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广东省梅州监狱干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9-201005-0070
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干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480 万元/两年
最高限价(如有): 480 万元/两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干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1.招标文件编号:GZSWMZ20HG10001
3.2.项目类型:货物类
3.3.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5.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供货时间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并在招标文件中有相关扶持政策条款说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不作为本项目必要性的资格性审查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6日 至 2020年10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元):31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1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2020年 11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0年10月26日 至 2020年10月30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发售登记表。
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东省梅州监狱
地址: 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
联系方式: 0753-2183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 020-8359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753-2199199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