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2020-0091(招标文件编号:2020-0091)
二、项目名称:通化中级法院文职及其他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通化金宏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保险大厦前行200米小棉袄家政
中标(成交)金额:165.88395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通化金宏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通化中级法院文职及其他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详见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萍、宋永波、许戬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成交结果确定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由成交供应商以非现金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具体数额及账户信息如下:
1.1采用非保函形式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数额(元) | 开户银行 | 账号 |
82900 | 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 | 0401161000000615-201102367 |
账户名称 |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 |
温馨提示 | 1.供应商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完整填写(完整账号:基本账号、横线、虚拟子账号)。 2.供应商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履约保证金便于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
1.2 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交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通化市江南大街996号
联系方式:杜瑞民 0435-3198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通化市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
联系方式: 刘钟花0435-3295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瑞民
电 话: 0435-3198305
采购单位:同意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2020-0091
采购项目名称:通化中级法院文职及其他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温馨提示
一、关于会员注册及CA数字证书
1.本项目采用网上谈判的方式。供应商应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 数字证书认证,否则将无法参与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政府集中采购活动。
2.网上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的具体操作流程,请点击如下链接: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gzlc/019003/019003001/20200601/4493e71b-3f2d-45fa-9269-9735a967ee18.html(按住ctrl键,点击打开)。
二、关于网上谈判
1.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及响应文件制作、提交等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流程,请点击如下链接: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gzlc/019003/019003001/20200601/4493e71b-3f2d-45fa-9269-9735a967ee18.html(按住ctrl键,点击打开)。
2.响应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只接受由蓝色CA数字证书(企业锁)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开标时,供应商须携带蓝色CA数字证书(企业锁)和U盘(内附制作响应文件时与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非加密响应文件),在解密及无法正常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时使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格式下载 ,请点击如下链接: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gzlc/019001/019001001/pageabout.html(按住ctrl键,点击打开)。
三、关于谈判保证金提交
1.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账户须与注册会员时在系统中提供的账户信息(诚信库基本户)一致,以供应商诚信库基本户下的单位结算卡提交保证金的,属未从诚信库基本户提交,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在提交谈判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所谈判项目的编号、名称(可简写)及谈判保证金,便于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3.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银行存款单,便于谈判保证金出现未提交等情形时查询。
4.若供应商的开户银行为吉林银行,只能以银行柜面划款的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
四、关于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依法对本项目提出质疑的,应当采用标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可以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下同)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
供应商质疑受理部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淑珍 0435-3295819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
第四章 评审方法、程序与标准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第六章 合同文本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 附件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通化中级法院文职及其他服务人员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10月30日 13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0091
2.项目名称:通化中级法院文职及其他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974809.40元
5.最高限价:1974809.40元
6.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通化中级法院文职及其他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
1批 |
招聘文职及其他服务人员44人 |
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
(2)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0年10月21日至 2020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3.方式:供应商应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供应商,再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采购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先下载采购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本项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当由联合体各方以一个供应商的名义共同下载采购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10月30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 2020年10 月30 日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第 五 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否)组织现场考察。
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否)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3.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方式: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4.1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须知》。
4.2采用非保函形式的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数额(元) |
开户银行 |
账号 |
39400 |
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 |
见公告 |
账户名称 |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
|
温馨提示 |
1.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完整填写(完整账号:基本账号、横线、虚拟子账号),如只填写基本账号,导致保证金汇入基本账号,属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谈判保证金便于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
4.3 采用保函形式的递交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多功能开标室。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5.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5.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5.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通化市江南大街996号
联系方式: 杜瑞民 0435-3198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通化市新城路113号(新站步行街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
联系方式:0435-3295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旭 刘钟花
电 话: 0435-3295818
4.技术服务
用户注册咨询人:任姝颖 联系电话:0435-3295836
CA办理咨询电话:0435-3295811
网络技术支持(招标文件获取等)咨询电话:0435-3295811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与总体要求
(提示:本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等)
由于我院案件量增加现有人员无法满足,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需增加相关服务人员。二、采购数量清单及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招聘文职及其他服务人员44名 |
1 |
批 |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强制标准、规范
(提示:本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无
四、技术服务要求(提示:本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等)
(一)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法院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要求服务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管辖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合格后上岗工作。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要求服务人员持国家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上岗。
5、经本院考核合格后予以使用。
(2)? 人员数量
文职及其他服务人员44人。
(三)劳务费用(后附明细表)
劳务费用:服务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大额医疗保险、管理费、各项税费、工会经费、防洪基金及残保金等。每月工资及“五险一金”及大额医疗保险、各项税费、工会经费、防洪基金及残保金等由中标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足额发放及缴纳。“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按照每年国家调整的基数执行(低标)。
(四)岗位要求
1、物业经理:负责所有人员的管理及协调工作,工资由中标公司自行负担。
2、文职人员岗位职责: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及执行协助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3、扫描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档案卷宗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2)保质保量地完成档案拆分、数据录入、档案扫描、图像处理、质量审查、质量审核、档案装订和表格制作及上传工作,确保扫描清晰、完整,扫描后档案材料齐全,完整,不残缺。
(3)树立和加强保密观念,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
4、司机:要求是合法取得驾驶执照并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
5、食堂工作人员:
必须持有健康证明,有多年工作经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 :应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1、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2、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4、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5、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人员工资明细表
岗位 |
数量(人) |
每人每月到手工资不低于(元) |
文员 |
31 |
1800 |
司机 |
4 |
1800 |
文员 |
1 |
2800 |
特殊人才引进 |
3 |
4723 |
厨师 |
1 |
4400 |
厨师 |
1 |
3500 |
面案 |
2 |
3000 |
切菜工 |
1 |
2500 |
合计 |
44 |
*投标单位填报人员工资不低于上述表内的需求工资,若低于上述表内工资,投标人的投标将废标。投标总价应包含工人工资、五险、大额医疗保险、管理费、各项税费、工会经费、防洪基金及残保金等。
购买的文职人员服务采取聘用模式,经本院考核合格后,中标公司将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院将与中标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人员方可到岗工作。每年对本院文职人员不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被考核人员退还公司,公司将补充新的人员。
本部分内容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的响应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否则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
5商务要求
序号 |
商务条款 |
内容 |
1 |
服务期限 |
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 |
服务地点 |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3 |
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提供的技术服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4 |
强制采购产品认证 |
供应商需提供下述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认证证书: |
5 |
履约管理与违约责任 |
驻地经理需常驻并配合采购单位考核管理招聘人员,严格按合同履约,如违约将终止合同。 |
6 |
验收标准及要求 |
到达招聘标准,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 |
7 |
履约保证金数额 |
成交金额的5%。 |
8 |
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条件 |
服务期限一年,分期12个月付款,每月月中付款。 |
9 |
其他要求 |
注: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对本部分所有条款逐条说明响应和偏离情况,否则响应无效。
2.本部分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的响应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否则响应无效。
六、在谈判(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提示: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项目填写此项)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根据采购人与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有关约定,本项目委托竞争性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无效。除法律允许的情形外,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二、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求 |
(一)基本资格条件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谈判(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1.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须由本人签字;2.证明材料有效期应包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
4 |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7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
(二)特定资格条件 |
||
8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确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三)保证金 |
||
9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 |
已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将谈判保证金足额转入指定账户或按要求提交保函。 |
(四)联合体 |
||
10 |
合格的联合体 |
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与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填写谈判信息时添加的联合体成员一致。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第七章),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章。 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无效。 |
(五)其他 |
||
11 |
良好信用记录 |
资格审查时,竞争性谈判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无效。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
12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
1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
14 |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采购活动 |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
15 |
未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
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四章 评审方法、程序与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评审。
最低评审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竞争性谈判小组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谈判、二次报价、综合比较与评价、复核评审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编写评审报告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符合性审查
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
序号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 |
(一)有效性审查 |
|
1 |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的。 |
2 |
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3 |
提报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
(二)完整性审查 |
|
4 |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服务方案》《报价表》《报价明细表》或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
(三)响应程度 |
|
5 |
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服务部分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
6 |
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商务部分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
7 |
本次响应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未按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8 |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9 |
报价有效期少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有效期的。 |
10 |
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二)澄清有关问题
1.竞争性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竞争性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竞争性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谈判
1. 竞争性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在谈判过程中,竞争性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四)最后报价
1.谈判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蓝色CA数字证书(企业锁)登陆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谈判文件未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无效。
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集中采购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五)综合比较与评价
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六)复核评审结果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情形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情形的,应当组织原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发现竞争性谈判小组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七)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1.评审结果按最后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后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技术指标相同的,按所投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认证证书多少顺序排列;以上均相同的,按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间先后(以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登记表为准)顺序排列。分包采购的,每包评审结果按上述规则排列。
2.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评审结果排列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八)编写评审报告
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委托竞争性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规定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三、评审标准
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是竞争性谈判小组评价与比较的依据。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
评审价=最后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 |
评审价=最后报价×(1-2%) |
注:
(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