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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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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10-27 16:25 】

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11 月 18 日 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HTC-HW-2020-0644

2.项目名称: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900万元

4.最高限价:1900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交货

地点

交货期

1

(1)蔬菜类:时令新鲜蔬菜(叶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采购及配送;(2)肉类:生鲜猪肉(牛肉、羊肉等)采购及配送;生鲜禽肉(鸡肉、鸭肉、鹅肉、兔肉等)采购及配送;水产类(活鱼、虾、蟹等)采购及配送;水发类(水发鱿鱼、水发牛筋、水发海参、水发黄笋、水发海带丝、水发玉兰片等)采购及配送;冻肉制品类(鸡边腿、鸡大胸、鸡胗、冻鸭、鸭翅、鱼、冷冻水产类等)采购及配送;(3)禽蛋及水果类(鸡蛋、鸭蛋、鹌鹑蛋及时令水果等)采购及配送。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正式开始执行合同任务(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后三年内一周一次,初次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

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合同履行期限:正式开始执行合同任务(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后三年内一周一次,初次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0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二楼

3.方式:投标人可以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1现场购买: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

3.2远程购买:

供应商应当把下列资料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并通过电话提醒采购代理机构查看邮箱。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购买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

注: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售价:300元。

购买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2835935

注:此账号只针对本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1 月 18 日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一楼本项目开标厅。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816-2491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西南总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1区W9层1425号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

联系方式: 谷婉秋、张晟 18989289720、18989289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晟

电话:18989289715

邮箱:guwanqiu@xhtc.com.cn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采购需求.pdf 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x

第一节 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及配送内容 1.蔬菜类:时令新鲜蔬菜(叶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 2.肉类:生鲜猪肉(牛肉、羊肉等);生鲜禽肉(鸡肉、鸭肉、鹅肉、兔肉等); 水产类(活鱼、虾、蟹等);水发类(水发鱿鱼、水发牛筋、水发海参、水发黄 笋、水发海带丝、水发玉兰片等);冻肉制品类(鸡边腿、鸡大胸、鸡胗、冻鸭、 鸭翅、鱼、冷冻水产类等); 3.禽蛋及水果类(鸡蛋、鸭蛋、鹌鹑蛋及时令水果等)。 注:若上述产品属于国家或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规定的扶贫产品范围内的,则采 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或上述扶贫产品需交由第三方采购的,经采购人确 认后,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价格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二)产品质量要求 响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 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 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 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标准要求。 1.蔬菜类 ①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 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 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 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农药残留达标。 ②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 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 击有实心感,农药残留达标。 ③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 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农药残留达标。 ④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 现象,农药残留达标。 ⑤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 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2.肉类 配送的生鲜肉类、生鲜禽类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 送。应符合 GB9959.1-2001 鲜、冻片猪肉、GB16869-2005 鲜、冻禽产品等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强制性规定。 鲜猪肉(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 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 合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 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散装生鲜禽肉(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肉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 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肉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 理要求。 ①生鲜猪肉(牛肉、羊肉等)类: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 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 及其他污染物;肌肉应有光泽,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原状,并 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排骨类无龙骨。 ②生鲜禽肉类:家禽鲜活原料应体壮,色泽正常,无病,无内脏,无异物, 符合规格要求,达到使用标准。 ③水产类:新鲜程度高,须保证鲜活(冻货除外)、大小基本统一。要求身 体表面 光洁有正常粘液,无异常色泽肉质,有弹性(有鳞鱼类还须鳞片完整或极少量脱 落),眼球微凸,有光泽,不凹陷,无灰白色,鱼鳃鲜红,不乌,肉质结构紧密, 肉刺不分离,无异味。 ④水发类:颜色色泽正常,无腐败变质、无霉变、气味正常、无刺激性异味, 无掺假掺杂,严禁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保持食材原有特性、正常加热后不能化渣。 ⑤冻肉制品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 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 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冷冻肉类食品解 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水产类食 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 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 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SC标志。 3.禽蛋及水果类 鸡蛋、鸭蛋、鹌鹑蛋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及蛋制品》(GB2749-2015) 出厂日期不超过 7日,无破损;时令水果果形完整,大小均匀,新鲜,正常色泽 且色泽均匀,果质优良,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无发霉,无干疤,无失水枯 萎,无农药残留。 (三)配送要求 1.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证明):生鲜肉类由产地检疫部门出具当日的《动物产品 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 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应提供当 日《动物产品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冻肉制品类, 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蔬菜、水果应提供每批次蔬菜的农残检测报告;其他 食材,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货物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盖有企 业印章的配送清单。采购人有权拒收无相关报告或证明的食材。 2.配送车辆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 1辆冷藏车或具备冷藏功能的配送 专用车,易变质产品(如肉类等)均必须由冷藏车或具备冷藏功能的配送专用车 进行配送。配送车辆必须是封闭的厢式货车、有配送时温度记录,车厢的内仓, 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 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配送专用车为供应商自有车辆时,供应商 应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其他材料)的相应章节中提供在 车辆正前方 45°拍摄的实车图片(实车图片中必须清晰显示车牌照)、车辆购买 发票复印件、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车辆一致性证书复 印件等则证明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的相关材料;配送专用车为租赁车辆时,供应商 应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其他材料)的相应章节中提供在 车辆正前方 45°拍摄的实车图片(实车图片中必须清晰显示车牌照)、车辆租赁 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合 格证复印件或车辆一致性证书复印件等则证明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的相关材料。) 3.服务团队人员要求:项目经理 1名,主要负责与采购人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往来, 第一年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更换项目经理,须征得采购 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司机不少于 1名。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 胸卡,因供应商未遵守上述规定而导致无法正常进入采购人单位内送货的,所有 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项目经理及司机人员名单,同时根据自身情况,在招标 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其他材料)的相应章节中作出中标后提供 配送工作人员近三年内在参加采购活动中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吸毒史、卫生防 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等材料报采购人备案的承诺。) 4.包装与标志要求: (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 无霉变现象。(2)标志:农产品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 及规格、SC认证等。(3)甲方有权拒收包装及标志不达标的食材。 5.品种数量要求:保证配送食材品种重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下单品种及数量为 准,所有食材的重量以净重为准,不得包含包装材料的重量。若采购清单上有部 分货物因为季节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换其他品种。 严禁少量配送、超量配送、延时配送或者配送产品质量不达标。 6.送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通知,从正式供货之日起,每周四 采购人将次周的配送清单下单给供应商,供应商于次日 08:00 前将采购清单上 的货物按每天用量保质保量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 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7.供应商应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食品保鲜、保质工作,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 保鲜或保质。确保配送的生鲜肉及蔬菜水果新鲜、优质、安全、可靠,确保运输 安全。若采购人发现配送的食材存在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并 做好记录,供应商需无偿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原材料。 8.卸货要求:供应商负责卸货,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蔬菜水果应小心轻卸,严 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 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9.建立出入库台账。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小时监控体系。 所有产品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肉类产品留 样(冷冻保存)保存 24小时,其余产品留样保存一周。 10、因采购人临时所需的配送需求,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 二、验收 1.数量验收标准:送货质(重)量优(大)于采购人下单质(重)量时按采购人 实际下单要求验收,送货质量低于采购人下单质量要求或者送货重(数)量小于采购 人下单重(数)量的,则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按下单要求补齐,若无法 按时补齐,则按缺货金额的的 5倍在合同款中进行扣罚。 2.质量验收标准; 2.1总体要求: 2.1.1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质量验收,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 版本的标准。若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有质量要求标准的,则要符合本招标文件 要求。 2.1.2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食材必须满 本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食材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冻肉制品类除外)、检验合 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要使用有效期的食材,保质期超过 15日的食材剩余保质期不得短于获批保质期 的 90%,保质期不多于 15日的食材必须为送货当日三日内生产的货品。 2.1.3 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 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2.1.4 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 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3.验收流程 3.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 并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配送车厢内干净整洁、无不良气味、异 味。易变质产品(如:肉类等)均必须由冷藏车或具备冷藏功能的配送专用车进 行配送,冷冻食品没有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所有食材应清洁, 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受虫害或机械损伤现象。 3.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食材的质量,按索票— —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采购 人留存原件,如原件仅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采购人查验原件后索取复 印件留存(供应商加盖公章)。 3.3填写验收记录。每次配送的食材都要登记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 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4.抽样送检 采购人有权对配送的食材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样送检。供应商应 每天随机抽取不少于 10个品种的配送食材进行供应商内部自行检测,并将检测 结果报告随当天配送的食材一起送交至采购人。 采购人和供应商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随机抽样送检,即随机从配送到食堂库房 的食材中抽取不少于 30个品种的食材,送国家认监委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 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报告递交给采购人,检验所产生的 检验费、样品费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肉类,须符合国家标准 GB2707-2016、GB2762-2017 等相关标准,所供肉类 不得检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 14 号)规定的“瘦肉精”品质目录;水产类,须符合国家标准 GB2733-2015 等相 关标准;蔬菜及水果类,须符合国家标准 GB2762-2017、GB2763-2016等相关标 准。 三、考核及处罚 合同期内,为了及时了解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采购人对供应商采取日常抽查 和每 8周进行一次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采购人有权对综合考核标准进行 修改调整(后附综合考核标准样本)。 (一)日常抽查: 1、根据各项服务日常检查和处罚标准对日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采 购人将按各项服务标准严格管理; 2、由采购人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对供应商的配送范围进行调整。 (二)每 8周进行一次考评:每 8周为一个考评期,考评结果作为支付考评期内后 4 周食材费和安排后期配送范围的主要依据,由采购人将日常检查扣分结果进行 汇总,按考核扣分档次支付考评期内后 4 周食材费,安排供应商下个考评期的配 送范围: 1、根据配送服务的日常抽查扣分结果汇总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考评期内的扣分情 况。一个考评期内扣分低于 5分(含)的,考评期内后 4周支付给供应商的食材 费=考评期内后 4周合同约定金额;一个考评期内扣分在 5分(不含)至 10分(含) 之间的,考评期内后 4 周支付给供应商的食材费=考评期内后 4 周合同约定金额 -1000 元*扣分分数;一个考评期内扣分在 10 分(不含)至 15 分(含)之间的, 考评期内后 4 周支付给供应商的食材费=考评期内后 4 周合同约定金额-2000 元* 扣分分数;若一个考评期内扣 15分(不含)以上,考评期内后 4周支付给供应商 的食材费=考评期内后 4周合同约定金额的 30%,同时,供应商须就相关问题向采 购人提供问题整改报告。 2、考评中累计两个考评期内扣分均超过 15 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自 行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追究制度: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供 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次抽查商品的合同价款,情节 恶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或配送错误,影响正常就餐的, 给予处罚 3000 元/次。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采 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综合考核标准样本: 食堂蔬菜肉类配送综合测评表(满分 100分) 分管领导:配送企业名称:考核负责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序 号 测评 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测 评 得 分 1 报价及 对账 5% 5分 1.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报价的,一次扣 2分;2.配 送供应商对于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未 公布的配送产品的报价超过采购人询价后的报 价的,一次扣 2分; 3.因供应商原因将对账时 间每逾期一天扣 0.5分;付款资料每逾期一个工 作日扣 0.2分;4.因考核测评等原因扣除履约保 证金的,必须在 10日内补交,每逾期一天扣 0.5 分,以此类推。 2 人员 3% 3分 配送员工需穿戴工服且衣着整洁,个人清洁卫生 干净,佩戴胸牌,每有一样不符合要求一次扣 1 分;抽检配送员工的健康证,无证的一人次扣 3 分,并限期整改。 3 食品 质量 40% 肉类 15% (15分) 每个单品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对于肉类产 品质量要求的扣 1分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元, 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蔬菜水果 类 15% (15分) 每个单品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对于蔬菜类 和水果类产品质量要求的扣 1分并扣除履约保证 金 500元,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冻货类 5%(5分) 每个单品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对于冻货类 产品质量要求的扣 1分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 元,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水(海) 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对于水(海)类产品质 产类 5% (5分) 量要求的扣 1分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元,本项 分值扣完为止。 4 质量保 障 28% 包装与标 志 3%(3 分) 对于没有满足招标文件配送要求中的包装与标 志要求的,每缺少 1样扣 0.5分,扣完为止,且 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及标志不达标的食材。 合格证 明、检测 报告 15% (15分) 对于没有满足招标文件配送要求中的产品检验 合格报告(证明)要求的,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 的,每一种食材扣 3分,扣完为止。 抽检管理 10%(10 分) 配送供应商未及时将采购人随机抽取的食材进 行企业内部自检、未及时将检测结果公示或者检 测结果不达标的,每有一项不达标的扣 2分;对 于一季度一次的抽样送检不合格的一次扣 10分。 扣完为止。 5 食材 配送 14% 准时准点 情况 4% (4分) 对于下单约定送达时间,每迟到 10分钟扣 1分, 扣完为止(不足 10分钟按 10分钟计算)。发生 退货情况,造成采购人食堂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的,每发生一次扣 3分;扣完为止。 配送规范 5%(5分) 少量配送、漏送货的,每一样食材扣 2分;食材 包装(对于没有包装的食材须用洁净卫生的食品 框或者食品袋包装)不规范的,每一种食材扣 2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配送车辆 车况 5% (5分) 非箱式配送专车的,一次扣 1分;易变质食材未 采用冷链车配送的,一次扣 1分;未携带“准用通 行证”,一次扣 1分,没有消毒清洗记录扣 2分; 外观破损或车内有明显异味一次扣 0.5分,车内 脏乱差一次扣 1分。 6 应急处 10分 根据实际应急响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 间、响应服务质量、应急响应服务态度)酌情打 置 10% 分。 注:此综合考核标准仅为样本,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修改调整。 第二节 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1. 交货期:正式开始执行合同任务(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后三年内一周一次, 初次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 2.交货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确定方式 (1)主要以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绵阳城区主副食品民生价 格信息行情》-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价格作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按周核实); (2)对于科学城农贸市场未公布的产品,主要以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 站公布的其它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最低价格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进行产品报 价(按周核实); (3)对于上述(1)(2)中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均未公布的配送产品, 由采购人在绵阳市大型超市询价后的同类产品(促销商品除外)的市场零售平均价 格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进行产品报价。定价时间: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上午 12:00 之前报当周价格。 (4)定价方式:调价周期内原则不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产品结算单价基础 价格,但若在定价后市场价格涨/降幅度超过 30%,供应商有义务提出申请/告知,经 双方协议、核实,重新询价后再定价。供应商累计超过 3 次未尽告知价格降幅义务 的,本次采购合同终止,并对采购人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总金额为历次支付合同 金额总和的 10%。 4.付款方式 合同期内每 4周进行一次结算,并按照考核细则条款要求计算当次应支付合同 价款。乙方须在每次结算周期截止后的 3个工作日内将食材配送清单以及结算周期 内每一周由四川省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 价格截图或其它农贸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截图上报给甲方进行核对,在甲乙双方共同 核实确认后 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办齐相关付款手续,在甲方 收到完整的付款资料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若乙方采购食材价格未 按照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每一周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价格或其 它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最低价格作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与投标结算率及数量进 行计算时,则甲方在合同款中扣除乙方考评期内后 4周涉事物资总价的 10倍金额)。 产品实际结算价格公式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投标结算率×实际供货数 量(如:某食材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为 100元/g,投标结算率为 90%,数量为 100g, 则实际结算价=100×90%×100=9000元)。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注: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供应商。 5.供应商配送产品实际结算价格 供应商产品实际结算价格根据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四川省绵阳市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官方网站网站每一周发布的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价格或其它农贸市场同 类产品的最低价格或由采购人在绵阳市大型超市询价后的同类产品(促销商品除外) 的市场零售平均价格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 ×投标结算率×实际供货数量进行 计算,产品实际结算价格以元为单位,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且调价周期(每 周二至下周一)内原则不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 注:本章所有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一条款负偏离视为不能满足采购项目最 低要求,投标作无效处理。 第一节 技术要求 (三)配送要求 1.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证明):生鲜肉类由产地检疫部门出具当日的《动物产品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应提供当日《动物产品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冻肉制品类,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蔬菜、水果应提供每批次蔬菜的农残检测报告;其他食材,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货物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盖有企业印章的配送清单。采购人有权拒收无相关报告或证明的食材。 第二节 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注:本章所有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一条款负偏离视为不能满足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投标作无效处理。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