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规定的登记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0-202007-220009-0035
项目名称: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预算金额: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2、标的数量:2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对医院食堂的大米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家供应商,详细内容和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3.2.投标人必需对本项目所有内容物进行投标报价,不能拆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报名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登记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报名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登记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1 月 2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温馨提示:江湾立交桥进入底层,地址位于华庆体育馆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登记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登记报名和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2. 已办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登记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售价)在提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大道北81号
联系方式:0757-83163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78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278752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04日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
发布日期:2020 年 11 月 4日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1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投标人须知正文.....................................................................................................................17
一、总则及概念释义.............................................................................................................17
二、招标文件的说明.............................................................................................................22
三、投标文件的说明.............................................................................................................25
四、开标会及评审程序.........................................................................................................30
五、确定评审结果.................................................................................................................35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及标准.................................................................................................... 39
一、评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39
二、评审办法及标准正文.....................................................................................................44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47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8
第一章 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62
第二章 符合性要求证明材料............................................................................................... 69
第三章 商务部分................................................................................................................... 74
第四章 技术部分................................................................................................................... 80
第五章 价格部分................................................................................................................... 82
第六章 其他文件................................................................................................................... 83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
的登记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项目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2.标的数量:2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对医院食堂的大米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2
家供应商,详细内容和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3.2.投标人必需对本项目所有内容物进行投标报价,不能拆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1日(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报名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登记报名和获取招标文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3
件”的规定。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报名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登记报名和获取招标文
件”的规定。
售价(元):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1 月 2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 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温馨
提示:江湾立交桥进入底层,地址位于华庆体育馆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0 分
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登记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
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登记
报名。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
登记报名和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
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
4009280095。
2. 已办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登记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售价)在提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81 号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4
联系方式:0757-83163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 5号 202 房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78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2787525
发布人: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 月 4 日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5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详细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1、为了规范医院食堂日常食品供应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提升食堂服务水平,加
强食堂的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拟对医院食堂的大米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2
家供应商,以保障我院全体员工和住院病人早、午、晚共三餐的大米供应,目前每餐就
餐人数合计约 4500 人。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货物详细清单并详细列明拟供货品的
品牌、规格等。中标人所供大米必需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中标人具有固定的销售服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愿意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量检测。
2、根据《佛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佛扶[2020]5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实施农副产品供货时,应按不低于采购总额的 20%的比例
定向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此比例金额已包含在本项目的预算金额里,具体采购的
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由采购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负责采购(扶贫政策随调整而
调整)。
(二)服务要求:
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食品的名称、
规格、数量等。商品必需具备该商品 2/3 以上的保质期。
★2、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时遵守采购人预约的时间。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
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 2小时内(含节假日)将货
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需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
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且产品外观、包装符合
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需在 2 小时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每一
次送货时,要将物资的质量合格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
告(检测内容必需包含重金属)或卫生检验检疫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
指定的负责人手中。每次交货时另外密封提供当批次大米约 50 克给采购人留存。
★4、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
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同时按采购人下订单内容的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6
数量派遣人员(提供健康证明给采购人核验)进行商品装卸、入库、分类派发等。且
派遣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管理、安排,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发生任何
意外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5、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含节假日),能做到 2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
更换,2小时内送到,若中标人反悔或不能履行协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6、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货物详细清单并详细列明拟供货品的品牌、规格等并且是
安全合格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或替代产品,中标人必需承担造
成的后果及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
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中标人在协议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人反悔或不能履行协议的,
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如某一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采购人有权通知另一中标人供货,违约的
中标人应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需
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标准和粮食大米类的品质要求。
10、中标人应具有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在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下(如洪灾、地
震、交通瘫痪等),中标人必需做好粮油储备保障,切实履行粮食应急供应职责,
中标人接采购人的紧急订单后,应急送货时间必需在 1个小时内送达。
(三)粮食大米类的品质要求:
1、生产厂家有生产许可证,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
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2/3,质量等级(大米必须为一级大米)、产品标准号、产品
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T 1354-2018)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16)。(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2、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
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
3、大米包装规格:50KG/包、25KG/包、15KG/包。
★4、所有的大米不得含有转基因 (请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5、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
5.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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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油粘米
米粒细长、小巧玲珑,晶莹剔透、半透明、洁白,无腹白,富有
油质感,成饭后,饭粒稍曲卷,似虾状,入口香滑软熟而软硬适
中,饭面泛起油光,饭后齿颊留香。米粒长度>5mm,长宽比>3,
千粒重 12~17g,直链淀粉(干基)含量 16~20%;垩白度≤3.0%;
胶稠度≥70mm。
2 东北大米
粳米(东北大米)的水分不大于 14.5%,所含碎米或红米的程度、
所含因高温而腐败或不规则米的程度以及所含白垩色米等符合国
家一等品标准。
3 丝苗米
外观品质美观靓丽,长粒形、细长苗条、晶莹洁白、米泛丝光、
玻璃质;直链淀粉含量中等,质地软硬适中,煮饭爽滑可口,具
有清新香味,口感佳,饭粒条状而不烂。
(四)配送车辆要求
1、货物运输必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专车专用,车身有明确的中标
人单位标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保持车辆性能稳定。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
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
味。
2、整个运输过程中,货物应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符合规定的温度
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合适的环境中。
3、装卸人员在装卸货物时要小心谨慎,轻拿轻放,货物要沿区域线整齐堆放;货运标签
朝外,便于查看。
4、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车辆车轮应有优良的柔韧性和静音,避免造成医院地面损坏和
产生过大噪音,如造成地面损坏或因运输不当导致其它物品损坏的,由中标人承担赔
偿责任。
(五)食品验收要求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
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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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
(清点)—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
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提供复印件给采购人留存。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
4、按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5、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样送检,由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6、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
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将立即通
知中标人,并将问题产品作退货处理。
(3)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该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和费用外,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供货资格。
7、整批产品无或缺少相应票证的全部退货。
8、有关大米重量的抽查:
(1) 在当次供货批次中随机选择 5袋进行称重。
(2) 以每袋称重之和的平均值作为当次供货批次的抽查重量。
9、货物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佛山市质量技术监
督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
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
的相关责任。
10、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
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
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医院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11、验收记录:采购人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
由中标人签名确认。
12、经验收抽查检测发现以下食品问题,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立案处罚。中标
人除将接受食品安全法处罚外,还应承担招标文件与合同所涉及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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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9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合法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
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检测发现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
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参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
常的食品。
(4)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5)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7)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8)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13、中标人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
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必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
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和供货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
弃先诉抗辩权。
★(六) 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合同前,每个中标人需按采购人限定的时间各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万元整
(RMB:50,000.00 元)至采购人指定帐号。
2、履约保证金在供货期结束后 15 天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3、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中标人的过失或工作不配合的原因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
的,采购人有权根据损失的数额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
在收到采购人的通知后,应在 3个工作日内补足被扣除的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拒
付相应数额货款。
(七)合同期内考核标准
1、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服务期限内(即两年内)若扣分累计达
到 30 分或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利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2、考核制度标准:
项类
序
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配送 1 配送车辆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 1分/次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10
2
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超过约定送货时间 30 分钟以
内。
1分/次
3
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超过约定送货时间 30 分钟以
上 60 分钟以内。
2分/次
4
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超过约定送货时间 60 分钟以
上。
3分/次
5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补充的 5分/次
6 实际配送货物缺斤短两的 5分/次
7
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
购货物种类不符
5分/次
8 未安排人员负责卸货及验收 5分/次
9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供货 15 分/次
质量
10 货物剩余有效期不足标称有效期的 2/3 2 分/次
11 货物剩余有效期不足标称有效期的 1/5 5 分/次
12 货物已过期 10 分/次
13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提供相关合格证明的 10 分/次
14 提供虚假的质量证明材料 10 分/次
15 食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 10 分/次
16
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增白剂、发现使用劣质
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
10 分/次
17 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并未能及时更换的 10 分/次
其他 18 被媒体负面曝光且属实的(与本项目相关) 20 分/次
(八)大米配送分配办法
1、由采购人自行安排配送单位。
2、配送原则:采购人根据采购期限,合理平均分配。每家中标单位按月度轮流供货,采
购人组织 2家中标人,抽签确定供货顺序。
3、中标人必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配送安排,采购人可根据各中标人的考核评分情况有
权调整配送任务。
4、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按要求供货,采购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 1--3 个月
的供货资格。如在恢复供货资格后中标人还是无法按要求供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
货资格。
(九)样品要求
1.因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样
品(样品需独立密封包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在供货时,采购人可要求供
应商提交指定产品的检测报告。(样品作为技术部分的重要评审依据)。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11
2.样品清单:
序号 样品名称 样品数量
1 油粘米 500 克
2 东北大米 500 克
3 丝苗米 500 克
3.样品标识要求: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辨别和评审,建议投标人针对每一款样品用纸张写
明以下信息,并标贴在对应样品上:投标人名称、样品序号(对应上表)、样品名称、
生产厂家、质量等级(大米样品必须为一级大米)、产品标准号等。
4.样品退还:中标人必需把上述样品免费提供给采购人封存,作为对其供货商品的重要
验收标准。未中标人的样品将在结果公告发布满 7个工作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
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上述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退还手续,代理机构不再另
行通知;逾期不办理退还手续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样品并同意由代理机构自行处理,代
理机构无须向投标人作任何赔偿。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12
二、详细商务内容和要求
1. ★供货报价要求
1.1、投标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下浮率<100%(说明: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
位,中标下浮率为该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
1.2、投标下浮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1.3、供货价格=货物指导价×(1-中标下浮率)。
1.4、下浮率的举例解释:如货物指导价为 5 元/斤,中标人中标下浮率为 15%,即 5×
(1-15%)=4.25 元/斤。
1.5、货物指导价是指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的全市农副产品价格 《超市农副产
品价格信息》中“本期价格”对应的货物价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没有公布
的货物指导价以采购人在医院周边大型市场或超市进行价格调查所得出的价格为
准。
1.6、货物指导价原则上每月定价一次,以本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后一次公布的
价格为货物指导价,确定下个月的供货价格。如遇到本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未公布价格,则按上个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后一次公布的价格来确定下个
月的供货价格,以此类推。
1.7、供货价格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检验检测、不合格
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
用。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规定的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发生的费用。
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450 万元,实际采购金额按实结算。
3.品质保证:以开标会提供的样品为准,作为中标人承诺对我院粮食大米类的供货质量
标准。
4. 服务地点:采购人(用户)所在地,地址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算起 2 年。如果在 2 年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已达到 450 万
元(含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扶贫产品金额),则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相互间不因此作任
何赔偿。
6. 付款方式:
6.1、食堂每 95 天结算一次货款(遇节假日顺延),中标人须提供有效发票及供货单据。
6.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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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2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易监管科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28 号公交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大
楼)五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39252
4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5 答疑会 不召开
6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长至项目验收完成
之日。
7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不超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网银汇款形式;不接受现金形式、个人
名义及第三方名义交纳。
4、投标保证金汇入户址:
开户名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80020000009565951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弼南支行
备注:若未能查找开户银行的支行名称的,可汇入总行或营业
部。
5、其它说明:
① 投标人未按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② 投标人应在交纳凭证上注明用途:
ZFXL2020040 保证金。
③ 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④ 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因单位名称变更而不
一致的,应提供工商登记变更证明,否则视为非从投标人账户汇
出,作无效投标处理。
⑤ 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⑥ 此账户仅限本项目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使用,
且账户属于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入其它非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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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咨询及退还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787525
8 签字和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须
由文件指定的人员亲笔签字或签章、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
其他代章)。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逐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章(加
盖的骑缝章须涵盖整册投标文件)。
说明: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复印的副
本应加盖骑缝章。
9
投标文件的
数量要求
纸质版: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电子版: 1 份。
唱标信封: 1 份。
10
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
投标人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 不要求
? 要求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正本的所有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以光盘或 U盘为载体。
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可编辑的 WORD 格式。对分项明细报价
的,报价部分可单独采用 ExceL 格式。
说明:投标人务必严格、严谨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电子版,若投
标人未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的电子版内容而导致影响中标结果备案的,
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每份投标文件的
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 不分册装订,将每份投标文件独立装订成一册。
□ 分册装订,共分 / 册,分别为: / 。
2、采用 书式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
用活页装订。
12
投标文件的
密封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递交的投标资料由以下 4 部分组成,其标记和密封
要求如下:
? 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字样,使用密封
封套进行包装。
? 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副本”字样,使用密封
封套进行包装。
? 投标文件电子版:以光盘或 U盘为载体,使用密封封套进行包
装。
? 唱标文件:使用密封封套进行包装。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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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说明:
1、 在包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则至少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2、 投标文件的密封包标记及格式详见本文的《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
式》,若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不
予接收。
13
独立分包选择
及其文件制作
□√ 本项目属于独立项目,不存在独立分包。
□ 本项目共包括 个独立分包。投标人可选择投报一个或以上
独立分包,但不能将独立分包进行拆分或合并,投标文件应按
照分包独立编制、封装。即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个分包均须按
其内容,提供一套独立包装的投标文件。
14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的
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文件,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样品,提交样品的内容包括: 详见《用户需求书》 。
15
投标人全权代表
的身份证明要求
投标人的全权代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
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1、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
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16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1、评标委员会的构成:共 5人,其中评审专家 4人,采购人代表
1人。
2、评标专家产生方式:随机抽取产生。
17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否,按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顺序推荐 2 名中
标候选人。
18
采购过程及中标
结果的公告媒体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xlzb.com)。
□ 其它媒体: / 。
说明:本项目相关信息和内容一经在上述网站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
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须及时登录上述网站获取与本项目相
关的所有信息。
19
广东省政府采购
网投标人注册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投标人
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有关投标人
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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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册登记。注册路径:“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注册过程中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
已经注册登记过的供应商请核实网站上登记的信息是否与供应商
实际信息相符,如不相符,请及时更新网站上的信息,重新提交
审核,以免影响项目实施。
20 中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定额收取中标服务费的形式,向每家中标
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1000 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由各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
构。
备注说明: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即视为已考虑并同意交纳此项费用。中标人在支付中标服务费时,
请勿将服务费汇入投标保证金汇入户址。
21 评审方法
□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
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 网上答疑
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存有任何疑问,可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咨询,也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
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对涉及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涉及
采购预算与用户需求等内容,由采购人负责。)
注: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的条款内容一起阅读理解,如有不一致且不能互相
解释的内容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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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及概念释义
1.1. 适用法律及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采购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
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政策。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等。
1.2. 释义
3. 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支持自主创
新、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政策目标。
4.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整个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
责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身份出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
5.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在招标采购阶段称为
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或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或甲方或买方。为便于招
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中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或甲方
或买方的单位在招标投标阶段均指采购人。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
设计论证与实施,确定采购需求,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履行合同义务、
验收与评价、回复质疑等义务。
6. 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 中标人:亦称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8. 投标人全权代表: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亦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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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
9. 法定代表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10. 交易系统:本文特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简称“交易综合平台”),
包括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企业信息数据库等。
11.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亦称自然日)及北京时间。
12. 以上、以下:无特别说明时,本招标文件中提及的“以上”均包括本数,“以下”
均不包括本数。
13.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
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如
有)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关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若其中一项出现负
偏离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4. 重要技术、商务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均作为重要评审指标,不
作为符合性审查条款,也不属于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范畴。
15.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
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
争地位。
16. 轻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
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
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17.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进行划分。
1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9. 进口产品采购原则:如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将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
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1.3. 合格的投标人、货物、服务和工程
1.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
求,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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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和
内容提交完整的证明材料。
2.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
有规定、或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
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54 号)和《广东
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51 号)
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 5000 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 10 万元以上罚款。
3.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
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依循正当途径参与项目报名及获取本招标
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法规核定的必备条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能满足本项目
的投标资格及相关重要要求。
6. 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确定的方式和时间参与项目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拒
绝其投标。
7. 若本次采购活动允许两个或以上的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政
府采购法规相关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投标协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
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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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
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
其它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8. 在本次采购活动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情况下,若大中型企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
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价格扶持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扶持政策。组成联
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9. 中小企业须符合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于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的要求,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但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
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0.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
负责,否则不享受前述政策。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标,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12.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
管理服务等的供应商,其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
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受托为采购项目的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其法人及
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13. 投标人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
以评标委员会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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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合格的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新的货物等。招标文件没有提
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
货物,如招标文件已说明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既可提供本国
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招标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的设计、
制造、包装和运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如有)的强制性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
售后服务等要求。
1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
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合格的服务”是指投
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或企业)标准(如有)的规定或规范要求,向采购人提
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需求或特定目标的服务。
1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
拆除、修缮等。“合格的工程”是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包括规划、设计、质量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和要求)并符合相关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或企业)标准(如有)的规定或规范要求,经竣工验收达
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验收等级标准的建设工程。
17. 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符合产品所属行业的
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18.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或强制采
购的,应当提供国家认可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19.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
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索偿或诉讼,否则,采购人因误侵权导致的损失和法律责
任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经裁定由采购人承担的任何费
用、导致采购人需重新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时间费用损失等等)。
20.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
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
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投标人须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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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21. 不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可认定为无效投标行为,对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
伴随服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
用。
22. 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
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 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
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
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
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
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
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1.4. 同义词语
以下词语应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
1. “招标文件”与“采购文件”。
2. “中标”与“成交”。
3. 招标采购阶段的“采购人”“招标人”“招标单位”“采购单位”“用户”“业主”
及合同签订阶段的“甲方”“买方”“发包人”“委托方”。
4. 招标采购阶段的“投标人”“供应商”及合同签订阶段的“乙方”“卖方”“承包
人”、其他专业合同中特指的“受托方”(如设计人、勘察人、监理人、咨询人等);
5. 招标采购阶段的“中标人”“中标供应商”及合同签订阶段的“乙方”“卖方”“承
包人”、其他专业合同中特指的“受托方”(如设计人、勘察人、监理人、咨询人
等)。
二、招标文件的说明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和语言
1. 本文件是采购人阐明所实施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规约等综合性文件,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评审结果、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约束当事
人行为的重要标准,各方当事人均应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诚信履行自己应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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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责任义务。
2. 在发布项目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须知
4)评审标准与方法
5)合同书范本
6)投标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答疑)、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4. 招标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描述为准。
5.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并应认真阅读并充分
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
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
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
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主体源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
均视为知悉无疑并依照最后确认的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经合同缔约方同意不
得擅自变更、撤销或转让。
7. 招标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
内容时,应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技
术要求为准。
8.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
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咨询后仍无法解决时,应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
清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或提出疑问的,将视其
为无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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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购代理机构对书面方式提出的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于规定时间内在
答复文件指定位置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全权代表签字予以确认,并将该文件回复采购
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确认答复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其具有约束作用。
若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答复文件。
3.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 澄清内容及资料一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述的指定媒体发布,将视作已发放
给所有投标人。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
件进行修改。
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规定
时间内在修改文件指定位置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全权代表签字予以确认,并将该文件
回复采购代理机构。若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
该修改文件。
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 投标人需按照修改后的内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修正资料,一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述的指定媒体
发布,将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对项目已发布
的补充、修改或修正信息应及时查看。
2.4. 其他说明:
1. 招标文件中未有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
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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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约定对个别产品需要制造商出具技术服务或经销代理资格等证明书时,签证方必
须是合法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其驻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且须具有所授
权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或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授权或经营要求。
签证方须同时负有监督管理供货渠道,确保产品质量和伴随的售后服务,履行相关
连带责任和义务。
3. 签证方不得滥用职权借此采取限制、排斥等手段设置投标障碍,人为破坏公平竞争
和扰乱政府采购秩序,一旦受到举报,则其机构及个人须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和法
律责任。
2.5. 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1. 如需举行答疑会,投标人的项目主要负责人须按时出席,主办方将围绕招标文件的
内容现场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对个别内容确有必要作澄清修正时,采购
方将集中统一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各投标人收悉后须及时予以确认。
2. 投标人出席答疑会及踏勘现场的费用、过失责任及风险均自行承担。
3. 对未有计划举行答疑会,而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存有疑惑时,应及时主动向采购代理
机构或采购人了解项目详情。
三、投标文件的说明
3.1. 原则
1. 若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投标人对整个项目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
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
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 投标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
则,对虚假、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之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及其他当事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1. 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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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
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时以中文翻译
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2.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内容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 A4
版面编制(图纸可以用 A3 版面编制,折叠成 A4 尺寸),并逐页编排不间断的连续
页码。
3. 投标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投标文件副本、唱标信封(如有要求)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如有要求)。每一份投
标文件的封面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均以正本为准。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以纸
质版内容为准。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时,以原始材料内容
为准。
6. 投标文件的装订和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装订,应牢
固可靠且不会轻易脱落,因装订问题而发生文件散落或缺损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
标人承担。
7. 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
附有中文译注。
8.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或商务或服务参数差异说明所引用的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的
要求相一致。投标人在具体的投标内容中应逐条进行回应,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
文字。
9.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
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或签章。
10.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任授权代表在旁边签
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
11. 所有提供的证件、证明、合同等文件复印件内容均必须与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如出
现涂改、删除、遮掩或剪切文件部分内容的,可判定为无效文件,按未提供相应文
件处理。
12. 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投标单位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如证书有登记
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登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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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内。有关投标单位或人员的资质证书
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政策文件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1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
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4. 当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独立分包采购时,各独立分包投标文件的制作均应符合本须
知规定的要求,具体要求及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
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3. 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
到预期设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
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
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
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具体报价的方式和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 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
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 若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
付的,则投标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费。
4.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
均价时须作出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
5. 在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时,投标人只允许提供唯一最具代表性和竞争力的投标报
价方案,对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投标报价方案者可作无效投标处理。当
项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时,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予以考虑。评标委
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中标方案的,采购
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6. 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满前任何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将作为评审的
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中标人的唯一依据。
3.4. 投标报价修正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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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 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5. 投标保证金
1. 是否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无需
交纳,则招标文件中涉及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及有关条款不适用;若需交纳,
则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按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
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没有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的
情况):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
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见证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
以全额无息退还。
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
无息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全额无息退还。
3.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1)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材料或信息。
3) 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
4) 恶意串通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
5) 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6) 不按要求交纳中标服务费。
7)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拒绝或不按期签订合同,违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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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或拒绝、拖延、没有完全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义务。
8) 擅自将合同项目或主体关键性合同义务分包转让他人。
9)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获得政策扶持,
并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10)获中标通知后,无法如期按采购人要求履行承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重要证明材
料原件。
11)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
政府采购程序。
12)提供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材料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投诉记录。
13)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6. 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费)
1. 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收费标准,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
购代理机构交纳相应的中标服务费。
3.7.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应派全权代表准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全权代表的身份证明要求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上述身份证明文件进
行当场核实。
2.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接收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3. 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当面密封
送达《投标邀请函》指定的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
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制作、
密封、签署、盖章等要求,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之后,投标人不得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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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所有电子文档
均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得进行压缩处理。
6.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 根据本须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规定,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而适当延长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制约
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8.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形,或接收后评标委员会可判定为无效投标的
情形:
1) 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或第三方转交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2) 密封、数量、规格、册装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3) 迟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适用情形;
5)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适用情形。
3.8.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
标文件而被判定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4.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可同意或拒绝上述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同
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的
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
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不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
弃,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四、开标会及评审程序
4.1. 开标会
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全体投标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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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开标会。对于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则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
2. 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 开标前将由签到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对全部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在确认全部文件均密封完好后再开启唱标信封进行
唱标(符合开标条件时,若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不足三名,则所有投标人代表
一起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任何密封性文件的包装,均以不会损害各投标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为合格标准。对于构成直接、明显的侵权行为和事实时,侵权者将作
无效投标处理。对于已开启拆封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退回。
4.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投标人不足 3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
还。如提交投标文件达到 3家或以上的,开标时均予以当众拆封、宣读。
5. 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开标过程,并当场公示。如开标记录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
时,投标人代表可当场提出疑义。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
签字确认。
6. 如对开标结果有疑义,投标人代表应当场提出,未提出者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7. 投标人代表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投标人的真实意愿和决定,并作为投标文
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消更改的法律效力。
4.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要求
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性质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
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专家成员在评审前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
定的专家库中抽取产生,专家产生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技术复杂、专
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
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将优先选择
采购人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2. 若在资格审查完成后仍未能组建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封存所有投标文
件,并于评标委员会组建完成进入评审程序后予以解封。
3.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依法补足后继续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
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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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
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5) 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形。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
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5.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的要求进行评标。如发现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明显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监管部门解散评标委员会,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
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3. 评审相关事项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文《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
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2. 评审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
公平、公正性重要内容(包括带“★”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
投标人进行联系接触。
3.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的条款,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
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 除非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响应情况,仅依
靠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而不凭借其它未经核实的外部证据(但对行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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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专栏网站的信息则不受限制),不受与本项目
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5. 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必须真实、充分、全面。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进行
表面真实性的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中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不
合法或不真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 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业绩证明文件、客户验收报告、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
书、社会保险证明、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复印件,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要
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原件审核验证。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标委
员会提交原件,否则,将有可能视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
7. 如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有争议时,
评标委员会可对争议内容进行查证了解质询,并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
意见。当不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时,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
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
标报告。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8. 评标委员会只就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情况进行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
和标准进行评审,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9.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
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
组织采购活动。
4.4. 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如有设定最
高限价,则按最高限价);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投标主体不明确;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合格投标人的相关规定;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法
定和约定的合格性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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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人代表未能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8. 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等形式参与投标,在独立投标人之间构成非法互惠利益和同
盟关系;
9. 投标人串通投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
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 同一家投标人提交两套或以上投标文件;
12.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即标注“★”号
的条款)出现实质性偏离;
13. 提供的证书、声明函、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经认定后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4. 投标有效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5.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未按评标委员会的合理要求
提供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6. 投标文件编制和装订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7. 拒绝、对抗评标委员会所作的决定或合理要求;
18. 投标方案、投标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
19. 出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20.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又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
21.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4.5. 废标条件与处理
本项目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
1.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
的投标人不足 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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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金额控制范围且采购人不能接受。
3. 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漏导致无法继续评审,或继续评审可能影响公平竞争。
4. 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5. 因重大变故,接财政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立即中止或取消。
符合第 1-4 条其中之一废标条件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
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五、确定评审结果
5.1. 中标资格的确定
1. 采购人可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推荐结果进
行确认,本项目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如项目不属于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则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和评审过程组织情况整理出《评标报告》,在评标结束
后 2个工作日内送交采购人。
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评标报告
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作进一步的核实,确保
投标方案能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无出现重大偏离,且方案合法、真
实、可行,并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4. 采购人因故逾期确定中标人时,应提前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和各投标人。若采购
人因故逾期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 中标人因故放弃中标资格,在采购人愿意采纳替补候选人投标方案,且报价合理的
前提下,可按候选人排名次序,考虑由替补候选人填补为中标人。若没有预设替补
候选者,或采购人不同意采纳替补候选人投标方案时,则本项目作采购失败处理。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中标通知
1.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述
的指定媒体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一经发布将视作已向所有投标人发放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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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通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视作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不在中
标人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指定媒体获知评审结果或到
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结果通知书》。
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4. 在未取得合法理由而获批复前,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资格,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处
罚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 采购人对任何无效投标行为可追究至合同生效之前,一经被查证核实认定为无效投
标者,其所获得的候选资格、中标资格均无效。
5.3. 合同签订、争议与跟踪
1. 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对抗或拖延履行签订合
同责任和义务时,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和裁定争议
的依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
一切以能够实现项目的功能效果和设计目标为前提,均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
理解判断为准。
3.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
中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4. 合同签订并从采购代理机构见证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
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6.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
一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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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37
5.4. 质疑与投诉
1. 投标人应当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制作质疑函和投诉书。
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原件)形式
当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将被拒绝。
3.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
出。
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 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及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作
质疑不成立处理。
7. 质疑函递交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
邀请函》。
8.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
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9.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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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被拒绝。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
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
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10. 对中标候选人或投标人之间的投标行为提出质疑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举证材料将
转递予被质疑者,被质疑者对质疑事项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
件可公开的内容须配合予以公开并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11. 供应商提交的澄清回复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注明日期、联系电话和地址。
12. 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
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13.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定时间和程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财政部门)
反映情况或提出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4. 供应商提起投诉时,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
三章 投诉提起”的规定。
15.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及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
16.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 捏造事实;
2) 提供虚假材料;
3)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
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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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评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
1、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
内容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
评审
一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二 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附交纳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以下资料:
1.1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的独立
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以下三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1)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
标担保函。
1.3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
以内任 1 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
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
况递交相关证明。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原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税收的,
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
以内任 1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
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如投标人在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
金管理机关原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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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内容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
公章),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承诺》
注:按本文中《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1.5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前 3 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 3 年)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注:按本文中《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1.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
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
备注说明:上述资格评审工作,于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审查。
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不再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亦不进入评标程序。
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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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标(符合性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方法及标准):
评审
内容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
性评
审
1 投标承诺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2 投标范围 符合本次招标范围,没有进行拆分
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长至
项目验收完成之日。
4 投标内容 符合带“★”的关键条款。
5 报价要求 符合本项目的报价要求,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6 投标文件制作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数量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提交
8 其 它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详细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审,按评标总得分从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占 50% 商务部分占 20% 价格部分占 30%
详细评审量化指标
(说明:以下评审因素最高得分为满分,最低得分为 0 分)
评审内容 序号 评审因素 满分值 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
1 实施方案 15 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整体组织实施方案(食品原材
料的加工制作、运输、装卸、配送等安排计划)的合
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分:
1)合理性、可行性最高,方案计划具体详尽的,得
15 分;
2)合理性、可行性较高,方案计划较具体详尽的,得
11 分;
3)合理性、可行性较低,方案计划粗略的,得 7 分;
4)合理性、可行性最低,方案计划简单的,得 3 分。
不提供不得分。
2
安全、卫生、质
量保障措施
12 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在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中的安
全、卫生、质量保障措施、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的承
诺的合理性、科学性、措施及是否完善等进行评分:
1)合理性、可行性最高,措施具体详尽的,得 12 分;
2)合理性、可行性较高,措施较具体详尽的,得 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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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理性、可行性较低,措施粗略的,得 6 分;
4)合理性、可行性最低,措施简单的,得 3 分。
不提供不得分。
3 应急供货方案 5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供货方案进行评
分。
1)应急供货时间最短、供货安排合理,得 5 分;
2)应急供货时间较短、供货安排较合理,得 3 分;
3)应急供货时间较长、供货安排不合理,得 1 分;
4)未提供应急供货方案不得分。
4 样品评价 8 分
根据投标人现场提供的大米样品的色泽、气味、质量
(质量要求详见需求中的质量描述)进行评分:
1)大米样品的色泽亮丽、气味香醇、质量符合要求,
得 8 分;
2)大米样品的色泽较光亮、气味较好、质量基本符合
要求,得 5 分;
3)大米样品的色泽暗淡、气味较差、质量差,得 2
分;
4)未提供样品者的,不得分。
说明:递交的样品应附标签(注明:投标人名称、货
物生产厂家、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等),标签应盖
投标人公章。
5 产品质量 10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安监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大
米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产品检验指标全部合格。
1)提供 10 份或以上,得 10 分;
2)提供 5 份-9 份,得 7 分;
3)提供 1 份-4 份,得 4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说明:大米检验报告可为厂家或投标人的名义出具。
如为厂家名义出具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与
厂家的购销协议复印件或者 2020 年 6 月份以来任 1
个月的购销发票复印件。
商务部分 1 货源保障能力 5 分
1)所投大米品牌为投标人所有,投标人自有大米生产
线的,得 5 分(提供自有品牌证明材料和大米生
产线的现场图片,否则不得分);
2)所投大米品牌为投标人所有,投标人没有大米生产
线的,或者所投大米品牌为投标人代理经营,投标
人自有大米生产线的,得 4 分(提供自有品牌证明
材料或者提供大米生产线的现场图片,代理经营应
提供代理经营协议或者购销协议或者购销发票等
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所投大米品牌为投标人代理经营,投标人无大米生
产线,得 3 分(代理经营应提供代理经营协议或者
购销协议或者购销发票等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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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业绩经验 5 分
投标人曾经有独立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供货内容包
含大米类),每项业绩得 0.5 分,最高得分 5 分。
注:以上业绩以对应合同书关键页复印件为准(关键
页应能体现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双方盖章等信息),
同一个采购单位只按一项业绩计算。
3 荣誉状况 3 分
投标人拥有(以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官方网页打印件
为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市级或以上“菜篮子”称号的;
5.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的;
6.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以上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须提供相关自有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
供不得分。
4 粮食储备 2 分
投标人具备政府粮食储备资格或具备政府应急粮食保
障资格的,得 2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
运输配送能力情
况 5 分
对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专用配送车辆数量情况进行评
分:
每具有 1 辆(台)车,得 1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 5 分。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方式(以下资料均需提供,未
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①配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必
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如车辆有免检证明,
请提供有效的免检证明)。
②配送车辆的照片,照片必需能清晰拍摄到车牌号码;
说明:租赁车辆还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载明的
车牌号码应与车辆行驶证载明的车牌号码一致,不一
致的车辆不计分。
价格部分
1 政策性价格的计算
根据财库〔2011〕181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
〔2017〕141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有效投
标人,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具体详见
《评审办法及标准正文》。
2 投标报价得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
下浮率最大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报价下浮率)
×价格部分权重×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注: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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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综合总得
分计算公
式
1 单项部分得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2 最终得分
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价格部分得分
注:汇总计算时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
两位,如 9.99。
二、评审办法及标准正文
1. 评审方法:详见《评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
2. 评审标准:
2.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结束后,依法进行审查。具体标准详
见《评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
2.2.初步评审:即符合性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完成,具体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及标准前
附表》。
2.3.详细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完成,具体方法及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
2.4.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
3. 评审流程:
3.1. 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3.2. 确认评审细则:评审细则的内容包括评审纪律、评审方法、评审程序等,评审细则
一旦通过评标委员会集体签名确认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则统一严格按其执行,并进
入下列评审程序。
3.3. 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推选其中一位专家作为评标委员会
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
3.4. 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详见《评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
3.5. 质询与澄清:
1)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须按照被通知的限定时间(一般为接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评标委员会可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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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情况适当延长限定时间),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的书面应答文件将作为投标
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质询的内容进行应答的,视为同意评标委员会的处理结
果。
3.6. 初步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以
记名方式独立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被认定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本次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该投标人不再
参加下一程序的评审。
3.7. 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8.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方案进行细化
评审和综合比较,对照所公布的量化评分内容进行独立评分。详细评审的标准见《评
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
3.9. 政策性价格折扣:
1)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计分,具体扣除比例如下: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产品制造商
和投标人/服务商/工
程承担方为小型、微
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扣除 6 %
评标价格=(总投标报价-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1-6% )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
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扣除 6 %
(不再享受联合体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
微型企业且小型、微
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
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
评标价格=总投标报价×(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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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如不能完整提供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①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财库〔2011〕181 号文规定的格式提供,否则不予认定中小
企业资格;
②按格式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2) 根据财库〔2014〕68 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根据财库〔2017〕141 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
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10. 综合汇总及推荐结果:将各评委的评分进行汇总,按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
列,根据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评标总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当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时,则由评标委员会
投票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时不得弃权。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
所有程序文件、打分表格及评审综合意见(推荐建议),均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
名确认。评审结果未公布前,投标人均不得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代理机构
联系以探取评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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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政府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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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 方: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乙 方 1: (中标人 1)
乙 方 2: (中标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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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乙 方 1: (中标人 1)
乙 方 2: (中标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佛山市第一人民医
院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乙方的投标响应承诺,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第二条 供货内容
1. 乙方为甲方的食堂供应大米。
2. 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 450 万元,实际采购金额按实结算。
第三条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算起 2 年。如果在 2 年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已达到 450
万元(含甲方自行采购的扶贫产品金额),则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相互间不因此作任何
赔偿。
2. 服务地点:甲方所在地,地址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供货价格
1. 供货价格=货物指导价×(1-中标下浮率),乙方 1中标下浮率为 %,乙方 2
中标下浮率为 %。
2. 货物指导价是指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的全市农副产品价格 《超市农副产品
价格信息》中“本期价格”对应的货物价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没有公布的
货物指导价以甲方在医院周边大型市场或超市进行价格调查所得出的价格为准。
3. 货物指导价原则上每月定价一次,以本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后一次公布的
价格为货物指导价,确定下个月的供货价格。如遇到本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未公布价格,则按上个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后一次公布的价格来确定下个
月的供货价格,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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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供货价格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检验检测、不合格
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
用。乙方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规定的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食堂每 95 天结算一次货款(遇节假日顺延),乙方须提供有效发票及供货单据。
2.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第六条 服务内容
1. 甲方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食品的名称、
规格、数量等。商品必需具备该商品 2/3 以上的保质期。
2. 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订单时遵守甲方预约的时间。如果甲方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
规格、数量等,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 2 小时内(含节假日)将货物送达,待
甲方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3.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需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
状以及满足甲方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且产品外观、包装符合
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需在 2 小时内予以退还补货。乙方在每一次送
货时,要将物资的质量合格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检测内容必需包含重金属)或卫生检验检疫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甲方指
定的负责人手中。每次交货时另外密封提供当批次大米约 50 克给甲方留存。
4. 每次送货,乙方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
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同时按甲方下订单内容的数量派
遣人员(提供健康证明给甲方核验)进行商品装卸、入库、分类派发等。且派遣人
员需服从甲方管理、安排,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发生任何意外甲方
不负任何责任。
5. 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含节假日),能做到 2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
时更换,2小时内送到,若乙方反悔或不能履行协议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6. 乙方须列明货物详细清单并详细列明拟供货品的品牌、规格等并且是安全合格的产
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或替代产品,乙方必需承担造成的后果及负
全部法律责任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7. 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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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 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内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若乙方反悔或不能履行协议的,甲
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 如某一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甲方有权通知另一乙方供货,违约的乙方
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需符合国
家,食品部门的标准和粮食大米类的品质要求。
10. 乙方应具有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在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下(如洪灾、地震、
交通瘫痪等),乙方必需做好粮油储备保障,切实履行粮食应急供应职责,乙方接
甲方的紧急订单后,应急送货时间必需在 1个小时内送达。
第七条 粮食大米类的品质要求
1. 生产厂家有生产许可证,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
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 2/3,质量等级(大米必须为一级大米)、产品标准号、产
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T 1354-2018)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16)。(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2.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
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
3. 大米包装规格:50KG/包、25KG/包、15KG/包。
4. 所有的大米不得含有转基因 (乙方需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
5. 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
(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一次。
(2)《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第八条 食品验收要求
1. 做好卸货前的检查。甲方和乙方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
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 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
磅(清点)—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
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提供复印件给甲方留存。
3. 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
4. 按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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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样送检,由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
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6. 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
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将立即通知
乙方,并将问题产品作退货处理。
(3)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该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
用外,同时甲方有权取消该乙方供货资格。
7. 整批产品无或缺少相应票证的全部退货。
8. 有关大米重量的抽查:
(1) 在当次供货批次中随机选择 5袋进行称重。
(2) 以每袋称重之和的平均值作为当次供货批次的抽查重量。
9. 货物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佛山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
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
相关责任。
10. 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
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
责成乙方以不影响医院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11. 验收记录:甲方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
乙方签名确认。
12. 经验收抽查检测发现以下食品问题,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立案处罚。乙方
除将接受食品安全法处罚外,还应承担招标文件与合同所涉及的相关责任。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合法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
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检测发现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
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参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
常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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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5)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7)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8)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13. 乙方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
方提供之食品问题,乙方必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甲方取消乙方
供货资格和供货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第九条 合同期内考核标准
1. 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对乙方实行考核制度,服务期限内(即两年内)若扣分累计达到
30 分或以上则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
2. 考核制度标准:详见附件。
第十条 大米配送分配办法
1. 由甲方自行安排配送单位。
2. 配送原则:甲方根据采购期限,合理平均分配。乙方 1 和乙方 2 按月度轮流供货,
采购人组织乙方 1和乙方 2,抽签确定供货顺序。
3. 乙方必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配送安排,甲方可根据各乙方的考核评分情况有权调整
配送任务。
4. 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按要求供货,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 1--3 个月的供
货资格。如在恢复供货资格后乙方还是无法按要求供货,甲方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
1. 在签订合同前,乙方 1 和乙方 2 需按甲方限定的时间各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 万
元整(RMB:50,000.00 元)至甲方指定帐号。
2. 履约保证金在供货期结束后 15 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3. 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乙方的过失或工作不配合的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甲方有权根据损失的数额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
方的通知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补足被扣除的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数额
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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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服务机构
1. 乙方设有稳定可靠的服务机构,且安排人员负责与甲方沟通联系,乙方应保证安排
的人员能随时响应甲方的通知。
乙方 1:
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和手机: ,传真:
乙方 2:
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和手机: ,传真: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出具正式合法的税务发票,且税务发票要与乙方的工商、税务资料相符合,
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货款。
2. 如因某一乙方的原因无法按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货,为保证甲方的正常业务运
行,甲方有权通知另一乙方供货,且在违约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
关费用。
3.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必需由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所出具,检测报告必需是
真实、有效的,如发现检测报告为非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所出具或者检测报告内标
明的内容没有达到质量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如发现乙方所提供
的检测报告为虚假或者过期无效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且乙方还须支付当
次采购金额的 1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4. 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逾期交货,乙方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并附相关证
明文件,经甲方同意后可不追究逾期交货的责任,新的交货时间按双方协商后的时
间计算。
5. 供货期间,乙方若有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按损害的严重程度要求乙
方赔偿,赔偿金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 乙方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其它违约责任如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另行规定, 按规定处理;如没规定,按《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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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十四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异议时,应书面向乙方提出异议。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
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如约提供服务,甲方提出的异议乙方有权不予接受。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佛山市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佛山市辖区内法定的相
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
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天内向对
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
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税费
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与合同备案
1. 本合同在甲乙各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自见证单位签字盖章见证之日
起生效。
2. 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
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其它
1. 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招标
文件和投标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合同见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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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期。
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
担相应责任。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三份、乙方 1执一份,乙方 2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二份。
5. 本合同共计 页,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7.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8. 根据粤财采购〔2015〕11 号通知的要求,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公开。
本合同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由甲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确定。
采购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由甲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 号)等法律制度的
规定,与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其中,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
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约定不公开的内容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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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1(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2(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收款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见证单位(盖章):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见证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清单(附后)
注: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确立依据为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
关确认文件、项目重要内容(如:双方权利义务、功能要求说明等)。合同及相关
附件均应加盖双方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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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考核制度标准
项类
序
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配送
1 配送车辆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 1分/次
2
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超过约定送货时间 30 分钟以
内。
1分/次
3
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超过约定送货时间 30 分钟以
上 60 分钟以内。
2分/次
4
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超过约定送货时间 60 分钟以
上。
3分/次
5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补充的 5分/次
6 实际配送货物缺斤短两的 5分/次
7
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
购货物种类不符
5分/次
8 未安排人员负责卸货及验收 5分/次
9 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供货 15 分/次
质量
10 货物剩余有效期不足标称有效期的 2/3 2 分/次
11 货物剩余有效期不足标称有效期的 1/5 5 分/次
12 货物已过期 10 分/次
13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提供相关合格证明的 10 分/次
14 提供虚假的质量证明材料 10 分/次
15 食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 10 分/次
16
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增白剂、发现使用劣质
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
10 分/次
17 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并未能及时更换的 10 分/次
其他 18 被媒体负面曝光且属实的(与本项目相关) 20 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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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注:
1、投标人须按本部分的格式内容进行排版和编制《投标文件》,如属于格式外的,或本
部分未提供具体格式的,投标人可根据投标方案或内容,针对评审方法要求,自行拟
定具体格式和设计排版。
2、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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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 □正本 / ?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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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 (印刷体)
联系电话: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此为投标文件封面(首页)格式,请在此封面用打“√”的方式标志清楚正本、副本。
2、如果项目有两个或多个分包,投标人应自行在封面中加上所投标分包的分包名称和分包编号。
3、封面格式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自行设计封面,但至少应包含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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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目录
?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设计和编制投标文件的目录部
分。
? 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且目录必须清晰、准确、详细,与投标文件
中的每页所加注的页码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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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索引表
评审内容 序号 评审因素 满分值
资料所在页码范围
(必填项)
技术部分
1 实施方案 15 分
2 安全、卫生、质量保障措施 12 分
3 应急供货方案 5分
4 样品评价 8分
5 产品质量 10 分
商务部分
1 货源保障能力 5分
2 投标人业绩经验 5分
3 荣誉状况 3分
4 粮食储备 2分
5 运输配送能力情况 5分
说明:
1、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及标准”中的“详细评审量化指标”的内容,
如实填写本表。
2、投标人应准确填写资料所在页码。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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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1.1 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致: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以下项目的投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
明所提交的文件和承诺是准确的和真实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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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一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二 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
交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以下资料:
1.1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以下三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1)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
1.3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以
内任 1 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
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
相关证明。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
并因税务机关原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税收的,应提供依法
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该承诺书视
同税收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以
内任 1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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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
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该承诺书
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
诺》
注:按本文中《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1.5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
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注:按本文中《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1.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中,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以下资料:
3.1
投标人必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
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
1. 提交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按顺序附在本表之后,并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2. 证明材料内容必须清晰,除有说明原件外,其他证明材料建议提交彩色扫描件。如证明材料模糊
不清无法辨识,评审专家可判定该证明材料无效,因而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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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64
1.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甲方作为合同附件。
4.此证明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递
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无需密封)。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或直接扫描到此处,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注:若页面不够位置的,可另行附页,但须紧接此页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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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之现职员工,作为我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全权代表,亲
自出席参与贵方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对该全权代表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
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投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委任授权代表姓名: (印刷体)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现职务:
邮箱号码: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单位参与上述项目的采购活动,包括递交投标文件、出席开
标全程、响应评标委员会临时通知而出席评标现场;按照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现
场处理投标相关事宜;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递交任何补充承诺。
有效期限: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授权证明。
单位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名或签章)
职 务: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生效日期 :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2、此证明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由授权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
交(无需密封)。
3、如法定代表人亲临现场参与投标、决策、签字的,则不需提交此函。
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或 直接扫描到此处,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注:若页面不够位置的,可另行附页,但须紧接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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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致: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下列项目的投标: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于 年 月 日以 (付款形式) 方式将投
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如下:(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
交纳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账户名称: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账户名)
账 号: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账号)
开户银行: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
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财务联系人: ;手机: ;单位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
粘贴交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直接扫描到此处,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说明:
1、若招标文件规定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本凭证必须填写签字盖章,且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
标文件中,一份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给采购代理机构(无需密封,未单独给采购代理机构不影响
投标有效性,但可能影响投标保证金退还进度)。
2、若招标文件规定无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本凭证只需签字盖章,其他内容无须填写,但必须装订
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单独给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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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67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致: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下列项目的投标: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
我方特此承诺,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
有任何虚假和不实,我方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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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守法经营声明书
致: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下列项目的投标: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我方郑重声明:
(一)我方 (投标人名称) 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提交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有效的。
(二)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往
前推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前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或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
(四)我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除法定代表人
外,其他人员可根据投标人的管理架构和职位名称进行填写):
人员职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固话及手机
法定代表人
董事成员
监事成员
总经理
......
本声明书如有不实信息,我方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有关
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
1、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在上述期限内有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应提供书面说
明和相关材料。
2、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项目,除须填写上述法人机构人员情况,还须增加分公司负责人及管理
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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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69
第二章 符合性要求证明材料
2.1 符合性要求自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情况
符合 不符合
1 投标承诺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原件)
2 投标范围 符合本次招标范围,没有进行拆分
3 投标有效期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原件)。
4 投标内容 符合带“★”的关键条款。
5 报价要求
符合本项目的报价要求,报价方案是唯一
确定。
6 投标文件制作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数量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提交
8 其 它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说明:
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
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项打“√”。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70
2.2 投标承诺函
致: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委任的全权代表,向贵方递交密封册装的全套
投标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投标,现为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1.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
对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2. 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
实意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
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4. 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投标报价或单一竞争
优势并非是决定中标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5. 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人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
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6.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
缴费证明原件,以便核查。
7.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原件,以便核查。
8. 我方在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不曾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
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行为不当,愿独自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
责任。
9. 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并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如期签订合同
并履行其一切责任和义务。
10.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投标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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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投标有效期承诺函
致: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下列项目的投标: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1.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如我方获得本项目
中标资格,投标有效期延长至项目验收完成之日。
2.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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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号条款响应表
序
号
条款内容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时遵守采购人预约的时间。如果采购人临时
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
2小时内(含节假日)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
成。
2
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
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同
时按采购人下订单内容的数量派遣人员(提供健康证明给采购人核验)
进行商品装卸、入库、分类派发等。且派遣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管理、安
排,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发生任何意外采购人不负任
何责任。
3 所有的大米不得含有转基因 (请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
履约保证金
(1) 在签订合同前,每个中标人需按采购人限定的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 5 万元整(RMB:50,000.00 元)至采购人指定帐号。
(2) 履约保证金在供货期结束后 15 天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3) 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中标人的过失或工作不配合的原因造
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根据损失的数额直接在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并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通知后,应在
3个工作日内补足被扣除的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应数额
货款。
5
供货报价要求
(1)投标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下浮率<100%(说明:报价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中标下浮率为该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
(2)投标下浮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3)供货价格=货物指导价×(1-中标下浮率)。
(4)下浮率的举例解释:如货物指导价为 5 元/斤,中标人中标下浮率
为 15%,即 5×(1-15%)=4.25 元/斤。
(5)货物指导价是指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的全市农副产品价
格 《超市农副产品价格信息》中“本期价格”对应的货物价格。佛山
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没有公布的货物指导价以采购人在医院周边大型
市场或超市进行价格调查所得出的价格为准。
(6)货物指导价原则上每月定价一次,以本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
站公布的价格为货物指导价,确定下个月的供货价格。如遇到本月佛山
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未公布价格,则按上个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公布的价格来确定下个月的供货价格,以此类推。
(7)供货价格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
检验检测、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
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规定的及
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发生的费用。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73
说明:
1. 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 说明:本表的“★”号条款对应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的“★”号
条款。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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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商务部分
3.1 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
号
主要商务条款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3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4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5 可提供货物供货来源证明或供货渠道与品质的合法性证明
6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7 同意接受本项目的付款方式
8 同意接受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9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
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10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说明:
1. 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打“×”视为偏离,
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 “▲”号条款(如有)为重要商务要求,作为重要评审指标,不作为符合性审查条款。
3.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本响应表,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期间,发现有虚假填写本响应表或未填写的,
则将对应项判定为负偏离。
4. 本表“主要商务条款”的内容除按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发出的修改通知(如有)进行修改外,不得
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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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客户单位联系
人及电话
1
2
3
4
5
6
7
……
说明:
1. 所需业绩证明材料请按照本项目的评审方法规定的材料提供。
2.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附在本表格之后。
3. 如本表填写内容与合同载明内容不一致,以合同载明内容为准。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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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投标人综合概况
3.3.1、投标人基本概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手机号码 传真 邮箱
财务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单位简介及
机构设置
主营业务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万
元)
资产负
债率
说明:“财务状况”栏可填写最近 3年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年的填写成立
至今的财务状况。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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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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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投标人基本情况概述
? 文字描述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组织
结构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管理体系制度、财务状况等。自述内容必须充分体
现投标人现阶段的经营情况,拥有的技术优势、特点和专业水平等。
? 插图反映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场所内外貌、生产场所、目前经营主
要产品等。
3.3.3、投标人所获资质、荣誉证书或认证证书等(除资格要求外的其它证
书)
序号 证书名称 等级 发证机构 备注
1
2
……
本表附件(附此表之后):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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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供货渠道与合作机构情况
分项 基 本 情 况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
华南地区或
广东省总代
理或中国总
代理或生产
厂家
单位名称:
地 址:
销售负责人:
Name:
Tel:
Fax:
关键货物
合法来源渠
道(1)
产品名称:
制造/投标人:
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
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
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
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Tel:
Fax:
关键货物
合法来源渠
道(2)
产品名称:
制造/投标人:
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
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
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
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Tel:
Fax:
... ... ...
设在广东省
内的售后服
务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委托代理
Name:
Tel:
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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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售后服务
机构概况
企业名称
机构类型
□ 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非法人(负责人: )
□ 其他:
企业类型 (按营业执照填写)
注册地址 (按营业执照填写)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售后服务
机构所属
情 况
□ 为投标人,由投标人直接提供售后服务
□ 属于投标人自设机构(须提交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属于委托代理性质(须提交双方的合作协议和受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
□ 属于投标人自设办事处(须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 其他情况(上述情况未能列明的,请在此进行说明):
投标人公章: 售后服务机构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售后服务机构经办人签字: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说明: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对售后服务机构的有关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2. “□”用“√”选择,并补充有关内容;上述填写内容应真实、有效,并与所附资料内容一致。
3. 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时,则所提交的售后服务机构证件资料均须有双方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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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技术部分
4.1 技术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一、技术(服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主要条款 是否响应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技术(服务)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
义务
3 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技术(服务)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4
同意接受采购方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技术(服务)要
求(如有)
5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技术(服务)部分
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公开审查验证
二、技术(服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6
1. 填写要求:
(1)响应栏内打“√”表示完全响应;打“×”视为偏离,请在“技术(服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
栏中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若上述条款内容与“项目技术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项目技术要求”详细内容为准。
2. “▲”号条款(如有)为重要技术参数,作为重要评审指标,不作为符合性审查条款。
3.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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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技术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实施方案,技术实施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
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其要点和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
面:
1. 可供应产品的简介;
2. 产品溯源性描述;
3. 配送能力承诺;
4. 供货进度计划的详细安排;
5. 验收安排;
6. 货物更换的安排;
7. 应急供货方案;
8. 本项目详细评审方法所需提供的方案、说明或资料。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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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价格部分
5.1 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投标人全称
投标下浮率 %
说明:
1、投标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下浮率<100%(说明: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中标下
浮率为该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
2、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差异修正准则参见“投标人须知”。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唱标文件原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一份在投标文件内提供。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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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83
第六章 其他文件
6.1. 其他文件资料及说明
本节仅为投标人在项目竞标中可更有效地提升自身竞争力而增设的内容,因此所提
交的内容和编制格式等均不受任何限制,一切递交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和设计排版。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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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填采购单位名称)的_(填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85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投标产品属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时适用)
在本次投标方案中,采用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如下:
一、货物类(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品牌和型
号
产品制造
企业名称
产品制造企业
联系方式
单项投标报价
合计(元)
1
2
总计(元)
二、服务类(投标人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由其提供的服务)
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工作与服务内容
单项投标报价
合计(元)
1
2
总计(元)
三、工程类(投标人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由其提供的工程)
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工作与服务内容
单项投标报价
合计(元)
1
2
总计(元)
说明:
1. 上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关于小
型和微型企业的条件。
2. 以上产品名称、品牌及型号、投标报价必须与分类报价明细表中列述的一一对应,如有不对应将
有可能影响价格折扣评分。
3. 经评定后有效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将给予相应扣除,按折扣后的价格进入价格评分,具
体细则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及标准”。
4. 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或合同签订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随时提供以上内容的
证明材料,以上内容经核实后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将对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已获得中标资格的其中标资格无效且同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以上产品在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时不得变更。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亲笔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86
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政府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密封内容:□ 唱标信封 / □ 正本文件 / □ 副本文件 / □ 电子文件
请投标单位根据递交文件的内容,相应在上“□”处中打“√”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大米类
项目编号:ZFXL2020040
投 标 人: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 5 号二楼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 唱标信封另单独封装并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汇总表 原件。
? 重要提示:
1. 唱标信封、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请分开密封,并应
在规定时间内同时递交,包装文件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2. 因交通及停车或有不便,递交投标文件时务请提早到达!
3. 如招标文件规定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一
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给采购代理机构(无需密封,未单独给采购代理机构不
影响投标有效性,但可能影响投标保证金退还进度)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及概念释义
二、招标文件的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说明
四、开标会及评审程序
五、确定评审结果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评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
二、评审办法及标准正文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评审内容索引表
第一章 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1.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第二章 符合性要求证明材料
2.2 投标承诺函
第三章 商务部分
3.1 商务条款响应表
3.2 项目业绩介绍
3.3 投标人综合概况
3.4 供货渠道与合作机构情况
3.5 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
第四章 技术部分
4.1 技术条款响应表
4.2 技术实施方案
第五章 价格部分
5.1 投标报价汇总表
第六章 其他文件
6.1.其他文件资料及说明