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职工餐厅设备、用具采购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职工餐厅设备、用具采购项目;
1.2 供货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
1.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为本公司职工餐厅设备、用具采购及售后服务;招标范围包含招标文件、清单所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下达书面供货通知后20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及天眼查(http://www.tianyancha.com)企业信用报告打印件,以及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查询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招标文件每份200元/份,售后不退。
4.2获取地点: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九层。
4.3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提供符合3.2条中所要求的网页截图、企业信用报告及天眼查报告。以上资料必须于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如有二维码可供查询的证件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公证件且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20年11月17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在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九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
联系人: 林娜娜
电 话: 0999-8225805
招标代理: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繁森
电 话: 0999-80399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