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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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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教育科技局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合同

招标详情

夏县教育科技局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合同
招标编号:XXCG2020-007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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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XXCG2020-007
合同名称:夏县教育科技局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XXCG2020-007
项目名称:夏县教育科技局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夏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夏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乙方):夏县新兴大酒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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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公告:点击查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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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XXCG2020-007

夏县教育科技局

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Z14080001592019672801)

采 购 人:夏县教育科技局

采购代理机构:夏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7日


目 录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27230 第一章 采购需求 1

HYPERLINK \l _Toc14412 第二章 采购公告 5

HYPERLINK \l _Toc22161 第三章 投标须知 9

HYPERLINK \l _Toc1312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9

HYPERLINK \l _Toc18334 二、投标须知 17

HYPERLINK \l _Toc22631 第四章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31

HYPERLINK \l _Toc5356 第五章 合同条款 37

HYPERLINK \l _Toc1880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0

第一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18年底山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部分地方试点县膳食补助标准的通知》(晋教基函〔2018〕14号)文件、(运教备中心[2018]82号)及《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夏政发〔2018〕57号)、(夏政办函[2019]2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全省情况,以及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0年度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供应营养餐,模式原则采用“牛奶+X”多种套餐方式配送。

二、配餐计划

时间

食品

供应天数(天)

学生数量(名)

供应数量

共47所学校8875人每生每日标准4元,计200天。中标后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与采购人进行调整

星期一

学生奶

40

8875

355000

鲜熟鸡蛋

40

8875

355000

星期二

学生奶

40

8875

355000

面包

40

8875

355000

星期三

学生奶

40

8875

355000

鲜熟鸡蛋

40

8875

355000

牛肉

40

8875

355000

星期四

学生奶

40

8875

355000

香肠

40

8875

355000

星期五

学生奶

40

8875

355000

鲜熟鸡蛋

40

8875

355000

牛肉

40

8875

355000

搭配办法:

每周一、三、五 牛奶+鲜熟鸡蛋、鲜熟鸡蛋+牛肉

每周二、四 牛奶+面包、牛奶+香肠

注:其他食品从鲜熟鸡蛋、面包、牛肉、香肠等食品中任选一种。

1、食品更换:供货方食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为了便于调剂学生口味,同时保证营养的情况下。甲方可以随时更换营养食品。

2、配送时间:全县所有项目学校每周必须配送两次营养食品。

3、考核、考评制度:项目学校每月对供货企业进行一次考核、考评。

4、食品留样:每种食品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留样食品应当由世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三、采购清单

(一)学生奶

技术参数

①规格:≥200ml/盒。包装:采用无菌复合纸硬盒包装,配吸管,包装盒上印制“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并注明“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

②所购学生饮用奶为纯牛奶,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25190《灭菌乳》和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采用符合GB/T6914《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无菌灌装,无任何违规添加剂。保质期≤6个月,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③所供学生奶必须为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的企业生产的学生奶,不得提供委托(代加工)和贴牌方式生产的学生奶。

④为了便于调剂学生口味,提供不少于5种口味的学生奶。

⑤供应商提供的纯牛奶技术指标应符合或优于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以及学生饮用奶技术参数要求。

(二)鲜熟鸡蛋(蒸卤二次加工)

①鲜熟鸡蛋,每个≥60g。

②加工前生鸡蛋要求符合国家鲜蛋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要求。

③鲜熟鸡蛋的加工过程安全、卫生,符合国家熟食加工要求。

④初加工和二次加工分离,有独立的加工设备。

⑤供应商应对所供鲜熟鸡蛋的质量负责,产品保质期在1天以内。

⑥鲜熟鸡蛋质保期内所有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出现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面包

①面包规格分为两种:小学每份60g,初中每份75g。

②所供食品为全麦面包,面包加工配料中所用面粉原料必须为全麦粉。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应符合GB7099-2003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糕点、成包卫生标准》),面包产品符合GB/T20977-2007《面包国家标准》。

③食品外形完整,表面色泽均匀,具有品种应有的香味,无异味,口感酥松,不粘芽。营养成分比例搭配符合学生成长和营养需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以及食品理化要求执行国家标准规定。

④食品采用常温保存,食用时在保质期内。

⑤食品所用包装材料、包装容器应清洁、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

⑥为了便于调剂学生口味,提供不少于5种口味的面包。

(四)牛肉10g/包

1. 感官要求

感官指标包装完好,袋内为负压,包装或薄膜紧贴熟肉制品,组织坚实有弹性,无粘液、无霉斑,切面色鲜,具有熟肉制品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亚硝酸盐项目指标,mg/kg

亚硝酸盐(以NaNo计) ≤ 30

3.病菌项目指标

菌落总数,个/g ≤ 500

大肠菌群, 个/100g ≤ 30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 不得检出,

检验方法理化指标按GB 5009执行。细菌指标按GB 4789执行。

污染物指标的检验要求应符合GB2726《熟肉制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4.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直接引用GB 276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5.营养成分要求,每100克,项目指标 NRV%;能量≥5%;蛋白质≥30%;脂肪≥3%;碳水化合物≥2%;钠≥45%。

6.外包装应保持完好,外包装要求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保质期不得高于12个月。

(五)香肠

1、香肠≥30g/根

2、所供食品为香肠,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应符合GB/T20712-2006《香肠》

3、所供食品外形完整,表面色泽均匀,具有品种应有的香味,无异味。营养成分比例搭配符合学生成长和营养需求。食品添加剂和和食品营养强化挤的使用以及食品理化要求执行国家标准规定。

4、所供食品为知名企业知名品牌优等品种。

5、所供食品必须为供货商本企业(厂)生产的产品,不得提供委托(代加工)和贴牌方式生产的香肠类食品。

6、食品用常温保存,食用时在保质期内(保质期≤6个月)

7、食品所用包装材料、包装容器应清洁、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

四、交货要求、配送方式、配送时间要求、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货要求:在第三方检验完毕后,供货方必须立即送货,超过检验日期十天的,项目学校拒绝接收,同时供应商必须保证学生当天食用的食品在保质期的前半段时间内。

2、配送方式:产品的配送由供应商指派专人、专车负责,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各中小学校学生人数及食用时间,提前将所需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供货地点。配送车辆证件齐全,干净整洁,配备有可调温设备,定期消毒。配送人员身体健康,持证(工作证、健康证)上岗。

3、配送时间要求:每周供货两次,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响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赔偿损失。

4、货物的验收、留样与检查:

(1)严格入库验收,规范发放程序。供应商在按采购人要求供应每批次产品时,须向各项目学校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学校将派专人对每批次产品按照送货单验明食品的检验报告、生产日期、有效期,检查是否有破漏、胀包、腐坏、变质等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方可接收。

(2)食品的留样与检查。每批次产品供应商都要在各中小学校留样,留样份数为1份,留样时间为72小时,留样产品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学校要组织专人负责对产品进行留样。由相关部门适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5、回收:项目学校回收后的学生奶空盒由供应商统一回收处理。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

l、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必须保证做到:

(1)确保安全生产。中标产品生产厂家要取得全国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严格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生产,出厂前必须批次检验合格,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确保安全储存。供应商保管产品的仓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仓储保管条件,场所宽大、通风良好,干燥、无鼠害,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3)加强运输管理。供应商必须使用专用的车辆运输,货箱内必须配备可调温设备,并定期消毒。

(4)加强质量检测。在学生营养餐食品出库前必须按批次进行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封存、下架本批次产品,报告当地工商部门依法抽检送检。

(5)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直接接触的各环节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严禁未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的人员参与产品生产、保管、运输等。学校要配备专职管理员,负责在校期间的保管及发放的工作。

(6)为了保证每批次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质量,供应商应提供每批次具备检验资格的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3、供应商应当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学生营养餐项目。

4、供应商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抽样检查。

5、具有完善的产品培训体系:提供相关食用常识资料,专人对所供产品食用常识及突发事件处理等的培训,必须做到“不培训不食用”。

6、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有完善的产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售后服务措施,遇学生因食用产品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安全高效。

六、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应每月结算一次,以各学校实际发放数量为准。学生食用后无任何不适症状,项目学校填写营养餐结算统计表、营养餐资金拨付表,按照营养餐资金拨付表及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金额(票据到采购单位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由教育科技局统一审核后转账付款。

七、其他

未尽条约事宜由采购方与供应商共同议定、协商补充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章 夏县教育科技局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

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夏县教育科技局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jyzx.yu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14080001592019672801

2.项目名称:夏县教育科技局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3.预算金额:7100000元

4.最高限价:71000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项目实施地点:全县47所中、小学。主要包括:营养餐实行牛奶+X的模式,日平均每份价格为4元(含运输、仓储、税费、配送等费用)。牛奶为每盒200ml及以上的学生饮用奶,X为鲜熟鸡蛋、面包、牛肉、香肠等。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6.供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20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的配送

7.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五年)或食品小经营备案证(贰年)。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或所供产品非本厂生产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登陆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jyzx.yuncheng.gov.cn)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yczf格式)。

本项目应注册供应商用户类型,并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文件费,逾期将无法支付并下载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主体库注册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人民币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9月29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递交方法:登陆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jyzx.yuncheng.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yctf格式)。

供应商应使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磋商时需携带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

4.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任选一家银行进行交纳)

1.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1.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42000元整;交纳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2019672801)。

1.4 交纳账户信息:供应商在交易系统“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选择投标的包段获取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城建支行 行号:102181003539

②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营业部行号:305181081010

③开户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行号:313181000026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夏县教育科技局

地 址:夏县东风西街31号

邮 编:044400

联 系 人:连先生

电 话:13703590880

电子邮件:xxjyjjcg@163.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夏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夏县东风西街14号政府五楼

联系方式:13934882186

电子邮件:sxxxcg@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4882186


第三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采购人

名 称:夏县教育科技局

地 址:夏县东风西街31号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13703590880

1.2.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夏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夏县东风西街14号政府五楼514房间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34882186

1.2.3

项目名称

夏县教育科技局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1.2.4

项目类别

货物

1.2.5

项目编号

Z14080001592019672801

1.2.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8

采购内容

营养餐实行牛奶+X的模式,每生每天4元标准(含运输、仓储、税费、配送等费用)。牛奶为每盒200ml及以上的学生饮用奶,X为鲜熟鸡蛋、面包、牛肉、香肠等食品(具体内容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采购需求)

1.2.9

交货时间

按采购人要求每周送货二次,供货期:200天

1.2.10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1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项目属于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不适用)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属于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不适用)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本项目属于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不适用)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本项目不适用)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本项目不适用)

7、本项目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学生奶、鲜熟鸡蛋、面包、牛肉、香肠。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时,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评审得分相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之规定,选择中标候选人。

1.4.3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五年)或食品小经营备案证(贰年)。

(3)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或所供产品非本厂生产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标牌证书;

(5)学生奶、面包、牛肉、香肠的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1

现场考察

□组织

?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联系人:连先生,联系电话:13703590880

1.7.1

答疑会

□召开

?不召开,若需要召开答疑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7.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1.7.3

采购人澄清问题的时间

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澄清问题的时间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澄清和修改中一并明确。

1.10

是否分包

□允许

?不允许

3.3.3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文件份数、制作要求

□不要求

?要求,1.纸质版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登陆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jyzx.yuncheng.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yctf格式)。

2.供应商应使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开标时需携带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

3.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注:响应文件纸质版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5.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3.6.1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任选一家银行进行缴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元整(1420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2019672801 )

(2)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3)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账户信息:

账户信息:供应商在交易系统“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选择投标的包段获取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城建支行

行号:102181003539 账号:9558830511000256263;

②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营业部

行号:305181081010 账号:9902001207220607;

③开户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行号:313181000026 账号:35910130000030010011323;

注:不允许采用银行担保形式。

3.6.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通过供应商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3.8.3

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之处加盖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代替;在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电子投标文件: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有相应的CA数字证书签章(包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等)。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签章要求和自身情况自行到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若在评标时发现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字之处供应商未进行CA数字证书签章、签字的,投标将被否决。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须将纸质投标文件用牛皮纸包装在一起(不得采用档案袋包装),电子投标文件(U盘)装入信封,然后密封。密封袋所有封口处均须加贴白色封条(封条上必须有“密封条”字样),同时在密封条与密封袋各面相接处全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1.2

密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等字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9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星期二

4.2.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

?否

4.2.6

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澄清、修改等通知文件的确认函原件(若有);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供应商参会代表的要求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携带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同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5.6

资格审查资料

(提供原件,(5)(6)按具体要求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供应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则须另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五年)或食品小经营备案证(贰年)。

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或所供产品非本厂生产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标牌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学生奶、鲜熟鸡蛋、面包、牛肉、香肠的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020年第一季度或第二季度的纳税证明,如果当月没有纳税证明,须出具零报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020年第一季度或第二季度缴纳社保金凭证(含养老、医疗、失业)及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章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在明细表中),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020年第一季度或第二季度职工工资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明细表中);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不具备财务审计报告的,可出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的提供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电子凭证打印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13)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6.1.1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确定方式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

采购人代表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若采购人没有授权代表,可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代替。

评标专家应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是

□否

8

招标代理费

集中采购机构免收

9.1

履约担保

?不要求

□要求

补充内容

1

同义词语

本采购文件中出现的招标人、发包人、买方等在采购阶段均指采购人;投标人、承包人、卖方等在采购阶段均指供应商;天、日等均指日历天。

2

解释权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合同条款、采购公告、投标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部分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编制采购文件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

证件、证书的变更

供应商若有证件、证书变更时,应及时到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新注册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其他说明

本项目属于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采购预算价为7100000元,投标单位必须保证8875名学生每生每天不低于4元标准,共计200天,且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本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注: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应携带相关资格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备资格性审查时审核,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投标须知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1.2项目概况

  1.2.1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3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4项目类别: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5项目编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6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7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8采购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9交货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0交货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定义

  1.3.1“货物”指夏县教育科技局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

  1.3.2“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3.3“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4.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4.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1.4.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1.4.3 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1.4.4接收投标文件或开标时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或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2.6款提交相关资料的;

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供应商代表未携带本人身份证的、供应商代表为代理人的未携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4.5评标时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的、在设有最高限价时,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格的;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的;

投标人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内容、顺序、格式编制、装订的;

(5)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7)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规定的;

(8)交货时间要求等不满足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9)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11)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5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项目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5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现场考察

  1.6.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现场。

  1.6.2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7答疑会

  1.7.1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7.2 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7.3 答疑会后,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澄清内容,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登陆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澄清文件,因未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语言文件

1.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8.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9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分包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本采购文件包括:

  第一章 采购需求;

  第二章 采购公告;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应在本章第1.7.2条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或电子邮件等,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并要求予以澄清。

  2.2.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本章第1.7.3条规定的时间前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但不得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供应商须登陆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澄清文件,因未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采购文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

  2.2.4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2.2.5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1)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2)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3.1.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3.2.2供应商照搬照抄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3.2.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规定的内容、顺序和格式逐项填写,加*项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除特别注明外不允许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内容;其它未加*项也必须作出响应,无相应内容可填时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2.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3.2.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3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

3.3.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2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均须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

3.4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5投标有效期

3.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5.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3.5.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6投标保证金

  3.6.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形式、截止时间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6.2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6.3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3.6.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a、提供虚假、伪造资料谋取中标的;

b、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c、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d、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e、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7投标报价

3.7.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7.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

  3.7.3本次采购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3.7.4供应商要按投标货物数量、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3.7.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3.7.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采购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3.7.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3.7.8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8.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3.8.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3.8.3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8.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8.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装袋密封。

4.1.2密封套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进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份数应符合本章第3.4条的规定。

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3未按规定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4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后,应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单。

4.2.5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6供应商应将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按顺序用订书钉装订成一册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

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3.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4.3.2供应商撤回投标的要求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每页均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4.3.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开标

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5.2供应商参会代表的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3开标时由签到供应商各推荐1名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并签字后开始唱标。如存在异议,由参会领导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进行裁定。

5.4唱标时,各供应商须提供编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并进行唱标,唱标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交货时间要求、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等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5.6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5)(6)按具体要求提供)进行核查,不能按照要求提供原件((5)(6)按具体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将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被否决,其投标文件不再移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如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5)(6)按具体要求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伪造资料的,不仅其投标将被否决,还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责任。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组成及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1.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采购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项目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

(4)与供应商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其他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

6.2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审因素、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各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导致电子标无法进行时,可根据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3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6.4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6.5采购项目废标

6.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5.2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6.5.3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中标通知

7.1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在公示期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8.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集中采购免收。

履约担保

9.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担保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9.1条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签订合同

10.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0.2中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1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工程,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10.4中标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10.5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1.验收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12.保密和披露

12.1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投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12.2披露

12.2.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12.2.2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13.询问和质疑

13.1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13.1.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13.1.2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13.1.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3.1.4 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13.1.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3.1.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13.1.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13.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递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13.1.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3.1.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13.1.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4.违约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付招标代理费的;

(6)供应商未按投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7)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第四章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1.初步评审

1.1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因素见第四章附件1“符合性审查表”。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采购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报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2.详细评审(详见第四章附件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主要因素为技术、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

2.1分值构成

2.1.1商务部分:详见第四章附件2;

2.1.2技术部分:详见第四章附件2;

2.1.3服务部分:详见第四章附件2;

2.2评审标准

2.2.1 投标报价

2.2.1.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3)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2商务部分评审

2.2.2.1评标委员按本章后附件“评定内容及标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2.2.2.2商务部分得分

商务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2.3技术部分评审

2.2.3.1评标委员按本章后附件“评定内容及标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2.2.3.2技术部分得分

技术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2.4服务部分评审

2.2.4.1评标委员按本章后附件“评定内容及标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部分进行评审;

2.2.4.2服务部分得分

服务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2.5得分汇总

汇总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和服务部分得分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更正

3.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3.2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更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确定中标人

4.1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供应商得分相等时,以业绩得分高的优先。业绩得分也相同的,以服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采购人未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按照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附件1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

投标文件所附资格证明资料齐全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之处加盖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代替;在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电子投标文件: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有相应的CA数字证书签章(包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等)。

3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正本1份、副本2份

电子版U盘:1份

5

纸质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投标文件中除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名可以手写外,其余内容一律打印,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所有内容必须装订为一册,且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6

投标内容

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7

交货时间

按采购人要求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其他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附件2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得分

一、商务部分

33

业绩

学生奶生产厂家以近三年内(2017年8月30日至开标时间)给学校供应的学生奶或食品的合同(含首页、中标通知书、签证盖章页、金额所在页、供货明细单)为准,缺少任意一项业绩无效,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为6分。

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评标委员会有疑义时需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0-6

2、信誉

(1)学生奶生产厂家具有信用和诚信方面良好评价的,优秀企业证书、先进企业证书、守信用重合同证书、高新企业证书、农业部授权的国家奶业科技创新联盟颁发的优质乳工程科技创新证书等,国家级每提供一项得3分,省级每提供一项加2分,市级每提供一项加1分。

(2)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家近三年(2017年8月30日至开标时间)参与教育慈善活动(或2020年疫情期间社会公益捐款)以现金或物资捐助过每个贫困学生或贫困户资金一次超过1万元得2分,超过2万元得4分,超过4万元的,得6分,超过8万元现金至10万元现金的得8分,以教育部门(政府或民政、教育部门、授捐赠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和会场捐赠仪式的照片为准,缺少任意一项无效。

(3)财务状况: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提供的资信证明进行打分,一般得1分,不良不得分,满分为3分。评标时核查加盖样章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有疑义时需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0-14

3、投标企业

(1)学生奶的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厂家具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书的得1分,满分4分;

(2)生产厂家所投产品获得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得3分;

(3)面包、牛肉、香肠生产厂家具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食品抽验检测报告得1分。

评标委员会有疑义时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0-8

4、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排版、字体、段落、标题规范,空页、半页合理,页码清楚、无错字、语句通顺,复印件内容完整、清晰等,满分为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情况酌情打分。

0-5

二、服务部分

40

1、管理方案

(1)建立完善的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的专属,专业营养餐配送服务队伍(固定的售后服务管理团队,配备投标供应商员工具有健康证、营养师资格证的,满分为5分。)

(2)对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规划完善和措施安排合理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售后服务,有应急突出事件预案科学性、合理性,满分为10分。不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3)运营管理制度合理、完善、可行性强,满分为5分,以编制的运营管理制度为准,不提供运营管理制度的不得分。

评标专家根据详细情况酌情打分。

0-20

2、实施方案

(1)食品搭配方案

投标人所供食品营养、搭配均衡且保证每生每天不低于4元标准,满分为3分。

(2)仓储方案

投标人在夏县(附近的运城市)设有仓储基地面积达350平米以上,并健全详细的仓库管理制度,满分为6分。须提供仓储基地的租赁合同和租赁方房产证证明资料,不提供原房产证证明的不得分。

(3)运输及配送方案

详细制定配送方式,含配送时间、交货、验收、留样、调换货等方案,满分为3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

(4)本项目设备配置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项目需要,满分为3分,以提供的设备配置表为准,配置表中所有设备包括车辆应附购买发票或车辆登记证明,不提供配置表或配置表中所列设备不能出示购买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书的不得分。

0-15

3、保证机制与安全责任

(1)投标供应商所投学生饮用奶、牛肉、香肠产品生产厂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2)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经事故认定属供应商责任的,由供货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的得2分;对出现的问题学生饮用奶进行及时的召回和更换等承诺得2分;若承诺不全面的,评标小组成员可依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情况酌情打分,未承诺的不计分。满分为4分

0-5

三 、技术部分

27

1、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制造工艺、奶源管理、鲜熟鸡蛋、面包、牛肉、香肠等详细描述,满分为8分。(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评委专家根据详细情况予以酌情打分)

0-8

2、投标产品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详细描述,厂家配合,满分为7分。(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评委专家根据详细情况予以酌情打分)

0-7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6分,每有一项需求或性能描述负偏离的扣1分,负偏离超过3项(含3项)的,本项得0分,满分为6分。(扣分须由评标专家认定并在评定意见中注明扣分理由)

0-6

4、建立完善的全链条全程追溯体系,对学生奶质量进行有效追溯跟踪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实施方案,确保食品安全质量“0”事故的得6分。

0-6


第五章 合同条款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组织的 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产品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货物清单)

二、合同金额: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学生奶

2

鲜熟鸡蛋

3

面包

4

牛肉

5

香肠

...

...

...

...

合计

上述单价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总价可根据实际发放数量进行调整。

三、货款支付

采用分期付款:每月结算一次,以当月各学校实际发放数量为准。学生食用后无任何不适症状,项目学校填写营养餐结算统计表、营养餐资金拨付表,按照营养餐资金拨付表及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金额,由教育科技局通过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统一转账支付货款。

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配送

1、配送时间:需方指定时间

2、配送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六、检验与留样

1、供方在按需方要求供应每批次产品时,须向各项目学校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学校将派专人对每批次产品按照送货单验明食品的检验报告、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等,检查是否有破漏、胀包、腐坏、变质等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方可接收。

2、每批次产品供应商都要在各中小学校留样,留样份数为1份,留样时间为72小时,留样产品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学校要组织专人负责对产品进行留样。由相关部门适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 终止合同,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七、需方责任

1、及时通知供方供货数量、时间、地点。

2、安排专人负责每批次产品的检验、入库、管理、发放。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标书承诺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产品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产品进行检测、储存、配送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且终止合同。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部门备案两份,另一份退取保障金时备查。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日 日 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文件响应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的内容、顺序和格式逐项填写,加*项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内容;其它未加*项也必须作出响应,无相应内容可填时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2. 投标文件排版及格式要求

(1)页面设置:必须设置页眉横线和页脚横线。

(2)字体要求:一级标题:宋体二号字体,加粗;二级标题:宋体三号字体,加粗;三级标题:宋体四号字体,加粗;正文:仿宋体四号字体,不加粗。

(3)正文段首须缩进2个字符,回行顶格,两端对齐,允许西文在单词中间换行及标点溢出边界。

(4)页码要求:页码位于页脚横线下方,居中,格式为1,2,3……,仿宋体小四号字体。

(5)目录要求:投标文件必须编排目录,目录顺序应与采购文件的要求一致,目录页码和正文页码必须一致。

3. 纸质投标文件印刷要求

投标文件中除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名可以手写外,其余内容一律打印。A4纸双面打印。

4.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必须装订为一册,且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5.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商务、技术)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目 录

商务部分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代理人的本项填写“无”)……

4、资格证明资料…………………………………………………………

(1)供应商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证书、证件等…………………………………………………………

(5)纳税凭证……………………………………………………………

(6)缴纳社保证明………………………………………………………

(7)工资表………………………………………………………………

(8)财务状况……………………………………………………………

(9)投标保证金…………………………………………………………(10)供应商或生产厂家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

(11)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1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1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4)诚信投标承诺书……………………………………………………

(15)其他商务材料………………………………………………………

二、技术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3、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4、管理方案……………………………………………………

5、实施方案……………………………………………………

6、售后服务承诺……………………………………………………

7、其他技术材料……………………………………………………


一、商务部分

*1、投标函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 日历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

4、按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采购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 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