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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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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TCJDZ2020180195)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TCJDZ2020180195)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附件1服务单一来源文件-美院食堂10.27.doc

一、项目编号:JXTCJDZ2020180195(招标文件编号:JXTCJDZ2020180195)

二、项目名称: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景德镇陶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景东大道陶新家园东6栋10号复式店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景德镇陶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5年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水平、陈晨、江永新(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固定价人民币伍万元整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联系方式:叶先生0798-8444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东侧金岸名都小区B3栋1单元1401号(人民公园旁)

联系方式:占甜甜17307981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占甜甜

电 话: 17307981515

竞争性谈判文件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TCJDZ2020180195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 景德镇

目 录

TOC \o "1-2" \u 第一章 单一来源邀请书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2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3

五、其他补充事宜:无 3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仅供参考) 8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17

格式1.单一来源响应书 15

格式2.报价表(本项不适用) 16

格式3.分项报价表(本项不适用) 17

格式4.资格证明材料 18

格式5.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19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20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20

二、采购要求 21


第1章? 单一来源邀请书

项目概况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景德镇市瓷都大道东侧金岸名都小区B3座一单元1401号)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或登录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jczh100.com)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CJDZ2020180195

项目名称: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无具体预算

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简要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备注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5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单一来源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28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12:00,14:00~17:30时(北京时间)

地点:1、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景德镇市瓷都大道东侧金岸名都小区B3座一单元1401号)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电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jczh100.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缴费并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如已注册过,则直接网上缴费并下载即可)。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陆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jczh100.com)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具体资料清单及办理地点见须知;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

3)建议使用微软的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第三方浏览器;如果遇到无法网上支付问题,请注意浏览器提示,注意启用银行控件。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线下报名和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售价: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地 点: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楼211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无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98-8444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景德镇分公司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东侧金岸名都小区B3座一单元1401号

电子函件:jxzb18@jxzxtz.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占女士

电 话:0798-8593153/17307981515


第2章? 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单一来源邀请书”

2、采购费用

2.1无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构成

3.1单一来源响应书(格式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供应商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签署的“报价表”(格式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不需提供)

3.3供应商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签署的“分项报价表”(格式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不需提供)

3.4所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

3.5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材料(格式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3.7保证金凭证(格式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3.8售后服务承诺书(如要求)

注:以上资料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4、组织采购协商

4.1响应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

4.2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阅读和审核,确定协商的内容。

4.3采购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4.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需求、最后报价不高于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员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4.5本次采购须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报出所有项目的单价和总价,报价内容包含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完成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协商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告知采购小组,经采购小组评审确定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查询到的不良信用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5、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5.1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5.2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详见格式6 保证金凭证)

5.3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6、签署及规定

6.1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胶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

6.2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响应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6.3 电报、电传、传真的报价概不接受。

7、密封及标记

7.1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用信封分别把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7.2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20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确定成交供应商。

8.2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小组与供应商的商定情况编写协商情况记录,送采购人确认后,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8.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人民币伍万元整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

户 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15710014734090460

8.4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8.5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和退还保证金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一份采购合同。

9、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9.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0、签订合同

1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

10.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1.履约保证金

11.1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1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11.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第11.1条”规定执行,被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仅供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__)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成交结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磋商文件等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实施监督和日常管理考核,如出现师生对食堂经营服务严重不满,甲方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2、合同到期后,甲方有权根据各方综合评定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续约。

3.合同终止时,有权要求乙方需积极配合,完成退出经营的退场工作。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承包经营合同期内投入食堂装修金额,并在任何时候不对此费用向甲方提供任何补偿。

5、 有权要求乙方购买足额餐饮场所责任险、消防安全责任险。

6、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不能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出经营服务,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交付乙方使用。

8、提供基本的运行条件和设施。

9、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突发、敏感、群体事件。

10、定期组织专业第三方人员对食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堂卫生环境、原材料质量、进货渠道、食品加工流程等方面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11、督促乙方丰富供应品种、稳定饭菜价格、保证食堂服务质量。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监管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2、乙方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的经营资质。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保险公司购买足额餐饮场所责任险、消防安全责任险。

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管和考核。

5、能够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6、全面履行本合同要求。

第二章 食堂场地及设备使用

第三条 场地情况

甲方同意将 食堂(经营面积约 平方米)的场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 场地用途

1、场地用途为餐饮加工及销售服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使用甲方所提供场地用于为甲方教职员工、学生提供餐饮服务。

3、严禁转租或分租场地,严禁在食堂内随意另设摊档或占用食堂外围区域进行经营活动。

第五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相关费用

一、场地租赁费用: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

二、设备折旧费:甲方投入的设备免收折旧费。

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整(小写,¥ 元)。合同期满如无续约,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交回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额无息返还。

四、水、电、燃气费等费用

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 、燃气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价格按省市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由乙方支付。

五、其他费用

1、乙方承担食堂装修或改造的费用。

2、乙方承担证照年审费、员工体检费等。

3、乙方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等部门对食堂的检查、评比评估和评审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被管理部门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部门、甲乙方对餐具和食品等抽检和送检费用。

5、合同期间,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食堂经营管理有关而本合同未列出项目的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标准缴纳。

第七条 食堂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维修和维护

1、严禁乙方擅自加建、扩建、拆建、拆改变动房屋,乙方如有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所遭受的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该场所。

2、房屋本体的维修、维护责任

2.1甲方负责或配合相关单位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维护,负责或配合相关单位对非因乙方过错导致的墙体开裂及渗漏水进行维修。甲方如需对房屋本体进行正常维修维护,乙方应予积极配合,不得阻扰施工。

2.2乙方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上述维修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害和损失的扩大。如乙方不按规定及时通知甲方,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出现危害和损失,而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或损失扩大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关于食堂装修和改变房屋功能布局的约定

1、甲方已按照食堂的使用功能、流程布局进行内部装修及设施设备配置,并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门及消防部门认可,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房屋的使用功能及流程布局。

2、乙方如需对房屋现有水电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增容,或加装空气调节系统的,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以上设施。

3、乙方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美化,应达到量化评级B级标准。

第九条 场地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

乙方对所使用场地的卫生安全、食堂资产安全、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等负全责。应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性能完好的、足量的消防设施设备。配有充足用火用电及易爆化学物等灭火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器材情况并做记录。管道燃气与罐装煤气不得混合存放与使用,售卖间中不得使用明火,使用罐装煤气应按消防要求建立专用煤气站。每年对炊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加工、销售场所应配置足够的灭蝇灯具、消毒灯具。

第三章 经营资质和许可情况

第十条 经营资质

乙方应具有甲方要求的经营资质,如未能提供或存在虚假承诺情形,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许可情况

乙方应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配备专门的食品安全人员,否则不能营业。经营活动须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进行,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十二条 人员配备和管理

1、乙方的所有从业人员须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和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2、乙方需设置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专职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面点师、质检员、会计等,且应具备相应资质与技能,全部实行聘任制。

3、乙方对食堂的人员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第四章 食品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1、乙方是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引发的健康及危害生命健康的事故,人为及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员工应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确保全体师生饮食安全。

3、乙方应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许可管理、组织制度、人员卫生、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操作、留样、餐具消毒、食品添加剂等方面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

4、乙方应建立内部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在每个食堂配备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内部食品安全组织机构至少应配备以下四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1食品安全管理员

4.2厨房(质控)负责人

4.3原料采购负责人

4.4楼面(销售)负责人

5、乙方必须落实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包括食堂房屋楼顶、露台、连廊、隔油池周边、食堂内部等)环境整洁,划分各区域卫生责任人,将卫生责任落实到位;采用脚踏式密闭加盖垃圾桶,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消杀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

6、乙方坚持落实以安全管理制度为基础的长效管理,始终将预防食物中毒、保障食品安全这根重中之重的主线贯穿于整个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之中。

6.1严把食品采购关

合同期内,乙方应确保食品采购的安全、可靠,不得采购、使用过期变质及伪劣食品。并按要求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坚持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

6.2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密封存入。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饭、菜熟透,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得超过2小时。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售。

食堂必须建立48小时留样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分别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注明时间,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6.3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乙方所有员工(包括钟点工、临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乙方所有员工须统一着装、操作规范。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加工操作相关制度。讲究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经常剪指甲,勤洗衣服,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卫生帽,戴口罩。

乙方须做好晨检工作。员工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及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乙方须做好餐具的回收、清洗消毒与保洁工作,做好餐厅、厨房以及各个操作间的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

8、乙方应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严格遵照相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检疫等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9、乙方应强化内部监控制度,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10、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市场监管部门等上级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对查出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或违反合同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和扣除相应保证金。对于发生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垃圾的处理

1、乙方须按城管部门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2、乙方所产生的其他垃圾、废品由乙方负责处理,对无异味、无污染的垃圾应集中加盖堆放,并定时清理。不得将垃圾堆放至食堂外其他区域,如有此类情况,甲乙方有权利聘请其他单位进行清除,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违约条款、处罚规定和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期内,因甲 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早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完成应缴费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退场工作,甲方把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无息)。

第十六条 合同期内,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属乙方违约,乙方应提早两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 方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乙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所收履约保证金不退回给乙方。

第十七条 合同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和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并由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三人以上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3、因乙方责任,导致在约定一年期限内未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资格的。

4、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做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甲方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购入或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在日常供餐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乙方除应甲方要求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7、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8、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9、擅自停止供餐1餐以上的。

10、乙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包经营者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1、对于重要事项,乙方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等。

12、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13、一年之内,乙方收到3次严重警告(2次警告合计为一次严重警告)。

第十八条 乙方售卖没有取得“三证”或变质食品的,使用地沟油、假盐、过期变质产品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没有留样或不按要求留样的,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不规范,不按规定对票证进行存档的,每项每例每发现1次扣除保证金2000元,并记一次严重警告。

第十九条 若就餐人员在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堂饭菜中有蚊、蝇、虫等异物,一经查实,每次扣除保证金1000元。

第二十条 乙方要加强员工的教育,督促员工对炊具、碗碟等餐饮器具进行规范化清洁操作和卫生防护,餐饮器具不得出现锈迹、污渍等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情况。乙方不按要求做好经营场所清洁卫生的,每次视情况扣除保证金500-1000元/次。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并经卫生培训合格,如有违反,按每人次扣除保证金1000元/次。

第二十二条 日常监管中,甲方聘请的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机构发现乙方原料采购农残超标或餐具用品菌落超标的,每次扣除保证金1000元。对于第三方提出的问题事项,乙方要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每项扣除保证金1000元/次,三次以上仍未整改的,除扣除相应保证金外,追加严重警告一次。

第二十三条 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各项检查和整改要求,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局部整改、或者不能整改到位的、或累犯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如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上述处罚规定未列的,参照上述处罚条款执行。

第二十五条 因合同期满不予续签、因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因乙方违约被责令限期退场,因以上三种原因致使本合同需要终止或解除的,设施设备按照以下办法处置后,双方终止合同。

1、乙方购置的厨房设备、餐具、台椅等可搬运资产,归乙方处置。水电、消防等室内外固定装修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为破坏或损坏,乙方亦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进行折旧或赔偿等经济补偿要求。

2、乙方前期投入的装修所有费用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进行折旧或赔偿等经济补偿要求。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期满,或合同期间如遇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出现致使本合同需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自事实发生或甲乙方通知后3日内与甲方办理结清手续,交还所使用的经营场地、厨房基础设备设施(包括厨房设备、通风排烟设备、餐台椅等)及其它用房等。

第二十七条 免责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即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台风、地震、水灾等)。

2、政府决定征用、收回、拆除、改建、扩建、改造、装修租赁房屋的。

第六章 履行合同双方的承诺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服务师生”的宗旨,努力为乙方办好伙食创造必要条件,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乙方开展经营活动。

1、建立后勤服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依章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2、定期对乙方的物资采购、伙食质量、销售价格、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健康证等进行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乙方限期整改。

3、定期听取师生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向师生做解释、教育、引导工作。

4、甲方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努力为乙方工作排忧解难。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向乙方索要财物、宴请,不得刁难、阻挠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微利性、服务性的原则,努力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价廉物美,质优卫生的膳食品种,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1、乙方必须教育员工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诚恳待人,礼貌服务,做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在经营活动中,努力培育一流的企业团队。

2、乙方必须坚持薄利、质优、卫生、安全的经营理念。经营活动中做到不掺杂做假;不销售无证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不短斤欠两、以次充好等。在经营范围内,努力拓宽服务层面,增加花式品种,提高服务质量,为师生提供满意的服务。

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校园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在校区内未经甲方授权许可不得乱占、乱放杂物、垃圾,自觉维护餐厅及周围的的清洁卫生和绿化,自觉爱护校园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4、自觉接受甲方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考核,承认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办法所列全部内容和处罚规定。

5、乙方依照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合同期内,如发生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安全责任等事故,应自行妥善处理并负全责,因处理不善影响食堂的正常运行,波及学校稳定时,乙方应主动承担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设立帐本,每月10日前把上月的工作简报报甲方,以便甲方更好的加强食堂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乙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条件、内容与乙方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所有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均应遵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及协议效力溯及乙方实际进场之日。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双方另行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若该文本格式、内容同法律法规相抵触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地址: 地址: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签章

年 月

格式1. 单一来源响应书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__________(报价单位全称)授权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职务)为全

权代表,参加 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文件采购的相关服务报价;

2、我方提交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为: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我方提供的相关服务的报价总价为: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

4、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方将按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我方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在报价后90天内有效;

8、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报价表(本项不适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报价

报价声明

保证金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备注

合计:

供应商盖章:



格式3. 分项报价表(本项不适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费用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合计(大写):

注:供应商必须填写各分项费用,以证明响应报价的合理性,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盖章:

格式4: 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采购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采购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采购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采购前三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采购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

采购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格式5.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报价活动的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委托书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1、? 采购需求一览表

详见“第一章 单一来源邀请书”

数 量

详见第五章中的“采购要求”

服务期

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

服务地点

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

备注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

的所有费用,包括设备采购费、运输费、安装费、材

料费、人工费、培训费、税费、利润等。


二、采购要求

(一)服务要求

1、食堂基本情况说明

食堂的经营类型有基本大伙、套餐、风味小炒、民族风味餐饮等,提供早、中、晚餐和夜宵服务。校内所有人员均使用校园卡就餐,严禁现金交易。

以下为食堂的基本情况说明:

食堂基本情况一览表

食堂名称

食堂概况

经营范围

一食堂

一食堂有 2层楼,总面积5209.53平方米, 1楼和2楼均包括餐厅、售卖间及加工操作间。共有餐位约 1600 个。二楼为教工服务。

1楼经营大众伙食;2楼经营风味套餐、小炒、面点小吃等,同时视需求开设不少于一个档口专门提供民族风味餐饮服务。

二食堂

二食堂有2层楼,总经营面积约为 5179.34平方米,每层楼均包括餐厅、售卖间及加工操作间。共有餐位约 1600 个。

1楼经营大众伙食; 2楼经营风味套餐、小炒、面点小吃等,同时视需求开设不少于一个档口专门提供民族风味餐饮服务。

目前,学院提供包括食堂的房屋、厨房餐厅设施设备、给排水设施、电力照明设施设备等的使用权。在此基础上,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自行购置添加相关设施设备及厨具。食堂经营所需的各类餐具、消耗品等也需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所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购置提供的设施设备、厨具、餐具等归购置人所有,必须同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将资产清单上报备案,退场时由购置人自行处置。

以上关于食堂概况的介绍仅供供应商参考,如果与项目现场情况有差异,以现场情况为准,建议供应商到现场实地勘察予以核实。

学院所提供的经营场所及所有设施设备均为“零租赁”,免收租金和设备折旧费。

2、经营方式

2.1承包经营,按合同要求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和风险责任。

2.2经营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承包经营者向税务机关缴纳。

3、质量标准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以及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以及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4、承包经营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技术规范要求

4.1承包经营目标及要求

1)承包经营者必须做到:早餐,流质品种至少5个,中式米面主食类至少15个,风味咸菜类至少3个,西式主食类至少6个;午晚餐,主食至少5个,主食和副食(菜)总量至少50个。承包经营者要制作循环菜单,每天应有10个以上的菜品更换。

2)承包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本部分第二条“食堂基本情况说明”中对各食堂经营范围的说明做好食堂各经营窗口的规划。不得超出范围经营,不得擅自调整窗口经营类型,不得调低大众伙食窗口所占比例。食堂中的包间仅限于大学城内各单位的日常会议等接待就餐,未经允许不得对外经营。

3)承包经营者必须做到:大众伙食的午、晚餐,高、中、低价菜式品种比例为2:5:3。其中,高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6(含)元,中等价位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4(含)元,低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2元(含)(低价菜中的1.5元菜品不少于2个)。米饭每50克不高于0.12元,所有饭菜均应明码标价,毛利率不超过30%。每类菜品在份量上应达到:无汁无汤的菜不少于150克;带汁的菜不少于180克;带汤的菜不少于200克。其中净肉类菜品要求每份不少于90克,肉菜搭配类菜品要求保证每份净肉不少于60克。风味窗口的菜品价格由食堂承包经营者核算并报招标方批准。其中,套餐、粉面类的价格应控制在周边市场价格的80%以内,最高价不超过15元,且其毛利率不超过40%,小炒类菜品毛利率不超过50%。食堂经营的总毛利率不高于35%。

4)如需开设民族风味窗口,承包经营者须做好民族风味窗口的伙食服务与日常管理。在伙食保障上,民族风味窗口的饭菜价格和份量参照上文第5点规定,菜式品种应做到:早餐至少2个,午晚餐至少15个,民族风味档口要制作循环菜单,每天应有5个以上菜品更换在日常管理上,民族风味专卖窗口要按规定设立专用通道、专用厨房,配备专用灶具、炊具和餐具,与普通食堂相对分开,严禁与非民族风味食品灶具、炊具、餐具混用。民族风味窗口制作民族风味食品所需主辅原料的采购场所、计量器皿、运输工具、储藏容器、制作车间、销售场所等应保证专用,与禁忌物品、食品严格分开。

5)承包经营者须做到定价合理,菜价稳定,保障供应。不得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饭菜单价及其调价均须由承包经营者核算后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审批(事先要以书面形式向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审批意见执行。承包经营者必须每季度递交饭菜单价及相关经营情况,以便招标方合理调整食堂服务。

6)食堂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承包经营者支付。食堂承包经营者应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食堂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均由承包经营者自行解决,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无关。

7)食堂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燃气费以及垃圾清运等费用由承包经营者支付,价格按国家政策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8)按省教育厅规定达标食堂的标准,员工总人数与就餐总人数按1:50-70比例配备。承包经营者需设置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专职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面点师、质检员、会计等且应具备相应资质与技能,全部实行聘任制。主管会计有助理会计师职称,其他财务人员有会计证;每个食堂承包经营者须委派专职管理人员1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5年以上餐饮经营管理经验(至少需要高中以上学历且必须持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能证书)。必须配备中级以上(含中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中级以上(含中级)厨师、中级以上(含中级)点心师、营养师各1名,须提供资格证书。所有食堂从业人员,须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应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承包经营者承诺投入的管理、技术骨干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变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确实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需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批准,且新进或增加的人员需满足上述资质条件。同时承包经营者必须将变更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备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更换以上人员,承包经营者须给予配合。

9)承包经营者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开设相应数量的民族风味窗口,并安排适当比例的有民族风味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从事餐饮的管理、采购和烹饪。参与民族风味餐饮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要进行关于少数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风味食品基本知识的专业培训。

10)承包经营者应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物流管理、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等制度。

4.2供应标准和质量基本要求

1)积极主动配合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上级行政部门的检查,评定等级必须达到A级以上。

2)承包经营者必须接受院方、院方学生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主动配合对食堂饭菜的质、量、价、卫生、服务态度、成本核算等的检查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如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整改要求既不采纳也不给予整改,在收到正式书面整改通知后,仍不给予整改,管理办有权对承包经营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管理办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终止承包经营者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者负全部责任。

4.3餐饮供应场所、原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维护

1)承包经营者必须维护、保管好学院的固定资产,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准在食堂内另设摊档;不得占用食堂外围搞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整体转租;不得私自增设大功率的电器和私自改动用电线路。如需调整经营布局或增加新项目事先要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损坏的设施、设备应自付资金及时恢复原状。

2)承包经营者必须保护餐饮供应场所、学院配置的原有设备的完好,尽力延长使用年限,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经营前双方必须进行房屋、设备、设施的清点,移交使用;经营期满后或中途退出,学院收回所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如有遗失由食堂承包经营者按原价赔偿,如有损坏由食堂承包经营者折价赔偿,折旧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承包经营者必须承担承包经营期间餐饮供应场所美化、原有设备的维修、维护责任。学院提供的厨房、餐厅设施设备和自行添置设备的日常使用、保养和维修、维护费用由承包经营者承担。对于厨房抽排系统等专业设施设备,承包经营者应委托专门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实施维修保养,并向学院提供相关维修保养合同予以备案。正常的房屋本体大型修缮费用由学院承担。

4)承包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必须贯彻诸如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颁发的与经营场所相关的文件精神,保障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高质、高效地完成各级部门对食堂管理地要求,履行好高校食堂地职能。

4.4原材料采购要求

1)承包经营者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所有原材料应通过学院核准的采购商进行采购。

2)承包经营者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必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或正规市场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腐坏)、过期农副产品后仍对其处理加工掩盖原材料劣性,做成饭菜后对学院内师生销售,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并报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承包经营者负全部责任。

3)承包经营者的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及时向学院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包经营者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如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

4)承包经营者按要求做好原材料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索证索票,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原材料的农残快速检测,保障食品安全。

4.5经营管理及卫生、安全监督评价要求

1)承包经营者必须提交详细的食堂经营方案,必须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安全保障、用工培训、社保福利、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成本核算等制度。

2)承包经营者必须办理餐饮业必备的证件,到期及时验证、换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人员配置、原料采购等各方面满足民族风味审批条件,取得民族风味资格认定。所有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所需费用由承包经营者承担。

3)承包经营者应根据用餐人数提供足够数量的餐具及用餐所需要的各类消耗用品,以上所有餐具及消耗品必须符合餐饮行业相关卫生质量标准和安全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卫生要求做好餐具的及时回收、清洗消毒与保洁等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厨房操作区、售卖区以及就餐区的清洁卫生。

4)承包经营者必须守法经营,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和管理部门的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必须对外公布;接受学院和各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学院派出的管理员的检查与监督工作,接受管理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5)承包经营者必须服从学院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学院在食堂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为保障食堂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学院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考核,结果作为考察食堂服务经营质量的依据。

6)承包经营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功能间规范分割,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做好每天的留样工作;有防火、防盗、防毒、防虫害等措施;保持食堂及周边环境安全卫生;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足量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

7)承包经营者须服从《景德镇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政府指定的有资质的回收公司签订清运协议,所产生的餐厨垃圾由该公司负责回收。食堂所产生的其他垃圾、废品由承包经营者负责处理,不得将垃圾堆放至食堂外其他区域,否则,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有权聘请其他单位进行清除,所产生费用由承包经营者承担。

4.6风险责任承担及服务安全承诺

1)供应商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做出明确承诺。

2)供应商对经营管理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的承诺。

4.7相关费用

1)履约保证金:本次成交供应商需向学院缴纳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汇入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指定账号。合同期届满,承包经营者将资产和设备完好移交后并无其他违约行为,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向承包经营者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承包经营权。

2)承包经营者必须按江西省高校达标食堂评估要求,投资进行必要的装修及添置各种配套厨房设备、餐厨用具和消防器材,确保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承担管理办配置及自置的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食堂水电、燃气按照承包经营者经营中实际使用量每月在刷卡消费额中扣除。

4)承包经营者负责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教育行政等部门对食堂的检查、评比评估,承担所产生的评审费和接待费。由于食堂管理原因被管理部门处罚,产生罚金的,费用由承包经营者承担。

5)承包经营者必须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部门、教育行政等部门对餐具和食品等的检验费用。

6)承包经营者应定期清理食堂垃圾和下水道,每半年一次由专业机构对排烟管道进行清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承包经营者自行承担。若因疏通不及时或油污未及时清理造成周边及下游下水道堵塞污染的,自堵塞部位往上游追溯,所有疏通清洁费用均由承包经营者承担。

7)承包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发放员工工资、交付员工社保福利金、工伤保险等。

9)承包经营产生的其他费用。

4.8经营管理费支付方式

1)每月办理相关结算业务时,扣除校园支付系统管理费和经营中产生的水、电、燃气、处罚金(如有)等费用。

2)经营期内,承包经营者若中途无故自行停止营业,造成食堂暂停服务,承包经营者除了赔偿管理办各种损失外,所投入的所有固定资产和不动产归管理办所有,且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4.9承包者经营退出条款

承包经营者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承包经营者应管理办要求无条件退出经营并接受相应处罚。

1)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3)因承包经营者责任,导致在合同经营期限一年内未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资格的。

4)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做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而在日常供餐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承包经营者除应按管理办要求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7)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8)在经营过程中,因承包经营者过失导致被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9)擅自停止供餐1餐以上的。

10)承包经营者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包经营者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1)重要事项不服从学院监督管理的。

12)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13)承包经营者一年内收到3次严重警告(2次警告合计为一次严重警告)的。

4.10其他事项

1)承包经营者在签订合同进驻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后,应做好资产清点接收、餐厅装修美化、必要设施设备添置、餐具提供、厨房及餐厅卫生等开膳前的准备工作,并接受学院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2)承包经营者在签订《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景德镇市内的保险公司购买足额餐饮场所责任险、消防安全责任险等(投保险种及投保金额按照投标时所提供的承诺书执行),并按要求上报备案。

3)承包经营者需自行负责解决食堂员工的住宿,学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部分宿舍,经营期间按相关规定收取房租和水电费,合同期满5日内清退。

4)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外,承包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膳食。

5)本次单一来源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正式承包经营合同的附件,与正式承包经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解释权在采购方,承包经营者因对有关内容误解而造成损失,采购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采购方也不承担响应方在投标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注:以上参数均须满足或优于,否则作不响应单一来源文件处理。

(二)商务条款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五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以上商务要求均须满足或优于,否则作不响应单一来源文件处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