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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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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层前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010-4005-0045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3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详见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标的数量:详见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内容: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各包组采购预算

(人民币 元)

包组一

粮油、干货、副食品、速冻类食品及早餐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30,000.00

包组二

蔬菜瓜果类、肉类、水产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00,000.00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将预留一定比例采购份额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进行采购。具体按《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以上文件如有最新,按最新的执行)。

4. 响应供应商可参投一个包组,也可同时参投多个包组,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包组。(即兼投不兼中)

5.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20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层前台(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18708)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1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30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层前台(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18708)】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响应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售价以汇款存入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分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帐号:392060100100155323(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单位名称,以便登记。

1. 报名时须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和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交易中心,一份交采购代理(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备注:工作人员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磋商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十八号

联系方式:0757-87618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7-81993027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23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 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第 1 页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2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 5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7 第四章 资格、符合性评审和评审标准.....................................................................................................25 第五章 磋商须知......................................................................................................................................... 38 第六章 合同条款......................................................................................................................................... 5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82 包装封面参考................................................................................................................................................. 82 响应文件目录表............................................................................................................................................. 83 第 2 页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的委托,拟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 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20JC362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30,0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各包组采购预算 (人民币 元) 包组一 粮油、干货、副食品、速 冻类食品及早餐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30,000.00 包组二 蔬菜瓜果类、肉类、水产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00,000.00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 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4. 本项目将预留一定比例采购份额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进行采购。具体按《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地方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以上文件如有最新,按最新的执 行)。 5. 响应供应商可参投一个包组,也可同时参投多个包组,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包组。(即兼投 不兼中) 6.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0年度任意 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第 3 页 3)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 应商资格声明函》)。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期间(每日 9: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佛山市三 水区西南街河口车仔路 18 号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层前台(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 0757-87618708)】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响应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售价以汇款存入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分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帐号:392060100100155323(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单位名称,以便登记。 1. 报名时须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和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交易中心,一份交采购代理(均 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 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第 4 页 备注:工作人员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磋 商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 年 11 月 6 日 09 时 00 分—09 时 30 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车仔路 18 号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20 年 11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十、磋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车仔路 18 号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止。 十二、温馨提示: 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 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 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供应商相关信息,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 册。 十三、请供应商特别注意: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 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二路卫东大街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757250 传真:0757-87757150 邮编:52810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 223 号之一栋 5 层 525、526、527 单元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 5 页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 1. 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五章《响应供应商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第五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条款项号 内 容 对第五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的修改及补充: 一、说明 2.3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 223 号之一栋 5 层 525、526、527 单元 电话: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279048。 二、磋商文件 7.4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8 响应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9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11.10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 16.1 1、磋商保证金金额: 包组一:?8,600.00 元(人民币捌仟陆佰元整) 包组二:?16,000.00 元(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仅作为供应商磋商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递交方式应当采 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 2.1 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必须保证其在磋商截止时间时有效。 2.2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到账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赤岗支行 磋商保证金账号:4400 1667 1370 5300 9974 请注明事由“西南治安大队食材配送” (1)在规定时间内,响应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由响应供应商 注册地基本账户(不含分公司账户)转出,转入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专用存款账户; (2)响应供应商在开标会前,必须向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密 封有退保证金说明函及银行开具的收取保证金凭证原件,作为退付保证金材料。 第 6 页 3、有效期: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有效(除保函形式以外)。 17.1 磋商有效期:90 天。 18.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一份。(注:电子文件要求签署、盖 章后的正本响应文件扫描成 PDF 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 U盘或光盘,提交后不 退回。)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规定。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 23.1 磋商小组由 3 名单数成员组成。 24.12 各包组评标方法: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按包组二、包组一的顺序进行评审,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对本项目的任一包组或 多个包组进行报名,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包组的成交资格。 3、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 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备注:针对同时参投多个包组的响应供应商,如响应供应商在前一个评审包组中已被 评审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磋商小组在评审后一个包组时,不再继续技术商务价格的 评审和不再授予该响应供应商第一、二、三成交候选人资格。 24.13 各包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磋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六、授予合同 27.1 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29.1 履约保证金:无 30.1 1.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按各包组独立计算,以各包组的预算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 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规定的“货物类”计算。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 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2. 响应供应商应签署第七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 分。 3.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凭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及采购代理 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 通知。 第 7 页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包组内的服务内容其中 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响应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磋商无效。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各包组采购预算 包组一 粮油、副食品、干货、速 冻类食品及早餐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人民币 43 万元 包组二 蔬菜瓜果类、肉类、水产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人民币 80 万元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配送内容包含: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冰鲜鱼类,肉类、家禽类,冻品类,粮油干 货副食品、早餐、调味品类和日用消耗品类等。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各包组一家(共两家) 配送单位。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2.每天就餐人数:早餐约 180 人;午餐约 150 人,晚餐约 120 人(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 际供货数量以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二、食品具体质量要求 包组一 1.粮油品质要求 (1)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虫蛀结块挂丝、杂质异物、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变)等,符合 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2)要提供 SC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 装完整,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且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 存期。 (3)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大米质量要求: 1 米类执行标准:GB/T 1354-2018、GB 2715-2016 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2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碎米总量不低于国家标准;小碎米总量不低 于国家标准;不完善粒不低于国家标准;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6)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7)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第 8 页 (8)油类执行标准:花生油:GB 1535-2017。 (9)油类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标明“非转基因产品”。 (10)大豆油质量要求:大豆油质量要求(GB1535-2017)。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折光指数(20℃) 1.466-1.470 2 比重(20/4℃) 0.919-0.925 3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20(黄)2.0(红) 4 酸价(mgKOH/g) ≤0.2 5 水分及挥发物% ≤0.05 6 不溶性杂质% ≤0.05 7 含皂量% ≤0.03 8 1、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3、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菜油质量要求:菜油质量要求(GB1536-2004)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折光指数(20℃) 1.465-1.469 2 比重(20/4℃) 0.910-0.920 3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20(黄)2.0(红) 4 酸价(mgKOH/g) ≤0.2 5 水分及挥发物% ≤0.05 6 不溶性杂质% ≤0.05 7 含皂量% ≤0.03 8 1、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3、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花生油质量要求:花生油质量要求(GB1535-2017) 第 9 页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折光指数(20℃) 1.460-1.465 2 比重(20/4℃) 0.914-0.917 3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25(黄)1.5(红) 3 酸价(mgKOH/g) ≤0.02 4 水分及挥发物% ≤0.05 5 不溶性杂质% ≤0.05 6 含皂量% ≤0.03 7 1、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3、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副食品和干货制品质量及品质要求 (1)副食品和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食品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 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木耳类的水分含 量等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 标准,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 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2)所有副食品调味料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有要提供 SC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 号,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 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 (3)菇类要进行初加工,除杂质、豆类必须进行初步分拣、精选,剔除杂物(砂、石等)。 (4)对食品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种类: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 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2 面粉、面制品 1) 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2) 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 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 面粉等级为中筋面粉(即普通面粉),产品有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编号,具有产品合格证。 4) 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 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 第 10 页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 面条、面饼、方便面等面制成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 酱油 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 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 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 滑落。 4 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5 食醋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 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6 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7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 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8 生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 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 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9 食盐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 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10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 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 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11 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 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 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12 咸蛋 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 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 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 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13 油炸豆卜 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 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 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 固有的滋味。 14 腐竹 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 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 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15 腐乳 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 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 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 任何其他异味。 16 大豆 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 色、褐色、棕色等)和饲料豆(秣食豆)五类。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 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 无霉变。 第 11 页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7 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 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 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18 腊肠 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9 腊肉 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3.速冻类食品 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过关,无掺假。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 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进口冻品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加施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 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 (1)冻品类、冻肉(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 序号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1 鲜猪肉丸 新鲜瘦猪肉或碎杂肉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瘦肉 2 鲜牛肉丸 新鲜瘦牛肉或碎杂肉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瘦肉 3 冻猪肉 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外包装箱完好。 4 冻牛肉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 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5 冻羊肉 肌肉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 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外包装箱完好 6 冻鸡肉 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 等、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恢复、且不 能完全恢复、外包装箱完好 7 冻鱼类 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黏液层,天然色泽显明而不浑浊。 眼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有一层 清洁透明的黏液,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 味,眼球饱满凸出,角膜透明,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胀气、 裂现象、肛孔白色凹陷,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解冻后与 鲜品特征相同。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2)冻副食品(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 序号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1 鸡中翼 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碎杂、有光泽、无明显淤块、无破皮、外表色泽正 常、肉质淡红、无鸡毛,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箱完好无 破损,有生产日期 2 鸡爪 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爪底部 第 12 页 序号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3 鸡全翼鸡 腿 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无黄衣、无异味、 无鸡毛、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认、无淤血斑、有光泽、肉质淡红、无异味。解 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4 鸡肾 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及其它杂质、无异 味,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5 猪耳 无种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按标准部位 分割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6 猪副产品 无冻干脱水发暗迹象、其它同鲜猪肉副产品 7 龙骨 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 8 汤骨 腿骨,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干净、完整。品质新鲜, 去蹄壳,不带蹄筋,无毛,无趾间黑垢,无松香。无黑斑、无指甲、表面光滑、肉 质有弹性。 9 猪肺 肉呈红色,有光泽 10 猪大肠 呈浅黄、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物、极小味道 (3)冻品及其他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标准除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外,还应包 括以下方面: 1 凡是冻肉类产品必须包装完整并有生产厂址和生产日期; 2 冻肉类产品中冻 3 号肉和冻肋排必须有产品卫生检疫标志; 3 冻肉类产品质量必须合乎验收标准(如新鲜度等); 4 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 5 冻肉类产品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6 验货时,拆箱检查,如含水量太多称重时适当按比例除冰块的重量。称重时要扣除纸箱、以 货品净重为准。如果外包装箱上标有净重,按净重入库,如果没有净重标识,按 5%扣除含冰量; 7 验收品质的好坏要用眼去辨认,如出现肉制品风干、变色之冻品不能收货。 8 票证要求: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4.早餐类食品 早餐每天五款或以上的品种供选择,包括但不限于牛奶、蒸包、面包等品种: (1)蒸包类的资料标准:蒸包应按照《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中包子速冻预包装食品 的标准执行。包装上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保存温度、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SC 标志。 (2)米制产品(面类、粉类)质量标准及常规检验:采用食品塑料袋密封或其它包装形式,外 第 13 页 包装应标明厂名,品名,质量,生产日期等。 (3)面包类的质量标准:依据标准:QB 1252-91《面包》。以小麦粉、酵母、食盐、水为主要 原料,加入适量辅料,经搅拌面团、发酵、整形、醒发、烘烤或油炸等工艺制成的食品,以及烤制成 熟前或后在面包坯表面或内部添加奶油、人造黄油、蛋白、可可、果酱等制品。 包组二 1.肉类 (1)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2)所有食品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3)每批鲜猪肉、猪骨、牛肉等鲜肉是佛山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 供放心肉证,并注明保鲜期。 (4)所有食品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清晰地列出产 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SC 食 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5)家禽类产品按照国家标准采购。 (6)鲜肉、冷冻肉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 冻肉类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白条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鸡肉的眼球饱满 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 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2 白条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 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 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 常气味。 3 猪肉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切 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4 牛肉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切 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5 鱼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切 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6 鸡肉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具 有鸡肉应有的香味。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 物。 第 14 页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7 鸡翅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8 方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 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9 腊肠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 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0 腊肉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 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1 白条猪 去头、去蹄、去板油、去内脏,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 冻现象 12 扇骨 形状扁平如扇子,体冻实坚硬,无冻化现象。 鲜肉类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五花肉 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 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 润,不粘手,脂肪洁白,肉汁透明。 2 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 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3 牛肉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 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 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肌纤维韧性强。 4 瘦肉 脂肪含量低于 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 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2.蔬菜瓜果 (1)所有蔬菜瓜果均来自蔬菜瓜果生产基地。 (2)所有蔬菜瓜果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3)所有蔬菜瓜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可食用率达到 95%以上。 (4)对食品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种类: 序号 类别 品名 质量描述 1 叶菜类 菜心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形态正常,肉质致密、新鲜,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 械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 2 叶菜类 白菜 3 叶菜类 通菜 4 叶菜类 大白菜 5 叶菜类 韭菜 6 叶菜类 芥菜 7 叶菜类 西洋菜 第 15 页 序号 类别 品名 质量描述 8 瓜类 冬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 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形态、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 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 9 瓜类 青瓜 10 瓜类 白瓜 11 瓜类 南瓜 12 瓜类 罗卜(白、红) 13 瓜类 番茄 14 瓜类 茄瓜 15 瓜类 丝瓜 16 芽苗类 大豆牙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芽苗细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17 豆类 豆角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 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18 辛辣类 生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19 辛辣类 蒜头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0 辛辣类 生葱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3.水产类食品 (1)响应供应商根据自身经营资质和情况自行编制清单并在其响应文件内向采购人提供。 (2)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产名称、规格、生产地。 (3)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采购内容等供货通知,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 和标准严格进行现场加工。 (4)成交供应商为保证鱼类新鲜,根据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准时供货。 (5)活鲜:鱼类、虾类(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 序号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1 鱼类 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 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 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2 虾类 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 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3 贝类 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 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 (6)冰鲜类(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 序号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第 16 页 序号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1 冰鲜鱼 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黏液层,天然色泽显明而不浑浊。眼 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有一层清洁透 明的黏液,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味,鱼眼澄 清透明,眼球饱满凸出,角膜透明,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胀气、 裂现象、肛孔白色凹陷,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解冻后与鲜品 特征相同。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2 虾类 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身较挺,半透明不发红,外壳有光泽,稍湿 润,气味正常 3 冰鱿鱼 色鲜艳,皮微红,有光泽,多粘液,体形完整,肌肉柔软光滑,有弹性 4.果品类质量及品质要求 (1)所有水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2)所有水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 (3)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种类: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苹果 形态正常、新鲜、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腐烂等现象。 2 香蕉 形态正常、新鲜、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腐烂等现象。 3 橙 形态正常、新鲜、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腐烂等现象。 4 西瓜 形态正常、新鲜、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腐烂等现象。 三、报价要求 1.响应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100%>响应下浮率≥0%,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成交下浮率 为该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下浮率。 2.响应下浮率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报价。 3.市场基准价: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中的 三水区每周平均价作为市场基准价。(成交供应商须每 2周提供一份所供货品在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中的三水区每日市场零售价格表清单供采购人核对) 4.其他《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上没有的品种市场基准价定价程序:每周由采 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到采购人属地若干周边市场对各种商品询价并得出各种商品的市场平均单价 作为市场基准价。具体询价品种和类别由采购人指定,市场平均单价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书面 确认。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定 价原则可双方协商适当放宽。 5.供货定价=市场基准价×(1-成交下浮率)。 6.具体例子: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下浮率为 5%,五花肉的市场基准价(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核定) 第 17 页 为 10 元/斤,根据公式:实际结算价格=市场基准价×(1-成交下浮率),则五花肉的实际结算价为 10×/斤(1-5%)=9.5 元/斤。 7.★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 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形式 向采购人索取任何额外费用。(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四、服务期及供货地点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人员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派遣经体检合格的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的工作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工作。 2.成交供应商具有固定的专职服务人员,成交供应商需将与本项目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成交 供应商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及其健康证交采购人备案。 3.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配送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配送专员在采购人活动必 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成交供应商应将配送专员 的名单向采购人登记,若有变更的,应向采购人作出变更登记。 4.成交供应商须对配送人员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配送人员在采购人单位内的一切 行为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若配送人员出现损害采购人形象和 利益、意外伤亡事故或触犯国家法律等情况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六、食品包装及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满足磋商文件要 求。保证合同食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诚实、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 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食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2.食品有包装的,食品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 齐、已拆封的食品。 3.采购人发现食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食品性质改变 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食品。 七、溯源标准及要求 食品溯源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直接接触 食品相关产品(包装材料)要有 SC 标志,预包装食品要有以 SC 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号(201 8 年 10 月 1 日起,必须为以 SC 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成交供应商要有 第 18 页 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磋商文件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 有详尽的描述,并提出验收的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成交供 应商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为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的,从源头上治理 采购人职工食堂食品隐患,优先采购已纳入“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http://www.chi natrace.org/)”的重点品种(大米、小麦粉、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 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并将票据原件交采购人职工食堂存档备查。验收中无票 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以及要素不全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溯源的标准如下,如有最新规定,则遵从 最新规定: 票证要求 食品种类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首次供应时提供) 产品票证要求 肉类(含水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 证合一)、《食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食品经营企业)。 1. 每批次食品提供《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 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 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 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2. 鲜肉类均为定点屠宰场(厂)经检疫和肉 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 场(厂)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动物检疫 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格证》; 3.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 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 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成交供应 商公章。 蔬菜瓜果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 证合一) 1.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含量未超过食品安全 标准限量检测报告; 2.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 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 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成交供应 商公章。 粮油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相关产品企业)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 业)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 证合一)。 1. 每批次食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2. 每年两次提供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出具《检验报告》(监督抽检); 3.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 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 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成交供应 商公章。 干货、副食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 证合一)、《食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食品经营企业)。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 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 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 早餐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 第 19 页 生产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三证合一)。 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日 期等内容,并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 八、配送服务要求 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微信、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成交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所要 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2.在采购人未签收之前,食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成交供应商,食品发生遗失、损坏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 3.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食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加工。 4.成交供应商于每个工作日早上6:00之前(其它时间采购人如有特殊供货要求的,应在采购人 指定时间内完成供货)把所需食品送达食堂,并提供供货清单。如不符合验收要求一律退货,并分别 在当天上午的6:30前完成补充或更换所需品。 5.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食品数 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交供应商应 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成交供应商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 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将依照考核制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扣罚。相关 款项在供货结算款中扣除。 6.若采购人临时修改订单内容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60 分钟内将食品材料送达, 经采购人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 7.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名称、产地、包装、 规格和重量)。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 意,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将依照考核制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扣罚。相关款项在供货结算款中 扣除。 8.成交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食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 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成交供应商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9.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食品产 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0.成交供应商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1.成交供应商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 第 20 页 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九、食品配送车辆要求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专车专用,车身有明确的公司标识并 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 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 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 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针对冷藏食品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 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5.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十、食品验收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 备,并对食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清点) —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成交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 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成交供应商须在复印件上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眼,并签名盖章确认。 3.每批次每种食品均抽查验收。 4.按前附产品质量描述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查。 5.★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 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 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 收小组及成交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3)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 用外,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 6.整批产品无或缺少《溯源标准及要求》中提及的相应票证的全部退货。 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 第 21 页 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成交供应商要每天留样给采购人继续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退 货的,责成成交供应商以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为前提尽快补送。 8.食品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食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 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食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食品不符合质 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9.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签名确 认。 10.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食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成交供应商 存在违反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行为,采购人有权依照考核制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扣罚及终止合同,而且 成交供应商须独自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或不能如数供货的; (3)成交供应商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的; (4)成交供应商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5)食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成交供应商未能提供免费替换服务的; (6)成交供应商的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食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 记不清的情况的; (7)成交供应商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8)向采购人管理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 (9)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 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成交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 检测发现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 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乳制品。 4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参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 第 22 页 品。 7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10)★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毒、变质等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 如确实为成交供应商提供之食品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解除成交供应商供货合 同,成交供应商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同时还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十一、考核制度 1.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采购人有权终 止其供货资格。 2.采购人在合同期内将不定期进行下述考核内容,如成交供应商累计达到 3次考核分数低于 90 分的,则视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考核标准: 以下考核细则仅供参考,具体考核细则将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购人对考核细则保持最 终修改权和解释权。以下考核细则是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不定期考核的内容。 项类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产品要求 1. 没有及时报价的 扣 10 分 2. 报价不符合要求的 扣 10 分 配送要求 3. 配送车辆、实际运输不符合磋商文件及合 同约定的 每次扣 2 分 4. 在协议供货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 送、供货 每次扣 3 分 5.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 补充的 每次扣 1 分 6. 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实际配送 的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采购 人有权拒收 每次扣 8 分 质量要求 7.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提供相关合格检验 证明的 每次扣 10 分 8. 食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肉 类出现不正常气味的、蔬菜,水果出现大 批腐烂或黄叶的) 每次扣 3 分 第 23 页 项类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9. 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使用劣 质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 每次扣 8 分 10. 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并未能及时更换的 每次扣 3 分 安全生产 管理要求 11.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违 反制度操作的 每次扣 5 分 12.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 每次扣 3 分 13.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每次扣 10 分 14.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 每次扣 5 分 满意度要求 15. 被媒体负面曝光且属实的(与本项目相 关) 每次扣 10 分 其他 16. 有违反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 事件的,每发现1次,需按违约性质并结 合上述违约类别 每次扣 5 分 17. 未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定向采购贫困地区 的农副产品;未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定向 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采购凭证。 每次扣 5 分 十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的验收人员提出退货,必须在确定退货的 30 分钟内补送完成。 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 的,责成成交供应商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成交供应商。) 退货记录表 供应商 名称 产品 名称 进货 日期 进货 数量 生产商 名称 验收 部门 验收 时间 退货 数量 退货原因 退货申请人 采购人意见 签名: 第 24 页 年 月 日 十三、权利瑕疵担保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来源合法。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成交供应商且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采购人透 露的担保物权或被查封等权利瑕疵。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 4.涉及成交供应商提供食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成交供应 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 记录。 十五、付款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按月对账,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及收货确认清 单(加盖采购人公章),每月 30 日前结算上月货款。 2.实际各单项结算款根据市场基准价(经核定)成交下浮率及实际供货量进行计算。供货定价= 市场基准价×(1-成交下浮率),总结算款为各单项结算款之和-扣罚款项(如有)。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成交供应商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 名称一致。 (2)食品收货清单(加盖采购人公章)。 第 25 页 第四章 资格、符合性评审和评审标准 1. 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本项目按各包组进行独立评审,按包组的定标原则顺序进行评审。 3.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后报价及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 审,最后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 4. 各包组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审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 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 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一、资格、符合性评审(适用于包组一、二)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审查项目 评 审 内 容 资格性审 查 与投标邀 请函中“供 应商资格” 要求一致;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 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 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 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 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第 26 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符合性审 查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 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磋商下浮率在 0%-100%范围内,且磋商下浮率是固定唯一;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如有)无负偏离的, 投标时提供 1)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2)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适用于各包 组)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响应无效的。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条款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 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响应。 第 27 页 二、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评分表(适用于包组一) (45分)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分) 评分细则 1 实施方案及应 急措施 5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货物组织、原材料加工制作、配 送运输、装卸、应急措施等方案进行评审: 1、实施方案具体、合理、可行性强,有完善的应急措施方案、 且方案合理可行,得5分; 2、实施方案具体且具有可行性,有应急措施方案、且方案基本 可行,得3分; 3、实施方案不够具体,应急措施方案不够详尽,得1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2 售后服务 5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针对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 诺进行评审: 1、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有针对性,紧贴本 项目特点,完整可行,得5分; 2、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有针对性,紧贴本 项目特点,较完整可行,得3分; 3、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基本符合本项目特 点,完整可行,得1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3 团队成员情况 10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的职业技能情况进行 评审: 1、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食 品安全管理体系內部审核员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 员证书得2分;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售后服务管理师得1分;本小项 最高得6分。 2、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食品安全快检培训结业 证书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得2 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须同时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自磋商截止前任意一个月 在响应供应商购买社保的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复 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书及社保均须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第 28 页 4 供应保障措施 5 (1)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自有或合作的供货机构自营的种植基地 面积进行评审: 1、面积在 500 亩或以上的得 4分; 2、300 亩≤面积<500 亩的得 2 分; 3、面积<300 亩的得 1 分; 4、没有种植基地的不得分。 注: ①自有的:提供以响应供应商名义签署的土地租赁或承包的有印 花税收讫的合同复印件,且合作协议期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 (协议期以磋商截止时间为起计时间)和测绘机构出具的种植基 地测绘证明(报告)材料; ②合作的:提供以基地所有人名义签署的土地租赁或承包的有印 花税收讫的合同复印件,且合作协议期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 (协议期以磋商截止时间为起计时间)、测绘机构出具的种植基 地测绘证明(报告)材料和响应供应商与基地所有人签订的合作 协议复印件;合同须原件核查。如提供的合作供货机构参加本次 磋商,则不能计算得分。 (2) 种植基地获得菜篮子称号的,得 1 分。 注:提供上述在相关农业局官网的查询页面截图和证书复印件作 证明材料,证书须原件核查。 5 (3)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自有或合作的供货机构自营的养殖基地 面积进行评审: 1、面积在 600 亩或以上的得 4分; 2、300 亩≤面积<600 亩的得 2 分; 3、面积<300 亩的得 1 分; 4、没有养殖基地的不得分。 注: ①自有的:提供以响应供应商名义签署的土地租赁或承包的有印 花税收讫的合同复印件,且合作协议期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 (协议期以磋商截止时间为起计时间)和测绘机构出具的养殖基 地测绘证明(报告)材料; ②合作的:提供以基地所有人名义签署的土地租赁或承包的有印 花税收讫的合同复印件,且合作协议期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 (协议期以磋商截止时间为起计时间)、测绘机构出具的种植基 地测绘证明(报告)材料和响应供应商与基地所有人签订的合作 协议复印件;合同须原件核查。如提供的合作供货机构参加本次 磋商,则不能计算得分。 (4) 养殖基地获得菜篮子称号的,得 1 分。 注:提供上述在相关农业局官网的查询页面截图和证书扫 描件作证明材料,证书须原件核查。 5 (5)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 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审: 1、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得 5 分; 2、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较科学、较合理、较可行 第 29 页 的,得 3 分; 3、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 的,得 1 分; 4、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粗略、缺漏、不符合项目 要求的或不提供,得 0 分。 5 针对本项目的 投保情况 10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已购买或作出投保承诺的食品安全 责任险的情况进行评审: 1、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9000 万元,且每次食品安全事故每人 (人身伤害责任险)额度≥人民币 50 万元的,得 8 分; 2、人民币 2000 万元≤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9000 万元,且每 次食品安全事故每人(人身伤害责任险)额度≥人民币 50 万元, 得 4 分; 3、人民币 500 万元≤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2000 万元,且每次 食品安全事故每人(人身伤害责任险)额度≥人民币 50 万元, 得 2 分; 4、其他情况或没有承诺的,得 0 分。 (已购买的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发票复印件、 有效的保单及由保险公司出具响应供应商该保险在磋商截止当 月前一个月前是否进行理赔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理赔情况证 明材料须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作出投保承诺的须提供响应供 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承诺函复印件作证明 材料,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1)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公众责任险作出的投保承诺 (投保承诺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进行评审: 1、承诺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100 万元的,得 2分; 2、人民币 50 万元≤承诺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100 万元 的,得 0.5 分; 3、其他情况或没有承诺的,得 0 分。 (须提供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公众责任险的投保承诺函,否 则不得分) 备注: 1.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 评分为零分。 2.技术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评审内容中所要求提交“原件”的应独立封装,并内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详见第七章响应 文件格式),评审结束当日退回,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 0 分。“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请 按要求提交,如因未提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 30 页 技术部分评分表(适用于包组二) (45分)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分) 评分细则 5 实施方案及应 急措施 5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货物组织、原材料加工制作、配 送运输、装卸、应急措施等方案进行评审: 1、实施方案具体、合理、可行性强,有完善的应急措施方案、 且方案合理可行,得5分; 2、实施方案具体且具有可行性,有应急措施方案、且方案基本 可行,得3分; 3、实施方案不够具体,应急措施方案不够详尽,得1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6 售后服务 5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针对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 诺进行评审: 1、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有针对性,紧贴本 项目特点,完整可行,得5分; 2、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有针对性,紧贴本 项目特点,较完整可行,得3分; 3、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基本符合本项目特 点,完整可行,得1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7 团队成员情况 5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的职业技能情况进行 评审: 1、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0.5分;具有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內部审核员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 理员证书得1分;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售后服务管理师得0.5分;本 小项最高得3分。 2、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高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快检培训结 业证书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高 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5分。 (须同时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自磋商截止前任意一个月 在响应供应商购买社保的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复 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书及社保均须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8 供应保障措施 5 (6)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自有或合作的供货机构自营的种植基地 面积进行评审: 1、面积在 500 亩或以上的得 4分; 2、300 亩≤面积<500 亩的得 2 分; 3、面积<300 亩的得 1 分; 第 31 页 4、没有种植基地的不得分。 注: ①自有的:提供以响应供应商名义签署的土地租赁或承包的有印 花税收讫的合同复印件,且合作协议期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 (协议期以磋商截止时间为起计时间)和测绘机构出具的种植基 地测绘证明(报告)材料; ②合作的:提供以基地所有人名义签署的土地租赁或承包的有印 花税收讫的合同复印件,且合作协议期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 (协议期以磋商截止时间为起计时间)、测绘机构出具的种植基 地测绘证明(报告)材料和响应供应商与基地所有人签订的合作 协议复印件;合同须原件核查。如提供 的合作供货机构参加本次磋商,则不能计算得分。 (7) 种植基地获得菜篮子称号的,得 1 分。 注:提供上述在相关农业局官网的查询页面截图和证书复印件作 证明材料,证书须原件核查。 5 (8)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自有或合作的供货机构自营的养殖基地 面积进行评审: 1、面积在 600 亩或以上的得 4分; 2、300 亩≤面积<600 亩的得 2 分; 3、面积<300 亩的得 1 分; 4、没有养殖基地的不得分。 注: ①自有的:提供以响应供应商名义签署的土地租赁或承包的有印 花税收讫的合同复印件,且合作协议期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 (协议期以磋商截止时间为起计时间)和测绘机构出具的养殖基 地测绘证明(报告)材料; ②合作的:提供以基地所有人名义签署的土地租赁或承包的有印 花税收讫的合同复印件,且合作协议期必须覆盖本项 目服务期(协议期以磋商截止时间为起计时间)、测绘机 构出具的种植基地测绘证明(报告)材料和响应供应商与基地所 有人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合同须原件核查。如提供 的合作供货机构参加本次磋商,则不能计算得分。 (9) 养殖基地获得菜篮子称号的,得 1 分。 注:提供上述在相关农业局官网的查询页面截图和证书扫 描件作证明材料,证书须原件核查。 5 (10)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配送新鲜猪肉情况进行评审: 1、自行采购生猪送至合法场地屠宰并承诺作为本项目食用的得 5 分。(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任意一次购买生猪发票和生猪的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合法屠宰生猪的发票和白条猪动物检疫合格证 明及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发票须原件核查) 2、从合法场地(指定的肉联厂)采购猪肉的得 1分。(提 供购买发票作证明材料) 本项最高得 4 分。 第 32 页 5 (11)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来源、加工、包装、保存、 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审: 1、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得 5 分; 2、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较科学、较合理、较可行 的,得 3 分; 3、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 的,得 1 分; 4、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粗略、缺漏、不符合项目 要求的或不提供,得 0 分。 5 针对本项目的 投保情况 10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已购买或作出投保承诺的食品安全 责任险的情况进行评审: 1、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9000 万元,且每次食品安全事故每人 (人身伤害责任险)额度≥人民币 50 万元的,得 8 分; 2、人民币 2000 万元≤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9000 万元,且每 次食品安全事故每人(人身伤害责任险)额度≥人民币 50 万元, 得 4 分; 3、人民币 500 万元≤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2000 万元,且每次 食品安全事故每人(人身伤害责任险)额度≥人民币 50 万元, 得 2 分; 4、其他情况或没有承诺的,得 0 分。 (已购买的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发票复印件、 有效的保单及由保险公司出具响应供应商该保险在磋商截止当 月前一个月前是否进行理赔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理赔情况证 明材料须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作出投保承诺的须提供响应供 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承诺函复印件作证明 材料,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1)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公众责任险作出的投保承诺 (投保承诺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进行评审: 1、承诺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100 万元的,得 2分; 2、人民币 50 万元≤承诺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100 万元 的,得 0.5 分; 3、其他情况或没有承诺的,得 0 分。 (须提供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公众责任险的投保承诺函,否 则不得分) 备注: 4.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 评分为零分。 5.技术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6.评审内容中所要求提交“原件”的应独立封装,并内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详见第七章响应 文件格式),评审结束当日退回,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 0 分。“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请 按要求提交,如因未提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 33 页 商务部分评分表(适用于包组一、二) (45分)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分) 评分细则 1 企业实力 3 (1)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架 构、人员管理、内部制度、工会组织成立等)进行评审: 1、企业架构清晰,人员管理全面,内部制度完善,已成立工会 组织的,得 3分; 2、企业架构较清晰,人员管理较全面,内部制度较完善,计划 成立工会组织的,得 1分; 3、企业架构不清晰,人员管理不全面,内部制度不完善,没有 计划成立工会组织的,得 0.5 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成立的: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同 意成立工会委员会的批复、工会法人资格证明、任意一个月的 公会缴费记录截图;计划成立的: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内 容须包含拟成立时间和相关成立条件。) 6 (2) 体现响应供应商的企业管理规范情况,具有以下有效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环境管理系统认证;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 6、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全部满足得 6分,每缺少一项扣 1 分,最多扣至 0分。 【提供上述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 务平台网址(http://www.cnca.gov.cn/)的查询页面截图打印 件,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截止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2 企业创新智慧 能力 6 1、响应供应商拥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得 2 分;本小项 最高得 2 分。(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系统 使用说明截图作证明材料,证书原件核查) 2、响应供应商拥有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系统的得 2 分;本小项最 高得 2 分。(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系统使用说明 截图复印件作证明材料,证书原件核查) 3、响应供应商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审核 注册得 3分;本小项最高得 3 分。(提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 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追溯系统 网站的登录页面截图和国 家追溯平台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信息表作证明材料) 第 34 页 3 经营场所 5 (1) 经营场所面积(包括但不限于分拣加工场所、检测检验场 所等面积总和)进行评审: 1、总面积≥6000 平方米,得 5分; 2、6000 平方米>总面积≥5000 平方米,得 3分; 3、5000 平方米>总面积≥1000 平方米,得 1分。 4、1000 平方米以下得 0.5 分。 注: ①经营场所为响应供应商自有的须提房产证明材料和买卖房产 合同复印件作证明材料; ②经营场所为响应供应商租赁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或提供村 居委出具场地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作证明材料; ③以上场所须同时提供配置说明、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设备 设施图片作为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的,该项为 0分。 3 (2) 根据响应供应商以上检测检验场所具有的自有食品安全检 测仪器: 1、食品重金属检测仪器; 2、农药残留检测仪器; 3、瘦肉精检测仪器; 4、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器; 5、油品油料检测仪器; 6、真菌霉素检测仪器。 以上全部满足得 3分,每缺少一类扣 1 分,最多扣至 0分。 (须同时提供检测设备购买合同、购买发票复印件及设备对应 以上哪项检测仪器的名单作证明材料,如提供的合同仪器的名 称明显不能达到检测效果,该项为 0分。) 4 仓储情况 5 (1) 根据响应供应商设有的仓储面积进行评审: 1、面积在 5000 平方米或以上的得 5分; 2、面积在 4999-3000 平方米(含 3000 平方米)的得 3分; 3、面积在 2999-1000 平方米(含 1000 平方米)的得 1分; 4、1000 平方米以下的得 0.5 分。 注: ①场地为响应供应商自有(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股 东名下)的须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作证明材料。 ②场地为响应供应商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的乙方或承租方 为响应供应商合同复印件且合同租用期须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 期及提供其租赁场地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作证明材料。 ③响应供应商设有多个仓储(配送)场地的,其面积按各场地 合计得出的数值进行评分。 5 3 (2) 根据响应供应商设有的冷冻库容积进行评审: 1、库容积在 500 立方米或以上的得 3 分; 2、库容积在 300-499 立方米(含 300 立方米)的得 2 分; 3、库容积在 100 立方米以上 300 立方米以下的得 1 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自有的:提供响应供应商名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的: 提供以响应供应商名义签订的在有效合同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 第 35 页 件,多个冷冻库的,其容积按各冷冻库合计得出的数值进行评 分】 6 配送保障能力 5 (1) 响应供应商自有专用配送车辆(不含冷链运输专用车)须 配备 GPS 系统的: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最高得 5分。 1、自有的:车辆以响应供应商名义购买,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 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的复印件及车辆正、侧面图片;租赁的: 须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 登记证的复印件及车辆正、侧面图片。 2、GPS 系统建造合同、购置发票的复印件及对应车辆使用界面 截图,缺少一项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3、以上车辆投入本项目配送使用的承诺函。 4、车辆登记证须原件核查。 5、缺少一项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3 (2) 响应供应商自有的冷链(或配备有空调系统的)运输专用 车须车辆配备 GPS 系统的,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最高得 3 分。 注: 1、自有的:车辆以响应供应商名义购买,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 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的复印件及车辆正、侧面图片;租赁的: 须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 登记证的复印件及车辆正、侧面图片。 2、GPS 系统建造合同、购置发票的复印件及对应车辆使用界面 截图,缺少一项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3、以上车辆投入本项目配送使用的承诺函。 4、车辆登记证须原件核查。 5、缺少一项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7 同类项目业绩 6 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响应供 应商名义供货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6 分。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加盖用户公章的正面 评价作为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备注: 1.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 评分为零分。 2.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评审内容中所要求提交“原件”的应独立封装,并内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详见第七章响应 文件格式),评审结束当日退回,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 0 分。“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请 按要求提交,如因未提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 36 页 价 格 评 分 表(适用于包组一、二) (10分) 1.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 查)且最后磋商报价(指修正后报价,下同)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备注:此处“最后磋商报价=1-磋商下浮率” 2.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C1 的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 核实价(经初审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报价)-小微企业核实价×C1; 2.2.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 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效磋商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经初审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报价)×(1-C2);如联 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 2.1 条规定的价格扣 除(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2.3.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2.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 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4.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4.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 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2.6.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6.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第 37 页 2.6.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7.1.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 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 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 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8. 响应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 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第 38 页 第五章 磋 商 须 知 第 39 页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 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3.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资料表 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的资金。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 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4.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 3 关于响应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 3.1. 响应供应商是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3.2.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 加磋商。 3.2.8. 符合第一章磋商邀请“供应商资格”的特殊条款。 3.3. 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 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4.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 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 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2. 服务是指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 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 第 40 页 4.3.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 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 4.4.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5. 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磋商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 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5 磋商费用 5.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6.1. 本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6.2. 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 写。磋商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 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评分体系和标准 第五章 磋商须知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6.3.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 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 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 致其磋商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磋商或被确定为磋商无效。 6.4.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7 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 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 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 第 41 页 商文件的供应商(注:澄清或修改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书面形式 发放给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 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 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3.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 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7.4. 除非依本须知7.1规定的有必要时或磋商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 察,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 7.4.1. 在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7.4.2. 潜在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 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潜在响应供应商代表于上述 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7.4.3. 已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无 任何异议。 7.5.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 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响应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 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 磋商的语言 8.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书写。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己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 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 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 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响应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初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顺序参见响应文件格 式。 9.2.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10 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 42 页 10.1.响应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报价表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 的其它所有内容。 10.2.响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 订和封装。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 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0.3.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 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4.如果因为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 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1 磋商报价 11.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 价。并按报价表的要求报出价格。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磋 商时不予核减。报价总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11.2.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应包含:(适用货物类项目) 11.2.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须包含: 11.2.1.1 投标产品价; 11.2.1.2 除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还应包括对以 下①、②两项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 ① 报价的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从境外进口的;或 ② 报货架交货价的货物是从境外进口的。 11.2.1.3 报磋商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 用工具价(如有)。 11.2.2.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须包含: 11.2.2.1 投标产品价; 11.2.2.2 除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如果磋商资料 表中另有规定,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 税; 11.2.2.3 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 11.2.2.4 报磋商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和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 工具价(如有)。 11.3.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应包含:(适用服务类项目) 11.3.1. 磋商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 11.3.2. 磋商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 11.3.3. 磋商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11.3.4. 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第 43 页 11.4.磋商报价为本次磋商内容的费用,即为合同价,不得在成交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响应供 应商在磋商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 11.5.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 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1.6.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1.7.响应供应商根据本须知“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应包含”的规定将磋商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 了方便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1.8.除磋商资料表中另有规定,响应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 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11.9.除磋商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1.10. 除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2 投标货币 12.1.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 联合体投标 13.1.除非磋商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磋商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 须满足: 13.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供应商资格”的一般规定, 并至少有一方符合满足“合格的响应供应商”的特殊条款要求; 13.1.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1.3.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 包组)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磋商; 13.1.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3.1.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 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1.6.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4 证明响应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 的一部分。如果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联合协议并注 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磋商报价无效。 14.2.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响应供应商。 15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磋商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 第 44 页 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5.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 细说明; 15.2.2. 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 格;(适用货物类项目) 15.2.3. 对照磋商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 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服务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 体参数要求的指标,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响应供应商在阐述时应 注意磋商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磋商 文件的要求。 16 磋商保证金 16.1.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期限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 分。 16.2.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 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因供 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 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4.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6.4.1. 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6.4.2.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6.4.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6.4.4. 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6.4.5. 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6.4.6. 依法取消成交资格; 16.4.7.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4.8.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磋商有效期 17.1.磋商应自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磋商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 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17.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 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 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响应供 第 45 页 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 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响应文件的式样:响应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磋商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 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必须分别固定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形式),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 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资 料表的规定,同时提交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除非磋商资料表中另有规定,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 质响应文件为准 18.2.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是指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响应文件扫描PDF格式后拷 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电子介质与报价表(首次报价)、磋商保证金缴付凭证、退 磋商保证金说明一起密封。 18.3.响应文件的签署: 18.3.1.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磋商文件格式规定签字或盖章处须由响 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亲笔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响应供应商专用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 响应文件正本须在封面及每一页均要求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或加盖骑缝 章,副本必须为正本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 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18.3.2.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 表在旁边亲笔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才有效。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响应供应商应将报价表(首次报价)、磋商保证金缴付凭证、电子介质和退磋商保证金说明函 一起作为开标信封内容密封提交,若本项目(或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应将 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并提交,并在信封上 标明“报价信封”的字样。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信封中, 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 封的响应文件。“开标信封”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不足以造成响应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响应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未密 封。 19.3.响应文件封装: 第 46 页 19.3.1. 清楚写明响应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9.3.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响应供应商 名称、 联系人、地址、电话和“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 启封” 、磋商地址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9.4.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予以拒收。 2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20.1.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资料表中指明 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绝。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和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期时点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1.2.除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情形外,供应商在磋商截止后或在竞争性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五、 竞争性磋商流程 22 响应文件的拆封 22.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22.2.响应文件拆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拆封地点为磋商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开标地点。 2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按签到顺序递交响应文件的前三名响应供应商作为全体响应供应 商推选的代表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3 磋商小组 23.1.磋商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按政府 采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构成将按照磋商资 料表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磋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磋商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 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磋商专家回避: 23.2.1. 参与磋商文件论证的; 23.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3.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3.2.4.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3.2.5.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第 47 页 23.2.6.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4 磋商过程 24.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 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4.2.资格、符合性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资格性、符合性评审表》,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 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现场告知有关供应商。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 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条款中所列各项要 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确定。 24.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以响应供应商签到顺序为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 的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 表确认。 24.5.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 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 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6.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 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作出实 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 24.8.如出现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 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 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视磋商进 程决定)。 24.9.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一般情况下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前一 次报价,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磋商报价的最后报价。 24.10. 最后磋商报价对所有响应供应商进行公开唱出。最后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24.11.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 第 48 页 料的,磋商小组将该报价作为报价无效处理。 24.12. 报价修正误差的原则如下: 24.12.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12.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12.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13. 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 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24.14.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资料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本磋商文件第四章中的评审标准进行评标。 24.15. 除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的,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 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磋商报价 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4.16.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 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 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4.1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4.17.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4.1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7.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 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4.18. 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在规定时间 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 定成交供应商。 25 确定成交结果 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采购邀请的媒介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不在 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25.2.成交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成交供 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 质疑与回复 26.1.响应供应商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招标采购 单位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响应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 效质疑。 26.2.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 第 49 页 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采购单位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 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 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 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 出投诉。 六、 授予合同 27 合同的订立 27.1.除非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 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 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 外。 27.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 28 合同的履行 28.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 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 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同级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8.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29 履约保证金 29.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资料表规定的金额,采用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 第 50 页 30 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将没收其磋商保 证金。 30.2.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费率 成交金额 服务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00~500 万元 0.8% 500~1000 万元 0.45% 1000~5000 万元 0.25% 5000 万元~1亿元 0.1% 1~5 亿元 0.05% 5~10 亿元 0.035% 10~50 亿元 0.008% 50~100 亿元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例如:某服务招标成交金额为 85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0.8%=3.2 万元 (850-500)万元×0.45%=1.575 万元 合计收费=1.5+3.2+1.575=6.275(万元) 31 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响应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31.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采购编号:)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 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第 51 页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月日 31.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附件: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2 第 52 页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 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 53 页 第六章 合同条款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第 54 页 包组一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成交供应商):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1. 市场基准价: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中的三水 区每周平均价作为市场基准价。(乙方须每 2 周提供一份所供货品在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 《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中的三水区每日市场零售价格表清单供甲方核对) 2. 其他《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上没有的品种市场基准价定价程序:每周由甲方和 乙方共同到甲方属地若干周边市场对各种商品询价并得出各种商品的市场平均单价作为市场基 准价。具体询价品种和类别由甲方指定,市场平均单价由甲方和成乙方共同书面确认。春节、国 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定价原则可双 方协商适当放宽。 3. 供货定价=市场基准价×(1-成交下浮率)。 4. 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 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乙方不得以其他形式向甲方索 取任何额外费用。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每天就餐人数:早餐约 180 人;午餐约 150 人,晚餐约 120 人(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 际供货数量以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 55 页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食品具体质量要求 1.粮油品质要求 (1)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虫蛀结块挂丝、杂质异物、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变)等,符合 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2)要提供 SC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 装完整,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且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 存期。 (3)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大米质量要求: 1 米类执行标准:GB/T 1354-2018、GB 2715-2016 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2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碎米总量不低于国家标准;小碎米总量不低 于国家标准;不完善粒不低于国家标准;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6)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7)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8)油类执行标准:花生油:GB 1535-2017 (9)油类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标明“非转基因产品” (10)大豆油质量要求:大豆油质量要求(GB1535-2017)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折光指数(20℃) 1.466-1.470 2 比重(20/4℃) 0.919-0.925 3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20(黄)2.0(红) 4 酸价(mgKOH/g) ≤0.2 5 水分及挥发物% ≤0.05 6 不溶性杂质% ≤0.05 7 含皂量% ≤0.03 8 1、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3、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 56 页 (11)菜油质量要求:菜油质量要求(GB1536-2004)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折光指数(20℃) 1.465-1.469 2 比重(20/4℃) 0.910-0.920 3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20(黄)2.0(红) 4 酸价(mgKOH/g) ≤0.2 5 水分及挥发物% ≤0.05 6 不溶性杂质% ≤0.05 7 含皂量% ≤0.03 8 1、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3、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花生油质量要求:花生油质量要求(GB1535-2017)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折光指数(20℃) 1.460-1.465 2 比重(20/4℃) 0.914-0.917 3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25(黄)1.5(红) 3 酸价(mgKOH/g) ≤0.02 4 水分及挥发物% ≤0.05 5 不溶性杂质% ≤0.05 6 含皂量% ≤0.03 7 1、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3、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副食品和干货制品质量及品质要求 (1)副食品和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食品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 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木耳类的水分含 量等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 标准,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 第 57 页 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2)所有副食品调味料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有要提供 SC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 号,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 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 (3)菇类要进行初加工,除杂质、豆类必须进行初步分拣、精选,剔除杂物(砂、石等)。 (4)对食品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种类: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 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2 面粉、面制品 6) 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7) 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 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8) 面粉等级为中筋面粉(即普通面粉),产品有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编号,具有产品合格证。 9) 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 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 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10) 面条、面饼、方便面等面制成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 酱油 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 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 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 滑落。 4 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5 食醋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 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6 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7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 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8 生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 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 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9 食盐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 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10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 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 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11 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 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 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12 咸蛋 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 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 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 第 58 页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13 油炸豆卜 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 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 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 固有的滋味。 14 腐竹 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 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 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15 腐乳 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 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 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 任何其他异味。 16 大豆 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 色、褐色、棕色等)和饲料豆(秣食豆)五类。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 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 无霉变。 17 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 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 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18 腊肠 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9 腊肉 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3.速冻类食品 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过关,无掺假。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 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进口冻品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加施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 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 (1)冻品类、冻肉(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 序号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1 鲜猪肉丸 新鲜瘦猪肉或碎杂肉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瘦肉 2 鲜牛肉丸 新鲜瘦牛肉或碎杂肉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瘦肉 3 冻猪肉 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外包装箱完好。 4 冻牛肉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 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5 冻羊肉 肌肉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 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外包装箱完好 第 59 页 6 冻鸡肉 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 等、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恢复、且不 能完全恢复、外包装箱完好 7 冻鱼类 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黏液层,天然色泽显明而不浑浊。 眼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有一层 清洁透明的黏液,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 味,眼球饱满凸出,角膜透明,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胀气、 裂现象、肛孔白色凹陷,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解冻后与 鲜品特征相同。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2)冻副食品(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 序号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1 鸡中翼 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碎杂、有光泽、无明显淤块、无破皮、外表色泽正 常、肉质淡红、无鸡毛,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箱完好无 破损,有生产日期 2 鸡爪 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爪底部 3 鸡全翼鸡 腿 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无黄衣、无异味、 无鸡毛、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认、无淤血斑、有光泽、肉质淡红、无异味。解 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4 鸡肾 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及其它杂质、无异 味,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5 猪耳 无种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按标准部位 分割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6 猪副产品 无冻干脱水发暗迹象、其它同鲜猪肉副产品 7 龙骨 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 8 汤骨 腿骨,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干净、完整。品质新鲜, 去蹄壳,不带蹄筋,无毛,无趾间黑垢,无松香。无黑斑、无指甲、表面光滑、肉 质有弹性。 9 猪肺 肉呈红色,有光泽 10 猪大肠 呈浅黄、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物、极小味道 (3)冻品及其他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标准除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外,还应包 括以下方面: 1 凡是冻肉类产品必须包装完整并有生产厂址和生产日期; 2 冻肉类产品中冻 3 号肉和冻肋排必须有产品卫生检疫标志; 3 冻肉类产品质量必须合乎验收标准(如新鲜度等); 4 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 5 冻肉类产品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第 60 页 6 验货时,拆箱检查,如含水量太多称重时适当按比例除冰块的重量。称重时要扣除纸箱、以 货品净重为准。如果外包装箱上标有净重,按净重入库,如果没有净重标识,按 5%扣除含冰量; 7 验收品质的好坏要用眼去辨认,如出现肉制品风干、变色之冻品不能收货。 8 票证要求: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4.早餐类食品 早餐每天五款或以上的品种供选择,包括但不限于牛奶、蒸包、面包等品种: (1)蒸包类的资料标准:蒸包应按照《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中包子速冻预包装食品 的标准执行。包装上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保存温度、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SC 标志。 (2)米制产品(面类、粉类)质量标准及常规检验:采用食品塑料袋密封或其它包装形式,外 包装应标明厂名,品名,质量,生产日期等。 (3)面包类的质量标准:依据标准:QB 1252-91《面包》。以小麦粉、酵母、食盐、水为主要 原料,加入适量辅料,经搅拌面团、发酵、整形、醒发、烘烤或油炸等工艺制成的食品,以及烤制成 熟前或后在面包坯表面或内部添加奶油、人造黄油、蛋白、可可、果酱等制品。 五、服务期及供货地点 1.服务期: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人员要求 1.乙方必须派遣经体检合格的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的工作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工作。 2.乙方具有固定的专职服务人员,乙方需将与本项目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乙方单位购买的社 保证明及其健康证交甲方备案。 3.乙方指定的配送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配送专员在甲方活动必须严格遵 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乙方应将配送专员的名单向甲方登记, 若有变更的,应向甲方作出变更登记。 4.乙方须对配送人员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配送人员在甲方单位内的一切行为须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若配送人员出现损害甲方形象和利益、意外伤 亡事故或触犯国家法律等情况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七、食品包装及质量要求 1.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 证合同食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诚实、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 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食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第 61 页 2.食品有包装的,食品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 已拆封的食品。 3.甲方发现食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食品性质改变的, 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食品。 八、溯源标准及要求 食品溯源要求。乙方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直接接触食品相 关产品(包装材料)要有 SC 标志,预包装食品要有以 SC 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号(2018 年 10 月 1 日起,必须为以 SC 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 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磋商文件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 并提出验收的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乙方按国家和行业的要 求自行描述。为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的,从源头上治理甲方职工食堂食品隐患, 优先采购已纳入“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http://www.chinatrace.org/)”的重点品 种(大米、小麦粉、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乙方要严格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 到票证到,并将票据原件交甲方职工食堂存档备查。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以及要素不全 的,甲方有权拒收,溯源的标准如下,如有最新规定,则遵从最新规定: 票证要求 食品种类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首次供应时提供) 产品票证要求 肉类(含水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 证合一)、《食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食品经营企业)。 1. 每批次食品提供《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 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 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 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2. 鲜肉类均为定点屠宰场(厂)经检疫和肉 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 场(厂)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动物检疫 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格证》; 3.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 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 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 章。 蔬菜瓜果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 证合一) 1.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含量未超过食品安全 标准限量检测报告; 2.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 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 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 章。 粮油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相关产品企业)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 1. 每批次食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2. 每年两次提供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出具《检验报告》(监督抽检); 第 62 页 业)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 证合一)。 3.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 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 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 章。 干货、副食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 证合一)、《食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食品经营企业)。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 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 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章。 早餐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三证合一)。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 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日 期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章。 九、配送服务要求 1.甲方提前一天以微信、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所要采购的名 称、规格、数量等。 2.在甲方未签收之前,食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食品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3.乙方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运送食品,按甲方要求进行加工。 4.乙方于每个工作日早上6:00之前(其它时间甲方如有特殊供货要求的,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 完成供货)把所需食品送达食堂,并提供供货清单。如不符合验收要求一律退货,并分别在当天上午 的6:30前完成补充或更换所需品。 5.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食品数量送到指定 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 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出现上述情况的, 甲方将依照考核制度对乙方进行扣罚。相关款项在供货结算款中扣除。 6.若甲方临时修改订单内容的,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60 分钟内将食品材料送达,经甲方验 收核对后才算完成。 7.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 和重量)。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经发现乙方 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出现上述情况的,甲 方将依照考核制度对乙方进行扣罚。相关款项在供货结算款中扣除。 8.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食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 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 9.乙方所供食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食品产生的费用由乙 方负责。 10.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 第 63 页 律责任。 11.乙方应能够配合甲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 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十、食品配送车辆要求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专车专用,车身有明确的公司标识并 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 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 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 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针对冷藏食品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 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5.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十一、 食品验收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甲方和乙方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 食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清点) —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 取复印件留存,乙方须在复印件上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眼,并签名盖章确认。 3.每批次每种食品均抽查验收。 4.按前附产品质量描述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查。 5.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 毒食品的,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 收小组及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3)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同 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6.整批产品无或缺少《溯源标准及要求》中提及的相应票证的全部退货。 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 第 64 页 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乙方要每天留样给甲方继续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责 成乙方以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为前提尽快补送。 8.食品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食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 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食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食品不符合质量 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9.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签名确 认。 10.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食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反磋商 文件和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依照考核制度对乙方进行扣罚及终止合同,而且乙方须独自承担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2)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或不能如数供货的; (3)乙方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的; (4)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5)食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未能提供免费替换服务的; (6)乙方的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食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不清 的情况的; (7)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8)向甲方管理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 (9)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 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 检测发现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 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乳制品。 4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参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 品。 第 65 页 7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10)乙方提供有毒、变质等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 乙方提供之食品问题,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解除乙方供货合同,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 外,同时还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十二、 考核制度 1.乙方须及时对甲方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其供货资 格。 2.甲方在合同期内将不定期进行下述考核内容,如乙方累计达到 3 次考核分数低于 90 分的,则 视为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考核标准: 以下考核细则仅供参考,具体考核细则将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甲方对考核细则保持最终修 改权和解释权。以下考核细则是甲方对乙方进行不定期考核的内容。 项类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产品要求 1. 没有及时报价的 扣 10 分 2. 报价不符合要求的 扣 10 分 配送要求 3. 配送车辆、实际运输不符合磋商文件及合 同约定的 每次扣 2 分 4. 在协议供货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 送、供货 每次扣 3 分 5.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 补充的 每次扣 1 分 6. 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实际配送的 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甲方有 权拒收 每次扣 8 分 质量要求 7.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提供相关合格检验 证明的 每次扣 10 分 8. 食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肉 类出现不正常气味的、蔬菜,水果出现大 批腐烂或黄叶的) 每次扣 3 分 9. 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使用劣 质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 每次扣 8 分 10. 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并未能及时更换的 每次扣 3 分 安全生产 管理要求 11.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违 每次扣 5 分 第 66 页 项类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反制度操作的 12.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 每次扣 3 分 13.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每次扣 10 分 14.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 每次扣 5 分 满意度要求 15. 被媒体负面曝光且属实的(与本项目相 关) 每次扣 10 分 其他 16. 有违反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 事件的,每发现1次,需按违约性质并结 合上述违约类别 每次扣 5 分 17. 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定向采购贫困地区的 农副产品;未按要求向甲方提供定向采购 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采购凭证。 每次扣 5 分 十三、 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甲方的验收人员提出退货,必须在确定退货的 30 分钟内补送完成。 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 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乙方。) 退货记录表 供应商 名称 产品 名称 进货 日期 进货 数量 生产商 名称 验收 部门 验收 时间 退货 数量 退货原因 退货申请人 甲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十四、 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来源合法。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或 被查封等权利瑕疵。 第 67 页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 4.涉及乙方提供食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 保密条款 乙方在服务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 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十六、 付款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与甲方按月对账,乙方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及收货确认清单(加盖甲方公 章),每月 30 日前结算上月货款。 2.实际各单项结算款根据市场基准价(经核定)成交下浮率及实际供货量进行计算。供货定价= 市场基准价×(1-成交下浮率),总结算款为各单项结算款之和-扣罚款项(如有)。 3.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2)食品收货清单(加盖甲方公章)。 十七、 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磋商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 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八、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 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 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九、 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十、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 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 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 68 页 二十一、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二十二、 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 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十三、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见证单位(盖章):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第 69 页 包组二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成交供应商):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1. 市场基准价: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中的三水 区每周平均价作为市场基准价。(乙方须每 2 周提供一份所供货品在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 《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中的三水区每日市场零售价格表清单供甲方核对) 2. 其他《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上没有的品种市场基准价定价程序:每周由甲方和 乙方共同到甲方属地若干周边市场对各种商品询价并得出各种商品的市场平均单价作为市场基 准价。具体询价品种和类别由甲方指定,市场平均单价由甲方和成乙方共同书面确认。春节、国 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定价原则可双 方协商适当放宽。 3. 供货定价=市场基准价×(1-成交下浮率)。 4. 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 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乙方不得以其他形式向甲方索 取任何额外费用。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每天就餐人数:早餐约 180 人;午餐约 150 人,晚餐约 120 人(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 际供货数量以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 70 页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食品具体质量要求 1.肉类 (1)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2)所有食品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3)每批鲜猪肉、猪骨、牛肉等鲜肉是佛山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 供放心肉证,并注明保鲜期。 (4)所有食品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乙方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 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SC 食品生产许 可证编号。 (5)家禽类产品按照国家标准采购。 (6)鲜肉、冷冻肉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 冻肉类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白条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鸡肉的眼球饱满 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 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2 白条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 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 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 常气味。 3 猪肉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切 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4 牛肉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切 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5 鱼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切 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6 鸡肉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具 有鸡肉应有的香味。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 物。 7 鸡翅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8 方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 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9 腊肠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 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0 腊肉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 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第 71 页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1 白条猪 去头、去蹄、去板油、去内脏,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 冻现象 12 扇骨 形状扁平如扇子,体冻实坚硬,无冻化现象。 鲜肉类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五花肉 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 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 润,不粘手,脂肪洁白,肉汁透明。 2 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 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3 牛肉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 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 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肌纤维韧性强。 4 瘦肉 脂肪含量低于 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 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2.蔬菜瓜果 (1)所有蔬菜瓜果均来自蔬菜瓜果生产基地。 (2)所有蔬菜瓜果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3)所有蔬菜瓜果在交付甲方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可食用率达到 95%以上。 (4)对食品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种类: 序号 类别 品名 质量描述 1 叶菜类 菜心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形态正常,肉质致密、新鲜,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 械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 2 叶菜类 白菜 3 叶菜类 通菜 4 叶菜类 大白菜 5 叶菜类 韭菜 6 叶菜类 芥菜 7 叶菜类 西洋菜 8 瓜类 冬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 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形态、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 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 9 瓜类 青瓜 10 瓜类 白瓜 11 瓜类 南瓜 12 瓜类 罗卜(白、红) 13 瓜类 番茄 14 瓜类 茄瓜 15 瓜类 丝瓜 第 72 页 序号 类别 品名 质量描述 16 芽苗类 大豆牙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芽苗细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17 豆类 豆角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 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18 辛辣类 生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19 辛辣类 蒜头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0 辛辣类 生葱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3.水产类食品 (1)乙方根据自身经营资质和情况自行编制清单并在其响应文件内向甲方提供。 (2)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产名称、规格、生产地。 (3)在服务期内,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内容等供货通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和标准严格进行现 场加工。 (4)乙方为保证鱼类新鲜,根据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供货。 (5)活鲜:鱼类、虾类(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 序号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1 鱼类 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 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 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2 虾类 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 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3 贝类 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 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 (6)冰鲜类(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 序号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1 冰鲜鱼 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黏液层,天然色泽显明而不浑浊。眼 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有一层清洁透 明的黏液,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味,鱼眼澄 清透明,眼球饱满凸出,角膜透明,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胀气、 裂现象、肛孔白色凹陷,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解冻后与鲜品 特征相同。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2 虾类 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身较挺,半透明不发红,外壳有光泽,稍湿 润,气味正常 3 冰鱿鱼 色鲜艳,皮微红,有光泽,多粘液,体形完整,肌肉柔软光滑,有弹性 4.果品类质量及品质要求 (1)所有水果在交付甲方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2)所有水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 第 73 页 (3)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种类: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苹果 形态正常、新鲜、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腐烂等现象。 2 香蕉 形态正常、新鲜、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腐烂等现象。 3 橙 形态正常、新鲜、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腐烂等现象。 4 西瓜 形态正常、新鲜、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腐烂等现象。 五、服务期及供货地点 1.服务期: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人员要求 1.乙方必须派遣经体检合格的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的工作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工作。 2.乙方具有固定的专职服务人员,乙方需将与本项目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乙方单位购买的社 保证明及其健康证交甲方备案。 3.乙方指定的配送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配送专员在甲方活动必须严格遵 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乙方应将配送专员的名单向甲方登记, 若有变更的,应向甲方作出变更登记。 4.乙方须对配送人员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配送人员在甲方单位内的一切行为须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若配送人员出现损害甲方形象和利益、意外伤 亡事故或触犯国家法律等情况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七、食品包装及质量要求 1.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 证合同食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诚实、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 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食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2.食品有包装的,食品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 已拆封的食品。 3.甲方发现食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食品性质改变的, 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食品。 八、溯源标准及要求 食品溯源要求。乙方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直接接触食品相 关产品(包装材料)要有 SC 标志,预包装食品要有以 SC 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号(2018 年 10 第 74 页 月 1 日起,必须为以 SC 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 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磋商文件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 并提出验收的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乙方按国家和行业的要 求自行描述。为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的,从源头上治理甲方职工食堂食品隐患, 优先采购已纳入“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http://www.chinatrace.org/)”的重点品 种(大米、小麦粉、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乙方要严格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 到票证到,并将票据原件交甲方职工食堂存档备查。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以及要素不全 的,甲方有权拒收,溯源的标准如下,如有最新规定,则遵从最新规定: 票证要求 食品种类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首次供应时提供) 产品票证要求 肉类(含水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 证合一)、《食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食品经营企业)。 1. 每批次食品提供《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 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 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 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2. 鲜肉类均为定点屠宰场(厂)经检疫和肉 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 场(厂)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动物检疫 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格证》; 3.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 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 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 章。 蔬菜瓜果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 证合一) 3.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含量未超过食品安全 标准限量检测报告; 4.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 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 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 章。 粮油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相关产品企业)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 业)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 证合一)。 4. 每批次食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5. 每年两次提供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出具《检验报告》(监督抽检); 6.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 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 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 章。 干货、副食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 证合一)、《食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食品经营企业)。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 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 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章。 早餐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 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日 第 75 页 业执照》(三证合一)。 期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章。 九、配送服务要求 1.甲方提前一天以微信、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所要采购的名 称、规格、数量等。 2.在甲方未签收之前,食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食品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3.乙方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运送食品,按甲方要求进行加工。 4.乙方于每个工作日早上6:00之前(其它时间甲方如有特殊供货要求的,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 完成供货)把所需食品送达食堂,并提供供货清单。如不符合验收要求一律退货,并分别在当天上午 的6:30前完成补充或更换所需品。 5.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食品数量送到指定 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 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出现上述情况的, 甲方将依照考核制度对乙方进行扣罚。相关款项在供货结算款中扣除。 6.若甲方临时修改订单内容的,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60 分钟内将食品材料送达,经甲方验 收核对后才算完成。 7.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 和重量)。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经发现乙方 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出现上述情况的,甲 方将依照考核制度对乙方进行扣罚。相关款项在供货结算款中扣除。 8.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食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 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 9.乙方所供食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食品产生的费用由乙 方负责。 10.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 律责任。 11.乙方应能够配合甲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 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十、食品配送车辆要求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专车专用,车身有明确的公司标识并 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 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第 76 页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 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 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针对冷藏食品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 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5.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十一、 食品验收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甲方和乙方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 食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清点) —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 取复印件留存,乙方须在复印件上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眼,并签名盖章确认。 3.每批次每种食品均抽查验收。 4.按前附产品质量描述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查。 5.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 毒食品的,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 收小组及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3)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同 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6.整批产品无或缺少《溯源标准及要求》中提及的相应票证的全部退货。 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 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乙方要每天留样给甲方继续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责 成乙方以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为前提尽快补送。 8.食品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食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 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食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食品不符合质量 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9.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签名确 认。 第 77 页 10.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食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反磋商 文件和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依照考核制度对乙方进行扣罚及终止合同,而且乙方须独自承担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2)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或不能如数供货的; (3)乙方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的; (4)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5)食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未能提供免费替换服务的; (6)乙方的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食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不清 的情况的; (7)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8)向甲方管理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 (9)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 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 检测发现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 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乳制品。 4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参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 品。 7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10)乙方提供有毒、变质等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 乙方提供之食品问题,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解除乙方供货合同,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 第 78 页 外,同时还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十二、 考核制度 1.乙方须及时对甲方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其供货资 格。 2.乙方在合同期内将不定期进行下述考核内容,如乙方累计达到 3 次考核分数低于 90 分的,则 视为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考核标准: 以下考核细则仅供参考,具体考核细则将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甲方对考核细则保持最终修 改权和解释权。以下考核细则是甲方对乙方进行不定期考核的内容。 项类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产品要求 1. 没有及时报价的 扣 10 分 2. 报价不符合要求的 扣 10 分 配送要求 3. 配送车辆、实际运输不符合磋商文件及合 同约定的 每次扣 2 分 4. 在协议供货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 送、供货 每次扣 3 分 5.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 补充的 每次扣 1 分 6. 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实际配送的 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甲方有 权拒收 每次扣 8 分 质量要求 7.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提供相关合格检验 证明的 每次扣 10 分 8. 食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肉 类出现不正常气味的、蔬菜,水果出现大 批腐烂或黄叶的) 每次扣 3 分 9. 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使用劣 质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 每次扣 8 分 10. 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并未能及时更换的 每次扣 3 分 安全生产 管理要求 11.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违 反制度操作的 每次扣 5 分 12.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 每次扣 3 分 13.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每次扣 10 分 14.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 每次扣 5 分 满意度要求 15. 被媒体负面曝光且属实的(与本项目相 关) 每次扣 10 分 其他 16. 有违反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 事件的,每发现1次,需按违约性质并结 合上述违约类别 每次扣 5 分 第 79 页 项类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17. 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定向采购贫困地区的 农副产品;未按要求向甲方提供定向采购 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采购凭证。 每次扣 5 分 十三、 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甲方的验收人员提出退货,必须在确定退货的 30 分钟内补送完成。 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 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乙方。) 退货记录表 供应商 名称 产品 名称 进货 日期 进货 数量 生产商 名称 验收 部门 验收 时间 退货 数量 退货原因 退货申请人 甲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十四、 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来源合法。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或 被查封等权利瑕疵。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 4.涉及乙方提供食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 保密条款 乙方在服务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 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十六、 付款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与甲方按月对账,乙方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及收货确认清单(加盖甲方公 第 80 页 章),每月 30 日前结算上月货款。 2.实际各单项结算款根据市场基准价(经核定)成交下浮率及实际供货量进行计算。供货定价= 市场基准价×(1-成交下浮率),总结算款为各单项结算款之和-扣罚款项(如有)。 3.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2)食品收货清单(加盖甲方公章)。 十七、 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磋商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 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八、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 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 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九、 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十、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 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 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二十一、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二十二、 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 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 81 页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十三、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见证单位(盖章):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第 82 页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包装封面参考 响 应 文 件 口 报价信封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地址: 参投包组: (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 83 页 响应文件目录表 1. 自 查 表 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 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条款》各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 性审 查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 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3) 2020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 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 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 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 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 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第 84 页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 商文件。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符合 性审 查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磋商下浮率在 0%-100%范围内,且磋商下浮率是固定 唯一;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现场规定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 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1)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2)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 它条款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备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响应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 序列要求在磋商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 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 第 85 页 2) 技术评审自查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序号 评审分项 内容 证明文件 1. 第( )页 2. 第( )页 3. 第( )页 备注:根据《技术部分评分表》的填写。 3) 商务评审自查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序号 评审分项 内容 证明文件 1. 第( )页 2. 第( )页 3. 第( )页 备注:根据《商务部分评分表》的填写。 4) 价格评审自查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序号 评审分项 证明文件 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第( )页 2. 小、微型企业价格 扣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第( )页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第(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第( )页 政策适用性说明(如有) 第( )页 2. 其他内容 响应供应商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序号 其他内容资料 证明文件 1. 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第( )页 2. 用户需求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第( )页 3.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第( )页 4. 退磋商保证金说明 第( )页 5. 磋商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 第( )页 6. 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内容 第( )页 第 86 页 格式 1 磋 商 函 致: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项目服务内容及相关服务的磋 商文件(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 作为响应供应商已正式授权 (被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 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 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磋商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磋商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 时止,本磋商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 们完全理解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与磋商小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招标采购单位与磋商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其它任何磋商,完全 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磋商和最低磋商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 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 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 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 购代理机构。 10.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函电请寄: (响应供应商地址) 备注:本磋商函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其他内容不 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第 87 页 格式 2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项目(项目 编号:GDZC-20JC362)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包组)投标。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 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 担。 四、 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 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本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第 88 页 附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为自然人的 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0 年度任意 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3.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 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 89 页 格式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响应供应商地址) 的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下面签名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磋商活动,提交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 作为响应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第 90 页 格式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与本公司响应文件成交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日期: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第 91 页 格式 5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序号 原条款描述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 /负偏离)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1 ★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 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 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 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 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 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 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以其 他形式向采购人索取任何 额外费用。(响应时须提供 承诺函作证明材料,格式自 定) 见《响应文 件》第 页 2 ★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的处理:(响应时须提供承 诺函作证明材料,格式自 定)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 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 施,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 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 品的,一经发现,当日所送 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 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 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 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 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 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 成交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 货处理。 (3)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 在案,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 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 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同时采 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 供货资格。 见《响应文 件》第 页 3 ★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毒、变 见《响应文 第 92 页 质等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 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 因后,如确实为成交供应商 提供之食品问题,采购人有 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 格,解除成交供应商供货合 同,成交供应商除需负担全 数之医药费外,同时还承担 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 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响 应时须提供承诺函作证明 材料,格式自定) 件》第 页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 2. 本表中“原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第 93 页 格式 6 报价表 (首次报价)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磋商下浮率 服务期 包组一 粮油、干货、副食品、 速冻类食品及早餐 一项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包组二 蔬菜瓜果类、肉类、 水产 一项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备注: 1. 此表须附在正、副本的响应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于开标小信封中。 2. 磋商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五章“磋商报价”要求。 3. 每个类别只允许报一个下浮率。 4.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 角、分、零、整(正)等。 5. 磋商下浮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 100%,不能为负数。 6. 磋商下浮率的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税费。 7. 本项目磋商报价为下浮率报价【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下浮率为 5%,五花肉的市场基准价(根据磋 商文件规定核定)为 10 元/斤,根据公式:实际结算价格=市场基准价×(1-成交下浮率),则 五花肉的实际结算价为 10×/斤(1-5%)=9.5 元/斤】。 8. 若报价有小数点后的数值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9. 各响应供应商可自行保留一份《首次报价》,以便报价时参考用。 第 94 页 格式 7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各包组)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行业, 从业人员 人, 最近一年度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即本公司 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 本项内容为非必须提供内容,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提供此项资料。 2. 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3. 响应供应商须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4. 评审时是否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详见招标文件“价格部分评审标准”内容。 5. 如未能完整提供本项资料(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6.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为中小企业的须分别填写。 7.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 如为小型、微型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未能真实、完整提供以上 资料,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第 95 页 格式 8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适用于各包组) (如响应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须提供)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第 96 页 格式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各包组) (如响应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备注: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 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 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 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 97 页 格式 10 磋商服务方案 (适用于各包组)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实施方案及应急措施; 2. 售后服务; 3. 货物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 4. 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 因素; 5. 须采购人配合事项; 6. 响应供应商认为对磋商有利的其他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第 98 页 格式 11 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 址: 传 真: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注册执照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响应供应商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第 99 页 格式 12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总价 签约及完成 时间 单位联系人 及电话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1 见第 页 2 见第 页 3 见第 页 4 见第 页 5 见第 页 6 见第 页 7 见第 页 8 见第 页 备注: 1.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2. 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响应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扩展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第 100 页 格式 13 团队成员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经验年 限 拟担任职务或承 担工作内容 查阅/证明文件 指引 1. 见第 页 2. 见第 页 3. 见第 页 4. 见第 页 5. 见第 页 6. 见第 页 7. 见第 页 8. 见第 页 备注: 1.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2. 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响应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扩展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第 101 页 格式 14 用户需求响应一览表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序号 原条款描述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 响应/负偏离) 1 项目概况 2 食品具体质量要求 3 报价要求 4 服务期及供货要求 5 人员要求 6 食品包装及质量要求 7 溯源标准及要求 8 配送服务要求 9 食品配送车辆要求 10 食品验收 11 考核制度 12 退(补)货流程 13 权利瑕疵担保 14 付款方式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第 102 页 格式 15 响应供应商所获证书情况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证书名称 发证机构 证书有限期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见第 页 见第 页 见第 页 见第 页 备注: 1.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2. 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响应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扩展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 内容。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第 103 页 格式 16 资料原件提交清单 响应供应商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GDZC-20JC362 序号 资料名称 页数 对应响应文件页码 提交情况 备注 有 无 1 见《响应文件》第 页 至 页 2 见《响应文件》第 页 至 页 3 见《响应文件》第 页 至 页 4 见《响应文件》第 页 至 页 5 见《响应文件》第 页 至 页 6 见《响应文件》第 页 至 页 7 见《响应文件》第 页 至 页 8 见《响应文件》第 页 至 页 9 见《响应文件》第 页 至 页 10 见《响应文件》第 页 至 页 备注: 1. 本表中的“对应响应文件页码”栏填写相应的复印件所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范围,以便评审时核 对。 2. 所有拟提交备查的原件应装在一个文件袋(牛皮纸质或塑料材质均可)内并附列清单明细一式两 份,以便交接时核对。 3. 评审内容中所要求提交“原件”的应独立封装,并内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详见第七章响应 文件格式),评标结束当日退回,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 0 分。“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请 按要求提交,如因未提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第 104 页 格式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本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 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项目(项目编号:GDZC-20JC362)的招标中如获成交,我公司保证按照磋商文 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 如我方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公司开出的相关通知,同意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支付手 续,扣除我司提交的全部磋商保证金,并愿承担全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第 105 页 格式 18 退磋商保证金说明 我方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治安联防大队食材配送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为:GDZC-20JC362) 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大写金额) 元,请退还 (包组号) 磋商保证金 (小写金额) 元,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地址 开户银行 (含汇入地点) 联系人 账 号 联系电话 备注:此表须附在开标小信封中。当响应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或招标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磋 商保证金时,招标采购单位按其填写在“退磋商保证金说明”上的内容,按规定退还响应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为及时退还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若存在以下两种情形的,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单位名称变更 A. 若响应供应商投标后,其单位名称变更,退还其磋商保证金时,除提交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外,还 需附工商部门打印的变更信息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B. 若响应供应商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没有及时变更银行账户的,只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标前确定不参加投标 若响应供应商已汇入磋商保证金,但不参加投标时,请务必在项目开标前将该《退磋商保证金说明》 按规定填写完整盖章后,扫描发至 gdzczb@126.com。 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资格、符合性评审和评审标准 描件作证明材料,证书须原件核查。 描件作证明材料,证书须原件核查。 第五章 磋 商 须 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2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 3关于响应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磋商费用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磋商文件的澄清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磋商的语言 9响应文件的构成 10响应文件的编写 11磋商报价 12投标货币 13联合体投标 14证明响应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6磋商保证金 17磋商有效期 18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 22响应文件的拆封 23磋商小组 24磋商过程 25确定成交结果 26质疑与回复 六、授予合同 27合同的订立 28合同的履行 29履约保证金 30招标代理服务费 31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响应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年月日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包装封面参考 响应文件目录表 磋 商 函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各包组)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适用于各包组) 磋商服务方案 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团队成员一览表 用户需求响应一览表 资料原件提交清单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退磋商保证金说明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