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合同名称 |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松山南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合同编号 | 内开市场监管-2020-06 | ||
合同总金额(元) | 2,640,000.00 |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2,640,000.00 |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0-10-27 | ||
合同公告发布时间 | 2020-10-30 11:28:59 | ||
采购人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晟弘商贸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合同电子文档 |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合同10.20定).zip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292020000046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委员会食堂(松山南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内江市市中区松山南路253号 | ||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 周俊 13668355855 | ||
中标/成交公告连接 | 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委员会食堂(松山南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
合同公告变更记录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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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松山南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内开市场监管-2020-06
签订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松山南路253号
签订时间:2020年10月27日
甲方(甲方):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应商(乙方):四川晟弘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松山南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0292020000046)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1条 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是甲方对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松山南路食堂所需食材配送采购相关的服务,乙方按照甲方食品种类及数量进行采购,要求将食品按时、按量、按质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需要采购的食材配送类别主要分为(1)生鲜类(包括①肉类、②蔬菜类、③蛋类、④水产类、⑤水果类、⑥豆制品类)、(2)粮油类、(3)干货类(含调味品)等。
第2条 合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注:合同一年一签)
第3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一)食材配送要求
生鲜类
1、肉类
序号 |
类别 |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 |
1 |
猪肉类 |
(1)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 猪肉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并有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3)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4)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5)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6)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 |
2 |
牛肉、羊肉 |
(1)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 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 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不发黏。 (4)乙方食品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
3 |
家禽类 |
(1)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 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 新鲜、去内脏 (4) 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 (5)乙方食品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
注:以上肉类均需当日新鲜货品,不能提供冷冻货品。
2、蔬菜类
2.1蔬菜类配送质量要求:
2.1.1蔬菜类必须新鲜,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
2.1.2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2.1.3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2蔬菜配送按当季蔬菜和甲方的通知为准。
3.3蔬菜类配送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
3、蛋类
执行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蛋类必须新鲜、清洁、大小均匀、无破损,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4水产类
水产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
5、水果类
水果类保证新鲜,果型匀称,色泽均匀,不得过熟或欠熟,无虫、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及食品安全的标准。
6、豆制品类
配送的豆制品类的食材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做。
7、粮油类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标准 |
1 |
大米 |
(1)等级:一级。 (2)米粒饱满,无生霉,无杂质、无碎米等。 (3)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包装具有SC标记,具有合格证。 (4)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应严实。 |
2 |
面粉 |
(1)等级:一级。 (2)无生霉,无杂质等。 (3)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包装具有SC标记,具有合格证。 (4)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应严实。 |
2 |
食用油 |
(1)类别:一级菜籽油,观感澄清、透明,无异味、口感好。 (2)食用油产品符合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标准; (3)每一批次菜籽油具有质量检测报告。 |
8、干货类
8.1 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不得出现不合格产品。
8.2 调味品及干杂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调味品及干杂须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二)配送质量要求
1、乙方配送的各类食材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的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配送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
2、配送的预包装食材须在保质期内,且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严禁配送临期食材。
3、乙方所提供的食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4、乙方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材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5、预包装类食材每批次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蔬菜、水果每半年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6、车辆配送要求
6.1乙方自有或租赁的配送专用车辆符合食材配送要求。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材的车辆应有冷藏冷冻设备,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且配送车辆应不少于1辆。(提供能显示车辆归属权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车辆的合同复印件的证明材料证明)
6.2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7、乙方按照甲方当日将次日需采购的食材名称、规格、数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次日上午7:30前将甲方所需食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有临时紧急需求,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40分钟内送达甲方处。
8、乙方送货时向甲方提供食材配送清单,甲方对乙方配送的食材种类、质量、数量等进行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乙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食材的进货凭证、合格证、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及采购凭证或甲方对食材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甲方有权将拒绝验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予以妥善处理,不得影响甲方食堂运作,如乙方未妥善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本次食材配送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9、食材配送安全要求
乙方对食堂配送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发生系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如因乙方故意造成甲方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涉嫌犯罪的,甲方有权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配送人员
10.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人员符合甲方用人要求,上岗前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材料,经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上岗,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确实需要更换服务人员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乙方负责服务人员日常工作中的管理与服务,服从甲方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和服务要求。
10.2乙方必须负责所有服务人员的人事(含聘用、解除等相关工资)、结算发放工资、社会保险(五险)等工作,并为服务人员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本项目履约中存在的一切风险均由中标乙方全部承担。
11、乙方提供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11.1因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
11.2一年累计2次月考核不合格的;
11.3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
11.4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的;
11.5公司因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1.6配送的食材经抽检,发现所配送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招标文件或合同相关要求的。
11.7未按照约定的计价方式结算价格。
第4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市场基准价确认:每月10-20号由甲方(2人)与乙方(1人)组成市场考察小组,共同对内江市不少于3家农贸综合市场或大型超市对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询价,以询价后的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市场基准价,并作为配送执行价格的计算依据。
2、配送执行价格计算公式:
2.1各类食品当月实际支付金额=【各类食品市场基准价×(1-优惠率15%)】×实际采购数量-当月考核扣除金额。
2.2当月食品配送支付的总金额等于各类食品当月实际支付金额的总和。
第5条 无产权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6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按照《考核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评,考核要求如下:
2.1甲方按照《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扣分表》(月总分为100分)对乙方进行考核。月考核得分=月总分(100分)-月累计考核扣分,考核标准如下:
《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扣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考核扣分 |
1 |
详见本项目“二、食材配送要求”的要求 |
每出现一次未按要求配送情况扣5分 |
|
2 |
详见本项目“三、配送质量要求”的要求 |
每出现一次未按要求配送情况扣5分 |
|
3 |
乙方按照提供的投标文件项目方案中的要求进行履约。 |
每出现一次未按要求配送情况扣5分 |
2.2考核结果的等级划分及运用,如下表:
序号 |
考核等级划分 |
考核得分 (总分为100分) |
当月考核扣除金额 |
1 |
合格 |
90-100分 |
不扣除。 |
2 |
不合格 |
89分(含)以下 |
扣除当月食材配送总金额的3%。 |
2.3考核方式
2.3.1考核人员:由甲方办公室具体负责。
2.3.2考核时间: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每月不定时对乙方配送的食材质量、价格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合考评,每月月底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分数取平均值计算,并作为甲方支付乙方当月食材配送金额的依据之一。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7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8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9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10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5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11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2份,乙方1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2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其他。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松山南路253号 电话:0832-2201798
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