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邵阳市教育局邵阳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7日
邵阳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
食材集中配送协议
甲方(需求方):邵阳市教育局
负责人:肖玉叶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韶山西路309号步步高大厦
电话:
委托代理人:谢鹏辉
为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根据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邵阳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邵教通【2020】105号文件)要求,对邵阳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经公开招标,中标食材配送企业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邵财采计[2020]000148号)。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配送范围及产品
1、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同时支持民办学校参加统一配送,具体学校数量以及人数以实际数量为准。
2、配送产品为:学校食堂所用米、面、粮、油、肉、蔬菜等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
二、 配送年限
1、根据邵阳市教育局邵教通【2020】105号文件关于印发《邵阳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协议期为3年,自2020年 月 日至 2023年 月 日止。
三、配送方式
乙方为保证食材安全稳妥的送达,提高工作效率,更优质的完成委托任务,乙方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了控股子公司邵阳步步高食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并授权其在合同期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事项。乙方授权邵阳步步高食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配送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合同采用1+2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合约及以上通知文件对乙方进行评分,评分合格,进行下一年续签。
四、配送基本要求
1、乙方在邵阳市区内建立仓配中心,包括专业生产厂房、办公用房、农产品检测室、冷藏库、冷冻库、仓库,并配备足量的冷链配送车辆,并全程GPS定位及食品监控与温度监控,以满足各学校的配餐需求。
2、所配送所有食材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对应标准。
3、按所签学校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类送至指定地点。
五、配送价格
配送价格参考邵阳步步高、佳惠、沃尔玛超市门店同期价格,每周发布一次,所发布的配送价格最高不超过同期门店价格的85%。
六、货款支付
各配餐学校按实际合同约定周期与乙方结算,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食材配送的经营行为、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有监督的权力和义务。
2、甲方负责对各学校合约执行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3、指导、督促所属学校健全制度、明确人员、加强培训,强化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相关应急工作。
4、协调所属学校按协议约定与乙方签订合同并建立食堂食品供求关系。
5、督促所辖学校不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采购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料。
6、督促所辖学校按时依约向乙方支付货款。
7、协调处理所辖学校与乙方在供货过程中的重大矛盾及纠纷
8、甲方每学期应对乙方配送情况进行评估(依评估细则),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意见、建议及整改措施。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承担食堂一切产品配送经营所产生的各类全部成本支出。包括乙方聘请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税费、保险及办公等各项费用;仓配中心的改造、设备、厨具与车辆的添置、更换等费用;以及原材料采购、水、电、燃气、交通等费用。
2、乙方要确保仓配中心从业人员身体和技能符合相关要求,负责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以及仓配中心所需的各类相关证件,提供相关资质、资格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应按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设施,严格各项管理,食品严格检验、检测和留样等制度,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保证菜品份量和营养搭配合理。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及办公等各项费用;仓配中心的装修改造、设备、厨具与车辆的添置、更换等费用;以及原材料采购水、电、燃气、交通等费用。
4、乙方必须严格进货来源、渠道、仓储和进出台账的管理,严禁购买三无产品,所购产品要向供货商索证索票,并建档留样备查。
5、乙方应定期征求学生代表和学校的意见,积极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6、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它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
七、双方约定
1、原则上各食材配送学校学生都按该学校规定在校开餐,乙方要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通过别的方式要求消费。
2、各学校与乙方每周星期五列出下周菜谱,做到荤素搭配合理,品种多样,营养丰富。
3、乙方务必分多条线路配送方案,并按照招投标内容预备应急配送方案,确保各学校每日按时用餐。
4、配送中心工勤人员和配送人员必须持证、着装上岗,并落实安检、消毒等一系列安全卫生保障措施。确保工勤人员必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6、配送车辆整车安装摄像头,实行全程监控,并全程对食材进行温控,避免食材在配送途中出现意外安全隐患。
7、乙方应为该项目投保每年最高賠付不得低于壹仟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8、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第三方。
9、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规范管理,因工作不到位,经甲方或相关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检查考核不达标时,应立即整改,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的生产经营上的安全事故,民事、刑事、劳务、债权纠纷及意外事故等,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1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大规模停水、停电、停气检修等特殊情況,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各学校汇报,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学校食堂正常用餐。
12、乙方在本项目中所有投资(包含固定与非固定资产)均为乙方所有,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经营,乙方需自行处理。
13、乙方要保证每日食材供应,保证用餐时所有菜品充足,除甲方或各校方通知及不可抗拒因素,一律不得停业。
14、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可根据配送中心配送能力和调配能力接受市区及其他市县学校的食材配送需求,为有需求的学校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新的配送学校加入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监管。
八、协议终止与解除
1、合同期内,双方无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如若以下原因,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由于乙方原因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甲方对乙方和市直学校所签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乙方整改未到位的;
(3)合同履行期间,对乙方测评满意度达不到要求的。
八、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时,双方皆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因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均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本协议壹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财政局持贰份,招标公司持壹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邵阳市教育局 乙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 法人:
甲方在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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