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
(分散采购)
项 目 名 称: 重庆市荣昌区特殊教育学校2020-2021学年食堂物资采购(第五次)
项 目 编 号: 20A00244
采 购 人:重庆市荣昌区特殊教育学校
代 理 机 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时 间:2020年9月
目 录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27186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 4 -
HYPERLINK \l _Toc2798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4 -
HYPERLINK \l _Toc11952 二、资金来源 - 4 -
HYPERLINK \l _Toc26547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4 -
HYPERLINK \l _Toc27969 四、投标、磋商有关说明 - 4 -
HYPERLINK \l _Toc12934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6 -
HYPERLINK \l _Toc27101 六、其他有关规定 - 6 -
HYPERLINK \l _Toc21395 七、现场踏勘 - 6 -
HYPERLINK \l _Toc14261 八、联系方式 - 6 -
HYPERLINK \l _Toc30258 第二篇 采购技术需求 - 8 -
HYPERLINK \l _Toc19967 一、项目基本概况 - 8 -
HYPERLINK \l _Toc20732 二、项目总体情况: - 8 -
HYPERLINK \l _Toc7236 三、商品(需求)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 8 -
HYPERLINK \l _Toc9060 四、其他要求 - 11 -
HYPERLINK \l _Toc25102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 12 -
HYPERLINK \l _Toc15648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 12 -
HYPERLINK \l _Toc27947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12 -
HYPERLINK \l _Toc17904 三、付款方式 - 12 -
HYPERLINK \l _Toc15074 四、知识产权 - 13 -
HYPERLINK \l _Toc28799 五、其他 - 13 -
HYPERLINK \l _Toc7099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 14 -
HYPERLINK \l _Toc22904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 14 -
HYPERLINK \l _Toc14048 二、评审标准 - 15 -
HYPERLINK \l _Toc7166 三、无效响应 - 17 -
HYPERLINK \l _Toc28949 四、采购终止 - 18 -
HYPERLINK \l _Toc12072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 19 -
HYPERLINK \l _Toc7384 一、磋商费用 - 19 -
HYPERLINK \l _Toc31802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19 -
HYPERLINK \l _Toc17458 三、磋商要求 - 19 -
HYPERLINK \l _Toc23460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 21 -
HYPERLINK \l _Toc8750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 - 21 -
HYPERLINK \l _Toc22299 六、关于询问、质疑和投诉 - 22 -
HYPERLINK \l _Toc20774 七、签订合同 - 23 -
HYPERLINK \l _Toc16703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 24 -
HYPERLINK \l _Toc7224 1、定义 - 24 -
HYPERLINK \l _Toc30636 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 - 24 -
HYPERLINK \l _Toc5541 3、合同价格 - 24 -
HYPERLINK \l _Toc2670 4、转包或分包 - 24 -
HYPERLINK \l _Toc24808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24 -
HYPERLINK \l _Toc7210 6、付款 - 24 -
HYPERLINK \l _Toc22214 7、检查验收 - 24 -
HYPERLINK \l _Toc10364 8、索赔 - 25 -
HYPERLINK \l _Toc6827 9、知识产权 - 25 -
HYPERLINK \l _Toc2651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 25 -
HYPERLINK \l _Toc13319 11、违约责任 - 25 -
HYPERLINK \l _Toc10879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 25 -
HYPERLINK \l _Toc5008 附页:1、合同格式(根据项目情况自拟) - 26 -
HYPERLINK \l _Toc15904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7 -
HYPERLINK \l _Toc27537 一、经济部分 - 27 -
HYPERLINK \l _Toc138 二、资格条件 - 29 -
HYPERLINK \l _Toc15277 三、 商务部分 - 33 -
HYPERLINK \l _Toc26190 四、技术部分 - 35 -
HYPERLINK \l _Toc13246 五、其他资料 - 37 -
HYPERLINK \l _Toc32548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38 -
HYPERLINK \l _Toc28351 附件一(1):最后报价表 项目总价报价 - 42 -
HYPERLINK \l _Toc9146 附件一(2):分项报价明细表 - 43 -
HYPERLINK \l _Toc19929 附件二:投标人信息卡 - 44 -
HYPERLINK \l _Toc14073 附件三: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 45 -
HYPERLINK \l _Toc15632 发售登记表 - 45 -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市荣昌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委托,对重庆市荣昌区特殊教育学校2020-2021学年食堂物资采购(第五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重庆市荣昌区特殊教育学校2020-2021学年食堂物资采购(第五次) |
70 |
1.4 |
1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占比4:1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米、面、油、肉、家禽、调料及蔬菜类等食品农副产品销售资格)。
2、参与磋商的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磋商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
1.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2日 18:00(工作时间)。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方式:在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将《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发送至:3420153530@qq.com。报名时现场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在报名和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递交响应文件的资格。
(四)投标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投标时间:2020年11月3日14:30至15:00(以大厅LED电子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地点: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2号楼14-5)。
3.投标程序: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加盖投标人公章;
(4)递交“投标人信息卡”(格式详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整,加盖投标人公章;
(5)递交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7)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说明:相关原件递交起止时间: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其递交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1.缴纳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2.缴纳方式: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到以下账户:
户 名: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大足支行
账 号:50050100434100000290
3.保证金到账时间及备注填写要求
(1)到账时间要求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前一天下午18:00(投标人在银行转账汇款时,须充分考虑转账汇款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备注填写要求
投标人应在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20A00244”,不按要求填写备注和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
特别提醒:为确保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原件送达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否则,造成保证金延迟退还,责任自负。
查询电话:唐老师:023-43300991
(六)磋商有关说明
投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确定与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在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内由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现场踏勘
为减少相关误差,如潜在竞标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实施。竞标人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特殊教育学校
业务联系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623531969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天正路与园区大道交叉路口南侧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9112241076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2号楼14-5
2.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23-43300991
第二篇 采购技术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限 |
备注 |
重庆市荣昌区特殊教育学校2020-2021学年食堂物资采购(第五次) |
1 |
批 |
1年 |
具体商品需求 见以下明细表 |
二、项目总体情况:
重庆市荣昌区特殊教育学校现有学生180人,教职工50余人,临聘人员13人,每天就餐人数约240人。
三、商品(需求)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重庆市荣昌区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物资采购明细表
序号 |
类别 |
原材料名称 |
品牌 |
单位 |
单价(元) |
下浮率5%-15% |
备注 |
1 |
(一) 粮食类 |
大米 |
斤 |
2.28 |
符合《大米》(GB1354-2009)优质大米质量指标二级及以上标准 |
||
2 |
小米 |
斤 |
5 |
||||
3 |
糯米 |
斤 |
3.89 |
||||
1 |
(二) 面食类 |
干面 |
袋 |
14.9 |
高筋面粉4斤 |
||
2 |
面粉 |
斤 |
2.00 |
||||
1 |
(三) 油类 |
菜籽油 |
5L |
69.6 |
非转基因的物理压榨菜籽油 |
||
2 |
调和油 |
5L |
72.6 |
||||
1 |
(四) 干杂货类 |
红油豆瓣 |
件 |
60 |
20斤 |
||
2 |
干辣椒段 |
斤 |
14.8 |
||||
3 |
辣椒面 |
斤 |
12 |
||||
4 |
泡姜 |
5 |
|||||
5 |
花椒面(红) |
斤 |
69.8 |
||||
6 |
泡海椒 |
5 |
|||||
7 |
酱油 |
瓶 |
17.8 |
1.8L |
|||
8 |
醋 |
瓶 |
16.8 |
1.8L |
|||
9 |
料酒 |
瓶 |
15.8 |
1.8L |
|||
10 |
白酒 |
斤 |
10 |
||||
11 |
野山椒 |
袋 |
10 |
||||
12 |
火锅底料 |
袋 |
12.9 |
400g |
|||
13 |
老鸭汤佐料 |
袋 |
7.9 |
350g |
|||
14 |
紫菜 |
斤 |
58 |
||||
15 |
榨菜丝 |
斤 |
4 |
||||
16 |
大头菜丝 |
斤 |
4 |
||||
17 |
脱皮大蒜 |
斤 |
8 |
||||
18 |
白糖 |
斤 |
3.98 |
||||
19 |
纯红薯豆粉 |
斤 |
6 |
||||
20 |
老姜 |
斤 |
6.98 |
||||
21 |
干青 花椒 |
斤 |
29.8 |
||||
22 |
黄豆 |
斤 |
4.0 |
||||
23 |
干耳子(小) |
斤 |
49.8 |
||||
24 |
干粉条 |
斤 |
6.8 |
||||
25 |
干海带 |
斤 |
16 |
||||
26 |
干萝卜条 |
斤 |
7 |
||||
27 |
碘盐 |
斤 |
3 |
||||
28 |
酸菜 |
袋 |
10 |
||||
29 |
干豇豆 |
斤 |
30 |
||||
30 |
粉丝 |
斤 |
6.0 |
||||
31 |
味精 |
袋 |
23.8 |
1000g |
|||
32 |
鸡精 |
袋 |
17.9 |
454g |
|||
1 |
(五) 水禽类 |
鸡胴体 |
斤 |
14 |
本地粮食鸡鸭(未注水鲜鸭) |
||
2 |
鸭胴体 |
斤 |
12.5 |
||||
3 |
鲜鸡蛋 |
斤 |
3.5 |
||||
1 |
(六) 肉类 |
鲜精牛肉 |
斤 |
41 |
牛肉提供的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新鲜肉。 |
||
2 |
鲜牛腩肉 |
斤 |
39 |
||||
3 |
鲜羊肉 |
斤 |
36 |
羊肉提供的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新鲜肉。 |
|||
4 |
鲜兔肉 |
斤 |
25 |
兔肉提供的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新鲜肉, |
|||
5 |
精瘦鲜猪肉 |
斤 |
30 |
猪肉宜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供的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新鲜肉,同时应符合《猪肉等级规格》NY/T1759-2009规定。 |
|||
6 |
带皮鲜猪肉 |
斤 |
27 |
||||
7 |
鲜猪排骨 |
斤 |
30 |
||||
8 |
鲜猪脚 |
斤 |
20 |
||||
9 |
鲜三线猪肉 |
斤 |
27 |
||||
10 |
猪筒子骨 |
斤 |
15 |
||||
1 |
(七) 蔬菜类 |
土豆 |
斤 |
1.5 |
|||
2 |
油麦菜 |
斤 |
2.5 |
||||
3 |
胡萝卜 |
斤 |
2.6 |
||||
4 |
白萝卜 |
斤 |
1.2 |
||||
5 |
老南瓜 |
斤 |
1.2 |
||||
6 |
豇豆 |
斤 |
4.58 |
||||
7 |
四季豆 |
斤 |
3.5 |
||||
8 |
冬瓜 |
斤 |
1.5 |
||||
9 |
莲白菜 |
斤 |
1.2 |
||||
10 |
茄子 |
斤 |
3 |
||||
11 |
豆腐 |
斤 |
2.5 |
||||
12 |
茭白 |
斤 |
2.5 |
||||
13 |
西芹 |
斤 |
4.8 |
||||
14 |
西红柿 |
斤 |
5 |
||||
15 |
散花菜 |
斤 |
5.98 |
||||
16 |
西南花 |
斤 |
6.98 |
||||
17 |
鲜香菇 |
斤 |
8 |
||||
18 |
杏鲍菇 |
斤 |
6 |
||||
19 |
平茹 |
斤 |
4 |
||||
20 |
金针茹 |
斤 |
8 |
||||
21 |
大葱 |
斤 |
5.5 |
||||
22 |
小葱 |
斤 |
5.5 |
||||
23 |
蒜苗 |
斤 |
5.5 |
||||
24 |
豆干 |
斤 |
5 |
||||
25 |
青椒 |
斤 |
3 |
||||
26 |
红灯笼椒 |
斤 |
6 |
||||
27 |
其他季节性蔬菜 |
斤 |
待定 |
备注:
(1)本次采购明细表中所列的面食类、干杂货类、蔬菜类和水禽类商品,在采购实施合同期内实行一次性按本次采购的中标单价包干,中途不再进行调价。
(2)米类、油类、肉类(拒收冻肉)可能会出现市场行情价格变化,本着大宗物品保持公平原则,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每月初对以上三类大宗物品进行市场价格咨询(咨询地点为荣昌各大超市,以周一至周五的任意一天的均价为基准价),以市场价格咨询基准价为准再按其中标下浮比例计算供货价作为当月结算价。如合作期间发现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调高商品价格,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出警告并终止合作。
(3)上表中采购人未列及到的商品,如需中标人供货且在其经营范围内的,中标人应积极配合供货,同时采购人应享受按照同类商品下浮比例结算货款的优惠。
四、其他要求
1、采购合同签订后按学生就餐人数,根据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通知按照需求配送当天需要的商品,所需数量由学校决定。
2、供应商每次送货量不得超过食堂订购量的5%,超过者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在屡次出现配送不及时或配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不良现象的,经采购方建议而不改进的,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进行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5000元一次的罚款。
4、学期末,如采购人要求退回剩余未开封的货物,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5、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出现严重违反我校配送要求,出现配送时间、质量等问题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金额10%-15%的违约金。
6、如因供应商配送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由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后果。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时间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中标人根据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通知按照需求配送当天需要的商品,服务期1年满止。
实施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特殊教育学校食堂。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人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好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并附送货单一份。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应提供米油肉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货物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采购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2、采购货物由产品生产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
3、所有货物必须保证质量,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供应商供货有质量问题的,学校退回供应商货物,并解除双方供应合同,没收所有履约保证金;造成事故或重大影响的,学校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转账支付
2、支付方式:据实结算。供货方需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货款,通过银行转账到供应商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
3.1 缴纳金额:按合同金额的5%缴纳。
3.2 缴纳方式: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方。
3.3退还:合同期满后,扣除罚款(如果有)30日内无息退还。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由磋商小组确定与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在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内由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②); 2.投标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2020年注册成立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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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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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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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定资格条件 |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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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注: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
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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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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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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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在磋商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未作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其初始报价,高于其初始报价的以初始报价为准。
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5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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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济部分(60%) |
60 |
满足资格要求且最后所报价格下浮率最多的供应商的下浮率为磋商基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所报价格下浮率得分。 所报价格下浮率得分=(磋商基准/最后所报价格下浮率)×价格权值×100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只能报一个下浮率,下浮率需在5%-15%之间(含5%、15%,高于或低于此下浮范围的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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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部分 (20%) |
服务内容 |
20 |
1.供货计划方案:结合采购文件实施方案,投标人计划的供货方案的可实施性,规范性,及时性及管理细则内容的完善程度,满分10分(好6-10分,一般3-5分,差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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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配备情况:具有管理及配送团队,确保配送及时无差错。满分5分(具有得5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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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应急预案,切实可行,满分5分(好4-5分,一般2-3分,差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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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务部分(20%) |
业绩 |
12 |
提供自2017年以来,投标人与学校签订类似学校食堂供货合同复印件,满分12分(提供学生人数在3000人及以上的每份得7分;学生人数在3000-1000人(含1000人)每份得5分;学生人数在1000人--500人(含500人)每份得2分;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下每份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2分。) |
投标人应准备原件到投标现场,备查。 |
商务响应 |
6 |
项目服务期间以及后续服务,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需投标人及时配合或到现场处理问题的,最低要求必须2小时之内到达,按以下方式得分(满分6分): 1、投标人承诺在半小时以内到达的得6分; 2、投标人承诺在半小时之外1小时以内到达的得3分; 3、投标人承诺在1小时之外2小时以内到达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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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情况 |
2 |
视响应招标文件的程度,比较给予0.5至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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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策性加分 (5%) |
1.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说明:提供响应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 说明:提供响应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所投分包的所有响应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注:1.所有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其递交时间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本项目如需提供样品,样品响应与投标文件响应(或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评审时以响应低的为准,供货时以响应高的为准;
3.采购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证书、业绩、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不实,采购人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建议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说明:评审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提供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供应商须知、采购技术需求、采购商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应当考虑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等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根据第二篇项目总体情况和采购明细表中采购人提供的采购商品在荣昌区内大型超市的商品平均单价,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后,填报下浮率(只能报一个下浮率)。
(二)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