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链接 |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86号 |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丽水丽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0.23 | 见附件 |
联 系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建设项目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附件: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技改项目.pdf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评标准”
清单式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 目 名 称: 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
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编 制 单 位: 丽水丽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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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1.1项目由来.................................................................................................................................1
1.2编制依据.................................................................................................................................2
1.3工程内容及规模.....................................................................................................................4
1.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8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6
2.1社会环境概况.......................................................................................................................16
2.2龙游县环境功能区规划.......................................................................................................27
三、环境质量状况................................................................................................... 29
3.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问题.............................................................. 29
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2
四、评价适用标准................................................................................................... 34
4.1环境质量标准.......................................................................................................................34
4.2污染物排放标准...................................................................................................................36
4.3总量控制指标.......................................................................................................................39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1
5.1施工期...................................................................................................................................41
5.2营运期...................................................................................................................................43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54
6.1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54
6.2主要生态影响.......................................................................................................................54
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55
7.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5
7.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56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69
8.1污染防治措施.......................................................................................................................69
- 2 -
8.2环保投资估算.......................................................................................................................70
九、结论与建议....................................................................................................... 71
9.1项目基本情况.......................................................................................................................71
9.2相关情况符合性分析...........................................................................................................71
9.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73
9.4工程分析结论.......................................................................................................................74
9.5环境影响分析结论...............................................................................................................75
9.6污染防治措施结论...............................................................................................................76
9.7建议.......................................................................................................................................76
9.8总结论...................................................................................................................................77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示意图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 3 项目周围环境照片图
附图 4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5 龙游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6 龙游县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7 龙游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8 龙游县生态保护红线图
附图 9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
附件:
附件 1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4 不动产权证
附件 5 委托授权书
附件 6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7 龙环建[2017]63号
附件 8 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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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 验收总结报告
附件 10 基本情况申报表
附件 11 咨询服务意见表
附件 12 排污权交易联系单
附件 13 现有项目龙游县排污总量和替代方案意见单
附件 12 本项目龙游县排污总量和替代方案意见单
附表:
附表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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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卢益雷 联系人 卢益雷
通讯地址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
联系电话 18957036008 传真 / 邮政编码 324400
建设地点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
立项审批部门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代码 2020-330825-22-03-113096
建设性质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其他纸制品制造(C2239)
占地面积
(m2)
46667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万元) 4500 环保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比例 0.11%
评价经费 / 预期投产日期 2020年 11月
1.1 项目由来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年 12月,位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企业现有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并于 2017年 7月委托编制了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已于 2017年 7月 24日通过龙游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龙环建[2017]63号,详见附件 7)。该
项目实际生产中分三期建设完成,第一期产能为 2 亿只,并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完成第一
期阶段性竣工验收(验收意见见附件 8、附件 9),经过两年多发展,于 2020 年基本能达
到 12亿只满负荷产能。该环评中,企业生产中蒸汽由园区蒸汽管道提供,由于项目所在地
蒸汽供热管网无法建成,因此原蒸汽来源由园区供热改为新增两台导热油锅炉供热,导热
油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以管道接入厂区,因此企业于 2018年 1月委托编制了《浙
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补充说明》。
现因企业经营需要,经股东慎重决定,拟投入资金购置相关设备,在现有年产 12亿只
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基础上,新增水循环真空泵、空压机、冷干机、双盘磨、碎
桨机、桨池搅拌器、推进器、自动机机械手、成型机等生产设备,采用打浆、配浆、搅拌、
成型、定型、切边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原有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的生产能力
及产值均保持不变,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实施,并在厂区南侧新建一幢占地 2400m2的 3
层厂房,不改变生产工艺,仅将原环评中的设备清洗废水从原来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处理
- 2 -
改为沉淀池沉淀后纳管处理。
本项目已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通过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并取得了浙江省工业
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2020-330825-22-03-1130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实施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浙江博特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涉及化学
处理工艺,因此本项目属于“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29 纸制品制造-有化学处理工艺的”类
别,应该编制报告表。同时根据《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其承诺备案管理要求,故由报告表降级为登记表。我公司
在对该项目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工程分析、同类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于 2020 年
10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送备案。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4月 24日修订通过,主席令第九号,
2015年 1月 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12月 29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2018年 10月 26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 12月 29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6月 27日修正通过,主席令第七十
号,2018年 1月 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 4月 29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环境防治法》(2018年 8月 31日通过,第十三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 1月 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五十四号,2016年 5月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 8月 29日修正通过,主席令第四
号,2009年 1月 1日起施行,2018年 10月修正)。
1.2.2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号,2017年 10月 1日起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原)环境保护部第 44号令,2017
年 9月 1 日起施行)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
- 3 -
定》(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号,2018年 4月 28日起施行)。
(3)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2016日 8月 1日起施行)。
(5)《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
(6)《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
(7)《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改经体[2018]1892号,2018年 12月 21
日印发)。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令第 29号。
(9)《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1.2.3 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及文件
(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号,
2018年 3月 1日起施行)。
(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 5月 27日修订,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 41号,2016年 7月 1日起施行)。
(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 11月 30日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18年 1月 1日起施行)。
(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 9月 30日修正,浙江省第十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5)《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
环发[2012]10号)。
(6)《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项目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
(7)《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17]250号)。
(8)《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 年)>
的通知》(浙环发〔2017〕41号)。
(9)《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2013.11。
(10)《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
(浙环发[2019]14号)。
- 4 -
(1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浙政函[2016]111号。
(12)《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政函〔2015〕71号,
2015.6.29。
(13)《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
(14)《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浙政发〔2018〕30号文)。
(15)《龙游县环境功能区划》。
1.2.4 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9)《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10)《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第 43号,
2017年 10月 1日起施行)。
(11)《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原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第
44号,2017年 10月 1日起施行)。
(1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46号,2020年 1月 1日起施行)。
(13)《关于印发龙游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20]11
号)。
1.2.5 技术文件、其他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
(2)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环评技术合同。
1.3 工程内容及规模
1.3.1 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
- 5 -
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
技改。
3、建设地点
本项目利用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 号现有厂
房及场地进行生产。根据现场勘察,项目东侧为永泰路,隔路为浙江熊熊工贸有限公司;
南侧为北斗大道,隔路为浙江耐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浙江万拓工贸有限公司;北
侧为广济路,隔路为工业规划空地。项目拟建地东北侧距离本项目厂界约 240m 处为项家
村;西南侧距离本项目厂界 340m处为余大垄。项目周边环境及噪声监测点位见图 1-1。各
拐点经纬度见表 1-1,项目具体周边情况照片详见附图 2。
图 1-1 项目周边环境及噪声监测点位
表 1-1 项目拟建地各拐点经纬度
拐点编号 X(经度) Y(纬度)
A 119°13’49.80” 29°6’21.57”
B 119°13’53.28” 29°6’10.33”
C 119°13’48.87” 29°6’9.12”
B
C
D
浙江耐特玻璃科
技有限公司
余大垄
A
噪声监测点
240m
浙江万拓工
贸有限公司
项家
浙江熊熊工
贸有限公司
340m
永
泰
路
北斗大道
广济路
N
工业规划空地
- 6 -
D 119°13’45.35” 29°6’20.48”
备注:经纬度来自自行测试,可能略有偏差,项目拟选场址各拐点精确的经纬度以测绘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
4、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 4500万元,利用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的公司现有厂房及场地,
项目采用打浆、配浆、搅拌、成型、定型、切边等生产工艺,新增水循环真空泵、空压机、
冷干机、双盘磨、碎桨机、桨池搅拌器、推进器、自动机机械手、成型机等生产设备,进
行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原有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的生产能
力及产值均保持不变,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实施,并在厂区南侧新建一幢占地 2400m2
的 3层厂房,不改变生产工艺,原环评中,设备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建设单位实际生产中发现,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后依然含有部分 SS,回用会堵塞设备,影响
生产,本项目实施后,将设备清洗废水从原来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处理改为沉淀池沉淀后
纳管处理。
1.3.2 总平面布局
项目总占地面积 46667.0m2。生产车间功能布局基本相同,功能布局根据生产工序依次
分为配浆区、成型定型区、切边区、检验区、包装区和成品区。白水池位于配浆区,与浆
池并列。厂房布置功能分区规范,整体布局合理。具体平面布置见附图 4。
1.3.3 生产方案
表 1-2 项目技改前后生产方案和产量变化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改前产量 技改后产量 变化情况
1 植物纤维环保餐具 12亿只 12亿只 0
1.3.4 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仅将设备清洗废水由原环评的沉淀后回用处理更改为纳管排放处理,产能不发
生变化,因此产品主要原辅材料、天然气消耗量没有发生变化,劳动定员增加,并增设食
宿,用水量增加。
表 1-3 技改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清单
序
号
名称 技改前年消耗量 技改后年消耗量 变化量 备注
1 植物纤维浆板 7000t/a 7000t/a 0 0
2 防油剂 8t/a 8t/a 0 0
3 防水剂 27t/a 27t/a 0 0
4 包装材料 100t/a 100t/a 0 0
5 导热油 0.1t/a 0.1t/a 0 0
6 水 36500t/a 51840t/a +15340t/a 工业园区给水管网供给
- 7 -
7 电 270万度/年 1579.22 万度/年
+1309.32 万
度/年
工业园区电网供应
8 天然气 508.8万 m3/a 508.8万 m3/a 0 工业园区天然气管道供应
注:防油剂为食品级添加剂,主要成分为含氟烷基类共聚物,可以与水任意比例互溶。
防水剂为食品级添加剂,其主要成分为聚合型阳离子施胶剂。
1.3.5 主要生产设备
原环评设备清单存在遗漏,缺少各类泵、机械手、排风扇、压滤机、压滤机(非生产
设备)等辅助设备,且项目经过两年多发展,已经基本能够达到满负荷产能,本技改项目
设备清单以目前全厂设备列举。
表 1-4 项目技改前后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技改前审批数量
(台/套)
变化量(台/
套)
技改后数量
(台/套) 备注
1 水循环真空泵 3 +4 7 /
2 螺杆式空压机 6 +2 8 /
3 冷干机 0 +3 3 /
4 双盘磨 2 +2 4 /
5 碎浆机 0 +3 3 /
6 浆池搅拌器 3 +7 10 /
7 浆、水泵 1 3 +1 4 /
8 浆、水泵 2 6 +7 13 /
9 浆、水泵 3 0 +4 4 /
10 浆、水泵 4 3 +8 11 /
11 浆、水泵 5 0 +2 2 /
12 5立方水力碎浆机 2 +1 3 /
13 3立方水力碎浆机 2 +1 3 /
14 推进器 0 +4 4 /
15 库卡机械手 0 +33 33 /
16 行架式机械手 0 +14 14 /
17 自动机机械手 0 +14 33 /
18 自动成型机 30 +3 33 /
19 成型机 116 +2 118 /
20 切边机 60 +10 70 /
21 排风扇 0 +140 140 /
22 抽风机 0 +1 1 /
23 真空泵 0 +15 15 /
24 压滤机 0 +10 10 /
25 储气罐 6 +2 8 配套空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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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400万大卡导热油锅炉
(YQW-4600Q)
2 0 2
YQW-4600
Q
27 前级分离罐 3 +0 3 /
28 除沙器 6 +0 6 /
29 压力筛 2 +0 2 /
1.3.6 生产班次及劳动定员
本项目技改前劳动定员 200人,工作班制为双班制 16小时,年工作 300 天,项目厂区
内不设食堂和员工宿舍。技改后新增劳动定员 300人,工作班制不变,为双班制 16小时,
年工作 300天。项目厂区内新增食堂和员工宿舍。
备注:原环评建设单位预估错误,达到 12亿只满负荷产能,200名劳动定员不能满足
生产需求,因此在本次技改项目中新增 300名劳动定员。
1.3.7 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用水由园区给水管网提供。
2、排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布置。项目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排放;本项目冷却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配浆液纳入白水池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营运期
排放生活污水和设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纳入沉淀池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
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浓度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经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后排入衢江。
3、供电
项目用电由园区电网统一供给,预计耗电量 1309.32万 kWh/a。
1.4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4.1 企业概况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年 12月,位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企业现有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并于 2017年 7月委托编制了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已于 2017年 7月 24日通过龙游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龙环建[2017]63号,详见附件 7)。该
项目实际生产中分三期建设完成,第一期产能为 2 亿只,并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完成第一
- 9 -
期阶段性竣工验收(验收意见见附件 8、附件 9),经过两年多发展,于 2020 年基本能达
到 12亿只满负荷产能。该环评中,企业生产中蒸汽由园区蒸汽管道提供,由于项目所在地
蒸汽供热管网无法建成,因此原蒸汽来源由园区供热改为新增两台导热油锅炉供热,导热
油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以管道接入厂区,因此企业于 2018年 1月委托编制了《浙
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补充说明》。
本环评参考《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
补充说明》、《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一期)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结合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对现有项目进行分析评价。
注解:现有项目分期建设,因此 2018年的验收为阶段性验收,仅针对第一期工程,企
业当时蒸汽采用电加热,因此验收监测没有天然气燃烧废气相关内容。经过两年多的发展,
企业现在已经基本能达到满负荷产能。
1.4.2 现有项目生产方案
表 1-5 现有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审批产能 实际产能
1 植物纤维环保餐具 12 亿只 12亿只
1.4.3 现有项目设备清单
表 1-6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审批数量(台/套) 实际数量(台/套) 备注
1 成型机 116 116 与环评一致
2 自动成型机 30 30 与环评一致
3 切边机 60 60 与环评一致
4 螺杆式空压机 6 6 与环评一致
5 5 立方水力碎浆机 2 2 与环评一致
6 3 立方水力碎浆机 2 2 与环评一致
7 水循环真空泵 3 3 与环评一致
8 储气罐 6 6 与环评一致
9 浆、水泵 4 3 3 与环评一致
10 浆、水泵 2 6 6 与环评一致
11 除沙器 6 6 与环评一致
12 双盘磨 2 2 与环评一致
13 前级分离罐 3 3 与环评一致
14 浆、水泵 1 3 3 与环评一致
15 压力筛 2 2 与环评一致
- 10 -
16 浆池搅拌器 3 3 与环评一致
17
400万大卡导热油锅
炉(YQW-4600Q)
2 2 与补充说明一致
1.4.4 现有项目原材料消耗情况
表 1-7 现有项目原辅材料消耗量
序号 名称 环评审批年用量 实际年用量
1 植物纤维浆板 7000t/a 7000t/a
2 防油剂 8t/a 8t/a
3 防水剂 27t/a 27t/a
4 包装材料 100t/a 100t/a
5 导热油 0.1t/a 0.1t/a
6 水 36500t/a 36500t/a
7 电 270万度/年 254万度/年
8 天然气 508.8万 m3/a 508.8万 m3/a
1.4.5 现有生产工艺
图 1-2 餐具生产工艺及产污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① 打浆
外购植物纤维浆板定量投入浆池,加水后由水力碎浆机将浆板疏浆,使其成为约 5%浆
浓度的合格浆料。
② 配浆
合格浆料进入配浆池,然后加入食用级的防水、防油剂。
③ 搅拌
配浆好的浆料经搅拌均匀后进入成型机组的供浆池系统。
④ 成型
浆板 打 浆 配 浆 搅 拌 成 型 定 型 切 边
成 品
固 废
消毒包装
废气
废水、固废
防水、防油剂水 废气
天然气燃料 锅炉
- 11 -
供浆系统定量将浆料注入到成型机的模具中。成型采用双真空自动脱水吸模成型工艺,
可以消除成型过程中出现的穿孔、厚薄不均匀的现象。真空脱去 80%的水分,然后转入定
型模具定型。
⑤ 定型
成型采用热压固化定型工艺,加热温度为 150~200℃。热源由导热油锅炉燃烧天然气
获得。冷却有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
⑥ 切边
将已固化定型的半成品放到切边机上讲多余的外边切除形成符合标准尺寸的产品。
⑦ 消毒包装
将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紫外线消毒后,包装成品。
1.4.6 生产班次及劳动定员
现有项目环评审批劳动人员为 200人,实际劳动定员为 200人。项目采用两班 16小时
工作制,年工作 300天。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厂区内增设食堂和员工宿舍。
1.4.7 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用水由园区给水管网提供。
2、排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布置。项目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排放;项目营运期冷
却水、配浆液、设备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仅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
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浓度限值后,排入
园区污水管网,经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后排入衢江。
注解: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将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纳管排放处理。
3、供电
由当地园区电网接入供电。
1.4.8 现有项目污染源强汇总及达标性分析
现有项目分期建设,因此 2018年的验收为阶段性验收,仅针对第一期工程,企业当时
蒸汽采用电加热,因此验收时没有锅炉相关内容。经过近两年的发展,企业现在已经基本
能达到满负荷产能。现有项目污染物源强参考《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
- 12 -
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
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说明。
1、验收工况
表 1-8 验收期间工况
产品名
称
环评审批
年产量
阶段性验
收产能
实际产能
日产量 负荷 日产量 负荷
2017年 12月 29 日 2017年 12月 29日
植物纤
维环保
餐具
12 亿只 2亿只 2亿只 52.6万只 79.0% 53.1万只 79.7%
2、现有项目污染达标性分析
建设单位委托浙江亚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检测,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
果见下表。
① 废水
表 1-9 废水监测结果
现有项目目前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拟将设备清洗废水经过预
处理后纳管排放)。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生活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均符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
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浓度限值。
② 废气
表 1-10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汇总表
采样
日期
采样点
检测项
目
频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 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
1 2 3 4
2017/
12/29
厂界东 G1
非甲烷
总烃
1.11 0.994 1.13 0.923
4.0 mg/m3
厂界南 G2 0.937 1.04 0.980 1.04
厂界西 G3 1.23 0.961 1.03 1.10
厂界北 G4 1.00 1.03 1.05 1.05
采样日期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结果
限值标准 单位
1 2 3 4
2017/12/29
生活污水
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 126 122 117 124 500 mg/L
氨氮 2.57 2.92 2.81 3.02 35 mg/L
2017/12/30
生活污水
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 174 174 170 128 500 mg/L
氨氮 2.34 2.96 2.79 2.72 35 mg/L
- 13 -
2017/
12/30
厂界东 G1
非甲烷
总烃
1.03 1.12 1.07 0.999
4.0
厂界南 G2 1.20 1.11 1.05 0.975
厂界西 G3 1.04 1.02 1.42 1.36
厂界北 G4 1.08 1.13 1.12 1.25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
限值要求。
③ 噪声
表 1-11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汇总表
测
点
编
号
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置
结果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单位
昼 夜 昼 夜
Z1
2017/12/29
厂界东外 1m 54.6 44.2 70
55
dB(A)
Z2 厂界南外 1m 54.6 45.0 70
Z3 厂界西外 1m 55.3 46.1 65
Z4 厂界北外 1m 54.9 45.4 70
Z5
2017/12/30
厂界东外 1m 54.7 45.9 70
55
Z6 厂界南外 1m 55.9 44.9 70
Z7 厂界西外 1m 55.0 45.3 65
Z8 厂界北外 1m 54.0 47.0 70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东、南、北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12348-2008)中 4类区限值要求,西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3类区限值要求。
3、现有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现有项目源强参考《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
线项目补充说明》、《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一
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结合企业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计算。
表 1-12 现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审批产生浓度及产生
量
审批排放浓度及排
放量
实际排放浓度及排
放量
大气
污染
物
定型 非甲烷总烃 0.035t/a 0.035t/a 0.035t/a
导热油挥
发
非甲烷总烃 0.1t/a 0.1t/a 0.1t/a
天然气燃 NOx 9.5200t/a 9.5200t/a 9.5200t/a
- 14 -
烧废气 SO2 2.0350t/a 2.0350t/a 2.0350t/a
烟尘 原补充说明未核算 原补充说明未核算 0.8141t/a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水量 2550t/a 2550t/a 2550t/a
CODCr 350mg/L、0.8925t/a 50mg/L、0.1280t/a 50mg/L、0.1280t/a
NH3-N 35mg/L、0.0893t/a 5mg/L、0.0130t/a 5mg/L、0.0130t/a
配浆液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
循环冷却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
设备清洗废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
固体
废物
防水剂、防油剂废包装桶 0.7t/a 0t/a 0t/a(2.1t/a)
沉淀池污泥 0.1t/a 0t/a 0t/a(1.0t/a)
导热油废包装桶 0.017t/a 0t/a 实际不产生
边角料、残次品 42t/a 0t/a 0t/a(42t/a)
一般废包装材料 0t/a(原环评未提及) / 0t/a(2t/a)
生活垃圾 30t/a 0t/a 0t/a(14.4t/a)
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72~90dB
注:1、括号内为固体废物产生量。
2、原环评内定型热源采用蒸汽,不使用天然气,但由于项目蒸汽管网无法建成,企业在第一期阶
段性验收通过后新增两台导热油锅炉,并委托编制了《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 亿只植物纤
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补充说明》,因此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导热油锅炉产生的固废相关内容来源于本补
充说明。企业实际生产中,导热油锅炉内导热油定期添加、不更换,但实际添加导热油委托油罐车进厂
泵送添加,不涉及桶装导热油使用,因此不产生导热油废包装桶。
3、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烟尘产生量根据烟尘产污系数 160g/1000m3天然气核算。
1.4.9 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表 1-13 现有项目污染治理措施汇总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环评中防治措施 实际预期治理效果 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
物
天然气
燃烧废
气
烟尘、
NOx、
SO2
尾气通过不低于 8m
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尾气通过不低于 8m
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3271-2014)表
3 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导热油
挥发废
气
非甲烷
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通风
次数不低于 6 次/h
加强车间通风,通风
次数不低于 6 次/h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新
污染源二级标准
定型
非甲烷
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通风
次数不低于 6 次/h
加强车间通风,通风
次数不低于 6 次/h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达纳
管标准后排入园区
污水管网
经化粪池处理达纳
管标准后排入园区
污水管网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
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
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的浓度
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冷却循环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循环使用,不外排 循环使用,不外排
配浆液
设置 6个 60m3的白
水池,废水收集后回
设置 6 个 60m3的白
水池,废水收集后回
循环使用,不外排
- 15 -
用于打浆工序 用于打浆工序
设备清洗废水
设置 2 个 2.25m3的
沉淀池,收集沉淀处
理后回用
设置 2个 2.25m3的沉
淀池,收集沉淀处理
后回用
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体
废物
防水剂、防油剂废
包装桶
外卖综合利用 厂家回收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
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
环境影响较小
沉淀池污泥 外售综合利用 外售综合利用
导热油废包装桶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理
项目实际不产生导
热油废包装桶
边角料、残次品 回用于打浆工序 回用于打浆工序
一般废包装材料 原环评未提及 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
防治
措施
设备噪声:选用噪声低、震动小设备,高噪设备均布置在厂
房内,并设置基础减振降噪措施;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加强生
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 3 类、
4a类限值要求
注解:原环评内定型热源采用蒸汽,不使用天然气,但由于项目蒸汽管网无法建成,企业在第一期阶段
性验收通过后新增两台导热油锅炉,并委托编制了《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 亿只植物纤维
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补充说明》,因此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导热油锅炉产生的固废相关内容来源于本补充
说明。企业实际生产中,导热油锅炉内导热油定期添加、不更换,但实际添加导热油委托油罐车进厂泵
送添加,不涉及桶装导热油使用,因此不产生导热油废包装桶。
1.4.10 现有项目排污权交易情况
根据《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一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
具生产线项目补充说明》和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现有项目全厂污染因子排入外环境量为废
水量 2550t/a,化学需氧量 0.128t/a,氨氮 0.013t/a,NOx9.52t/a、SO22.035t/a、VOCs0.135t/a、
烟粉尘 0.8141t/a。企业以于 2018 年购买得到 9.52t/aNOx、2.035t/aSO2的排污权指标,有效
期限为 5年。
1.4.11 企业目前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调查和现场踏勘,技改前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气、
废水、噪声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也能得到妥善安全处置。
企业现有项目实际生产中分三期建设完成,第一期产能为 2 亿只,并于 2018 年 4 月
12日完成第一期阶段性竣工验收(验收意见见附件 8、附件 9),企业生产过程中,根据
专家意见,加强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企业长效管
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企业经过两年多发展,目前基本能达到 12亿只满负荷产能。要求本技改项目实施后,
企业购买相应排污权指标后,及时对剩余 10亿只产能进行阶段性竣工验收工作。
- 16 -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2.1 社会环境概况
2.1.1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即原城北工业区)是 2006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06]31号
文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并列入国家发改委《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年版),
属合法开发区。园区战略规划面积 35km2,经过六年多时间的建设,一期 6.91km2已基本开
发完成,园区二期规划面积 7.05km2,正在有序推进。
1、给排水规划
龙游工业园区供水采用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分质供水方式,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规划区内雨水就近排入工业园区内自然水体,规划区内污水达到城市污水干管接管标准后
入各级道路网状污水管网,向东送入区外 1km处拟建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
标排放。
2、污水处理厂规划
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于龙山大道以北,模环溪以西,环溪路以东约 200m、杭金
衢高速以北约 400m的规划空地内,占地约 14.5hm2,务范围为工业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
设计污水处理规模约 8万 t/d。
根据工业园区规划,在园区外东南侧靠近衢江征地约 14.5hm2,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
厂,服务范围为工业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规模约 8万 t/d,规划分近、远期
建设,一期(近期)4 万 t/d,二期(远期)为 4 万 t/d。一期工程(4 万 t/d)于 2011 年 1
月建成试运行,目前建成并通过验收,正常运行。二期工程(4万 t/d)已建成,目前已通
过验收。根据调查,2019 年 5 月 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日平均废水瞬时水流量约为
2650m3/h,则目前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实际负荷约为 63600万吨/日,负荷率约为 79.5%。
目前,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纳管水质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龙游县接入污水
集中处理厂相关企业污水排放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龙环[2019]47号)执行,该文
件规定了排入城市排污管网中污染物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或
相关国家地方规定标准执行。经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
目前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工艺采用MSBR工艺,工艺流程图见图 2-1。
- 17 -
图 2-1 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衢江,排放口位于小溪滩坝址上游约 1.6 公里处,排放口距下游
兰溪交界断面约 9.6km,采用江心断面多点排放方式。
2.1.2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于 2016年 6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省级经济开发区,范
围:东至东环路、西至惠民路、南至杭金衢高速、北至杨士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9.7 平
方公里。为了更好的开发建设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委托湖南城市学
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浙江龙游
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5)》符合国家、浙江省和龙游县总体发展战略要求,
有利于促进区域产业发展、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与龙游县土地利用规划、龙游县环
境功能区划等上位规划相一致。
本项目从事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的生产制造、销售活动,不涉及相关原辅料的生产加工,
可以代替难降解塑料餐盒,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根据《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
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见表 2-1),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准入产业,各污染物采取相
应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因此可认为本项目符合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环评的相关内容。
- 18 -
表 2-1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环境标准清单
序号 类别 主要内容
1
空间
准入
标准
特种纸
区
生态空间清单
生态空间名称
及编号
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 管控要求
现状用地
类型
龙北产业发展
环境重点准入
区 0825-VI-0-1
东至阜财路北斗大道永泰
路金星大道丰阁路、南至亲
善路、西至惠商路、北至杨
士路。
1、严格执行项目准入机制,控制三类工业项目数量和排污总量。
2、认真落实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实施污染源头控制,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限制重污染、
高能耗的工业企业,同时加强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强化对特种纸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
环保审批、环保验收、核算污染物减排量的重要因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4、严格执行“三位一体”的环保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容量优化配置总体原则,优化产业结构,
推广使用清洁生产技术,积极推进中水回用等节能减排新技术。
5、发展园区循环经济,严控特种纸行业单位排水量等指标,区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水平要达
到国内先进水平。
6、加强 VOCs废气治理,实施 VOCs生产使用全过程封闭式作业,减免无组织废气排放量;有组
织VOCs排放应配套建设高效净化措施,并逐步对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7、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实施污染物减排。
8、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
9、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和群众身体健康。
建设用
地、村庄
建设地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分类 行业清单 工业清单 产品清单 依据
禁止准入产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业
43、炼铁、球团、烧结;44、炼
钢;45、锰、铬冶炼;
环境功能区划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
金属冶炼);
环境功能区划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8、水泥制造; 平板玻璃、沥青制造
环境功能区划/
产能过剩/恶臭
- 19 -
污染
石油加工、炼焦业
84、原油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
油、煤制原油;87、焦化、电石;
88、煤炭液化、气化。
环境功能区划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
85、农药制造;炸药、火工及焰
火产品制造;
环境功能区划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
制鞋业业
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
品(制革、毛皮鞣制)等
环境功能区划
化学纤维 粘胶纤维 恶臭污染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铅酸蓄电池 重金属污染
橡胶和塑料制品
合成革、含浸胶工艺
的普通橡胶制品
VOC排放量大,
恶臭污染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涂料、染料、
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环境风险大
与规划定位不
符
造纸 废纸造纸、涉及制浆工艺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大于 20吨/吨(浆)
污染物排放量
大,与规划定位
不符
其他
《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政
策》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钱塘江流域产
业发展导向政
策
限制准入产业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
理加工
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
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配
套工序除外)
重金属污染
纺织业
涉及缩绒、植绒、涂层、手工印
花工艺的
有染整工艺、水洗类项目(企业
自用配套除外);
高耗水行业、
VOC排放量大
纺织服装、服饰业 湿法印花、染色、水洗(企业自 高耗水
- 20 -
用配套除外);
医药制造业
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
制造(基因工程、细胞培养类等
高端生化制品除外,单纯药品分
装、复配除外)
恶臭污染、环境
风险大
与规划定位不
符
先进装
备制造
区
生态空间清单
生态空间名称
及编号
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 管控要求
现状用地
类型
龙北产业发展
环境重点准入
区 0825-VI-0-1
东至阜财路北斗大道永泰
路金星大道丰阁路、南至亲
善路、西至惠商路、北至杨
士路。
1、严格执行项目准入机制,控制三类工业项目数量和排污总量。
2、认真落实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实施污染源头控制,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限制重污染、
高能耗的工业企业,同时加强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环保审批、环保验收、核算污染物减排量的重要因素,
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4、严格执行“三位一体”的环保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容量优化配置总体原则,优化产业结构,
推广使用清洁生产技术,积极推进中水回用等节能减排新技术。
5、发展园区循环经济,严控特种纸行业单位排水量等指标,区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水平要达
到国内先进水平。
6、加强 VOCs废气治理,实施VOCs生产使用全过程封闭式作业,减免无组织废气排放量;有
组织VOCs排放应配套建设高效净化措施,并逐步对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7、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实施污染物减排。
8、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
9、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和群众身体健康。
建设用
地、村庄
建设地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分类 行业清单 工业清单 产品清单 依据
禁止准入产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业
43、炼铁、球团、烧结;44、炼
钢;45、锰、铬冶炼;
环境功能区划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
金属冶炼);
环境功能区划
- 21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8、水泥制造; 平板玻璃、沥青制造
环境功能区划/
产能过剩/恶臭
污染
石油加工、炼焦业
84、原油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
油、煤制原油;87、焦化、电石;
88、煤炭液化、气化。
环境功能区划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
85、农药制造;炸药、火工及焰
火产品制造;
环境功能区划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
制鞋业业
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
品(制革、毛皮鞣制)等
环境功能区划
化学纤维 粘胶纤维 恶臭污染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铅酸蓄电池 重金属污染
橡胶和塑料制品
合成革、含浸胶工艺
的普通橡胶制品
VOC排放量大,
恶臭污染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涂料、染料、
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环境风险大
与规划定位不
符
其他
《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政
策》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钱塘江流域产
业发展导向政
策
限制准入产业
纺织业
涉及缩绒、植绒、涂层、手工印
花工艺的
有染整工艺、水洗类项目(企业
自用配套除外);
高耗水行业、
VOC排放量大
纺织服装、服饰业
湿法印花、染色、水洗(企业自
用配套除外);
高耗水
医药制造业
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
制造(基因工程、细胞培养类等
高端生化制品除外,单纯药品分
装、复配除外)
恶臭污染、环境
风险大
与规划定位不
符
- 22 -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
理加工
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
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配
套工序除外)
重金属污染
家具制
造区
生态空间清单
生态空间名称
及编号
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 管控要求
现状用地
类型
龙北产业发展
环境重点准入
区 0825-VI-0-1
东至阜财路北斗大道永泰
路金星大道丰阁路、南至亲
善路、西至惠商路、北至杨
士路。
1、严格执行项目准入机制,控制三类工业项目数量和排污总量。
2、认真落实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实施污染源头控制,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限制重污染、
高能耗的工业企业,同时加强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环保审批、环保验收、核算污染物减排量的重要因素,
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4、严格执行“三位一体”的环保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容量优化配置总体原则,优化产业结构,
推广使用清洁生产技术,积极推进中水回用等节能减排新技术。
5、发展园区循环经济,区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6、加强 VOCs废气治理,实施 VOCs生产使用全过程封闭式作业,减免无组织废气排放量;有组
织VOCs排放应配套建设高效净化措施,并逐步对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7、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实施污染物减排。
8、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
9、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和群众身体健康。
建设用
地、村庄
建设地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分类 行业清单 工业清单 产品清单 依据
禁止准入产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业
43、炼铁、球团、烧结;44、炼
钢;45、锰、铬冶炼;
环境功能区划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
金属冶炼);
环境功能区划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8、水泥制造; 平板玻璃、沥青制造
环境功能区划/
产能过剩/恶臭
污染
- 23 -
石油加工、炼焦业
84、原油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
油、煤制原油;87、焦化、电石;
88、煤炭液化、气化。
环境功能区划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
85、农药制造;炸药、火工及焰
火产品制造;
环境功能区划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
制鞋业业
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
品(制革、毛皮鞣制)等
环境功能区划
化学纤维 粘胶纤维 恶臭污染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铅酸蓄电池 重金属污染
橡胶和塑料制品
合成革、含浸胶工艺
的普通橡胶制品
VOC排放量大,
恶臭污染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涂料、染料、
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环境风险大
与规划定位不
符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
理加工
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
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
重金属污染
其他
《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政
策》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钱塘江流域产
业发展导向政
策
限制准入产业
纺织业
涉及缩绒、植绒、涂层、手工印
花工艺的
有染整工艺、水洗类项目(企业
自用配套除外);
高耗水行业、
VOC排放量大
纺织服装、服饰业
湿法印花、染色、水洗(企业自
用配套除外);
高耗水
医药制造业
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
制造(基因工程、细胞培养类等
高端生化制品除外,单纯药品分
装、复配除外)
恶臭污染、环境
风险大
与规划定位不
符
- 24 -
食品饮
料区
生态空间清单
生态空间名称
及编号
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 管控要求
现状用地
类型
龙北产业发展
环境重点准入
区 0825-VI-0-1
东至阜财路北斗大道永泰
路金星大道丰阁路、南至亲
善路、西至惠商路、北至杨
士路。
1、严格执行项目准入机制,控制三类工业项目数量和排污总量。
2、认真落实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实施污染源头控制,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同时加强污染治
理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强化对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把清洁生产审核作
为环保审批、环保验收、核算污染物减排量的重要因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4、严格执行“三位一体”的环保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容量优化配置总体原则,优化产业结构,
推广使用清洁生产技术,积极推进中水回用等节能减排新技术。
5、加强 VOCs废气治理,实施 VOCs生产使用全过程封闭式作业,减免无组织废气排放量;有组
织VOCs排放应配套建设高效净化措施,并逐步对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6、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实施污染物减排。
7、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
8、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和群众身体健康。
建设用
地、村庄
建设地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分类 行业清单 工业清单 产品清单 依据
禁止准入产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业
43、炼铁、球团、烧结;44、炼
钢;45、锰、铬冶炼;
环境功能区划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
金属冶炼);
环境功能区划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8、水泥制造; 平板玻璃、沥青制造
环境功能区划/
产能过剩/恶臭
污染
石油加工、炼焦业
84、原油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
油、煤制原油;87、焦化、电石;
88、煤炭液化、气化。
环境功能区划
- 25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
85、农药制造;炸药、火工及焰
火产品制造;
环境功能区划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
制鞋业业
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
品(制革、毛皮鞣制)等
环境功能区划
化学纤维 粘胶纤维 恶臭污染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铅酸蓄电池 重金属污染
橡胶和塑料制品
合成革、含浸胶工艺
的普通橡胶制品
VOC排放量大,
恶臭污染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涂料、染料、
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环境风险大
与规划定位不
符
纺织业
涉及缩绒、植绒、涂层、手工印
花工艺的
有染整工艺、水洗类项目(企业
自用配套除外);
高耗水行业、
VOC排放量大
纺织服装、服饰业
湿法印花、染色、水洗(企业自
用配套除外);
高耗水
医药制造业
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
制造(基因工程、细胞培养类等
高端生化制品除外,单纯药品分
装、复配除外)
恶臭污染、环境
风险大
与规划定位不
符
其他
《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政
策》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钱塘江流域产
业发展导向政
策
其他 所有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 重金属污染
配套服
务区
生态空间清单
生态空间名称
及编号
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 管控要求 现状用地类型
龙北产业发展 东至惠商路、南至亲善路、 1、禁止所有工业项目 村庄建设地、农
- 26 -
环境重点准入
区 0825-VI-0-1
西至惠民路、北至龙三路 2、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
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
3、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
林用地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分类 行业清单 工业清单 产品清单 依据
禁止准入产业 禁止所有工业项目 规划职能
2
污染
物排
放标
准
废气:具体包括《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
废水:《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
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和《关于龙游工业园区接管企业污水纳管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龙环[2011] 11号)。
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固废: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
3
环境
质量
管控
标准
总量管控限值
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 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 危险废物管控总量
限值(t/a)CODcr(t/a) NH3-N(t/a) SO2(t/a) NOx(t/a) VOCs(t/a) 烟粉尘(t/a)
954.7 95.47 35.3 708.5 114.91 178.2 1218.8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特征因子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H245-71)等。
水环境: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8)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类标准;主要交通主干道执行 4类标准。
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应标准。
4
行业
准入
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 31号)、《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 2013年第 26号)、《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
《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浙环发[2016]12号)、《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外商投资产业指
导目录》、《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造纸产业发展政策》、《浙江省轻工业转型升级规划》、《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等
- 27 -
2.2 龙游县环境功能区规划
根据《龙游县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位于“龙北产业发展环境重点准入区(0825-Ⅵ-0-1)”
内,属环境重点准入区。具体规划内容如下。
基本特征:
龙北产业发展环境重点准入区(0825-Ⅵ-0-1)面积 18.94 平方公里。主要是龙游工业
园区规划的二、三期用地部分,主要位于模环乡南部。目前该小区西南部(工业园区二期)
分布有数家造纸类企业,其他区块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基本为空地。该区块将承袭龙游工
业园区优势产业,提升发展特种纸及深加工业等标志性产业,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
纺织业和食品饮料等产业,并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依托龙
游工业园区,该区块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较好,远离城区等人口密集区,有一定的区位优势
和环境容量,整体为不敏感区域,适宜作为重点准入区进行开发。
功能定位:
主导环境功能:提供维持工业发展的资源配给、污染净化、物质循环等功能。
环境功能目标:
主导环境功能目标: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项目准入机制,保障区域环境质
量达到人类健康生产居住的条件。
环境质量目标:区域内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土壤环境达到《土壤
环境质量标准》和土壤环境风险评估规范确定的目标要求。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
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
管控措施:
严格执行项目准入机制,控制三类工业项目数量和排污总量。园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
要认真落实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实施污染源头控制,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限制
重污染、高能耗的工业企业,同时加强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强化对特种纸、印染纺织、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及
评估验收,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环保审批、环保验收、核算污染物减排量的重要因素,提
升清洁生产水平。
严格执行“三位一体”的环保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容量优化配置总体原则,优化产
业结构,推广使用清洁生产技术,积极推进中水回用等节能减排新技术。
发展园区循环经济,严控特征行业单位排水量等指标,区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水
- 28 -
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加强 VOCs 废气治理,实施 VOCs生产使用全过程封闭式作业,减免无组织废气排放
量;有组织 VOCs排放应配套建设高效净化措施,并逐步对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实施污染物减排。
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
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
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
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
负面清单:
部分三类工业项目,不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环境准入条件的造纸、印染项目。
部分三类工业项目包括:43、炼铁、球团、烧结;44、炼钢;45、铁合金冶炼;锰、
铬冶炼;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58、水泥制造;84、原油加工、天
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85、农药制造;炸
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87、焦化、电石;88、煤炭液化、气化;118、皮革、毛皮、羽
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等。
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从事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的生产制造、销售活动,不涉及相关原辅料的生产加工,
可以代替难降解塑料餐盒,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龙北产业发展环境重点准入区
(0825-VI-0-1)负面清单中的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文件中
的鼓励类项目(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的替
代品开发与应用),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号)、《钱塘江流域发展导向目录》(浙发改产业〔2006〕
701号)中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该环境功能区的相应要求。
- 29 -
三、环境质量状况
3.1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问题
3.1.1 环境空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区,故环境空气质量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参照龙游县 2018年全年大气常规监测点的监测数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
气环境》(HJ2.2-2018)中 6.4.1.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 SO2、NO2、PM10、
PM2.5、CO和 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龙游县区域 PM2.5的
年平均浓度超标,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监测期间 PM2.5存在超标,超标原因包括工业污染源排放、汽车尾气、施工扬尘等造成
的影响,建议加强城市施工活动及市政道路管理,最大程度抑制扬尘的产生,则项目所在
区域大气环境将有所改善。
3.1.2 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本项目附近水体为钱塘 17,
为衢江龙游河段(虎头山大桥断面~兰溪山峰张断面),水功能区为衢江龙游农业用水区 2,
水环境功能区农业用水区,编码为 330825GA010301000550,目标水质为Ⅲ类。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汇入衢江。为了解衢江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龙游环境监测站 2019年对衢江常规监测断面(上游半潭和下游下童断面)的监测资料,
可知上游半潭和下游下童断面水质达到了Ⅱ类标准。目标水质为Ⅲ类水体标准,现状水质
良好。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主要为其他纸制品制造(C2239)。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附录 A,本项目属于“N 轻工-113 纸制品-有化学处理工艺的”且编制报告表,
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
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及以外的补给径流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
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保护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
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
- 30 -
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因此项目场地地下水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 HJ6l0-2016 评
价工作等级分级表,确定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浙江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鑫瑞柏
(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地下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ZJZSBG20200430001)。
(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永泰路 20号,距离本项目拟建地南
侧约 800m。
(1)监测点位
共设 3个监测点,分别为 1#鑫瑞柏(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2#项家村(距
离本项目建设地点仅约 210m)、3#凤基坤中村(距离本项目建设地点西南侧约 1.7km)。
(2)监测时间及频次
2020年 5月 6日-2020年 5月 11日。
(3)监测因子
① 八大离子:K+、Na+、Ca2+、Mg2+、CO32-、HCO3-、Cl-、SO42-;
② 基本因子: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 铬、
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高锰酸盐指数;地下水水位。
(4)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
表 3-1 项目地下水八大离子监测与分析结果表
监测
因子
监测结果
1#鑫瑞柏(浙江)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厂区
2#项家村 3#凤基坤中村
mol/L mol/L mol/L
K+ 9.51×10-5 3.87×10-5 4.36×10-5
Na+ 2.31×10-4 1.98×10-4 3.09×10-4
Ca2+ 1.09×10-3 8.08×10-4 7.33×10-4
Mg2+ 8.71×10-5 1.32×10-4 1.13×10-4
Cl- 4.11×10-4 3.92×10-4 3.83×10-4
SO42- 4.19×10-4 4.04×10-4 3.99×10-4
HCO3- 1.31×10-3 6.39×10-4 6.56×10-4
CO32- 8.33×10-5 8.33×10-5 8.33×10-5
- 31 -
表 3-2 项目地下水水质监测与分析结果表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III类标准
最大浓度
占标率(%)
达标
情况
1#(浙江)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厂
区
2#项家
村
3#凤基坤中
村
pH值(无量纲) 7.24 7.20 7.31 6.5~8.5 / 达标
总硬度(mg/L) 125 136 102 ≤450 30.22 达标
氯化物(mg/L) 14.6 13.9 13.6 ≤250 5.84 达标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1 108 88 ≤1000 10.8 达标
高锰酸盐指数(mg/L) 0.5 0.5 0.5 ≤3.0 16.67 达标
氨氮(mg/L) 0.09 0.16 0.33 ≤0.5 66 达标
亚硝酸盐氮(mg/L) 0.005 0.008 0.007 ≤1.0 0.8 达标
硝酸盐氮(mg/L) 10.4 9.91 9.78 ≤20 52 达标
硫酸盐(mg/L) 40.2 38.8 38.3 ≤250 16.08 达标
氟化物(mg/L) 0.134 0.163 0.263 ≤1.0 26.3 达标
总大肠菌群
(MPN/100mL)
<2.0 <2.0 <2.0 ≤3.0 <66.67 达标
菌落总数(CFu/mL) 33 38 42 ≤100 42 达标
挥发酚类(mg/L) 0.0003 0.0003 0.0003 ≤0.002 15 达标
氰化物(mg/L) 0.002 0.002 0.002 ≤0.05 40 达标
砷(mg/L) 0.0003 0.0003 0.0003 ≤0.01 3 达标
汞(mg/L) 0.00004 0.00004 0.00004 ≤0.001 4 达标
六价铬(mg/L) 0.004 0.004 0.004 ≤0.05 8 达标
铅(mg/L) 0.0025 0.0025 0.0025 ≤0.01 25 达标
镉(mg/L) 0.0005 0.0005 0.0005 ≤0.005 10 达标
铁(mg/L) 0.01 0.01 0.01 ≤0.3 3.33 达标
锰(mg/L) 0.008 0.008 0.008 ≤0.1 8 达标
备注 “(L)”表示检测结果小于检出限。
由表 3-3 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地地下水厂区监测点的各指标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监测点水质可以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水位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水位
监测时间:2020年 5月 6日-2020年 5月 11日。
监测地点:设置在(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项家村、凤基坤中村、凤基坤
村、虎龙村、曹垄村。
监测结果:地下水水位现状监测与分析结果详见表 3-3。
- 32 -
表 3-3 地下水位监测结果
序号 监测点名称 经度 纬度 监测因子 水位(m)
1
(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厂区
E119°14'11" N29°05'47" 水位 55
2 项家村 E119°14'13" N29°06'27" 水位 57
3 凤基坤中村 E119°13'15" N29°05'19" 水位 48
4 凤基坤村 E119°12'46" N29°05'52" 水位 47
5 虎龙村 E119°14'34" N29°05'46" 水位 47
6 曹垄村 E119°14'19" N29°04'36" 水位 46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拟建地所在地的地下水走向大致为由北向南。
3.1.3 声环境
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城市区域声
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20]11号),项目所在地西厂界位于龙游经济
开发区城北片区规划区,区划代码为 3-02,为 3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
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类标准;东临永泰路,南临北斗大道,北临广济路,因此
东、南、北厂界位于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 4a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项目所在地厂界昼夜间声环境能够达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4a类标准规定要求,项目拟建地总体声环境较
好。
3.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结合项目生产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评价区域内主要环境保护目
标确定为:
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
级标准(根据第七章预测,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无需设置大气评价范围)。
2、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
准、4a类标准。
3、项目所在区域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4、项目所在地周边主要敏感目标见表 3-4。
- 33 -
表 3-4 项目所在地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汇总一览表
环境
要素
名称
位置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
厂址
方位
相对厂址
最近距离
/m
X/° Y/°
空气
环境
项家村 E119.1773845° N129.10817° 居住区 约 600人 环境空气二类功能
区
东北 约 240m
余大垄 E119°13′37.62″ N29°6′4.20″ 居住区 约 300人 西南 约 340m
水
环
境
衢江 / / 河流水质
水环境
Ⅲ类标准
南 约 2550m
声
环
境
项目厂界 (GB3096-2008)3类、4a类
200m范围
内
- 34 -
四、评价适用标准
4.1 环境质量标准
4.1.1 水环境
1、地表水
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为衢江龙游段(上游半潭断面和下游下童断面段)。根据《浙江省
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本项目附近水体为衢江龙游河段(虎头山大
桥断面~兰溪山峰张断面),水功能区为衢江龙游农业用水区 2,水环境功能区农业用水区,
编码为 330825GA010301000550,目标水质为Ⅲ类。详见表 4-1。
表 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单位:除 pH外均为 mg/L)
项目 标准限值 项目 标准限值
pH 6~9 BOD5≤ 4
DO≥ 5 总磷(以 P计)≤ 0.2
高锰酸盐指数≤ 6 NH3-N≤ 1.0
COD≤ 20 石油类≤ 0.05
2、地下水
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具体标准值
见表 4-2。
表 4-2 地下水质量标准常规指标及限值 单位:除 pH外均为 mg/L
序号 项目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1 pH 6.5~8.5 5.5~6.5,8.5~9 <5.5,>9
2 总硬度(以 CaCO3计) ≤150 ≤300 ≤450 ≤650 >650
3 耗氧量(CODMn 法,以 O2计) ≤1.0 ≤2.0 ≤3.0 ≤10.0 >10.0
4 溶解性总固体 ≤300 ≤500 ≤1000 ≤2000 >2000
5 氨氮(NH3-N) ≤0.02 ≤0.10 ≤0.50 ≤1.50 >1.50
6 硝酸盐(以 N计) ≤2.0 ≤5.0 ≤20 ≤30 >30
7 亚硝酸盐(以 N计) ≤0.01 ≤0.10 ≤1.00 ≤4.80 >4.80
8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0.001 ≤0.001 ≤0.002 ≤0.01 >0.01
9 氰化物 ≤0.001 ≤0.01 ≤0.05 ≤0.1 >0.1
10 高锰酸盐指数 ≤1.0 ≤2.0 ≤3.0 ≤10 >10
11 氟化物 ≤1.0 ≤1.0 ≤1.0 ≤2.0 >2.0
12 砷(As) ≤0.001 ≤0.001 ≤0.01 ≤0.05 >0.05
13 汞(Hg) ≤0.0001 ≤0.0001 ≤0.001 ≤0.002 >0.002
- 35 -
14 镉(Cd) ≤0.0001 ≤0.001 ≤0.005 ≤0.01 >0.01
15 铬(六价)(Cr6+) ≤0.005 ≤0.01 ≤0.05 ≤0.1 >0.1
16 铁(Fe) ≤0.1 ≤0.2 ≤0.3 ≤2.0 >2.0
17 锰(Mn) ≤0.05 ≤0.05 ≤0.1 ≤1.50 >1.50
18 硫酸盐 ≤50 ≤150 ≤250 ≤350 >350
19 氯化物 ≤50 ≤150 ≤250 ≤350 >350
20 铅 ≤0.005 ≤0.005 ≤0.01 ≤0.10 >0.10
21 钠 ≤100 ≤150 ≤200 ≤400 >400
22 总大肠菌群(MPN/L) ≤3.0 ≤3.0 ≤3.0 ≤100 >100
23 细菌总数(CFU/mL) ≤100 ≤100 ≤100 ≤1000 >1000
4.1.2 大气环境
本项目拟建地环境空气属二类功能区,该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以及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
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公告 2018 年第 29号)要求。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关于非甲烷总烃的限值规定。具体指标详见表 4-3。
表 4-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二级标准浓度限(μg/m3) 备注
SO2
年平均 6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
日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TSP
年平均 200
日平均 300
NO2
年平均 40
日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PM10
年平均 70
日平均 150
PM2.5
年平均 35
日平均 75
CO
日平均 4000
1小时平均 10000
NOx
年平均 50
24小时平均 100
1小时平均 250
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
1小时平均 200
非甲烷总烃 一次值 200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 36 -
4.1.3 声环境
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城市区域声
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20]11号),项目所在地西厂界位于龙游经济
开发区城北片区规划区,区划代码为 3-02,为 3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
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类标准;东临永泰路,南临北斗大道,北临广济路,因此
东、南、北厂界位于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 4a类标准。
表 4-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等效声级 LAeq: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4a 类 70 55
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 废水排放标准
建设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剩余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园区污
水管网。施工期废水经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送龙游工业园区污水
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衢江。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配浆液纳入白水池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
鲜水;项目营运期排放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纳入沉淀池沉淀处理、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
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浓度限值后,
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衢江。纳管指标见表 4-5,排放指标见
表 4-6。
表 4-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扩改三级标准
(单位:除 pH外均为 mg/L)
标准级别 pH SS CODCr BOD5 氨氮* TP* 动植物油
三级 6~9 400 500 300 35 8.0 100
*注:三级标准中氨氮、TP 纳管浓度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即 35mg/L、8.0mg/L。
表 4-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标准*
(单位:除 pH外均为 mg/L)
标准级别 pH SS CODCr BOD5 氨氮* TP 动植物油
一级 A标准 6~9 10 50 10 5(8) 1 1
- 37 -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4.2.2 废气排放标准
a、技改项目实施前相关废气执行标准
技改项目实施前产生的废气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防水剂、防油剂产生的热压定型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锅炉大气污
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表 4-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mg/m3
序号 污染物项目 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颗粒物 20
烟囱或烟道2 二氧化硫 50
3 氮氧化物 150
4 烟气黑度(林格曼级) ≤1 烟囱排放口
热压定型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表 4-8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非甲烷总烃 120(使用溶剂汽油或其他混合烃类物质)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VOCs 部分无组织形式在厂区内扩散,厂区内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的表 A.1的特别排放限值。具体标准见表。
表 4-9 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名称 排放限值 限值含义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NMHC
6.0mg/m3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mg/m3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b、技改项目实施后新增废气执行标准
本技改项目实施后,企业拟增设食堂宿舍,产生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设有 5个灶台,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参考执行《饮食业油烟
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要求。详见表 4-10。
表 4-10 饮食业油表烟排放标准
规 模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 J/h) ≥1.67,<5.00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投影面积(m2) ≥1.1,<3.3 ≥3.3,<6.6 ≥6.6
- 38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备最低去除率(%) 60 75 85
*注: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 2000m3/h。
项目浆液、白水、清洗废水会产生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且无组织排放,原环评未
对恶臭进行分析,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中的二级新
扩改建排放标准值。
表 4-1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控制项目 厂界标准值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4.2.3 噪声排放标准
a、施工期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表 4-1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限值(dB) 夜间限值(dB)
70 55
b、营运期
本项目位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营运期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类标准,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
表 4-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单位:dB(A)
时段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dB(A) 55dB(A)
4类 70dB(A) 55dB(A)
4.2.4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
部公告 2013年第 36号)中的有关规定。
4.3 总量控制指标
1.总量控制内容
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对区域环境污染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其目的在于使区域
环境质量满足于社会和经济发展对环境功能的要求。根据项目地处流域与污染物特征,结
- 39 -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 年)规划纲要》、国
务院国发[2016]74 号《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审核及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
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发改规划[2017]250
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等规定要求,本环评选取的总量控制因子为 CODCr、
NH3-N。
2.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情况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 4-14,实施前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4-15,总量控制建议值见表 4-16。
表 4-14 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表 单位:t/a
类型 污染物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废水
水量 10740 0 10740
CODCr 3.8400 3.3030 0.5370
NH3-N 0.3570 0.3033 0.0537
表 4-15 项目实施后污染源强汇总表 单位:t/a
主要
污染物
现有项目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
原环评审
批排放量
实际排
放量
预测排放
量
“以新带老”
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
代本项目削
减量
预测排
放量
排放
增减量
废
水
水量 2550 2550 10740 0 / 13290 +10740
COD 0.1280 0.1280 0.5370 0 0.6650 0.6650 -0.1280
NH3-N 0.0130 0.0130 0.0537 0 0.0667 0.0667 -0.0130
废
气
颗粒物 0 0.8141 0 0 1.6282 0.8141 -1.6282
VOCs 0.135 0.135 0 0 / 0.135 0
NOx 9.5200 9.5200 0 0 / 9.5200 0
SO2 2.0350 2.0350 0 0 / 2.0350 0
油烟
废气
0 0 0.0225 0 / 0.0225 +0.0225
固废 0 0 0 / / 0 0
注解:
1、原环评将设备清洗废水由原环评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处理改为沉淀池沉淀后纳管
处理(原环评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CODCr、NH3-N 无需
进行总量替代削减)。本项目实施后,设备清洗废水纳管排放,全厂排放生活污水和生产
废水,因此需对全厂 CODCr、NH3-N排放量进行总量替代削减。
- 40 -
2、《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 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补充说
明》中未对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烟尘进行核算,本次评价对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烟尘补
充核算,产生量根据烟尘产污系数 160g/1000m3天然气核算,并对其进行 2倍削减替代。
表 4-16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t/a
污染物 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本项目区域削减量
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VOCs 0.135 /
烟粉尘 0.8141 1.6282(1:2)
SO2 2.035 /
NOx 9.52 /
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CODCr 0.6650 0.6650(1:1)
NH3-N 0.0667 0.0667(1:1)
注解:企业以于 2018 年购买得到 9.52t/aNOx、2.035t/aSO2的排污权指标,有效期限为 5 年。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CODCr0.6650t/a、NH3-N0.0667t/a、烟粉尘
0.8141t/a、SO22.035t/a、NOx9.52t/a、VOCs0.135t/a。
3.总量控制要求
(1)本项目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龙游县排污权有偿使用
和交易的暂行规定》(龙环〔2016〕54号)文件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龙游县排污权有偿
使用和交易的暂行规定,CODCr、NH3-N 总量指标排放量分别在 0.1t/a、0.02t/a以上时需进
行总量替代削减”。原环评将设备清洗废水由原环评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处理改为沉淀池沉
淀后纳管处理(原环评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CODCr、NH3-N
无需进行总量替代削减)。本项目实施后,设备清洗废水纳管排放,全厂排放生活污水和
生产废水,因此需对全厂 CODCr、NH3-N 排放量进行总量替代削减。全厂 CODCr、NH3-N
排放量为 0.6650t/a、0.0667t/a,区域替代削减量为 CODCr 0.6650t/a,0.0667t/a,替代指标来
源于“十三五”政府储备余量。
(2)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对于
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 2 倍削减量替代;一般
控制区实行 1.5倍削减量替代”的要求。《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
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补充说明》中未对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烟尘进行核算,本次评价对
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烟尘补充核算,产生量根据烟尘产污系数 160g/1000m3天然气核算,
并对其进行 2倍削减替代。烟尘排放量为 0.8141t/a,区域替代削减量为 1.6282t/a。
41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1 施工期
本项目拟利用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 号的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
房及场地,并在厂区南侧新建一幢占地 2400m2的 3层厂房(作为仓库使用)。本项目施工
期流程及主要污染源情况详见下图。
图 5-1 施工期流程
5.1.2 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
表 5-1 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
污染工序 污染因子
废气
场地平整、土方开挖、道路修筑、
车辆运输、厂棚拆除
扬尘、车辆尾气
废水
建筑施工 施工废水(COD、SS、石油类)
施工人员日常生活
生活污水
(COD、氨氮、SS、动植物油)
噪声 场地平整、道路修筑、房屋建筑及装修 等效声级
固废
场地平整、土方开挖、道路修筑、房屋建筑及装修 建筑垃圾
施工人员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5.1.3 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
1、废水
施工期的水污染主要源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① 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日平均施工人数按 30人计,施工期约 4个月(120日计),施工人员生
活用水量以 100L/人·d计,则本项目施工期总生活用水量为 360t。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 85%
计,则施工期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 306t,水质参考《城市污水回用技术手册》(化学工业
出版社 2004 年)关于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数据( CODCr400mg/L、 SS220mg/L、
NH3-N30mg/L),则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 CODCr0.1224t/a、SS0.0673t/a、NH3-N0.0092t/a,
具体见表 5-2。
42
表 5-2 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值及产生量
项目 CODCr SS NH3-N
污水浓度(mg/L) 400 220 30
产生量(t/a) 0.1224 0.0673 0.0092
② 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场地冲洗废水、施工车辆和机械冲洗等泥浆水,要求施工时产
生的泥浆水、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及冲洗废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
周围环境。
【污染治理措施】
加强施工期管理,针对施工期污水产生过程不连续、废水种类较单一等特点,可采取
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如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
及其他油污,尽量减小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对废弃的用油应进行回收利
用;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
现象的发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加强管理,严禁这些固体废物进入水体,对
水体产生污染。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纳管进入园区
污水管网由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
定》,对地表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施工场。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
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及冲洗废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在
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置临时沉砂池,另外含泥沙雨水、泥浆水及冲洗废水
经沉砂池和隔油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用水,沉淀物干化后与弃方一起
由相关单位外运至指定场所填埋。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室内装修材料废气,属无组织排放。施工期间,
产生的扬尘在重力的作用下沉降在地面。装修材料会逐渐向周围环境释放出污染物,从而
对室内环境空气造成污染,装修材料废气主要包括游离甲醛和苯污染等,本项目采用的建
筑和装修材料均为绿色环保型建材,废气产生量极低,由于施工期间相对较短,故产生的
废气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会有影响。施工期尾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车辆,由于
地面汽车尾气排放比较分散,而且地面空气扩散条件较好,因此排放的汽车尾气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
43
运行过程、施工作业过程及运输车辆等产生的非连续性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
定性的特点。根据类比调查该类设备噪声级 95-100dB(A)。
【污染治理措施】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通知》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等的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
应向环保部门申请等级,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要求施工
单位禁止使用冲击式打桩机,所有打桩工序均采用静压压桩方法施工,同时要求项目实施
单位要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在居民区附近一般不超过 15km/h),并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
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加强施工人员日常管理,以防治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日常
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求建设单位做好收集和清运工作;施工
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情况按 1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30kg/d。
5.2 营运期
5.2.1 生产工艺
本技改项目产品生产工艺不变,仅将设备清洗废水由原环评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处理
改为沉淀池沉淀后纳管处理。
1、工艺流程图
图 5-1 餐具生产工艺及产污流程图
浆板 打 浆 配 浆 搅 拌 成 型 定 型 切 边
成 品
固 废
消毒包装
废气
废水、固废
防水、防油剂水 废气
天然气燃料 锅炉
44
工艺流程说明:
① 打浆
外购植物纤维浆板定量投入浆池,加水后由水力碎浆机将浆板疏浆,使其成为约 5%浆
浓度的合格浆料。
② 配浆
合格浆料进入配浆池,然后加入食用级的防水、防油剂。
③ 搅拌
配浆好的浆料经搅拌均匀后进入成型机组的供浆池系统。
④ 成型
供浆系统定量将浆料注入到成型机的模具中。成型采用双真空自动脱水吸模成型工艺,
可以消除成型过程中出现的穿孔、厚薄不均匀的现象。真空脱去 80%的水分,然后转入定
型模具定型。
⑤ 定型
成型采用热压固化定型工艺,加热温度为 150~200℃。热源由导热油锅炉燃烧天然气
获得。冷却有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
⑥ 切边
将已固化定型的半成品放到切边机上讲多余的外边切除形成符合标准尺寸的产品。
⑦ 消毒包装
将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紫外线消毒后,包装成品。
2、主要污染工序
项目主要污染工序见表 5-3。
表 5-3 项目主要污染工序表
污染类型
营运期
排放源 污染因子
废水
生活污水 CODCr、NH3-N
设备清洗废水 SS、CODCr
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 等效声级 dB(A)
废气
食堂 食堂油烟废气
天然气燃烧 烟尘、NOx、SO2
热压定型 VOCs
生产过程 恶臭
固废 生活垃圾 废纸、果皮等
45
切边、检验 切边边角料、残次品
混合、过滤、沉淀 沉淀池污泥
原料拆包 一般废包装材料,防水剂、防油剂包装桶
5.2.2 污染源分析
1、废水
企业技改前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 2550t/a、CODCr 0.1280t/a(50mg/L)、
NH3-N 0.0130t/a(5mg/L)。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拟增设食宿。原环评中,不设食宿。因此
本次评价需对建设单位全厂新增的生活污水进行核算。原环评中,设备清洗废水经过沉淀
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建设单位实际生产中发现,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后依然含有部分 SS,
回用会堵塞设备,影响生产,本项目实施后,拟将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纳入园区
污水管网处理,因此对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重新核算。
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全厂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配浆液纳入
白水池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企业现有 6个 60m3的白水池用于收集储存真空脱水
的白水);营运期排放生活污水和设备清洗废水(企业现有 2个 2.25m3的沉淀池用于收集
设备清洗废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纳管处理)。
(1)配浆液
项目浆板用量 7000t/a,根据工艺要求,碎浆机浆料浓度约为 5%,则配浆液总重为
140000t/a,调配水量约 133000t/a,平均每天调配需水量为 443.3t/d。配浆液在成型过程通
过真空脱去 80%的水分,浆料中蔗板、防水剂、防油剂总重为 7035t/a,则浆料中水分为
26600t/a,真空脱水水分重量为 106400t/a,浆料中水分在定型过程中以水蒸气的形式蒸发
损耗。另外 80%的水真空脱水后进入白水池,总重为 106400t/a、354.7t/d。企业现有 6 个
60m3的白水池)用于收集储存白水,白水池容积共 360m3,容积可以满足使用要求,白水
经收集后回用于打浆工序,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回用浆液由于管道、蒸发等损耗,
损耗率取约 5%,约损耗水分 5320t/a,定型时,水分以水蒸气的蒸发于大气环境中(26600t/a),
综上所述,补充的配浆新鲜水为 31920t/a。
(2)循环冷却水
水环泵冷却循环水量补水量参考原环评,约为 4320.0t/a。
(3)生活污水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300人,建成后总劳动定员 500人,本项目建成后,新增设食宿,
全厂人均食堂用水系数取 20L/(人.d),新增的劳动定员人均其他生活用水系数取 100L/
(人.d),则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生活用水量为 40t/d、12000t/a,生活污水产生量以用水量
46
的 85%计,则产生生活污水 34t/d、10200t/a。生活污水水质指标 CODCr 350mg/L、NH3-N
35mg/L,则产生 CODCr3.5700t/a、NH3-N0.3570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确保出水水质全面稳定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新扩改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中相关规定要求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经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
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后排入
衢江。以达标排放计,项目排入环境废水 34t/d、10200t/a,CODCr 0.5100t/a(50mg/L)、
NH3-N 0.0510t/a(5mg/L)。
(4)设备清洗废水
项目生产车间无需定期用水冲洗。项目成型定型机组约每 5天将模具拆解下来,放置
于清洗桶中,用高压水枪冲洗。浆池每月清洗一次,清洗采用高压水枪清洗。根据企业生
产经验,模具清洗每次用水量不超过 2 吨,则模具清洗用水量约 120t/a;浆池清洗用水每
次用水量不超过 40 吨,则浆池清洗用水量约 480t/a。综上,设备清洗用水量约 600t/a,设
备清洗废水生产系数以 90%计算,则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约 540t/a。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
染物为 CODCr、SS,参考《浙江瑞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600吨可降解汽车内衬垫板、
环保植物纤维餐具及工包生产线建设项目》中环保植物纤维餐具设备清洗废水污染物水质
指标-CODCr500ml/L、SS100ml/L,则污染物产生量为 CODCr 0.2700t/a、SS 0.0540t/a。
项目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纳入现有沉淀池沉淀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经龙游工业园区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后排入衢江。以达标排放计,项目排入环境废水 540t/a,CODCr 0.0270t/a(50mg/L)、
NH3-N 0.0027t/a(5mg/L)。
设备清洗废水污染物源强引用数据合理性分析:
假设纸板成分全为纤维素(实际纤维素含量达不到 100%),纤维素氧化化学方程式如
下:
(C6H10O5)n+6n=6nCO2+5nHO2
由上述方程式可以计算出分解 1g 纤维素需要 1.185g 氧气,则项目原料对应的氧气为
8295t,纸板浓度 5%的浆液中的 CODCr约为 0.05925t/m3,即 59250mg/L。浓缩液中的 CODCr
约为 0.246618t/m3,即 246618mg/L。
虽然浓缩液中的 CODCr含量极高,但是模具上残留的浓缩液极少,且模具清洗废水产
生量仅占全部设备清洗废水量的 20%,因此在此次分析中,模具清洗废水对全部设备清洗
47
废水源强影响忽略不计,设备清洗废水源强主要以配浆桶清洗废水产生。项目配浆桶约每
月用高压水枪清洗一次,配浆桶内的少许残留配浆液成水滴状挂壁在配浆桶壁上或配浆桶
底部,残留的配浆液量很少,不会超过 0.2t,每次清洗用水量以 40t计算,相当于将配浆液
稀释至少 200倍以上,及最终清洗废水中 CODCr约为 296.25mg/L。
综合计算结果,本次评价参考的《浙江瑞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600吨可降解汽车
内衬垫板、环保植物纤维餐具及工包生产线建设项目》中环保植物纤维餐具设备清洗废水
污染物水质指标-CODCr500ml/L、SS100ml/L是合理的。
综上,本技改项目新增综合废水排放量 10740t/a,CODCr0.5370t/a(50mg/L)、NH3-N
0.0537t/a(5mg/L)。全厂综合废水排放量 13290t/a,CODCr 0.6650t/a(50mg/L)、NH3-N
0.0667t/a(5mg/L)
48
本项目全厂水平衡图如下:
图 5-2 全厂水平衡图(加上现有项目,现有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3000t/a,本项目生活用水新增 12000t/a)
新鲜水
(51840t/a)
员工生活用水
(15000t/a)
损耗 2250t/a
(15%)
生活污水
(12750t/a
化粪池
龙游工业园区
污水处理厂
12750t/a
清洗用水
(600t/a)
损耗 60t/a
(10%)
清洗废水
(540t/a)
配浆
冷却塔添加新鲜水
(368600t/a)
损耗 4320t/a
15000t/a
600t/a
31920t/a
4320t/a
损耗31920t/a
沉淀池
龙游工业园区
污水处理厂
540t/a
49
图 5-3 浆液水平衡图
31920t/a 新鲜水
浆板浓度 5%的浆液 140000t/a
(纤维浆板 7000t/a)
(水 133000t/a)
浓缩浆液 33635t/a
(水 26600t/a)、(物料 7035t/a)
8t/a 防油剂
27t/a 防水剂
7000t/a 植物纤维浆板
损耗 26600t/a
回用白水 101080t/a
真空脱水后白水
(106400t/a)
热压定型蒸汽
(水 26600t/a)
损耗 5320t/a(约 5%)
物料 7035t/a
50
2、废气
项目产能、防水剂、防油剂、天然气使用量不新增,因此不新增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
烧废气,有机废气产生量为 0.135t/a,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量为 NOx9.52t/a、SO22.035t/a、
烟尘 0.8141t/a,具体见表 1-12,其防治措施见具体表 1-13。本项目实施后,拟增设食堂,
因此新增食堂油烟废气。项目浆液、白水、清洗废水会产生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且无
组织排放,原环评未对恶臭进行分析,因此本次评价对恶臭补充分析评价。
(1)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拟增设食堂,食堂油烟废气以全厂员工 500人规模核算。食用油
消耗量按人均 20g/人.d 计,则食用油消耗量约为 3000kg/a。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日常烹饪
过程中油烟发生量约为油耗量的 3%,则项目油烟发生量约为 90kg/a。
食堂设置有 5个灶头,环评要求企业加装油烟净化器,使油烟排放浓度小于 2.0mg/m3,
净化效率达到 75%以上,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
经处理后油烟经专用烟道至食堂屋顶堂。单个灶风量 2000m3/h,则系统总排气量为
10000m3/h,则项目实施后企业油烟新增排放量约为 22.5kg/a。净化器年运行时间按 1200h
计算,排放浓度为 1.87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
准。
(2)恶臭
项目浆液、白水、清洗废水会产生恶臭。恶臭为人们对恶臭物质所感知的一种污染指
标。其主要物质种类达上万种之多。由于其各种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相加、协同、抵消
及掩饰作用等),加之人类的嗅觉功能和恶臭物质取样分析等因素,迄今还难以对大多数
恶臭物质作出浓度标准,目前我国只规定了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
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源的厂界浓度限值,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北京环境监测中心在吸取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恶臭 6级分级法,该
分级法以感受器——嗅觉的感觉和人的主观感觉特征两个方面来描述各级特征,既明确了
各级的差别,也提高了分级的准确程度。
表 5-4 恶臭 6级分级法
恶臭强度级 特征
0 未闻到有任何气味,无任何反应
1 勉强能闻到有气味,但不宜辩认气味性质(感觉阈值)认为无所谓
2 能闻到气味,且能辨认气味的性质(识别阈值),但感到很正常
3 很容易闻到气味,有所不快,但不反感
51
4 有很强的气味,而且很反感,想离开
5 有极强的气味,无法忍受,立即逃跑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项目生产车间内能闻到气味,恶臭等级在 3 级;车间外勉强能闻
到气味,恶臭等级在 1~2级;车间外 50m处基本闻不到气味,恶臭等级在 0级。本环评要
求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车间通风次数不低于 6次/h,可以减轻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项目新增主要噪声源为机械手、泵等生产设备,根据类比调查,距离设备 1m 处的平
均声级约 75-85dB,噪声情况可见表 5-5。
表 5-5 主要噪声源噪声级
序号 声源 声级范围 监测距离
1 机械手 77-80dB
距离设备 1m处监测
2 各类泵 75-78dB
3 切边机 82-85dB
4 碎浆机 77-80dB
5 搅拌器 75-78dB
6 空压机 82-85dB
7 定型机 75-78dB
4、固废
项目不新增产能,原辅材料用量基本无变化,原环评已对沉淀池污泥(1t/a),防水剂、
防油剂包装桶(2.1t/a),一般废包装材料(2t/a),切边边角料、残次品(42t/a)产生量
核算过,具体产生量见表 1-12,防治措施见表 1-13。本项目实施后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
生活垃圾。
a、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拟增设食宿,原环评中,不设食宿。因此本次评价需对建设单位
全厂新增的生活垃圾进行核算。项目新增员工定员 300人,现有 200 名员工人均生活垃圾
新增量按 0.5kg/d计算,新增的 300名员工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1kg/d 计算,则生活垃圾
产生量为 120t/a。生活垃圾设置固定收集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b、汇总
a、副产物产生情况
综上所述,项目生产过程中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见 5-6。
52
表 5-6 固废产生情况
序号 副产品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生量
1 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 固态 废纸等其他生活垃圾 120t/a
b、固废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固体废物鉴别结果见表 5-7。
表 5-7 固体废物鉴别表
序
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固
体废弃物
判定依据
1 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 固态 废纸等其他生活垃圾 是 4.1(h)
c、危废属性判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
固体废物是否属危险废物的判定结果见表 5-8。
表 5-8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主要成分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废物代码
1 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 废纸等其他生活垃圾 否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存在危险废物。
d、一般固体废物分析情况汇总
表 5-9 全厂一般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单位:t/a
序
号
固废
名称
产生
工序
形态
主要
成分
属性
预计
产生量
处置去向
1 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 固态
废纸等其他生
活垃圾
一般
固废
6t/a
当地环卫部门统
一清运
5.2.3 三本账
本项目建成前后企业全厂污染物排放量三本账汇总表见表 5-10。
表 5-10 全厂污染物排放量“三本帐”汇总表 单位:t/a
主要
污染物
现有项目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
原环评审批
排放量
实际排
放量
预测排放
量
“以新带老”
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
代本项目削
减量
预测排
放量
排放
增减量
废
水
水量 2550 2550 10740 0 / 13290 +10740
COD 0.1280 0.1280 0.5370 0 0.6650 0.6650 -0.1280
NH3-N 0.0130 0.0130 0.0537 0 0.0667 0.0667 -0.0130
废
气
颗粒物 0 0.8141 0 0 1.6282 0.8141 -1.6282
VOCs 0.135 0.135 0 0 / 0.135 0
NOx 9.5200 9.5200 0 0 / 9.5200 0
SO2 2.0350 2.0350 0 0 / 2.0350 0
53
油烟
废气
0 0 0.0225 0 / 0.0225 +0.0225
固废 0 0 0 / / 0 0
注解:
1、原环评将设备清洗废水由原环评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处理改为沉淀池沉淀后纳管
处理(原环评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CODCr、NH3-N 无需
进行总量替代削减)。本项目实施后,设备清洗废水纳管排放,全厂排放生活污水和生产
废水,因此需对全厂 CODCr、NH3-N排放量进行总量替代削减。
2、《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 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补充说
明》中未对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烟尘进行核算,本次评价对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烟尘补
充核算,产生量根据烟尘产污系数 160g/1000m3天然气核算,并对其进行 2倍削减替代。
54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6.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 34t/d、10200t/a 34t/d、10200t/a
CODCr 350mg/L、3.5700t/a 50mg/L、0.5100t/a
NH3-N 35mg/L、0.3570t/a 5mg/L、0.0510t/a
配浆液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
循环冷却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
设备清洗废水
废水量 540t/a 540t/a
CODCr 350mg/L、0.2700t/a 50mg/L、0.0270t/a
NH3-N / 5mg/L、0.0027t/a
外排综合废水
废水量 10740t/a 10740t/a
CODCr 3.8400t/a 50mg/L、0.5370t/a
NH3-N 0.3570t/a 5mg/L、0.0537t/a
废气
食堂 食堂油烟废气 90kg/a 1.875mg/m3、22.5kg/a
恶臭 臭气浓度 微量 微量
固体
废弃物
生活垃圾 120t/a 0
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在 75~85dB 之间
6.2 主要生态影响
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利用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
有厂房及场地。企业用地属已被人类高度利用的工业用地,地面覆盖主要为混凝土地面,
地面植被较少,无大面积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等。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不
大,因此,项目的建设基本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55
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7.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7.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拟利用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 号的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
及场地,并在厂区南侧新建一幢占地 2400m2的 3层厂房(作为仓库使用)。
7.1.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入管网,送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
厂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和隔油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降
尘用水,沉淀物干化后与弃方一起由相关单位外运至指定场所填埋。
7.1.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室内装修材料废气,属无组织排放。
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在重力的作用下沉降在地面。项目在施工作业时要注意对周围
的环境进行有意识的保护措施,加高施工围挡和防尘网,晴天增加道路及场地洒水次数,
尽量避免对其产生影响。由于施工期的影响为短期影响,工程结束后影响将消失。
装修材料会逐渐向周围环境释放出污染物,从而对室内环境空气造成污染,装修材料
废气主要包括游离甲醛和苯污染等,本项目采用的建筑和装修材料均为绿色环保型建材,
废气产生量极低,由于施工期间相对较短,故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会有影响。
施工期尾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车辆,由于地面汽车尾气排放比较分散,
而且地面的空气扩散条件较好,因此排放的汽车尾气影响较小。
故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7.1.3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噪声。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通知》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等的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
应向环保部门申请等级,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要求施工
单位禁止使用冲击式打桩机,所有打桩工序均采用静压压桩方法施工,同时要求项目实施
56
单位要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在居民区附近一般不超过 15km/h),并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
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加强施工人员日常管理,以防治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不大。
7.1.4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日常
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临时垃圾箱统一收集后,送城市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再利
用,严重随意倾倒,剩余部分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弃方部分回填用作绿化表土,
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工地废料要有分类堆放、临时储存场所,以便进行回收或处理
处置,预备塑料彩条布,对临时裸露堆场进行覆盖防护,必要时采用水喷淋减少扬尘。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7.2.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设备清洗废水。
1、废水污染源强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 34t/d、10200t/a,生活污水水质指标 CODCr 350mg/L、NH3-N 35mg/L,
则产生 CODCr3.5700t/a、NH3-N0.3570t/a。根据规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确保
出水水质全面稳定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扩改三级标准及《工业企
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规定要求后,纳入园区污水
管网,由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后排入衢江。以达标排放计,项目排入环境废水 34t/d、
10200t/a,CODCr 0.5100t/a(50mg/L)、NH3-N 0.0510t/a(5mg/L)。
(2)设备清洗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约 540t/a。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Cr、SS,参考《浙江
瑞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600吨可降解汽车内衬垫板、环保植物纤维餐具及工包生产线
建设项目》中环保植物纤维餐具设备清洗废水污染物水质指标-CODCr500ml/L、SS100ml/L,
57
则设备清洗废水产生 CODCr 0.2700t/a、SS 0.0540t/a。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纳入园
区污水管网,由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由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后排入衢江。以达标排
放计,排入环境废水 540t/a,CODCr 0.0270t/a(50mg/L)、NH3-N 0.0027t/a(5mg/L)。
综上所述,以达标排放计,项目新增排入环境废水 10740t/a,CODCr0.5370t/a(50mg/L)、
NH3-N 0.0537t/a(5mg/L)。
2、评价等级确定
根据调查,目前项目实施地周边的污水管网已经建成,具备纳管条件,项目废水可接
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不直接排入附近
水体,为间接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相关评
价等级判定依据,确定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B。
3、废水纳管可行性分析
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由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处理达标后经由尾水排江工程排入衢江。项目排放的废水经处理后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新扩改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中相关规定要求,不会对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带来影响和
冲击。
因此,只要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废水的收集工作,严格防渗、防漏,确保废水收集后纳
入园区污水管网,并认真组织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水规划,项目废水的排放就基本不会对
附近地表水体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废水管理相关表格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如下:
58
表 7-1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
号
废
水
类
别
污染物
种类
排放
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编号
排放
口设
置是
否符
合要
求
排放口类型
污染
治理
设施
编号
污染
治理
设施
名称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工
艺
1
生
活
污
水
CODCr
NH3-N
进入
龙游
工业
园区
污水
处理
厂
间断排放,
排放期间流
量不稳定且
无规律,但
不属于冲击
型排放
/
生活
污水
处理
系统
化
粪
池
DW001
?是
?否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轻净下水排放
?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处理
设施排放口
2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CODCr
NH3-N
进入
龙游
工业
园区
污水
处理
厂
间断排放,
排放期间流
量不稳定且
无规律,但
不属于冲击
型排放
/
设备
清洗
废水
处理
系统
沉
淀
池
DW001
?是
?否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轻净下水排放
?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处理
设施排放口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表 7-2。
表 7-2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
号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
放量/
万 t/a)
排放
去向
排放
规律
间
歇
排
放
时
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
种类
污染物
排放标
准浓度
限值/
(mg/L)
1 DW001
119°13′4
9.68457″
29°6′9.
43343″
1.0740
进入龙
游工业
园区污
水处理
厂
间断排
放,排
放期间
流量不
稳定
日
间
龙游工
业园区
污水处
理厂
CODCr 50
NH3-N 5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详见表 7-3。
表 7-3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
号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
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a
名称 浓度限值/(mg/L)
1 DW001 CODCr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500
59
NH3-N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35
a 指对应排放口须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协议,据
此确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如下。
表 7-4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日排放量/(t/d) 年排放量/(t/a)
1 DW001
CODCr 50 0.00179 0.5370
NH3-N 5 0.000179 0.0537
全厂排放口合计
CODCr 0.5370
NH3-N 0.053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要求,企业需提出在生产
运行阶段的水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 7-5。
表 7-5 环境监测计划及记录信息表
序
号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监测设
施
自动
监测
设施
安装
位置
自动监测
设施的安
装、运行、
维护等相
关管理要
求
自动
监测
是否
联网
自动
监测
仪器
名称
手工
监测
采样
方法
及个
数(a)
手工监测
频次(b)
手工测定
方法(c)
1
1
DW001
CODCr □自动
□√手工 / / 否 /
瞬时
采样
4个
1 次/年
重铬酸钾
法
氨氮
水杨酸分
光光度法
a 指污染物采样方法,如“混合采样(3 个、4个或 5 个混合)”“瞬时采样(3 个、4 个或 5 个瞬时样)”。
b 指一段时期内的监测次数要求,如 1 次/周、1次/月等。
c 指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如测定化学需氧量的重铬酸钾法、测定氨氮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等。
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详见表 7-6。
表 7-6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影
响
识
别
影响类型 水污染影响型√;水文要素影响型□
水环境保护目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取水 □;涉水的自然保护区 □;重要湿地 □;
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
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 □;涉水的风景名胜区 □;其他√
影响途径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其他 □ 水温 □;径流 □;水域面积 □
影响因子
持久性污染物 □;有毒有害污染物 □;
非持久性污染物√;pH值□;热污染 □;
富营养化 □;其他□
水温 □;水位(水深) □;流速 □;流
量 □;其他 □
60
评价等级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一级 □;二级 □;三级 A □;三级 B√ 一级 □;二级 □;三级 □
现
状
调
查
区域污染源
调查项目 数据来源
已建 □;在建 □;
拟建 □;其他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排污许可证 □;环评 □;环保验收 □;
既有实测 □;现场监测 □;入河排放口
数据 □;其他□
受影响水体水环
境质量
调查时期 数据来源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
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 □;冬季
□
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补充监测
□;其他□
区域水资源开发
利用状况
未开发 □;开发量 40%以下□;开发量 40%以上 □
水文情势调查
调查时期 数据来源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
期□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水行政主管部门□;补充监测□;其他□
补充监测
监测时期 监测因子
监测断面或
点位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
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 )
监测断面或
点位个数
( / )
现
状
评
价
评价范围 河流:长度( / )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 / )km2
评价因子 (高锰酸盐指数、NH3-N、总磷、DO、pH)
评价标准
河流、湖库、河口: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
近岸海域: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
规划年评价标准( / )
评价时期
丰水期 √;平水期□;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秋季 □;冬季 □
评价结论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
达标√;不达标□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达标√;不达标 □
水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状况:达标√;不达标 □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等代表性断面的水质状况:达标√;不达标
□
底泥污染评价 □
水资源与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文情势评价 □
水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流域(区域)水资源(包括水能资源)与开发利用总体状况、
生态流量管理要求与现状满足程度、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空间的
水流状况与河湖演变状况 □
达标区√
不达标区□
影
响
预测范围 河流:长度( / )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 / )km2
预测因子 (/)
61
预
测 预测时期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设计水文条件 □
预测情景
建设期 □;生产运行期 □;服务期满后 □
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 □
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 □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 □
预测方法
数值解 □;解析解 □;其他 □
导则推荐模式 □;其他 □
影
响
评
价
水污染控制和水
环境影响减缓措
施的有效性评价
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替代削减源 □
水环境影响评价
排放口混合区外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
满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
放满足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满足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水文要素型建设项目同时应包括水文情势变化评价、主要水文特征值影响评价、
生态流量符合性评价□
对于新设或调整入河(湖库、近岸海域)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应包括排放口设
置的环境合理性评价 □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 □
污染源排放量
核算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L)
(CODCr) (0.5370) (50)
(NH3-N) (0.0537) (5)
替代源排放情况
污染源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
(mg/L)
( / ) ( / ) ( / ) ( / ) ( / )
生态流量确定
生态流量:一般水期( / )m3/s;鱼类繁殖期( / )m3/s;其他( / )m3/s生
态水位:一般水期( / )m;鱼类繁殖期( / )m;其他( / )m
防
防
治
措
施
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水文减缓设施 □;生态流量保障设施 □;区域削减 □;依托
其他工程措施√;其他 □
监测计划
环境质量 污染源
监测方式 手动□;自动□;无监测√ 手动√;自动 □;无监测 □
监测点位 (/) (厂区污水排放口)
监测因子 (/) (CODCr、氨氮)
污染物排放清单 √
评价结论 可以接受√;不可以接受 □
62
注:“□”为勾选项,填“√”;“( )”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7.2.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评价等级确定
本项目主要为其他纸制品制造(C2239)。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附录 A,本项目属于“N 轻工-113 纸制品-有化学处理工艺的”且编制报告表,
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
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及以外的补给径流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
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保护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
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
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因此项目场地地下水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 HJ6l0-2016 评
价工作等级分级表,详见表 7-7,确定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表 7-7 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I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2、地下水污染源及途径
根据分析可知,项目对地下水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白水池,
沉淀池,污水管道,防水剂、防油剂泄露和配浆液回用管道泄漏等,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
水、配浆液、设备清洗废水和防水剂、防油剂、导热油,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途径主要是
渗透污染。渗透污染是导致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
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由于降雨或废水排放或浆液等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
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
下水。因此,包气带是联接地面污染物和地下含水层的主要通道和过渡带,既是污染物媒
介体,又是污染物的净化场所和保护层。一般说来,土壤粒细而紧密,渗透性差,则污染
慢;反之,颗粒大松散,渗透性能良好则污染重。根据项目所处区域的地质情况,项目可
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污水处理设施、白水池、沉淀池、浆池产生列横、污
水管道或浆液回用管道破裂导致设备清洗废水、配浆液、白水、生活污水下渗、化学品原
料泄露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63
3、本项目地下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运营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
配浆液纳入白水池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白水池、配浆设备均采用防渗材质;
项目营运期排放生活污水和设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纳入沉淀池沉淀处理、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
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浓度限值后,排入园
区污水管网,经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只要企业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废水
和配浆液的收集和管道运输工作,同时做好厂内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管道、白水池、浆池、
沉淀池、仓库、车间等防腐、防渗、防沉降及厂区地面硬化防渗,本项目基本不会对周边
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切实保护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 源头控制措施:
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切实做到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② 分区防治措施:
1)项目各类废水、配浆液转移尽可能采用架空管道,不能架空的地方采用明沟明管,
并要求采用花岗岩石衬底和护边,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防止废水渗入地下水和
清下水系统。
2)项目整个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按照防渗标准要求进行合理设计。
3)浆池、白水池、沉淀池周围区域及固废堆场区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物
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③ 风险事故应急响应
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风险事故状态下,厂区所有排水口全部封闭截流
至事故应急池。
5、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
预防,在确保各项防雨防渗防腐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
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
境产生明显影响。
另外,如果本项目防渗出现问题,则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污染物迁移穿过包气
64
带进入含水层造成。项目场地粘土层较厚,且分布连续、稳定,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级,
说明浅层地下水不太容易受到污染。若有机溶剂发生渗漏,污染物不会很快穿过包气带进
入浅层地下水,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较小。而针对深层地下水,通过水文地质条件分析,
区内分布了比较稳定且厚度较大的亚粘土隔水层,所以垂直渗入补给条件较差,与浅层地
下水水利联系不密切。因此,深层地下水受到项目下渗污水的污染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在落实相应防治措施,加强管理的基础上,项目对场地内地下水影响不大。
7.2.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能、防水剂、防油剂、天然气使用量不新增,因此不新增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
烧废气。本项目实施后,拟增设食堂,因此新增食堂油烟废气。项目浆液、白水、设备清
洗废水会产生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且无组织排放,原环评遗漏了恶臭分析,因此本次
评价对恶臭补充分析评价。
食堂油烟废气、恶臭产生量极小,在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后,食堂油烟废气能够达到《饮
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排放要求,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值,一般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不
利影响。因此只要企业做好废气防护措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车间通风
次数不低于 6次/h,基本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2.4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龙游县城北工业园区,属于 3类声环境功能区,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
且 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1、噪声源强
根据类比调查,距离设备 1m处的平均声级约 70-85dB。
2、噪声预测公式
噪声预测采用 Stueber模式,将车间作为一个整体声源。在噪声预测计算时,声波在传
播过程中只考虑屏障衰减和距离衰减。预先求得其声功率 LW,然后计算声传播过程中由
于各种因素造成的衰减? iA ,再求得预测受声点 P的噪声级 Lp。
??? iWp ALL
式中:Lw —— 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级;
Lp —— 受声点的噪声级;
? iA —— 声波传播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衰减量之和。
65
在工程计算中,简化的声功率换算公式为:
Lw=Lpi+10lg(S)
piL —— 类比调查所测得的声级平均值;
S —— 车间面积。
对于距离衰减,其衰减量和距离之间关系为:
? ?22lg10 rAr ??
式中:r —— 整体声源中心至受声点的距离;
根据周边环境概况,项目拟建地 200m范围内声环境无敏感点。各种预测参数见表 7-8。
表 7-8 项目噪声预测参数表
预测
声源
声源面积
(m2)
距离预测点距离(m) 平均
声源东厂界 1# 南厂界 2# 西厂界 3# 北厂界 4#
生产
车间
24000 65 185 65 185 75
屏蔽衰减量:主要是车间这个隔声间和厂区围墙。车间(房)看成一个隔声间,其隔
声量由房的墙、门、窗等综合而成,隔声量一般在 15~25dB。本环评按 Ab=25dB 计算,
另外其它厂房隔声按一排厂房衰减 3dB、两排厂房衰减 6dB、三排厂房衰减 10dB。
各受声点的声级计算模式为:
Lp=Lpi+10lg(2S)-10lg(2πr2)-Ab
多个声源叠加计算模式:
?
?
??
?
?? ?
?
n
i
L
pt
piL
1
1.010lg10
式中:Lpt —— 受声点的总声级,(dB);
Lpi —— 各个声源在受声点的声级,(dB);
n —— 声源个数。
3.预测结果
拟建车间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级为:
Lw生产车间=Lpi+10lg(2S)=75+10lg(2×24000)=121.8dB
经预测计算,生产噪声对各厂界的影响预测情况见表 7-9。
注解:背景值采用验收监测数据。
66
表 7-9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
预测点 厂界东 厂界南 厂界西 厂界北
生产车间
隔声 25 25 25 25
距离衰减 44.2 52.3 44.2 52.3
屏障衰减 3.0 3.0 3.0 0
贡献值 49.6 41.5 49.6 44.5
昼间背景值 54.7 55.9 55.3 54.9
昼间预测值 55.9 56.3 56.3 55.3
夜间背景值 45.9 45.3 46.1 47.0
夜间预测值 51.1 46.8 51.2 48.9
标准值
昼间 70 70 65 70
夜间 55 55 55 55
达标情况
昼间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夜间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预测结果可知,企业东、南、北侧昼夜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的 4类标准,西侧昼夜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类标准。因此通过其他企业车间阻隔、距离衰减等,且在
落实“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
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墙体综合隔声量不低于 25dB;加强设备维
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出
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尽可能保持关闭”的基础上,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
利影响。
7.2.5 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企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见表 7-10。
表 7-10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汇总一览表
序
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
态
主要成分 属性
危废
代码
产生
量
利用处置方式
1 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
固
态
废纸等其他生活垃圾
一般
固废
/ 120t/a
当地环卫部门
统一清运
7.2.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 A 中的《表
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中的“其他”,土壤
67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
① 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析
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为大型(≥50hm2)、中型(5~50hm2)、小型(≤5hm2),本项目
占地面积小于 5hm2,占地规模属于小型。
② 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分析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
表 7-11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判断依据
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
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较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不敏感 其他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城北工业园区内,50m 范围内不存在敏感点,因此项目
敏感程度归于不敏感。
③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与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
表 7-12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项目类别
敏感程度
I类 II 类 III 类
占地规模 占地规模 占地规模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7.2.7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次评价项目原材料未涉
及附件 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表中的风险物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
质,因此本报告不开展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7.2.8 自行监测计划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的有关要求组织自行监
测,自行监测计划见表 7-13。
68
表 7-13 自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项目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监测机构
废水 综合废水 全厂废水排放口 pH、CODCr、氨氮 1次/年
有资质单
位
废气
天然气燃
烧废气
1 排气筒出口
氮氧化物 1次/月
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1次/年
厂界无组
织废气
厂界上风向 1 个,下风
向 3 个
非甲烷总烃、恶臭 1次/年
噪声 厂界噪声 厂界 厂界噪声 1次/季
注解:上述监测项目针对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而言。
要求建设单位做好监测原始资料数据的归档、分析、反馈、通报,并接受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7.2.9 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的实施要求企业今后运营过程中重视环保工作。
项目使用燃气锅炉,2019 年 9 月 12 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工作技术指南》,提出了燃气锅炉的整治方案,建议建设单位燃气锅炉低氮排放,即氮氧
化物排放浓度达到 50mg/m3的整治要求。并按照《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要
求建设单位对 NOx进行月度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应进行年度监测,并根
据《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的附录 C做好低氮改造的档案管理。
同时企业负责人应重视企业的环保工作,应配备专门的环保科室,设有专人负责企业
的环保工作,同时由一名副总经理主管生产和安全环保工作,下面再建立车间—班组环保
分级管理制度。公司日常环保管理由车间负责,环保科主要起到监督管理作用,并进行环
保一体化考核,对日常环保难点提出要求。应制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科工作
职责》、《废水计量考核制度》、《一体化考核环保考核制度》。各车间技术员原则上要
兼任环保员,从源头和清洁生产角度解决有关环保问题,环保设施要落实专人管理,经常
检查维修,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和运行率,并确保达标排放。要建立预防事故排放的制度和
添置必要的设备,并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对固废的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9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8.1 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汇总见表 8-1。
表 8-1 项目营运期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汇总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
污
染
物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
园区污水管网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
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的浓度限值后,排入
园区污水管网,经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
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衢江。
设备清洗废
水
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纳
入园区污水管网
配浆液
纳入白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定期添加新鲜水
不外排
循环冷却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纳入园区污水
管网
不外排
废
气
油烟废气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
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参考执行《饮
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
的中型规模要求。
恶臭
增强车间通风,车间通风次数不低
于 6 次/h
达 到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54-93)表 2 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排
放标准值。
噪
声
设备运行
噪声
●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
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
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
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
墙体综合隔声量不低于 25dB。
●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
产作业时间。
●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
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
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车间出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
尽可能保持关闭。
项目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中 4 类标准,西厂界噪
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固废
污染
物
生活垃圾 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统一清运 不影响当地环境,防止二次污染
70
8.2 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废水处理设备化粪池、白水池、冷却水循环设备、沉淀池已建,因此本项目环
保设施包括废水、废气处理、噪声治理及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处理等,其一次性投资费
用见表 8-2。
表 8-2 环保投资费用估算表
类别 措施内容 投资(万元)
废水 管道 1
废气 油烟净化器 2
噪声 采取综合降噪措施 1
固废 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及处理(分类收集及处置等)、委托处置 1
合计 5
由表 8-2可知,项目总投资 4500万元,环保设施投资费用估计为 5万元,约占项目总
投资的 0.11%。
71
九、结论与建议
9.1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年 12月,位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企业现有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并于 2017年 7月委托编制了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已于 2017年 7月 24日通过龙游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龙环建[2017]63号,详见附件 7)。该
项目实际生产中分三期建设完成,第一期产能为 2 亿只,并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完成第一
期阶段性竣工验收(验收意见见附件 8、附件 9),经过两年多发展,于 2020 年基本能达
到 12亿只满负荷产能。该环评中,企业生产中蒸汽由园区蒸汽管道提供,由于项目所在地
蒸汽供热管网无法建成,因此原蒸汽来源由园区供热改为新增两台导热油锅炉供热,导热
油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以管道接入厂区,因此企业于 2018年 1月委托编制了《浙
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补充说明》。
现因企业经营需要,经股东慎重决定,拟投入资金购置相关设备,在现有年产 12亿只
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基础上,新增水循环真空泵、空压机、冷干机、双盘磨、碎
桨机、桨池搅拌器、推进器、自动机机械手、成型机等生产设备,采用打浆、配浆、搅拌、
成型、定型、切边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原有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的生产能力
及产值均保持不变,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实施,并在厂区南侧新建一幢占地 2400m2的 3
层厂房,不改变生产工艺,仅将原环评中的设备清洗废水从原来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处理
改为沉淀池沉淀后纳管处理。
本项目已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通过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并取得了浙江省工业
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2020-330825-22-03-113096。
9.2 相关情况符合性分析
1、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判定
项目拟建地位于龙北产业发展环境重点准入区(0825-VI-0-1),本项目从事植物纤维
环保餐具的生产制造、销售活动,不涉及相关原辅料的生产加工,可以代替难降解塑料餐
盒,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龙北产业发展环境重点准入区(0825-VI-0-1)负面清单中
的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文件中的鼓励类项目(四十三、环
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未被列
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72
29号)、《钱塘江流域发展导向目录》(浙发改产业〔2006〕701 号)中限制类和禁止(淘
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该环境功能区的相应要求
2、总量控制符合性判定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被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有 CODCr、NH3-N。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CODCr0.6650t/a、NH3-N0.0667t/a、烟粉尘 0.8141t/a、
SO22.035t/a、NOx9.52t/a、VOCs0.135t/a。
(1)本项目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龙游县排污权有偿使用
和交易的暂行规定》(龙环〔2016〕54号)文件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龙游县排污权有偿
使用和交易的暂行规定,CODCr、NH3-N 总量指标排放量分别在 0.1t/a、0.02t/a以上时需进
行总量替代削减”。原环评将设备清洗废水由原环评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处理改为沉淀池沉
淀后纳管处理(原环评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CODCr、NH3-N
无需进行总量替代削减)。本项目实施后,设备清洗废水纳管排放,全厂排放生活污水和
生产废水,因此需对全厂 CODCr、NH3-N 排放量进行总量替代削减。全厂 CODCr、NH3-N
排放量为 0.6650t/a、0.0667t/a,区域替代削减量为 CODCr 0.6650t/a,0.0667t/a,替代指标来
源于“十三五”政府储备余量。
(2)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对于
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 2 倍削减量替代;一般
控制区实行 1.5倍削减量替代”的要求。《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
环保餐具生产线项目补充说明》中未对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烟尘进行核算,本次评价对
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烟尘补充核算,产生量根据烟尘产污系数 160g/1000m3天然气核算,
并对其进行 2倍削减替代。烟尘排放量为 0.8141t/a,区域替代削减量为 1.6282t/a。
3、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
项目主要生产植物纤维环保餐具,属于其他纸制品制造(C2239),未被列入《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
《钱塘江流域发展导向目录》(浙发改产业〔2006〕701号)中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
此外,另获《浙江省工业企业 “零土地 ”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2020-330825-22-03-113096,因此,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要求。
4、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判定
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
该项目拟建地属于工业用地。因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
73
5、与“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符合性判定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项目所在地不在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浙政发〔2018〕30号)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因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均符合国家标准,确
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要求全面完成减排任务,有效控制和削
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不达标。因此,龙游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不达标,项目所在地属于不达标区。细颗粒物(PM2.5)超标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排
放引起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项目所在区域最终纳污水体衢江水质能达到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综述,本项目基本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
的最高限值。
本项目属于其他纸制品制造(C2239),主要用能为清洁能源电和天然气,项目用水主
要是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不属于高能耗项目,项目在已有的土地和厂房进行建设,总体
而言,本项目符合所在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龙北产业发展环境重点准入区(0825-VI-0-1)”内,本项目属于其他纸制
品制造(C2239),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不属于该环境功能区负面清单规定范围内,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综述,本项目基本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
9.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本项目附近水体为钱塘 17,
为衢江龙游河段(虎头山大桥断面~兰溪山峰张断面),水功能区为衢江龙游农业用水区 2,
74
水环境功能区农业用水区,编码为 330825GA010301000550,目标水质为Ⅲ类。由监测结果
可知,项目拟建地附近地表水体现状各水质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水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良好。
2、地下水
本次评价引用浙江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鑫瑞柏(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地下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ZJZSBG20200430001)。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地周边范
围内地下水各基本水质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 III 类标
准限值。
3、环境空气
根据当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企业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本环评借鉴龙游县环境监
测站 2018年全年大气常规监测点的监测数据,进行空气环境现状评价。根据监测统计结果,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 SO2、NO2、PM10、O3、CO 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2.5存在超标,超标原因包括工业污染源排放、汽车尾
气、施工扬尘等造成的影响,建议加强城市施工活动及市政道路管理,最大程度抑制扬尘
的产生,则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将有所改善。
4、声环境
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城市区域声
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20]11号),项目所在地西厂界位于龙游经济
开发区城北片区规划区,区划代码为 3-02,为 3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
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类标准;东临永泰路,南临北斗大道,因此东、南厂界位
于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4a类标准。
对项目周边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项目所在地厂界昼夜间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2008)3类、4a类标准规定要求,项目拟建地总体声环境较好。
9.4 工程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见表 9-1。
表 9-1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 34t/d、10200t/a 34t/d、10200t/a
CODCr 350mg/L、3.5700t/a 50mg/L、0.5100t/a
NH3-N 35mg/L、0.3570t/a 5mg/L、0.0510t/a
配浆液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
75
循环冷却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
设备清洗废水
废水量 540t/a 540t/a
CODCr 350mg/L、0.2700t/a 50mg/L、0.0270t/a
NH3-N / 5mg/L、0.0027t/a
外排综合废水
废水量 10740t/a 10740t/a
CODCr 3.8400t/a 50mg/L、0.5370t/a
NH3-N 35mg/L、0.3570t/a 5mg/L、0.0537t/a
废气
食堂 食堂油烟废气 90kg/a 1.875mg/m3、22.5kg/a
恶臭 臭气浓度 微量 微量
固体
废弃物
生活垃圾 120t/a 0
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在 75~85dB 之间
9.5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地表水
只要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废水的收集工作,严格防渗、防漏,确保废水收集后纳入园区
污水管网,并认真组织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水规划,项目废水的排放就基本不会对附近地
表水体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地下水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
预防,在确保各项防雨防渗防腐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
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
境产生明显影响。
3、废气
由影响分析的结论可知,只要企业切实做好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则本项
目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知,企业东、南、北侧昼夜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的 4类标准,西侧昼夜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最终排放量为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6
9.6 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表 9-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内容
类型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
污
染
物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
园区污水管网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
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的浓度限值后,排入
园区污水管网,经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
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衢江。
设备清洗废
水
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纳入园
区污水管网
配浆液
纳入白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定期添加新鲜水
不外排
循环冷却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纳入园区污水
管网
不外排
废
气
油烟废气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
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参考执行《饮
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
的中型规模要求。
恶臭
增强车间通风,车间通风次数不低
于 6 次/h
达 到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54-93)表 2 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排
放标准值
噪
声
设备运行
噪声
●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
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
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
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
墙体综合隔声量不低于 25dB。
●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
产作业时间。
●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
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
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车间出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
尽可能保持关闭。
项目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中 4 类标准,西厂界噪
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固废
污染
物
生活垃圾 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统一清运 不影响当地环境,防止二次污染
9.7 建议
1、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切实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2、需建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加强对厂区生产的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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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设施良好运作,保证达到预计的处理效果。
3、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树立清洁生产的思想意识,严格按操作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防止违规操作。
4、建设单位应积极进行生产工艺研究,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水平。
5、积极实施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计,创建环保绿色企业,以进
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6、项目如在投产前后生产规模、工艺或产品有变更,则应报环保部门审核,必要时应
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9.8 总结论
年产 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
利用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用厂房及场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龙游
县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龙游县环境功能规划;各污染物经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
措施治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总
体上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项目周围环境概况示意图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东侧 南侧
西侧 北侧
附图 3:项目周围环境照片图
办
公
区
切边
锅
炉
房
N
锅炉房
附图 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配浆车间
成型车间
切边车间
检验
包装
模具仓
库,防
油剂、
防水剂
仓库
半成品库
成品库
成型车间
检验、包装
成品库
生
活
区
一般固
废仓库
新建三层仓库(正在建设中)
附图 5:龙游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6:龙游县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7:龙游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8:龙游县生态保护红线图
附件 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1/2)
附件 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1/2)
附件 2营业执照
附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4不动产权证
附件 4不动产权证
附件 4不动产权证
附件 4不动产权证
附件 4不动产权证
附件 4不动产权证
附件 5委托授权书
申请单位办理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授权书
申请单位: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卢益雷 联系电话:18957036008
住址: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86号
受委托人: 李君玉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13706704501
住址: 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商务中心
委托事项: 兹委托 负责向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
局申请办理我单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审批和验收等相关事宜。
委托权限:(注:具体委托权限由委托人视情况决定,并在方框内画勾)
□ 代为提交、更正、补充申请材料;
□ 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 代为接受行政审批机关有关本许可事项的询问并予以答复;
□ 代为行使、履行与本许可事项相关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受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署的有关环保许可文书我单位予以承认,并承担法
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结止。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6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7 龙环建[2017]63号
附件 7 龙环建[2017]63号
附件 7 龙环建[2017]63号
附件 8验收意见
附件 8 验收意见
附件 8 验收意见
附件 8 验收意见
附件 9 验收总结报告
附件 9 验收总结报告
附件 9 验收总结报告
附件 9 验收总结报告
附件 9 验收总结报告
附件 9 验收总结报告
附件 10 基本情况申报表
附件 11 咨询服务意见表
附件 12 排污权交易联系单
附件 13 现有项目龙游县排污总量和替代方案意见单
附件 12 本项目龙游县排污总量和替代方案意见单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建设单位(盖章):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联系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项目名称 年产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规模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利用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86号的公司自有厂房及场地,项目采用打
浆、配浆、搅拌、成型、定型、切边等生产工艺,新增水循环真空泵、空压机、冷干机、双盘磨
、碎桨机、桨池搅拌器、推进器、自动机机械手、成型机等生产设备,进行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生
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原有年产12亿只植物纤维环保餐具的生产能力及产值均保持不变 ,项目利
用公司现有厂房实施,不改变生产工艺,仅将原环评中的设备清洗废水从原来的沉淀池沉淀后回
用处理改为沉淀池沉淀后纳管处理。
项目代码
1 2020-330825-22-03-113096
建设地点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86号
项目建设周期(月) 1.0 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11月
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 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 -29纸制品制造-有化学处理工艺的 预计投产时间 2020年11月
建设性质 改建 国民经济行业类型
2 其他纸制品制造(C2239)
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改、扩建项目)
项目申请类别 新申项目
规划环评开展情况 规划环评文件名
规划环评审查机关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文号
建设地点中心坐标
3
(非线性工程)
经度 119°13′49.38042″ 纬度 29°6′15.9284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坐标(线性工程) 起点经度 起点纬度 终点经度 终点纬度 工程长度(千米)
总投资(万元) 4500.00 环保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比例 0.11%
建 设
单 位
单位名称 浙江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卢益雷
评价
单位
单位名称 丽水丽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825MA28FAK128 技术负责人 卢益雷 环评文件项目负责人 李和玉 联系电话 0578-3152595
通讯地址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86号 联系电话 18957036008 通讯地址 浙江缙云壶镇镇华强路 26号梦艺广告2楼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
(已建+在建)
本工程
(拟建或调整变更)
总体工程
(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
排放方式
①实际排放量
(吨/年)
②许可排放量
(吨/年)
③预测排放量
(吨/年)
④“以新带老”削
减量(吨/年)
⑤区域平衡替代本
工程削减量
4
(吨
/年)
⑥预测排放总量
(吨/年)5
⑦排放增减量
(吨/年)5
废水
废水量(万吨/年) 0.2550 0.2550 1.0740 0.0000 1.3290 1.0740 不排放
COD 0.1280 0.1280 0.5370 0.0000 0.6650 0.6650 -0.1280 间接排放: 市政管网
氨氮 0.0130 0.0130 0.0537 0.0000 0.0667 0.0667 -0.0130 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
总磷 直接排放: 受纳水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氮
废气
废气量(万标立方
米/年) /
二氧化硫 2.0350 2.0350 0.0000 0.0000 0.0000 2.0350 0.0000 /
氮氧化物 9.5200 9.5200 0.0000 0.0000 0.0000 9.5200 0.0000 /
颗粒物 0.8141 0.0000 0.0000 0.0000 1.6282 0.8141 -1.6282
挥发性有机物 0.1350 0.1350 0.0000 0.0000 0.0000 0.1350 0.0000 /
项目涉及保护区与
风景名胜区的情况
影响及主要措施
生态保护目标
名称 级别
主要保护对象
(目标)
工程影响情况 是否占用
占用面积
(公顷)
生态防护措施
自然保护区 避让 减缓 补偿 重建(多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 / 避让 减缓 补偿 重建(多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 / 避让 减缓 补偿 重建(多选)
风景名胜区 / 避让 减缓 补偿 重建(多选)
注:1、同级经济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
2、分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
3、对多点项目仅提供主体工程的中心坐标
4、指该项目所在区域通过 “区域平衡”专为本工程替代削减的量
5、⑦=③-④-⑤;⑥=②-④+③,当②= 0 时,⑥=①-④+③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由来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1.2.2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文件
1.2.3 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及文件
1.2.4 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
1.2.5 技术文件、其他依据
1.3 工程内容及规模
1.3.1 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
2、建设性质
3、建设地点
4、建设内容及规模
1.3.2 总平面布局
1.3.3 生产方案
1.3.4 主要原辅材料
1.3.5 主要生产设备
1.3.6 生产班次及劳动定员
1.3.7 公用工程
1.4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4.1 企业概况
1.4.2 现有项目生产方案
1.4.3 现有项目设备清单
1.4.4 现有项目原材料消耗情况
1.4.5 现有生产工艺
1.4.6 生产班次及劳动定员
1.4.7 公用工程
1.4.8 现有项目污染源强汇总及达标性分析
1、验收工况
2、现有项目污染达标性分析
3、现有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1.4.9 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4.10 现有项目排污权交易情况
1.4.11 企业目前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2.1 社会环境概况
2.1.1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
1、给排水规划
2、污水处理厂规划
2.1.2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
纺织服装、服饰业
湿法印花、染色、水洗(企业自用配套除外);
高耗水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
纺织服装、服饰业
湿法印花、染色、水洗(企业自用配套除外);
高耗水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
纺织服装、服饰业
湿法印花、染色、水洗(企业自用配套除外);
高耗水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
2.2 龙游县环境功能区规划
三、环境质量状况
3.1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问题
3.1.1 环境空气
3.1.2 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3.1.3 声环境
3.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四、评价适用标准
4.1 环境质量标准
4.1.1 水环境
1、地表水
2、地下水
4.1.2 大气环境
4.1.3 声环境
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 废水排放标准
4.2.2 废气排放标准
a、技改项目实施前相关废气执行标准
b、技改项目实施后新增废气执行标准
4.2.3 噪声排放标准
a、施工期
b、营运期
4.2.4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4.3 总量控制指标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1 施工期
5.1.2 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
5.1.3 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
1、废水
2、废气
3、噪声
4、固体废物
5.2 营运期
5.2.1 生产工艺
5.2.2 污染源分析
1、废水
2、废气
3、噪声
4、固废
5.2.3 三本账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6.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6.2 主要生态影响
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7.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7.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7.1.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7.1.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7.1.3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7.1.4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7.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7.2.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污染源强
2、评价等级确定
3、废水纳管可行性分析
4、废水管理相关表格
7.2.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评价等级确定
2、地下水污染源及途径
3、本项目地下水影响分析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5、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
7.2.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7.2.4 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强
2、噪声预测公式
3.预测结果
7.2.5 固废影响分析
7.2.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7.2.7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7.2.8 自行监测计划
7.2.9 环境管理要求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8.1 污染防治措施
8.2 环保投资估算
九、结论与建议
9.1 项目基本情况
9.2 相关情况符合性分析
9.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9.4 工程分析结论
9.5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9.6 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9.7 建议
9.8 总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