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公告
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公告

信息时间: 2020/10/29

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受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入围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

预计采购金额(元/年)

投标保证金

(元)

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20CZ036

一(米、油、杂粮类)

3000000

50000

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20CZ036

二(奶制品类)

600000

10000

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20CZ036

三(水果类)

600000

10000

备注:1、分包1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均为入围供应商,比选人将与之分别签订框架供货协议;

2、分包2、3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即为入围供应商

三、应选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比选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卫生许可证等。

4、所有必备品种的相关检验报告、采购协议书或进货合同。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7、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允许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应选者,即日起请登录咨采平台(www.zicaipingtai.com)下载比选文件。并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重庆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507室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但同一供应商可以报名全部三个分包的比选活动;

2、报名费:200元/分包。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开标厅201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咨采网(www.zaicaipingtai.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老师

电话:023-67703161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5L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506室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3-67095113


附件:
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文件(定稿).doc
重咨物业

项目名称: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

比选编号:20cz036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特别说明:

本比选文件第二章,应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应选人须知不一致的以应选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本比选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


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比选公告 1

第二章应选人须知 2

第三章评标办法 13

第四章 合同条款 17

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20

一、经济部分 22

二、商务部分 30


第一章比选公告

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受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入围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

预计采购金额(元/年)

投标保证金

(元)

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20CZ036

一(米、油、杂粮类)

3000000

50000

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20CZ036

二(奶制品类)

600000

10000

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20CZ036

三(水果类)

600000

10000

备注:1、分包1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均为入围供应商,比选人将与之分别签订框架供货协议;

2、分包2、3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即为入围供应商

3、所需食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详见下表:

分包1:

序号

商品名称

序号

商品名称

1

茉莉香米

13

玉米糁

2

泰国香米

14

糯米

3

一级菜籽油(非转)

15

燕麦

4

一级菜籽油

16

薏仁

5

非转压榨菜籽油

17

黑芝麻

6

葵花籽油

18

黄小米

7

花生油

19

粉丝

8

小磨香麻油

20

姬松茸

9

橄榄油

21

银耳

10

藤椒油

22

干黄花

11

蚝油

23

香菇

12

黑香米

24

茶树菇

25

竹荪

37

每日坚果

26

牛肝菌

38

鱼皮花生

27

白花菇

39

碧根果仁

28

黑木耳

40

桂圆

29

黑枸杞

41

开心果

30

红枸杞

42

南瓜籽仁

31

黑大豆

43

原味腰果仁

32

红小豆

44

骏枣

33

黄豆

45

海鸭蛋

34

黑豆

46

手撕牛肉

35

绿豆

47

风干牛肉

36

红皮花生

分包2:

序号

商品名称

序号

商品名称

1

百特有机纯牛奶

3

经典原味酸牛奶

2

百特轻酸奶

4

天友康美纯牛奶

分包3:

序号

商品名称

序号

商品名称

1

橙子

21

黄蟠桃

2

玫珑瓜

22

新疆蟠桃

3

黄心奇异果

23

新疆恐龙蛋(李子)

4

绿心奇异果

24

巫山李

5

金手指

25

小白凤水蜜桃

6

红香妃

26

阳山水蜜桃

7

绿香妃

27

进口车厘子

8

山竹

28

金煌芒

9

香梨

29

哈密瓜

10

秋月梨

30

阳光玫瑰葡萄

11

黑金

31

新疆玻璃脆葡萄

12

荔枝

32

新疆蜜瓜

13

黑提

33

会理软籽石榴

14

草莓

34

新疆西梅

15

车厘子

35

新疆小红杏

16

芒果

36

文旦柚

17

凤梨

37

凯特芒果

18

葡萄

38

奉节黄桃

19

黄桃

39

黄油桃

20

炎陵黄桃

三、应选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比选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卫生许可证等。

4、所有必备品种的相关检验报告、采购协议书或进货合同。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7、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允许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应选者,即日起请登录咨采平台(www.zicaipingtai.com)下载比选文件。并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重庆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507室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但同一供应商可以报名全部三个分包的比选活动;

2、报名费:200元/分包。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开标厅201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咨采网(www.zaicaipingtai.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老师

电话:023-67703161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5L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506室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3-67095113

第二章应选人须知

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比选人

招 标 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邮政编码: 400020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023-67703161

1.1.3

比选代理

机构

名称: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808室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3-67095113

1.1.4

项目名称

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1.1.5

项目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

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比选范围

见比选公告

1.3.2

服务期限

365天

1.4.1

应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参与本项目的应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选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且在近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声明)

(3)应选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卫生许可证;

(4)所有必备品种的相关检验报告、采购协议书或进货合同。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应选

不接受

1.10.1

应选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应选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应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011 9日17时前书面通知比选人。

1.10.3

比选人澄清的时间

2020111017时前(北京时间)

2.1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

比选时间

202011171400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应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应选限价

见比选公告

3.3.1

应选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

比选保证金

1、? 保证金金额:分包1:人民币5万元(大写:万元整);

2、? 分包2:人民币1万元(大写:万元整);

3、? 分包3:人民币1万元(大写:万元整);

4、? 供应商报名参与任一分包的比选活动,则应足额缴纳该分包的保证金金额,若报名全部三个分包,则应缴纳三个分包的保证金共计7万元(大写:柒万元整),以此类推。

5、?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等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任选一种。

6、? 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应转(汇)入【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其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7时00分前。各投标人的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所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公司名称: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五里店支行

3100031009100022495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天。

提示:

(1)投标人必须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该项目的项目招标编号;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比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

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3.7.4

比选响应文件的份数

比选响应文件需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

3.7.5

装订要求

1、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当投标文件资料较多时,也可以分册装订;

2、比选响应文件内容按第五章规定的格式装订。

3、比选响应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同时须在比选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

4、比选文件中已提供了比选响应文件格式的部分,须按其格式填写和提供。

没按上述要求装订的比选响应文件,按未响应处理。比选响应文件禁止使用活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竞标。

4.1.1

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

1、比选响应文件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2、正本、副本同时装入“比选响应文件”大袋密封。

3、比选响应文件封套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若比选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按无效竞标处理。

4.1.2

封套上应写明

应选人名称:(应选人公章)

应选人地址:

项目名称:XXXXXXXX(比选编号:XXXXXX)比选响应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2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1开标厅

4.2.3

是否退还比选响应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应选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1开标厅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应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应选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5. 密封情况检查:应选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6. 开启比选响应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7.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比选响应文件并报唱相关内容

8. 应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 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比选人根据法律法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

8.1

重新比选

1.按应选人须知第8.1(1)执行;

2.按应选人须知第8.1(2)执行;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应选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应选,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现金、支票、银行保函

2、担保金额:分包1:人民币5万元

分包2:人民币2万元

分包3:人民币2万元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提交,提交之后,方可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期限到期之日止。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合同期限到期后14天内无息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

6、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合同相关条款或相应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相关规定,所为招标人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招标人都有权从中标人所缴纳的履约担保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及赔偿金,如全部履约担保扣除完毕仍不足以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须在甲方扣款后5日内补足履约担保。

9.2

中标结果将在咨采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9.3

代理服务费

合同总金额的1.5%(个位数按四舍五入计算),分包1的总代理服务费为45000元,三家入围供应商各缴纳15000元;分包2、3均为:9000元。

入围供应商于公示期满以后,前往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比选代理机构后,凭借银行缴款凭证领取中标通知书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五江支行

3100031009100022495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比选代理机构: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比选项目名称: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项目地点: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概况及工作要求

详见技术文件要求。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3 比选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比选范围: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工作范围控制: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项目的标准、规程和规范: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3.5 本项目的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4 应选人资格要求

1.4.1 应选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4.2应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为本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选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一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11)两个以上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应选;

(12)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

(13)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应选资格期限未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1.5 费用承担

应选人准备和参加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比选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应选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本次比选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应选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比选响应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比选文件

2.1 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公告;

(2)应选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比选要求;

(5)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比选文件的澄清

2.2.1 应选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2.2.2 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应选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应选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应选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应选截止时间。

2.2.3 应选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 比选响应文件

3.1 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比选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部分

二、商务部分

三、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全套比选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3.2 应选报价

3.2.1 应选人应按第五章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3 应选有效期

3.3.1 在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应选有效期内,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响应文件。

3.4 应选保证金

3.5 备选应选方案

应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应选方案。

3.6 比选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比选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应选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

3.7.2 比选响应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服务周期、应选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比选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3.7.4 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应选

4.1 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 比选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2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应选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

4.2.2 应选人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应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选人所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3 比选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应选截止时间前,应选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4.3.2 应选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应选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1. 宣布开标纪律。

5.2.2. 公布在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应选人名称。

5.2.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2.4. 所有应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监督部门按下列方式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选人的身份合法有效:

若该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核验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登记签名;

若授权代理人参加,则核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登记签名;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未到场,将视为授权情况不完整。

5.2.5.密封情况检查:应选人代表检查应选资料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如发现比选响应文件没按应选人须知前附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

5.2.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5.2.7开启比选响应文件,宣读应选人名称、应选报价部分内容。

5.2.8若比选人宣读的内容与比选响应文件不符时,应选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比选响应文件。若应选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应选人已确认比选人宣读的内容。

5.2.9各应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5.2.10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比选人或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比选人或应选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应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应选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比选、评标以及其他与比选应选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外,比选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入围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应选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入围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应选人。

7.3签订合同

7.3.1 比选人和入围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入围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入围资格。

7.3.2如果确定该入围供应商不能如实、完整地履行合同,比选方有权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同时对最终评价得分次高的应选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若最终评价得分次高的应选人符合最终审查条件,则由该应选人入选。

8. 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

8.1 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1)应选截止时间止,应选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应选的;

(3)经评审后,如合格应选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应选,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8.2 不再比选

重新比选后应选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应选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应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应选人的纪律要求

应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应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应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应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应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应选人相互串通应选:

ⅰ、应选人之间协商应选报价等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ⅱ、应选人之间约定入围供应商

ⅲ、应选人之间约定部分应选人放弃应选或者中标

ⅳ、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应选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应选

ⅴ、应选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应选人而采取的其它联合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应选人相互串通应选:

ⅰ、不同应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ⅱ、不同应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选事宜。

ⅲ、不同应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ⅳ、不同应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ⅴ、不同应选人的应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应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ⅰ、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ⅱ、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ⅲ、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ⅳ、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应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办法见下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应选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应选报价书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

2、比选响应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比选响应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

4、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数量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联合体应选人

不允许联合体应选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比选响应文件的签署

比选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应选人法定代表人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其身份证明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应选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2.1.2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应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

信誉声明

符合第二章“应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应选内容

符合第二章“应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应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应选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应选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应选保证金

应选报价

应选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1

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报 价30分;

2、商务部分70分。

2.2.1.1

评分标准(分包1、2/3均适用)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30分)

1、? 本次投标报价以供应商所销售同类型产品的市场零售价为基准(特价商品除外),供应商自行填报折扣系数。折扣系数必须小于0.8,否则视为报价无效。【例:如某供应商承诺:本项目某一类型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特价商品除外)的基础上给予采购人25%的价格优惠,那么该类型商品的折扣系数就填0.75;折扣系数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条1、2、3分包均适用)

2、? 分包1(30分):分为米、油及杂粮三大类,每一大类各占10分。在单一类别中,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中,折扣系数最低者,得10分,在此基础上,折扣每上浮0.1扣1分,扣完为止。(以插入法计算)三类报价得分相加,即为分包1的报价得分。

3、? 分包2(30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中,折扣系数最低者,得满分30分,在此基础上,折扣每上浮0.1扣1分,扣完为止。(以插入法计算)

4、? 分包2(30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中,折扣系数最低者,得满分30分,在此基础上,折扣每上浮0.1扣1分,扣完为止。(以插入法计算)

2.2.1.2

商务条款评分标准

(70分)

1、? 类似业绩(20分):应选人团购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0分(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价表附录(6分):应选人填写报价表附录无缺项,无漏填信息或少填信息得3分,否则不得分;所填写附录中的所有商品,折扣率均低于0.85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应选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名称章,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名称章,须在有效期内)。

4、? 应选人建立有食品安全溯源体系(20分):投标人自行说明,溯源体系须内容详实并具有可操作性,溯源体系优得16-20分,较好得11-15分,一般得6-10分,差得0-5分(须明确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及全供应链污染防控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5、? 服务方案(20分):

1.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根据优劣评分:优得3分,中得2分,差或未提供得0-1分。

2.日常物资保障方案,根据优劣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3.建立员工日常管理、考核等制度,根据优劣评分:优得2分,中1得分, 差或未提供得0分。

4.工作岗位合作措施,根据优劣评分:优得3分,中得2分, 差或未提供得0-1分。

5.提供项目服务考核细则(包含:服务态度、送货质量、数量、品种、报价诚信等)根据优劣评分:优得2分,中得1分, 差或未提供得0分

6.有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根据优劣评分:优得3分,中得2分, 差或未提供得0-1分

7.有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根据优劣评分:优得2分,中得分, 差或未提供得0分

8.合理有价值的建议或承诺,根据优劣评分:优得2分,中得1分, 差或未提供得0分

3

1.开标后,首先将评审资料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评审不合格的单位,不再对其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后续评分。

2.如经过对所有应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有效应选不足三个且使得应选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应选。

3.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应选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比选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应选总报价低的优先;应选总报价也相等的,由应选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应选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应选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应选人提交第二章“应选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2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3 应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应选作废标处理: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为本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选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一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11)两个以上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应选;

(12)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

(13)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应选资格期限未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14)其他比选文件不予接受的情形。

3.1.4 应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应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应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应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应选作废标处理。

(1)比选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应选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B;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应选人得分D=A+B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应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应选报价,使得其应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应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应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应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应选作废标处理。

3.3 比选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应选人对所提交比选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应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应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应选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应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供货合同

(1、2、3分包均适用)

合同编号:XS-GH

甲方(需方):

住址:

乙方(供方):

住址: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就甲方长期向乙方供应 等商品。系列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应产品概况

产品品种、规格及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订货单,送货单等单据为准。产品质量必须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强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的合格商品。

第二条 产品供应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有效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往来货款。

第三条 供应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甲方最迟在供货时间前 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向乙方发出书面供货需求,供货需求订单中应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地址等内容。

甲方联系人: 电话

指定订单接收邮箱: 传真号:( )-( )

乙方联系人: 电话:

指定订单发送邮箱: 传真号:( )-( )

第四条 产品价格

1.本合同生效时的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乙方产品报价清单执行,报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比选文件所列明之内容。

2. 在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对乙方所报产品价格有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以后,重新确定产品价格。

3.特别约定,合同有效期内,产品单价可能因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由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接受上涨或下调的产品价格。异议期满,双方结算价格按新价格执行。甲方对上涨或下调的产品价格有异议的,应书面向乙方提出,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确定产品价格。

第五条 产品交付及验收

1、乙方按甲方要求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发生变更的,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若因此导致运输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指定收货人及联系方式:

3、甲方收货时应当立即对乙方供应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产品及产品质量存在异议的,应当立即向乙方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甲方收货时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合格且符合甲方要求。

4、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因乙方提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