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劳动大厦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1区26号楼北侧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61314500100001985
项目名称:劳动大厦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87.6356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87.6356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劳动大厦两个餐厅的服务管理工作。为在劳动大厦就餐的人员提供早、午、晚三餐餐饮服务。服务期限一年,具体详细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单位经办人需携带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9日 至 2020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8:00至8:00,下午12:00至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1区26号楼北侧2层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第四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
联系方式:赵春雨 010-60416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1区26号楼北侧2层
联系方式:010-69409202/茹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茹铮
电 话: 010-69409202
劳动大厦 餐饮 最终.doc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202061314500100001985
项目名称:劳动大厦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人: 北京市顺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部分 服务标准及要求 14
第四部分 合同 19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项目采购概况
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劳动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61314500100001985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招标活动。
项 目 名 称:劳动大厦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顺义区
3、采 购 编 号:SYCG__20__1181
4、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5、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
6、采购人联系方式:赵春雨 010-60416920
7、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1区26号楼北侧2层(招竣公司)
9、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409202/茹铮
10、预算批复文号:顺财行指【2020】122号
11、选择本招标方式的原因:适用
12、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3、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金额:15876356.46元
14、采购内容列表:
*采购服务列表(主要服务):
序号 |
服务名称 |
项目简介 |
工期 |
1 |
劳动大厦餐饮服务项目 |
劳动大厦餐饮服务项目,详细工作内容请参考项目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
15、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
16、项目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7、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0月29 日至 2020年11月4日(北京时间),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http://ggzyjy.bjshy.com.cn/syggzy/)进行项目关注。首次登陆需要CA注册,供应商CA注册操作手册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平台登录页面。
2、项目关注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定量评分法,满分
为100分,打分分值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项目关注及招标文件购买;
8、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茹铮 010-69409202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经办人需携带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购买标书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优盘拷取;
2、购买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均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名称 |
北京市顺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
2 |
项目金额 |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金额:15876356.46元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
3 |
投标时应递交及出示的材料 |
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 |
正、副本分别密封。 未提交响应文件正本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一览表 1份 |
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外,单独密封1份原件,且内容须与响应文件正本中一致。未提交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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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电子版的U盘1个 |
内装包含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版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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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法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
出示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证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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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①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单独出示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非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单独出示法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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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应递交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其中6-11项为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
参考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
*投标函; |
原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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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原件,参考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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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情况声明; |
原件,参考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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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 |
①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说明: ①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②不符合上述适用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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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
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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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
供应商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除报告页外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说明: ①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②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中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如无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③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④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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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
①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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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
①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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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原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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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查询声明及网页截屏;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记录查询声明。 ②供应商须在查询声明后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如供应商提供的信用记录查询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作为虚假投标处理。 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中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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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应递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
*投标一览表; |
原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原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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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 |
供应商自行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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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 |
供应商自行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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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表 |
原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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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响应文件。 |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自行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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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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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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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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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日(从开标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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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代理服务费 |
支付依据:根据中标金额,按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有关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供应商须知
总则
定义:
“采购人”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条。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且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的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相关部门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通知
采购人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指定媒体上以公告的形式通知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服务标准及要求;
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六部分 合同;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任何已按规定程序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向采购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若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要求涉及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且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送给所有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有关的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至5条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上述的相关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顺序和格式,统一编目编码后左侧胶装装订。响应文件按照环保节约原则,具备条件的文档建议可双面打印。
投标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施工、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培训、备品和工具、保险、售后服务、税款、测试、质检、行政许可及相关证书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响应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征询供应商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须作出书面声明。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签字或名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凡本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原件均应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在修改处签字。
对于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复印件要求,照片件、扫描件、影印件、截图件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供应商须注意: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均应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
投标材料的递交
响应文件、投标一览表的密封及标记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一览表等应分别装袋密封:
正本密封袋:内装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①响应文件正本、②采购编号、③项目名称、④包号(如有分包的项目填写)、⑤供应商名称、⑥开标时启封。
副本密封袋:内装纸质《响应文件》副本。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①响应文件副本、②采购编号、③项目名称、④包号(如有分包的项目填写)、⑤供应商名称、⑥开标时启封。
投标一览表密封袋:内装纸质“投标一览表”1份,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①投标一览表、②采购编号、③项目名称、④包号(如有分包的项目填写)、⑤供应商名称、⑥开标时启封。
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须为原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内容须与《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完全一致。
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的封面上应写明:①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②采购编号、③项目名称、④包号(如有分包的项目填写)、⑤供应商名称。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造成响应文件提前开封,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的密封及标记
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密封袋:内装载有响应文件的U盘1个。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①响应文件电子版、②采购编号、③项目名称、④供应商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法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署。
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的将予以接受。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开标
开标
采购人按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供应商授权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手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放弃投标。
开标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当众宣读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及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书面补充、修改等说明材料的全部内容。若宣读的内容与密封递交的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供应商应在开标现场说明。
开标时,未提供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或单独密封提供的投标一览表中存在未签字、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注明投标报价、复印件等情况,作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代理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评标步骤和要求
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审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附表一。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详见附表二。
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认定为无效投标: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未对招标文件中规定所有带*部分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包括其中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情形的;
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导致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泄露或者提前开启的;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响应文件中出现多个投标报价的,且未声明哪个为有效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开标时,投标报价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已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第一款规定处理。
如按第一款要求计算供应商数量后不足三家的,属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
响应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由其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对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进行综合打分并按总分排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按相关法律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
评标过程要求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公正性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中标、未中标通知
中标通知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中标公告中须公示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公示内容为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扫描件)。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中标通知
中标公告发布后,未中标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申请查询本单位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原因、评审汇总得分及排序等相关信息。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质疑
质疑
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事项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中标或未中标结果等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程序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由法人或其授权人当面递交质疑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递交)等相关材料,并出示法人或其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质疑书原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及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递交的质疑书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得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不符合上述28.2-28.5款规定的质疑书不予受理。
供应商如果在质疑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将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如情况属实,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书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手机:
传真: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事项分类:
□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
□中标、成交结果
□采购执行程序
□上述四项之外的其他事项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提交日期:
服务标准及要求
劳动大厦餐饮服务内容:
负责劳动大厦两个餐厅的服务管理工作。为在劳动大厦就餐的人员提供早、午、晚三餐餐饮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劳动大厦餐饮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地址:北京市顺义区
(二)餐厅就餐方式:采用自助餐刷卡就餐,每周一至周日的职工餐(自助餐),要求菜品不重复(需提供详细菜谱,标注荤菜比例);
二、人员配置:
配置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前厅主管2人,前厅服务员20人,厨师长2人,凉菜厨师4人,高灶厨师10人,切配厨师10人,面点师10人,洗碗勤杂7人,保洁员7人,共73人。
三、餐饮服务范围与餐饮饭菜品种
(一)职工餐(正常工作日按250天计算,节假日按115天计算)
1、餐标:早餐每人每餐5元,午餐每人每餐18元,晚餐每人每餐10元。
2、用餐人数:
正常工作日250天 节假日115天
早 餐 800人 200人
午 餐 900人 200人
晚 餐 300人 200人
3、各餐次提供食品明细(以下方案仅供参考)
(1)早餐:
主食:6种;汤:1种;粥1种;凉菜:2种;热菜:2种;豆类:1-2种;蛋类:1种。
(2)午餐:
热菜:6种;凉菜:2种;汤:1种;粥:1种;主食(米):2种;面食:2种。
(3)晚餐:
热菜:4种;凉菜:2种;汤:1种;粥:1种;主食(米):1种;面食:2种。
(二)加班夜宵
招标人按实际工作需要,提前通知投标人按需求提供加班夜宵,于餐厅内用餐。
(三)接待用餐
接待用餐服务,招标人提前预订,投标人按需求提供接待餐服务。
(四)其它要求:
1、招标人按实际中标金额每月向中标人支付相关费用。
2、投标人需制定相应的考核检查标准,并经招标人确认。
3、中标人在餐饮服务、管理过程中需要负责食堂所需的:原材料及配送、低值易耗品(含餐具)、油烟道清洗、原材料检测、隔油池清掏、地沟清掏、下水管道疏通、设备设施维修、有害生物防治、餐厨垃圾清运、灭火器配备、各种警示标识配置、节日活动及各类宣传布置、天然气等费用。
四、食品质量要求
(一)主食质量:
1、供餐时,热食品种保持温热。
2、食品表面无风干、水浸现象。
3、蒸类制作:要求碱量合适,不酸不黄,个头喧腾,分量符合要求,软硬合适,色白型好。
4、煮类制作:不生、不糟、不软、不硬、不破;
5、烙活制作:火候均匀,不生不糊,厚薄一致,边沿熟透,层次多。
6、烤类制作:火候一致,不生不糊。
7、炸类制作:矾、碱、盐比例合适,型大量准,没有阴阳面。
(二)冷菜质量:
1、冷荤制作符合“五专”要求,即专人、专室、专用具、专冷藏、专消毒。
2、酱制食品不含过多的汤汁。
3、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均匀、搭配合理。
4、凉拌食品汤汁应适度,适时拌制。
5、烹制后的食品完整、不碎、不松散。
6、隔夜熟食必须回锅加热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热菜质量:
1、供餐时,热食品种保持温热。
2、菜要先洗后切,注意营养卫生,丁、丝、条、块、片等刀口均匀、厚薄一致、粗细一致。
3、食品保证质量,火候适中,汁芡均匀,咸淡可口,色、香、味、型俱佳。
4、素菜食品即时烹炒,控干过多的汁和水份。
五、员工仪容仪表
(一)按规定着装,服装整齐,鞋面干净整洁。
(二)佩带胸卡、规范服务。
(三)注重个人卫生,头发整齐、美观,男发长不过耳,女不留披肩发(长发应盘起),不许染黑色以外其他颜色头发。
(四)上班确保正常的工作状态,冷荤制售人员必须戴口罩,工作区域内不得吸烟。
六、餐饮服务人员的规章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相关规章制度。
(二)在工作区内认真工作,不串岗、不大声喧哗。
(三)设备出现问题及时反映给主管人员,并及时通知招标方。
(四)不和用餐人员发生任何冲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避免和用餐人员发生冲突,发生纠纷如实反映并及时处理。
(五)如就餐区域发生突发事故、紧急事故或异常情况等,所有人员应服从有关人员的指挥安排。
七、餐厅的服务工作职责
投标单位负责餐厅内的所有卫生清洁、保持工作。
(一)开餐前搞好餐厅的桌、椅、地面卫生
(二)检查餐厅内所有设备完好无缺。
(三)发现工程上的问题,认真填写维修单。
(四)定期清理餐桌、椅,保证用餐清洁,随时接受招标人检查。
八、新冠疫情管理
(一)中标人负责餐厅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负责进入餐厅人员的体温测量。
(三)进入餐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四)疫情期间由中标人负责分餐,负责督导取餐人间隔1米以上。
(五)中标人员工每天三次体温检测,每天扫健康宝上岗。
(六)中标人员工工作间隔一米距离。
(七)每天对就餐区3次时长1小时的通风。
(八)每天不低于5次的全面消毒,就餐人员餐桌随走随消毒。
(九)制定新冠疫情应急预案。
附表一、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有效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 |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
|||
2 |
供应商的资信证明 |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
|||
3 |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
具备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
4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
具备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
5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
|||
6 |
信用记录查询声明及网页截屏 |
具备信用记录查询声明及网页截屏 |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网的网页截屏 |
|||
资格评审结论: 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 |
资格审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二、符合性完整性审查记录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 |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要求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
2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有效期满足 |
||||
3 |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 |
未超过最高限价 |
||||
4 |
响应文件的盖章及签署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 |
||||
… |
||||||
评审结论:通过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评审标注为×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评标标准
评审 内容 |
序号 |
评审项目及权重 |
评审要素 |
分值 |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
1 |
对项目理解(包括对项目实施的意义、发展方向的理解等)及需求分析、把握是否准确。 (10分) |
充分理解本项目 |
10 |
基本理解 |
8 |
|||
部分理解 |
5 |
|||
不能理解 |
0 |
|||
2 |
对项目的整体设想及策划(10分) |
合理且对项目有帮助 |
10 |
|
合理 |
8 |
|||
较为合理 |
6 |
|||
不合理 |
2 |
|||
3 |
项目实施思路与方法阐述是否清晰;包含对指导思想、技术路线、进度计划和项目组织,对投标人技术实力、类似实施案例的叙述等(10分) |
方法可行 思路清晰 |
10 |
|
方法较优 思路较为清晰 |
7 |
|||
方法待推敲 思路混乱 |
3 |
|||
4 |
应急方案 (10分) |
应急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 |
10 |
|
应急方案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
8 |
|||
应急方案合理性差,可操作性差。 |
6 |
|||
未提供应急 方案。 |
0 |
|||
6 |
配套制度(内部考核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合同信息管理制度)(10分) |
配套制度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 |
10 |
|
配套制度较齐全,较合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
7 |
|||
配套制度不齐全,可以操作性一般。 |
4 |
|||
未提供配套制度。 |
0 |
|||
拟派人员(数量满足需要,专业配备合理,技术过硬)(15分) |
数量满足需要,专业配备合理,技术能力强 |
15 |
||
数量满足需要,专业配备较合理,技术能力较强 |
12 |
|||
数量满足需要,专业配备较一般,技术能力一般 |
9 |
|||
数量满足需要,专业配备较混乱,技术能力较弱 |
5 |
|||
数量不能满足需要, |
0 |
|||
项目负责人(类似活动的履历、成功案例、技术能力)(10分) |
类似活动的履历丰富、成功案例多、技术能力强 |
10 |
||
类似活动的履历较丰富、成功案例较多、技术能力较强 |
7 |
|||
类似活动的履历一般、成功案例一般、技术能力一般 |
4 |
|||
类似活动的履历较少、成功案例无、技术能力弱 |
0 |
|||
|
承揽的同类项目业绩(15) |
每有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 |
15 |
|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
|
报价评审(1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值(10) 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各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且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合计 |
满分100分 |
注: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 10 %后参与评审。对于既属于小微企业又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2.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得分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平均报价30%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
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有冲突)
劳动大厦食堂餐饮服务保障协议
甲 方:北京市顺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乙 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北京市顺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乙 方:
为做好顺义区劳动大厦食堂餐饮服务保障工作,提高膳食质量,甲方聘请乙方负责劳动大厦食堂的餐饮服务保障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现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供餐要求
本着安全第一、营养为本的原则,乙方为在劳动大厦食堂就餐的人员提供自助餐形式的早、午、晚餐服务。同时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其他及加班员工的供餐服务。
1.按照甲方确定的要求,安排调整好菜式品种。乙方应每周五前将下一周菜单交给甲方管理人员审核,并根据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2.供餐时间:
早餐:7:20-8:50 午餐:11:30-13:00 晚餐18:00-19:00
供餐时间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随时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积极配合,准时开餐,不可断餐、换餐,对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开餐,乙方负全部责任。
二、餐饮服务期限
本协议期限拟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始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餐饮服务费用及结算支付方式
1.餐饮服务费用:本协议总价款(含税)为人民币: 元整(? 元)。每月费用为: (? 元)。
2.结算支付方式: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费用,并以月度为单位对乙方的餐饮服务工作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餐饮服务费支付挂钩。甲方为考核主体,负责实施考核工作。采取100分直接扣分制考核:
(1)一等95分(含)以上,支付100%服务费;
(2)二等90分(含)-94分,支付98%服务费;
(3)三等80分(含)-89分,支付95%服务费;
(4)四等70分(含)-79分,支付92%服务费;
(5)五等60分(含)-69分,支付87%服务费;
(6)六等60分以下支付80%服务费;连续两个月不满6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餐饮服务保障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3.甲方通过转账支票(乙方为收款人)、电子汇款的形式将每月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餐饮服务要求
1.乙方应向劳动大厦食堂派遣73名服务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经理1人、前厅主管2人、前厅服务员20人、厨师长2人、高灶厨师10人、凉菜厨师4人、面点厨师10人,切配厨师10人,洗碗勤杂7人、保洁员7人。
2.乙方所有人员须有健康证(有效期内)、无犯罪证明以及相关任职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每年按规定进行体检,健康状况符合餐饮行业要求,发现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应立即离岗。
3.乙方须对每餐后餐具进行清洗、消毒,清洗灶台、厨具,保持操作间干净整洁,库房物品摆放整齐,并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餐厅干净、明亮,墙面、地板光亮无油污,餐桌椅等摆放整齐。
4.乙方所有人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做到仪容整洁大方、服务主动热情,礼仪规范、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认真负责餐卡的刷卡工作,对就餐人员不论职务高低,熟人、生人,要一视同仁,对就餐人员提出的要求、意见认真听取,耐心解释。
5.乙方要做好餐卡的充值和账目的记录工作,做到认真负责,账目清晰、准确。
6.乙方对所有原材料要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可靠,各种票据齐全,源头可追溯,符合国家卫生质量的相关标准。
7.乙方要爱惜厨房设施和设备,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设备(单次5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维修,500元及以上由甲方负责维修。),配备灭火器材并及时更新。
8.乙方要定时、定期对油烟管道、隔油池、地沟、餐厨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并留有记录。油烟管道需每两月进行一次清洗,全年不少于六次;隔油池清掏需每月进行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餐厨垃圾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投放,及时清理、清运,不隔餐、不过夜。
9.乙方对各类厨杂低值易耗品及天然气,要及时进行采购、充值。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
2.甲方有权审议乙方拟订的餐饮服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登记等,并要求乙方纠正不合理、不符合本项目运营的权利。
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餐饮服务费用,有依据《餐饮服务保障考核细则》成绩扣减餐饮服务费的权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人员进行替换,乙方应当遵照执行,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在更换项目厨师长、主管级以上人员时,应提前与甲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更换。
5.甲方为乙方开展餐饮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在劳动大厦食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员工的工资由乙方支付,乙方员工所发生的医疗、工伤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之间不具有任何劳动或雇佣关系。
2.乙方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主体,应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做好本项目水、电、气、食材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主动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因乙方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负责食堂所需的:原材料(含配送)、低值易耗品(含餐具)、油烟道清洗、原材料检测、隔油池清掏、地沟清掏、下水管道疏通、设备设施维修、有害生物防治、餐厨垃圾清运、灭火器配备、各种警示标识配置、节日活动及各类宣传布置、天然气等费用。
4.乙方对食堂的设施、设备具有使用、保管的权利,合理使用资源、杜绝浪费,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5.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证食品卫生。
六、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协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事件,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后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发生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后,乙方应采取下列措施:
(1)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
(2)抓紧时间积极协助卫生和相关机构救治病人。
(3)立即采取可靠措施,保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要求或采取其他可行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七、不可抗力
协议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后,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协议,双方对此均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导致协议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的合法追偿。
3.国家政策性的调整影响到协议的履行,双方将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而致使协议终止、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膳食。
九、争议处理
1.关于本协议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十、其他事项
1.本协议项下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服务关系,乙方在协议期内与甲方之外的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2.乙方人员发生盗窃等违法行为,由乙方承担损失。甲方有权保留法律处置权。
3.本协议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餐饮服务保障考核细则》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答索引表
序号 |
项目 |
投标人应答内容 |
在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
备注说明 |
1 |
投标人应答索引表 |
有或没有 |
||
2 |
投标函 |
有或没有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有或没有 |
||
投标人的情况声明 |
有或没有 |
|||
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 |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证书等 |
||||
8 |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
有或没有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
有或没有 |
|||
投标人须具备的特殊资质证书 |
有或没有 |
|||
投标一览表 |
有或没有 |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有或没有 |
|||
技术方案 |
有或没有 |
格式自拟 |
||
实施方案及计划安排 |
有或没有 |
格式自拟 |
||
业绩 |
有或没有 |
采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本复印件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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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响应文件 |
有或没有 |
格式自拟 |
投标函
致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18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第十条第二款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
二、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经完全理解了《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投标人的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四、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材料,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一览表及电子文件的U盘。
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文件。
六、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和合同,并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七、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八、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九、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十、我方同意最低价不作为中标保证的规定。
十一、我方愿意如实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十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十三、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其他供应商或评标委员会恶意串通的;
4. 向评标委员会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四、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的陈述和本投标文件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没有不实的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如果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做虚假陈述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本投标文件无效,并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_____
投标人银行账号 _____
投标人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