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食堂承包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AX2020285S
项目名称:食堂承包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50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医院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XSCGAX2020285S
二、项目名称:食堂承包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磋商供应商自2017年以来经营期间未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须提供书面承诺);
4、磋商供应商应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6、本项目拟投入食堂装修改造费用不得低于1095080元,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10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磋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磋商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4日0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11月04日09:00时(北京时间)
九、磋商文件发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安溪县医院(地址:泉州市安溪县河滨南路),采购单位联系人:谢先生,电话:13559031151。
十一、磋商保证金专户: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标书费及服务费账户: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十二、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磋商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提供书面声明);2、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3、磋商供应商自2017年以来经营期间未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须提供书面承诺);4、磋商供应商应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6、本项目拟投入食堂装修改造费用不得低于1095080元,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3日 至 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方式:2020年10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磋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磋商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医院
地址:安溪县河滨南路249-259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13559031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陈小姐,0595-2867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595-2867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