4、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证明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给采购人确认。如发现投标产品实际配置与投标参数不符或者涉嫌虚假应标,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进一步处理。

5、验收方法和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6、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注:1、带★的项为实质性要求

2、本项目核心产品:硬盘录像机、24盘燃气蒸饭柜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招标编号:XXX)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