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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上派片区、桃花片区、三河片区等中小学学生午餐配送标前公示
发布于 2020-10-29

招标详情

肥西县上派片区、桃花片区、三河片区等中小学学生午餐配送标前公示 2020-10-29 00:00 肥西县上派片区、桃花片区、三河片区等中小学学生午餐配送标前公示

肥西县上派片区、桃花片区、三河片区等中小学学生午餐配送标前公示项目标前需求公示

各相关供应商: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将对“肥西县上派片区、桃花片区、三河片区等中小学学生午餐配送标前公示”进行公开招标。

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我单位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

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0年11月03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格式详见附件—反馈意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通过会员库系统上传(具体点击下面的“我要反馈”),我单位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联系电话:0551-68825072夏腾飞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反馈意见书-(肥西县上派片区、桃花片区、三河片区等中小学学生午餐配送).doc 项目需求书(定)(肥西县上派片区、桃花片区、三河片区等中小学学生午餐配送)2020.10.29.doc
某项目需求标前公示

“肥西县上派片区、桃花片区、三河片区等中小学学生午餐配送”项目需求标前公示

(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肥西县上派片区、桃花片区、三河片区等中小学学生午餐配送

项目编号

2020AEEFZ00265

项目预算

0万元

采购内容

该项目是肥西县中小学午餐配送企业招标工作小组受上派城关片区、桃花片区、三河片区等部分中小学(没有食堂且有需求的学校)的委托,就肥西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午餐集体用餐配送进行的公开联合采购。目前三片区中小学(含完小)需由入选供应商提供膳食学生数约3600人,是动态的但又相对稳定。入选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学校就餐规模。本轮拟确定两家入选供应商作为午餐集体用餐配送服务承办单位。

投标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最高限价

0万元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

标前公示反馈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3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项目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月由学校与配送企业据实结算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县内各学校

备注:具体午餐需求数量以中标后学校统计数字为准。

3

服务期限

2021春季学期开始至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是肥西县中小学午餐配送企业招标工作小组受上派城关片区、桃花片区、三河片区等部分中小学(没有食堂且有需求的学校)的委托,就肥西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午餐集体用餐配送进行的公开联合采购。目前三片区中小学(含完小)需由入选供应商提供膳食学生数约3600人,是动态的但又相对稳定。入选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学校就餐规模。本轮拟确定两家入选供应商作为午餐集体用餐配送服务承办单位。

三、具体需求:

本联合采购项目立足于引进具有丰富的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经验,能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风险的社会餐饮机构进行经营及管理。入选供应商必须坚持为教学、师生员工服务的方向,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提供的饮食卫生可口、价格合理、服务周到。

具体集体用餐配送指标如下:

供应商按中、小学学生餐(10元/餐/人),向采购人按时按量供餐。

学生餐每餐不得少于一大荤、一小荤、两素菜,菜品2周内应无重复。

所有集体配送米饭不限量供应,且有免费汤配送。

入选供应商须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风险责任。

入选供应商配送的食品所购买的原材料如: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洗涤与卫生用品等物资必须到正规商店采购,在附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主要原辅材料表》中如实登记,合同其间,未经采购方同意,供应商主要原辅材料若有变更,一律作违约处理。采购方可给予供应方赔偿、停供、取消供货资格等处罚。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或在日常供应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入选供应商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集体用餐配送协议。

入选供应商提供的餐具应无毒、卫生、环保,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餐具清洗消毒杀菌应充分彻底,洗涤剂残留量不得超标。一旦发生因餐具材质不卫生或餐具清洁不彻底导致食品卫生事故或给师生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入选供应商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集体用餐配送协议。

四、质量要求

入选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为确保学生膳食质量及可追溯性,集体配送供应商应配有可追溯的产品管理体系,如条形码或二维码管理系统。在入选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入选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组织方将立即取消入选供应商的经营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入选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五、服务要求

.入选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在所在行政主管部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每年接受年度验证。

2.入选供应商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市、县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搬运工等)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3.入选供应商应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盒饭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配备合格的检验人员。

4.入选供应商必须与签约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其生产经营过程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接受学校监督。

5.供餐方式为每日定时供应集体配送,供应方必须在与学校约定的具体时间内把集体配送送至需求学校指定地点。提前送餐,需求学校有权拒绝签收。延迟送餐导致师生就餐时间延误的,供应方需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赔偿需求学校相关损失。

6.供应方须应确保学生准时吃到热饭热菜热汤。集体用餐配送必须采用规定的冷藏、加热保温、高温灭菌等方式,配送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冷链工艺的膳食从烧熟到食用前加热,时间控制在24h内。在供餐场所供餐加热至70℃以上的,应在1h内食用。热链工艺的膳食从烧熟到食用时间控制在4h,膳食中心温度应保持高于60℃。不得加工供应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凉面、生食水产品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7.入选供应商的自有配送车辆应达到所有配送车辆的一定比例,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膳食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供货方运输工具进入学校,必须接受学校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8.入选供应商必须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配合学校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9.入选供应商应当在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的成品中随机抽取留样2盒(每品种不得少于250g),并按规定的方式、数量和时间保存。

10.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PP材质的塑料餐盒或不锈钢等其他符合工艺要求材质制成的餐具。非一次性餐具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并采用化学、热力或清洗消毒设备进行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用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11.集体用餐配送期间,入选供应商不得中途转包及单方面突然终止承包,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12.结帐方式为月结,集体配送费用由需求学校与入选供应商按实结算,入选供应商不得直接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供货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入选供应商要接受学校的监督,对学校监督意见,应在1-3天内及时回复,并及时整改。

六、履约及违约

1.入选供应商需向采购人交纳1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2.因入选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师生膳食供应延误并没补救措施的,合同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因入选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师生膳食供应延时且经供方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校方不良影响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60%且取消合同。

4.如入选供应商提供的膳食出现质量上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膳食中有虫子或其他异物、量太少、数量出现差错、未采取有效保温措施等)的情况,入选供应商需配合进行改善,如经需求学校三次提出仍无改进的,需求学校有权因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5.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入选供应商所提供的集体配送卫生质量(含餐具卫生质量)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入选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立即停止供货方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供方的赔偿预付款。

6.凡入选供应商向学校提供集体配送卫生质量(含餐具卫生质量)发生问题,影响食用,经三方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60%且取消合同。

7.如入选供应商所供集体配送的实际食品原料成本率(食品原料采购成本/盒饭供应价)低于集体配送供应商联合采购文件承诺的数值,入选供应商须按差额双倍赔偿需求学校。凡出现三次此类情况,合同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肥西县中小学午餐配餐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入选供应商原材料的进货渠道进行抽查,对所供膳食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质量检测结果与联合采购文件质量标准不符,采购方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罚。

9.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入选供应商需提供正式发票。

七、设施设备

1.采取整体委托供餐企业式。学校提供现有设施设备条件,对于不能满足基本供餐需求而必须具备的设备和硬装修,由入选供应商提供设备和硬装修清单,学校根据自身财力和需求进行添置。因开展多样化经营所需设备和硬装修由入选供应商自行添置。入选供应商须负责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费用,爱护学校设备设施,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和正常工作。在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移交学校,破损者须照价赔偿;入选供应商自备、自购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理,硬装修部分无偿交给学校处理。操作间的平面布置、设施及装修等费用由入选供应商自行解决,但必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并达到食品监督、消防等部门的要求。

2.学校尽力做好服务工作,对就餐人员的变动情况、供水供电部门的停电停水情况等及时通知入选供应商。学校负责每学期按月将营业款分别结算给入选供应商(结算手续按财政部门规定)。

八、经营要求

1.入选供应商:食堂工作人员由入选供应商自行聘用,人员经费自理,食堂工作人员与学生配置比例不低于1:100。食堂管理人员须与公司有合同关系。入选供应商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入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学校督查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同时学校派人随时监督午餐的原料采购、使用、加工、售卖等。凡遇到学校通知,入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到校方参加会议、参与检查或处理事件。以乡镇中心校或县直学校为一经营单位,每一标包入选供应商应指定1名项目经理进行驻校管理;为每一乡镇中心校或县直学校至少配备两名中级以上厨师,提前一周制订下周菜单(周一至周五不同)并报学校审核和公布。原料采购必须坚持索票索证制度,由学校根据票据及相关资料审核后,统一拨付学校有权对入选供应商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结算管理。

2.经营期限:2021春季学期开始至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学校对入选供应商的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知入选供应商做好准备。

3.供餐:正常教学时间,保证供应具有营养价值10元的午餐。供餐标准:每餐不得少于一大荤、一小荤、两素菜。午餐食谱由入选供应商制定,学校审定,午餐的标准和价格,由县教育体育局和向县发改委审核。根据学校需求,供应在校生的中餐,但不得对校外经营。

4.管理要求:要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入选供应商需自行用标准隔离设施布置好就餐排队隔离带。食堂餐厅、操作间、烹调区、售饭区、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等均属于入选供应商管理范围,其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食堂操作人员应有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入选供应商自理。按照餐饮企业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五常法(或7S)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确保食堂不发生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燃气使用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严禁违规使用。因入选供应商管理责任造成食物中毒,或受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由入选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入选供应商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不得将产权属学校的设备、用具等拿到校外。需送外维修的,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办理出门手续后才能出门。入选供应商应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人员到岗和变动前需向学校通报和备案相关信息,提交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相关证书。所属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所有员工不允许带家属(老人、小孩、包括不在校内工作的配偶等)进入学校。出现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事故,入选供应商负完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质量要求: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入选供应商使用的食用油、米、面、及所有调料由入选供应商采购,但原料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求制定搭配合理的不同食谱,在供饭窗口墙上公布和及时更新菜谱及价格,并接受学校和师生监督。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求建好各类台账,如:索证、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消毒记录,采购、支出账目等。接受学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见,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及时清查和整改。

6.承租费用:本次招标实行零租金。但各入选供应商签约时,每标包需交给肥西县教育体育局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入选供应商付清考核扣款和处理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事故、退还学校交给的设施设备后10天内无息退还。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入选供应商单安装水表电表,水费电费按月和实际收取。内部和周围清洁以及清洁费(含排污/垃圾清运)由入选供应商自行负责。学校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入选供应商员工提供宿舍(用具入选供应商自理),租金和水费电费等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校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入选供应商自行添置和处理。

7.伙食满意度:学校每月底进行一次学生满意度测评,要求入选供应商确保月满意度不低于70%。若月满意度低于70%,入选供应商应在2天内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有明显的改进效果,整改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连续满意度低于70%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入选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教育体育局定期对全县学生食堂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低于70%的,处理同上。

8、合同签订之日起,入选供应商必须为学校投保公众责任险。

九、入选供应商的日常管理

1、入选供应商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餐饮行业的监督、指导与管理。

2、入选供应商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3、入选供应商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入选供应商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入选供应商采购的主副食品原材料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立台帐管理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销售食品成品要实行留样制度;不得制作售卖凉菜。

5、入选供应商应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

6、入选供应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和学生餐桌。

7、入选供应商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8、入选供应商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9、入选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十、入选供应商退出

入选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及时上报县营养办,停止其供餐资格并将其清退出供餐名单:

1、入选供应商签约人未经批准更换的。

2、出现违反供餐合同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供餐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

3、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者。

4、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

5、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有打骂(体罚)学生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

6、在协议供餐时间内连续停止供餐三天以上者,或频繁发生停止供餐情况者。

7、在学校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满意度低于70%的。

8、连续三次不听从乡镇中心校或县直学校合理化建议或不服从学校管理者。

十一、学校监督管理

1、学校应加强对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企业供餐管理员。设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行使对企业供餐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2、学校应对入选供应商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3、学校不得从入选供应商提取任何费用。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品名

品牌

等级

供应商

供应商联系人

供应商电话

生产商

1

2

3

猪肉

4

牛肉

5

冷冻制品

6

冷冻家禽

7

豆制品

8

蔬菜

9

鸡蛋

10

干货

11

腌制品

12

13

14

15

酱油

16

料酒

17

味精

18

鸡精

19

生粉

20

洗涤剂

21

消毒剂

22

干燥粉

十二、其它说明

1、具体午餐需求数量以中标后学校统计数字为准。

2、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评分细则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100分)

经营方案及安全管理制度预案

投标人为本项目专门制定午餐经营服务方案(包括制定人员安全培训方案,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检验安全管理方案,安全应急处理方案,内部监督检查方案等,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方案制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综合评分。

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科学合理性强10≤F≤14分;

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科学合理性较强5≤F<10分;

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一般0≤F<5分。

注:F为本项得分。

0-14分

配送食材主要原料、辅料、午餐食谱

根据投标人配送午餐食材采用的主要原料(辅料)等级水平、包装材料和餐具的环保卫生、午餐食谱科学营养及份量(单位克数)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原材料使用环保卫生,食谱营养份量足够10≤F≤14分;

原材料使用较环保卫生,食谱营养份量基本足够5≤F<10分;

原材料使用,食谱营养份量一般0≤F<5分。

注:F为本项得分。

0-14分

午餐配送设备服务及时性保障

根据投标供应商单程一趟的运送能力和运餐设备配置的合理性和控制出车送餐时间及时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运餐设备配置合理,能及时满足本项目需求的7≤F≤11分;

运餐设备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4≤F<7分;

运餐设备配置一般0≤F<4分。

注:F为本项得分。

0-11分

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服务承诺(包括服务态度、文明经营承诺、风险责任承诺、食品安全承诺、卫生及消防承诺、承诺中标后对该标段购买公众责任险等)的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承诺可操作性、针对性强7≤F≤10分;

服务承诺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强4≤F<7分;

服务承诺一般0≤F<4分。

注:F为本项得分。

0-10分

供应商业绩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单个业绩具有单餐供应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人数或份数用“A”表示)业绩的(含在管/已履约完毕)

(1) 500≤A<1000,得2分;

(2)1000≤A<1500,得4分;

(3)1500≤A<2000,得6分;

(4)2000≤A<2500,得8分;

(5)2500≤A<3000,得10分;

(6)A≥3000,得1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配餐人数或份数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12分

人员配置

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满分6分)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得2分;

2.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得2分;

3.具有高级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得2分;

二、厨师长(满分3分):

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得3分。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得1分;

三、专职食品安全员(满分2分):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得2分;

四、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厨师长、专职食品安全员)(满分8分):

1.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或面点师)证书,每人得3分。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式烹调师(或面点师)证书,每人得2分。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式烹调师(或面点师)证书,每人得1分。满分6分。

2.具有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师)证书,每人得1分,满分2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2条。

0-19分

企业荣誉

2017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所服务项目)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餐饮类荣誉的,每个荣誉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0-10分

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HACCP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0-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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