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莫旗职业教育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莫旗职业教育中心采购食堂食品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肉类)—二次莫旗职业教育中心采购食堂食品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肉类)—二次招标文件
莫旗职业教育中心采购食堂食品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肉类)—二次莫旗职业教育中心采购食堂食品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肉类)—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详情

莫旗职业教育中心采购食堂食品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肉类)—二次莫旗职业教育中心采购食堂食品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肉类)—二次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0-10-27
请下载附件查看!
附件:食堂服务第二标段(1).docx
附件:[S1507000733005153001001]莫旗职业教育中心采购食堂食品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肉类)—二次.HLBEZF
莫旗职业教育中心采购食堂食品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肉类)—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S1507000733005153001 标段(包)编号:S1507000733005153001001 招 标 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职业教育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博跃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0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7 一、投标函 39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1 四、授权委托书 42 五、报价清单 43 六、投标保证金 44 七、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45 八、项目管理机构 46 九、资格审查资料 49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9 (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50 (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50 十、其他材料 51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职业教育中心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1394709460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呼伦贝尔博跃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司女士 电话:15049774687 1.1.4 项目名称 莫旗职业教育中心采购食堂食品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肉类)—二次 1.1.5 项目实施地 莫旗尼尔基镇职教中心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概算投资额150万元(50万元/年,投资期三年)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经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采购肉类 1.3.2 供货期限 三年(具体内容合同中约定)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备所投标段招标内容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②食品经营许可证; 2、 能给发包方提交切实可行的餐饮解决方案; 3、 有成本核算和控制能力; 4、 可以按照发包方要求荤素搭配,营养均衡; 5、 对所采购的食材要做到安全、新鲜(如因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后果需承担法律责任)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4 资格审查方式及审查资料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照原件电子版在投标人系统内投标人信息管理里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同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自动进行公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自动关联投标人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和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系统自动见证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审查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企业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本章1.4.1) 1.9.1 踏勘现场 不召开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2 编制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人员要求 /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3.7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份数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版1份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同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拷贝至U盘内,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地点。 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或开标未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1、投标保证金审查确认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和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在开标现场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共同解密合格投标人的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只有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解密投标人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出现问题后,经招标人现场确认同意后方可启用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补交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 4.1.2 投标文件封套及密封要求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 (项目名称)招标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U盘(1份)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二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二标室 5.2 开标程序 6、 开标顺序: (A)宣布开标纪律; (B)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数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C)进行招标人、监督人、招标代理、投标人签到、投标保证金查询; (D)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E)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F)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G)开标会议结束。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建设单位代表1人,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7.1.2(序号排序) 履约担保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实践中也称同类采购,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以往招投标和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处罚、处分的情形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市场同期平均价格(虚拟招标控制价1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 10.3 “暗标”评审 实施方案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同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拷贝至U盘内,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地点。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或开标未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U盘(1份)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前,前来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填写提交投标信息。投标信息中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诚信库中注册人员)需要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和投标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前来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需带一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备用,无需递交)。 投标人须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500元,交至代理机构(以此为准)。 注:投标人应自行在开标时间前24小时,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填写、提交投标信息。投标人提交投标信息后平台系统内无法更改。投标信息中项目负责人关联投标人诚信库注册人员信息,投标信息中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信息中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无法识别)、数字证书和非加密投标文件存储介质参加开标。开标系统自动核验其身份证信息与投标人系统内提交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前来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与网上报名人员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通过开标系统审核确认是否有效。 10.7 投标报价说明 由于软件操作设置原因,必须设置招标控制价(只识别阿拉伯数字报价),因此此项目设置一个虚拟招标控制价(即10000.00元),各投标单位报价按虚拟招标控制价比例下浮即可,实际发生金额以确定市场平均价格下浮比例为准。 10.8合同的签订 10.8.1 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若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按要求按时到场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10.8.2 合同签订单价由招标人组建询价小组确定同期市场平均价格,按进度结算。 10.9特别说明 1.标段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招标控制价,有意扰乱市场的,经查后严肃处理。 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通投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标处理。 10.10中标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10.11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2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3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4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5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6 其他补充内容 10.16.1 (1)各标段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程招标代理收费指标,中标服务费按中标价1.5%计取并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支付,标的额度以实际发生为准。各投标人应考虑各项因素,进行报价。 (2)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支票、电汇等。 10.16.2 1、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存在差异,请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如上传的word版招标文件与加密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以加密招标文件为准,或与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3、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其他事宜应按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hlbeggzyjy.org.cn)“重要通知栏目查询和查看文件”中发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制度中规定的内容执行。 10.16.3 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采购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供货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供货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采购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采购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为准备和参加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现场情况、单位盖章、人员签字等。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以匿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答。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定版块澄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实施方案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为招标控制价乘以百分之二。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 2.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限进入工程采购现场的; 3.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或工期竣工的; 4.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履行的; 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围标、串标和出租出借资质等非法行为并经核实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采购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并由投标人点击“同步诚信库”按钮,同步诚信库相关信息。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被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姓名处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名,未按此规定签署的为无效;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予以密封、装订的; (6)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包括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上限的; (8)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在开标前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或授权委托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12)满足不了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要求的; (1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投标文件中未清晰标明投标人全称、账户、账号的。 (16)|项目经理未在投标人注册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职称证书的除外); (17)投标文件中有调价函的。 (18) 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部分单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 (19) 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20)投标人被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的,其中认定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在本次活动中不同公司使用同一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编制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1)踏勘记录与采购现场情况不符; (22)其他法律法规等阐明的。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 5.1.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半小时入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招标(采购)人代表需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投标保证金和开标结果。开标现场如出现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异议或银行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推送投标保证金数据出现问题,开标活动暂停。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共同前往投标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柜台查询,并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认定是否有效后,开标活动方可恢复进行。招标(采购)人开标代表、参加评审代表、抽取专家代理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为其注册诚信库内注册人员,开标系统电子验证身份证信息。身份电子核验不一致而导致无法进行开评标的,招标(采购)人或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招标(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均需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无法识别)参加开评标活动。 5.1.2、一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投标。 5.2 开标程序 1、采用网上招标的,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应首先在开标系统内查询、审核确认投标人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采购)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审查确认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自行在开标现场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共同解密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加密投标文件。系统自动提取投标人上传并解密后的投标文件,系统采取语音自动唱标。语音自动唱标结束后由投标人或招标人用数字证书在系统内确认开标结果。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只有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解密投标人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出现问题后(因同一投标人多个数字证书交叉混合使用,导致无法解密),经招标(采购)人现场确认同意后方可启用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纸质投标文件只有在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系统时出现问题后方可启用)。待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运行稳定且无问题和投标人熟悉电子化招标后,将取消纸质投标文件。(具体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2、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宣布开标后先关事宜。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采用网上招标的,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在评标系统内电子化初审、详细评审(打分,包括投标报价得分自动计算)与纸质初审、详细评审一并进行,以评标系统内初审、详细评审为准。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必须认真核对评标系统内自动核算、汇总结果。投标报价需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手工计算并填写至评标系统的,投标报价需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应根据招标(采购)文件规定计算方法进行手工计算,并对计算结果承担责任。待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运行稳定且无问题后,采用网上招标的将取消纸质评审并行。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投标人须知及投标文件格式中关于签字盖章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80 分 售后服务承诺: 20 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 (1)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80分) 投标报价80分 比市场同期平均价格下浮5%的得65分, 比市场同期平均价格下浮10%的得70分, 比市场同期平均价格下浮15%的得75分. 比市场同期平均价格下浮20%的得80分, 2.2.2 (2)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20分) 售后服务承诺20分 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可行,食品新鲜和安全有充分保障的得10-20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可行,食品新鲜和安全有一定保障的得1-9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可行的不得分。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 评标 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3.1.2 废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 注: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将评标过程中所需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电子版在投标人系统内投标人信息管理里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同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自动进行公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自动关联投标人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和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系统自动见证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实施方案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评标委员会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并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实施方案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 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实施方案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实施方案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作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5.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A2.5.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A3.2.1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其中: (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2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 A3.3.3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 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A3.5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实施方案设计评审和评分; (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 (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4)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5)汇总评分结果。 A4.2实施方案设计评审和评分 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实施方案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实施方案设计的评分结果,实施方案设计的得分记录为A。 A4.3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 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分结果,项目管理机构的得分记录为B。 A4.4 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 A4.4.1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实施方案设计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 A4.4 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按投标总报价中的分项报价分别进行评分) A4.4.1投标报价按以下项目的分项投标报价分别进行评审和评分: (1)投标总报价减去以下分别进行评分的各个分项投标报价以后的部分; (2) ; (3) ; (4) ; (5) ; ………… 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A4.4.3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与对应的分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之间的“偏差率”。 A4.4.4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分项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分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汇总各个分项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对各个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 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其他因素的评分结果,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D。 A4.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4.7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8 汇总评分结果 A4.8.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4.8.2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1.2 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3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实施方案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实施方案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实施方案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实施方案设计(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评审之前进行。实施方案设计评审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完成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 A6.2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2.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3.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4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附件B: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不能在价格合理的范围内采购新鲜安全的食材,确保食品新鲜安全的。 B1.6 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废标情况的,应增加“废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废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购合同(参考条款)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莫旗职业教育中心采购食堂食品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肉类)—二次 标段:第二标段 采购人(甲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职业教育中心 供应商(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 莫旗职业教育中心采购食堂食品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肉类)—二次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采购人(甲方)与供应商(乙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采购人(甲方)和供应商(乙方)郑重承诺以下合同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供应商(乙方)投标文件,采购人(甲方)和供应商(乙方)愿承担完全责任。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基本条款 (2)中标人(乙方)向采购人(甲方)提交的投标(相应)文件 (3)货物或服务方案和货物或服务标准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采购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约定其他条款。 二、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采购文件的规定相一致。本合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应与采购文件规定一致。 三、提供货物或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 “货物或服务方案和货物或服务标准条款”如下: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由于软件操作设置原因,必须设置招标控制价(只识别阿拉伯数字报价),因此此项目设置一个虚拟招标控制价(即10000.00元),各投标单位报价按虚拟招标控制价比例下浮即可,实际发生金额以确定市场平均价格及投标文件下浮比例为准),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元)。 五、供货期或服务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为 1095天(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年)。 六、验收办法 采购人(甲方)应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对供应商(乙方)提供货物或服务组织验收。本合同的货物或服务验收责任人是采购人(甲方),验收相关费用由采购人(甲方)承担。 七、交货或提供服务地点 本合同货物供货或服务地点为 莫旗职业教育中心 。 八、付款方式 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名称: 基本帐号: 九、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按合同金额(中标金额)不高于10%比例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及收取比例由采购人自行决定。投标保证金退还由采购人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公资管发﹝2017﹞10号)相关规定在电子交易平台内提交相关信息并办理退还。采购人未按相关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通知》(内财购[2014]7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鼓励采取政府采购信用履约担保形式。 十、违约责任 (一)供应商(乙方)所提供的设备经专业化验收,其型号、配置或材质、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标准的,侵害采购人权益的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损失。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鉴定。供应商(乙方)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采购人将其行为报告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将其则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均须加盖骑缝章),经采购人(甲方)和供应商(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名章和公章后生效。采购人(甲方)和供应商(乙方)双方各执 份,采购人(甲方)需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人(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2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采购人(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名章):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供应商(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名章):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莫旗职业教育中心采购食堂食品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肉类)—二次 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包)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投标报价汇总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报价清单 六、投标保证金 七、售后服务承诺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在市场平均价基础上下浮 %。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采购新鲜食品。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项目,服务期限 天(日历日),并确保食品新鲜安全。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报价 供货服务期 在市场平均价基础上下浮 % 三年 备 注 供应商郑重承诺: 资质原件和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报价清单无缺项或漏项;报价清单中每个单项产品报价不高于前1日市场平均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 单位性质: . 地 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 姓 名: 性 别: . 年 龄: 职 务: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年 月 日 五、报价清单 产品类别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第 一 标段 采购产品: 按招标人要求 报价 在市场平均价基础上下浮 % 六、投标保证金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按规定,已于 年 月 日采用银行转帐方式递交了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担保。请贵方予以核实。 银行汇款回执出具的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及 担 任 的 主 要 工 作 附3: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 项目中所采购的食品均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确保食品的新鲜安全,如因食品的安全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均有我方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附: 序号 证书名称 查看 ? (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应在此处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如没有就直接填写 ‘无’。 诉讼及仲裁说明 查看 ? (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证书名称 查看 ? 2、其 他 十、其他材料 1.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招标代理公司 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招标编号 )招标中若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现金或货款形式递交本标段中标服务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标准执行。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合同价款中扣缴。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 日 期: 年 月 日 传 真: 电 话: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不得单独列报。 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