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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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局 地址:菏泽市重庆路1266号(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局) |
联系方式:0530-5685008(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局)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县(区)珠江路1777号建树产业园三号楼510室 |
联系方式:18053060156 |
二、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02202002000191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3、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固定资产额不低于5000万元);4、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只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5000.000000 |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0年10月30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5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1.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8:30-17:00)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jypt.hzsggzyjyzx.gov.cn:10121/TPBidder)注册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办理的无法参与投标。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该系统中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1.1.2操作步骤: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网站(http://jypt.hzsggzyjyzx.gov.cn:10121/TPBidder)点击“免费注册”,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待网上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投标企业须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通知”栏目,技术支持:0530-5319100。 |
3.方式:1.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8:30-17:00)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账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该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通知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确认,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
4.售价:0 |
五、公告期限:2020年10月30日 至 2020年11月5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11月19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426号)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11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426号)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雨莹 联系方式:18053060156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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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杨雨莹 |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14时21分22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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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
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1702202002000191(HZSMDCGF2020-031)
招 标 人: 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中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年 10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0
第五章 项目说明.........................................................................................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8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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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GP371702202002000191(HZSMDCGF2020-031)
一、招标人: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中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
四、项目编号:
五、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是对牡丹区校园食堂食材、辅料配料等大宗物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检测、统一
加工、统一配送。根据学生营养改善状况,由权威营养师科学制定营养食谱提供熟食午餐。本项
目服务区域分为南区和北区(厂房具体位置由中标人自由选择),南区的厂房坐落位置初步定位
于何楼办事处万福河商贸物流园区及周边,北区的厂房坐落位置初步定位于吴店镇高端制造工业
园区及周边。
2、项目实施地点:菏泽市牡丹区;
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 5年;
4、服务标准:质量按现行国家行业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
到合格标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
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3、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固定资产额不低于 5000万元);
4、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
合一”只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投标人;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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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要求:
7.1.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0年 10月 30日-2020年 11月 05日(北京时间 8:30-17:00)登录山东
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jypt.hzsggzyjyzx.gov.cn:10121/TPBidder)注册并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办理的无法参与投标。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
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该系统中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
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7.1.2 操作步骤: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网站
(http://jypt.hzsggzyjyzx.gov.cn:10121/TPBidder)点击“免费注册”,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
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待网上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
供查看,投标企业须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菏泽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通知”栏目,
技术支持:0530-5319100。
7.2报名时间 2020年 10月 30日-2020年 11月 05日(北京时间 8:30-17:00)潜在投标人登录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账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该平台进
行网上报名,并通知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确认,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或者只注册未在
网上报名的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八、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时间、地点:
8.1时间:2020年 11月 19日 9:00时;
8.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 426号);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公共服务与行
政监督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
联系人:孙超
电话:0530-568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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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珠江东路 1777号建树建筑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李佩
联系电话:18053060156
2020年 10月 29日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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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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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中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珠江东路1777号建树建筑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李佩
电话:18053060156
1.1.4 项目名称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
项目
1.1.5 项目实施地点 菏泽市牡丹区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说明”
1.3.2 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 5年
1.3.3 服务标准
质量按现行国家行业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
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
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以确保项目的顺
利完成;
3、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固定资产额不低于 5000万元);
4、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药监督管理部门
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只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
证);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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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违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实质性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公告、招标答疑、招标文件补充资料、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开标截止时间10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11月 19日上午 9:00时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根据规定,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 3.7.3和 4.1条款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7.5 装订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 3.7.5和 4.1条款
4.1.2 封套上写明
工程名称: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
体化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在 2020年 11月 19日上午 9:00时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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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11月 19日上午 9:00时
开标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开标程序
投标书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验。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7.1 定标方式
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第 1名和第 2名中标候选人为本次招
标的服务单位,第 1名中标候选人具有优先选择服务区域(学
校)的权利。
7.3.1 履约保证金 50万元,第1名和第2名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前交至招标人。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付款
方式
月初预付,月底据实结算。
投标人
有此规
定情形
的,应累
计给予
价格扣
除
一、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规定;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
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给予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5)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幅度:6%,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幅
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幅度:6%。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合计×6%
(6)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进行报价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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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书原件、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如为代理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
产品,则同时提供其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原件、声
明函原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评审时,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评审时,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二、节能环保产品的有关政策: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
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
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
料的不给予优惠政策,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所报产品的部件、
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所报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报价中包含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合计×5%;本
项优惠以投标人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清单”及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清单中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单价须与报价明细表中产品的
品牌规格型号、单价一致,如果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
致报价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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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合格或以上标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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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前,投标人应提前告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提供踏
勘条件。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服务地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转包、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
本工程未经业主批准,中标人不得擅自分包。
1.12 偏离
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得有重大偏离。
1.12.1 开标和评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离,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12.2 签订合同、实施和结算期间,若发现投标文件出现偏离,招标人应认为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是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资料做出的,投标单价不予变更。
1.12.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如有违反合同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招标可随时终止合
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说明;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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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
标文件后 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在《中国山东政
府采购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
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未提出投标疑问的投标人,不作为否定其获得招标澄清的理由。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各相应网站发出的通知为准;投标人自行查
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
不予单独告知。
2.4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单价(午餐)为 13元/人/天,投标人所报单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投标
无效。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商务部分;
(5)技术部分;
(6)资格审查资料;
(7)对招标文件认同程度的声明。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相应报价。此修改须
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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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投标报价的编制
3.2.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要求采购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
原材料及生产加工、包装、保险、税费、利润、管理、运杂、装卸车、配合、检验检测、验收、
加热、保质保鲜、卫生安全、仓储、配送、人员工资等相关服务、应急处理等全过程一切费用。
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投标人报价遗漏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应自行承担。
3.2.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2.2.3投标人可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
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3.2.2.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前两名中标人支付并计入投标报价,金额均为伍万元。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
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工程施工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
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更换投标人的,作无效标予以否决处理。
3.5 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
可调的投标方案和投标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项目说明、招标范
围、投标文件的编制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不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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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的一览表 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
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正本与单独密封的唱标一
览表中的报价不一致时,视为投标人报价不唯一,做无效投标处理。
3.6.5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
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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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证件参加,人数不得超过 3人。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签字确认;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唱标一览表内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第 1名和第 2名中标候选人为本次招标的服务
单位,第 1名中标候选人具有优先选择服务区域(学校)的权利。
7.2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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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过相应网站发布。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 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由招标人依
法重新组织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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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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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招标人代表: 唱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报价
(元/人/天)
质量目标 服务期限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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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
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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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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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招标关于 的通
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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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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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2.1.2
响应
性评
审标
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项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五章“项目说明”规定
2.1.3
资格
审查
标准
营业执照副本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
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固定资产额不低于 5000万元
许可证
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药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只需提供食品
经营许可证)
信用中国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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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65分)
投标报价
(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
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单位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企业
基本情况
(30 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OHSISO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001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五项证书齐全有效得 14分,缺项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标准化良好行为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合
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绿色供应链评价认证证书、服务认证证书、培
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 2分,本项最高得 12 分。
3、投标人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 A级单位(主管部门颁发或
证明),得 2 分。
4、投标人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证明的得 2分。
注:以上涉及加分项需提供证件原件,否则不予计分。
投标人
业绩
(5分)
投标单位提供 2017 年 7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类似项
目(面向学校学生集体配餐项目或高等院校校内团餐等)业绩,每有
一个得 2.5 分,最多得 5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项目人员
配备
(15 分)
1、具有等级厨师证、面点师证的,有 1个得 1分,最多得 3分;
2、具有高级营养配餐师证书的,得 3分;
3、具有高级餐饮经理人证书的,得 3分;
4、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 3分;
5、除以上要求外,另提供高级厨师证得 3分,中级厨师证得 1分;
注:同一人多项证书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且在本公司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不满足不得分。
项目车辆
配备
(5分)
保证适宜温度的食品配送车辆:在满足 5 辆车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
辆符合要求的自有食品配送车辆得 0.5分,租赁食品配送车辆得 0.3分;
最多可得 5分。少于 5 辆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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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或购买合同,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否则
不予计分。
技术部分
(35分)
技术方案
(35分)
1、针对本项目具体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
和可实施性,每有一项描述合理的得 0.5分,本项最高得 3分。
2、针对本项目菜谱中的菜品制作综合评价:
①对投标人提供的营养套餐带量食谱(至少 10套)合理性对比打分,最高
得 5分,未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
②配餐方案多样性,每有一项描述合理的得 0.5分,本项最高得 2.5分;
③营养餐搭配均衡,每有一项描述合理的得 0.5分,本项最高得 2.5分;
3、针对本项目生产配送条件综合评价:
①加工车间或厨房空间的满足成度,每有一项描述合理的得 0.5分,本项
最高得 3分;
②恒温库及仓储空间的科学性、合理性,每有一项描述合理的得 0.5分,
本项最高得 2分;
4、食品安全生产保障及质量保证措施综合评价:
①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规章制度完善,进行综合评分,酌情得 0-3分;
②确保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酌情得 0-3分;
③具备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得 3分。
5、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综合评价:
应急预案措施、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
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酌情得 0-3分;
6、服务承诺:提供关于针对本项目完整、切合实际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
评分,每个加 1 分,最高得 3分。
7、根据投标文件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实质性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分,酌情
得 0-2分。
注:以上涉及加分项需提供真实原件,如招标人核实后确定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
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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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后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后审实行合格制,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以供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审,证件齐全且合格后,才能参与下一阶段的评标: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药监督
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只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在“信用中
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无重大违法违规记
录的声明。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应
与法人代表姓名一致。
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其投
标申请将被拒绝;更换投标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以上证件不能提供相关有效原件的,必须提供由发证机关或其对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在投标书中编制复印件的同时,还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
以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核实。
(二)评标办法、标准及评标程序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
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的先后顺序
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第 1名中标候选人具有优先选择服务区域的权利,服务区域分为南区和北
区(厂房具体位置由中标人自由选择),南区的厂房坐落位置初步定位于何楼办事处万福河商贸
物流园区及周边,北区的厂房坐落位置初步定位于吴店镇高端制造工业园区及周边。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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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
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
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9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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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1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正本/副本)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服务单位(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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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书
(供参考)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和甲方最终审查,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
规定,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1)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的书面承诺;
(3)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附件。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三、 食品名称与数量(详见附件)
乙方提交的食品应符合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并应附有所提供食品完整、详细的资料
和说明文件。
四、 包装要求
乙方应保证将产品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最新行业标准生产、包装并确保食物安全无损
的运抵接收学校。
五、 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人/天;小写: 元/人/天。
六、 服务期限
五 年。乙方与甲方签订框架合同,与服务对象(各学校)签订具体的供餐配送合同。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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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付款方式
月初预付,月底据实结算。
八、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违
约方应支付违约金给非违约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书后,确保每天按期供货。每延误一天,
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元,延误 3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由乙
方全部承担。
3、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
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乙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
5、乙方所供产品存有质量问题,而因此造成瑕疵履行或者加害给付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瑕疵履行的乙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 20%支付赔偿金,加害给付的乙方应按照标的额的 40%
支付赔偿金,如实际损失超过约定赔偿比例的,应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
6、因产品质量问题或配送保障服务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事故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十、价格调整
产品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在产品供应期间,产品价格波动在±10%以内的不再进行
价格调整,产品价格波动在±10%以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十一、验收
1、产品按期交货完毕后,甲方及相关部门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标准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
明。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产品检验、抽检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如发现产品与合同不符,经甲方调查后,乙方应无偿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十二、合同的解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所造成的损失应由
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产品或服务。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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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不能正常实施,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截止日期, 同
时终止本合同。
十三、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 如协商
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的修改
如对本合同进行改动,由双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文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十五、其他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餐配套方案。
2、配送之前每一批次所供食品必须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并留样封存。
十六、本合同经各方委托代理人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招标代理机构二份。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成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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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1、中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营养餐食堂供餐服务能力,是牡丹区部分学校食
堂食材、食品辅料配料等原料的供应商。供餐为午餐,每天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前食
品须准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所需供应食品的学校。由中标人负责安排专车专人将食品
供应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一天一送。运输、装卸所产生的费用和产生的风险均由中标
人承担。为保障食品安全,中标人须确保每天将食品从仓库直接运送各学校,严禁企
业托管运输,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配送进行整改,所发生任何问题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应在中心配送车间将肉类和蔬菜及其它配料进行粗加工,洗净切好制
成净肉、净菜,使用保鲜或冷链气调保鲜技术,每天配送到项目实施学校。肉类、蔬
菜及其它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
证。
3、中标人配送的净菜经学校验收后,还应负责对净菜进行再加工,制成成品菜。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由中标人自行聘请,签订正式劳务合同。中标公司聘
请的从业人员中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扶贫对象。
4、中标人必须在牡丹区范围内注册公司,依法照章纳税。厂房面积不少于 5000
平方米,包括食材仓库、检测室、净菜生产车间、冷库和其它办公用房。配送中心必
须拥有能满足配送要求的各种生产加工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污染检测仪和
冷链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食品仓库必须达到食品安全存放要求,厂房的进出口区域、
食品加工区域、食品储存区域等功能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
5、定点贮存:中标人要设立集中配送点,食品的仓储按有关规定完成。
6、定人管理:中标人要保证仓储、配送等环节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配送人员
须具有食品营销人员《健康体检证》。
7、专车专用:要有专用的、固定的厢货车辆配送营养餐入校(提供的车辆与投
标中车辆一致对应),严禁混装其它物品,要求车辆、司机具有有效期内合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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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符合卫生要求每次运输前后均需打扫清洗消毒,确保车辆保持清洁。
8、中标人需建立定期与各学校进行回访、沟通的机制;建立各类突发意外事件
应急机制并组建专门的应急服务团队。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
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
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9、因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影响或导致食物中毒、疾病发生
和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相关责任。
10、中标人中标后若新建厂房,10个月内完成投产;若租赁厂房,5个月内完成
投产。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1、食品安全保险。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购买本地保险公司授予本项目每
年最高赔付金额不低于壹仟万元人民币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2、食品留样。企业应对每天配送到学校的食材进行留样(包括每种食材的进库
样品和出库样品),每个品类不少于 200克,留样时间不低于 48小时。相关学校应
对加工前的净菜和加工后的成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低于 48小时。中标人和相关
法人学校都要做好留样记录。
13、监督考评。教育主管部门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
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营养
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月度绩效考评细则,对中标人进行全面、精细化考评,量化考评
结果。
14、违约责任。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方的项目要求做好供餐服务,并确保食品安
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及其它严重违约行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其供餐资
格,造成采购方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
三、退出机制
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核实后停止其供餐,取消供餐准入资格,并由政
府有关部门向社会进行公告。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食品流
通、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故意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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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
品安全问题的。
4、出现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5、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
为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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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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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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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商务部分
五、技术部分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对招标文件认同程度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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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
写) 元/人/天(? 元/人/天)的投标报价,服务期限 年,按合同约定实施和
完成项目服务,服务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项目。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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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 目 内 容 约 定 内 容 备注
1 服务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3)天
2 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 5年
3 质量标准
质量按现行国家行业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
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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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三)唱标主要内容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单价 元/人/天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备注:此唱标一览表单独密封贰份,为唱标使用。
投 标 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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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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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
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
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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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部分
(一)投标报价明细表
第一周
星期 产品种类 产品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人/天) 备注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第二周
星期 产品种类 产品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人/天) 备注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注:1、投标报价必须是运抵交货地点的所有费用的总和;
2、以上内容必须详细填写,不能使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招标要求” 等模糊语言表示,
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表格可同样格式扩展编制。
3、投标人在投报配餐方案时,应按清真和非清真食品各提供一套配餐方案。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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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清单(如有)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
号
生产
厂家
节字标志
认证证书号
环境标志
认证证书编号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4 …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备注:
1、如果投标人提供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最新一期的中国山东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清单页,否则不予采纳。
2、为方便评委评审,投标人应将所投产品在证明材料上(即““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清单页)加以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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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三)经营业绩一览表
序号 业绩名称 签订时间 招标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
注: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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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四)项目配备人员一览表
序号 配备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 主要工作职责 工作年限 健康证号 备注
1 餐饮职业经理人
2
烘焙师或
营养师
3
厨师
4
食品检验员
5
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6 运输人员
注: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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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五)项目配备车辆一览表
序号 配备车辆 品牌及型号 车牌号 数量 自有或租赁 备注
注: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1
(六)商务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1
2
3
4
5
6
7
8
……
注:(1)商务偏离需按照标书商务条款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2)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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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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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部分
(一)服务规范偏离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
规格
投标文件
规格
偏差内容 说明
1
2
3
4
5
6
7
……
注:(1)商务偏离需按照标书商务条款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2)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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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方案
(格式自拟)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5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帐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须按资格后审要求附投标人证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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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誉情况表
序号 信誉名称 颁发单位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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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招标文件认同程度的声明
(招标人) :
经我方对《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
目编号:SDGP371702202002000191(HZSMDCGF2020-031))仔细、认真的研究之后,对招标
文件中所有的规定要求、条件全部确认,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予以认同。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8
附件一:
无违规违法声明
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 项目(编号: )采购期间,我公司未被《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
单。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承担虚假投标(响应)的责任,中标(成交)无效,并按法律、
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菏泽市牡丹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食堂供餐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9
附件二:
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另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小型或微型企业证明。
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原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本项目招标控制单价(午餐)为13元/人/天,投标人所报单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文件
4. 投标
5. 开标
6. 评标
7. 合同授予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资格后审办法:
(二)评标办法、标准及评标程序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供参考)
一、 合同文件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四、 包装要求
五、 合同总金额
六、 服务期限
五 年。乙方与甲方签订框架合同,与服务对象(各学校)签订具体的供餐配送合同。
第五章 项目说明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五、技术部分
(一)服务规范偏离表
(二)技术方案
(二)信誉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