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 2020102308
施甸县2020-2021学年学生食堂及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食材采购项目(第2标段)(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1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RYZB(CG)2020-06
2.项目名称:施甸县2020-2021学年学生食堂及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食材采购项目(第2标段)(二次)
3.预算金额: 878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涉及到“熟食采购”等的采购、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等。
4.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
4.3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质量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营养早餐 | 营养餐每周供餐食谱: 周一:酱肉饵丝(米线100克+鸡肉50克) 周二:红炖牛肉米线(米线100克+红炖牛肉50克) 周三:排骨饵丝(饵丝100克+75克排骨) 周四:酱肉饵丝(饵丝100克+50克酱肉) 周五:红炖牛肉饵丝(饵丝100克+红炮牛肉50克) 熟食送达各学校时温度保持在65度以上。 (注:学生每餐食用米线、饵丝的重量均以干米线、干饵丝的重量来计算;猪肉猪排骨、鸡肉、红炖牛肉重量均以生食计算)。 | 171800人次 | 4元/人次 |
2 |
中餐、晚餐 | 学生中餐、晚餐配送要求 1、米饭满足学生食用,学生能吃饱。 2、菜要求一荤一素一汤,荤素搭配科学合理,营养好荤菜以猪肉、牛肉、鸡肉为主。 3、按市场监督管理要求,禁止向学生提供如四季豆、凉拌菜等不符合学生食用的食品。 4、熟食送达各学校时温度保持在65度以上。 | 38160人次 | 5元/人次 |
4.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各学校及村完小或者教学点。
4.5交货方式:按采购人指定学校每个月熟食需求数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配送到指定项目学校,提供给学生用餐,用餐产生的垃圾带出校外。
4.6付款方式:本项目由各学校委托施甸县教育体育局进行招标,由采购人指定的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级校园进行支付,按各学校的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5.合同履行期限:1学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2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 10 月29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按照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请投标人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69614006@qq.com)进行信息登记, 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修正进行补充,未提供材料的产生的不良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6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项目名称” 或“ 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指定交款内容、金额、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云南润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正阳南路支行 |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账号:120875990060000000105 |
业务咨询电话: 0875-3051505 |
3.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4.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以书面形式发布。
5.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中路03号
联系方式:0875-8126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北段永昌美食文化城6栋28A号
联系方式:0875-3051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875-812672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5-305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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