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CLZ0120FS00ZC67(招标文件编号:CLZ0120FS00ZC67)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0年度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耀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桂丹路乐安路段佛山中南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三区B010号(住所申报)
包组或产品名称:2020年度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下浮率(%):24.5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东耀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度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 佛山市 | 1.所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所提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食品,且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3.中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4.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5.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6.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7.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供货具体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8.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9.采购人可不定期要求中标人提供采购人所指定食材的质量或安全检验报告。食材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在中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10.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特殊情况下所需要的接待用餐,如果不能全部提供需要的计划材料清单上的货物,由采购人代买,并由中标人实报实销发生的相关费用。11.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12.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3.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14.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5.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 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规范标准、环保标准;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3.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4.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建国、王雄文、滕春雨、司徒耀武、李桃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采购代理服务费表格中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32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名称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 得分 | 商务 得分 | 价格 得分 | 综合 得分 | 推荐排名 |
广东耀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7.20 | 30.00 | 30.00 | 97.20 | 1 |
佛山市南海区洪厨农副产品配送中心 | 是 | 是 | 36.60 | 30.00 | 26.58 | 93.18 | 2 |
佛山市蔬果汇农产品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6.60 | 30.00 | 25.02 | 91.62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罗路28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57-66673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2室
联系方式:陆女士 电话:0757-83205203-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女士
电 话: 0757-83205203-317
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LZ0120FS00ZC67
项目名称:2020年度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
温馨提示!!!
1、 为响应政府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在疫情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提起质疑、询问,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质疑函、询问函原件。供应商提交质疑函的,交邮时间应为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限内。供应商可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书面纸质质疑函、询问函,质疑、询问材料每页应加盖公章后扫描,以扫描件提交(邮寄地址、电子邮箱详见第四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3、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4、 投标保证金按第四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账号信息详见第四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6、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7、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8、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9、 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 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11、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12、 投标文件建议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组的,建议每个包组分别装订。
13、 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4
第二章采购需求 8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34
第五章 合同文本 5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2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2020年度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2室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10 月 30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0FS00ZC67
项目名称:2020年度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204.07
最高限价(如有):204.07万元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2020年度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Z0120FS00ZC67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万元) |
2020年度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
1项 |
204.07 |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 简要服务要求: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佛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包括粮油、副食品、冻品、调料、干货、奶类、肉类、冰鲜、禽类、水产、烧腊、蔬菜、水果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能会增加超出本次招标采购清单的部分产品,超出清单部分产品采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食堂每日每餐供应约109人次就餐。
4.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 3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 2020 年任意 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0年任意 3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 9日至2020 年10月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2室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详见第六点条“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0月 30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2室会议室
5、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自2020年10月 10 日至2020年10月15日止。
6、 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 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2室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 户名: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 9550 8802 1256 0000 201(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蒙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0。
7、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罗路28号
联系方式:0757-6667303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2室
联系方式:0757-8320520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女士
电话:0757-83205203-31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 10月9日
第二章采购需求
1、 有关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3)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2、 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佛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包括粮油、副食品、冻品、调料、干货、奶类、肉类、冰鲜、禽类、水产、烧腊、蔬菜、水果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能会增加超出本次招标采购清单的部分产品,超出清单部分产品采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食堂每日每餐供应约109人次就餐。
3、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履行期限 |
2020年度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
1项 |
2040700 |
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4、 总体要求
1. 所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 所提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食品,且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中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4. 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5. 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6. 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 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供货具体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
8.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 采购人可不定期要求中标人提供采购人所指定食材的质量或安全检验报告。食材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在中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10. 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特殊情况下所需要的接待用餐,如果不能全部提供需要的计划材料清单上的货物,由采购人代买,并由中标人实报实销发生的相关费用。
11. 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12. 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3. 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4. 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5. 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5、 具体项目要求
(一)肉类
1.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供货时原件核查。
2. 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产品需整体配送,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列表中要求活体的水产品须活体配送,交验货时过秤,并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加工服务,如:宰杀、切块等。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显示天然色泽。
3. 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4.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5. 鲜肉[边猪(白条猪)]净重35KG以上,去头、去蹄、去板油、去内脏。
(二)粮油
1. 中标人需每2个月向采购人提供所供应的米、油、辅料、佐料的产品检验报告。
2.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保证来源于粮油购销公司等正规途径,要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
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民事责任。
3. 执行标准:
①大米品种要求为标一晚三级米。
②米类执行标准:GB2762-2017、GB2761-2017、 GB1354—2018。
③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检验项目 |
单位 |
标准要求 |
镉(以Cd 计)≤ |
mg/kg |
0.2 |
汞(以Hg 计) ≤ |
mg/kg |
0.02 |
六六六(以成品粮计) ≤ |
mg/kg |
0.05 |
滴滴涕((以成品粮计) ≤ |
mg/kg |
0.05 |
黄曲霉毒素B1≤ |
mg/kg |
10 |
④油类执行标准:
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
检验项目 |
单位 |
标准要求 |
透明度 |
----- |
透明 |
气味、滋味 |
----- |
气味、口感较好 |
色泽(罗维朋比色计133.4mm 槽)≤ |
----- |
Y:40;R:5.0 |
水分及挥发物≤ |
% |
0.10 |
杂质≤ |
% |
0.10 |
酸价≤ |
MgKOH/g |
1.0 |
过氧化值≤ |
Meq/kg |
12 |
熔点 |
℃ |
----- |
冷冻试验(℃冷藏5.5h) |
----- |
----- |
GB/T 1534-2017 花生油
检验项目 |
标准要求 |
|
一级 |
二级 |
|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25.4mm) ≤ |
黄15;红1.5 |
黄25;红4 |
气味,滋味 |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
透明度澄清、透明 |
澄清、透明 |
|
酸值(KOH)/(mg/g)≤ |
1.0 |
2.5 |
水分及挥发物/(%)≤ |
0.10 |
0.15 |
不溶性杂质(%)≤ |
0.05 |
0.05 |
加热试验(280℃) ≤ |
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 红色值增加小于0.4 |
微量析出物, 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 红色值增加小于4.0, 蓝色值增加小于0.5 |
溶剂残留量/(mg/kg)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过氧化值/(m mol/kg) ≤ |
6.0 |
7.5 |
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三)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2.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内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指标(mg/kg) |
项目指标(mg/kg)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百菌清 |
≤1.0 |
多菌灵 |
≤0.5 |
汞(以Hg 计) |
≤0.01 |
铅(以Pb 计) |
≤0.2 |
砷(以As 计) |
≤0.5 |
氟(以F 计) |
≤0.5 |
硝酸盐(以NaNO3 计) |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
亚硝酸盐(以NaNO2 计) |
≤4 |
%2. 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
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4、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五)采购清单
1:粮油面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