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采购人:无锡市图书馆
联系人:蔡金秋
联系方式:0510-85750207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钟书路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图书馆午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品目代码:C0702
四、采购品目名称:餐饮服务
五、公告期限
公告开始期限:2020-11-04
公告结束期限:2020-11-10
六、意见反馈时限
反馈开始时间:2020-11-04
反馈结束时间:2020-11-10
附件:
无锡市图书馆午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_终稿_.doc
无锡市图书馆
2020年11月03日
无锡市图书馆午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无锡市图书馆午餐配送服务项目,供应商可对采购人实地情况进行查看,相关需求和服务要求如下:
1.名称:无锡市图书馆午餐配送服务项目,开餐天数365日/年,周一至周日每天提供午餐配送服务。
2.中标人对其工作人员负有政治思想、日常表现、业务技术、健康状况的审核责任,工作人员必须政审合格,身体健康,形体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并经过岗前专业培训,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
3.采购方提供就餐碗筷、托盘及消毒设备,如发生损耗由中标人补充。餐厅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低值易耗品(单价100元以下),日常清洁卫生所需耗材(垃圾袋、洗洁精、钢丝球、拖把、抹布等)由中标人承担。
4.协议签订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对餐厅的设施、设备进行统计盘点、交接、验收并形成物品交接书面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签,中标人应根据物品交接单完好归还采购人(正常磨损除外)。
5.中标人应当保证配餐食品的质量,饭菜必须当天一次性煮熟并保温,分装到用餐不超2小时,低温天气必须采取有效保温措施对快餐进行保温,确保职工准时吃到热饭热菜热汤,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每餐食品需做好留样工作。
6.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及餐标、膳食计划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7.用餐期间,中标人应保证2名以上服务人员在现场提供服务,负责分菜、餐桌清理、碗筷清洗、垃圾处理等服务。
二、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餐厅功能及就餐概况
无锡市图书馆职工餐厅位于图书馆东侧三楼,可容纳100人左右。现有职工110人(轮班制),周一至周五用餐人数比例在70%左右,周六日用餐人数比例在40%左右,当日计划用餐人数以用餐管理系统中前一日17:00统计的用餐人数作为参考。采购人鼓励但不强制要求职工在餐厅就餐。
(二)餐饮供应方式和供应时间
1.无锡市图书馆职工餐厅每日供应中餐(含少量晚餐)。
2.用餐时段:午餐:11:00——12:45
(三)餐饮销售方式
就餐对象为采购人单位职工,采用刷卡或采购人单位餐券就餐。
四、技术要求及参数
1.午餐、晚餐:以午餐为主,菜肴为每餐1大荤、1小荤、2素菜、1汤(固体物每份不少于20克标准),杂粮一份,水果或酸奶一份,餐费标准为中标折算价加2元(2元由职工自行支付)。晚餐为1大荤、1小荤、1素菜,餐费标准为中标折算价打3.6折后,加2元(2元由职工自行支付)。中标折算价为中标价除以本项目职工用餐总需求预计份数。
2.荤菜的配比为:肉类占60%,禽、鱼、蛋等占40%。
3.遇夏季高温,中标人免费向采购人职工供应消暑饮食,如绿豆汤等。
4.每1周提供一次特色餐,如馄饨、水饺、面条、菜饭、炒饭等(均不得提供速冻品),餐费标准同条款(1)项。
5.午餐及晚餐的技术要求和参数作为固定标准不可更改。
五、相关约定
1.服务对象仅限采购人单位职工。
2.中标人每周五向采购人提交下周菜谱,得到采购人认可后公告,保证每餐不重样。
3.中标人负责就餐卡充值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3:00(用餐时间除外)。
4.如就餐人数或时间临时有较大变动时,采购人须提前通知中标人。
5.合作结束,中标人自行处理剩余食材。
六、中标人的责任与义务
1.中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对本项目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负责餐厅日常的运行管理,具体包括人员管理、菜肴的采购、搭配与制作、餐厅、厨房及仓库环境卫生、服务等,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做到健康卫生、营养均衡、新鲜可口、品种丰富。
3.食品材料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以江苏无锡朝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天鹏食品有限公司所采购的食材为主,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杜绝“三无”及转基因产品。
4.食物成本订购价参照以下标准:蔬菜、豆制品以无锡朝阳食品配送中心价格为标准计算;肉类、水产、冻品家禽以无锡天鹏食品城综合价格为标准计算。
5.中标人须在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所采购主要食品费用、进货渠道及采购人反馈的职工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以供采购人职工监督。
6.中标人拥有用工自主权。但所用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用工条件,做到持证上岗,并将所用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公示。遇人员调整,须重新备案。
7.中标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卫生法规,建立健全操作程序和岗位标准。双方签订《无锡图书馆餐厅安全管理责任书》,中标人负责餐厅安全管理,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中标人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盗窃等事故,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8.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单位特点,不断调整餐厅运行管理思路,更新餐饮品种。当就餐人数增加时,应及时进行餐线改造,增加人员配备,确保采购人职工就餐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70%以上。
9.中标人应负责维修和保养餐厅现有设施、设备,以确保其正常运转。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装修、改造或转包、出租给他人使用。中标人购置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有权自行处理。
10.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做到服务规范,待人热情,不得在餐厅与就餐者发生正面冲突,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采购人其它工作区域。不得擅自接收搭伙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对外出售。
11.中标人应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在餐厅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废弃物,负责与本市专业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机构签订收运处置合同,并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台账,垃圾处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采购人权利义务
1.采购人有权严格监督餐饮品种、质量及菜品制作场所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对中标人员工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和采购人纪律等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2.采购人有权监督餐厅的设施、设备等财产使用状况,定期与中标人共同核查,以确保采购人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
3.采购人应负责做好餐厅水、电线路的检修,并协助中标人做好设备维护,设备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设备确因老化无法继续维修和使用,经双方核实后,由采购人负责处理并更新。
4.采购人就餐职工及开餐时间如有重大变动,应事先通知中标人。
5.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问卷调查,及时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并反馈给中标人,中标人应据此改进工作并公示。
6.采购人应协助中标人维持餐厅就餐秩序,并鼓励职工在餐厅内就餐。
7.采购人应按时结算餐费。
8.采购人应保证中标人的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外部因素的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采购人负责理顺。
八、报价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一旦发现资质挂靠现象,一律取消报价资格;
2.投标人报价应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人员的工资、社保基金、福利待遇、国定假、双休日加班费用、中夜班费、高温费以及其他各类管理费用、开票税金等。
3.投标人报价时必须提供员工工资体系、绩效奖励体系。
4.投标人以总价形式报价,报价可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报价中应考虑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范围包括:材料费(包含辅助、配套材料)、人工费、机械费、试验检测费、包装费、运杂费(包括装卸车费)、垃圾处理费、保险费、缺陷修复费、综合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结算时,午餐费为中标折算价加职工自付2元后,乘以当月实际用餐份数;晚餐费为中标折算价打3.6折,加职工自付2元后,乘以当月实际用餐份数,中标折算价为中标价除以本项目职工用餐总需求预计份数。采购人有权对实际用餐份数作适当增加或减少,相应总费用随数量调整。
5.报价按清单所要求的内容和范围报价。
6.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投标结束最终中标,结算费用以中标单价和实际用餐数量按实结算。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投标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7.投标人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服务偏离请于服务偏离表中说明。
8.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及政策规定的人员成本、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运行所需要的管理费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
九、餐企的具备条件和提供的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有品牌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用餐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企业内设机构必须齐全,有严谨的人事、财务、销售、业务及服务管理体系,注重企业文化。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取得经营者为中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服务员、厨师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提供变质、变味的饭菜。
3.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饮食、大声喧哗和聊天。
4.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保证午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5.中标人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进行运输,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符合相关管理部门对快餐配送车辆的要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饭菜污染。配送车辆进入图书馆,必须接受图书馆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6.每天就餐期间,中标人应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将餐桌餐椅擦拭干静,以备下一餐次人员使用。当天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7.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饮用具做到卫生、洁净、消毒,冷藏冷冻、清毒设备内外清洁卫生,无积霜,就餐区、厨房和仓库无四害、昆虫等生物。
8.采购人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处理期间,在采购人后续单位到位前,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保持一定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的服务,并按采购人要求撤走人员并与新单位办理交接。
十、其他说明
1.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餐厅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门卫有权例行检查,发现问题拒绝其出门。
2.中标人必须健全厨房逐日消耗、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采购人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每天菜品的分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4.在中标人经营过程中,因中标人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如有上述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对其本项目所聘人员,负有政治、业务、健康的审核责任,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合同签订前,所有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审核,服务期内人员调整须经采购人同意。如果采购人对服务人员不满意,中标人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到位。
十一、考核办法
1.中标人严把原材料采购的进货关,原材料必须保证新鲜,无腐烂、异味,采购人随机抽查,第一次抽查不合格,采购人向中标人发送书面整改通知;第二次抽查不合格,采购人从当月的结算额中扣除2000元;第三次抽查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采购人单位职工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菜肴质量等投诉,一经查实,采购人每次从当月结算额中扣除500元。
3.中标人为采购人职工所供应的饭菜必须做到每餐新鲜,主食及副食必须为当天开餐前烧制,不得出现隔夜饭菜回锅加工;中标人违反本条款,采购人每次从当月结算额中扣除1000元。
4.中标人必须严把加工关,每天供应的肉、蛋、禽、水产类等严格按比例配比,确保菜肴的色、香、味,米饭做到不夹生,每出现一次不符合协议规定的,从当月的结算额中扣除500元。
5.采购人不定期派遣检查小组到中标人食品加工场所检查,内容包括卫生设施是否完备、食品加工中生熟食品是否分开、餐饮具消毒和保洁是否到位、菜品存储是否规范等方面,每出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的,从当月的结算额中扣除500元。上述情况在一个月内发生两次的,采购人有权处以当月餐费10%的经济处罚。发生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6.中标人应该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中标人因配送不及时导致职工午餐供应延时且经采取补救措施未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须扣除中标人当餐全部餐饮费用。如因配送不及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须扣除中标人当餐全部餐饮费用,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上述情况在一个月内发生两次的,采购人有权处以当月餐费10%的经济处罚。发生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7.中标人未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进行运输,运输车辆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对快餐配送车辆的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暂停送餐服务,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运输装卸过程中如存在污染饭菜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从当月的结算额中扣除500元;一个月内发生两次的,采购人有权处以当月餐费10%的经济处罚。发生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8.采购人不定期面向职工组织问卷调查,如中标人就餐满意率在70%以下,采购人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第二次出现就餐满意率在70%以下,采购人有权处以当月餐费10%的经济处罚。第三次就餐满意率在70%以下,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9.中标人不得对外经营或未经采购方同意为外来人员供餐,第一次出现违规行为,采购人向中标人发送书面整改通知;第二次出现违规行为,采购人从当月的结算额中扣除1000元;第三次出现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十二、结算方法
每月7日前为上月用餐对账日,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根据刷卡机统计的份数(员工刷卡自行支付2元)、采购人单位餐券等相关凭证结算,对账确认后由中标人出具正规餐饮费发票(采购人单位承担部分),采购人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结账(如遇国定假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可适当延后)。
每月结算餐饮费时,午餐费为中标折算价乘以当月实际用餐份数;晚餐费为中标折算价打3.6折后,乘以当月实际用餐份数。以上结算价均以元为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