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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教育体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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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年沈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沈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

二、采购项目编号:周交政[2020]638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2020年沈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详见附件)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9日

五、评标日期:2020年10月29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标段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1

学生奶

河南裕翔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泰山南路与金江路交叉口

1834400元

2

学生奶

周口市利优膳食服务有限公司

郸城县世纪大道方远国际西区16号

1800800元

3

学生奶

周口市润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周口市郸城县郸胡路阳光家园

1828800元

5

学生奶

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

1853200元

6

学生奶

南阳三色鸽食品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生态工业园区6号

1888400元

7

学生奶

河南三剑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漯河市沙澧产业集聚区湘江西路869号

1875600元

9

学生奶

河南厨隆香餐饮有限公司

周口市川汇区芙蓉路与黄河路向西300米路北

1798400元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韩晓钧、王洋洲、种树旺、焦怀鑫、宋涛(采购人代表)、关东明(采购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政府采购项目不收服务费。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周口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沈丘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沈丘县兆丰大道与金光大道交叉路口往北

采购方联系人:吴华 电话:13903944635

2.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侧南楼

联系人:韩威 电话:0394-8106517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rar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文 件

www.zkggzyjy.gov.cn

项目名称:2020年沈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周交政[2020] 638号

2020年10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HYPERLINK \l "_Toc38355148"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3

HYPERLINK \l "_Toc38355149"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3835515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HYPERLINK \l "_Toc38355151" 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10

HYPERLINK \l "_Toc38355152" 第四章 评标办法 11

HYPERLINK \l "_Toc38355153"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24

HYPERLINK \l "_Toc38355154" 一.总 则 24

HYPERLINK \l "_Toc38355155" 1.适用范围 24

HYPERLINK \l "_Toc38355156" 二.招标文件 27

HYPERLINK \l "_Toc3835515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9

HYPERLINK \l "_Toc3835515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HYPERLINK \l "_Toc38355159" 五.开标与评标 31

HYPERLINK \l "_Toc38355160"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35

HYPERLINK \l "_Toc38355161" 第六章 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39

HYPERLINK \l "_Toc3835516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

HYPERLINK \l "_Toc38355163" 一.开标一览表 48

HYPERLINK \l "_Toc38355164" 二.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49

HYPERLINK \l "_Toc38355165" 三.投标函 50

HYPERLINK \l "_Toc38355166" 十.产品质量承诺(可自行制作格式) 57

HYPERLINK \l "_Toc38355167" 十一.有关证明文件 58

HYPERLINK \l "_Toc38355168" 十二.售后服务体系与商务部分资料 59

HYPERLINK \l "_Toc38355169" 十三、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60

HYPERLINK \l "_Toc38355170" 第八章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 63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020年沈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沈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二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9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周交政【2020】638号

2、项目名称:2020年沈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879600元

最高限价:128796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第一标段:学生奶

1834400.00

1834400.00

2

2

第二标段:学生奶

1800800.00

1800800.00

3

3

第三标段:学生奶

1828800.00

1828800.00

4

5

第五标段:学生奶

1853200.00

1853200.00

5

6

第六标段:学生奶

1888400.00

1888400.00

6

7

第七标段:学生奶

1875600.00

1875600.00

7

9

第九标段:学生奶

1798400.00

1798400.00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清单)

5.1课间加餐:供应牛奶和蛋糕,每生每天4元

学生奶:执行GB/25190和GB/25191质量标准,规格每盒200ml,价格为2元/盒。

5.2、服务期限:一年

5.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学生饮用奶企业必须是国家认定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且具备“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标牌和准予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

3.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即SC认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者代理商)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即SC认证)》;

3.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2018年以来无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函;

3.6投标人应具有供货、仓储、配送、加热保鲜、检验、售后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履行合同能力;

3.7每个投标人最多报2个标段,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8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同一标段中,同一品牌生产厂家投标时,不再接受经销商投标;

3.9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屏);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截止

1、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5日17:00时

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kggzyjy.gov.cn)

3、方式: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支持网上办理,详情见www.zkggzyjy.gov.cn/,联系电话:0371-96596)。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29日10时00分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特别提示: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特事特办的通知《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29日10时00分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5日17:00时。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沈丘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沈丘县兆丰大道与金光大道交叉路口往北

采购方联系人:吴华    电话:13903944635

2、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和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联系人:韩威         电话:0394-8106517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 10月 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沈丘县教育体育局

2

委托人

吴华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和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4

项目名称

2020年沈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二次)

5

项目编号

周交政[2020] 638号

6

项目性质

货物类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包别划分

共计10个标段(包),本次招标7个标段(包)

9

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10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12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供货(安装)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14

质保期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15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免收

16

答疑

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会员库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7

勘察现场

由潜在供应商自行组织

18

标书份数及要求

(疫情期间未加密文件不做要求)

投标文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http://www.zkggzyjy.gov.cn网上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如投标人解密失败,投标人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正常情况下。

开标时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的纸质文件条款无效。

19

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10 时00分

20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9日10 时00分

开标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

2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

22

履约保证金

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24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华    电话:13903944635

25

网上招标投

标特别说明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详细见后第八章内容),该规程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6

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报价,所有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预算金额进行报价,学生奶单价2元/盒,蛋糕单价2元/包。

最终结算价格为实际人数*实际供货天数*单价。

27

中标说明

每个投标人最多报2个标段,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如企业中二个标段,将按照投标企业中标顺序选择第一个中标标段,第二个标段按照排名顺序顺延。


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前注:1) 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2) 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3)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联系周口市公共交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一、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序号

标段

最高限价(元)

序号

标段

最高限价(元)

1

第一标段:学生奶

1834400.00

6

第六标段:学生奶

1888400.00

2

第二标段:学生奶

1800800.00

7

第七标段:学生奶

1875600.00

3

第三标段:学生奶

1828800.00

8

第九标段:学生奶

1798400.00

4

第五标段:学生奶

1853200.00

9

二、货物需求及有关要求

采购内容及有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2020年沈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二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共分为十个标段;标段划分:第一至九标段为所在乡镇供应牛奶,第十标段为所在乡镇供应蛋糕。

第一标段:沈丘县志远中学、沈丘县东城区民族中学、特殊教育学校。

第二标段:沈丘县槐店回族镇风华学校、石槽乡文华中学、石槽乡英才学校、沈丘县北城区骥才学校、沈丘县北城区实验中学、周营乡集英小学、北杨集乡实验小学、北杨集阳光艺术小学。

第三标段:洪山乡希望小学、洪山乡新世纪小学、沈丘县槐店回族镇博士学校、沈丘县槐店回族镇光明学校、白集镇尚德博文小学。

第五标段:槐店镇绿园学校、槐店镇轩达学校、沈丘县纸店镇育新学校、沈丘县纸店镇摩天新村小学、卞路口乡博爱小学、卞路口乡金太阳小学。。

第六标段:沈丘县中英文学校,新安集镇育才小学、新安集镇博乐小学。

第七标段:沈丘县付井镇金钥匙中学、沈丘县付井镇群贤中学、沈丘县付井镇裕民中学、付井镇永威小学、沈丘县付井镇兴华中学、冯营希望小学、冯营乡天桥益民学校、冯营乡蓝天小学。

第九标:沈丘县赵德营镇水源小学、沈丘县赵德营镇宏远小学、沈丘县赵德营镇新科技学校、沈丘县赵德营镇群星小学、沈丘县付井镇东方中学、洪山育才双语学校。

货物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要求

备注

1

牛奶

200ml/盒

备注: 每周周一至周五每天供应,学生饮用奶按当时天气温度10℃以下时,学生饮用奶到学生手中不低于20℃;天气温度超过30℃时,牛奶的温度不得高于20℃。每日配送一次,并保证不影响学生学习。

三、学生饮用奶贮存、加热、配送、管理等的要求(书面承诺)

学生饮用奶从出厂开始到学生食用结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规范配送和存储保鲜,确保卫生安全和新鲜

1、定点贮存:乙方要在所服务的乡镇设立集中配送点,食品的仓储、加热、都要在此处完成。集中配送点要达到通水、通电、结构安全、环境整洁、卫生合格,配备必需的通风、防潮、防盗、防火、防污染、防霉、防鼠、防蝇等设施。牛奶入库时,春冬两季不能超过生产日期30天,夏秋两季不能超过生产日期20天。集中配送点管理要做到食品离地上架、分批次整齐存放、及时清库和盘库,做好库房温度、湿度检测记录,详实记录食品出入库资料,不允许乱堆乱放,霉变过期等现象发生,必需制作和悬挂应急处理、配送点管理办法、食品加工间卫生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双人双锁管理等制度。

2、定点加热:供应商所供牛奶按当时天气温度10℃以下时,牛奶到学生手中不低于20℃;天气温度超过30℃时,牛奶到学生手中不高于20℃。供应商自行提供加热、冷藏设备。供应商根据供餐学生人数,要在集中配送点内配备足够数量的加热设备,确保能满足供量。加热前要做好检查,看有无破损、变质、过期奶,若有及时更换。加热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卫生。

3、定时配送:乙方要根据集中配送点到各学校的距离,设计好配送路线图,计算好每天到各学校的精确时间,专人专车将学生营养食品直接配送到各个学校,每周供应5天,全年200天,按照县教体局营养办提供的学生人数(即学生营养食品数量),必需于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30分之前送至全县所有农村中小学校(见附件: “2020年沈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各乡镇学校人数表),配送时间不得提前和推后。配送过程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专业操作规程,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及时、准确地送到学校,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厢式货车或专用面包车。凡配送达不到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未按要求配送的,学校有权拒绝接收。中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2辆配送车辆。(需提供拟投入车辆的车牌号、行车证、车辆照片等,如不是投标人所拥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证明材料)

4、定人管理:乙方要保证仓储、加热、配送等环节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要建立从业人员体检制度(提供健康证明)、政审制度、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有传染疾病、有精神障碍、有犯罪前科和对社会不满的人员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供餐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供餐绝对安全。

5、协助学校建立专用储藏室(确保卫生、安全、牢固),不允许一室多用。

6、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学生身心健康带来影响或发生疾病,伤亡事故,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因产品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卫生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7、协助县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学生营养餐工作,做好各级学校师生安全知识培训。

8、严格执行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产品都留样备查,并对产品提供商业保险。

9、每学期接受县教体局随机抽样检查,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四、学生饮用奶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必须是国家认定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产品许可证、“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标牌和准予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

3、投标人所投学生饮用奶品牌的生产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稳定、优质的天然牧场鲜奶原料基地,奶牛饲养达到规范化要求,卫生防疫体系健全;

(2)有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条件;

(3)有健全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4)有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和素质良好的专职检验人员;

(5)有稳定的产品质量,近两年年未发生过学生饮用奶质量事故;

(6)有完善的、高效的配送和服务体系。

(二)规格及数量要求:

(1)灭菌学生饮用奶,200毫升/盒,符合国家标准的纸质盒装;

(2)选用优质奶源,奶品质量、生产工艺、包装达到国家关于“学生饮用奶”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

(3)执行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执行。《灭菌乳》标准:执行《GB25190-2010》标准;《调制乳》标准:执行《GB25191-2010》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执行《GB19301-2010》标准,不得用复原乳生产;其他: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保持灭菌制成,无菌灌装,利乐砖包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常温保存半年。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200毫升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在包装盒上印制统一标志,并注明“学生饮用奶”和“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

(4)每标段数量、预算(本项目中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

牛奶: 每盒200ml

第一标段:917200盒

第二标段:900400 盒

第三标段:914400盒

第五标段:926600盒

第六标段:944200盒

第七标段:937800盒

第九标段:899200盒

沈丘县境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预算:1691.32万元

特别说明

1、本次项目产品供数量如遇不可预知原因导致学校临时放假(如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实际发放天数为准;

2、所有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供货、仓储、配送、加温保鲜、检验、售后、培训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履行合同能力;

3、因政策变动,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业主对标段人数的调整;

4、中标价格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

5、留样要求:每批次配送到我县的课间加餐食品必须免费向乡(镇)中心学校、中学、中心小学每天留样1份,提供留样设备,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必须保证每天配送一次;中标供货企业必须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供货食品的及时、供货食品运输安全;

6、本项目共10个标段,预算金额约3382.64万元。投标供应商报价超预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付款方式:每月末结算一次(按实际人数结算)。

8、交货时间:合同正式签订后第2天开始供货,学生饮用奶200天,蛋糕200天;

9、地 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2020年沈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二次)(项目编号:周交政【2020】638号)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第二条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

第三条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负责组织从周口市公共资源综合性评审专家库中抽取5名评标委员会专家,招标人委派代表2人,共计7人评标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价格及其它。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符合性审查;

(四)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五)商务偏差表或技术偏差表数据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六)投标人报价未超过采购人的采购预算;

第七条 评委会从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开始独立评审,对开标后投标人所提出的优惠条件不予以考虑。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出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 评审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

第九条 评委会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人进入综合评分环节,按招标文件约定由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

资格审查内容:

项目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

通过

投标文件格式及

提交资料要求

1

投标人资格

见招标文件

见投标文件

2

货物技术要求

按评标办法

见投标文件

3

质保及售后等

见招标文件

见投标文件

学生奶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具体评审项目和分值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产品种类

6分

投标人提供三种口味的产品得4分,每增加一种加1分,最高加2分。

2

营养指标

6分

符合国家学生奶营养标准的(脂肪≥2.5、蛋白质≥2.3)得2分;脂肪≥2.7得3分、蛋白质≥2.5得3分。本项最高6分。

以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为评分依据。

3

体系认证

8分

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

4、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4

信用评估报告

3分

信用等级为AAA级得3分,AA级得1分,A级及以下不得分。

5

业绩

9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服务合同得3分,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扫描件。

6

产品责任险

3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投保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5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2分;1000万元及以上得1分;1000万元以下不得分。(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

7

质量保证

8分

1.投标人所投学生饮用奶品牌的生产企业有稳定、优质的鲜奶原料基地的得2分;

2.学生奶具有奶源示范基地的得1分;

3.具备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得1分;

4.有健全的卫生防疫体系的得2分;

5.牛奶生产企业提供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的得2分。

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检验检测

3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的生产厂家有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和专职检验人员的得3分。

提供企业仪器设备清单及照片、专职检验人员岗位及职称证书(工资表、健康证、工作证、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自检产品化验、检测报告材料。资料不全不得分。

9

操作方案

18分

1、校内规范操作:有完善的从校内储存、领取、分发、饮用、回收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及措施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提供配送方案,配送及时合理:投标人具有配送方案、配送路线图。方案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不合理或者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者未提供配送方案的不得分。

3、投标人在校分发学生饮用奶方案合理得3分,不合理或者未提供分发方案的不得分。

4、保证学生饮用奶按当时天气温度10℃以下时,投标人承诺提供完善的加热设施及服务得3分,无承诺不得分。

10

安全保障

18分

1、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拥有健全的生产、产品质量检测和卫生防疫体系。建立有严格的学生饮用奶质量保证、运输、储藏、加热、配送规范、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等,提供的方案全面、详细、合理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素或方案要素不完整或不详细或不具备针对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拟派操作员有健康证的得2分。(需提供操作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健康证)

4、学生饮用奶储存卫生管理及车辆卫生管理方案,方案全面、详细、合理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素或方案要素不完整或不详细或不具备针对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

11

应急处理

10分

根据投标人的危机处理能力及处理预案,评委从应急预案,措施,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方面进行评分。提供的方案全面、详细、合理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素或方案要素不完整或不详细或不具备针对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

12

售后服务

8分

1、响应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得2分;没有不得分。

2、对学生奶质量进行有效的跟踪,对出现的问题学生饮用奶进行及时的召回和更换等承诺,得3分;

3、提供“企业产品若发生质量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赔偿承诺”的得3分。

供应商、品牌制造商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供有虚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全省通报。

注: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要求,不同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对应品牌完全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将按照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除价格分外得分最高(商务+技术参数)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按照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所需提供原件在评标时无需提供,仅作为采购单位核实时使用,评审委员会评审时仅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

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第十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

第十一条 商务、技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综合得分中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质量较优者优先中标。

第十二条 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评标后,评委会应填写评审记录并签字。评审记录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制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电子签字。评审记录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三.评标纪律

第十四条 评委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3.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第十七条 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签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格式的;

7.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标段提供选择性报价的;

8.商务偏差表或技术偏差表存在弄虚作假的;

9.不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规定提供合格材料的。

10.不按照投标人须知提供合格的投标人材料和承诺的。

第十八条 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交货完工期不确切、不肯定的投标;

2.对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人低于成本价格竞标的;

第十九条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招标人(采购人):沈丘县教育体育局。

2.2招标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沈丘县财政局。

2.4投标人:系指已经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服务商。

2.5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

2.6业绩: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7投标人公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系指投标人电子章。

2.8 签章: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签章即签字和盖章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评标相关费用。

2.? 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

5.勘察现场

不组织。

投标人可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知识产权

6.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7.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7.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卡地址一致;

7.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

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投标

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投标品牌

9.1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

10.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10.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纸质投标文件使用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1.合同标的转让

11.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1.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1.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4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设备不得转包。

12.会员信息库

12.1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降低投标成本,加强对投标人诚信信息的管理,加快周口市招投标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建设,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网上招投标奠定基础,经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投标人会员信息库制度,并面向全国免费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会员。

12.2入库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清晰度由投标人负责。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入库资料原件与上传扫描件进行比对;本项目所需会员库资料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委会负责审核。

为确保投标文件通过评审,投标人应及时对入库资料进行补充、更新。

如因前款原因未通过本项目评委会评审,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2.3网上会员库中文字资料与扫描件资料不一致时,以扫描件资料为准。

12.4有关会员库的更多信息,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

13.采购信息的发布

13.1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发布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kggzyjy.gov.cn)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以下简称“网站”。

二.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构成

1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4.1.1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14.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3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14.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4.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14.1.6第六章:采购合同;

14.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4.1.8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4.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4.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5.1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会员库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5.3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6.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6.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6.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6.6纸质投标文件(如有)应编制连续页码,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纸质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16.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6.8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7.报价

17.1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7.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7.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7.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7.5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7.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8.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8.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8.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扫描或影印件上传),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扫描件或影印件上传)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8.3.1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18.3.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18.4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9.投标保证金(免收)

20.投标有效期

20.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0.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20.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21.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的相关规定。

22.2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3.投标文件的递交

23.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并将纸质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23.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4.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开标与评标

5.开标

25.1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5.2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的法律文本将由评审委员会在评标前进行审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

25.3开标时,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26.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6.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6.4 如同时出现26.2条和26.3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7.评标

27.1 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独立进行投标评审。投标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

27.2符合性审查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通过符合性审查后评标小组按照评分办法进行评审,评审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7.2.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

27.2.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27.2.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7.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7.2.5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

27.2.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7.2.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7.2.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7.3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符合性审查,投标无效。

27.4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8.废标处理

28.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宣布废标:

28.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8.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8.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8.2 因上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谈判:

28.2.1放弃参加投标的;

28.2.2未经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允许,离开开标现场通知不上的;

28.2.3不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专业条件的;

28.2.4未按规定交纳投标(如有)保证金的;

28.2.5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废标的;

28.2.6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情况。

28.3采购方式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以《招标流标现场转谈判邀请函》方式函告投标现场各投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参加谈判。放弃谈判的视同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竞争性谈判应当至少有三家及以上投标人参加。如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少于三家,谈判做流标处理。

28.3.1谈判时,若投标人未能在评委会指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经过审查符合谈判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谈判做流标处理。

28.3.2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谈判时的首次报价,未唱标转谈判的,谈判时不公开投标人各轮报价。已经唱标而转谈判的,谈判前公布各参与谈判的投标人首轮报价。

28.3.3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附:

招标流标现场转谈判邀请函

各相关投标人:

某项目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已经现场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采购。谈判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付款条件、商务条款、评标办法等均按招标文件规定不变(如有变化:详见下述说明)。

谈判时对招标文件变更的特殊说明:( )

投标人如同意继续参加竞争性谈判,请按下述格式填写投标人全称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以声明对上述内容清楚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并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