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11-03 16:07
项目概况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机关事务中心崇州市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ale.scbid.ne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1842020000550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机关事务中心崇州市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550000 | ||
最高限价 | 55万元/年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合同经考核后一年一签。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1月04日到2020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http://sale.scbid.net | ||
方式: | 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内,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sale.scbid.net)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标书售卖系统注册及网上报名询问电话:028-87793117、028-87384711;标书售卖系统技术问题询问:028-83166773转734。(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
售价: | 15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 17楼开标厅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 17楼开标厅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C0702 餐饮服务 监督管理办公室:崇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313883; 采购计划号:(2020)0568;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信用融资: 按照崇州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息融资实施方案,提供以下单位联系方式: 银行名称 联系人及方式 成都农商银行崇州支行 业务部客户经理 任艳菊 13881851255 崇州上银村镇银行 部门总经理 杨彦铭 13981735391 中国农业银行崇州支行 部门经理 肖 毓 13882110585 中国银行崇州支行 分管主任 龚才兵 18081054180 重庆银行崇州支行 业务部经理 李盛勇 18108259677工商银行崇州支行 分管科长曲希 17760374425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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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机关事务中心 | ||
地址: | 成都市崇州市三元街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8-8221701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31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贾先生、魏女士 | ||
电话: | 13111881353、131118829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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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一、采购标的概况
1、采购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采购人为了保障崇州市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职工、公务接待就餐服务安全并加强就餐质量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食堂外包服务。
2、采购预算
本项目为包干价,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成交人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经费(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福利费、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低值易耗品采购(筷子、洗洁精、洗手液、消毒液、餐巾纸等)、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税费、卫生劳保费、办公费、培训费、不可预见费、管理酬金、保险费、法定税金。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5万元/年,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标的实施范围
(1)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提供服务人员,负责制作及接待采购人职工工作日早中餐(包括但不限于公务接待用餐及会议用餐等);
(2)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对采购人食品加工及职工就餐区域进行环境维护及管理;
(3)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对食品加工设施设备、就餐器具进行维护及管理;
(4)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
*二、商务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合同经考核后一年一签。
2、采购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标的付款时间与方式:
依据考核结果按月结算,具体支付细节由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4、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人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如达不到要求则采购人有权适当扣减费用,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85分以下),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成交人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考核方式
根据日常抽查和月考评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标准。
(1)日常考评:
根据各项服务日常检查和处罚标准对日常食堂服务质量进行的考核。采购人将按各项服务标准严格管理;
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以备在每月服务费用支付时扣除。
(2)月考评:月考核作为支付当月服务费的主要依据,由采购人根据成交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综评打分,按考核打分档次支付单月服务费。
单项方面工作被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本月考核结果扣五分;
出现物品或设施设备遗失、损坏事件,本月考核结果扣五分。
食堂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盗窃或敲诈物流企业等违法行为的;食堂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本月考核结果每起扣三十分,并视其后果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各单项服务的考核打分结果计算出食堂服务月考核评分。当月平均得分85分(含)以上的,当月的服务费按合同金额全额向服务公司支付;当月平均得分90分以下的,支付当月服务费时在合同金额中按当月每扣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500元后支付;如果评定低于85分,则服务公司须就食堂服务方面问题向采购方提供问题整改报告;若检查结果为60分(不含)以下,则扣发当月全额服务费。
每年度月考核中连续三个月月得分低于85分,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服务公司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3)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评得分 |
工作态度(12分) |
尊重客户和领导、团结协作(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每次扣2分,引起“办公区”工作人员投诉,经查实的,视情节轻重扣2-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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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礼貌、工作纪律(违反岗位操作规程的扣1分;引起“办公区”工作人员投诉的视情节轻重扣2-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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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绩(88分) |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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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食堂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伙食保障,未完成一次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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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食堂满意度未达到85%的,低于2个百分点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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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卫生情况巡查,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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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按照业主要求改善菜式,每次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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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节约能源,造成浪费的,每次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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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食材有问题未能及时上报业主并解决处理的,每次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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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发现或及时制止厨房员工违纪行为,未履行管理职责,每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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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品质量被集体(10人以上)投诉的,每次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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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每次扣30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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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护设施设备和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设施设备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每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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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三、技术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服务对象:崇州市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所有职工、公务接待。
2、服务需求:
(1)就餐人数:采用打卡制度,以实际打卡人数据实结算。若供餐标准有所调整,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估计早餐(150人左右);午餐(200人左右)。
(2)每周一到周五提供食堂就餐服务。
(3)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公务接待餐服务。
(4)服务时间及开餐形式
①早餐8:00—8:50;午餐11:40—13:00(节假日期间若采购人提出要求,供应商也应按采购人的需求积极配合提供用餐)。
②根据采购人确定的餐标提供接待自助餐服务(金额另算)。
(5)服务模式
①成交供应商负责日常管理费用、人工费、低值易耗品耗材费以及相关费用。
②采购人负责能源费用,提供厨房场地、水、电、气及整套食堂设备和设施,包括厨具、餐具、食品仓库等。
2、具体服务要求
2.1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严格区分生、熟食物的容器、刀具、墩子等。餐后及时擦扫地面、台面、柜面、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定位存放,保持干净干燥。保持排水通畅,不积存脏水污物,地面、墙壁无污渍,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孳生环境。
(2)工作人员须统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前要彻底洗手消毒,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3)餐厅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门窗、玻璃、窗帘干净整洁明亮,地面、墙面整洁无油污,壁画符合就餐环境。
(4)餐饮具使用前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洗刷餐饮具须有专用水池,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所使用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后的餐饮具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有。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依据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定点收集、存放、处置餐厨垃圾,及时清扫消毒餐厨垃圾存放地,保持整洁。
2.2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日常物资应分类分架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加工前先检查质量状况,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的米、面、油、酱等原材料,防止食物中毒。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类须分池清洗,分开盛放。容易残留农药的蔬菜须浸泡后再进行洗切加工。
(4)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当餐用完,剩余尚无需使用的须存放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冰箱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
(5)按时开餐。营养搭配合理。厨师应提高烹调技术、设置品种多样化。
(6)服务人员用语规范,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坚持嘴勤、手勤、眼勤,及时提供服务。
(7)保持用电、用气安全,注意节能。
(8)按照采购人工作接待餐的要求和规格,提供桌宴或自助餐服务,满足采购人接待用餐需求。
(9)荤素搭配合理。
(10)供应商每周五将下周菜单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公示实行,由用餐人监督执行。
(11)服务供应商应合理估算采购人每一天用餐人数,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烹饪饭菜数量。
(12)服务供应商负责日常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物资费用,人工费及相关费用。
2.3食品质量管理要求:
(1)质量要求:
①增加花色品种,完善质保措施,确保员工就餐质量,用餐服务提供标准为:
早餐:每日早餐从下列餐品中选择五种提供,其中每日固定提供面条、稀饭、鸡蛋,包子、馒头、花卷轮换供应,泡菜和时令蔬菜轮换供应;就餐人从中选择两种;午餐:两荤两素一汤,每日提供一种时令水果;荤菜样式至少包括一道纯荤菜;所有菜品做到荤素、咸淡搭配合理。
②不定期更换菜品,满足职工就餐需求,菜品要求每两个星期不重复,每月至少一个新菜;在特别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节日特色小吃。
③设立饭菜质量投诉意见箱和由就餐员工出任食品质量监督员;保证饭菜的热度。
④定期对饭菜的质量、味道、品种、数量等进行检查,并根据投诉意见和检查情况,进行调整。
⑤每餐、每样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专用冰箱中保存至少48个小时,并做好留样表登记工作。
(2)食品卫生标准:
①实行安全责任制 ,产品质量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以及采购人的要求,组织加工、生产,确保食品安全;做好食品卫生消毒工作;
②杜绝不合格的食品流入食堂,为防止交叉感染,所有餐具每天消毒并存放在消毒柜中;
③在食物加工过程中严格将生食和熟食所使用的餐具分开;
④供餐完毕后,将所有的食物放入保鲜盒或加保鲜膜后放入冰柜中。
(3)管理标准:供应商需提供有利于采购方对食堂采购、验收、保管实时监督的组织形式和监督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食材拍照、索取票证,存档备查;配备农残检验仪,定期检查农产品残留,并做好相关记录;库房通风、干燥,食材摆放有序,做好防虫防鼠工作,保持干净清洁。
2.4安全、消防要求:
(1)安全要求:
①成交人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培训,使每个上岗员工熟知食品卫生、安全规则、消防知识等,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②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每天负责检查厨房内冰箱、消毒柜、蒸饭柜等实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在供餐结束后关闭水电气;
③每天负责检查就餐区的空调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在供餐完毕后关闭所有电源;每周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④成交人应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班前不得饮酒,确保上班时精神饱满。
(2)消防要求
①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②在餐厅内配备消防器材,提高火灾的防范能力。
③积极对食堂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食堂内设施设备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懂得基本的消防知识。
3、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及要求:
3.1人员配置不低于10人,其中,厨师3人(其中中式面点师1人);墩子1人,杂工4人,明档服务2人。
3.2人员具体要求:
(1) 厨师3人,要求:男性,年龄25到55岁,具备2年以上的类似工作经历,在供应商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具有健康合格证明;
(2)墩子1人,要求:男性,年龄25岁到55岁之间,具备1年以上类似工作经历(熟悉白案、红案的工作流程),在供应商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具备健康合格证明;
(3)洗碗及勤杂工4人,要求:女性,年龄18岁到55岁之间,具备健康合格证明。
(4)明档服务人员2人,要求:男性女性均可,年龄18岁到55岁之间,具备健康合格证明。
3.3其它要求:
(1)成交人应按国家规定同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全员购置社保并承担相关费用。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成交人不得以人工社保上涨要求增加相关补助,采购人不额外向个人支付任何费用。
(2)成交人食堂员工工作时必须穿各岗位匹配的工作制服(工作制服由成交人自行提供,具体样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3)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健康证由成交人自行安排员工在正规卫生监督部门体检并领取健康证明,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所有拟派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健康证。
(4)供应商的员工在食堂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安全事故等,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4、应急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建立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预案,水、电、气无法供应时,采购人食品加工及职工就餐区域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须负责在此期间的餐食供应;
(2)供应商制定餐饮服务卫生、食品安全、厨房安全、采购与保管、厉行节约等管理制度和突发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3)有防盗、防火、应急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