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单位受采购人(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委托,拟对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LZZC2020-G3-000437-GXSH)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10月26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梦
联系电话:0772-8806299
联系地址:柳州市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一区72栋
广西顺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信息:
广西顺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LZZC2020-G3-000437-GXSH)
广西顺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 LZZC2020-G3-000437-GXSH
采购单位: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顺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广西顺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LZZC2020-G3-000437-GXSH)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25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4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0
广西顺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LZZC2020-G3-000437-GX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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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顺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采购配送项
目(LZZC2020-G3-000437-GXSH)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柳州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中心网(ggzy.li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月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LZZC2020-G3-000437-GXSH
2.项目名称: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
3.采购计划文号:LZZC2020-G3-01298-001
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3200000.00)
5.采购需求: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 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
标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正式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广西壮族自治
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
办发【2015】78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供应
年限内有效。
4. 对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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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月 日 17:00 止
2.地点: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ggzy.liuzhou.gov.cn)
3.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可以登陆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中心网(ggzy.liuzhou.gov.cn)的“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政采公告”中
打开项目的招标公告正文,点击下方的“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注:1、在线获取招标文件程序及注意事项请查阅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
类项目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手册》(www.zfcg.gov.cn/0802/92336.html)2、供应商在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填写完整正确的供应商全称,并与递交响应文件时的供应商全称一
致;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或递交响应文件时与获取时的供应商全称不一致的,采购代理机
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3、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 年 月 日 9 时整;于 2020 年 月 日 9时 30 分截
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月 日 9时 30 分在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柳州市交易服务中心八楼开标区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
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保证
金转帐单、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方可递交文件,否则拒收投标
文件。(关于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按照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入交易中心人员均需
要佩戴口罩,否则不予进入,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必须在指定时间前到达专户,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广西顺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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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7030 3500 0000 0002 4487。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
www.zfcg.lzscz.liuzhou.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ggzy.liuzhou.gov.cn(广西
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
地址:柳州市城站路 397 号
联系电话: 0772-389251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顺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海关南路 6号东堤新都一区 72 栋
联系电话:0772-8806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梦
联系电话:0772-8806299
4.监督部门: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2-28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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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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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为确保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 18 个点人员生活需求和食堂食品原材料的卫生安全,对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及配送。
2.食品原材料包括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大米、米粉、面制品、豆
制品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家禽类、鲜活水产品类、蔬果类、禽蛋类、干货类、调味品类等。
3.服务期限:为期两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生效时间为准。
二、项目要求
(一)主要食材质量要求表
序号 食材类别 质量要求
1
大米、米
粉、面制
品、豆制
品类
1、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大米:
(1)质量等级:一级;
▲(2)必须符合 GB1354-2009 标准,
▲(3)卫生标准必须符合:GB2761-5011;
(4)黄粒米限度为 2%;
(5)表面无横裂纹、无杂质、无异味、无虫蚀粒;
(6)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储存的
要求,严防污染;
3、米粉:
(1)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米粉生产用的稻谷原料储存期不超过 1年;
(3)符合 GB1354-2009 标准要求;
4、面制品、豆制品类:
(1)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面食要供应市场上普通流通的品种;
(3)符合 GB1354-2009 标准要求;
5、标签标识: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标明产品名称、净
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
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6、产品须在保质期内,且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质保期的三分之二;
7、交货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2 食用油类
1、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花生油、大豆油质量必须符合 GB1534-2003、GB1535-2003 标准;
3、食用油卫生标准必须符合 GB2716-2005;
4、食用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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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5、质量等级:一级;
6、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7、产品须在保质期内,且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质保期的三分之二;
8、交货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3 鲜肉类
▲1、要求必须是当天屠宰的生鲜放心肉,交货时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
猪定点屠宰证(猪肉类须提供)复印件,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去除筋、杂物,肉质鲜嫩,不注水,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于鲜猪手脚等,
必须去除一切杂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中为标准。
3、交货时须提供鲜肉类的肉品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
4 家禽类
1、鸡,必须提供饲养时间 6 个月以上的三黄鸡、麻鸡等品质优良的肉鸡品种。
鸭,必须是靠近河边或山坡饲养 6个月以上品质优良的品种。
2、无残留内脏(碎肝、肺等)、毛根、碎腊、粪便、头发等内/外源异物,无血
水、淤血、严重皮炎,个体破损、残缺等。品质形状饱满,表皮完整,无严重破
嘴、脖皮断裂、翅根断裂、腿断裂等现象;
▲3、必须当天宰杀当天送货,运输过程要求进行冷藏保鲜,交货时须提供动物
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5
鲜活水产
品类
1、成活率 100%,水产品必须为水库、海、江河、湖泊养殖,来源安全可靠,禁
止采购来自受污染的海、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产品;
2、活体:鲜活,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3、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腮、腹内黑膜;
4、去腹脏的鱼体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6 蔬果类
1、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
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
显浸水现象;
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
小均匀;
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
无发霉发黄;
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链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榻,
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
5、蔬果类农药残留不得超标,交货时需提供每批次蔬果类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7 禽蛋类
1、规格要求:单个鸡蛋重 60g 及以上;
2、蛋体要求:蛋体大小均匀,无斑点、无粪便、无血迹、无污染、无颜色差异,
蛋壳清洁,有外蛋壳膜,不破裂,蛋形正常,色泽鲜明;胚胎未发育;
3、蛋体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无异味;
4、健康状况:禽群健康;
5、疫苗用药:严禁使用违禁药品,无公害、无药残、无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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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干货类 要求色泽鲜艳、干燥有韧性,无破碎片、虫蛀、霉坏和泥土杂质。
9 调味品类
1、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正规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交货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
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3、产品须在保质期内,且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质保期的三分之二。
(二)商务要求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
▲验收标准及
验收方法
1. 中标人在第一次配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企业相关证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复
印件。
2.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并且不得为转基因产品;配送企业必须
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
3.每批次供货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质量自检报告单和检验合格证
明,以供采购人验收并加盖验收合格章确认。
4.中标人将食材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依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国家
或行业标准进行初步质量验收及核对数量、价格,并按规定留样备查。
5.验收时,采购人对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如食材有质量不合格、品种规格不
符、价格不符及数量不足等问题,采购人将不予签收;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要
求及时补货,其中鲜肉类、蔬果类、水产类等影响食堂当次供餐需求的生鲜类
食材中标人必须在 2小时内补齐,其它类食材须在当天下午下班前补齐,否则
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6.验收后,采购人不免除中标人的质量责任,不能认为质量已完全合格,如在
使用过程中发现食材存在其他问题的,中标人须及时到现场解决,并在规定时
间内及时退换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7.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
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报价标准
1.配送的食品原材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的原则。以柳州市
物价局(柳州价格信息网「http://www.lzjg.gov.cn/」公布的当月当旬价格)
当月公布的食品参考价格及柳州市采购单位市区周边市场的同批次食品原材料
市场作参考依据,并且下浮优惠;中标后由甲乙双方对乙方所报价格进行审定,
按双方审定后的价格ד优惠率”作为结算价格,保持相对稳定。
2.若在配送服务期限内,因个别食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涨跌幅过大(超过原双
方审定价格的 10%),由双方重新商定审定价格。
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
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人工、保险、培训、利润、税金及代理服务
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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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结算方式为月结,采用先供货后对账再结算的方式。合
同期内每月 15 日前,甲方乙方双方按照上月已交付的物品数量进行统计确认,
计算应付款额;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批次货物等额发票及供货单据作为甲方付
款依据,甲方在收到发票及相关单据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
支付货款。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由
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安全责任
所有供应的食品必须执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
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规范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同时,建立产品
质量档案,对每批次产品进行送样抽检,抽检结果建档备查。中标供应商必须
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因产品卫生和质量不合格而发生安全事故,
中标人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中标人资
格。
▲服务期限 两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正式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配送地点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的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按照各食堂要求堆放整齐。
▲配送时间
按招标人事先提供的食材采购计划清单,于每天早上 5点 30 分之前将早餐所需
的米粉、肉类、蔬菜等原材料配送到位;早上 7点 30 分之前将中、晚餐所需的
肉、禽、蔬菜等原材料配送到位。若遇到紧急需要,招标人当天需要补充某类
食材的,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紧急通知后 2小时内完成配送。
配送要求
▲1、投标人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
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
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3、若食品在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中标人负责及时更换或补充,
以达到该批次供货要求;如在该批次约定交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到配送要
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采购人组织专人负责对配送食品进行留样,中标人必须配合相关留样工作。
每批次供货留样 1份,采购人可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配送食品进行抽样
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若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或因配送食品质量
不合格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配送的个别食材进行协助性粗加工。
6、投标人配备不少于 5人的项目实施人员,实施人员是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
同且已办理健康证或近一年内的健康体检合格报告的人员,投标时必须提供配
送人员的健康证或健康体检合格报告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须配备不少于 2辆的配送车辆(其中至少包括 1辆冷藏配送车),投
标时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彩色照片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服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信息系统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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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应有保证食材品质的储存、分拣、配送、冷藏、冷冻的经营场地(成
为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可进行实地考察,不具备条件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或
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附实地照片(若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
同复印件,租赁合同有效期必须涵盖整个服务期限)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投标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并且不得为转基因产品,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预包装类产品须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
(3)中标人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
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
(4)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供应食材的相关加工场地及设备进
行检查,中标人必须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若检查结果与其投标文件承
诺不符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报送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市场价格变化等理由拒绝供货或
擅自降低优惠率,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
标人承担。
(6)中标人须与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相关协议合同,生猪定点屠宰厂具备生猪
定点屠宰证。
(7)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产品(货物)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性能
参数及其投标承诺进行测试,检测费由中标人负责。如果测试后,中标人的产
品(货物)不能满足要求的,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一)供应商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其中标、成交无效,并追究涉嫌虚假应标嫌疑的责
任,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8)供货商为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食品配送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必须退出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品原材料配送,由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书
面通知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配餐中心食品原材料采
购和配送,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①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的;
②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被监察、审计、财政、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查
实的;
③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食品安全事故,造
成不良后果的;
④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⑤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⑥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⑦存在严重短斤缺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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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食材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
⑨其他违反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定,上级主管部
门认定应退出的。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
金额 1%缴纳,若中标人无法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量按时交货或服务不满足要求
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追究中标人责任。
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由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招标人在收到书面申
请后 7个工作日内清退给中标人(不计息)。
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
账号:45001623769050501594
开户行:建行柳州鹅岗路支行
转帐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标人在履约保证金转帐后,持银行回执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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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LZZC2020-G3-000437-GXSH
2
采购数量及单位: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 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采购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以优惠率进行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
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5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6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7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误、有不合理要求的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
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
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
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 1 份;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投标文件电子
文档 U盘 1 份。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月 日 9时 30 分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封送
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区,逾期送达或未密封
将予以拒收。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月 日 9时 30 分在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区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1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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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政
府 采 购 网 ) 、 www.zfcg.lzscz.liuzhou.gov.cn ( 柳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
ggzy.liuzhou.gov.cn(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13
一、信用信息使用规则: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
二、甄别方式:
1.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期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的投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并按照以上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处理;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并按照
以上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处理。
14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发布中标公告和中
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15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招标采购单
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
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甲方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投标保
证金。
16 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内。
17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采购金额(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3200000.00)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60 天
19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20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 1%
缴纳,若中标人无法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量按时交货或服务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
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追究中标人责任。
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由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招标人在收到书面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清退给中标人(不计息)。
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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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45001623769050501594
开户行:建行柳州鹅岗路支行
转帐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标人在履约保证金转帐后,持银行回执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的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的
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是指柳州市公安
局柳南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顺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
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
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有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
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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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
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
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负责人必须为本投标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投标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
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
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规定三倍赔偿采购人,且
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5.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开标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四十三条规定处理。
6.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
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规定,予以废标。
7.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核心产品的名称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8. 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执行。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质疑和投诉
1.质疑
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令 94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
执。
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递交;联系部门:广西顺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772-8806299;联系人:徐梦;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海关南路 6号东堤新都一区 72 栋。
1.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1.1项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
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3 质疑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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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质疑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
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
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如不按上述规定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2.投诉
2.1 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94 号)向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
购活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
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
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
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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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
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
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
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5、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
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要求装订成一本),
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独立装订成册,单独包装、密封递交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Word)
组成。电子版文件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电子版跟纸质版一致。
1.资信及商务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1)-(12)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其中(2)、
(3)、(4)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1)投标保证金转帐单复印件;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
第六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5)投标人 2020 年 6 月至截标时间止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中华人民
共和国税收专用完税证明”或免缴税费证明或电子缴税凭证或由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常缴纳
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 2020 年 6 月至截标时间止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社会保险
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或电子缴税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费用证明(复印件
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的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有效的税
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本复印件;(若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9)投标人 2018 或 2019 年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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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的证明材料(内容、格式自拟);
(1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内容、格式自拟);
(12)投标人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供应年限内
有效。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以下各项若有可提供,同时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证明被视为无效。
(14)自主品牌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15)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16)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格式自拟);
2.技术文件
▲注:以下(1)、(2)、(3)项均要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1)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提供,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3)服务方案及承诺(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5)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报价文件:
▲注:以下(1)、(2)、(3)项均要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1)投标函(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3)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5)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属小微型企业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证明材料
原件验证,请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6)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 4.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单独封装,格式见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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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资料的第六章格式中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须按规定执行。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Word)组成。电子版文件包含投
标文件所有内容,电子版跟纸质版一致。3.招标文件未附有格式的资料,投标人须要提交的其
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
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
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对车辆
购置税,除项目明确规定由采购方(使用单位)承担外,一律由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须就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
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
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转帐等非现金方式。
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项目名
称及采购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指定专户时间,如开标当日无投标人保证金到账记录,其投
标将被拒绝。
本招标不接受现金以及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
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提供合同副本一份给采购代理机构)。
5.投标人的保证金将退回至投标人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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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证金不计息。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
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
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
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
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U盘 Word 文
档)一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 。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单独用信封加以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在 2020 年 月 日 9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
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
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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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实质性要求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
的。
(5)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
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或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
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
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20
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 2处以上的;
(5)投标文件所附材料不足以证明投标人具备本项目要求资格的;
(6)投标人未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7)投标人未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单价报价错误的更正;
(8)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投标人未就《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0)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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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
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
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
整性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
本数量;
6.唱标;
7.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
同时由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
程;
8.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4人和采购人代表 1人,共 5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
等进行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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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
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
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
核。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
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
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
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单价及数量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单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
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
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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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或者聘请柳州市公证处公证员或柳州市政府采
购督导员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
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五个工
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
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
府采购网、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发布中标公告。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
索要书面回执。
(五)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
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六)采购代理机构应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原因,同时向未中标投标人告知其
评审得分与排序。
七 、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
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
商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其他事项
中标服务费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中应
充分考虑此项费用)中标服务收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
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服务招标类)收取。否
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决定并对中标人已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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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费率 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
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 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 (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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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原则
1、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随机抽取的专家、采购单位代表等有关人
员共 5人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采用综合评法,对投标人的价格、
技术、综合实力、业绩及信誉、售后服务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3、评标办法:以封闭方式进行。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
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采购项目有
关的各个设备及其构成的零部件成本列表,各项系统集成费用、人工费用、规费、税金等,其
中设备类以国税机打发票为依据)。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者不能提供报价来源相
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投标人即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只能享受投标价格一次性
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未享受优惠政策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9、未享受优惠政策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
1、价格分 ………………………………………………………………………………10 分
⑴采用低价优先计算法,以进入评标的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评标基准价(万元)
⑵某投标人报价分= ×10 分
某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金额(万元)
2、技术分………………………………………………………………………………49 分
(1)管理制度方案分(6 分)
由评委横向比较各投标人所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内容进行打分。
0分:未提供相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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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规章管理制度简单,规范性差,可行性差,综合评定为一般的;
4分:规章管理制度较齐全、较完整,有一定的规范性,可行性较好,综合评定为良好的;
6分:规章管理制度详细、完整,有规范性,可行性高,综合评定为优秀的。
(2)项目实施及配送服务方案分(21 分)
由评委横向比较各投标人的项目实施及配送服务方案中配送实施内容、流程,突发应急处
理措施、项目实施人员等内容进行打分。【注:提供项目实施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0 年 1 月-8 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0分:未提供相关方案;
7分:项目实施及配送服务方案简单,信息化程度差,可行性差,项目实施人员在 6人(含)
至 9人,综合评定为一般的;
14 分:项目实施及配送服务方案较齐全、较完整,信息化程度一般,可行性较好,项目
实施人员在 10 人(含)至 13 人,综合评定为良好的;
21 分:项目实施及配送服务方案详细、完整,信息化程度高,可行性高,项目实施人员
在 14 人(含)以上,综合评定为优秀的。
(3)食材安全措施分(22 分)
由评委横向比较各投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安全措施中的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
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等内容进行打分。
0分:未提供相关内容;
7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
等方面描述简单,可行性差,综合评定为一般的;
14 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
式等方面描述较齐全、完整,可行性较好,综合评定为良好的;
22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
式等方面描述齐全、详细、完整,可行性高,综合评定为优秀的。
3、综合实力分……………………………………………………………………………18 分
(1)投标人拥有或合作的农业生产基地小于 800 亩(含)的得 2分;生产基地为 800 亩-1100
亩(含)的得 3分;生产基地为 1100 亩-1400 亩(含)的得 4分;生产基地为 1400 亩以上的
得 5分,满分 5分。【注:以生产基地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材料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验证,否则不予计分。】
(2)配送服务能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配送车辆须为厢式冷藏运输车,投入厢式冷
藏运输车不少于 3(含)辆的,得 2分,每增加 1辆厢式冷藏运输车加 1分,满分 4分。【注:
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3)投标人有农产品检测室得 2分,满分 2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产权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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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及实地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4)投标人有产品冷藏、冷冻库 100 立方米(含)以上的得 1分,200 立方米(含)以上
的得 2分,300 立方米(含)以上的,得 3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 3分。【注: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及实地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5)投标人有分拣、储存、配送等经营场所 2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得 2分,3000 平方
米(含)以上的得 3分,满分 3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复印
件及实地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6)购买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保额以上的得 1分,满
分 1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4、业绩及信誉分…………………………………………………………………………10 分
(1)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22000 及 HACCP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
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3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2)投标人提供 2018 年以来相关食材配送业绩证明,每一项业绩得 1分,满分 7分。【注:
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5、售后服务分…………………………………………………………………………13 分
由评委横向比较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中的食品安全保障、配送时限、退换货
处理、配合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突发情况及送货不达情况的处理办法等内容进行打分。
0分:未提供相关内容;
4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对具体服务措施未说明,无任何增值服务,综合评定为一般的;
8分: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合理、可行,具体服务措施较详细,能提供简单的数据分析等增
值服务,综合评定为良好的;
13 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可行,具体服务措施详细,能提供膳食结构分析、营养结构
优化建议等大数据分析增值服务,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综合评定为优秀的。
(三)总得分=1+2+3+4+5。
三、中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总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进入详
评的投标人为五家(含五家)以上的,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第二、第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四家(含四家)以下的,可推荐前两名为中
标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并按照信用信
息使用规则处理。当中标人属于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中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时,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市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
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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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柳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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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 .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
照招投标(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项目名称 数量 食材类别
优惠率
(%)
备注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
分局食堂采购配送
项目
1项
第二条 价格标准及质量标准
(1)价格标准:
1.配送的食品原材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的原则。以柳州市物价局(柳州价
格信息网「http://www.lzjg.gov.cn/」公布的当月当旬价格)当月公布的食品参考价格及柳
州市采购单位市区周边市场的同批次食品原材料市场作参考依据,并且下浮优惠;中标后由甲
乙双方对乙方所报价格进行审定,按双方审定后的价格ד优惠后折扣率”作为结算价格,保
持相对稳定。
2.若在配送服务期限内,因个别食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涨跌幅过大(超过原双方审定价格的
10%),由双方重新商定审定价格。
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
仓储、配送、服务、人工、保险、培训、利润、税金及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
第三条 配送服务期限、地点、时间及要求
1.服务期限:2年,即从 2020 年 月 日 2023 年 月 日止。
2.配送地点: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的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按照各食堂要求堆放整
齐。
3.配送时间:按甲方事先提供的食材采购计划清单,于每天早上 5点 30 分之前将早餐所
需的米粉、肉类、蔬菜等原材料配送到位;早上 7 点 30 分之前将中、晚餐所需的肉、禽、蔬
菜等原材料配送到位。若遇到紧急需要,甲方当天需要补充某类食材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
紧急通知后 2小时内完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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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送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
关标准要求。
2、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
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3、若食品在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乙方负责及时更换或补充,以达到该批次
供货要求;如在该批次约定交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到配送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
承担。
4、甲方组织专人负责对配送食品进行留样,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留样工作。每批次供货留
样 1份,甲方可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配送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
若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或因配送食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将承担由此
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对配送的个别食材进行协助性粗加工。
6、乙方配备不少于 5 人的项目实施人员,实施人员是与乙方签订有劳动合同且已办理
健康证或近一年内的健康体检合格报告的人员。
7、乙方自有不少于 2辆的冷藏配送车。
8、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 中标人在第一次配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企业相关证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2.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并且不得为转基因产品;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配送的食
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
3.每批次供货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质量自检报告单和检验合格证明,以供采购
人验收并加盖验收合格章确认。
4.中标人将食材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依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国家或行业标准进
行初步质量验收及核对数量、价格,并按规定留样备查。
5.验收时,采购人对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如食材有质量不合格、品种规格不符、价格不符
及数量不足等问题,采购人将不予签收;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补货,其中鲜肉类、蔬
果类、水产类等影响食堂当次供餐需求的生鲜类食材中标人必须在 2小时内补齐,其它类食材
须在当天下午下班前补齐,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6.验收后,采购人不免除中标人的质量责任,不能认为质量已完全合格,如在使用过程中发
现食材存在其他问题的,中标人须及时到现场解决,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退换货,否则造成的
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7.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
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
2.付款方式: .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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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 1%缴纳,若
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交货或服务不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并按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2.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 7个工作日内
清退给乙方(不计息)。
3.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
账号:45001623769050501594
开户行:建行柳州鹅岗路支行
转帐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乙方在履约保证金转帐后,持银行回执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与甲方签订合同。
第七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采购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新鲜、安全的食材。
2.乙方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凡是《食品安全法》
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
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3.乙方提供食品的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更换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更换
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内容,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食品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处理。
6.食品质保期: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执行;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
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7.乙方配送车辆必须是食材配送专用车辆,有固定司机,证件齐全,配送车辆运输过程产
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需要紧急送货时,甲方能够随叫随到,乙方能够严格按规定的时间给予配送保障。
8.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
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向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供货价格应不高于市场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甲方如发现供货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
格的,限期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所提供的食材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
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
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4.乙方应严格保证所供应的食品质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致食
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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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有下列行为并经查实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三年内不得参与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配餐中心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①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的;
②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被监察、审计、财政、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查实的;
③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
④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⑤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⑥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⑦存在严重短斤缺两行为的;
⑧食材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
⑨其他违反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定,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应退出
的。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议定。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
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
一方可解除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
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
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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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竞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
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 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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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与售后服务承诺一致。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与售后服务承诺一致。
3.其他具体事项:
与售后服务承诺一致。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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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 政
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了验收,
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联合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
(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与合同约定
是否一致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
容
(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
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参与验收其他或监督人员签字:
供应商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采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报告单一式 4份(采购单位 1份、供应商 1份、采购监督部门备案 1份、采购代理机
构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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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如有):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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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如有):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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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应有页码)
投标人自行编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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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格式:
1、投标保证金银行底单(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
投标人(公章) .
说明:
(1)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电汇单或现金存款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及采购编号,汇款人、出票人、解款部门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
(2)进帐单、电汇单或现金存款凭证复印件务必保持清晰完整,如模糊不清而造成该证
明被视为无效或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若我公司保证金专户在保证金递交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投标人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
金,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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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招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
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我
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的确定中标人及
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
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
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60 天(日历天)。
5.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服务名称为: 。
6.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7.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无被通报或者被处
罚的违法行为。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
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 .
投标人(公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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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人名称: .
投标单位性质: .
地 址: .
成立时间: .
经营期限: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 .
投标人(公章): .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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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
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招标单位名称):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
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
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 .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复印,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复印,加盖公章)
广西 顺鸿 招标代 理有 限公司 柳州 市公 安局柳 南分 局食堂 采购 配送项 目
(LZZC2020-G3-000437-GX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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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响应表(格式):
项目/ 分标(如有)
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项目要求
...
...
...
...
…
…
(注:表格内容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
投标人(公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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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备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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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投标人
须提供项目实施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8.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项目实施方案
由投标人按第二章《招标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所作的项目方案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
割的部分,必须真实、诚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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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
服务方案及承诺
第 1条 对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全部予以响应。
第 2条 (由投标人按第二章《招标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所作的承诺作为构成合同不
可分割的部分,必须真实、诚信,如提供虚假承诺或在中标、成交后不按其承诺履行的,将依
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予以处罚。)
备注:以上为服务承诺格式,第 1 条为供应商必须列明,其余条款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一一
列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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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格 式)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
号: ), (委托代理人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
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 4 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U盘 1 份、开标一览表 1 份。
据此函,委托代理人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
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
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60 个日历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
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职务: .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委托代理人签名: .
投标人(公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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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数量 食材类别
优惠率
(%)
备注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
分局食堂采购配送
项目
1项
大米、米粉、面制品、豆制品类,食
用油类、鲜肉类、家禽类、鲜活水产
品类、蔬果类、禽蛋类、干货类、调
味品类等。
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
仓储、配送、服务、人工、保险、培训、利润、税金及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结算价格=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审定后的食品原材料价格×(1-优惠率)
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
理。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
投标人(公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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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开标一览表(密封,单独封装)
(1)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格式(可以手写)
项目编号: .分标号: (如有)
投标人名称: .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 . 分标号: (如有)
投标人名称: .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数量 食材类别
优惠率
(%)
备注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
分局食堂采购配送
项目
1项
大米、米粉、面制品、豆制品类,食
用油类、鲜肉类、家禽类、鲜活水产
品类、蔬果类、禽蛋类、干货类、调
味品类等。
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
仓储、配送、服务、人工、保险、培训、利润、税金及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结算价格=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审定后的食品原材料价格×(1-优惠率)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此表请单独装信封与投标文件袋同时提交,信封封面请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
一览表”字样。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
投标人名称(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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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
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 投标人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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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未附有格式的材料,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格式自拟。】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顺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LZZC2020-G3-000437-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 月 日9时整;于2020年 月 日9时30分截止,逾期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保证金转帐单、委托代理人出席应
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前 附 表
(一)适用范围
(二)定义
(三)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五)投标费用
(八)特别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
5.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开标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依据中华人民
6.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依照《中华人民
7.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的名称
8. 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
(九)质疑和投诉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三)投标报价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Word文档)一并装入一个投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单独用信封加以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四、开标
五、评标
二、评定方法:
合同乙方:
备注:本报告单一式4份(采购单位1份、供应商1份、采购监督部门备案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目 录
(应有页码)
投标人自行编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