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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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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闲置房屋出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闲置房屋出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附件111.4闲置房屋出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闲置房屋出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2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CH20N083F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闲置房屋出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882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882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8个标段,低于招租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序号

地 址

建筑面积(㎡)

招租底价(元/平方米/年)

年租金底价(元)

经营限制

备 注

标段一

仪凤街(237#-239#)

67.92

780

52978

不经营危险化学品

标段二

玉带北路一段193号

58.71

650

38162

不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

标段三

宏顺花园4幢(1-1#、1-2#、1-3#、1-4#)

197.76

300

59328

不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

标段四

学院街105#、107#、109#

100.03

400

40012

不经营危险化学品

标段五

玉带北路一段165#

54.51

530

28890

不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

标段六

玉带北路一段159#

39.79

530

21089

不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

标段七

玉带北路一段123#

68.64

530

36379

不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

标段八

宏顺花园4幢(1-12#)

39.97

300

11991

不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

合同履行期限:租期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承租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5日 至 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2楼办公室

方式:在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2楼办公室现场获取。现场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承租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3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29号

联系方式:段先生0817-2224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2楼

联系方式:李老师0817-2996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817-2996988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采购项目编号:SCCH20N083F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闲置房屋出租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 0 二 0 年十一月 共同编制 领取时,请检查本招标文件共 60 页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1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4 - 第三章 承租人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 19 - 第四章 承租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20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21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3 - 第七章 评审方法...........................................................................- 39 - 第八章 合同草案...........................................................................- 49 - —※特别提示:请各位承租人在制作响应文件前仔细阅读竞争 性谈判文件相关内容—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1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 分公司委托,拟对委托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闲 置房屋出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 要求的商家及个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SCCH20N083F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闲置房屋出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分为 8 个标段,低于招租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具 体情况为: 标段序号 地 址 建筑面积 (㎡) 招租底价(元/ 平方米/年) 年租金底价(元) 经营限制 备 注 标段一 仪凤街 (237#-239#) 67.92 780 52978 不经营危险化 学品 标段二 玉带北路一段 193 号 58.71 650 38162 不经营餐饮, 危险化学品 标段三 宏顺花园 4幢 (1-1#、1-2#、 1-3#、1-4#) 197.76 300 59328 不经营餐饮, 危险化学品 标段四 学院街 105#、 107#、109# 100.03 400 40012 不经营危险化 学品 标段五 玉带北路一段 165# 54.51 530 28890 不经营餐饮, 危险化学品 标段六 玉带北路一段 159# 39.79 530 21089 不经营餐饮, 危险化学品 标段七 玉带北路一段 123# 68.64 530 36379 不经营餐饮, 危险化学品 标段八 宏顺花园 4幢 (1-12#) 39.97 300 11991 不经营餐饮, 危险化学品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2 - 三、承租人邀请方式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招投标网上连续发布 5 个 工作日,邀请承租人参与竞争性谈判。 四、承租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承租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参加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谈判文件自 2020 年 11 月 5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止每 日 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充市嘉陵区 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 C 座 2 楼办公室现场获取。谈判文件 售价:¥200.00/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承租人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 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 供本人身份证明(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2020 年 11 月 13 日 10:00(北京时间)。 参与谈判的个人或商家必须在谈判时间截止前到达谈判地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3 - 点。逾期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七、谈判地点 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 C 座 3 楼。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 29 号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817-222467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 C 座 2 楼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7-2996988 电子邮件:chuanhongzhaobiao@163.com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4 日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4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承租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确定邀请谈判的 承租人数量 本次谈判邀请的承租人数量:不少于 3 家。 招租底价 (实质性要求) 标段 1-仪凤街(237#-239#),年租金底价¥52,978.00; 标段 2-玉带北路一段 193 号,年租金底价¥38,162.00;标 段 3-宏顺花园 4 幢(1-1#、1-2#、1-3#、1-4#),年租金底 价¥59,328.00;标段 4-学院街 105#、107#、109#,年租金 底价¥40,012.00;标段 5-玉带北路一段 165#,年租金底价 28,890.00; 标段 6-玉带北路一段 159#,年租金底价 ¥21,089.00;标段 7-玉带北路一段 123#,年租金底价 ¥36,379.00;标段 8-宏顺花园 4 幢(1-12#),年租金底价 ¥11,991.00。低于招租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评审方法 最高价中标。 谈判保证金 1.金 额:每个标段保证金 2000 元 2.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 方式)。 3.收款单位: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充市蓝光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73 0042 0000 0051 4.交款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谈判保证金 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5 -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承租人应将保函原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 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 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在报价一览 中。 注:不满足以上 1.2.3.4.5 谈判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 查时作无效响应。 备选报价 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报价方案和多个报价。(注:每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递交 谈判文件地点 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 C座 3 楼开标室。 报价现场须为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现场须单独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现场须 单独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在承租人签到表上 签字确认,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谈判时间 谈判时间:2020 年 11 月 13 日 10:00(北京时间)。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前 3 个月租金的金额计算。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户名、账号由采购人指定,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前交纳。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 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 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 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履行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付。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7-2996988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6 -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谈判过程、结果 工作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7-299698 成交通知书领取 联系电话:0817-2996988 请成交承租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2楼) 领取成交通知书。 承租人询问、 质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7-2996988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 C座 2 楼 邮编:637000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承租 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 价格〔2003〕857 号)执行,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 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注:谈判文件中相同内容的描述与承租人须知附表不一致的,以须知前附表为准。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7 - 3.“承租人”系指各潜在供应商。 (三)合格承租人 合格承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承租人; 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响应采购活动的承租 人。 (四)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承租人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承租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承 租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 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承租人不得在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 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前期参与承租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租人,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承租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 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 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承租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 查的不同承租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承租人计 算,最后报价最高的同品牌承租人获得成交承租人推荐资格;最 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 式确定一个承租人获得成交承租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承租人 不作为成交承租人候选人。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8 - 5.承租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不得以不同承租人身份 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承租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 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8.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承租人有下列 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承租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承租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承租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 控制人; (4)与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承租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 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 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 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 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 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承租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承租人有利害关系 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 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 人员应当回避。 (六)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七)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承租人必须以人民币按谈判文件要求足额缴纳谈判保证 金。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 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9 - 3.承租人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未成交承租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 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承租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 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 因承租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 相应责任;②承租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 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 期限内。) 5.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承租人的谈 判保证金: (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 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承租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承租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承租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的; (6)承租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报价有效期内,承租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 违纪行为。 (八)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承租人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 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 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九)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承租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 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 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 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承租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如采用承租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10 - 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一)谈判文件的构成 1.谈判文件是承租人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 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 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 合同主要条款等。 2.承租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 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承租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 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 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 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 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 件的承租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布 公告并书面通知承租人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 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 截止时间。 (3)承租人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 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 采纳承租人的申请事项。 (二)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承租人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 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承租人应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11 - 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承租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承租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 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承租人公章后附 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承租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说明: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 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承租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 效处理。 (三)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 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四)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 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最外层应 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承租人名称。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 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报价一览表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一览表。 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报价一览表。 (七)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 和标注按照本节“(七)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1.承租人在提报价一览表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 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12 -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报价一览表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 式授权的承租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承租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 充、修改的内容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 准。 2.承租人对报价一览表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 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报价一览表”字 样。 3.承租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报价一览表有效期期满 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将按“第二部分承租人采购须知 7”的 相关规定处理。 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 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 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 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 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 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 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 正后的报价经承租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承租人不确认的,其响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承租人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 承租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5.承租人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 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一)确定成交承租人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13 -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承租人顺序确定成交 承租人。 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 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承租人。 2.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 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承租人顺序确定成交承租人。成交候 选承租人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承 租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承租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 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承租人为成交承租人。 3.确定成交承租人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承租人: (1)发现成交候选承租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承租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承租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承租人恶意串通。 (6)成交候选承租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成交权利的。 成交候选承租人有本条情形之一的,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 选承租人为成交承租人,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承租人的,应 当重新组织采购。 (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和《关于在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 检会〔2016〕5 号)的要求,成交候选承租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 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 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 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成交结果 1.采购人确定成交承租人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14 - 2.成交承租人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 约保证金的,成交承租人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3.成交承租人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承 租人。 (四)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承租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 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承租 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承租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 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 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承租人或 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一)签订合同 1.成交承租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 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承租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 购合同的,或成交候选承租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成交权利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谈判文件、成交承租人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 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承租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 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承租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承租人响应文 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4.成交承租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 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承租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 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15 - 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承租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 最后报价、成交承租人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 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承租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 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 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承租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 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不属于成交承租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承租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 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租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 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 给大型企业。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承租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 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承租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 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 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承租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 (四)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 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承租人协商 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 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 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的名称、价格、履约方 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五)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成交承租人未按照合同履约的,采购人将没收成交承租人缴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16 - 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履行合同 1.成交承租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 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 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验收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 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 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承租人凭验收证明到采购人处办理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 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 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本项目技术质量验收由采购人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测试验收,必须全部达到技术参数指标要求,产生的费用由成交 承租人支付。 (九)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承租人支付采购资金。 八、谈判纪律要求 (一)承租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承租人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承租人;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承租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 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17 -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 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租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 (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承租人的资格或 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 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承租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 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 询)。 十、其他 (一)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 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 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 做调整。 (二)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承租人本次谈判 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 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不适用于本项目)。 (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承租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 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 求。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18 -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19 - 第三章 承租人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参加谈判的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承租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参照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注:1.本项目确定承租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 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 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 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 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 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承租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 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 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20 - 第四章 承租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承租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 资质 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是企业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 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个人:提交个人的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有 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全套财务报表、附注、 签署报告的两个注册会计师的有效证件、会计师 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②也可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财务报表(至 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③也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完整有效的资信证明; ④也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制 度的承诺函(个人报价的可只提交具有良好商业 信誉的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6) 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承租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 条件证明材料 承租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其他 类似 效力 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 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时提供) 承租人为自然人的 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承租人公章(鲜章),的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 加盖鲜章为无效(自然人的仅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盖章手印即可)。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21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简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闲置房屋出租采购项 目,本项目为 1 个包 8 个标段。 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序号 地 址 建筑面 积(㎡) 招租底 价(元/ 平方米/ 年) 年租金底价(元) 经营限制 备 注 标段一 仪凤街 (237#-239#) 67.92 780 52978 不经营危险化 学品 2020.10.15 日 交房 标段二 玉带北路一段 193 号 58.71 650 38162 不经营餐饮,危 险化学品 2020.10.15 日 交房 标段三 宏顺花园 4幢 (1-1#、1-2#、 1-3#、1-4#) 197.76 300 59328 不经营餐饮,危 险化学品 标段四 学院街 105#、 107#、109# 100.03 400 40012 不经营危险化 学品 标段五 玉带北路一段 165# 54.51 530 28890 不经营餐饮,危 险化学品 标段六 玉带北路一段 159# 39.79 530 21089 不经营餐饮,危 险化学品 标段七 玉带北路一段 123# 68.64 530 36379 不经营餐饮,危 险化学品 标段八 宏顺花园 4幢 (1-12#) 39.97 300 11991 不经营餐饮,危 险化学品 二、商务要求 1、承租人须提交不经营采购人明确规定的经营限制范围的 经营内容的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22 - 2、租期三年,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按成交价的 3%递增;成交人 领取成交通知书后,须交纳履约履约保证金(3 个月租金的金额) 至采购人处后再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进行装饰装修 须提前告知采购人装饰装修的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施行。 4、承租人在后续不租赁采购人房屋时候,须提前一个月书 面告知采购人,交接时须保持室内原样。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23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 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要明确体现文件格式的主要 内容。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承租人 参照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24 - 格式 1 报价一览表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 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 XXXX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 目谈判报价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 (标段名称),总报价为人民币 XX 元(大写:XXXX)。 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 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 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同意本次谈判的谈判有效期为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 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 准确的。 承租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25 - 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谈判项目名称: 致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在 (报价人 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报 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1.两面均应复印才能生效。2.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第 - 26 - 页 格式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报价人名称) (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 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采购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的授权代表,以我 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 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 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 期: 说明:1.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才能生效。 1. 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 照复印件。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27 - 格式 4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 注: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将本表填写打印盖章后现场递交; 2.网络获取招标文件的,将本表填写打印盖章后,扫描发送至代 理公司电子邮件内:chuanhongzhaobiao@163.com。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租人名称 (公司加盖公章,个人盖手印) 承租人 注册地址 包件号 (如有) 联系人 固定电话 经办人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必填) 备 注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第 - 28 - 页 格式 5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标段号 租金 合计金额: 万元(大写: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 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设备、运输、安装、施 工、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 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货物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 3.提供其他企业生产的货物的,“是否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一栏依据相应货物制造商规模填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或“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的,“是否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一栏按报价人的规模填写“小 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否则不填写或填写“否”。 不按要求填写的,将可能不给予相应的价格折扣。 承租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29 - 格式 6 承诺函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参照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 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 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投标没有联合体谈判。 二、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 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 任。 注: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 应答事项事实,评审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承租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30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31 - 格式 7 技术要求应答表 序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 承租人必须参照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 应,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分包填写(如有分包)。 承租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32 - 格式 8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 1.本表可以只填写报价文件中与谈判文件要求有偏离(包括 正偏离及负偏离)的内容,报价文件中与谈判文件要求完全一致 的内容,不用在此表中逐一列出; 2.报价文件中与谈判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内容必须在此表 中列出。承租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报价无效并 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未在本表中响应的,视为同意谈判文件要求。 4.分包填写(如有分包)。 承租人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33 - 格式 10 承租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承租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 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 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 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 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 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 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承租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34 - 日期: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35 - 格式 12 最终报价表 一、关于最终报价表的说明: (一)最后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 (二)最后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向评审委员会单独 密封递交的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每页签字; (三)最后报价表可以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最 后报价时手工填写; (四)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按照(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承 租人均为微小型企业,则不必再扣除,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后方能认可)。 二、最终报价表格式: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各标段分别填写) 注:采购应答总价包括承租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承租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36 - 日期: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37 - 格式 13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财库〔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二、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38 - 日 期: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39 - 第七章 评审方法 一、总则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二)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 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 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三)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 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承租人。 (四)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 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 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2.审查承租人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参照需要要求承租人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 或者纠正; 4.推荐成交承租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承租人;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 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40 - (五)(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承租人非法干 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六)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 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 求承租人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审程序 (一)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 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承租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 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二)资格性审查:本项目由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 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 的承租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承租人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承租人,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 明原因。 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 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 加谈判的承租人名单。 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承租人名单时,应 当告知承租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承租人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41 - 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1.谈判。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承租人分别进行一轮或 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承租人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 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参照谈 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参照谈判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各承租人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参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 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 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 人代表书面确认。 (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承 租人。 (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承租人应当按照谈判 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 判过程中,承租人参照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 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承租人必要的时间,但是承租人变 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 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42 - 其他承租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承租人存在违法、 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承租人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 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二)最后报价。 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 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承租人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承租人不得少于 3 家。 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承租人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承租人 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 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 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承租人,说明理由。 3.承租人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承租人响应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 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 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43 - 或者更正,直接将承租人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 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谈判小组复核。承租人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 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承租人的、报价最高的、承租 人报价一览表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6.推荐成交候选承租人。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承租人 的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家以上成交候选承租人,并编写谈判 报告。承租人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承租人并列,由采购人自主 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承租人。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1)推荐成交候选承租人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 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 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参照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 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 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 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44 - 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 现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①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 场监督的; 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8.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承租人后,应向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 内容: ①邀请承租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 加采购活动的承租人名单; ②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③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承租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承 租人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④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 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 交候选承租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 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45 - 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9.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 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 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 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10.承租人澄清、说明。 (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承租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承租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谈判小组要求承租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 以书面形式作出。承租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 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 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承租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46 - 预算的承租人不足 3 家的。 三、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 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承租人或与承租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谈判过程中,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 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三)对各承租人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 不得泄露给其他承租人。 (五)谈判小组可参照需要对承租人进行实地考察。 四、确定成交承租人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 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二)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 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参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 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承租人。 五、成交通知书 (一)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 (二)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承租人确定成交承租 人,确定成交承租人后 2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向成交承租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 购人和成交承租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47 - 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 法承担相关责任。 (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 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六、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参照谈判文件规定的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 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承 租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 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 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承租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48 - 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 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 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 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 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 示承租人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 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 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 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 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承租人,不得 收受承租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 代理机构的请托。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49 - 第八章 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 出 租 )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50 - 出租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承租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斌 住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限于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住所: 公民身份证号码(限于自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 列各项条款达成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 (一)甲方同意出租并且乙方同意承租的租赁标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其中房屋面积为 ________,总租赁面积为_______(建筑面积)。双方同意,租金或其他根据面积计算的款项均以本 款规定的建筑面积为依据。 本合同附件五为出租位置、范围示意图,以斜线标记其位置、范围,此图仅供确定租赁标的 位置、范围之用,乙方装修时应进行实地测量。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51 - (二)甲方保证对租赁标的享有合法的出租权。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满,在乙方已全部适当履行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甲方赋予乙方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承租之权利,但乙方至迟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 叁个月前向甲方发出要求续租的书面通 知,且应该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壹个月前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续租的租金标准 由双方依照届时的市场水平友好协商确定。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续租的书面通 知或与甲方未达成一致的,即视为乙方放弃其续租的权利。届时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迁出。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按递增租金方式计算。 甲方自本合同规定的起租日开始收取租金。租赁期间第壹年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年/ 平方米,此后每年租金标准增加 3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 为每年人民币____元(大写: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 合计为每年人民币____元(大写: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租金合计为每年人民币____元(大写: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为每年人民币____元(大写: )。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租金按年预付制方式支付。 (二)首期租金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之租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的 15 日内,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第二期租金为____年____ 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之租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 );第三期租金为____年____ 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之租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 );第四期租金为____年____ 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之租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 );第五期租金为____年____ 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之租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 ),从第二期租金开始,乙方 应于上一期租金到期之日前 15 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 (三)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银行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市顺庆区支行 行 号:4036 7300 0017 账 号:1009 1370 4260 0100 01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52 - (四)乙方付款后 3 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或者财务收据。 第五条 租赁标的的用途 该租赁标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_。 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 变租赁标的的约定用途。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一)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相应土地的产权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 (二)乙方应自行承担以下费用: 1.水、电费; 2.燃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卫生费; 6.有线电视费; 7.通信费; 8.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按月交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或延迟交纳本合同项下的上述相关费用, 如因乙方欠付上述相关费用导致相关公共事业部门中断或停止对租赁标的提供公用事业服务的, 因此给甲方以及其他承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 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租赁标的有关的费用,应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5 日内,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作为乙方履行本 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下称“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如乙方不 能按期交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足未按期交纳的保证金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乙方在本合 同生效后超过 30 日仍不能按约定缴足保证金,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 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应为三个月租金之和。 (二)如因非乙方责任,起租日起 30 日后甲方仍不能将租赁标的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书面 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须将已收取之保证金、租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三)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双方约定的条款,则甲方有权选择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所欠部分或 全部债务。甲方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所欠债务后,剩余保证金少于本合同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数额 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3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逾期仍未补足的,甲方为避免损失的扩 大有权采取甲方认为适当的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53 - (四)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将在乙方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 30 日内将乙方已付的保证金无息 退还乙方: 1.乙方交还租赁标的并符合本合同第十八条的条件; 2.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各项条款及付清全部应交纳的款项; 3.乙方办妥以租赁标的为注册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 (五)乙方不得自行将保证金用于抵消其应交付的租金。同时,乙方亦不得将退回保证金的 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或设置担保。 (六)如租金在租赁期限内有所增加,乙方应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 10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保证金均应相等于当时三个月的租金之和。 (七)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则上述保证金继续作为履约保证金的等额部分使用。双方续 签的租赁合同中,履约保证金的具体金额,由双方在续签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租赁标的的交付 (一)甲方预定于 年 月 日(下称“交付日”)将租赁标的交付乙方。如甲方实际交 付租赁标的的日期先于交付日,乙方有权选择提前接收租赁标的或在交付日接收租赁标的;如实 际交付租赁标的日期晚于交付日,则本合同中所述的起租日、租赁期限及租期届满日相应顺延。 (二)乙方应于交付日前往甲方处办理租赁标的的交接手续。在办理租赁标的的交接手续之 时或之前,乙方应付清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于租赁标的交付时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否则甲方有权 拒绝将租赁标的交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应支付款项后,应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双方 签署租赁标的交付凭证,即视为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条件履行了租赁标的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三)若乙方未能在交付日办理租赁标的的交接手续,则租赁标的仍视为已由甲方于交付日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给了乙方,并且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及 其他各项费用。若乙方在交付日起超过 30 日仍未办理租赁标的的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向承租人 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乙方之前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维修、装修及改建 (一)维修 1.甲方负责对租赁标的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 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负责对装修改造部分、增设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外内立面、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任 何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或要求乙方负责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 由乙方承担。 (二)装修及改建 1.如果乙方计划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应至少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装修施工方案(包括但不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54 - 限于施工图纸、所雇佣的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情况等),经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并取得政府相关部 门(如消防等)对施工图纸的书面审批同意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确 认符合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方案。本条款的工程费用及对乙方增设附加的室内装修、设备等的一 切费用,不论其账单上的户名及名义如何,均应由乙方负担。 2.乙方如对租赁标的的建筑结构、主要设施进行重大改动时,需经甲方的书面同 意,因审批施工图须聘请机械工程、结构工程或其他专业顾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 论申请是否被批准)均由乙方负担。 3.乙方就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及机电系统需进行改建工程时,需经甲方的书面同 意,并按甲方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 4.在进行装修工程前,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投保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条款必 须指定甲方为第一受益人。 5.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不得对租赁标的实 施下列行为: (1)对涉及租赁标的建筑结构做任何改动; (2)在房屋外墙的任何部位作标记、涂画、钻孔、安装挂钩; (3)穿凿、切断或连接房屋的任何管道; (4)擅自安装及增装空调机、采暖设备和制冷设备、烹饪设备和其他机械或固定 设施; (5)安装凉棚、旗杆、天线或其他突出物。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日内恢复原状。如乙方在上述期 限内仍未恢复,则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拆除未经甲方同意改建、增建的设 备及装置,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和/或场地的进入 (一)甲方的从业人员因维修、检查、安装等需进入乙方所租房屋和/或场地时, 应预先通知乙方。如发生紧急情况,甲方来不及预先通知时,无论乙方有无值守人员, 均可直接进入房屋和/或场地处理紧急情况。上述情况发生时,乙方须协助甲方采取应 急措施。 (二)若双方未签署续租合同,甲方可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 90 日内,提前一日通 知乙方的情况下,在一般工作时间陪同新租户参观乙方承租的房屋和/或场地,乙方不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55 - 得反对,并应向甲方提供协助。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同意遵守下列有关条款: (一)保证租赁标的的公共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故障,接到乙方通知后应派人维修。但 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使租赁标的内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保证租赁标的可供乙方正常使用。 (三)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 (四)享有收取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权利。 (五)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在合同终止、解除等情形发生时收回租赁标的的权利。 (六)本合同成立以后房地产价格、行业/企业主管部门政策以及其他客观情况发生了双方在 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甲方有权变更有关条款或者解除本合同。 (七)租赁区域建筑物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享有,乙方租赁项目后,如需要在租赁区域内及 外墙区域任意位置发布广告,须将详细的广告发布方案报送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每年向 甲方另行交纳广告位租金 元,并承担广告违法或者侵权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按时缴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的规定。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活动。乙方有责任确保租赁标的内的装修、 间隔等符合消防、建筑或其他有关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四)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赁标的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租赁 标的因上述情况遭致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标的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管理 等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安全、消防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按相关要求限期改正。乙方应制 定完善的消防、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对员工定期进行防火及安全教育,如因乙方未执行相关规定 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或者侵权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六)在租赁期内,为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性,乙方的营业执照于每年进行企业年度 报告,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市场主体信息系统信用记录。 (七)本合同中所述乙方的责任同样适用于乙方的从业人员、顾客、访客或其他相关人员, 并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乙方应自行承担租赁标的内部装修在使用过程中的维修责任和费用。 (九)乙方的禁止行为: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56 - 1.不得在租赁标的内存放,也不得允许他人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 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发出强烈气味的物品以及法律禁止的持有的其他物品,乙方不得在租 赁标的内制造或渗漏任何具有强烈异味或从事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活动; 2.不得将本合同赋予乙方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或以之作为抵押等担保; 3.不得将甲方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或用其他方式交于第三人或允许第三人共同使用或 用乙方以外的名义向外揭示; 4.不得将属于甲方的租赁标的内的室内装饰、设备、物品等的所有权或者专有权转让给第三 人或以之作为抵押等担保; 5.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租赁标的的外观及整体形象; 6.不得在租赁标的外部发布任何经营性广告,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悬挂必要的企业标识。 (十)租赁期限内,租赁标的产权人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只要甲方向乙方发 出转让的通知,本租赁合同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即按照甲方通知转让给租赁标的受让人,乙方应按 照甲方通知向租赁标的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甲方已将租赁标的真实权属情况完全、准确的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租赁标的的相 关权属情况,并不因租赁标的的任何权属情况向甲方提出相关责任的权利主张。 第十三条 通知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应当按照本条下述地址以双方确认的传真 或类似的通信方式,或者挂号信、快递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信 方式,通知日期为通信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快递方式,通知日期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 戳为准;如使用直接送达方式,通知日期为被送达方签收日期。 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乙 方: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57号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QQ: QQ: 邮政编码:637000 邮政编码: 双方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发生变化,应提前 3 日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由 未履行义务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 (一)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如期交纳或补足租金和其他任何应付款项;逾期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57 - 交纳须按逾期天数向甲方交纳逾期付款违约金,该违约金按应交款额之每日千分之五计算。上述 违约金应自该拖欠款到期应付日之次日起计算,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拖欠款项的本金及逾期付款违 约金。此逾期付款违约金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任何其它权利和补救措施。 (二)由于乙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必须 赔偿甲方的损失;由于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时,甲 方也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拖欠租金或者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可以将生效法律文书送交法定征信机构。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及责任的免除 (一)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仅包括租赁标的所在地发生的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 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恐怖事件、社会动乱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 发生之日起的 7 日内通知本合同的相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15 日内向相对方提供由相 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三)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 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 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四)租赁标的因不可抗力严重损坏导致承租人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的,双方应当就是否继续 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如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4 日内乙方仍无法继续使用,双方也无法达成一 致意见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他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 任何责任。 1.为进行必要的建筑物的维修保养工程,以及非甲方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 空调、电力、通讯等)致使公用设施的临时性停止使用; 2.由于其它承租人或第三人原因,致使乙方或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由乙方自行向 其它承租人或第三人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致害人主 张权利;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 修时; 4.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 5.由于电力、燃料、材料、水等的供应缺乏而使公共设施中断; 6.因政府及其它组织施工造成的影响。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58 - (一)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__2__种方 法解决: 1.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房屋出租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 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一)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当日按本合同第 十八条约定向甲方交还租赁标的,并与甲方共同验收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如有损坏(自然损 耗除外)乙方须负责赔偿。甲方亦有权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当日的现状收回租赁标的而 无须另作补偿。 (二)本合同第十五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一方依照本合同第 十三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对方后,本合同终止。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收回租赁标的,本 合同亦因此而终止。并且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一)款的规定所缴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 予退还;如所交付的保证金不足本合同约定的金额,除已缴付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补足所欠部分款项作为违约金。 1.乙方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活动而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构处罚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纳或补足租金、保证金或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其它款项,逾期达 30 日 以上的; 3.乙方或其受雇人员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任何条款或因此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在接到甲方书 面通知后 15 日内仍未予纠正及赔偿的; 4.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合并或重组导致的清算除外); 5.若乙方在租赁期终止前,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标的转租或部分转租、出借他人; 7.乙方在租赁标的内的物品被执法单位合法查封或扣押,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或其他有损出 租人利益的情况发生时;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的; 9.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标的及相关联的出租人建筑物或其它设备受到损坏,情节严重的; 10.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九)款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租赁标的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征收范围的,征收所得各项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15 日内无条件搬迁,合同亦自动终止。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第一 服务至上 - 59 - (五)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若乙方尚未缴清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或尚未就其违约行为给甲 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充分赔偿,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属于乙方的设备、物品及其他财 产搬出,直至乙方缴清有关费用或者对甲方进行充分赔偿。 第十八条 租赁标的的交还 (一)本合同履行完毕或按本合同第十七条所述情形而导致本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租期届 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当日或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还租赁标的。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条件交还租赁 标的时,甲方有权令其立即搬出或视为乙方放弃租赁标的内的任何装饰、家具、装备、物件、物 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前述物品,乙方不得异议,也不得 追究甲方责任或要求甲方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因清除、清理、处置前述物品所产生 的所有费用,并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乙方未及时交还租赁标的的赔偿金。 (二)乙方交还租赁标的时,其所承租的租赁标的应处于良好和可出租状态,自然损耗除外, 以甲方的验收为准。如甲方发现系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标的及设施损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 修复,或在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该损坏部分的维修费用。 (三)对于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对租赁标的的添附,乙方交还租赁标的时,甲方并不当然请 求乙方恢复原状;甲方也无需对这种添附和/或添附行为进行费用补偿。甲方如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乙方应履行恢复义务,为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如乙方不按照上述规定退还租赁标的的,甲方可采取停止供电等必要措施直至乙方退 还租赁标的。 第十九条 放弃权利 甲方放弃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的任何权利,只能以甲方书面签字为准。乙方缴付租金或其它 款项不足本合同规定的数额、或甲方同意乙方少缴款额时,不影响甲方追索欠租欠款的权利,亦 不影响甲方按本合同或按法律规定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 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根据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负责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甲 方予以协助。办理备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本合同的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房屋权属证书和土地权属证书复印件、房屋附属设 施和设备交验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是双方对于本合同项下所有事项之约定和理解的全部。双方在此之前形成的针 对本合同所述事项达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和/或口头协议、备忘录和理解全部失效,并为本合同 所取代。 (五)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诚信 严谨 遵纪 守法 合规 - 60 - 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六)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的内容和含义。 (七)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 年 月 日订立于甲方住所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第一章 谈判邀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三、承租人邀请方式 四、承租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五、参加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七、谈判地点 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3楼。 八、联系方式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承租人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 五、评审 六、成交事项 七、合同事项 八、谈判纪律要求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十、其他 第三章 承租人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四章 承租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简介 二、商务要求 1、承租人须提交不经营采购人明确规定的经营限制范围的经营内容的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租期三年,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按成交价的3%递增;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须交纳履约履约保证金(3个月 3、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进行装饰装修须提前告知采购人装饰装修的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施 4、承租人在后续不租赁采购人房屋时候,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交接时须保持室内原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报价一览表 承诺函 技术要求应答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承租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最终报价表 一、关于最终报价表的说明: 二、最终报价表格式: 最终报价表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第七章 评审方法 一、总则 二、评审程序 三、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四、确定成交承租人 五、成交通知书 六、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七、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合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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