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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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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滨人民医院天津海滨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BJZB-2020-033)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BJZB-2020-033)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BJZB-2020-033
二、项目名称:天津海滨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爱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大港油田海滨街创业路(大港油田总医院内) 365.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海滨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员工餐、查体餐、营养膳食、患者家属餐加工制作及配送、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保证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服务要求:符合技术要求
服务时间: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周年内。
服务标准:符合技术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缴丽娜,白林,田慧芳,李志刚,曹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3622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海滨人民医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港西街
联系方式:13821351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大厦B座2层
联系方式:022-23243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凡
电 话:022-23243779
十、附件
采购文件:天津海滨人民医院餐饮服务招标文件2020最终版.doc

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BJZB-2020-033

采购单位:天津海滨人民医院

代理单位: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书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受天津海滨人民医院的委托,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海滨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海滨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BJZB -2020-03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天津海滨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包括查体配餐80万/年,营养膳食配餐50万/年,合计130万/年,三年共计390万。

2、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周年内。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39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

3. 2019年9月份以前至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售价: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在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集团B座206)。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满足 “投标人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

八、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集团B座二层会议室)。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集团B座二层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

十、釆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人名称:天津海滨人民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港西街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俞月梅 022-25924228;022-60960588

十一、釆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釆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集团B座二层

3.釆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曹工 13332001159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实名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

2020年9月30日

第二部分 招标要求

1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天津海滨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天津海滨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包括查体配餐80万/年,营养膳食配餐50万/年,合计130万/年,三年共计390万。

(三)在服务期限内医院有权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对服务内容及预算金额进行调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四)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五)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周年内。

二、商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

3.2020年9月份以前至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7.投标文件需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递交,同时,如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他投标文件。

以上资质文件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之外还需单独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一套在开标阶段用于资质证件的核验,资质证件不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详细要求或不具备真实性者为资质证件不合格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三)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支票;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9:30

开户名: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天津海光寺支行

账 号:2112014210000210

三、投标要求

1、按照使用要求提供给采购人合理价格。

四、报价

1、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等人工费用、服务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食堂承包测算费用,节假日人员加班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费用包括查体配餐80万/年,营养膳食配餐50万/年,合计130万/年,三年共计390万。其中采购人收取5万元/年管理费用,三年共计15万元。投标人将管理费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五、投标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1、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质疑。投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质疑,对质疑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二)投标程序

1.资格性审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规定,采购人代表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同时根据投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开标:

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3.评标

投标文件拆封完毕后,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进入评标阶段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审办法进行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及评审汇总。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原则和招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评估和比较。

1、评审原则

1.1采购文件是评定成交的依据,投标工作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2在投标中执行“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1.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4投标方式为单一投标。即评标委员会与被邀请人分别进行评标和投标。评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对外透露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评标程序

2.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投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对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出现投标须知28.4条符合性审查中任何一条,应作废标处理。

2.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5、不满足技术规范说明书中任何一条带“*”号的主要条款(参数)要求或技术规格要求中带“*”的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6、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主要内容缺项,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做出响应的。

2.7、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将重点考虑被邀请人所提交的投标内容中评审的主要内容为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方案、服务期承诺是否满足竞争性招标文件的要求。

2.8、付款方式及价格。评标委员会将付款方式及价格投标列为第二考核要素。重点考虑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投标对手的付款方式及价格情况。以节约投资和有效利用资源为重点。

2.9、 售后服务及培训方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对手的服务方案、措施及培训方式等进行比较考核。重点为服务措施和质保期。

2.10、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在投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2、对投标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2.13、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评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符合采购内容需要、质量和服务等要求且最终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服务商或中标人。

3.1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2评标委员会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3评分办法见第四部分。

(四)投标时间安排:

投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部分。

(五)投标方式

投标方式为单一投标。即评标委员会与被邀请人分别进行评标和投标。评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对外透露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被邀请投标人所投项目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投标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2、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响应文件,不进入价格投标阶段。

六、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提交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资料按如下顺序装订:

1.1投标书:

1.2资质文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2.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2.2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1.2.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记录复印件;

1.2.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2.5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2.6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2.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受权委托书、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技术文件:含技术响应表、产品资料等内容。

1.3.1.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1.3.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1.3.3.项目经理及其他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1.4商务文件: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针对本项目的专门服务、投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承诺等资料。

1.5其他补充文件: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6报价文件。

1.6.1报价书、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等。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形式为电汇或支票,不接受银行保函等其他形式,投标时递交至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名: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天津海光寺支行

账 号:2112014210000210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9:30。

3、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开始之日后60日。

4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5、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5.2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投标文件要求出具的其他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

5.3投标人为代理商但没有制造商授权的(如有要求);

5.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5正本投标文件中出现复印件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国家颁发的证件除外,但应加盖红章);

5.6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的;

5.7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标志: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为一正两副,电子版文件光盘三份,外包封参见包封示意图。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外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送人姓名、电话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2)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磋商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邀请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包封示意图: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电子版光盘正一份、副本两份)

投标文件副本两份

七、授予合同

1、中标人的产生:采用1.2条。

1.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1.2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人。

2、合同授予标准

2.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中标候选人。

2.2 合同将授予实际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而且是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3.授予合同是变更数量的权利

3.1 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采购设备一览表”中规定的设备和服务的采购数量与以增加或减少,其投标报价的单价不得改变。

4.结果通知

4.1 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由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2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通知未中标投标人退其投标保证金。

4.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签订合同

5.1 获得投标成功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5.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中标服务费

6.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天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国家计委1980号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全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6.2 成交服务费形式为电汇、支票或现金。

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1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7.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7.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7.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7.5成交商如未按6.1和第6.2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纳)

《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投标费用

6.1 本项目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本单位承担。

6.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或“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www.tjgpc.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3 质疑书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8.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5 招标采购单位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6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要求、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须知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招标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招标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招标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招标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4 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D 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

26.2 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开标,视为无效投标。

26.3 开标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4 开标后,投标代表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具备相应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询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28.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8.2 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28.3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开标以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8.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的;

(3)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有损坏的;

(8)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

(9)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10)围标或陪标的;

(11)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4)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5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6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8.7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1)评标委员会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注: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9.2 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PDF格式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系统。

29.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9.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1.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8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2.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2. 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F 授予合同

33.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4. 中标通知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查看项目文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 签订合同

35.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5.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6. 履约保证金

36.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6.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7.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8. 合同分包

38.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8.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天津海滨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查体配餐80万/年,营养膳食配餐50万/年,合计130万/年,三年共计390万;

注:在服务期限内医院有权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对服务内容及预算金额进行调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三)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四)招标有效期:三年

(五)工作范围

1.中标企业负责食品原材料的采购;

2. 中标企业负责员工餐、查体餐、营养膳食、患者家属餐加工制作及配送、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

3. 中标企业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4. 中标企业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

5. 中标企业保证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六)服务内容及预算明细

1.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全年提供每日早、中、晚三餐和术后餐、夜班餐就餐服务。

2.菜单每周一更新,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口味应融会南北及西部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

3.菜单制作应满足员工健康餐、查体早餐、患者配餐,回民餐及营养膳食餐。

4.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

服务内容及预算明细:

序号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

服务预算

1

一楼餐厅

负责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全年365天早、中、晚三餐就餐服务供应。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

二楼餐厅

负责为医院工作员工提供全年365天早、中、晚三餐和术后餐、夜班餐就餐服务供应。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菜价不高于一楼餐厅同等品种价格的90%。

3

查体配餐

负责为健康查体顾客制作早餐并免费配送;

预计日均人数:200人/日

执行餐标为:

①8元标准(包子3个、银丝卷1个、煮鸡蛋1个、咸菜1份、米粥1份、饮用水1瓶。具体标准可双方协商调整);

②12元标准(包子2个、银丝卷1个、花样面食1个、鸡蛋1个、小菜2种、肴肉1份、稀饭1种、牛奶或豆浆1袋、矿泉水1瓶);

③15元标准(包子2个、花样面食1个、鸡蛋1个、小菜2种、杂粮1种、肴肉1份、营养粥1份、开胃水果1种、牛奶或豆浆1袋、矿泉水1瓶);

8元标准:8元*5万人(全年)=40万元

12元标准:12元*1.5万人(全年)=18万元

15元标准:15元*1.4667万人(全年)=22万元

预计餐费80万元/年,三年共计240万元;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

营养膳食制作

按照临床营养医师医嘱,由具有公共营养师资格的专业厨师制作患者营养膳食,并免费配送;

预计日均人数:55人/日,

餐费人均25元/餐(具体价格参照天津市物价局备案标准,见附件1);

预计餐费50万元/年,三年共计150万元;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合计总额:390万元/三年

2采购标的物主要技术参数或要求(包括数据或图片等)

(一)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的条件:年龄30-45周岁具有相关管理经验,三年以上团餐管理经验,需提供团餐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精通厨房、餐厅管理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需具有营养师资格。

2.厨师长具备的条件:须持有二级/技师及以上等级证书。五年以上团餐管理经验,需具有营养师资格。

3.厨师领班具备的条件:须持有三级/高级技能及以上等级证书。

4.面点组长具备的条件:须持有三级/高级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需具有营养师资格。

5.面点工具备的条件:具有3年以上本岗工作经验。

6.服务员具备的条件:从事本岗工作3年以上,具备日常餐饮服务、营养配餐服务,大型宴会餐饮服务保障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注:1—4项人员需提供2019年度至少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开标时需携带资格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中标后,所有配置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7.中标企业必须保证定员编制,确保就餐需求。对于不称职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企业将其调离。

8. 中标企业对大灶厨师要定期交流或更换,保证菜品口味不断调整,满足员工的就餐需要。

9. 中标企业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其它供餐服务和经双方协商达成的服务项目。

(二)中标企业提供服务的内容

1. 中标企业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本合同约定期限内采购人要求的现场餐饮服务:员工就餐、保健医学科(职业病科)查体顾客提供并配送早餐;负责按照行业标准并结合医院的考核标准做好餐饮卫生及环境卫生工作,确保饮食安全。

2. 中标企业每天必须准时提供早、中、晚餐的供餐服务,特殊情况下做到随时供餐。

3. 中标企业必须准时提供查体早餐,做到8:30前配餐配送完成,查体早餐供应标准为:

①8元标准;②12元标准;③15元标准;

4. 中标企业负责供应各种营养膳食,根据医院临床营养科需求设计菜单。
①设计普通膳食、软食、半流质膳食及流质膳食菜单。
②顺应不断变化的膳食发展方向,认真听取就餐员工的意见和餐厅管理委员会下达的整改通知书,不断满足绝大多数员工的膳食要求。
③中标企业还应制作和提供良好的招待餐,并做到服务热情、大方、周到,体现甲乙双方的形象。

5.中标企业应提供合理的食品以供选择。每餐提供的品种至少应包括主荤菜、副荤菜、素菜、汤/粥、主食、甜点及各类小吃(水果、点心等)、小炒,同时还应提供满足少数民族的餐饮和食品种类。膳食及服务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肉类和水产类等主材应大于70-80%。

②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其中肉类和水产类食材应占20-30%;

③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④餐厅必须提供清真饭菜。

⑤饭菜现做现卖,批量或单份制作,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⑥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避免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6. 中标企业在连续两周的时间内不得重复菜单。菜单可按照菜品的供应情况进行调整。

7. 中标企业需提供智能订餐及配送服务。

(三)项目管理要求

1.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确保每名员工政治可靠、身体健康、业务过硬。

2.加强对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到仪表干净整洁,服务周到、热情大方,避免与采购人内部职工发生冲突。

3.就餐、操作环境达到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虫、无蝇鼠等标准。

4.员工日常管理、各岗位操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并在醒目位置张贴。

5.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拆改任何设施设备。

6.中标企业须对员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规范操作。

7.由中标企业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合同约定接受当月标的额30%处罚。

8.建立厨房现场无水作业方案。

9.厨房现场管理实行6S标准作业。

10.建立食品48小时留样备查制度。

(四)对投标企业的要求

1.承担食堂水电气能耗、人工成本,负责新增设备采购、设备维修及采购食材、低值易耗品、厨杂用品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须具备从事等同规模的餐饮服务保障工作,且具有3年以上服务保障经验。

4.须承诺在近3年内,在其他采购人单位从事服务保障期间,没有发生员工违反采购人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

5.投标企业法人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且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

6.各项操作流程须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医院管理规定,如卫生防疫、食品检验、加工制作、食品留样、员工健康、消防安全等。

7.应具有完善的食品操作、安全管理、员工管理流程和应急预案。

8.具有健全的服务满意度制度及投诉、调查、解决机制。

9.投标企业承诺中标后,所有员工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员工健康证明。

10.上岗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并统一着装。员工工服由投标企业解决。

11.负责操作间、食堂内的整体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12.有定期对操作间、食堂等公共区域进行灭“四害”工作的完备计划方案,该项工作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实施,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13.食堂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由中标企业负责联系第三方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清理,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14.负责安排对食堂的排烟管道定期进行清洗,指派专业的作业人员或外委的清洗保洁公司必须具备专业资质,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15. 提供的菜品价格必须接受采购人监管,采购人有权利随时对菜品价格进行检查并要求中标企业调整。

16.中标企业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食堂房屋、设备不得转租。

17. ①项目经理须年龄30-45周岁具有三年以上团餐管理经验,需提供团餐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需具有营养师资格。②厨师长须持有二级/技师及以上等级证书,五年以上团餐管理经验,需具有公共营养师资格。③厨师领班须持有三级/高级技能及以上等级证书。④面点组长须持有三级/高级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需具有营养师资格。

(五)采购人负责情况说明

1.采购人负责无偿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场所、现有主要厨房设备以及就餐区域的相关设备餐桌等(具体明细见附件2)。

2.采购人收取5万元/年管理费用,三年共计15万元。


管理考核标准

1.感染质量控制考核

序号

项目内容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人员管理

15分

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食品卫生法规培训,并有记录。

2

现场查看及提问;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5分

2、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不合格者及感染性疾病者不得在餐厅工作。工作人员的家属患有传染病时,对该工作人员应加强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隔离措施。

5

3、工作人员每日必须穿清洁工作衣,戴帽子,头发不外露,不得穿工作服外出。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洗碗时系油布或塑料围裙,以免弄湿工作服。

3

4、勤洗手洗手方法正确(洗手六步法)。

2

5、尽量做到不试味,否则应用一次性汤匙。开饭时戴口罩,操作室不得吸烟,严禁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口鼻,禁止随地吐痰。分发食物时应使用工具,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3

2

环境管理

25分

1、制定厨房餐厅清洁卫生制度,并落实,有检查和监督记录。

2

查看记录及提问;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8分

2、环境干净整洁,分区明确,有标识、。各区配备良好的洗手设施(最好为手不接触式或肘开关式水龙头),有一次性擦手纸巾或热风干手机。

2

3、搞好厨房设施用具的卫生,厨房应有各种必要的设备。操作间布局合理,生的未经洗涤的食物由一端送入,经过操作制备成餐后,由另一端发出。厨房要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有冬季保暖夏季降温设施,有排烟排气装置。

2

4、厨房清洁,每餐后清扫一次,每日清洁桌、饭车、及地面,每周一次大扫除并有记录。厨房内应无蝇、无鼠、无蟑螂、无虫,使用杀虫药物时应注意勿污染食物,禁用毒饵灭鼠。

4

5、厨房内的废物及垃圾应放入带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运出厨房,垃圾桶应洗净放回。垃圾桶站及污水坑应距厨房20米以外。非厨房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厨房。外来送货人员应把货送到指定地点,不得进入烹调间或库房等地。清洗间、配菜间、烹饪间、面点间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

3

6、凡烹调用的操作面、切菜板、菜刀等,应分蔬菜用、水产类用、肉食用等3种,用后清洁,并做到生、熟分开,防止食物间的二次污染。

各种金属机械如切肉机、绞肉机等需有防尘罩,用后彻底清洗。

4

7、一旦有食物中毒发生,应及时报告,并留取可疑食物以备检查。必要时留取有关工作环境物品(如切菜板、餐车)样品检验,便于追踪感染源。

8

3

食品管理

30分

1、各类食物的贮存符合要求:(1)必须将成品与半成品隔开;(2)生、熟食物必须分开放置;(3)食物与杂物、药物隔开;(4)食物与天然冰隔开;(5)食物筐、盆必须放置在架上,要有防蝇设置;

4

现场查看及提问;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4分

2、冷藏室与常温都必须有防毒、防鼠、防蝇、防虫(四防)与控制温度与湿度的设施。严禁变质腐败的食品入库。

2

3、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1)采购员不买变质腐烂的原料;

(2)保管验收员不收变质腐烂的原料;(3)加工人员不用变质腐烂的原料;(4)工作人员不买腐烂变质食品。

4

4、食品制作必须有严格的卫生制度。认真做好食品的检验,把好食品质量关,防止食物中毒。蔬菜等应先洗后切,切后及时烹饪,不要放置时间过长。

4

5、经过烹调的食品,存放时间不得过长。对剩余饭菜,尤其是肉类、鱼类在食用前必须经过检查,经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凉拌食品及生食的蔬菜,食前必须洗净及烫洗消毒。

4

6、食品保存在适当的温度≤7?C或≥60?C;已烹调食物应避免在室温放置时间太长再进冰箱,也应避免盛器太多,装的太多,在冰箱冷藏食品也不应长时间保存。

4

7、防止食物中毒,要注意不吃变质食物或有毒有害食物。凡菜要烧熟煮透,现烧现吃,剩余的饭菜要注意保存,注意凉拌菜的卫生,切凉拌菜的菜刀和案板,必须在切凉拌菜前清洗干净,水果要清洁彻底。

4

8、食品运送工具每次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2

9、加强冰箱管理,定期清洁冰箱等食物贮存设施。(生熟分开、温度控制、每周清洁一次,并有记录)

2

4

消毒管理

25分

1、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程序是清洗→去污→冲洗→消毒→冲洗→晾干→存放。

4

现场查看及提问;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5分

2、餐具用后首先彻底清洗去污后再消毒。清洗时使用清洁剂,清洗后感官检查要达到光滑、干燥、洁净、无异味、无油垢、无残渣再进行消毒,消毒方法:250-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或煮沸消毒≥15分钟(保持餐具盖打开)。刷锅布应随锅消毒。

4

3、厨房使用的搌布生、熟抹布分开。一用一清洁,固定位置存放,每天终末应煮沸消毒15分钟或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

4

4、消毒后的餐具不可再用抹布重新擦抹,存放在清洁密闭的容器内,以免再次污染。

4

5、饭菜运送过程中以密闭保存为原则,单份运送应加盖或薄膜覆盖。

盛残余食物的垃圾筒必须加盖;消灭蟑螂、老鼠、苍蝇,以防交叉感染。

4

6、进行病原学监测,消毒后的餐具不得检出大肠杆菌及其它致病菌。

5

5

质量改进

5分

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提出的意见认真组织学习、按期进行整改

5

未按期限进行整改扣5分

感染质量控制考核每月考核,分数高于95分(含95分)为合格,低于95分,每少一分扣罚100元;低于85分,每少1分扣罚1000元。自当月餐费中扣除。

3、安全考核

采购人每月依据安全协议书及采购人相关体系文件的内容对餐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由采购人向中标企业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中标企业依据隐患整改通知单内容按期进行整改,逾期一日未整改的扣罚100元,自当月餐费中扣除。

4、质量考核

中标企业应满足服务合同中规定的餐品种类,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不符合项,扣罚500元。

4.设备使用

4.1 中标企业要教育员工爱惜餐厅所有设备、设施及常用的器具,保持灵活好用。

4.2 重要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调整、维护、保养。

4.3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

5.餐厅费用管理

每月20日以前,中标企业配合采购人管理人员做好餐费的核对工作。

6 其他

6.1 中标企业每月要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至少两次,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2 由中标企业原因造成采购人就餐员工意外伤害,中标企业负责赔偿损失。

6.3教育员工增强节约意识,发现常明灯与常流水现象每次扣罚50元。

6.4因中标企业减少员工人数对服务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的扣罚500元。

6.5开餐时必须打开大厅所有疏散通道,闭餐时锁止。否则扣除500元/次。

6.6加强收银人员的责任心,使收银准确而快速。一次差错扣除200元。

附件1: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营养膳食收费项目明细表

名称

单位

价格

项目内含

收费依据

创建时间

匀浆膳(纤维型)

0.12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高蛋白全营养粉

0.31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营养粉

0.22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营养粉(纤维型)

0.22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均衡全营养粉

0.25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匀浆膳

0.11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短肽全营养粉

0.55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肝病全营养粉

0.67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谷氨酰胺

1.54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纤维多糖

1.09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唯太营养品

0.46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四联益生菌

1.43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乳清蛋白粉

0.69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口服营养袋

1.30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口服管饲自立袋

2.30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公司

 

2017年5月

佳膳优选(全营养配方粉)

0.44

Nestle Suisse S.A

 

2017年5月

佳膳膳食纤维(全营养配方粉)

0.49

Nestle Suisse S.A

 

2017年5月

沛力康低钠素

0.35

佳晟国际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沛力康益纤营养粉

0.35

佳晟国际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沛力康乳清蛋白粉

0.53

佳晟国际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沛力康乳酸菌粉

2.52

南生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肠内营养制剂专用袋

1.20

郑州顺和塑料印刷袋装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小佳肽全营养素

0.67

上海励成营养产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均衡营养型全营养素

0.22

上海励成营养产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低GI型全营养素

0.32

上海励成营养产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短肽型营养素

0.53

上海励成营养产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儿童型营养素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