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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32657部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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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副食品采购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2020年度副食品采购更正公告
附件1副食品招标公告.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HZB2020-1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2657部队2020年度副食品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现改为: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奶类、肉、禽、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材副食原料,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

(四)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五)近两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六)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合格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成立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须是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

4、在清原县内具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且办公场所中必须要有与经营产品相对应的办公用品且能开具电脑发票,办公场所、库房(可租货)或优质的储物环境:(以实体考察为准,办公场所和库房总面积250平方米以上);

5、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副食品供应来源,有能力配送千喜鹤或金锣或双汇等品牌肉类产品;

6、具有固定的配送车辆3台以上(箱式货车或其他封闭式运输车辆,且证件齐全,车况良好;

7、遵守国家法律、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执行应急保障能力,能够积极配合部队各项临时任务要求;

8、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9、投标人提供保密协议承诺书;

10、不满足以上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者不允许投标。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公告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现改为: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奶类、肉、禽、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材副食原料,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

(四)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五)近两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六)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合格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成立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须是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

4、在清原县内具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且办公场所中必须要有与经营产品相对应的办公用品且能开具电脑发票,办公场所、库房(可租货)或优质的储物环境:(以实体考察为准,办公场所和库房总面积250平方米以上);

5、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副食品供应来源,有能力配送千喜鹤或金锣或双汇等品牌肉类产品;

6、具有固定的配送车辆3台以上(箱式货车或其他封闭式运输车辆,且证件齐全,车况良好;

7、遵守国家法律、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执行应急保障能力,能够积极配合部队各项临时任务要求;

8、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9、投标人提供保密协议承诺书;

10、不满足以上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者不允许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2657部队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白银路39号

联系方式:俞昊廷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联系方式:陆洁 024-57683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昊廷

电 话: 024-***

2020年度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32657部队的委托,对2020年度副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本次招标的项目情况为

1、项目名称:2020年度副食品采购

2、项目编号:FHZB2020-118

2、预算金额(人民币): 200万元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4、服 务 期: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5、招标范围:副食品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奶类、肉、禽、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材副食原料,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

(四)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五)近两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六)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合格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成立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须是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

4、在清原县内具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且办公场所中必须要有与经营产品相对应的办公用品且能开具电脑发票,办公场所、库房(可租货)或优质的储物环境:(以实体考察为准,办公场所和库房总面积250平方米以上);

5、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副食品供应来源,有能力配送千喜鹤或金锣或双汇等品牌肉类产品;

6、具有固定的配送车辆3台以上(箱式货车或其他封闭式运输车辆,且证件齐全,车况良好;

7、遵守国家法律、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执行应急保障能力,能够积极配合部队各项临时任务要求;

8、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9、投标人提供保密协议承诺书;

10、不满足以上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者不允许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0日16:00之前(工作时间);

2.报名要求: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证明:独立资金账户证明:办公场所证明(经营场地合同);库房场地(须提供场地合同):肉类授权证明:固定配送车辆3台以上(须提供箱式货车或其他封闭式运输车型车辆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送至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缺一个不可),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600元,售后不退;

4、发售文件起止时间: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0日16:00之前(工作时间)止(法定公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年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125日13: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32657部队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白银路39号

项目联系人:俞昊廷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项目联系人:陆洁

联系电话/传真:024-57683426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114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