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LXXSC20008
二、项目名称:郎溪长三角区域发展研究培训中心酒店委托运营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世贸君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曙光路122号
成交金额:前期技术服务及筹开管理费80万元;基本管理费按营业收入的 2%计取;品牌使用费按营业收入的 0.5 % 收取;效益管理费按GOP的 5 %计提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郎溪长三角区域发展研究培训中心酒店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委托基本年限10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严陈芳、韦志学、肖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0%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5000元,按5000元计),为7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1815568429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静湖公园
联系人:肖主任 电话:0563-7020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18155684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主任
电 话:0563-7020800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版(二次).doc
(分散)郎溪长三角区域发展研究培训中心酒店委托运营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号:LXXSC20008
采 购 人: 郎溪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竞争性磋商公告
(纸质标)(分散)郎溪长三角区域发展研究培训中心酒店委托运营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分散)郎溪长三角区域发展研究培训中心酒店委托运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纸质版采购)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XSC20008
项目名称:(分散)郎溪长三角区域发展研究培训中心酒店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前期技术服务及筹开管理费:120万元;
(2)基本管理费最高限价按营业收入的 3 %计取;(3)品牌使用费最高限价按营业收入的 1 % 收取;
(4)效益管理费最高限价:当GOP率大于10%时,最高按GOP的 8 %计提。
采购需求:郎溪长三角区域发展研究培训中心项目总投约1.4225亿元,总占地面积37952.43㎡(合56.93亩),总建筑面积27213㎡,含培训中心(7364㎡),实训楼(2051㎡)、产业促进中心(1612㎡)、餐厅(3555㎡)、客房(8186㎡)等。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运营管理团队,委托运营总面积约15404㎡,包括实训楼(2051㎡)、产业促进中心(即会议室,1612㎡)、餐厅(4层3555㎡)、客房(7层8186㎡)。在委托运营方指导下,配合设计施工企业以不低于四星级标准优化室内设计方案,完成酒店设计及装修。委托基本年限10年,期满后,若经双方同意,可延长期限。项目预计2021年10月竣工,在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酒店开业所需证照后正式移交运营,移交后的三周内将开始酒店的全面试营业工作,试营业期一般不少于60天。委托运营期间,须承担原机关食堂承包期满后干部职工日常用餐及公务接待任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委托基本年限10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3日10时30分。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员线上下载采购文件方式;
(2)已成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的企业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进入“主体登录”-“我要投标”下载采购文件;
(3)未成为网员的企业,请抓紧申报成为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库申报操作手册》及《新网员入库服务指南》;
(4)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技术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98-0000。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郎溪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凤飞路(静湖公园)
联系方式:肖主任 0563-7020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王硕 18155684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主任
电话:0563-7020800
2020年10月21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郎溪长三角区域发展研究培训中心酒店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
2 |
采购人:郎溪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
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4 |
磋商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 磋商报价中应包含所有费用,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报磋商价。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和评审费由成交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确认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参照(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的60%计算,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评审费据实计算。上述费用包含在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考虑该项费用支出。 |
5 |
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6 |
磋商保证金:无 |
7 |
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
8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质疑的时间: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提出。 |
9 |
磋商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的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
10 |
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和份数: 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标注正、副本,装订后加盖公章。 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档(U盘)一份。 |
11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日。 |
12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13 |
原件提交要求: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向磋商小组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情形须提供)、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均为原件。其他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
14 |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并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或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5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16 |
采购信息公告(公示)媒体:本项目公告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
17 |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18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网银转帐或银行转账、网银转帐+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履约保证金的50%)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价的1%(四舍五入,向上取整精确到万元) 注:成交人必须在签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含银行保函)打入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郎溪支行; 户名:郎溪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334182100100000239551。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
19 |
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 酒店运营方根据业主方需要选派合适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且需经业主方认可,业主方委派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副总监,其他派驻人员双方协商另定。酒店一般员工根据实际需求面向社会招聘,由乙方提供专业培训。 |
对中小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
本项目不适用 |
磋商须知
一、总 则
(一)使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
(二)定义
“采购人”系指采购单位“郎溪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代理本次采购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硬件设备、备品备件、材料、工具、手册、证书及其它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所有材料。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本项目中的所有工作及售后、其他类似的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货物及服务。
“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提供给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采购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系指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
(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及公告。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或与参加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四)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五)特别说明:
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业绩等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密封不符退回等磋商文件规定情形外,均不退回供应商,请供应商自行做好存档。
(六)采购信息的公告和公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七)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包名(如果有分包)、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在经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上公章后,将该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
3、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
4、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二、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组成
1、“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3)采购需求;
(4)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其他事项;
(6)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以及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2、磋商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涉及的币种为人民币。
(二)磋商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
1、磋商文件的答疑:磋商文件收受人对磋商文件如有质疑,应在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质疑的时间”所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本条第3款所述方式进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答疑的内容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
2、磋商文件收受人逾期未提出质疑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提出质疑的,视为无质疑,招标采购单位不再另行安排时间答疑。
3、磋商文件补充、修改或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的,可以按照规定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布补充、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有义务自行及时上网查阅。不及时查阅网站造成的投标差异,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三、报 价
1、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函”上做出对该项目的初次报价,并以此报价作为磋商的参考指标。
2、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及采购邀请。
3、供应商对本项目最终报价中的单价应当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向采购人提供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款项以及保险、各种税金、招标代理费及为完成本项目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和合理利润。除了支付上述款项外,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一方任何款项。
4、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是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为响应本次磋商而编制的、需要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单位的书面文件。磋商文件已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或要求的按此格式、要求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由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拟。
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磋商文件);
(3)证明供应商投标资格合格的证明文件(格式与要求见磋商文件);
(4)磋商资格及磋商文件格式响应情况表(格式见磋商文件);
(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磋商文件)
(6)拟投入项目组主要人员(格式见磋商文件)
(7)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
(8)相关方案(格式自理);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
2、再次报价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该报价材料由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全权代表随身携带多份,以备多轮磋商。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四)证明供应商投标资格合格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活动、以及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五)证明投标货物/服务合格的资格文件
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书的一部分。
2、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前如标有“▲”号,则表示该参数为关键性技术参数,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满足。
3、除非磋商文件明确允许,否则凡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海关境外的进口产品,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产品。
4、如果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把这些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六)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公告。供应商须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3、保证金的退还。除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返还情形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并提交至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行为。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磋商响应文件建议双面打印。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5、《磋商函》、《最终报价函》应由供应商盖章或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仅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6、除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有供应商单位的公章或其全权代表的签名。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模糊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应将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8、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八)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保证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指的被授权人为合法代表人,有权代表供应商全权处理本次磋商项目的具体工作,不因授权人或授权的改变而失效。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密封袋密封包装。
2、在密封袋上应标明: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
(2)采购项目名称;
(3)“开标时启封”字样。
3、密封袋应当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4、未按规定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截止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按照须知前附表和采购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达,采用特快专递、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的,概不接受。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须知前附表和采购邀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六、磋商
(一)磋商
1、磋商采用保密方式进行,由磋商小组负责。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成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评审。
2、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与响应性的确定
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了解其与磋商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是否符合;
(2)是否及时、足额、正确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3)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是否正确,授权是否正确完整;
(4)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
(5)标有“▲”的商务、技术要求是否真正满足;
(6)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7)磋商响应文件对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开始前向磋商小组递交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详见须知前附表第13条。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或提交不齐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将视为无效投标而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和磋商。在资格性审查时,如下表审查内容中有一项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1 |
原件携带要求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 |
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交) |
身份证件 |
提交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
||
2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资格审查资料应按规定提交,未提交或未提交齐全且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 |
其他要求 |
符合磋商须知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 |
|
4 |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
符合 “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的要求 |
5、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以确定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响应文件的形式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一致 |
磋商响应文件装订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四条第(七)款的要求 |
|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正副本标记 |
磋商响应文件由:正本1份、副本2份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
|
响应文件其他编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 |
|
磋商函、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 |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四条第(七)款的要求,未按要求编制且影响磋商响应文件效力,或影响涉及资格、实质响应性或符合性审查的效力或评审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
||
投标文字与计量单位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四条第(二)款的要求 |
|
商务部分 |
投标内容 |
与磋商文件第三章相符 |
项目时间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对项目时间要求的要求,在“商务响应表”中响应 |
|
付款方式 |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对付款方式的要求,在“商务响应表”中响应 |
|
其他方面 |
符合磋商文件中带▲的其他商务条款要求,在“商务响应表”中响应 |
|
技术部分 |
采购技术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对采购技术要求的要求,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响应 |
其他方面 |
符合磋商文件中带▲的其他技术条款要求,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响应 |
6、综合评审
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满分100分。
6.1商务资信技术分的评定(85分)
各磋商小组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审。磋商响应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评分。各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为各供应商商务资信技术分得分(评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最终结果小数点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商务资信技术标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 / 磋商小组人数
商务资信技术分评审内容及标准(85分),由磋商小组在规定的分值内打分。
技术资信分(85分) |
1、供应商提交文字标书,方案汇报要求能充分、全面的表达该项目的组织与实施方案内容。(30分) 根据供应商方案情况比较,优秀的得30分;优良的得25分;良好的得20分,一般的得15分,较差得5分。 |
0-30分 |
2、酒店经营管理服务方案:横向比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酒店经营管理服务方案,从科学性、专业性、本地化服务上评审:优秀的得15 分;优良的得12分;良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4分,较差得0分。 |
0-15分 |
|
3、酒店管理组织构架设置和人员配备及素质标准:横向比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阐述的管理组织构架设置和人员配备及素质,从科学性、专业性、合理性上评审: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得0分。 |
0-5分 |
|
4、酒店管理整体理念:横向比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阐述的酒店管理理念,从科学性、专业性上评审: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得0分。 |
0-5分 |
|
5、酒店经营销售策略:横向比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阐述的酒店经营销售策略,从科学性、专业性上评审: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得0分。 |
0-5分 |
|
投标人入选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饭店管理公司(集团)2019年度发展报告》公布的中国饭店集团60强,且排名1-15名的得10分,16-30名的得8分,31-45名的得5分,46-60名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有效公章。 |
0-10分 |
|
投标人入选中国饭店业协会发布的《2020中国酒店集团TOP50报告》公布的2020中国酒店集团规模TOP50排行榜且排名1-15名得10分,16-30名得5分,31-50名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0-10分 |
|
投标人具有五星级及以上酒店经营管理业绩合同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可得5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
0-5分 |
6.2报价标评分(15分)
最高限价:
前期服务技术及筹开管理费:人民币120万元;(4分)
基本管理费最高限价按营业收入的 3 %计取;(4分)
品牌使用费最高限价按营业收入的 1 % 收取;(2分)
效益管理费最高限价按GOP的 8 %计提。(5分)
6.2.1有效磋商响应报价
如磋商小组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本项目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在30分钟内不能提供书面材料予以解释说明的,则磋商小组有权将该供应商本次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响应报价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文件处理;如所有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则本次采购失败。
6.2.2、有效磋商响应报价评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通过资格及符合性评审的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A(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除外),其中:
(1)前期技术咨询服务费及筹开管理费报价:(满分4分)
当投标报价>A时,投标报价得分F1=4-(投标报价-A)/A*100*0.1;
当投标报价<A时,投标报价得分F1=4-(A-投标报价)/A*100*0.05。
(2)运营阶段管理服务费报价:(满分11分)
I.品牌使用费报价:(满分2分)
当投标报价>A时,投标报价得分F2=2-(投标报价-A)/A*100*0.1;
当投标报价<A时,投标报价得分F2=2-(A-投标报价)/A*100*0.05。
II.基本管理费报价:(满分4分)
当投标报价>A时,投标报价得分F3=4-(投标报价-A)/A*100*0.1;
当投标报价<A时,投标报价得分F3=4-(A-投标报价)/A*100*0.05。
III.效益管理费报价:(满分5分)
当投标报价>A时,投标报价得分F4=5-(投标报价-A)/A*100*0.1;
当投标报价<A时,投标报价得分F4=5-(A-投标报价)/A*100*0.05。
报价总得分=F1+F2+F3+F4
(3)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资信技术分和报价总得分的总和。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签订合同前备查。磋商小组将合格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出成交候选顺序。
除评审总得分外,不公布其他评分明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得分情况不做任何解释。
最终评审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价格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成交候选顺序。
7、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在掌握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情况后,磋商小组可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按磋商响应文件签收顺序进行。
9、磋商背靠背进行。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商家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方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磋商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10、磋商次数由磋商小组根据需要确定。
11、磋商小组在第一轮磋商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商务、技术及其价格构成与高低等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技术和商务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价格。磋商响应文件无实质性变动,或磋商小组认为变动内容对报价影响轻微的(或不会增加报价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后一次磋商的承诺和报价应优于或等于之前的承诺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并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或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响应,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
1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14、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磋商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最终报价,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
15、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三)评审
1、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材料及其他材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最终报价材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和编制要求编制且影响符合性审查,且在磋商结束前未能补正的;
(2)未提交最终报价函或投标报价明细表(最终报价),或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内容、数量等与采购需求不符,且未能在磋商结束前补正上述材料的;
(3)后一次磋商的承诺和报价劣于之前的承诺和报价的;
(4)最终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
2、无效投标情形
磋商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在评审时被视为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资格性审查、响应性审查中,任意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
(2)被拒绝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以低于成本投标的。
(6)法律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最终报价函及其他材料进行审查,对计算错误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修正:
(1)最终报价函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最终报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最终报价函为准,并同比例调整投标报价明细表金额;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且有可能影响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进行投标,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执行。
七、合同的授予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二)成交价的确定
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三)有关合同的签订
1、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人处领取成交确认书,无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磋商文件与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其他相关资料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
5、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预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郎溪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并负责解释)
1.服务内容:
1)前期技术服务
2)开业筹备期的开业管理服务;
3)开业后的运营管理服务。
2.服务期限
前期技术服务,签约后至酒店开业日
开业筹备服务期,预计开业日前6个月至酒店开业日止。
开业后运营管理期,自开业日起自至满10年止。
3.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
4.项目概况
(一)项目坐落:郎溪县
(二)建筑概况:郎溪长三角区域发展研究培训中心项目总投约1.4225亿元,总占地面积37952.43㎡(合56.93亩),总建筑面积27213㎡,含培训中心(7364㎡),实训楼(2051㎡)、产业促进中心(1612㎡)、餐厅(3555㎡)、客房(8186㎡)等。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运营管理团队,委托运营总面积约15404㎡,包括实训楼(2051㎡)、产业促进中心(即会议室,1612㎡)、餐厅(4层3555㎡)、客房(7层8186㎡)。
第四章 采购合同
合同在中标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核心内容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具体如下:
1、前期服务技术及筹备期开业管理服务费,总额为:¥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2、开业后的运营管理服务费:
2.1基本管理费,按营业收入的 %计取,按月支付,按年结算;
2.2品牌使用费,按营业收入的 %收取,按月支付,已包含集团层面有关品牌授权和许可、市场营销和推广的全部费用。
2.3效益管理费, 当GOP率大于10%时,按GOP的 %计提,效益管理费按季计提,按年结算(当GOP率小于等于10%时,免收取)。管理期限开始日所在季不足三个月的,以开始日至当季结束之日为一季;管理结束日所在季不足三个月的,以结束日所在季开始之日至管理结束之日为一季。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前期服务技术内容
1.1协助完善酒店整体规划的初步方案,包括酒店的市场定位,产品定位、客房标准定位、餐饮娱乐设施定位、商业及会议设施定位、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定位等相关专业建议。
1.2对的酒店设计、建造、装修等所需的专业顾问提供意见和建议。
1.3对酒店室内设计的主题、功能分隔、装修、客房家具布置、大堂、公共区域、餐厅酒吧和多功能厅等,向室内设计师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对酒店有关设备安装的IT系统、空调、采?、排水、排污、照明、电梯等设备的规范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
1.5对酒店的机电、管道、电梯、设备顾问提供的电气、管道工程设计建议书及电梯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开业筹备管理内容
甲方在酒店建设期间应主动与乙方保持沟通联系,在酒店装修工程结束前十二个月、六个月和三个月,分别以书面形式通报乙方,以便乙方适时有效地开展酒店的管理人员选聘、酒店前期市场调研和推广、酒店经营计划的制定等工作。
2.1编制开业前计划及开业预算:在酒店开业前,乙方应为甲方编制酒店的开业前预算。开业前预算一般包括开业前酒店的人员成本(人员工资福利、人员招聘费用、人员培训费用等),开业前广告宣传费用、公关费用、开业前场地租赁费用、酒店开业筹备费用,酒店开业所需首批营运物资的采购费用等。
2.2开业前人员招聘和培训:乙方应为酒店招聘管理人员及酒店员工,并为所有酒店员工提供各类培训,以准备开业。
2.3开业前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广:乙方应制订详细的开业前市场推广计划,进行酒店开业前的广告宣传、市场推广和公关活动。
2.4开业前采购:乙方应按照品牌标准协助甲方采购营运设备及酒店开业所需的首批营运物资。
2.5合同洽谈:由乙方与供应商洽谈酒店经营所需的各项服务及供应,进行招商并签订有关租赁协议、安排酒店投保事宜等。
2.6制定建立酒店运营的各项政策和系统:如订房系统、财务系统、采购制度、会计制度、人事制度、酒店与银行系统及信用卡系统的合作政策、酒店的定价政策等。
2.7协助甲方取得酒店证照: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酒店开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取得酒店经营所需的各项证照。
2.8试营业(如有)的筹备以及试营业期间的经营管理服务。
2.9其他为保证酒店顺利开业提供的服务。
3、开业后运营管理内容
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以及乙方连锁酒店所运用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标准,对酒店实施全面的经营管理工作,其工作范围包括:
3.1 制定相应的策略将酒店的客房、餐饮、娱乐和其他商业设施及产品有效、有序、有偿地提供给市场和广大客户。向市场和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房务、餐饮、会务、康体娱乐等服务及产品,最大程度地提高酒店的经营业绩。并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行情和各方面情况实施调整酒店营销策略和价格体系。
3.2 向酒店选派合适的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其他管理人员,并对其工作进行有效地指导、管理和控制。确保酒店总经理负责制责任体系的全面实施。乙方有权在与甲方沟通的前提下对总经理实施包括调整、调任、提升、降级、奖励、行政处罚、直至解聘等方面做出决策。乙方应充分尊重甲方对酒店高层管理团队的看法和意见,在收到甲方提出的对酒店高层管理人员的调整意见后,并在调查后应及时向甲方做出答复并作出处理。
3.3 乙方派出的管理层将代表甲方,挑选和聘用酒店运营所需的其他管理人员和员工,并负责所有酒店人力资源方面的培训、制定薪酬、人员管理和员工的提升和解雇等工作。除总经理、业主代表和财务总监职务外,酒店总经理在尊重和遵照相关法律及规定的前提下对酒店其他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有直接的任免、聘用和解雇权。
3.4 协助其派出的管理层制定酒店年度经营方案,编制每月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分析、市场营销分析,以及各项统计资料等。
3.5 协助其派出的管理层制定酒店年度市场营销推广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3.5.1制定的酒店营销策略;
3.5.2充分利用连锁酒店的集团化市场营销资源;
3.5.3确定酒店客房出租率、客房价格、收入、客户渠道等方面的营销目标;
3.5.4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建立有效的营销方法和政策;
3.5.5适时、有效地分析酒店业绩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3.6 在酒店内设立一财务部,并运用酒店财务和成本控制系统以及选用合格的酒店财务人员对酒店的财务实施全面控制和管理,通过财务对酒店的资产进行有效地管理,并对酒店的经营提出合理的建议。酒店财务将严格遵循国家规定和统一财务制度,乙方将设立监督体系和机制对酒店的财务工作进行有效地指导和控制,积极配合甲方或其代表对酒店的财务管理工作和账目进行查阅和监督。
3.7 对酒店运营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审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酒店财务控制系统、方式、管理人员的工作状况和财务管理流程。
3.8 在酒店客房、餐饮、会务等服务及产品提供,以及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工程、保养、会计、成本控制、税务和安全等运营和管理活动中提供乙方的专长和经验。为此,乙方根据需要不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地派员巡视、检查、监督酒店的经营管理,以确保酒店运营符合相应的标准。派人员赴酒店检查和协助工作的相应费用由酒店承担。乙方对酒店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等工作还包括委聘酒店行业第三方专家对酒店的服务品质、卫生、食品安全、消防等专业领域开展检查;第三方独立检查的费用由酒店承担。酒店派人员参加的培训、会议所需费用一切由酒店承担。以上费用列入酒店经营成本。
3.9 因酒店的经营需要,乙方派出的管理层代表酒店签署其授权范围内的酒店经营相关合同,为酒店购买客房用品、餐饮原材料、电力、燃气、水、电话、保洁(包括窗户清洁)、总务、病虫害防治、锅炉保养服务、空调以及其他设备和其他必要的用具、服务、材料和供应品,并签署其他对酒店的高效管理和运营均属必要的合同。酒店有权选择、参与和加入集团采购服务并享受采购系统的优惠价格和供应链系统。酒店参与购买服务时,需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3.10 制定针对供应商和酒店客户的各级信用制度,并与信用银行等相关组织(尤其是信用卡公司)协调酒店收费和支付系统的各项安排。
3.11 乙方须在酒店符合乙方标准的情况下维持酒店良好状况,并及时实施酒店的修缮、维护和保养工作。相应开支按财务规定列入酒店经营成本。
3.12 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努力规避酒店的法律和商务风险。配合甲方为酒店的利益争取和建立合法的保护措施。
3.13 经甲方同意,以酒店或甲方的名义提出直接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而乙方又认为有必要或可取的法律诉讼或其他合适的法律行动;或抗辩就酒店经营而共同或分别向酒店或甲方提出的诉讼或法律行动。所有因此引起的费用为经营成本。
三、服务质量要求
参照五星级标准运营和管理本项目,并且要求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即携程网评分高于4.5分)。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的责任、义务
1.1甲方应自费聘请必要或合适的建筑设计师、工程师、承建商、室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家具和设备采购代理商及其他专家和顾问。乙方为甲方聘请的专家及顾问提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甲方在确定专家及顾问人选时,应确保所聘请的专家及顾问具有按照品牌标准为酒店提供设计及/或咨询服务所需的经验及资质。
1.2甲方应将酒店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及计划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做好人员及工作安排。
1.3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报酒店项目的实施进度。
1.4甲方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联系;乙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工作联系。具体人员在特别条款中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5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的内容有审核权,并拥有最终决定权。
1.6为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1.7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方式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及时有效地提供服务。
2.2在酒店工程建设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根据合同约定结合酒店工程进度和技术服务内容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技术顾问和工程技术人员对酒店工程提供技术服务。
2.3根据酒店工程建设的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酒店施工现场见面等与甲方或设计方、施工方进行沟通)提供技术顾问服务,以利于酒店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1、预计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预计开业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开业筹备服务期,预计开业日前6个月至酒店开业日止。
4、开业后运营管理期,自开业日起自至满10年止。
第五章 附件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磋商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务。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
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2:
磋 商 函
有限公司 :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磋商邀请,我方
(磋商供应商名称)作为磋商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磋商响应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我方已按“磋商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已密封装袋: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磋商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贵方将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报价。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七)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不提供此函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附件3:
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全称 |
|||||
费用组成(如有分项请填写,如没有分项直接填合计) |
|||||
1 |
前期技术服务费及筹开管理费 |
_____万元 |
|||
2 |
基本管理费 |
% |
|||
3 |
品牌使用费 |
||||
4 |
效益管理费 |
% |
|||
合计 |
|||||
项目名称 |
初次报价 |
备注 |
|||
元 |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商务资信技术标/报价标封面格式:
正(副)本
×××(供应商名称)
商务资信技术标/报价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商务资信技术标/报价标外包装封面格式:
×××(供应商名称)
商务资信技术标/报价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评审时启封
年 月 日
专家评分索引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标准分 |
在响应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 |
注:1、“专家评分索引表”装订在商务资信标首页。供应商应结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细则认真填制相关内容,以及在响应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如未提供,评委有权认为不具备或不符合,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的得分。
2、如本表格不适合磋商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即投标主体,下同)。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自由协商分工)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须盖公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须盖公章):
年 月 日
其他事项
本项目进行二次(最终)报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照下列格式编制打印空白表格若干张,盖章后随身携带,并在最终报价时填列。
一、磋商二次(最终)报价函
(采购人):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你方编制的“ (编号为: )” 项目的磋商文件和补充文件,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磋商文件及其全部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现授权签字代表 (姓名和职务)代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磋商保证金,并且承诺,如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磋商保证金的权力。
4、我方针对本项目的 次报价为: 。
5、我方承诺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
6、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我方保证在此期间内不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最终报价函等其他投标材料)或擅自修改报价,在此期间内,本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最终报价函等其他投标材料)将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7、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8、如我方取得成交资格,我方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贵方可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9、如果我方有幸成为成交供应商:我们保证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0、我方对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磋商二次(最终)磋商报价明细表
报价单位(盖章) |
|
总报价 |
|
服务期 |
|
备注 |
|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
|
评委签字 |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