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24CG2020HW8187
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华杰厨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博兴县兴福工业区
中标金额:9798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厨房设备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套(详见招标文件) 单价:979820.0元 |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中堂、梅业新、王伟、刁慕戈、陈玉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0.73486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611室,联系电话:陈西亮17355104499。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赤铸山中路皖江财富广场A2座6层
联系方式:19955350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方式:陈西亮17355104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敏
电 话:18954365961
十、附件
中标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