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机关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KDCZ-2020-F102)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KDCZ-2020-F102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机关食堂外包项目 三、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达平,宋瑞忠 单志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747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静文路57号 联系方式:15222725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底商 联系方式:022-6855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 电 话:022-685566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102 王口食堂.docx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KDCZ-2020-F102)
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二O二O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五部分:合同草案
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
第1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KDCZ-2020-F102
二、项目内容:食堂外包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预算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招标的项目。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是新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应为与原件一致并加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与磋商文件装订在一起一并提交):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交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验资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交2020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餐饮经营或餐饮服务内容;
(三)磋商现场人员要求: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需有法人代表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tjgp.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项目同一包磋商的。
六、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在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可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600元/包,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本项目实地踏勘及答疑会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组织实地踏勘和答疑会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可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可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出席。
十、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形式:非现金形式,建议电汇,建议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且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前一天的(节假日、周六周日不计算在内)14:00点之前到账。
汇款信息:单位名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农行天津东城支行
银行帐号:020 716 010 4000 7790
请供应商汇款时考虑汇款与到账时间差、退票、信息延迟、银行对公接待时间等因素,以免影响本次磋商,因以上原因导致供应商汇款未到账,或无法查验汇款是否到账的,供应商应承担因此来带的一切风险及结果。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文件时须出示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复印件须装订并密封在磋商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2、保证金的退还:
2.1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发出后3日内,携保证金收据、银行退款信息及经办人身份证到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2.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持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保证金收据、供应商需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及经办人身份证在交纳成交服务费后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何女士/022-28836176
十二、釆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釆购代理机构名称: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釆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可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釆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4、釆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68556688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60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3752681888@163.com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和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磋商现场要求
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需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执照、资质(若有)、磋商代表身份证明、磋商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性原件或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提供复印件需同时提供真实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格资质文件证明资料复印件都应装订在磋商文件中,且需与原件一致。现场审查资格资质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磋商阶段。
十五、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第二部分 项目磋商要求
一 、资格要求:见第一部分第五条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食堂耗材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有需求并提供优质服务的最终优惠价格。
3. 磋商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4. 验收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时间、地点要求:
1.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服务人员进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四)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五)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经考核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食堂服务费用,食堂耗材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详见第一部分第十条。
三、供应商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合同签署日期为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案例,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抹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期限、合同签订日期(以尾页为准),项目内容。
B、已完成的合同,提供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正在实施的,提供用户盖章的合同履行情况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供应商提交的合同证扫描件或复印件需有甲乙双方联系人及座机电话,采购人保留在本项目磋商有效期内对其真实性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四、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等。
(四)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若有)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五、磋商程序
(一)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需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授权书原件,该代理人委托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时,需携带身份证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
(四)磋商步骤
1、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的文字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供应商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1)供应商未按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纸质响应文件封皮无法人章及公章(红色)、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中所提供的复印件没有加盖公章(红色)的、纸质响应文件所加盖公章为电子版印章(计算机打印)的、法人代表授权书中没有法人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中没有加盖法人章(红色)及公章(红色)的;
3)供应商的响应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交货期、服务期、工期、质保期、磋商有效期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纸质响应文件不符合以下标准的:
A、响应文件封包密封处没有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
B、响应文件的封包上没有写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的;
C、响应文件封包上没有法人代表盖章及公章的;
D、响应文件没有装订成册的;
5)磋商有效期不足60个日历日或超过60个日历日(从磋商之日开始计算);
6)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的;
7)磋商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的;
8)供应商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磋商文件的一部分的;
9)磋商报价构成不符合行业内常规运营成本的、明显有丢项漏项计费、或计费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也无法提供其价格合理性的证明材料的。
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采购单位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采购单位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书中的技术、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最终报价。采购人没有增加工程、服务或货物的采购数量,也没有提高采购标准时,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4、第四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四)如果几个供应商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的情况下,只有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入围最终报价阶段。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六)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七)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1、评审原则和依据
(1)本评审原则和依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
(2)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委正常的评审活动和结果。
2、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磋商价格评审应遵照以下方法确定:
2.1评审价格:计算磋商报价时,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若磋商报价有明显遗漏,则视为废标。若磋商报价有计算错误则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予以纠正,并以修正后的磋商价格作为评审价格,磋商报价无计算错误或修正的,磋商报价即为评审价格。超出采购人预算的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2评审基准价: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中磋商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
2.3 各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小数4舍5入)
第二部分 客观分(12分)
1. 供应商业绩(9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的类似规模合同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座机电话、联系人及盖章、签订日期;
2)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
最高9分以提供的合同为准,1个业绩3分,满分9分
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保留对合同真实性进一步核查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或不符事实的,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都将按照提供虚假资料处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2. 拟派驻项目经理评价(3分)
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姓名、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半年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由供应商单位或其分公司为该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3分,其他:0分;
第三部分 主观分(78分)
1.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性,菜单品种多样性(8分)
供应商须根据项目需求中每日食品标准和要求进行相应安排描述,从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性,菜单品种多样性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得8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5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2.食堂经营方案(8分)
要求供应商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详细提供菜品每月轮换方案、菜品质量保障方案、菜品卫生管理方案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得8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5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3.原材料采购、贮存及质量保证方案(8分)
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生产相关材料,须与有主体资质、票证相符,无个人中间商的供货商签订有效的供货协议,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方面;食品采购、贮存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能够及时纠正违反操作程序等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方面;原材料采购须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得8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5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4.质量保证措施方案(10分)
供应商须从保证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留取样品,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克。每餐的食品必须留样,每份150克,凉透后冰箱内冷藏48小时;有完善的消毒制度,所使用餐具、厨具等应做到每餐清洁、消毒,加工环境、储物器皿、运输车辆等做到按规定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方面;接受并配合各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的各项监督检查,并如实报告本单位存在的卫生问题及改进情况方面;如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必须协助调查处理,如实上报有关情况方面;供应商需要提前一周提交下周菜谱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5.食堂餐厅环境评价(8分)
要求供应商从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包括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地面、桌椅的清洁)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得8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5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6.管理规章制度评价(9分)
从供应商的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有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的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得9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6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7.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7分)
从供应商提供的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意见箱和意见反馈电话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5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8.人员服务培训方案(7分)
人员服务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服务态度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等内容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5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9.人员保密管理制度(7分)
从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规范性、切实可行性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5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10.应急预案(6分)
供应商应提供在食堂服务过程中有专门的、明确的应急方式方法针对出现各种情况不能按时完成食堂用餐服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保障体系方案。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得6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得1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未按《报价分项一览表》、《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报价的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或磋商报价不合理的:0分。
第四部分 经磋商小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4. 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5. 响应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
6. 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7.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询标的。
七、其他注意事项
第五部分 供应商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供应商未按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6)纸质响应文件封皮无法人章及公章、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中所提供的复印件没有加盖公章的、纸质响应文件所加盖公章为电子版印章(计算机打印)的、法人代表授权书中没有法人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中没有加盖法人章及公章的;
7)供应商的响应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交货期、服务期、工期、质保期、磋商有效期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8)纸质响应文件不符合以下标准的:
A、响应文件封包密封处没有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
B、响应文件的封包上没有写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的;
C、响应文件封包上没有法人代表盖章及公章的;
D、响应文件没有装订成册的;
9)磋商有效期不足60个日历日或超过60个日历日(从磋商之日开始计算);
10)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的;
11)磋商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的;
12)供应商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磋商文件的一部分的;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应体现该项费用;
(二)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后送达本公司(清华瑞景底商可道工程咨询)。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的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1、 项目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项目
2、 项目地点及范围: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机关食堂人数130人次,每天提供三餐。其中早餐约130人次,午餐约130人次,晚餐约20人次。
三、人员配备要求
(一)配备服务人员: 3名。
(二)服务人员要求
1.人员要求:食堂餐厅人员配备基本人数不少于3人,餐厅全体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明。
2.乙方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无食品卫生,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遵纪守法观念强,自觉遵守双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人员及用餐要求
1.本食堂为包工包料服务(即为全包)。包括:
(1)乙方需提供服务人员,食材食料等,并按本项目需求制作饭菜。
(2)乙方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具有丰富的食堂经营经验,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熟悉饮食,卫生,防疫等相关的法规知识。
(3)每个员工对外来陌生人员和社会媒体询问内部情况和政务事项时,都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绝不能擅自接受询问。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动的不动。
(4)要求乙方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无食品卫生,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在食堂的承包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的卫生,工作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上岗人员每年不少于一次体检。
(6)饭菜在节俭的前提下做到可口美味,按时按点提供食堂餐饮服务。适时调整厨师(需经甲方同意)以满足就餐人员的就餐要求。
2.食谱由甲乙双方协商,每周五前将下一周食谱交办公室审核。
3.用餐标准,提供适当的应季食品。
(1)早餐:主食2种,佐餐小菜4种(1荤,3素),稀食2种,鸡蛋每人2个,鲜牛奶(正规品牌,每袋200ml以上,独立包装)每人1袋。
(2)午餐:菜品安排为主荤1种,副荤菜1种,素菜2种,(包子或捞面,每周根据实际情况交替安排,最多1次)。
主食:米饭,花样面食2种,稀食2种,水果2种,酸奶(正规品牌,每袋100g以上,独立包装)每人1袋。
(3)晚餐:主食1种,汤粥1道,菜不得少于4道或根据就餐实际人数商定。
(4)菜单每周一更新,口味丰富。每周一上午在公示牌公示本周菜单。
(5)口味要求:主副食平衡,营养平衡,杂粮与细粮平衡,荤素平衡,凉热平衡:注重色、香、味、形,饭菜品种、花样、风味、烹饪方法多样化,体现特色,低盐少油,口感好,有食欲。
4.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负责食堂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负责食品的采购及加工,其标准应符合天津市防疫部门所规定的卫生达标规定及食堂卫生达标考核标准,为甲方提供优质合格食品。
(1)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并掌握好供应时间节点,按需操作和供应,减少浪费;
(2)把好食堂原料及辅料卫生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食材进厨房、上餐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人员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禁止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
(5)餐厅保持整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通畅,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如有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
(6)严格执行相关卫生制度,所有人员具有规定的相关许可证。
(7)食物清洗前,必须认真清理原料中的杂质和残枝烂叶,拣除不符合标准的原料,特别是容易变质的原料,要特别精心,土豆必须剔除土豆芽儿。
(8)蔬菜、生肉做到先清洗,后切,再清洗,清洗后应装入干净盛器,严禁着地放置。
(9)严格按照当日菜谱要求,定时按量完成切配任务,在切配过程中,注重刀工质量,丁、丝、片、条、块原料成型,大、小、粗、细、厚、薄匀称,无连刀,符合烹调要求。
(10)切配时一定要把好卫生关,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荤素原料分开切配,杜绝食物中毒。
(11)切配好的菜要分类盛装放置在菜架上,以便配菜人员称料下锅、烹调人员进行操作。
(12)切配要做到思想集中,使用器械时要先检查器械内有无异物,然后按规定程序操作。
(13)切配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操作场地、器械、案板清洗干净,砧板清洗后应摆放整齐。
(14)讲究洗、切、配卫生,对初加工前的任何原料,必须做到先洗后切。
(15)按菜肴制作要求,注重切、配规格要求,不偷工减料。
(16)切配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操作场地、机械、案板等用具清洗干净,并摆放整齐;随时保持个人、工作场地及包干区的卫生整洁。
(17)配置菜肴应注意营养、色泽、形状的把握及主配料搭配的合理性。
(18)认真钻研业务,力求准确、快速,不断提高洗、切、配水平。
五、对面点制作和洗刷的要求
1.制作面食种类的技能熟练,能熟练制作家常普通、煎、烙、烤及部分中点、西点花样等。
2.根据不同的季节原材料和使用情况,经常更换花色和品种。
3.严格执行消毒程序,防止病菌传染或交叉感染。
4.负责洗刷间各类设备、用具、用品的使用、保管工作。
5.清洗、消毒过程中,轻拿、轻洗、轻放,保护好餐具减少损耗。使用餐框装餐具时,不能超过容量的三分之二。
6.在清洗过程中,先进行餐具分类,在秩序清洗。
7.餐具清洗后必须按类别整齐摆放于餐架上,餐具不可堆放太高,以防倒塌损坏。
8.破损餐具,需及时挑出并呈报主管处理。
9.合理使用洗涤用品,注意节约,减少浪费。
10.负责洗碗间的卫生工作,按时擦洗消毒柜与工作台面,及时清理洗刷槽内的残渣污物,按时清倒垃圾。
11.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的习惯。下班后,关闭本区域所有的水、电、气、油等开关,注意安全生产。
六、质量保证措施
1.食品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克。每餐的食品必须留样,每份150克,凉透后冰箱内冷藏48小时。
2.食堂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健康证。
七、服务要求
1.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2.餐厅管理以满足就餐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项目整体要求相适应;
3.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餐饮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作业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
4.菜品样式多种选择,搭配科学合理,满足营养需求。具备开发各种饭菜花色品种的能力,满足不同层次就餐者的要求,根据季节变化,不断创新出品和推出特色菜品;
5.为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餐饮部门应配合工程维修人员做好对食堂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每日检查冰箱、案台、电源等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与专业维修人员联系,及时维修,确保燃气灶具的安全使用;
6.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具破损率和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粗加工区、厨房、冷藏室、面点间、洗碗间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渍、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和每日检查制度;做到食堂每日做清洁,每月一次大扫除;
7.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保厨房餐厅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仓库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
8.保证餐管人员持证上岗,所有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9.成交供应商应对食堂内外卫生全权负责,保持整洁。同时应做好食堂的安全防火、防盗、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
10.成交供应商应管理和使用好厨房的设施设备和用具包括水池和下水道。对因成交供应商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人为破坏造成的设施设备和用具的损坏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11.建立消杀制度,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设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消杀药剂。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溶液擦洗,每日二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洗,每日一至二次;
12.接受采购方对原材料及成品的价格和质量检查。
六、有关费用:
1.食堂工作人员劳保福利、食堂就餐食材、调料、易耗品(保洁工器具、餐巾纸、牙签、洗碗机机洗液)由供应商提供。
2.采购人负责配备食堂水,电,燃气,暖气,厨房等就餐设施设备,及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修,更换,换新等。
3.因供应商供应食物不洁所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治疗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处罚。如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4.甲方因工作需要,夜间或非供餐时间需要提供就餐,以甲方管理人员通知为准。其费用包括此费用中。
七、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服务项目对应的国家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及维保期限。
八、报价要求
(一)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二)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食堂耗材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有需求并提供优质服务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验收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四)超过预算价格的磋商价格将被拒绝;
九、付款方式及发票要求
按月付款,经考核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食堂服务费用,食堂耗材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二)付款方式:对公账号银行转账;
(三)发票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收款前向采购人开具与项目内容及本次采购内容一致的正式、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十、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第四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
(二)定义
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政府采购包含的服务范围。
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三)解释权
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磋商费用
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
2、成交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规定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国家计委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3、 成交服务费形式:电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项目需求书
(3)磋商项目要求;
(4)供应商须知;
(5)合同草案;
(6)响应文件格式。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