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莆田市涵江区政府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潜在供应商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9、1010、1011、1012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9日 17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SJ202010289
项目名称: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莆田市涵江区政府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潜在供应商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莆田市涵江区政府食堂食材定点采购;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2)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6)投标人须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相关监督部门处罚过且没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记录的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www.gsxt.gov.cn/index.html)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9)对本项目的声明函或承诺函:潜在的投标人声明若随机抽取入围有能力承担及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若无法服务同意由此产生一切责任。(格式自拟)(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30日 至 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9、1010、1011、1012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公告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按照业主要求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0年11月09日 17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9、1010、1011、1012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11月09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莆田市涵江区政府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潜在供应商公告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本文件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征集莆田市涵江区政府食堂食材定点采购的公告,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资格文件。
- 服务基本要求概况
合同包 | 项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合同期限 |
一 | 1 | 大米、食用油、小麦粉、 | 国家或行业标准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 以合同期内招标人的实际使用量结算 | 莆田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1年,遇到重大政策性调整必须服从调整需要或终止合同 |
2 | 鲜肉,禽蛋 | |||||
3 | 蔬菜、水果 | |||||
4 | 干货、调味品、饮品 | |||||
5 | 日用品等 | |||||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公示后7日内. 交货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内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次完成全部货物的供应(每批次的供应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货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尚未重新确定供货商的,中标人应按本合同继续供货。 付款方式:中标方在保质保量完成供货、及时交接,凭交接单(双方签字、日期)、汇总结算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核对(项目、数量、单价)后,送财务审批付款,付款方式按月结算,转账支付。 |
实时市场参照价格:选用永辉超市、麦德龙、凤凰百货、6+3等大型超市,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一家对应采购日采集确定食品市场价格为相应采购食品的实时市场参照价格。若未能采集全部产品的价格时,则以双方周边市场询价为准,双方协商定价。
6、招标一览表中货物名称为招标人日常食材明细,但不局限于这些,如所购食材无法分类,则中标价为准。每批货物的供货品种、数量以招标人的订单通知数量为准。
7、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
8、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a、中标人所提供的货品出现3次以次充好;
b、中标人所提供的货品出现3次与招标人订单不符的品牌。
- 潜在供应商须知
1、基准价确定方式:
实时市场参照价格:选用永辉超市、麦德龙、凤凰百货、6+3等大型超市,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一家确定食品市场价格为相应采购食品的实时市场参照价格。若未能采集全部产品的价格时,则以双方周边市场询价为准,双方协商定价。
2、实行先价格调查定价后供货结算,原则上每15天(为一个周期)市场调查一次;每周期最后两天进行市场价格调查,作为下一周期的基准价,以此类推;市场调查时,中标人要一起参与进行,提供交通工具,并支付市场调查购买商品的费用(该费用单独提供供货清单,在结算时一并支付)。若市场调查有部分商品缺货的,则以最近一次市场调查的该商品价格为基准价。
3、招标一览表中货物名称为招标人日常食材明细,但不局限于这些,如所购食材无法分类,则按项目的中标价为准。每批货物的供货品种、数量以招标人的订单通知数量为准。
4、以上价格均为含税报价。
5、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招标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6、结算方式:
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于当月1日起每15天进行一次账款核对(下旬按实际天数核对)。经确认无误,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中标人提供的账号,将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如遇特殊情况,付款时间视情推延,推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6)投标人须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相关监督部门处罚过且没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记录的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www.gsxt.gov.cn/index.html)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9)对本项目的声明函或承诺函:潜在的投标人声明若随机抽取入围有能力承担及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若无法服务同意由此产生一切责任。(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0、须满足征集公告的 一、服务基本要求概况 要求的全部内容,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四、递交资料要求:
1、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根据要求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纸质文件应装订成册(胶装装订),文件内容包括:单位资质、技术参数、服务参数清单、详细说明材料等,需在闭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递交单位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需加盖公司公章。
2、电子文档:根据采购清单填写拟供产品相关信息的电子表格、技术参数、标配清单。另请提供壹套电子版介质(U盘或光盘)用信封密封,并与纸质文件一同密封。
五、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投递文件应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迟到的文件将被拒收。
六、投递方式:
1、上门递交:潜在供应商将密封的纸质文件在截止时间17:30时之前,直接送达至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七、投递地址及联系方式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9、1010、1011、1012室
联系人: 小郭
联系电话: 0594-3813388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0月30日 日期:2020年10月30日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13860969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9、1010、1011、1012室
联系方式:小郭/0594-3813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3860969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