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百安分院、江南分院、御安分院自管食堂采购一体化供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0C0082
项目名称: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百安分院、江南分院、御安分院自管食堂采购一体化供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最高限价:¥5,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百安分院、江南分院、御安分院自管食堂采购一体化供货 | ¥5,400,000.00 | 1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特定资格条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10月30日 至 2020年11月22日。
每天上午09: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投标人在上网公示之日起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投标人到重庆市万州区南滨大道1999号2号楼12-5(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23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23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09号闽天会展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09号闽天会展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采购经办人:冯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58103077
采购人地址:万州区新城路165号
联系方式:023-58103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莎莎
代理机构电话:1788022034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南滨大道1999号2号楼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58103077
九、附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20C0082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百安分院、江南分院、御安分院自管食堂采购一体化供货
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 2 -
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 6 -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 11 -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 14 -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 19 -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25 -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按照万州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项目编号:20C0082),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百安分院、江南分院、御安分院自管食堂采购一体化供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服务期限 |
/ |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百安分院、江南分院、御安分院自管食堂采购一体化供货 |
600万元(采购预算为预估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
10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2年。 |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特定资格条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招标文件及其相关信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采购公告栏目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获取及报名方式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投标人在上网公示之日起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投标人到重庆市万州区南滨大道1999号2号楼12-5(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17:00,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开标地点: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09号闽天会展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签到;
2、按时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3、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4、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缴纳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 11 月 22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时止。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万州支行
账 号:7423010182600000613
1.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财务科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1.2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1.3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名称、或招标项目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
1.4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需提供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2.保证金退还方式
2.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代理机构恕不接受。
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23-58103077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莎莎
电话:17880220344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南滨大道1999号2号楼12-5
第二篇 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简介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百安分院、江南分院、御安分院自管食堂采购一体化供货项目,配送地址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江南分院(万州区江南新区江南大道297号)、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百安分院(万州区五桥天台路366号)以及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御安分院(万州区北山大道1666号)。配送服务期为2年。
二、采购类别明细
序号 |
品目 |
内容描述 |
1 |
蔬菜类 |
各类绿色蔬菜 |
2 |
肉禽类 |
1、猪、羊、牛肉类; 2、禽肉类; 3、禽蛋类; 4、水产类; 5、冷冻类食材等。 |
3 |
粮油类 |
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
4 |
干副调料 (含干货)类 |
干货调料、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 |
三、质量要求
1、蔬菜类:蔬菜类食材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和泥沙等现象;农药残留限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如下:
名 称 |
种 类 |
限量(mg / kg) |
标准号 |
滴滴涕 |
杀虫剂 |
0.1 |
GB2763-81 |
六六六 |
杀虫剂 |
0.2 |
GB2763-81 |
倍硫磷 |
杀虫剂 |
0.05 |
GB4788-94 |
甲拌磷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4788-94 |
杀螟硫磷 |
杀虫剂 |
0.5 |
GB4788-94 |
敌敌畏 |
杀虫剂 |
0.2 |
GB5127-1998 |
硫磷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5127-1998 |
乐果 |
杀虫剂 |
1.0 |
GB5127-1998 |
马拉硫磷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5127-1998 |
辛硫磷 |
杀虫剂 |
0.05 |
GB14868-94 |
百菌清 |
杀菌剂 |
1.0 |
GB14869-94 |
多菌灵 |
杀菌剂 |
0.5 |
GB14870-94 |
二氯苯醚菊酯 |
杀虫剂 |
2.0 |
GB14871-94 |
乙酰甲胺 |
磷杀虫剂 |
0.5 |
GB14872-94 |
甲胺磷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14873-94 |
地亚农 |
杀虫剂 |
0.5 |
GB14928.1-94 |
抗蚜威 |
杀虫剂 |
0.5 |
GB14928.2-94 |
溴氰菊酯 |
杀虫剂 |
0.052 |
GB14928.4-94 |
氰戊菊酯 |
杀虫剂 |
0.2 |
GB14928.5-9 |
呋喃丹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14928.7-94 |
水胺硫磷 |
杀虫剂 |
0.023 |
GB14928.8-94 |
喹硫磷 |
杀虫剂 |
0.052 |
GB14928.10-9 |
草甘磷 |
除草剂 |
0.1 |
GB14968-94 |
克线丹 |
杀虫剂 |
0.0052 |
GB14969-9 |
西维因 |
杀虫剂 |
2.5 |
GB14971-94 |
2、肉禽类
(1)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具有猪(牛、羊等)肉固有气味,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供货时如采购人要求,提供检疫证明。
(2)禽肉类
①鲜鸡肉类
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重量≥0.85KG鲜鸡当天杀当天送。供货时如采购人要求,提供检疫证明。
②鹅/鸭类
眼球平坦,皮肤有光泽,乳白或淡红色,肌肉切而有光泽。外表稍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鸭固有的正常气味,无长毛及绒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失血污、无紫斑瘀血、净膛、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齐整,土番鸭重5-6斤左右,供货时如采购人要求,提供检疫证明。
(3)禽蛋类
外壳完整、洁净,将鲜蛋打开之后,蛋壳内部应为纯白蛋,不能有斑点或污浊,卵白透明,卵黄膜不破裂,卵黄卵白分明,不能有血管形成,不能有腐败等异臭味。光照试验:右手持蛋,左手遮盖光线透视,新鲜蛋整个呈微红色,陈蛋有暗影,腐蛋暗影更多或不透明。振荡试验:将蛋握在手中,使其摇动,新鲜蛋无哑板声,内容物无流动感,无活动声;陈旧蛋由于水分蒸发,内容物缩小,有振荡声。
(4)水产类
①鱼类: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②虾类: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③贝类: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
(5)冷冻类食材
冷冻类食材应选购标有厂名、地址、电话、保存期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冻品不能有以下情况:变软、食品表面或包装袋内附有许多霜、复冻食品、已过保质期限,否则按退货处理;
3、粮油类
(1) 大米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最佳食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供货时提供大米检验报告,必须符合GB/T1354-2018相关国家标准。
(2)面粉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供货时提供面粉检验报告,必须符合GB1355-2005《小麦粉》的相关检测标准。
(3)食用油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址等相关内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产品必须符合GB1535-2017(大豆油)相关检测标准,供货时提供食用油检验报告。
4、干副调料(含干货)类
(1)干货调料品主要检查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干菜、大料、干货等散装的料品是否有发霉、变质的现象。
(2)干货调料、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必须有QS标志,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保质期内。散装的料品在验收时注意检查里面是否含有杂质,有无烂的、碎的、小石子、干燥度、色泽,是否有异味等。
四、配送要求
1.配送方须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和各分院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并按照统分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优化治理模式,建立决策科学、权责明晰、运作高效的组织架构。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项的服务小组,来保障本项目的配送。
2.集中配送,专车专人,随货提供当天送货小票,按分院指定地点和时间送货上门,配送费用由配送方承担。配送方必须合理装卸货物,蔬菜、冷冻食材、禽肉、禽蛋、水产、粮油、干副调料(含干货)类等进行区分运送及搬运,搬运人员必须着干净卫生工作服、戴卫生帽操作。保持配送车辆清洁,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生鲜商品用统一的专用周转箱进行备货和运输,保证成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品质和卫生,并对有要求的货品进行打包。
3.配送方接到分院食堂配送定单后,由配送方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配送方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各分院应提前8小时将所需货物的数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各分院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货物送达各分院指定地点。
4.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分拣入筐后,须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配送方具体负责配送各分院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使用低温冷藏车送往医院食堂;
5.配送方必须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6.配送方必须制定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保证所有食品的可追溯性,分院管理人员可随时查阅货物各环节相关记录(包含原料采购记录、原辅料的合格证明及验收记录、原辅料进出仓记录、生产过程记录、成品进出仓记录、成品检验报告<自检、送检>、销售记录、须冷链运输的货物提供冷链运输记录)。所有货品必须经由分院指定的食堂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确认。
7.配送方必须配备符合规范的保鲜库、冷藏库、冷链车、制冰机、保鲜箱等冷链设备,保证食堂食材的新鲜度,保障食堂食材的安全。
8.定价周期:配送方须在每个周日前提交下周报价清单给采购人审核(报价清单电子版提前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双方签字后生效。
9.应急措施:(1)每种食材必须准备好充分的备用数量,包括配送人员、配送车辆都准备好备用的,以保证在突发状况下,第一配送车辆不能及时地把食材送到分院食堂时,能立即进行补充配送,保证食材保质保量、及时地送达各分院。(2)因医院性质决定,必须满足我院在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的食材物资需求。
五、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条款进行承诺:
(1)服务期内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响应承诺服务条件;
(2)执行国家《劳动法》颁布的各项条款及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性;
(3)服务期内,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不得外包、转让或以其他形式变更招标服务主体;出现重大经营、变更事件应提前30日告知采购方;
(4)服务期内,因经营管理不善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及履约服务中的经济责任自行承担;
(5)服务期内不得擅自(变相)降低(响应承诺)标准、服务质量;
(6)服务期内响应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
(7)服务期内如出现管理质量问题或受合理投诉,采购方有权视情况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要求整改、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方式的处罚。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2年。
(二)实施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江南分院(万州区江南新区江南大道297号)、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百安分院(万州区五桥天台路366号)以及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御安分院(万州区北山大道1666号)。
二、报价要求
1、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综合下浮率报价,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综合下浮率报价应大于等于10%(各投标人填报的投标综合下浮率百分数最多只能保留一位小数点);且填报的投标综合下浮率有且仅有一个,若出现了多个投标综合下浮率以及未按要求填报的,则为无效投标。
供货价格=供货商品基准价×(1-投标综合下浮率)。
供货商品基准价的确定方式:由于食材行业的特殊性,原则上采取随行就市的方式:根据万州本地三大超市(新世纪、沃尔玛、永辉)的食材当期零售平均价(超市特价活动食材除外)作为供货商品基准价(需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对价格确认)。
2、本次报价已包括所有的食材费、货物费、人工费、管理费、劳务费、运输费、损耗费、保险费、税金、利润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签订合同后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或价格波动比上期价格超过10%,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验收方式
(一)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应现场检查验收,中标人还应提供进货单和小票给各食堂管理员。各食堂管理员现场验收时若发现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配送物资,中标人应无条件在1小时内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所提供产品进行送检,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二)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三)中标人除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其它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四)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投标人应作无条件退换货处理。
(五)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四、考核管理及处罚
(一)各分院订购的蔬菜、副食品、肉类等凭进货单和小票,由各食堂管理员不定期进行抽查,如若发现有食材价格高于招标价格,则按两次核价期间的该项食材货款进行三倍处罚,并向院方退回差价。
(二)所有蔬菜、禽蛋、肉类等保证来自长期合作供应商,任何时候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各品种均经卫生、防疫、质检等政府职能部门严格检验检疫,杜绝质量伪劣产品。若所送货物引起食物中毒事件,属配送方责任的,由配送方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所有商品应为非转基因产品,种植(养殖)、配送环节应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二)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中标人应作无条件退货处理。
(三)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内容
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中标人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
2、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六、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二)金额:20万元(人民币)。
(三)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以中标通知书的签发时间开始计算)起15个工作日内。
(四)履约担保的提交方式: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应从中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银行保函应由中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五)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期满之日止。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履约保函若到期,中标供应商须续期或重新提供履约保函,否则采购人有权从配送服务费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六)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由采购人在本项目服务期满后14天内退还。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供应商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七、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付款,采购单位以万州本地三大超市(新世纪、沃尔玛、永辉)的食材当期零售平均价(超市特价活动食材除外)作为供货商品基准价(需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对价格确认)×(1-投标综合下浮率)×采购数量,按月据实结算。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
3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注:
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报价、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填报综合下浮率,只能有一个有效的综合下浮率,不得提交选择性的综合下浮率。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综合下浮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综合下浮率相同的并列。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20% |
20分 |
以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高投标综合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综合下浮率)×价格权重×100。(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若所填报的投标综合下浮率未按本采购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 “二、报价要求”规定填报的,则投标报价部分得0分。 |
|
2 |
服务部分55% |
企业内部管理情况介绍(10分) |
10分 |
投标人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企业内部管理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人员培训情况、采购物资清单管理及出货流程等有关内容;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编写详细的企业内部管理情况,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无方案得0分。 |
提供相关方案 |
供货实施方案(9分) |
9分 |
为本项目制定完善的供货流程、供货方案、配送方案等,优秀得9分;良得6分;一般的3分,差得1分,无方案得0分。 |
提供相关方案 |
||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20分) |
20分 |
投标人按以下内容提供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方案: 投标人提供“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整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培训计划等有关内容; 1.蔬菜类卫生安全保障措施: 根据蔬菜类食品的货源、采购安排、运送时限、保鲜处理、农药物残留检测等进行描述,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无方案得0分。 2.粮油类卫生安全保障措施: 根据粮油类食品的采购、储存、运输、移交保存等进行描述,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无方案得0分。 3.肉禽类卫生安全保障措施: 根据肉禽类食品的货源描述、屠宰、保鲜、运输、保存等进行描述,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无方案得0分。 4.干副调料(含干货)类卫生安全保障措施: 根据干副调料(含干货)类食品的货源、规格、运输、保存等进行描述,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无方案得0分。 |
提供相关方案 |
||
日常物资保障方案(9分) |
9分 |
投标人提供“日常物资保障方案”;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方案从物资储备能力、协调能力、物资保障等进行评审,优得9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无方案得0分。 |
提供相关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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