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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辽沈街第三小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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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辽沈街第三小学购买学生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沈阳市大东区辽沈街第三小学购买学生餐饮服务项目

一、项目编号:LNZN2020-013-1(招标文件编号:LNZN2020-013-1)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辽沈街第三小学购买学生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香集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74-1号(6门)

中标(成交)金额:0.001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香集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大东区辽沈街第三小学购买学生餐饮服务项目 沈阳市大东区辽沈街第三小学购买学生餐饮服务项目 ★一.就餐标准:
1. 就餐时间:午餐:11:30时-13:00时,学校约1500名学生。
2. 为学生餐提供每日午餐服务:荤菜一种、素菜两种。
★二. 人员配备及要求
厨师1人、切配5人。
1. 食堂厨师1人,要求男性,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懂的食品的营养搭配,3年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
2.切配5人,男女不限,吃苦耐劳,1年以上切配工作经验。
以上人员要求可靠、本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习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本人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行为不偏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三.其他要求
1. 水费和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 承包期间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由承包商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承包商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可安排购买、安装和使用。
3. 承包期间内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备改动,须报甲方审批后方能实施,经费由甲方承担,承包期满后,承包商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4. 承包期内除自然损耗外,承包方要保证教工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承包期间教工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维修维护。
5. 承包方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资金投入。
6. 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
三年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萍,张静宇,朱宝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中标金额的1.5%计算;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辽沈街第三小学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合作街12号

联系方式:朱宝慧024-88114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第一商城B座1509室

联系方式:苏羽024-81963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羽

电 话: 024-8196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