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仙居县公安局食堂服务(机关食堂及城关派出所食堂)外包-重新招标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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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仙居县公安局食堂服务(机关食堂及城关派出所食堂)外包-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30日 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XYGK-2020-11-1
项目名称:仙居县公安局食堂服务(机关食堂及城关派出所食堂)外包-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1196000
最高限价(元):119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仙居县公安局仙居公安局机关、城关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9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 13: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村东陈垟1号楼易创青年社区4楼)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30日 13:00
开标地点(网址):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村东陈垟1号楼易创青年社区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及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拿到CA后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具体以浙江政府采购网最新网址为准),电子投标(【浙江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具体流程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最新网址为准。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项目采购-开标评标”,用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5.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项目如有更正或澄清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及时登陆上述网站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作出书面通知。 6.“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可向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咨询,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76—87716503。 7.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监管部门如发现供应商出现投标硬件异常的,若查证后存在违法事实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剩余供应商达3家及以上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按中标顺位替补;不足3家的,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8.本项目钉钉群二维码: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仙居县公安局
地 址:仙居县环城南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永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373551
质疑联系人:吴永炜
质疑联系方式:13967611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村东陈垟1号楼易创青年社区4楼
传 真:0576-87821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丁腾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325635
质疑联系人:方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6-8932563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500号(原税务局大楼)7楼
传 真:/
联系人 :陈女士、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2020100917221247110.9备案表.jpg20201009172628768招标文件仙居县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重新招标.rar20201009172701736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rar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TZXYGK-2020-11-1
项目名称:仙居县公安局食堂服务(机关食堂及城关派出所食堂)外包-重新招标
采购单位:仙居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十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06901419"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2
5
9
2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仙居县公安局食堂服务(机关食堂及城关派出所食堂)外包-重新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月 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XYGK-2020-11-1
项目名称:仙居县公安局食堂服务(机关食堂及城关派出所食堂)外包-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1196000
最高限价(元): 119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仙居县公安局食堂服务(机关食堂及城关派出所食堂)外包-重新招标 |
1 |
1196000 |
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他可查询的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0年10月 30 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10 月 30 日 13: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40064408@qq.com 。
开标时间:2020年 10 月 30 日 13:00
开标地点: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村东陈垟1号楼易创青年社区4楼)(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项目开评标结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及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拿到CA后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具体以浙江政府采购网最新网址为准),电子投标(【浙江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具体流程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最新网址为准。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项目采购-开标评标”,用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5.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项目如有更正或澄清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及时登陆上述网站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作出书面通知。
6.“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可向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咨询,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76—87716503。
7.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监管部门如发现供应商出现投标硬件异常的,若查证后存在违法事实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剩余供应商达3家及以上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按中标顺位替补;不足3家的,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8.本项目钉钉群二维码: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仙居县公安局
地 址: 仙居县环城南路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永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611991
质疑联系人:吴永炜
质疑联系方式:13967611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村东垟陈1号楼易创青年社区4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6-89325636
质疑联系人: 万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6-8932563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500号(原税务局大楼)7楼
传 真: /
联系人 : 陈女士、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仙居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就餐人数:共有业务部门25个,食堂就餐人数约400人左右,厨师班人员配备15人;仙居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就餐人数:食堂就餐人数约120人左右,厨师班人员配备6人。
2、仙居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供餐计划:提供每日干警职工的早餐、中餐、晚餐及内部接待的用餐服务(无休息日并根据采购人安排提供除三餐以外的任何时间段的用餐服务);早餐供应点心3-5种,中餐供应菜品种10种左右,晚餐以面点、点心类为主;仙居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供餐计划:提供每日干警职工的早餐、中餐、晚餐的用餐服务(无休息日并根据采购人安排提供除三餐以外的任何时间段的用餐服务);早餐供应点心3-5种,中餐供应菜品种6种左右,晚餐以面点、点心类为主。
3、服务期限1年,合同按年签订。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服务期满并通过测评,采购人对供应商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二、厨房人员配备
仙居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厨房人员配备表
类别 |
人数 |
备 注 |
厨师长 |
1 |
具有国家技师(二级)证书,年龄40-55周岁 |
厨师 |
2 |
具有国家高级技能(三级)证书,年龄25-50周岁 |
面点师 |
3 |
具有国家中级技能(四级)证书,年龄30-55周岁以下 |
配菜师 |
2 |
具有从业资格证书,年龄55周岁以下 |
服务员 |
3 |
具有从业资格证书,其中两人年龄35周岁以下,一人年龄40周岁以下,女性,高中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身高1米58以上,相貌端正,须有相关从业经验或具有酒店服务专业学历,提供证明文件 |
勤杂工 |
4 |
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 |
合计 |
15 |
仙居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厨房人员配备表
类别 |
人数 |
备 注 |
厨师长 |
1 |
具有国家技师(二级)证书,年龄40-55周岁 |
厨师 |
1 |
具有国家高级技能(三级)证书,年龄25-50周岁 |
面点师 |
2 |
具有国家中级技能(四级)证书,年龄30-55周岁 |
勤杂工 |
2 |
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 |
合计 |
6 |
▲说明:1、所有人员必须按卫生部门规定办理健康证,无健康证的不得上岗。
▲三、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中标后需无条件服从采购方提出的进场时间及相关事务的衔接。
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2.甲方按季度分期支付乙方承包服务费((中标价-10%预付款)÷4)。前三个季度在毎季度的第二个月支付该季度承包服务费,第四个季度待期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季度承包服务费。
3.采购单位根据每个季度的考核结果进行付款,考核内容包括:
考核表
检查内容 |
服务范围 |
分值 |
评分 |
备注 |
服务质量及工作纪律(25分) |
服务期间的服务态度及工作纪律的遵守程度 |
25分 |
||
卫生及仪容仪表(25分) |
服务期间对工作地点的清洁卫生管理以及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及上班期间的仪容仪表整理。 |
25分 |
||
工作安排(25分) |
工作期间对采购人提出的相关工作安排的服从指挥程度。 |
25分 |
||
综合评分(25分) |
主要是对公司管理总体水平的综合测评,在服务过程中,若被工作人员投诉,经调查属实责任在供应商单位的每次扣1分;被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投诉,经调查属实责任在供应商单位的每次扣3分。 |
25分 |
评分时间:
考核人:
供应商:
说明:
1、本表作为服务阶段验收依据,每半年由业主方选派人员组织一次验收评分。验收依据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及服务公司投标文件相关承诺。
2、在中标价的基础上扣除39000元作为采购人对仙居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厨房人员的考核奖励,每次评分合计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优秀,合计72-85分(含72分)的为良好,合计60-72分(含60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差,奖励金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至食堂厨房人员,6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解除合同。
3、在中标价的基础上扣除23000元作为春节加班费,在春节过后由采购人核算之后一次性支付。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仙居县公安局食堂服务(机关食堂及城关派出所食堂)外包-重新招标 |
2 |
招标内容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
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服务期限 |
一年,签订合同后10天内进场。 |
5 |
质保期 |
见采购需求 |
6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8 |
▲履约保证金 |
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鼓励供应商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
9 |
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 2. 备份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40064408@qq.com。 注:投标人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投标文件。 |
10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
1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
12 |
答疑与澄清 |
详见采购公告 |
13 |
实质性条款 |
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14 |
▲项目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 1196000 元。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15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电子交易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交易活动。
2、“采购人”系指仙居县公安局。
3、“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招标的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五)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信用信息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可被查询的渠道。
2、截止时间: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并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质疑与投诉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答复。其中,以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应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质疑函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涉及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由采购人答复),质疑人在收到答复后应于1 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予以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5.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情况属实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仙居县财政局投诉。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或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特别提示:①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②投标文件中所有证书证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可能影响评分。】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格式见附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提供最近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缴纳税收凭证(有税种的完税证明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8)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1)供应商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
(2)厨师班人员组成情况表,提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仙居县公安局厨师长简历表(格式自拟);
(4)拟派仙居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厨师长简历表(格式自拟)
(4)各岗位人员配置情况及岗位职责(格式自拟);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政府采购诚信竞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格式见附件);
(8)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9)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中的评分内容分章节描述编制;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11)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如有);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商务与技术内容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3)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
(二)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参与服务全体人员工资、奖金、服装、鞋帽、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生育、意外保险)、公积金、交通费、住宿费、办公通讯费等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中标单位每季度缴纳18900元作为食堂工作人员搭伙费,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并结合市场行情,自行综合考虑后报价。
2、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投标报价相等,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提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若有多标项的,若参与多标项投标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最新网址为准)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
▲(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采用投标人CA签章进行盖章。
(4)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有正确的索引目录及连续页码标注。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6)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7)投标文件须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
2、投标文件的封装要求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40064408@qq.com。
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导入和加密
①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
②投标文件编制好后应当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最新网址为准。
(2)投标文件的提交
①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②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A.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B.备份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40064408@qq.com ,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投标人确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情形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投标文件;
②未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和承诺的内容。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开标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
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在解密规定时间内用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钉钉直播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软件观看。(钉钉直播群见采购公告)
(一) 开标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线参加,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3、本次开标采用先评审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与技术文件,后评审报价文件的方式进行。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相关人员。
2、宣布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数、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纪律。
4、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各投标人代表应提前打印《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签署完毕后上传至钉钉直播群。
5、投标人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解密未成功的,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240064408@qq.com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压缩解密密码,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6、采购人依法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商务与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7、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主持人宣告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情况。
8、开启各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9、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解密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项目开标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确认(投标人未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10、评标结束后,主持人公布投标报价得分、综合得分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11、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单位评审代表组成。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优先推选资深专家为组长。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
3、比较与评价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比较与评价。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4、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
(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
5、评价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1)评审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务必在线等待,留意手机短信,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并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跟报价文件出现混装,或者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6、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招标参数的;
7、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包括未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密码或密码错误的);
9、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0、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1、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标条款或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八)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九)评标过程的监控
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评审过程中出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立即封存评审资料、中止评审活动,直至设备(或替代设备)运转正常或转移至符合条件的场所后继续进行评审工作。
六、定标
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监管部门如发现供应商出现投标硬件异常的,若查证后存在违法事实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剩余供应商达3家及以上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按中标顺位替补;不足3家的,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3、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将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内容,但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因中标结果公告需要,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见附件)填写完整后,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240064408 @QQ.COM)。未按时提供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附中标通知书,视同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前,赴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5、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不得开展项目实质性工作(如订货、施工等)。否则,造成的有关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2 条,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a.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b.产品质量验收或测试不合格的。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发改价格[2011]534号),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约定由中标(成交)人支付,本项目收费金额为15000元。中标(成交)人须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
政采贷相关说明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采云平台已推广“政采贷”服务,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 |
陈盈 |
13967614344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
陈超 |
17858683697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
朱祖优 |
13858602876 |
中国建设银行 |
徐旭霞 |
1598893235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赵红芳 |
18968556112 |
农村商业银行 |
叶斌昇 |
13806593583 |
台州银行 |
朱翔 |
13819660917 |
中国农业银行 |
娄志伟 |
13958514828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名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
三、评标细则
本项目总分100分(商务与技术文件为85分,报价文件为15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其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与报价文件得分之和,即综合得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商务资信分+技术分)+报价文件得分。所有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商务资信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技术分由评标委员会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仅指货物,见附件),如投标人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仅指货物);(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仅指货物,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仅指货物,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注: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享受一项优惠政策以上的只按一项计算,不重复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需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
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商务资信分 |
16分 |
||
1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是否完整,目录对应清晰、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2 |
2 |
业绩 |
2016 年以来承包过类似(相当于)业绩,每个业绩证明得1分,最高5分。 注: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编入商务与技术文件 |
5 |
3 |
企业荣誉 |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状态异常不得分)。 |
4 |
4 |
团队力量 |
拟派本项目人员具有(厨师)高级技师(二级)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面点师)具有高级技能(三级)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以上项目组人员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5 |
二、技术分 |
69分 |
||
5 |
服务计划 |
投标人的食堂服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其中:总体服务目标。由评审小组酌情打分。 |
3 |
岗位职责与人员分工。由评审小组酌情打分。 |
3 |
||
岗位操作规程。由评审小组酌情打分。 |
3 |
||
岗位服务标准。由评审小组酌情打分。 |
3 |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由评审小组酌情打分。 |
3 |
||
卫生管理控制的合理性,可行性,包括食品卫生、食品加工卫生、餐具厨房餐厅卫生、人员卫生、安全生产等,由评审小组酌情打分。 |
3 |
||
6 |
应急措施 |
出现特殊、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如临时加菜、非工作日的加班、抗台、出警任务等特殊情况的加班处理)、纠纷处理措施等,由评审小组酌情打分。 |
4 |
7 |
员工稳定措施 |
员工稳定承诺、培训及有关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 |
3 |
8 |
拟派食堂厨师长答辩 |
供应商拟派厨师长现场答辩情况(综合实力、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实践经验等) |
16 |
9 |
现场实际操作情况,由采购人统一提供原材料,由拟派人员(厨师、点心师、帮厨,不超过三人,)现场制作(参加现场制作人员须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实),评委试吃。 |
味感:口味纯正、主味突出、调味适当、无糊味、腥膻味、异味等 |
7 |
质感: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其应有的嫩、滑、爽、软、烂、脆等特点 |
7 |
||
观感:主副料配比合理、刀工细腻/规格整齐、汁芡适度、色泽自然、装盘美观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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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卫生:营养配比合理,成品中不允许使用人工色素和不能食用的物品,调料仅限使用:老抽、黄酒、盐、大蒜、姜、蒸鱼豉油、生粉、椒、米糠油、葱;讲究餐具盒盘饰清洁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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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仙居县公安局
乙方(供应商):
仙居县公安局食堂服务(机关食堂及城关派出所食堂)外包-重新招标,经公开采购,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询标记录,经甲、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三、保密
3.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增多有效。
四、履约保证金
4.1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人民币中标价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4.2乙方投标承诺投入的人员及数量在合同期间不得变换,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报经甲方同意。乙方实际在岗人员的数量与投标时承诺投入的人员的数量不符,每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人次;第二次出现同类情况的,甲方对乙方进行劝退;第三次出现同类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5.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办理食堂相关的合法手续,并负责食堂进菜及菜价核定。
(3)甲方有权对乙方配菜、营养搭配、饭菜质量、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应及时反馈员工对乙方工作的意见,监督乙方及时改正。
(5)甲方应当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6)如有停电、停水等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2乙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在食堂运作期间招聘食堂员工,乙方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购买乙方服务,乙方为提供服务投入的人员不与甲方产生任何人事关系。
(2)乙方应当加强人员管理,确保用工安全。
(3)乙方应当按时供应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日餐,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
(4)乙方负责美化食堂用餐环境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5)乙方负责食堂相关安全、卫生事项,因乙方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的安全事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六、转包或分包
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6.2除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部分服务分包给他人,由他人提供服务。
6.3如发现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7.1履行时间:合同期限1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服务期满并通过测评,采购人对供应商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7.2履行方式:提供服务。
7.3履行地点:仙居县公安局、仙居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八、款项支付
8.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2.甲方按季度分期支付乙方承包服务费((中标价-10%预付款)÷4)。前三个季度在毎季度的第二个月支付该季度承包服务费,第四个季度待期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季度承包服务费。(其中39000元作为仙居县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质量考核金,每个季度所支付的考核金按季度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8.2中标单位每季度缴纳18900元作为食堂工作人员搭伙费,缴纳时间为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承包服务费前。
8.3在中标价的基础上扣除39000元作为甲方对仙居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厨房人员的考核奖励,每次评分合计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优秀,合计72-85分(含72分)的为良好,合计60-72分(含60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差,奖励金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至食堂厨房人员,6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解除合同。
8.4在中标价的基础上扣除23000元作为春节加班费,在春节过后由甲方核算之后一次性支付。
九、税费
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接逾期付款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0.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金额超过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4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对采购单位所涉及的涉密信息、会议内容、资料文件,不得外泄,予以保密,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诉讼
12.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仙居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3.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县财政局各一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地点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TZXYGK-2020-11-1
项目名称:仙居县公安局食堂服务(机关食堂及城关派出所食堂)外包-重新招标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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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
注: 1、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参与服务全体人员工资、奖金、服装、鞋帽、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生育、意外保险)、公积金、交通费、住宿费、办公通讯费等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中标单位每季度缴纳18900元作为食堂工作人员搭伙费,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并结合市场行情,自行综合考虑后报价。)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二:
投标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内 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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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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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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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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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投标总报价 |
¥ |
注:
1.“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报价明细表所填内容应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如有漏报的,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或已作优惠处理。有重大缺项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此表可增行。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三: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本公司(此处填写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的具体数据),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五:
投标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