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19〕1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8号)和《贺州市教育局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贺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贺教基教〔2018〕3号)精神,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幼儿园,推进我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2020年目标值,我局研究起草了《钟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初次征求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征求修改意见,以求全面完善。现将《钟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向社会各界、全县各单位征求意见。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10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钟山县教科局职成教股邮箱zsxjyjzcj@163.com。
附件:《钟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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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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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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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扩大全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加快构建公平、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带来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桂发〔2019〕1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基教〔2014〕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钟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和管理。
第三条?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 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具有办园资质、办园规范、质量有保障、执行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
(一)认定对象。钟山县依法登记并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
(二)申报条件。幼儿园参与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
(三)认定程序。
1.自愿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向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钟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
2.评估审核。县教育行政部门评审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及及评估重点开展审核认定工作,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审核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认定为钟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认定后有效期为3年。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的幼儿园情况进行材料初审、实地核实,审核工作完成后,县教育行政部门须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获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关信息录入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录入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4.上报备案。县教科局将当年评审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5.签订协议。县教育行政部门与获得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签订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合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6.县级授牌。县教育行政部门为获得认定的幼儿园统一授予“钟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
第五条?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
(一)? 落实优惠政策。县级统筹安排,从公办幼儿园派驻师资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帮扶。每所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至少结对帮扶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科研项目申报、教师培训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二)加大财政扶持。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扶持,做好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等奖补资金的统筹使用工作,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力度,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资金,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对当年度被教育行政部门评定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由县级财政按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分级奖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励5000元。获评县级示范幼儿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励6000元,获评贺州市示范幼儿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励7000元,获评自治区示范幼儿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次性奖励8000元。
(二)落实优惠政策。
(三)加强保教帮扶。通过优质园结对帮扶、公办民办捆 绑发展、派驻幼儿园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指导等多种途径, 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质量的帮扶力度,提升普惠性民办园保教水平。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培训和保教工作的过程性指导,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专业素养和学历水平,鼓励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教科研和园本培训,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防止和纠正“小学化”行为。
第六条?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及管理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限额为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1.5倍。
(二)获评县级示范幼儿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限额为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1.6倍。
(三)获评贺州市示范幼儿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限额为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1.7倍。
(四)获评自治区示范幼儿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限额为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1.8倍。
具体收费标准,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最高限价范围内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合同约定方式确定,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将合同文本向价格主管部门实行告知性备案,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后执行。
第七条?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
(一)建立年度综合评价机制。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每年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条件。
(二)建立资产和财务管理机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主动接受教育、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应尽可能独立设置财务室,统一管理民办幼儿园的各项财务工作。没有设立财务室的要指定专人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定期公开幼儿园师资、在园幼儿和经费收支情况。政府补助资金应单列收支,专款专用。 政府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审计结果与财务年度会计决算一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建立过程性监管机制。通过明察暗访、专题调研、考核年审等措施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过程性监管。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恶意套取、挪用财政奖补资金的,要取消或收回当年财政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原则上实行自愿申请申报和退出机制,但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除外。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截至有效期止未再提出认定申请的,认定自动失效,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内申请退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县教科局提出申请,并退回有效期内获得的财政补助,退出后,在园幼儿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4.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认定后有效期间内,年度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并要求退回有效期内已对其实施的财政补助,停止享受政府对多元普惠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规办园行为的,直接取消办园资格,追回财政补助,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在资格认定、收费核定、年度审核、经费奖补等工作中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如现行的国家、省、 市(区)相关政策有变,将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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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
2.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
3.钟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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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办园基本条件
多元普惠幼儿园是指符合各地幼儿园布局规划,由社会组织、国有企业、优质公办园、个人等多方社会力量按国家和自治区办园标准举办的,接受政府补助,参照同类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教育费、保育费标准收费,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的非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多元普惠幼儿园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园舍安全和证照齐全
(一)园舍建设规范。
园舍建设基本符合《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检测合格;在建工程具有立项或建设许可的明确批文;园舍有明晰的产权证书(或具有期限不少于5年的园舍《租用合同》)。
单门独院,环境规划合理,幼儿游戏、学习、休息等空间布局得当;园舍场地平整,硬、软质地面相互搭配,适当绿化和美化。
(二)园舍确保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具有严格的、全面的幼儿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全园无安全隐患。
按照幼儿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的要求,安装必要的防护栏、防盗门和照明设施,加固、加高围墙,设置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设施;室内外通道适宜幼儿进出,消防通道保证安全通畅;维护园区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交通便利。
(三)办园证照齐全。
办园申报材料完整,相关证件合法齐全。包括: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税务登记证等。
二、办园规模和行为
(一)班级规模和人数。
有一定的办园规模,原则上不少于3个班,设有大、中、小班,每班幼儿人数不超过规范办园定额5人;全园幼儿总数, 县(区)城镇幼儿园不低于90人,农村(含乡镇)幼儿园不低 于60人。
(二)卫生与食品安全。
卫生设施清洁安全,做到一孩一杯一巾,有流动水洗手,能满足在园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需求;厨房设施齐全并符合卫生标准;膳食制度健全,食品留样符合要求。
食品采购人员具备儿童营养学基本知识,厨师具有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能力和良好习惯;全园教职工均有定期体检的真实材料和健康结论。
(三)环境与设施设备。
园舍环境安全,有基本适应保教需要的室内外活动场所;有幼儿专用活动室、盥洗室、食堂、保健室等;幼儿活动用房在三层(含三层)以下。户外活动面积生均不低于2平方米, 室内面积生均不低于L5平方米,教寝合一的活动室应达到生 均2平方米。
室内外设施设备适宜不同年龄段幼儿使用,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自主活动的需求;桌、椅、教(玩)具材质、规格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数量适宜;攀、爬、滑、钻、荡、平衡、投掷等运动器械设置合理。
(四)人员配备及要求。
配备专职园长和专职保教人员,保教人员原则上每班两教 一保;专(兼)职保健、安保等人员按需配备。
园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接受过自治区幼儿园园长培训,有上岗证,并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有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接受过保育专业技术培训,有上岗证;其它岗位人员根据需要达到学历要求,持证上岗。
全园教职工进修、培训具有制度保障,并有证明材料,每人每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次以上。
三、普惠措施和公益形象
(一)普惠措施。
制订有公益性入园规定并付诸实施不少于一年,已享受减免优惠人数达到或超过在园幼儿总数的10%;对服务区域困难 家庭子女入园收费有明确的减免措施;不歧视困难家庭幼儿。
(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审批(备案)手续齐全;执行经有关部门备案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幼儿伙食费收支平衡,必须专款专用;根据贫困家庭收入情况设立灵活的缴费时限;没有不合理收费项目。
(三)财务管理。
实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制度;收费程序公开,分类明确;会计制度完备,支出审批规范;收支帐目清楚,定期公布结算;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拖欠工资现象。
(四)公益形象。
具有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的措施和规划;对园内贫困幼儿有明确的资助制度;园领导带头捐助贫困幼儿。
四、管理水平和社会评价
(一)制度建设。
人、财、物管理制度健全;所有工作岗位均有明确的责任人;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教研制度建立健全,人员素质、保教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有相关佐证材料。
(二)人事管理。
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教职工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依法签定《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为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保教人员相对稳定,每学年保教人员流动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三)保教水平。
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重视幼儿心理健康,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建立良好的班级常规;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季节特点安排和组织各种活动;没有“小学化”教学倾向。
提供适宜幼儿游戏、学习、操作的材料;幼儿读物人均不低于4本;员工业务书籍人均不低于10本。
(四)社会评价。
园领导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保教团队有较强的亲和力;近两年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家长对保教人员的满意率不低于80%;家长和保教人员对园领导的满意率不低于80%。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评估指标 | 分值 | 记分说明 |
一、园舍安全和证照齐全 100分 | (一)园舍建设规范(40分) | 1. 园舍建设符合《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 | 5 | |
2. 安全检测合格:有相关证明材料,无危房和其他不安全设施; | 10 | |||
3. 在建工程具有立项或建设许可的明确批文; | 10 | |||
4. 园舍具有明晰的产权证书(或具有期限不少于5年的园舍《租用合同》); | 5 | |||
5. 单门独院(1分)、环境规划合理(2分),幼儿游戏、学习、休息(2分)等空间布局得当; | 5 | |||
6.园舍场地平整(1分),硬、软质地面搭配合理(2分),有一定的绿化(2分)。 | 5 | |||
(二) 园舍确保 安全 (35分) | 7. 坚持安全第一(5分);具有严格的、全面的幼儿安全保障责任制度(5分);全园不存在安全隐患(5分); | 15 | ||
8. 安装必要的防护栏、防盗门和照明设施(2分),加固、加高围墙(2分),设置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设施(2分);室内外通道适宜幼儿进出,消防通道保证安全通畅(4分); | 10 | |||
9. 维护园区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交通便利。 | 10 | |||
(三) 办园证照 齐全 (25分) | 10.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 5 | ||
11.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5 | |||
12.为幼儿提供膳食的,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 5 | |||
13.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5 | |||
14.具有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 5 | |||
二、办园 规模和行为 110分 | (四) 班级规模 和人数 (20分) | 15.办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设有大、中、小班; | 10 | |
16.每班幼儿人数不超过规范办园定额5人;(5分)全园幼儿总数,县(区)城镇不低于90人,农村(含乡镇)不低于60人(5分)。 | 10 | |||
(五) 卫生与食品安全 (25分) | 17. 卫生设施清洁安全(2分),一孩一杯一巾(有流动水洗手),可以满足在园幼儿需求(4分);厨房设施齐全并符合卫生标准(4分); | 10 | ||
18. 膳食制度健全(3分),食品留样符合要求(2分); | 5 | |||
19. 食品采购人员具备儿童营养学基本知识,厨师具有保障食品安全的知识、能力和习惯; | 5 | |||
20. 全园教职工均有定期体检的真实材料和健康结论。 | 5 | |||
(六) 环境与设施设备 (30分) | 21.园舍环境安全,有基本适应保教需要的室内外活动场所(2分);有幼儿专用活动室、盥洗室、食堂、保健室等(4分);幼儿活动用房在三层(含三层)以下(4分)。 | 10 | ||
22. 有相应的户外活动场地(2分),户外活动面积生均不低于2㎡(3分); | 5 | |||
23. 室内面积生均不低于1.5㎡,教寝合一的活动室应达到生均2㎡; | 5 | |||
24.室内外设施设备适宜不同年龄段幼儿使用,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自主活动的需求(3分);桌、椅、教(玩)具材质、规格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数量适宜(3分);爬、滑、钻、荡、平衡、投掷等运动器械设置合理(4分)。 | 10 | |||
(七) 人员配备 及要求 (35分) | 25. 配备专职园长和专职保教人员,原则上每班两教一保(5分);专(兼)职保健、安保人员按需配备(5分); | 10 | ||
26. 园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分),接受过自治区幼儿园园长培训,有上岗证(2分),并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分); | 5 | |||
27. 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分),有教师资格证(3分); | 5 | |||
28. 保育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2分),接受过保育专业技术培训,有上岗证(3分); | 5 | |||
29. 其他岗位人员根据需要达到学历要求,持证上岗; | 5 | |||
30. 全园教职工进修、培训具有制度保障,并有证明材料,每人每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次以上。 | 5 | |||
三、普惠措施和公益形象 165分 | (八) 普惠措施(40分) | 31.具有公益性入园规定并付诸实施不少于一年; | 10 | |
32. 对服务区域困难家庭子女入园收费有明确的减免措施;已享受减免优惠人数达到或超过在园幼儿总数的10%; | 20 | |||
33.不歧视困难家庭幼儿。 | 10 | |||
(九) 收费标准(60分) | 34.收费标准审批(备案)手续齐全; | 15 | ||
35. 执行经有关部门备案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 10 | |||
36.幼儿伙食费收支平衡,必须专款专用; | 10 | |||
37.根据贫困家庭收入情况设立灵活的缴费时限; | 10 | |||
38.没有不合理收费项目。 | 15 | |||
(十) 财务管理(40分) | 39.实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制度; | 10 | ||
40.收费程序公开,分类明确; | 10 | |||
41.会计制度完备,支出审批规范(5分);收支帐目清楚,定期公布结算(5分); | 10 | |||
42.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拖欠工资现象。 | 10 | |||
(十一) 公益形象(25分) ? | 43. 具有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的措施和规划; | 10 | ||
44. 对园内贫困幼儿有明确的资助制度; | 10 | |||
45. 园领导带头捐助贫困幼儿。 | 5 | |||
四、管理水平和社会评价 125分 | (十二) 制度建设(20分) | 46. 人、财、物管理制度健全; | 5 | |
47. 所有工作岗位均有明确的责任人; | 5 | |||
48. 加强安全制度建设,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 5 | |||
49. 教研制度建立健全,人员素质、保教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有相关佐证材料。 | 5 | |||
(十三) 人事管理(30分) | 50. 人事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管理规范; | 5 | ||
51. 工作人员必须依法签定《劳动合同》; | 5 | |||
52. 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5分),全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5分); | 10 | |||
53. 保教人员相对稳定,每学年保教人数流动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 10 | |||
(十四) 保教水平(50分) ? | 54. 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 15 | ||
55.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重视幼儿心理健康(3分);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4分);建立良好的班级常规(4分);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季节特点安排和组织各种活动(4分)。 | 15 | |||
56. 没有“小学化”教学的倾向; | 10 | |||
57. 提供适宜幼儿的游戏、学习材料(3分);幼儿读物人均不低于4本(4分);员工业务书籍人均不低于10本(3分)。 | 10 | |||
(十五) 社会评价(25分) | 58. 园领导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规举报事件; | 5 | ||
59. 保教团队有较强的亲和力; | 5 | |||
60. 近两年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5 | |||
61. 家长对保教人员的满意率不低于80%; | 5 | |||
62. 家长和保教人员对园领导的满意率不低于80%。 | 5 | |||
合计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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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二级指标记0分:
1. 园舍有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 配套用房、设施设备得分60%以下;
4. 不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履行参加社会保险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5. 无户外活动场地;
6.“小学化”现象严重;
7. 园长不具备任职资格,或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低于50%;
8. 班额超过标准20%以上;
9. 人员编制低于标准65%以下;
10. 管理混乱或严重不到位的。
其中1—4项为执行性一票否决指标,5—10项为控制性指标。
二、星级划分说明
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定分为三个星级:
一星级:各项指标得分为35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况, 检查、暗访、调研、举报核查情况较好;
二星级:各项指标得分为40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况, 检查、暗访、调研、举报核查情况良好;
三星级:各项指标得分为45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况,检查、暗访、调研、举报核查情况优秀。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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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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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名称 (盖章) 注:幼儿园名称要与公章一致 | 办学许可证 编号 | 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号 | |||||||||
地域分布(城区、县城、乡镇、村屯) | 办学规模 | 规模 | 合计 | 托班 | 小班 | 中班 | 大 班 | 其它 | |||
班数 | |||||||||||
幼儿数 | |||||||||||
地址 | |||||||||||
开办时间 | 场所情况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户外活动面积??? ㎡, 绿化面积??? ㎡。 | |||||||||
办园性质 | □公办,□民办, □公建民营 | 应配保教人员 | 专任? 教师 | 保育员 | 保安 | ||||||
园舍性质 | □国有,□集体,□租赁,□自有,□其他 如为租赁,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 | ||||||||||
实配保教人员 | 专任? 教师 | 保育员 | 保安 | ||||||||
园长、专任教师情况 ? | 园长是否持证上岗 | □是,□否 | |||||||||
持教师资格证人数 | |||||||||||
持幼儿教师资格证人数 | |||||||||||
申报范围 | □国有企业举办 □优质公办园举办的???? 分园 □社会组织举办的 □公民个人举办的 | 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 |||||||||
专任教师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数 | |||||||||||
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人数 | |||||||||||
办园等级 | □自治区示范幼儿园 □市级示范幼儿园 □县级示范幼儿园 □未定级 ? | 收费 | 收费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 收费备案标准:保教费:????? 元/ | ||||||||
生·月,实际收费??? 元/生·月, ? | |||||||||||
伙食费????? 元/生·月, 校车费?????? 元/生·月。 | |||||||||||
法人代表 | 园长姓名 | 手机 | |||||||||
证照 情况 (附佐证材料) | 1.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有□??? 无□ 2.收费许可证(或备案):??????????????? 有□??? 无□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 无□ 4.消防验收合格书:????????????????????? 有□??? 无□ | ||||
★一年内县级以上(含县级) 通报批评或处罚 | 有□? 无□ | ★上一年度 检查合格 | 有□? 无□ | ||
★自申报之日起上一年度 安全责任事故 | 有□? 无□ | ★乱收费 行为 | 有□? 无□ | ||
依法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教师聘用合同) | 有□? 无□ | 为教职工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 有□? 无□ | ||
园舍有D及危房, 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有□? 无□ | 园舍具有产权证书(或具有期限不少于5年的园舍《租用合同》) | 有□? 无□ | ||
自评分: | |||||
办园情况说明 | (主要内容:幼儿园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简述,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 ? | ||||
县教科局鉴定意见 | ? (盖章) ? ??????????????????????????????????????? 年??? 月??? 日?? | ||||
备注:加注“★”为必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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