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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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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康宁食堂食材项目招标公告(交易中心).docx附件2招标正文(中心).doc

项目概况 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nshan.gov.cn/index.jsp、http://www.as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GZB20201010001

项目名称: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物技术需求一览表

项目编号:AGZB20201010001 项目名称: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包号:AGZB20201010001-1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要求(用途、性能、项目要求、技术参数等)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 ★ 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1

大米类(含杂粮)、面粉类(含挂面)、食用油类(一级、三级)、干菜、调味品、豆制品、饮品

1项

1、主要食材品目需求:大米、绿豆、小碴子、高粱米、黄豆、白面、挂面、一级色拉油(非转)、三级大豆油(非转)、木耳(秋耳)、味精、白糖、酱油、醋、干豆腐等。

2、食材要求:大米需达到GB1354标准,品种为东北大米,水分含量应 15.5%。面粉需达到GB1355标准,水分含量应 14%,粗细度为:CB30全通过,CB36留存 10%。色拉油需达到GB1535标准,加工原料为非转基因。三级大豆油需达到GB1535标准,加工原料为非转基因。酱油需达到GB18186标准,等级为特级,氨基酸态氮含量需 1.2g/100ml。干豆腐标准GB/T22106-2008。白糖需达到GB1445标准。木耳需达到GB/T6192标准。豆制品: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米线面条:米线、鲜面条、干面条、饵丝;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无杂质、无毒害,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

3、食品原料要求:米、面、油、饮料及酱油、醋等原料:要求该类原料必须具有:(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2)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3)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调味品、干菜、食用低耗品(含食品添加剂)等原料:要求该类原料中带包装品种必须具有:(1)相关部门食品质量检验报告;(2)食品原料购销协议、采购凭证或原料有效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3)生产厂的相关资质材料。

4、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使用物流综合管理的能力,即具备宽带通讯条件、配备计算机及操作人员。供应商必须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充足稳定的货源;具备良好的仓储能力和快捷的运输能力;能够按甲方的需求计划准时供应。甲方要求供货时,必须将食品原料无偿配送至指定位置并完成装卸工作;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配送证,统一着装,干净卫生,语言文明;对配送的食品原料轻拿轻放,配合甲方检斤验货,保证外形完整摆放到位。甲方要求供应商送货车辆专车专用,并配有专车配货,由食品药品监督局发放的食品送货车证;车内、车外卫生整洁,车内空气流通,具备防污、防蝇、防腐、防冻设施。因甲方收货地点距市区较远,要求送货车辆必须具备冷藏、冷冻功能。

5、其他要求:供应商中标后,甲方将按供货质量、服务行为、跟踪评价结果,不定期调整供货界面和供货量。供应商必须对所有产品能做到当日配送。供货品种不同,交纳履约保证金数量不同(按合同额5%缴纳)违约扣罚比例不同,应急议价比率不同(各品种应急议价比率在各自合同中注明)。供应商注册名称、车牌号、相关管理和配送人员如发生变化,应及时与甲方的管理部门联系,以便及时进行合同变更和配送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本次招标,对保质期长、货源稳定、食品安全有保证、供应商经营实力强的食品原料,甲方将视各食堂需求的季节性、时段性、覆盖面,采取批量采购,一次签约,分期配送的方式进行。

6、各类食品原料质量要求:大米类:必须为不超过一年的北方水稻加工而成的国标大米,以供货批次出具的生产加工质量检验报告单为准。干菜类:要求干菜类中的木耳出成率为入库检斤重量的10倍(含10倍、±100克),自然损耗率 1%;干芸豆角出成率为入库检斤重量的5倍(含5倍、±100克);黄花菜出成率为检斤重量的2.5倍(含2.5倍、±100克)。调味品类:质量等级、保质期、包装、质量安全标准参照大型超市内流通销售的同品牌、同等级、同规格实物标准;以送货时间为准,要求食品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低值易耗品:要求供方按厂家进货批次定期出具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购销协议、购货凭证或原料来源渠道卫生安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 三无 产品,立即退换货,并接受合同及相关规定的处罚。

7、分装、散装食品原料的包装要求:所有散装食品原料,必须用无色食品级包装袋或无毒材质容器定量盛装。水碱、苏打、泡打粉等食品添加剂必须为原厂包装实物(标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原料外包装必须完整、洁净、卫生、色泽、规格一致,用料合格,包装环保。对不合格食品原料一经发现,立即退换货,严格按合同及履约条款予以处罚。

8、服务承诺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应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供应商必须按照后勤中心保障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后勤中心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周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编号:AGZB20201010001 项目名称: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包号:AGZB20201010001-2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要求(用途、性能、项目要求、技术参数等)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 ★ 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1

猪肉类、蛋类、鲜牛羊肉、冷冻水产品、冷冻畜禽肉类

1项

1、食材品目需求:猪前槽肉、猪后臀精肉、猪下五花肉、鲜鸡蛋、鲜牛肉、刀鱼6~8,4-5两/条,出成率90%、鲅鱼,出成率85%

0.25-0.5kg/条、鸡边腿、鸡胸肉、鸡腿等

2、食材要求:鲜猪肉类产品需一级标准。(1)必须保证供应为国家认证的屠宰厂猪肉,肉身盖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2)肉品必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不粘手、五花肉层数达到四至六层,无肥边。鲜牛羊肉类产品需非缓慢融化产品,原料需国产。要求: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鸡蛋规格为中码。要求:鲜新、大小均匀、要求中码或小码蛋。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刀鱼规格为6~8;鲅鱼规格为0.25 kg。

3、食品原料要求:冷冻禽畜肉类原料要求该类原料的鸡类必须具有:(1)相关部门质量检验报告单;(2)食品原料购销协议、采购证或原料有效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3)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畜禽肉类中新鲜种类(鲜猪肉、鲜牛肉)要求该类原料必须具有:(1)动监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或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2)食品原料购销协议、采购凭证或原料有效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3)生产厂的相关资质材料。

4、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使用物流综合管理的能力,即具备宽带通讯条件、配备计算机及操作人员。供应商必须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充足稳定的货源;具备良好的仓储能力和快捷的运输能力;能够按甲方的需求计划准时供应。甲方要求供货时,必须将食品原料无偿配送至指定位置并完成装卸工作;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配送证,统一着装,干净卫生,语言文明;对配送的食品原料轻拿轻放,配合甲方检斤验货,保证外形完整摆放到位。甲方要求供应商送货车辆专车专用,并配有专车配货,由食品药品监督局发放的食品送货车证;车内、车外卫生整洁,车内空气流通,具备防污、防蝇、防腐、防冻设施。因甲方收货地点距市区较远,要求送货车辆必须具备冷藏、冷冻功能。

5、其他要求:供应商中标后,甲方将按供货质量、服务行为、跟踪评价结果,不定期调整供货界面和供货量。供应商必须对所有产品能做到当日配送。供货品种不同,交纳履约保证金数量不同(按合同额5%缴纳)违约扣罚比例不同,应急议价比率不同(各品种应急议价比率在各自合同中注明)。供应商注册名称、车牌号、相关管理和配送人员如发生变化,应及时与甲方的管理部门联系,以便及时进行合同变更和配送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本次招标,对保质期长、货源稳定、食品安全有保证、供应商经营实力强的食品原料,甲方将视各食堂需求的季节性、时段性、覆盖面,采取批量采购,一次签约,分期配送的方式进行。

6、各类食品原料质量要求:鲜肉类:必须为相应鲜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在24小时之内屠杀的新鲜肉。以动监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与屠杀代号一致的日检疫检验报告和肉体上应有的屠宰印章为准(详见附表2)。冷冻类:要求冷冻类解冻后出成率为入库检斤重量的80%以上(含80%)(详见附表3)。低值易耗品:要求供方按厂家进货批次定期出具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购销协议、购货凭证或原料来源渠道卫生安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 三无 产品,立即退换货,并接受合同及相关规定的处罚。

7、分装、散装食品原料的包装要求:所有散装食品原料,必须用无色食品级包装袋或无毒材质容器定量盛装。鸡蛋用无毒卫生塑料盒盛装。食品原料外包装必须完整、洁净、卫生、色泽、规格一致,用料合格,包装环保。对不合格食品原料一经发现,立即退换货,严格按合同及履约条款予以处罚。

8、服务承诺要求:肉蛋类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提交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应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供应商必须按照后勤中心保障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后勤中心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周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编号:AGZB20201010001 项目名称: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包号:AGZB20201010001-3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要求(用途、性能、项目要求、技术参数等)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 ★ 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1

蔬菜类、水果类

1项

1、食材品目需求:大白菜、芹菜、蒜苔、白芸豆、土豆、芹菜、韭菜、大头菜、青椒、胡萝卜、圆葱、黄瓜、白萝卜、菜花、西红柿等

2、食品原料要求:以上标准商品,均需采用有影响力的、国家级的优质品牌产品。食材要求: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必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蔬菜要求该类原料必须具有:(1)相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药残检测合格证明。(2)食品原料购销协议、采购凭证或原料有效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3)经营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4)拥有自有蔬菜基地或与农业合作社有业务联系的相关证明。

3、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使用物流综合管理的能力,即具备宽带通讯条件、配备计算机及操作人员。供应商必须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充足稳定的货源;具备良好的仓储能力和快捷的运输能力;能够按甲方的需求计划准时供应。甲方要求供货时,必须将食品原料无偿配送至指定位置并完成装卸工作;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配送证,统一着装,干净卫生,语言文明;对配送的食品原料轻拿轻放,配合甲方检斤验货,保证外形完整摆放到位。甲方要求供应商送货车辆专车专用,并配有专车配货,由食品药品监督局发放的食品送货车证;车内、车外卫生整洁,车内空气流通,具备防污、防蝇、防腐、防冻设施。因甲方收货地点距市区较远,要求送货车辆必须具备冷藏、冷冻功能。

4、其他要求:.供应商中标后,甲方将按供货质量、服务行为、跟踪评价结果,不定期调整供货界面和供货量。供应商必须对所有产品能做到当日配送。供货品种不同,交纳履约保证金数量不同(按合同额5%缴纳)违约扣罚比例不同,应急议价比率不同(各品种应急议价比率在各自合同中注明)。供应商注册名称、车牌号、相关管理和配送人员如发生变化,应及时与甲方的管理部门联系,以便及时进行合同变更和配送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本次招标,对保质期长、货源稳定、食品安全有保证、供应商经营实力强的食品原料,甲方将视各食堂需求的季节性、时段性、覆盖面,采取批量采购,一次签约,分期配送的方式进行。

5、各类食品原料质量要求:蔬菜类:(1)必须为当日(圆葱、土豆等部分品种除外,但要保证质量)采购的一等新鲜蔬菜,要求菜体大小、长短、粗细、重量、色泽均匀一致,符合净料率要求及验收标准;(2)要求供货单位每日出具部分品种(每月达到全品种检测)的 药残检验合格证明 ;每季度出具 质量安全证明 ;年度提供 质量安全承诺 。低值易耗品:要求供方按厂家进货批次定期出具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购销协议、购货凭证或原料来源渠道卫生安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 三无 产品,立即退换货,并接受合同及相关规定的处罚。

6、分装、散装食品原料的包装要求:.所有散装食品原料,必须用无色食品级包装袋或无毒材质容器定量盛装。食品原料外包装必须完整、洁净、卫生、色泽、规格一致,用料合格,包装环保。对不合格食品原料一经发现,立即退换货,严格按合同及履约条款予以处罚。

7、服务承诺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应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供应商必须按照后勤中心保障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后勤中心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周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 包米、面、油、干货类、调味品、002包鱼、肉、禽、豆制品、蛋、冻货:食品流通/经营/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003包蔬菜、果鲜: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6日 至 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nshan.gov.cn/index.jsp、http://www.asggzyjy.cn

方式: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nshan.gov.cn/index.jsp、http://www.asggzyjy.cn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腾讯会议(会议号472220699,密码67366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镇

联系方式:林吉平13842260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方式:安鑫0412-6736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吉平

电 话: 13842260888

招标公告


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 委托,对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GZB20201010001) 采用公开招标 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包组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AGZB20201010001-1

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食堂米、面、油、调味品等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项

800000.0

800000.0

AGZB20201010001-2

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食堂鱼、肉、禽、豆制品等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项

800000.0

800000.0

AGZB20201010001-3

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食堂蔬菜、果鲜等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项

800000.0

800000.0

合计

——

——

——

2400000.0

2400000.0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2、是否进口:否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 包米、面、油、干货类、调味品、002包鱼、肉、禽、豆制品、蛋、冻货:食品流通/经营/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003包蔬菜、果鲜:无。

三、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媒体上公告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nshan.gov.cn/index.jsp、http://www.asggzyjy.cn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7日9:0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2020年11月17日9:00;开标地点:第二开标室(224室)

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包装中,必须提供2张不加密光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按系统提供的软件工具制作,按系统提供的软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后刻录光盘),未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投标项目编号: AGZB20201010001, 邮编:114000。投标文件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疫情期间,投标文件电子版采用光盘不加密方式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同邮寄提交,光盘一式两份。

3、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会议号472220699,密码673664)"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会议号472220699,密码673664)"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会议号472220699,密码673664)APP下载地址:https://guanjia.qq.com/。

中介采购公开招标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电子投标要求:本项目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介采购公开招标电子交易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进行主体信息注册(2020年6月1日之前注册的投标供应商需检查、补足详细地址信息并提交审核)和CA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网上投标相关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购文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免费下载;

2、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操作手册,根据操作手册规定的方式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CA锁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3、编制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可生成加密版(文件后缀为“.ASTF”)和非加密版(文件后缀为“.nASTF”)。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进行线上递交;

4、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人不到现场,开标过程取消CA解锁环节,投标供应商必须将编制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打印件1份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装订、密封,并与刻录有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nASTF”,不是word或PDF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CD或DVD光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邮寄到指定地址。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收到的邮寄光盘内容)为准,且投标人必须保证上传的加密版和非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版本一致。

5、因未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和非加密版)及纸质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投标供应商制作双份光盘并做好加固保护,光盘表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包号。因加密版和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或邮寄等原因造成光盘损毁无法读取电子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编制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400-998-0000 黄工15898369934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纸质质疑函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递交,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网络平台进行质疑备案。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项目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九、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政府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投标人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https://www.lnwlzb.com/zxxw/20181122/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67871177/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十一、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十二、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山市康宁医院劳动服务公司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镇

项目联系人:

林吉平

联系电话:

13842260888





项目主管部门:

鞍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凤山路932号

项目联系人:

马骏义

联系电话:

13704928259





采购代理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项目联系人: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412-6736640





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