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英德市政府机关饭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1881-202009-101001-0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英德市政府机关饭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 10 月 19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附件 3“评分细则表”之“商务部分”中第 2 项评分内容如下:
5分
根据投标人取得的证书情
况进行评分。【本项评分
以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经营过的食堂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证,级别为 A 级的,得 3
分;级别 B 级的,得 2分;级别 C级的;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3 分。
注:需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食堂
经营者为投标人的证明或通知文件复印件,否则,
不得分。
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明厨亮灶”示范
单位的,得 2 分。
现更正为: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5分
根据投标人经营的食堂取
得的荣誉情况进行评分。
【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
相关证明文件为评审依
据。】
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等级公示证,级别为 A 级的,得 3 分;级别 B 级
的,得 2 分;级别 C级的;得 1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注:需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食堂
经营者为投标人的证明或通知文件证明文件,否
则,不得分。
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明厨亮灶”示范
单位的,得 2 分。
注:需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食堂
经营者为投标人的证明或通知文件证明文件,否
则,不得分。
名称:英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英德市金子山大道 1 号
联系方式:0763-2222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 11 层 A01a 号、A01b 号。
联系方式:0763-3382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哲
电话:0763-3382526
发布人: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2020-10-26T11:44: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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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6T11:45:2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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