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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高级中学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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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高级中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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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高级中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HT-ZC-20034

二、项目名称:宁武县高级中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武鼎盛餐饮服务部

供应商地址:宁武县高级中学

成交金额(履约保证金):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食堂承包服务等

服务期限:3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法 丁金梅 武俊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经协商收取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宁武县高级中学校 联 系 人:高金虎 武俊伟 联系电话:13096574438 15835086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忻州和平西街神达大厦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赵先生 雷女士 电话:0350-8652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彩凤 赵琳

电 话:18535069393

2020年10月23日

代理费收费标准:经协商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0.5

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山西省林业有害生物天敌繁育及机械化释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宁武县高级中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XHT-ZC-20034

采 购 人: 宁武县高级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 十 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3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4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4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4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武县高级中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忻州和平西街神达大厦三楼业务室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2日15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T-ZC-20034

项目名称:宁武县高级中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本项目共分一包,具体如下表。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价格(元)

服务要求

1

食堂托管经营

/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宁武县高级中学校食堂。

服务要求: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注册的具有合法食堂正餐服务经营资格的独

立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从事过食堂正餐服务或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经验,具有承担大型餐饮供餐的能力,且没有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售价每包为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0年10月22日15时(北京时间)

2、地点: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三楼业务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0年10月22日15时(北京时间)

2、地点: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三楼业务室

3、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参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2)、报名供应商需到“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录“供应商库”内的“注册信息维护”中自主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宁武县高级中学校

联 系 人:高金虎 武俊伟

联系电话:13096574438 1583508686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忻州和平西街神达大厦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赵先生 雷女士

电话:0350-8652188

邮编:034000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细 目

内 容

1

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名称

宁武县高级中学校

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宁武县高级中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3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

4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报价人必须于2020年10月22日17点前从其基本帐户打入下列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七一支行

账 号:10220078801800000497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简称及项目编号

5

响应文件递交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6

响应文件的密封

报价人应将所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的签字。不密封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应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7

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5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三楼业务室

8

开标时间及地址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5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三楼业务室

9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10

成交通知

评标结束后将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11

招标服务费及支付

1、支付时间:接收成交通知书前。

2、支付方式:根据招标代理协议,收取5000元整。

12

履约保证金

不得低于10万元整

13

现场勘察

不统一组织,自行勘察

报价人须知

一、总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说明

2.1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招投标的规定。

2.2 本次招标活动由宁武县高级中学校作为采购人采购,采购人委托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3.定义

3.1 “货物”指报价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2 “服务”指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报价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报价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3 “采购人”指宁武县高级中学校。

3.4 “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3.5 “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6 “响应”:指报价人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投标的行为。

3.7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3.8 “天”:日历日。

4.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4.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报价人。

4.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商业法规运营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投标。

4.3依法注册的报价人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4.4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注册的具有合法食堂正餐服务经营资格的独

立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从事过食堂正餐服务或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经验,具有承担大型餐饮供餐的能力,且没有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4.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7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并提供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接受并能履行磋商文件的规定。

5.投标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组成

6.1 磋商文件内容: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2 报价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3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报价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其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7.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7.4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7.5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报价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7.6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将不召开标前会。

7.7 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报价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报价人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服务承诺三部分组成,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本次招标,报价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9.2.1 商务部分: (见‘响应文件格式’)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5)报价人资格证明资料

A、报价人简介;

★B、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C、报价人近三年独立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实例(报价人列表说明,格式自定。);

★D、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账户信息函;

★E、无违法记录声明;

F、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

G、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如有)

9.2.2 技术部分:

★A、开标一览表;

★B、服务方案

C、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9.2.3 服务承诺

A、提供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B、提供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的证明资料;

C、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承诺材料。

9.3 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报价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报价人应将所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的签字。

为方便评标,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9.4投标保证金

(1)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2)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电汇、支票倒送交纳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简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3)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手续。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手续。

(6)投标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9.5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及其相关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需进行第二次报价,此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报价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报价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

(3)报价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4)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最高履约保证金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 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 报价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

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4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 报价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1.1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报价人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报价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报价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报价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2.2 报价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2.3 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的全名。

12.4 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报价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报价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2.5 报价人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报价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正、副本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报价人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报价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2.6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12.7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包装密封:

报价人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的签字。不密封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应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13.2 在封套上应写明:

采购人全称:

项目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报价人全称:

(地址):

13.3 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报价人。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报价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5.2 报价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

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报价人参加。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 报价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6.3 开标时由签到报价人推荐报价人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唱标。

16.4 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报价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5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如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果,则视为报价人接受此结果。

16.6 开标后,所有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7.组建磋商小组

17.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8. 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8.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8.1.1资格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商务技术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8.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完整性;有效期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⑴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⑵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响应的质量、数量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报价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而采取联合体磋商的;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磋商人的服务范围、内容、承诺等未对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⑶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⑷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人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

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8.1.3审查过程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8.1.4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2响应文件的澄清

18.2.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经法定代表人或磋商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磋商。

18.2.2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审)

19.1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19.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按照各报价人的签到顺序,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9.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应,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9.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5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20. 确定成交候选人

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一家成交候选人。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开始磋商之后,直到授予成交候选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所有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报价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废标

23.1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报价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报价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报价人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报价人不足3家的;

(3)发现报价人串通标价或标价高于市场价的投标;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

23.2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报价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签订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报价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报价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履约保证金

25.1 履约保证金是衡量一个企业的实力的标准。

25.2 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打到甲方账户。

注:缴纳履约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简称及项目编号

25.3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26.成交服务费

26.1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6.2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将成交服务费用一次性付清。

27.签订合同

27.1 采购人负责本次招标活动中合同签订、服务项目的验收、索赔等事宜。

27.2 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理人到宁武县高级中学校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将从后备中标后选人排名第二的顺序中依次类推,重新选择成交人。

27.3成交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7.4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密和披露

28.保密

发标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披露

29.1采购人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9.2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0.报价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0.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0.2 报价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0.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0.4 报价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0.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0.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0.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报价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0.9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报价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10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成交人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6)报价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有)

32.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第五部分的格式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报价人未在报价文件中进行标记,谈判小组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32.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32.3报价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报价文件无效。

32.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报价人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如谈判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2)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32.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2.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服务因素对报价人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一报价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独立评分分值的算数平均值与投标报价得分分值相加的和。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得分

履约保证金

价格分(20分)

20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高报价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做为评标基准价。投标的价格得分按如下方法计算:

投标价格得分=(履约保证金价/评标基准价) ×35%×100。

价格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20

商务部分(29分)

29

业 绩

近3年内(自2017年10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15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请携带合同原件备查)

15

企业资信

根据企业注册资本、运营情况、纳税情况、企业资信、荣誉证书等酌情打0-10分。

10

响应文件质量

根据响应文件制作清晰、页码排序明确清楚、双面打印等酌情打1-4分

4

技术部分(51分)

51

服务方案

根据报价人针对本项目所拟服务总体方案进行评分:

方案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系统的服务内容,方案清晰明了,实用性强,能够有力支撑本项目相关工作,做到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评【16-25】分;

方案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系统的服务内容,方案基本明确,实用性较强,能够支撑本项目相关工作。评【10-15】分;

方案仅有少量或完全没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系统的服务内容,方案一般,实用性一般,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得【1-9】分;

未提供方案评【0】分。

25

项目的人员等配置情况0-10分。

10

服务承诺有实质性的优惠政策的方案,根据优惠力度评0-10分

10

餐标菜谱情况

餐标菜谱丰富程度,食材及菜品营养搭配合理性、新颖性。好的得6分,较好的得4分,其余为1分

6

三、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推荐一名中标供应商。当报价人综合评分相同时,按所报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本次磋商不保证报最高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中标。

五、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后三个日历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到账户(不接受现金),如未按期汇入,则取消中标资格,第二名做为中标供应商。(以次类推)

六、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以后无安全等问题无息退还。如在服务期中有与投标服务内容不否,经学校会议讨论决定酌情扣除。


第四部分 商务、服务要求

商务、服务要求

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师生生活需求,将学校现有的食堂(含学生食堂、教工食堂,下同)面向社会采购一家从事食堂正餐服务的单位经营食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注册的具有合法食堂正餐服务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从事过食堂正餐服务或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经验,具有承担大型餐饮供餐的能力,且没有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经营要求

1、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 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餐饮经营各个环节制度规范,文字表述清楚、到位,制度具有指导日常餐饮操作、食品安全、人身安全、消毒、天然气使用、机械操作、添加剂使用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

3、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4、根据学校情况,要有针对性的经营思想,经营方法,必须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和法律责任都经营者自行承担。

5、有实力较强的餐饮经营管理的服务队伍,必须配备专职餐厅经理。

6、能确保每日早餐、中餐、晚餐的正常供应,尤其在停电、停水、停天然气的情况下。主食米面兼顾,并做到花色品种齐全,保质保量,价格合理,所有的饭菜价格必须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执行。

7、接受学校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及价格等进行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整立改。

8、承包经营者必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得自行改造承包的餐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学校给予一定的委托公司经济处罚,严重者按照法律程序处理。

9、安全文明生产,确保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在经营期间如发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罚款,由承包人缴纳,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生活及教学活动,在学校工作时间停电、停水、停天然气的情况下正常保障给师生提供就餐服务,方便学校对承包经营者的考核监督综合评估,供应商优先选用宁武县城内有相应服务资源单位。

11、供应商所有从业人员由经营者自行招聘,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无传染病检查证明(胸片和乙肝五项检测), 一切经济责任、人员安全责任,以及法律责任都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12、正确规范使用设施设备,由人为因素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并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小型维修。

13、学校有权利监督经营者管理食堂,对委托公司在经营中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卫生、食品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货渠道等进行协商、监督、指导。特别对饭菜价格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后进行确定。

三、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在经营期间,如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终止合同。如承包到期后,在经营期间没有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且满意度调查达70%以上,合同再续签一年。

四、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物价起伏等因素造成的投资成本增加的后果。

2、中标餐饮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学校交纳开标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

3、履约保证金的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 违反校内外管理条例、规章制度,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委托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私自转让,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以及处理各种意外事故等。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五、食堂经营方式

1、统一实行刷卡制。

2、师生饭卡由学校统一发放,并进行充值。就餐费用由卡机统计数据进行计算。

3、师生就餐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进行。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合同原则(参考)

购管备: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按采购方约定付款

四、服务及承诺

供方向需方承诺:

五、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

2、服务地点:

六、服务完成

依据要求检验服务是否圆满完成

七、需方责任

1、组织验收并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服务,符合相关规定准。

2、保证服务的圆满完成。

九、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完成服务,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因需方错误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需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供方两份,其中一份到代理采购机构存档。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正/副)本

宁武县高级中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商务部分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有效期内(90日历天)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后附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公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 采购人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被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注:后附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序号

服务内容

履约保证金

备注

1

 

 

 

 

报价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日期:


投标服务的证明资料

★A、开标一览表;

★B、服务方案

C、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注:均需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


服务的质量保障及明资料

A、提供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B、提供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的证明资料;

C、餐标菜谱情况

D、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承诺材料。

注:均需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


投标服务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序号

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响应文件

对应规范

偏离情况

备注

1

2

说明:技术偏离指报价人使用的技术标准与磋商文件技术标准的要求不一致。如无偏离填“无”。

 

 

 

 

 

报价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日 期:

无违法记录声明

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后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报价人除填写此函外,还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国家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并且报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予认定。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账户信息函

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的         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交付投标保证金         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后附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开户许可证

为了能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交此函。我单位将依据此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


相关附件

附件是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但不做在响应文件内,须另附单张。

附件一、附件二签字盖章准备好。


附件一

报 价 函

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就 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报价。本次报价:

大写: 小写: 。我公司承诺如果我们荣幸中标,我们将以报价文件中所承诺的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完成此项目。

报价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人: (签字)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 诺 书

山西信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就 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如下承诺:

报价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人: (签字)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