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大庆市第五十中学食堂管理工作,规范采购渠道,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体函〔2019〕632 号)要求,现就大庆市第五十中学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本次招标的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分为以下标段
第一标段:大米、小麦粉、大豆油、淀粉、白糖、酱油、醋等调味品;
第二标段:猪肉
第三标段:牛肉
第四标段:禽产品(包括鸡腿肉、鸭腿肉、鸡胸肉、鸡蛋等)
二、供货服务期(一年)
三、配送地点及时间。
配送地点是大庆市第五十中学食堂,每周周一配送一次,8:00前配送到学校指定地点并把物品置放整齐。
四、项目要求
(一)每个标段必须整体竞标,投标供应商应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为采购货物的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货物应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注明的类别)。
2.投标供应商须在本市拥有稳定可靠的经营场所和优质的大宗食品的供应货源,投标文件中应说明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供应商品的品种、品牌、价格、仓储能力、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
3.投标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18标准;小麦粉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大豆油必须符合GB1535-2017标准;马铃薯淀粉必须符合 GB/T 8884-2017 标准、玉米淀粉必须符合 GB/T8885-2017 标准、绵白糖必须符合 GB 1445-2018 标准、酿造酱油必须符合 GB 18186-2000 标准、配制酱油必须符合SB/T10336-2012 标准、酿造食醋必须符合 GB18187-2000 标准、配置食醋必须符合SB/T10337-2012 标准。
2.畜禽产品必须是地市级以上(包括地市级)或相当于地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并持有定点屠宰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检疫合格证、税务登记证、市场局检测报告等资质的,定点屠宰企业或使用其屠宰产品的加工企业。其中配送牛、禽肉及其产品的,要提供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配送猪肉要提供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冻品必须有包装(有商品标识和加封标识)。
(四)投标报价包括制作、包装、运输、装卸、检验、发票等费用。
(五)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六)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五十中学相关要求和规定。
五、招标方式
合理低价评标法。
六、相关说明
(一)开标半小时前须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未中标供应商在公布结果后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有串标、撤标行为的中标供应商经查实后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供应商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合同期满,五十中学将退还风险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凭票据领取)。
(二)开评标无疑义后,中标供应商与五十中学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三)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期间,五十中学将从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全程监督,质量达不到标准或价格高于市场同品牌批发价格或服务态度不好的或不按要求提供商品的,五十中学食堂管理小组将要求其整改,如不及时整改,五十中学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风险保证金。
(四)师生满意的供应商,可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提出续签申请,经五十中学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续签合同。
(五)付款方式:每个月全部物资供货完毕后,下个月1-10日内由五十中学结付上一月全部货款。中标供应商结算货款时须出具正规发票。
七、报名须知
(一)生产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卫生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行业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和经销商须有生产厂家提供的经销商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